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合集)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1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防止发生用电事故,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校园,本着“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8号)令,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公共场所,更是人员密度极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全体学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意识,自觉学习和掌握用电常识,做到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
第二条 全体学生应爱护用电设施,如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辅导员。
第三条 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区域私自拆接电源;不得私自安装灯头、增设供电设施及供电线路;不得拆修配电设施等。
第四条 学生合理使用电器时,应自觉做到:
1、 各类电器应为正规厂家生产、质量合格,且处于安全使用期限内。
2、 学生离开宿舍应及时关闭相应电源,不得在无人使用时让电器处于通电或待机状态,养成安全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
第五条 禁止使用假冒伪劣电器、无国家强制性3C安全认证标志或者有故障的电器产品;任何学生不得擅自接触配电设施或将照明灯头、电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帐、棉质、纸质物品等)使用。
第六条 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热炉、电炒锅、电熨斗、微波炉、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器、电烘干机、电热水器、电榨汁机以及其它可能导致超负荷用电、安全系数较低,以及与宿舍功能不相适应、妨碍水电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电器。
第七条 学生使用空调、饮水机实行申请准入制度,由学工处、宿舍管理中心核准并登记备案。
第八条为节约用电,合理使用空调。夏季气温超过30℃,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冬季气温低于0℃,方可开启空调取暖;注意对空调的维护,有异常迅速报修,不得私自打开壳或者拆卸空调机件;雷雨天气应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空调电源插座为空调专用,严禁插接使用其它电器;落实空调使用管理责任制,谁安装、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
第九条 学生宿舍用电设施的维护和维修由后勤处负责。学生发现宿舍的用电设施有损坏后应主动、及时向后勤处申报维修;后勤处接到申报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完成维修。
第十条 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常规管理和督查
1各系应将学生安全用电行为的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学生日常安全教育范畴,定期采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同时要重视学生安全员、宿舍长的培训,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2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由系辅导员、宿舍管理员和学生宿舍安全员、宿舍长共同管理,保卫处、学工处、负责组织督查,督查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安全用电检查。
3各楼宿舍管理员、各系各年级宿舍学生安全员、宿舍长,应对违规电器认真检查,一旦发现,立即报告辅导员;保卫处、学工处、系书记和辅导员应根据宿舍管理员、学生安全员和宿舍长的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使用违规电器的行为。
第十一条 学生违规使用电器的处罚
1凡违反本规定第二、四条者初次给予通报批评,再次违反处以警告及以上处分;
2凡违反本规定第三、五、六、七条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并没收违规电器及相关设备,造成后果严重者,加重处分;
3凡拒绝、妨碍工作人员依照规定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工作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寻衅滋事、侮辱、谩骂、威胁、恐吓或殴打工作人员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凡违规使用电器者,本学年内不得参与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不得参与各级各类的评优评先活动;
5对使用违规电器造成火灾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除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追究法律责任,对责任部门和管理责任人视情节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在宿舍内发现禁止性电器设备,无论正在使用与否,无论新旧、好坏,一律没收并由各系代管。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保卫处
20xx—11—3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2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的学生宿舍的管理,保证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维护学生宿舍文明、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住和退宿
第一条学生宿舍入住床位分配由研究生院根据招生情况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
第二条新生入校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缴纳住宿费及钥匙押金,领取钥匙、门禁卡后方可入住。
第三条个人钥匙及门禁卡等应妥善保管,不得借给他人。丢失钥匙或门禁卡时要即时登记,申请补发。严禁私自配钥匙、配门禁卡或调换门锁。
第四条研究生按指定的房间入住,未经研究生院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学生宿舍内的空房间、空床位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研究生不得擅自占用。如遇研究生院调整学生宿舍的入住房间安排时,研究生须予以配合。
第五条研究生因进入课题学习阶段、毕业或休学、退学等原因搬离学生宿舍时,应及时办理退宿手续,退还房间钥匙和门禁卡等后方可领回钥匙押金。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学生宿舍内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第七条研究生应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切断电源,随身携带宿舍钥匙。
第八条为了确保宿舍区内用电安全,严禁在宿舍内做饭,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水器、热得快、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磁炉等,不得将电源插线板放置于地面或床铺上。
