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图书借阅管理规定

时间:2023-09-09 15:41:38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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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图书借阅管理规定

班级图书借阅管理规定1

  一、借还书管理规定

班级图书借阅管理规定

  1、读者一律先向班级图书管理员登记后再借书和阅览。

  2、借书期限:两个星期。图书到期前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同前,续借时读者需持该书让管理员重新登记办理续借手续。读者应按借阅规定的借书期限按时还书,以免影响他人借阅。借书超期的每册超期一天扣个人班级量化评比分一分。

  3、如有特殊情况,班级图书管理员有权随时向读者催还所借图书。

  4、读者借书应在办理手续时仔细检查将要借出的'图书,查看该书有无污损、缺页、勾画等,如有,应请管理人员验证做记号,否则在还书时将被视为损坏图书处理。

  5、未办理借出手续擅自将图书带出班级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图书污损、丢失、超期处罚制度

  图书角图书的遗失和损坏,是班级财产的损失,也是读者利益的损失。为了进一步维护班级和全体同学的利益,特对班级图书角图书的遗失、损坏赔偿办法作如下规定:

  1、读者还书时发现图书条码或磁条被取走、图书被撕页或污损、书中的练习题被勾画等,将让借书者购买相同的新书进行赔偿,原书归赔偿者所有。

  2、图书遗失赔偿办法:借书者立即购买相同的新书,并扣个人班级量化评比分五分。

  3、偷盗图书,性质恶劣,除罚购买原书外,令其公开检讨,扣个人班级量化评比分十分,并在班级记大过一次和通报批评。

班级图书借阅管理规定2

  教学资料借阅制度

  1、教师借阅有关书籍或音像制品,每次不得超过三本(盘),为期两个月,有特殊情况欲延期,需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2、专业书籍、教材(音像制品),可借阅一套,为期一学期。有特殊情况欲延期,需办理续借手续。

  3、字典、词典、百科全书、手册等工具书只能在资料室阅读,不得外借。

  4、每周五下午各平行班由专人借阅学具、教具等,为期一周。有特殊情况可延期至一个月。

  5、教职工所借的所有资料,不得擅自外借,违者给予处罚。

  6、读者应爱护书籍不得损坏,不得代借或转借。如遗失需照价赔偿。

班级图书借阅管理规定3

  桥娄中学图书馆图书流通借阅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图书馆的管理,加快图书的流通速度,增强使用效益,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图书馆所藏图书、杂志、报纸等资料仅供本校教职员工及学生阅览和参考研究之用。师生持借阅证办理图书出借手续。

  二、本校教师及学生外借图书册数、借期及相关事宜规定如下:

  1、教师:一次外借图书总数不超过5册,借期4周以内。

  2、学生:一次外借图书总数不超过2册,借期2周以内,逾期不还者视情况同文明班级考核挂钩。

  3、借书人预借之书,如已被他人所借,可向图书馆登记预约。

  4、办理借阅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借阅时要爱护书籍,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

  5、参考工具书,珍贵书籍恕不外借,仅在图书书内查阅;教师教材、教参、练习册及其他教学用书不进入电子书目,可每学年末一次性还清。

  6、如学校有特别需要时,所有外借图书均需即时缴回,或学期即将结束,不论借书期限是否届满,所有借出图书,一律收回,以便整理。

  三、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果壳、纸屑。

  四、师生在图书馆内借阅时,不得乱挪书籍位置,找到所需书籍时应及时将书牌放置该书位置作为记号,以便放回。

  五、借阅证如有遗失,应向图书馆申请办理补发,方可办理借阅。如因借阅证遗失造成图书馆蒙受损失时,应由原持证人负责赔偿。

  六、遗失赔偿:若所借书籍遗失,或者无法归还的书籍按遗失处理,借书人应按原价予以赔偿。若在赔偿后一个月内找到遗失的书刊,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图书馆还回原书籍,同时办理退款手续。

  七、损坏赔偿:损坏按轻微损坏、严重损坏、损坏、故意损坏进行赔偿处罚。

  1、轻微污损:书籍有水、食物、油污、折皱、撕毁、划破、剪裁等等情形轻微的,按书价20%赔偿。

  2、严重损坏:如以上损坏较严重的按书价50%赔偿。

  3、损坏:损坏程度重,以致不能流通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4、故意损坏:凡有故意损坏行为,不论损坏程度,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三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

  八、偷窃惩罚:

  1、凡偷窃图书馆图书,除收回所窃书籍外,对当事者将处理如下:责令书面深刻检查,校内通报批评,同时处以赔偿,赔偿金额为被窃书籍的3倍。

  2、利用非图书馆内书籍偷换书籍者,除没收全部书籍外,按上一条规定进行处理。

  九、赔偿、罚款交费办法:

  第一步:由图书馆开具赔偿通知单,说明赔偿事由及具体金额;

  第二步:凭通知单到校总务处报账员处缴纳赔偿金;

  第三步:到图书馆办理罚款完毕手续。

  十、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有责任配合图书馆清还本班学生所借图书。

  十一、开放时间及顺序:

  1、每周二至周四午间。

  2、教工除学生借书时间外,可在周一至周五9:30—11:00期间办理。

  十二、本办法经校长室审批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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