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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管理规范
一、说明
为了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为广大学生提供优良的学习环境,促使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依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针对我校现状,本着严格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办法
1、中学生的管理,采取扣分制度。对不同得分的学生进行相应的管理。
2、每位学生在学期初始得分100分,根据本制度实施细则加分或扣分。
3、学校德育等处负责检查记录,直接实施本制度。其他管理者和教师有义务制止学生违纪现象,并向汇报给德育处汇报。
4、学生学期得分将作为“学生道德素质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
5、每学期只有得分在班级居前十位、在小学部和中学部得分分别居前150位和100位的学生,有资格评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
6、得分达60分时,每周末学生请家长到德育处,听取班主任老师就该生的情况汇报。直到该生阶段性表现有明显改善,得分不再进一步下降,经德育处和班主任评价,进行正常管理。
7、得分小于等于50分,校德育处将将取消其下学期入学资格。
8、学生处罚条例。
8.1、一项累计扣分达20分或一次性扣20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8.2、一项累计扣分达30分或一次性扣30分,给予警告处分并记入学籍档案。
8.3、一项累计扣分达40分或一次性扣40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记入学籍档案。
8.4、一项累计扣分达50分或一次性扣50分,给予记过处分并记入学籍档案。
8.5、一项累计扣分达50分以上或一次性扣50分以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记入学籍档案。
8.6、得分小于等于40分,校德育处将劝其转学。
8.7、以上第8条中的“一次性”定义为据本制度细则中的一项或30天内总扣分之和。一项是指本制度实施细则中的阿拉伯数字整数项,共有56项。
8.9、学生自受处分之日起,4个月内有明显改进,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德育处根据学生表现,征得班主任、所有任课教师和宿管教师的同意,可撤消处分。
三、实施细则
(一)、按时作息,在校一日必须严格按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作息。
1、早操、课间操缺勤一次、旷课一节次,扣2分。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1.1、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按旷课论处。集体活动时,在活动场所随意走动、远离集体,按早退论处。
1.2、非上课期间,每无故缺勤50分钟按旷课一节论处。
1.3、午休期间若需请假,必须持班主任签名的书面请假条,提前到直接宿管教师处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宿,否则按缺勤论处。
1.4、午休和晚休,到该上床休息时间,仍未上床,上床后说话、看书、听MP3等,一次扣3分。并按迟到论处,15分钟以后按旷课累计。
1.5、早上、中午起床不及时,不能按时离开宿舍,按迟到论处,15分钟以后,按旷课累计。
2、请假制度。
2.1、学生请假3天以下(包括3天),必须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由家长和班主任同时签字。学生请假3天以上,必须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由家长、班主任和德育处主任同时签字。病假同时还需校医签字。
2.2、学生个人事由,未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一律不准请假。
(二)、仪表整洁、端庄,注重个人形象及卫生。
3、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穿着校服,未穿着者禁止外出。着校服情况随机检查,未穿着校服,每检查发现一次,扣5分,且不准进校和离校。以下情况按未穿着校服论。
3.1、校服有明显破损。校服上有较大面积污渍,影响美观。校服上自行写画有其它图案、文字或缝制、粘贴其它图案、文字。
3.2、校服拉链未拉,或拉链拉合不足2/3.