第九条宿舍区内严禁生火、点蚊香等易引起火灾的`行为,禁止肆意遮蔽、破坏烟雾报警器等危害安全管理的行为。
第十条禁止在宿舍内和宿舍公共区域乱拉电线、网线、日常生活用线绳等。
第十一条对于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人员应主动询问,如发现来者的身份不明,应及时报告,并相互提醒,确保宿舍区安全。
第十二条严禁在宿舍区内存放治安管制器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液化气瓶等危险物品。
第十三条不得在窗户外台摆放花盆等物品,以防坠物伤人。
第十四条如遇重大突发安全事件,应保持冷静,认清形势,及时报告,立即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必要时报警求助。第十五条研究生应按要求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演练活动。
第十六条严禁使用学生宿舍区内的网络发布不良言论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第三章公共秩序
第十七条入住宿舍的研究生应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大声播放音响设备,不得打闹、不起哄等,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第十八条爱护宿舍区的公用设施,如监控、网络、洗澡间、洗漱间、卫生间等的设施设备、空调、消防安全宣传栏等,爱护宿舍内分配给个人使用的设备,如公寓床、储物柜、椅子等,不得随意搬移或添加家具,不得私自调换、拆改或添加家具等设备,若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第十九条严禁在宿舍区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第二十条严禁在宿舍区内进行赌博、吸烟、酗酒、斗殴滋事等违法违纪活动。
第二十一条不得在宿舍区内进行任何球类活动,带球进出宿舍区时不得玩耍。
第二十二条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等各种动物。
第四章文明卫生
第二十三条做到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养成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第二十四条保持个人卫生,整齐摆放桌面物品、床铺被褥等个人用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二十五条维护宿舍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严禁在楼梯、走廊、洗澡间、洗漱间、卫生间等处擅自堆放物品,不得在公共区域泼水、丢弃垃圾、吐痰等,晾晒衣物统一悬挂于洗漱间,不得在走廊等其它公共区域晾晒衣物。
第二十六条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不得将剩饭、剩菜、茶叶、硬质物品等倒入盥洗池、便盆内。
第二十七条保持墙面、柜面整洁,不得在宿舍墙壁、柜面或桌面上乱涂、乱画、乱张贴、擅自悬挂标语或宣传海报等,严禁使用利器凿刻、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
第二十八条为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学生宿舍实行室长制。每个宿舍的室长由同宿舍的研究生共同选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室长主要负责督促本室研究生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督促同学做好宿舍卫生,在宿舍内出现设施设备损坏等问题时及时反映并协调予以解决,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九条研究生须自觉遵守以上各项管理规定,对于不遵守管理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于有两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研究生,勒令其搬离现住学生宿舍,由导师及二级单位共同商议解决该生住宿安排及管理问题。
第三十条研究生院组织学生宿舍检查,对于优秀寝室予以表扬,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新生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后,需签署住宿承诺书,自觉维护研究生宿舍安全卫生。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3
(一)纪律管理方面
1、根据学生管理手册内容,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宿舍规章制度;
2、监督学生不得随便留客住宿,正常上课期间,未经学院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3、要求宿舍长提醒本宿舍的所有成员,宿舍熄灯后,不得发出较大声音,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进而保障第二天良好的学习状态;
4、要求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5、与宿舍长沟通,要求宿舍长对其宿舍成员进行思想教育,使同学之间形成互相帮助的良性友好关系,避免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说脏话;
6、要求宿舍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二)卫生及文化氛围方面
1、配合学院及学校每周五的卫生检查,督促各宿舍成员保持地面、门窗、床铺,清洁用具及其它物品的.卫生,做到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及其它杂物,其它物品上无明显灰尘;
2、通知各宿舍长要求每个宿舍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值周(日)同学应做好寝室卫生,并注意监督;
3、督促各宿舍成员注重集体生活,讲究个人卫生,做到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
4、要求每个宿舍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三)宿舍安全管理方面
1、监督并通知各宿舍成员,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电炉等违章电器;
2、监督各宿舍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确保每位成员的安全;
3、提醒各宿舍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宿舍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4、提醒各宿舍人员离开宿舍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5、宿舍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辅导员向学校报告;
6、以宿舍为单位,按要求统计每次节假日学生去向;
(四)奖惩方面
1、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可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出本班最佳宿舍,并用班费购买奖品作为鼓励;(该事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主要负责)
2、被评为最佳宿舍的宿舍长,可在本学期额外获加xx分平时积分,并计入期末综合成绩内。(获奖名单需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交于班长,以便算得综合成绩时保证可计入在内)
附
宿舍长职责
