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时间:2023-09-09 18:24:03 管理 我要投稿

电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电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1

  为保障学校各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正常使用,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使用质量,特对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管理、各班电教课代表的工作职责做如下规定:

  1、各班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的第一道防线为本班电教课代表,电教课代表由班主任任命并对设备有管理的权利和维护的责任。电教课代表应做到如下几点:

  1)讲台的钥匙由电教课代表本人保管,不得遗失或借给他人。

  2)每节课前应主动向老师询问,做好设备使用前的准备工作,打开老师指定的设备。

  3)每天做好课后和夜自修结束后的设备检查工作,主要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关闭,并锁好讲台。

  4)每天填写设备使用记载表,每月报教育技术中心。

  5)设备如出现故障及时上报,并到教育技术中心或通过690内线电话报修。24小时内还未修复,请再次与教育技术组联系。

  6)做好设备的经常管理工作。及时制止破坏设备的行为,不得击打、挪动设备,不得在讲台和设备内放入杂物,不得在计算机内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不得在课余时间未经老师允许的情况下使用设备,向同学做好爱护设备的.宣传。

  7)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注意设备的防水、防尘,每周做一次彻底清洁。

  2、多媒体设备的管理和班级量化挂钩,现代教育技术组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3、学校每学期评定一次优秀电教课代表,对维护工作做得出色的班级予以奖励。

  4、设备遭到人为破坏,有责任人,由其全额赔偿,若找不到责任人,则由班级赔偿。

电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2

  一、电教设备的使用要按照保证需要、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合理使用,讲究实效。所有电教器材、教材原则上只供本校教师在开展电化教学、电教研究、电教第二课堂中使用。

  二、电教设备使用时要严格记录,认真登记,详细记载使用情况。使用设备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者,追究个人责任。

  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教学微机,注意安全,不得乱动任何电源,要精心爱护微机,不得乱操作、乱摆弄。

  四、不得设置个人密码,不得进行诸如硬盘分区、格式化之类的危险操作,不得随意改动机器设置。

  五、未请示或经允许,不得私自安装任何应用程序,不得私自删除、更改他人文件,严禁使用外来光盘软盘。

  六、不准使用微机等电教设备光驱观看VCD,听CD,不准玩游戏。

  七、操作完毕要清点、检查电教设备,不准将仪器私自带出室外,如有损坏或丢失,要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听候处理。

  八、注意用电安全,不战乱动线路,不要触摸电源,发现问题须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汇报。

  九、电教器材原则上当天借、当天还,随借随还。如借用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应由分管主任签字批准;借用三天以上,必须由学校领导批准同意。且使用人对电教设备在借用期负全面责任。

电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3

  电教设备系指录像机、影碟机、投影仪、录音机、计算机、电视设备,以及与之配套使用的音、像磁带等。电教设备是教学的重要设施,为了确保教学的正常进行,并发挥其效益,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电教设备的使用:

  1.电教设备在指定地点由专人负责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随意乱动。

  2.使用人员按课表或使用通知单,准时进行录放,操作时要按程序进行。非教学时间,使用人员不应随意开机。

  3.使用人员开机后应注意录放情况,保证录放质量。

  4.使用人员要对每一台设备做好使用记录,以便为维修保养和更新提供依据。

  5.使用人员对设备要进行保养和维护。如录像机中的电视、磁头鼓、主导轴、传动带等,除力求使用正确操作细心外,要认真保养,定期维护:①定期清洗;②定期润滑;③定期更换磨损件,确保教学正常进行。

  二、电教设备的管理:

  1.电教设备一律由专人保管,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存留。

  2.电教设备分别固定放在视听室和电教室内,不宜经常搬动,以免不必要的'损坏和缩短使用寿命。

  3.保管人员对现有电教设备要认真管理好,并分类造册,一式三份(校长室、教务处、自留),严格执行借用制度,要大公无私,不讲情面。

  4.关于音、像、磁带的管理。

  ①分科登记造册,根据教学计划保存年限及磨损程度决定去留。

  ②直属班用带,由使用人员按课表或使用通知单,做好领借手续,提前一天向保管人员领取,以便按时录放。

  ③下属班用带,由保管人员安排,并做好出借手续,及时领取。

  ④按教学计划及时做好音、像、磁带预订工作,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⑤每学年清理一次,并将清理情况报告主管部门和校长室。

  三、电教设备的出借和赔偿制度:

  1.电教设备原则上不出借给任何个人和单位使用,凡属特殊情况,必须学校领导同意,方可出借或输租用手续。

  2.电教设备由专职人员使用,使用时违章操作,或非专职人员乱动,造成机能损坏,视情节轻重处理(照价赔偿或加倍罚款)。借出的电教设备,如有损坏,可修理好后归还,并赔偿损失费,或一次性赔偿修理费和损失费。

  四、关于复制音、像磁带和上机实习的有关制度:

  1.复制音、像磁带,要按学校要求准时完成任务,确保教学正常进行。

  2.外单位来校复制音、像磁公平,按标准收费,录音带1元/小时,录像带5元/小时。

  3.外单位来微机室上机实习,每人每小时3元标准收费。

  4.凡不健康的音、像磁带一律不得翻录和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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