3.3、校服底下衣服长出校服,或其它明显校服穿着不整洁的。
4、学生不准烫发、染发。男生不准留长发、胡须,不准理光头(理光头者接回家中,长好后方可返校),男生头发长于3厘米、后脑勺和双鬓头发长于2厘米即被视为长发。女生长发必须梳双辫或独辫,或扎马尾辫,严禁披肩。女生不准留男式头形。短发前面不得长过眉毛,后面不得长过衣领下沿。否则,每检查发现一人次,扣5分,且不准进校。
5、学生严禁化妆(抹指甲油、涂唇膏、用发乳等均视为化妆),不得留长指甲,严禁佩戴耳环首饰、手链戒指等。学生不得穿高跟鞋,不得穿拖鞋,穿凉鞋必须穿袜子。否则,每检查发现一人次,扣5分,且不准进校和离校。
6、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乱泼水,不允许踩踏桌椅,不得随意在桌上涂写张贴,垃圾进入垃圾箱时,只能放入,严禁投掷。否则,发现一人次扣2分。乱挤加餐牛奶,往窗外扔东西,发现一次扣10分。
7、小便入池、大便入坑并及时冲洗。否则,发现一人次扣5分。在厕所外大小便,发现一次扣20分。
8、将塑料袋、硬物、非卫生纸类纸品等杂物扔入便池,每发现一次,扣20分。造成经济损失,照价赔偿。
9、宿舍内个人内务整理差,洗漱用具、衣服鞋帽等摆放混乱,床铺不整洁等,每发现一次扣3分。不叠被子,发现一次扣5分。
10、在宿舍内,不脱鞋上床,发现一次扣5分。
11、在墙壁上乱贴乱画,用脚踢墙或用其它东西污染墙体,每发现一次扣8分。
12、语言文明,举止文雅。讲污言秽语、举止不文明等,发现一次扣5分。
13、拒绝垃圾食品,不携带购买零食。发现携带购买零食、饮料者,每次扣5分。
(三)服从管理、严守纪律,尊重他人、厉行节约。
14、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未手持假条在门卫处登记离校,按擅自离校论处,一次扣20分。夜不归宿,按擅自离校论处并累计旷课。
15、学生在校期间,不服从管理,挑衅、辱骂、冲撞教职员工,不论原因,第一次扣20分,第二次扣30分,第三次扣50分。任何教职员工均有权利对学生实施监督检查,并德育处组织不定期对宿舍进行突击检查,拒不配合,在同一次检查中按数次不服从管理论处。
16、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发现特殊情况,可以对学生采取强制手段,学生拒不配合,按不服从管理论处。情况紧急须直接报警。
17、学生严禁打架斗殴。
17.1、发现携带、私藏刀具、棍棒、钢管等,每次扣20分。
17.2、不论在校内外,打架第一次,先动手者扣40分,后动手者扣30分。第二次扣50分。情节严重者,采取司法手段。凡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者,劝其转学。
17.3、勾结校外人员到学校门口滋事,一次扣40分并直接报警。
17.4、挑衅、辱骂其他同学,每次扣10分。
18、学生严禁喝酒。喝酒第一次扣30分,第二次扣40分。以下情况之一,视同喝酒。
18.1、携带任何酒类、酒具。
18.2、身上、口中能闻到酒味。
18.3、与喝酒的同学在一起。
19、学生严禁吸烟。吸烟第一次扣20分,第二次扣30分并遣送回家戒烟一周,第三次扣40分。以下情况之一,视同吸烟。
19.1、携带烟、打火机、火柴、烟斗等与烟有关的物品。
19.2、口中有烟味。
19.3、与正在吸烟的同学在一起。
20、同学相处时,以大欺小、持强凌弱、给他人起外号、欺负戏弄他人,每发现一次扣20分。
21、男女生交往应互相尊重、正常往来、珍惜同学友谊。否则,扣20分。
22、敲诈他人钱财,每次扣3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23、搬弄是非、无中生有,造成恶劣影响者,一次扣10分。
24、拉帮结派,破坏团结,造成恶劣影响者,每次扣20分。
25、加强自律,遵纪守法,不与校外“问题青年”、闲杂人员等来往,违者每次扣10分。
26、不准参与赌博,不准进酒吧、网吧等未成年人禁入场所,不准携带、观看反动、淫秽书画、光碟等。违者第一次扣20分,第二次扣30分,第三次扣40分。
27、热爱学校,珍惜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凡因违纪违法,造成学校声誉受到严重影响的,每次扣30分。
28、严禁在学校内外生火,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准乱掷砖块或其它重物,不准在学校前操场踢球。违者每次扣5分。
29、故意扰乱破坏课堂秩序,一次扣20分。
30、自习课上必须保持安静,做到不干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吃零食、不下座位、不歪斜仰靠。否则,检查发现一次扣5分。