1、在辅导员及宿舍长管理委员指导下全面负责宿舍事务,及时汇报宿舍有关情况;
2、在就寝前应检查宿舍有无人员未到就寝,维持就寝纪律;
3、负责锁好宿舍门,监督检查本宿舍的卫生、物品摆放;
4、应认真负责落实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4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一、学生须按时缴纳住宿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宿舍。
二、学生宿舍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学校有权进行宿舍调换,学生应服从。
三、住校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不得私自调换。严格禁止出租床位或以他人名义入住学生公寓,一经发现,学校有权收回床位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为保障安全,不得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不得私配钥匙,钥匙丢失应及时到学生公寓管理处申请换锁,费用自理。进出宿舍忘带钥匙,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宿舍管理员处借用。
四、住校学生未经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处批准,不得私换门锁。
五、住校学生如办理休学、退学、出国等离校手续的,须先搬离并清空宿舍物品,并按照学生公寓管理处要求退还宿舍钥匙等物品,由学生公寓管理处签字确认后方能完成各项离校手续。住校学生因宿舍搬迁、调整等调换学生宿舍时,须先归还原宿舍钥匙后才能领取新钥匙,延期不归还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住校学生需妥善保护学生公寓内的'各项设施、设备,不得损坏各类设施,污损物品,违者除按照学生公寓管理处有关物品损坏标准照价赔偿外,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宿舍应实行卫生值日制度,每天轮流值日,做好室内卫生工作。要求被褥折叠整齐,物品放置有序,垃圾入篓,地面桌面整洁。宿舍卫生检查中屡次不合格者,责令其搬离宿舍。
八、住校学生应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以及做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严禁在宿舍范围内酗酒、抽烟、起哄、打架斗殴;严禁观看、传播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在宿舍和走廊打球、跳舞、溜冰等;严禁在宿舍内打牌、打麻将或变相赌博;严禁饲养小动物;严禁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严禁在学校公共区域如楼道晾晒衣物,摆放个人物品。违者将予以批评教育外,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住校学生要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学生宿舍范围内严禁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焚烧物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宿舍内除正常使用空调、热水器、饮水机、电脑、手机、台灯外,其它电器须经社区管理中心批准方可使用,未经允许禁止使用。严禁私拉、私接电线,不得自行安装插座、灯头;严禁使用与治安防范要求相违背的器具,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住校学生须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准时熄灯,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
十一、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来访人员要办理登记手续,未经许可,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未经批准,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楼(层),严禁留宿非本宿舍人员。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所有退宿的同学在办理完离校手续时必须清理并带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学校对学生离校后遗留物品在3个工作日后将作无主处理。对于换宿舍的同学须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并带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学校对换宿舍截止时间后遗留物品在3个工作日后将作无主处理。
十三、学生社区管理中心不定期组织学院、辅导员、学生代表开展学生宿舍抽查,住宿学生须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抽查。
十四、在宿舍内发布不当言论或做出不当行为,造成恐慌,且有悖社会公序良俗或扰乱宿舍、校园秩序,经学校警告制止后仍不改正的,学校有权收回床位,不再安排宿舍。
十五、经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总院(上海市心理咨询和治疗中心)诊断后,确认患有心理或精神疾病,且经学校评估后认为在治疗(尚未治愈)期间不宜住在学生宿舍中的学生,必须在家长监护下自行安排住宿。当上述学生经治疗痊愈后,且经学校认可可以恢复居住在学生宿舍的。
十六、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上外贤达学〔20xx〕64号)、《学生违纪计分实施办法》(上外贤达学〔20xx〕62号)给予处理。
十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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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规定5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宿舍是学校的最基本单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场所,创“洁、齐、美”的寝室是全面提高素质的需要,也是成才的需要。
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是为学生创造一个“洁、齐、美”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守纪律,提高学生素质,促进学生成才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措施之一。
学生寝室规范化管理共分三个规范,一个规定。
一、卫生规范
1、宿舍管理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舍务老师、班主任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卫生习惯养成等。
2、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度,每天一位学生负责。值日生工作范围包括:卫生打扫、清倒垃圾、物品摆放,离开宿舍检查门窗,有权监督其他学生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3、要求门窗整洁明亮,物品放置整齐划一,衣服凉晒整齐,地面干净无杂物,过道无积水,大花板、墙角无蛛网,墙面、箱橱、多用柜无污点。
4、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任何同学不得在室内外、公共场所乱扔杂物。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用膳、洗涤饭盆等。禁止学生随地倒水。
5、自觉维护好公共场所卫生(楼道、走廊、盥洗室筝),实行楼长负责制。
二、文明规范
1、同学之间团结互助,互敬互重,形成温馨友爱氛围。
