[推荐]教室管理规定
教室管理规定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障培训室的整洁和设备的整齐完好,保障公司的.培训需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原则
培训室只适用于公司各项培训和会议用途。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内部所有参与培训的员工(包括驻外分公司、办事处员工)。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部门如需使用培训室,须至少提前一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登记,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
第二条培训室组织者应提前到场,对所需电脑、投影仪、音响系统等设备进行调试(如若培训室负责人不能提前到场,应提前安排他人做好准备工作),已保证培训计划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操作者须小心使用培训室的仪器设备,尤其是电脑和投影仪,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设备,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四条进入培训室参加培训的人员都应保证培训室的干净、整洁。培训过后,培训组织者应负责安排人员对培训室内卫生进行打扫,并将座椅等设施摆放整齐;
第五条培训室使用完毕后,培训组织者应及时告知培训室管理人员,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如未通知管理人员而造成设备、仪器丢失,由相关申请、组织人照价赔偿。
第三章、培训室使用细则
第一条培训室的环境卫生
1、培训室严禁吸烟,禁止将纸屑等垃圾丢在培训室内;
2、培训桌应整齐摆放,前后左右应保持一致间距;禁止在培训桌上乱涂乱画,保持培训桌桌面整洁;
3、培训室地面应定期进行扫除清理,保持室内无杂物。
4、培训室墙壁及桌椅禁止乱涂乱画。
第二条培训设备的使用
1、培训设备如电脑、投影仪正在工作时,禁止直接切断电源。未经允许,培训设备禁止随意挪动原摆放位置。
2、投影仪工作期间,不可直接切断电源。关闭投影仪时,先关闭投影仪电源键,5分钟后再切断电源,避免损坏投影仪。
3、培训结束后,培训室管理员应检查培训设施及电源是否关闭,并锁好遥控器、电脑等重要设备,关好风扇、电灯及门窗方可离开培训室。
4、培训组织者如需要带入U盘等存储设备接入培训室电脑时要注意防止病毒。
5、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人力资源部许可不得将培训室的设施拿出培训室或转做他用。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应公示在培训室醒目位置,培训前应由培训组织者向培训人员宣读。
第二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三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
教室管理规定2
第一条教室是实施课堂教学的主要场所。为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有效利用教室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室管理工作以“管理制度规范、运转机制灵活、保障教学有力、服务师生优质”为目标,实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管理到位、服务到位”总体要求,在优先保证正常的教育活动和学生自修活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教室资源。
第三条教务处负责统一计划调配所有教室的使用,包括正常教学日程安排、考试(期末考试、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的教室安排、教师临时调课(调课、补课、换教室)的教室审批及调配、学术讲座、学生活动临时借用教室的审批及调配。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教室。对擅自占用教室资源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按《xx理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教务处调配教室应科学合理,在保证教学有序的基础上,尽可能为师生提供便利。
第四条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教室内桌椅、窗帘、照明、电源插座、电扇、空调、黑板、讲台等室内教学附属设施的添置及维护,并在收到电教室管理中心有关教学附属设施维修申报单后,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及处理。对于检查和维修不及时而造成教学事故的,将追究管理责任。因技术或材料等原因暂时无法维修的,应及时告知教务处,由教务处视情况调整教室安排。每学期末,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应会同电教室管理中心、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室进行联合大检查,利用假期对重大维修事项进行维修,各相关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五条电教室管理中心设专人负责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日常维护、技术支持和管理工作。电教室管理中心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多媒体设备的操作技术,确保设备完好,运转正常。电教室管理中心应对教室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及监督,并对师生反映的问题(含多媒体外的其他教学附属设施)应及时处理,对于检查或报修不及时而造成教学事故的,将追究责任。如因技术等原因暂时无法维修的,必须及时告知教务处,教务处将视情况更换教室。对不熟悉多媒体操作系统的任课教师,电教室管理中心技术人员应主动对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并随时排除可能出现的各种设备的系统故障。