31、食堂内就餐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高声说话,否则,发现一次扣5分。禁止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否则,一人次扣10分。
32、严守考试纪律。考试舞弊,一次扣20分。情节严重者一次扣30分。
33、严禁在教学楼内、教学楼附近、宿舍楼内、校门口附近嬉戏喧哗、追逐打闹。发现一次扣5分。
34、冲厕后不关好阀门,不随手关闭水龙头,每发现一次扣5分。
35、生活不节俭,互相攀比,携带通讯工具(手机、小灵通等)、MP3、影碟机、游戏机等,除没收上交德育处外,每发现一次扣20分。
36、不遵守用餐制度,浪费粮食,每发现一次扣10分。严重浪费粮食者一次扣20分并停课劳动一天。浪费粮食情节恶劣的,在校期间,第一次扣30分并停课劳动三天,第二次扣40
分并停课劳动一周,第三次扣50分。
36.1、无故剩有馒头(花卷、包子)一小块以上,米饭、面、菜剩有1/5以上视为浪费粮食。
36.2、无故剩有馒头(花卷、包子)1个以上(包括1个),米饭、面、菜剩有1/2以上,将自己的剩饭菜拿到其它饭桌上,均视为严重浪费粮食。
36.3、打到餐桌上的饭菜不吃,在餐桌以外乱扔馒头(花卷、包子),将饭、菜、汤等倒到饭桌上或故意倒到地下,视为浪费粮食情节恶劣。
37、就餐(包括喝汤、吃馒头)必须在固定餐桌进行。吃饭时乱窜、不在自己位置就餐、将食物带出食堂,一次扣5分。
38、走读生未经宿管教师允许,不得进入宿舍楼。否则,发现一次扣10分。
(四)、增强集体观念,爱护公私财物。损坏公私财物,一律完全赔偿。故意损坏公私财物,除照价赔偿外,按以下规定处理。
39、破坏墙面墙体及墙上悬挂的镜框字画、门窗、栏杆、生活设施、教育教学设施、用电设施、消防设施、体育卫生设施等,必须进行维修恢复的,学生在校期间,第一次扣20分,第二次扣30分,第三次扣40分。
40、因个人原因,致使校外人员损坏学校公物,一次扣20分。
41、盗取学校或他人财物,除物归原主外一次扣30分。情节严重移交公安机关。
42、严禁小偷小摸,违者在校期间累计每次扣5分。
43、点燃墙壁上的纸张、水管上的隔热物等,一次扣20分。
44、在课桌椅、饭桌椅上、或其它地方刻画,一次扣10分。
45、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携带或私用电器,不得自行修理或拆装日光灯,电器插座等电器设备。每发现一次扣10分。
46、严禁超出限位器位置开启窗户,违者每次扣10分。
47、进入各类专用教室,严格按教师的要求进行操作,不乱动不了解的物品、实验仪器,不用手触摸有危险的物品、仪器。造成损坏,一次扣10分。
48、爱护学校的图书杂志,丢失、破损、污染图书杂志,一次扣5分。
49、保护校园内绿地,严禁踩踏草坪、攀折花草、树木。否则,每发现一次,扣5分。
(五)、自爱自律、自信自强、诚实守信、知错就改,弘扬正气、敢于斗争。
50、违纪后,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配合调查,减半扣分。
51、拒不承认错误,蓄意隐瞒实事,推卸违纪责任,一经查明,一次扣20分。
52、隐瞒实事,包庇违纪,一经查明,一次扣10分。
53、打击先进、报复正义,诬陷栽赃、捏造事实。一经查明,一次扣30分。
54、勇于斗争,检举违纪现象,酌情加分。
54.1、检举携带、私藏刀具、棍棒、钢管等的,一次加20分。
54.2、检举携带、私藏烟酒,检举喝酒、抽烟的,一次加15分。
54.3、检举破坏学校公物的,一次加15分。
54.4、检举敲诈他人钱财的,一次加10分。
54.5、检举将塑料袋、硬物、非卫生纸类纸品等杂物扔入便池的,一次加10分。
54.6、检举拉帮结派、欺负弱小的,一次加10分。
54.7、检举其它学生较重大违纪现象,一次加5分。
55、自爱自律,遵章守纪。
55.1、周内无扣分现象,加4分。
55.2、月内无扣分现象,加20分。
56、自信自强、奋发向上。
56.1、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次加30分。
56.2、参与校级以上活动,获各种等级的奖项,一次加25分。
56.3、获得校级荣誉称号,一次加20分。
56.4、参与校级活动,获各种等级的奖项,一次加15分。
56.5、获得班级荣誉称号,一次加10分。
56.6、参与班级活动,获各种等级的奖项,一次加5分。
四、附则
本制度由德育处负责解释,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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