2、讲究文明礼貌,不说脏话、不打架斗殴。
3、不准打朴克、杜绝赌博。不堆酗酒、抽烟。
4、垃圾人箱,不准把垃圾、生活用水从窗口倒下。
5、晚上熄灯后,不准讲话、敲墙壁等。禁止在寝室点蜡烛。
6、爱护公物,不准用脚踢门,开窗后用窗钩钩好。损坏公物按规定赔偿。
7、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回家日回家,特殊情况回家,应向班主任请假,办理好请假手续,并将请假条交给教导处及舍务老师。
8、按时起身就寝,认真参加旱锻炼,早锻炼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9、自行车要统一登记,办理好停车证,并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
三、安全规范
1、离开寝室,关好门窗,不得将钥匙随意借给其他寝室同学。
2、寝室内如有失窃、丢失钥匙等应及时向舍务老师报告。
3、每位同学应将贵重物品、钱、菜票、钥匙等保管好,以免失窃而造成损失。
4、禁止在寝室内私拉电线、玩火(点蜡烛等)。
5、通学生不得进入宿舍,不得擅自留宿外人。男。女同学之间不得相互串宿舍。
四、奖惩规定为了有效的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规范和卫生习惯,采用个人扣分制,具体规定如下:
1、个人内务不按规范要求整理摆放的,每项扣1一5分,劝导无效,可加倍扣分。
2、地面不扫。位权不倒、物品摆放不整齐的,扣当天值班人5一10分。
3、每次规定的大扫除项目,没有做到的,全室每人扣5一10分,局部没有做到的,扣分工负责人5一10分。
4、从窗口倒水或将水倒在室内、过道、楼梯口者,扣10一30分。劝导无效的可加倍扣分。
5、因使用明火(点蜡烛、焚烧废纸等),扣当事人5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负责一定的赔偿外,依情节轻重,由学校给予处分。
6、对寝室内用膳者扣20分,酗酒者扣50分。
7、熄灯后讲话,听收录机影响他人休息者,扣10分,劝导无效者,加倍扣分。
8、寝室内打扑克者扣20分,赌博、抽烟者扣50分。
9、私配钥匙者,扣20分。
10、回家不请假或私自在外住宿者扣20分,劝导无效的,加倍扣分。
11、不按时起身,早锻炼迟到者,每次扣5分。缺席者扣10分。
12、不服从舍各老师,无理取闹,妨碍正常工作者,每次可扣l0-50分。
13、每位同学的扣分情况每周向班主任汇报一次,每个学期内扣分累计满50分者,作书面检查。扣分满200分者,移交学校教导处处理,扣满400分者取消住宿资格。
14、每天上午或下午学校组织检查宿舍,次日公布分数。
15、以“洁、齐、美”文明宿舍每月评选一次,并给予公开表扬。
16、学期结束,根据寝室内学生扣分及评选“洁。齐、美”文明寝室光荣称号次数,评选出“模范宿舍”,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17、各个班级宿舍得分情况。评选“洁。齐、美”文明寝室次数与评选优秀班集体等挂钩。
18、每个学期学生扣分递交班主任,与思想品德评语、操行等第、评选三好学生等挂钩。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6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榜罗中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学校总务处处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初中部及部分高中部女生入住学生宿舍。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总务处、政教处、教务处、办公室、团委、学生会组成的宿舍管理委员会,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包括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生活秩序、清洁卫生、维修、附设服务等工作,宿舍管理员有权按照学校相关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宿舍设立学生住宿服务委员会(简称“学服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主要负责学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
二、宿舍住宿制度
1、学生宿舍按照统一安排原则,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调配。
(1)新生入校前,总务处按各班寄宿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分配到班,安排到人。
(2)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认可并签字盖章,报总务处审核备案,再到宿舍宿舍管理员处更换钥匙。
(3)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相关住宿管理要求。
(4)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对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及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4、毕业生退宿
(1)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逾期则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
(2)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宿舍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后总务处办理该生退宿手续。
(3)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给予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5、其他情况退宿
(1)因休学、参军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应该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具空出。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后勤管理处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转学、退学等结束学籍的情况,学生应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逾期不办者,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
(2)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班主任告知学生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签字,到所在宿舍楼管理员处退还钥匙,再到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
6、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宿舍服管理员由总务处负责调换全室钥匙,遗失者须按规定支付费用。遗失钥匙如不报告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7、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准跳舞、溜冰、经商、酗酒、打球,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严禁赌博、打架斗殴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与态度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处分,直至勒令退宿。
8、严禁在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寝室。