第六条教室借用原则:
1、学校公共教室原则上只供本校教学活动、各种教学科研讲座以及学生科研活动、文化社团活动等临时使用。借用的教室仅限未安排正常教学活动的空余教室。在教室内举办的活动可能影响其它教室教学活动的教室借用申请不予受理。
2、教学楼教室仅对校内各单位开放使用,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教室。擅自使用者,应承担对教学秩序造成影响的责任。校内任何部门、社团或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将教室提供给校外任何单位或个人。
3、多媒体教学设备只能用于正常的教学活动,不能用于聚会、娱乐等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外借或挪用多媒体教室内的各种设备。
4、教室使用人对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过程等)有特殊要求的,可事先与电教室管理中心联系。在教室使用过程中,发现多媒体设备异常应及时与电教室管理中心联系,不能随意强行处理。
5、教室使用完毕后,应及时通知教室管理人员,归还所借用的移动设备,并将挪动后的课桌椅摆放还原。
6、申请借用教室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借用手续。涉及节假日期间借用教室应在放假前办好借用手续。并至少提前半个工作日将借用单提交电教室管理中心收集备案。
7、教室借用申请得到批准后,若因故不再需要借用时,应立即电话通知教务处办理注销手续。否则,教务处将取消该单位本月教室借用申请资格。
第七条教师调(补)课、换教室需要借用教室,可通过登陆xx理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填写打印调(补)课、换教室申请单,经学生、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教师本人、系部秘书或学生将申请单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并将申请书带回存档。如因教室、学生上课冲突等原因无法通过时,由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负责通知系部秘书,再由系部秘书负责通知教师及学生。
如遇特殊情况,教师来不及提前办理借用审批手续时,应在使用教室前先到电教室管理中心及时办理借用手续,当场填写《多媒体教室临时借用申请表》,电教室管理中心可根据教室使用情况进行安排。教师于借用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调(补)课等手续。对于私自使用教室调课、补课未办理手续的,电教室管理中心有权拒绝并将具体情况上报教务处。
第八条教室借用流程:
一、上课时间段借用流程:(8:20—11:50、14:20—17:00、18:30—21:00)
1、教室借用人员登陆xx理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找出符合条件的空闲教室,填写相关的信息,提交教室预约申请。一般情况下,教学相关的活动借用教学楼1,3号楼,班会、协会等非教学活动借用教学楼2,4号楼,教学楼8,9号楼除特殊情况不予以借用,非教学楼教室不通过系统借用。
2、教务处负责教室借用的老师于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时和下午2:40时对教室预约申请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教室借用人员通过WEB端打印《教室借用单》;
4、《教室借用单》由活动举办(或主办)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时需问清活动内容、活动人数等相关事项,确定教室的借用申请与实际使用需求一致。
5、借用人将审批手续完整的《教室借用单》送电教室管理中心备案。
二、非上课时段(12:00—14:10和17:10—18:20)教室借用流程:
1、教室借用人员登录xx理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手工下载《多媒体教室课后时间使用申请表》,并填写相应信息。
2、多媒体教室课后时间使用申请表由活动举办(或主办)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送电教室管理中心审批。
第九条在审批教室申请过程中,活动举办(或主办)单位分管领导对活动的内容、人数等相关事项要认真把关督促本部门人员在规范使用完教室后有责任将教室整理干净恢复原貌,及时告知电教室管理中心值班人员检查设备并关闭教室。对手续不完整的及活动人数与教室容量严重不符的,电教室管理中心有权予以拒绝。教务处对因把关不严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给予全校通报,第三次停止该单位本月教室借用申请资格;对以虚假名义借用教室或改变教室用途的班级或学生个人,建议学工处取消当年相关班级或个人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教室是进行授课、自修等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必须时刻保持严肃、整洁、安静。对有以下不文明行为者,电教室管理中心管理员、物业人员及所有教师应进行劝导和制止。对劝导无效者,可以终止其对教室和设备的使用,登记后上报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等。