9、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并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处分,并作退宿处理。
10、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及时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存折,自己记好密码,不告诉他人。最后离开寝室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寝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宿舍管理员。宿舍内发现推销员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处理。
11、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家具、设施、设备的责任。凡属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由宿舍管理员请有关部门维修或调换。如发现丢失、人为损坏、私自调换等,应查明原因督促当事人赔偿或换回,原因或责任人不明,由全室学生共同赔偿。
12、退宿或离校时,寝室内家具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宿或离校手续。
三、宿舍会客、作息制度
1、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实行宿舍管理员昼夜值班。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2:00。会客时间之外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2、宿舍来访会客,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宿舍管理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如有强行闯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男宾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会客制度,21:00以后一般不予会客,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宿舍管理员有权请会客人员离开宿舍楼。
3、晚间22:00至次日6:00关闭宿舍大门。22:00以后进出宿舍楼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予登记,宿舍管理员要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总,每月一次向学校总务处报告。学生政教处和班主任要加强对22:00以后未归学生的教育管理。
4、宿舍管理员对来访会客者,应认真验证,坚持原则,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凡因执行公务者进入学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证件。
四、宿舍卫生检查制度
1、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寝室内坚持值日生制度,值日表张贴于室内。值日生需于每日早上8时前将宿舍打扫完毕,并督促全宿舍人员做到室内摆设整齐、地面清洁、窗明几净、无蛛网无积灰,保持走廊清洁。不随地吐痰、乱抛废物,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窗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违者根据宿舍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教育或通报批评。
2、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场所的卫生。三餐在食堂用餐,不得将饭菜带入寝室内。禁止在宿舍楼内饲养小动物。学生患传染疾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3、总务处每周一次会同值周组及学服会学生对宿舍卫生进行例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布,汇总后通告班主任及主管部门并记录在册,作为操行评定的依据。
4、一学期同一学生在其值日天被检查一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卫生检查二次为差者,给予黄牌警告,楼内通报批评,通知所在班级进行批评教育。卫生检查三次为差者,给予红牌警告,由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报教务处备案,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5、同一寝室一学期内卫生检查累计有三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卫生检查累计四次为差,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并通知所在班级。累计卫生检查五次为差,给予红牌警告,由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报教务处备案,取消全宿舍成员本学年一切先进称号的评选资格和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6、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享受二次免检。如本学年有黄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三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黄牌警告。如本学年有红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红牌警告。
五、用水、用电制度
1、学校在宿舍中仅提供基本照明用电。
2、学生宿舍实行定时打水制度。
3、加强学生宿舍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学生宿舍内电器不准私自移动和修理,如遇故障应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有关部门派专职电工修理。违者造成的损失,一律由肇事者负责。
5、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6、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相关节约用水、用电以及安全用水、用电的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总务处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班级,由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并报教务处备案,取消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7、寝室内不准使用与保存煤油炉、液化气、卡式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以免发生火灾。一经发现,通报所在班级和教务处,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同时取消住宿资格。寝室内有以上违章出现,查不到责任人时,对全室人员给予教育、处罚和处分,直至作勒令退宿处理。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毕业离校制度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学习期满后都必须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办理退宿手续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宿,逾期者其物品将视作无主处理。休学、退学学生必须在《休学通知》或《除名通知》发出后一周内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否则其物品视作无主处理。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榜罗中学。