1、在教室桌椅及墙壁随意刻画、张贴,破坏教室内外设施完好整洁者;
2、在教室及走廊打闹和大声喧哗,严重影响其他教室的正常教学活动和学生自习者;
3、穿着背心、裤衩、拖鞋、赤脚、赤膊进入教室,在走廊和教室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者;
4、其他影响活动者。
第十一条因期末提前考试以及大规模考试等原因需要占用教室时,考试中心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考试系统统一办理借用手续。
第十二条为保证学校、院系临时统一安排的活动不受影响,必要时教务处可暂停已借出教室的使用权。建议学生在不影响院系正常教学的情况下,直接借用本单位专用教室,节约教学楼教室资源。
第十三条因教学需要,经教务处审批作为教学单位的专业教室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使用单位负责做好教室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具体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室管理规定3
教室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为保证广大同学能在一个安静、整洁的环境中学习就必须搞好教室管理,建立良好的学习环境。为做好我校的教室管理工作特制定教室管理细则如下:
第一章教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保持教室、楼内肃静,楼内不得喧哗,要自觉维护教学楼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二条、要爱护公物,对桌、椅、黑板、门窗、灯具、玻璃、消防设备等不得损坏,不得在教室内随意涂抹、刻画。
第三条、自觉维护教室卫生,不得乱丢果皮、纸屑,不得在教室内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意张贴与教学无关的纸张。
第四条、教室是进行教学的文明场所,禁止男女搂抱、亲吻等不文明的举动。第五条、严禁在教室过夜,不准在教室动用明火、使用电炉、电热水器,不准使用充电器、应急灯充电,违者没收用具并给予50元罚款处理。
第六条、教室内的一切设施应在本教室使用,未经教室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搬出教室,更不得挪做它用。
第七条、平时不得在教室内召开联欢会,严禁在教室举办舞会、放录像。
第八条、不得在教室内倒插门进行学习,晚间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离开教室,离开时随手关灯并关好门窗。
第九条、为节约用电,凡在教室自习十人以下的只能开一组灯,二十人以下的开两组灯,不按规定开灯者,按超用电加倍收费。
第十条、不是本校学生不准在教室学习和使用教室进行其他活动。
第十一条、凡违反规定的行为,将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二章教室管理、使用规定
第一条、教室均由教务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每年按教学计划及各学院在校生数调配、各单位只有使用权,没有调配权。
第二条、公用教室的清洁卫生、公物保管和管理工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专用教室的清洁卫生、公物保管和管理工作由各院教务办公室负责。
第三条、多媒体教室的管理采取专人专管制度,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业务,责任心强。
第四条、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必须经过培训,在确认熟悉掌握多媒体教学设备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及仪器设备维护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
第六条、多媒体教室严禁用于教学以外的用途;如播放VCD、卡拉OK等娱乐性活动。如经发现扣除单位次年经费2000元/每次,由教务处执行。
第七条、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保持教学楼内清洁整齐。
第三章教学楼内的清扫卫生制度
第一条、卫生清扫实行“两扫一擦”制,即扫地面、扫墙面,定期擦洗门窗玻璃。
第二条、具体标准是:桌椅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垃圾、纸屑、污物,黑板干净,窗台干净,玻璃干净明亮,地面干净无痰迹。讲台、讲桌干净,粉笔、板擦摆放整齐。
第三条、教室的地面和玻璃清扫、擦洗时间:教室的地面卫生清扫必须在学生每天自习结束后清扫干净,玻璃每月至少擦洗一次。
第四条、教务管理办公室对学校所有教室的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如有不合格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给予罚款处理。
第四章教室设备及设施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教室桌、凳完好率保持100%,丢失的课桌、凳照价赔偿(课桌180元,凳子50元),如有损坏的桌凳,视损坏程度,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派人维修,凡属人为造成的损坏,经查核实后按设备的造价加倍罚款。