八、本规定自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起执行。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7
一、总则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所有住校学生
二、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出早操时要静、快、齐,以本班为单位,由带队学生整队出操。其他学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况报值班教师处理。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值日生打回饭后,做好汤、菜、馒头的发放,严禁乱抢乱夺,值日生发放汤菜时要注意卫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老师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时,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借口到其它宿舍与同学一起就餐。
5、早上饭后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6、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2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7、午间有午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打闹等,不能影响他人休息,更不能乱串宿舍。
8、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9、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11、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三)、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乱串宿舍。
10、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1、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2、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3、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等带入宿舍。
14、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5、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16、宿舍内的卫生间只限晚间使用。
(四)宿舍纪律
1、起床铃响后,无故不起床或不参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2、跑操时,无故中途停止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3、打饭不排队、拥挤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4、值日生打回汤菜、馒头后,要做好发放工作,不听从舍长或值日生安排、乱抢乱夺饭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5、按规定时间离开宿舍,到教室学习,无故在宿舍内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6、剩菜剩饭没有倒在指定位置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7、就餐时,须在本宿舍内,不在本宿舍内或到其他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8、午间休息时,不在本宿舍内,而在外乱逛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9、休息后,在宿舍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10、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必要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11、自换床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2、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13、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14、课间无故进入宿舍楼而无班主任批条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5、带领外来人员到宿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5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
16、没有班主任批准、值班人员同意而私自回家、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3分;并给与相应处分。
17、在宿舍内乱倒垃圾、脏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8、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19、学生上课,而没有关闭宿舍内电器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2分。
20、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每处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21、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22、自己内务整理要求及时、规范,乱摆乱放者扣班级积分1分。
三、宿舍卫生标准(设卫生积分5分)
1、地面(0.5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床上(0.5分):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杂物;
3、鞋:(0.5分):每人的鞋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每人摆的鞋最多不超过一双鞋;
4、物品(0.5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规定摆放位置的必须按规定摆放,不得乱放。
5、热水器(0.5分):宿舍内热水器每天擦试干净保证无尘土,不得在宿舍内乱倒热水器内的.水。
6、窗帘(0.5分):宿舍内窗帘悬挂整齐,不得乱扯、乱挂。
7、空气新鲜(0.5):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
8、卫生区(0.5分):本班卫生区内打扫干净,无杂物,污水。
9、墙壁(0.5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
四、检查、奖惩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
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舍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纪律情况;
3、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检查完成,并且纳入全员管理范围。
4、宿舍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积分。
6、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7、住宿生自行车摆放与走读生自行车摆放由分管主任一同抽查记分。
8、各班宿舍卫生得分为本班学生所在宿舍得分的总平均分。
9、根据积分情况,每月评选“文明宿舍”,并发放锦旗。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8
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公共场所,更是人员密度较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明确学院与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学院的管理,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强化学生节约用电观念和安全用电意识,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一 学生的权利
第一条 有参加学院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的权利。
第二条 学生有权正常使用宿舍内学校安装的供学生使用的电灯、电扇、洗衣机等电器和相关用电设施。
第三条 在宿舍内可给充电电池充电,可使用电脑、手机充电器、小功率电吹风等日常所用的电器用品。
第四条 学生可在向保卫处和宿管科申请允许的情况下安装使用饮水机和小功率空调。
第五条 宿舍内的用电设备和设施出现故障或老化,有权要求学院后勤相关人员给予检查和维修。
第六条 有对学院给予学生用电原因造成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院或教育部门提出申诉。
二 学生的义务
第一条 有接受学院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的义务。
第二条 爱护用电设施;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辅导员;按时交纳足额电费。
第三条 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区域私自拆接电源、安装灯头和擅自增设供电设施、供电线路和拆修配电设施等。
第四条 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热炉、电炒锅、电熨斗、微波炉、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器、电烘干机、电热水器、电榨汁机以及其它可能导致超负荷用电、安全系数较低,并且与宿舍功能不相适应、妨碍水电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电器。
三 学院的权利
第一条 学院有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的权利。
第二条 学院有权对学生的电源总开关进行控制使用的权利。
第三条 学院有对学生用电情况知情权,并按国家规定价格收取用电费用。
第四条 学院有权对学生违规违章用电进行处分和处理的权利。
四 学院的义务
第一条 学院应依照国家规定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
第二条 学院应给学生提供电灯、电扇、洗衣机等日常使用的电器用品和用电设施并告知学生使用方法。
第三条 及时告知学生的用电度数情况,及时提醒学生缴纳电费。
第三条 学院要定期对学生宿舍的电器设备和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学生用电过程出现故障,学院应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五 相关责任
第一条 因学院方面造成的原因,致使学生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学院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 学生因自己过错遭受损害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 学生有违反《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按照规定给以相应处分。
第四条 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赔偿。
六 附则
第一条 本协议适用于在校全日制本校学生。
第二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保卫处和学生各持一份。
第四条 本协议解释权归保卫处
第五条 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为准。
甲方: 乙方: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签字)
保卫处
年 月 日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9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给学生创造一个整洁卫生、安静舒适的住宿生活环境,特制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一、宿舍卫生
1、地面(内外)整洁,无垃圾、污水。
2、门窗、墙面、瓷砖干净、无污渍。
3、床上、床下物件干净,摆放整齐。
4、生活用品干净、摆放整齐。
5、不准向窗外扔东西。
6、寝室长每天应安排值日生值日,其余学生应配合寝室长监督值日生搞好值日工作。(如值日生特殊情况请假不在,寝室长应重新安排值日生)
二、宿舍纪律
1、按时起床,按规定时间到教室,不迟到不早退。
2、任何同学不得乱串寝室,睡觉时不得串床。
3、爱护公物,损坏按规定赔偿。
三、宿舍安全
1、在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同学必须带好钥匙、锁好门。
2、宿舍内禁止学生乱拉电线、插座及使用手机等小电器,发现电路、电闸、灯头等有不安全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班主任。
3、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
4、严禁喝酒、吸烟、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注:其余末定之内容按《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遵守。
5、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6、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7、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8、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9、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10
总则
为加强宿舍管理,建设和谐文明宿舍,制定本条例。本管理条例由2-402全体宿舍成员参与制定,体现着全体成员意志,是宿舍成员在宿舍内的行为准则,务必遵守。
一.宿舍卫生
1.、每周星期三中午或下午由2个人清洗卫生间和阳台一次,由宿舍全体成员监督。
厕所清洗范围包括洗发水放置台卫生、厕所墙壁卫生及厕盆内部卫生
2.、使用卫生间后,冲水足够,保证冲洗后没有异味,方便时保持厕所内窗口通风。
3.、饭盒不能随便乱扔,做到当顿使用当顿处理,可循环利用的瓶罐要集中放到门后集中处,桌面不准残留任何垃圾(包括纸巾、冲剂包装袋等)。
4.、保持公用桌面的干净整洁,不能随便摆放杂物,如放置书本应叠放整齐。
5.、每个月第一个星期五下午全体宿舍成员大扫除一次(全宿舍负责),每周五小清洗一次(每次上下铺轮流)。
6.、违反以上规定者警告一次,如有再犯罚洗厕所一次
7.、晾晒于宿舍内阳台的衣物和毛巾请拧干,如未拧干有同学提出被水滴到,写100字检讨发至2-402宿舍委员会Q群。
二.网络及水电资源使用和计算机管理
1.、网络忙时及有他人上网时不能下载,否则将受到限速惩罚,限速标准到违规者不爽为止。
忙时时间段:
周一到周五:早上7:00到次日凌晨1:00
周六,周日:全日有人上网期间均属忙时违反本规定者,受影响者有权采用一切手段终止其下载,包括直接切断电源!