第二条、教室门窗玻璃如有人为损坏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派人维修,维修费用由使损坏者支付。
第三条、教室的照明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使用单位赔偿。如灯管、启动器属正常损坏的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通知水电暖管理中心给予更换。
第四条、多媒体教室的设备如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第五条、教室的照明设施如属人为造成的损坏,情节严重者给予100元罚款处理,并张榜公布。
第六条、各单位使用教室举办联欢或进行其他活动时,严禁在灯管上缠彩纸,如有违反罚款50元。第七条、教室内的`消防设施无特殊情况严禁动用。如有违反者,交校保卫部、消防科处理。
第五章教室卫生检查评比标准
为搞好教室建立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教室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和奖惩办法,望各单位参照执行。具体检查评比标准如下:
第一条、教室卫生(70分)要求做到教室卫生每天清扫一次,毕业设计室、制图室由各系安排使用教室的班级清扫卫生。寒、暑假放假前必须将所有教室、办公场所等的卫生清扫干净。
(1)地面清洁见本色,无痰迹,无杂物。(15分)
(2)教室桌、凳和其他用具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抽斗无纸屑污物。(15分)
(3)墙壁顶棚无灰尘,无蜘蛛网。(10分)
(4)教室内无吸烟、无烟头现象。(10分)
(5)门窗玻璃明亮,保持干净。(10分)
(6)教室墙壁、门窗无张贴与教室无关的纸张。(10分)
第二条、楼道卫生(30分)
要求楼道墙裙、窗台均按本单位教室、办公室、资料室等所在位置划分责任清扫区。
(1)楼道墙面无脚印有刻画痕迹。(20分)
(2)楼道窗台干净,玻璃明亮。(10分)卫生标准的评分按百分比计算:91——100分为优秀81——90分为良好71——80分为一般70分以下(含70分)为差
第三条、奖惩办法:每月检查一次(时间不定),保持全优的教室给予奖励,卫生差的教室除通报批评外将给予50——80元的罚款,此款用于奖励卫生全优的教室。
第四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每月不定期对所有教室门窗、玻璃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通报物业管理中心。
第六章其他
教室管理规定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合理有效地利用教室资源,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室指学校除实验室、机房及经学校批准单独管理的专用教室以外的所有教室。
第二章教室的管理
第三条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配使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教室使用用途,不得擅自使用教室。
第四条总务处负责教室的日常维护,以及讲台、黑板、板擦、桌椅、门窗、电灯、电源插座、电扇等室内设备(不含多媒体设备)的维修与管理。
第五条教学资源科负责教室的多媒体设备(含软件系统)以及教室扩音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第六条教室应当全部开放,用于日常教学或者学生自习。
第七条教室管理人员负责每天对教室进行清扫,按规定的时间开放教室。定期检查桌椅、门窗、照明、电源插座、黑板、讲台、电扇等室内设备是否完好,并及时报修;上课前应检查粉笔、板擦是否齐全,并及时补充。
第八条使用教室时要爱护室内设备,不得乱拆乱卸、乱涂乱画。不得擅自挪动教室内的活动桌椅,如确需挪动,使用完毕后应将桌椅还原,以保证后续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对损坏教室设施者,除赔偿外,学校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凡进入教室的人员,都应当服从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携带食品、饮料进入教室,不得在教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
第十条全校师生员工应自觉维护教室的文明环境。进入教室时,应当着装整齐,严禁在教室及其周围打闹或者大声喧哗。学生不得用抢占座位。
第十一条上课期间,教室内外的一切影响正常上课的施工和活动都应当停止。
第十二条教室管理人员有权对教室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使用教室的,应当终止其使用。
第三章教室的借用
第十三条教室使用应当优先保证计划内教学。在保证计划内教学的前提下,校内单位可以借用教室。
第十四条借用教室的单位,由系部或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写清使用时间、用途、使用人,加盖公章,向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提出申请。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根据教室实际使用情况,从空余教室予以调配,并出具教室使用单。借用多媒体类教室的,同时将教室调用通知单送交多媒体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已借用教室,如遇学校统一安排活动,以学校活动为主,必要时暂停使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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