2.、人走电脑必关,不能处于睡眠或者只关显示屏,否则警告一次,如警告无效,则将受到限速惩罚,限速标准到违规者不爽为止。
3.、若电源跳闸,肇事者要自觉主动去开,无故跳闸的.如果无人上楼时顺便开闸则由需要上网的下去通知开闸
4.、要有节约能源的意识,要记住随手关水、关电,尤其是电脑。
5.、网络忙时不能使用P2P软件(包括PPS、PPLIVE、UUSEE、i酷加速器等一切P2P类软件)看视频,否则否则将受到限速惩罚,限速标准到违规者不爽为止。
三.宿舍文明礼仪
1.不能只穿内裤在宿舍走来走去,违例者罚裸奔。
2.注意语言文明。如果对宿舍其他成员有意见或不满,可以通过宿舍会议解决,不能用粗鲁或暴力手段解决。
3.有其他宿舍的同学进入我们宿舍,无论此人是否受欢迎,必须以礼相待。
4.中午13:00后保持安静,晚上12:00后保持安静,其他时段有同学休息时也应适当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其他同学有义务提醒喧哗吵闹者(包括外室人员)。
5.为促进宿舍沟通,减少网络沉迷,每个月的第一周星期五是“无网日”,该日全天关闭路由,宿舍一起外出走走促进宿舍交流。
6.在宿舍听电话超过十分钟者请出去外面听,以不影响他人的休息、学习等!违者警告一次,如警告无效,罚洗厕所一次。
附则
1.本条例尚属测试版可能存在不足。如有异议可以提出,通过宿舍多数人同意,可以适当修改。
2.条管理条例由宿舍全体负责监督,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大家有义务提出有权利制止,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全体宿舍成员所有。
3.本条例于20xx.5.17日正式生效
4.所有限速惩罚时间都为一天。
5.对本室规有任何意见请于20xx年5月17日凌晨0:00前提出,如未提出则表示赞同,如有违反本室规将无条件接受相应“惩罚”以促进宿舍文明和谐发展!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11
一、宿舍纪律、卫生要求:
1、不准在宿舍内或走道生火、点蜡烛、洗漱,不得破坏公物和私接线路,公物损坏,由本宿舍或实施行为者照价赔偿。
2、保持宿舍的清洁卫生,不准乱丢果皮、纸屑,不准乱倒饭菜、剩汤,果皮、纸屑、卫生纸巾放进垃圾桶内。每天由舍长派值日生负责当天的值日工作。,本层洗漱间、厕所下水道堵塞,由本层宿舍或实施行为者负责,学校请施工队维修疏通。
3、按时作息,午休铃声、晚睡眠铃声响后,全体学生务必回到宿舍休息(中考班有特殊要求除外)。休息时间不准高声喧哗或从事娱乐活动,更不得以娱乐形式进行变相赌博;不准在宿舍区打扑克、大字牌或从事体育活动,违者除没收器具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4、不准留宿外来人员,男、女生不得相互到宿舍串门,贵重物品、人民币自行保管好,避免丢失造成损失。人离开宿舍要随时关好窗,锁好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宿舍内务要求:
1、床铺
被子、床单、毛毯折成四方形靠墙放,枕头放在被子上。床面不准有散乱的东西,如有一两本书或一两件折好的`衣服或小包,可以放在被子的一侧,但外沿线要与被子外沿线平齐。
2、鞋子、木箱
鞋尖向内摆放于床下,鞋跟线大致与床的外沿线平齐。木箱、背包统一放到储物框内。
3、桶、用品
提桶口朝上靠墙放,口盅、牙刷、牙膏整齐放在桌子上(牙刷、牙膏放在口盅内),口盅把的方向一致,牙刷毛在上且往同一方向倒,牙膏口朝上与牙刷的方向一致,毛巾统一挂于毛巾钩上。其它日用品整齐排列于桌子内。
4、宿舍内和窗户上不准晾挂衣服,洗的衣服一律挂在阳台的铁线上。不准在宿舍走道、阳台、楼梯打地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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