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6篇【实用】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
1、饭堂使用的电气、电动、照明等设备,要设专人负责,每天下班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关闭厨房、餐厅所有电闸,切断电源,还有气源和火源并检查安全情况;
2、饭堂应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
3、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作业,防止用电设备及电气线路过载、过热及引起短路;
4、确保饭堂所有的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有牢固的`保护接地措施;
5、饭堂定期每月一次对饭堂内的配电柜、配电箱、电线、电缆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电加热部分以及有水接触的部分,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凡能碰触到的设备导电部分,均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禁用湿手触摸开关、电缆及其它所有电气设备,以防触电;
7、饭堂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置杂物,并注意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开关,以确保灵活可靠;
8、饭堂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专业电工维修,不得私自处理,严禁带电作业或维修;
9、由于电气设备、用电线路起火而发生火灾,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或用砂子灭火,严禁用水直接灭火;
10、禁止在电源附近堆积杂物,禁止封堵进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2
为了保证井下掘进机安全使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1、掘进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使用掘进机掘进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并坚持正确使用掘进机上所有的安全闭锁和保护装置,不得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雾化系统各部位的压力;
3、掘进机司机开机前,应对掘进机进行如下检查:
(1)机械、电气、液压系统,安全保护装置应正常可靠;
(2)液压管路、雾化系统管路的管接头无破损、无泄漏,保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3)减速器液压油箱的油位、油量应适当,无渗漏现象;
(4)转载胶带机应确保完好,托辊齐全;
(5)切割头截齿应完好;
(6)装载耙爪、链轮要完好;
(7)履带、履带板、销轴、链轮保持完好并按规定调整好履带的松紧度;
(8)喷雾装置系统、冷却装置及照明要灵敏可靠,水质、水压、流量应符合规定,喷雾管路、喷嘴应畅通;
以上经检查确认机器正常工作并在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方可开机,禁止机器带负荷启动和带病运转。
4、开机前必须提前3分钟发出报警信号后,方可开机,启动顺序:打开水源液压泵胶带转载机刮板输送机载割部。
5、切割时,先横向扫底,然后在巷道中、下部进刀、横向顺时针分层切割,最后刷帮、打顶、使巷道成型,这种方法可使上部煤层本身自重自行脱落和垮落,有利于切割速度和掘进机的使用寿命;
6、掘进半煤岩巷时,应先截割岩石,即按先软后硬的程序,如果岩石硬度大于掘进机切割能力时,应停止使用掘进机,采用炮掘;
7、根据煤岩的`软硬程度,掌握好机械的掘进速度,避免发生截割电机过载或刮板输送机过载等现象,切割时应放下铲板。如果落煤量大而造成过载时,司机必须停机,先将掘进机退出,然后再重新进入,进行处理。
8、掘进机司机工作时要精神集中,开机要平稳,看好方向,并听从观山人员指挥。前进时将铲板落下,后腿时将铲板抬起。发现有冒顶预兆或危机人员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9、掘进机切割期间,应设专人清理跑道和拖拉电缆,以防掉道和挤压电缆;
10、掘进机切割成型后,应将掘进机退到安全地点,截头落地,并将装载铲板放在底板上,按操作顺序停机后,关闭水门,吊挂好电缆和水管;
11、掘进机司机切割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委托无证人员开机;
12、在有淋水的巷道且底板较软时,应使用道木或废旧坑木将掘进机垫起,以防卧机;
13、在掘进机停止工作、检修及交接班时,必须断开机器上的隔离开关;
14、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记录,对机器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向接班司机交代清楚;
15、掘进机维修及保养要求如下:
(1)坚持执行掘进机的维修及保养制度,严格按照《煤矿安全操作规程》规定执行;
(2)对掘进机的检修要包机定人,实行计划检修与强检修相结合的办法;
(3)每天对掘进机的要害部位指定专人检查,易松动部位要及时检查紧固;
(4)按照注油六定(定人、定机、定时、定量、定质、定位)进行润滑管理,定期更换截割头减速箱齿轮油;
(5)掘进机工作中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处理,以免出现大的机械事故;
(6)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的检修,杜绝失爆;
(7)高、突危险掘进工作面使用掘进机掘进,要编制专项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
一、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用电管理由分厂安全科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安全科统一办理;未经安全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安全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三、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安全科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视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五、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安全科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七、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八、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安全科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点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十、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车间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4
凿岩台车(也称钻孔台车)是一种隧道及地下工程采用钻爆法施工的凿岩设备。它能移动并支持多台凿岩机同时进行钻眼作业。工作机构主要由推进器、钻臂、回转机构、平移机构组成。工作前应检查泵、电机等正常;并检查管路、接头等应无漏油、漏水和漏气等现象,确定各部操作杆、控制装置及仪表应处于正常。
一、行走作业
1、降下升降平台,倒回滑动工作台,缩回臂架,将导杆摆成水平,凿岩机保持在始动位置,缩回支腿,方能行走。
2、台车行走前,应查看场地周围,确认前后左右无人及障碍物后,再按照引导人员的指示信号作业。切不可误触操作杆。
3、行走时要平稳,避免紧急操作发生意外事故,特别在上下坡时更应注意。由于台车的`机体很长,即使转向角不大、机体的前端与尾端也会极度摆动,故操作时要特别慎重。
4、行走于狭窄坑道时,要特别注意四周。卷起电缆时,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引导人员的指示进行作业。
5、液压油温应保持在30~70℃范围,超过70℃时,应立即停止行走。
二、凿岩及其它作业
1、进入凿岩作业之前,应清除作业面上的浮石,特别是在凿钻锚杆孔时更应注意安全。
2、连接水管前,先用压缩空气排除管内的尘埃。
3、将绝缘的电缆线准确地接在供电装置上。
4、必须先张开支腿后,方可进行凿岩作业和升降平台上的作业。
5、在凿岩作业和升降平台上作业时,严禁移动机体。否则将损伤臂和导杆。
6、若臂需移位时,必须先退回导杆,使顶点离开工作面,同时注意臂下是否有人,并且注意人应在臂移位时能触及到的安全距离以外。注意两臂不要互相碰撞,撞坏油管。
7、操作升降平台动作时,一定要用手势或信号提醒下方作业人员注意,随时查看下方的臂与导杆的位置是否正确。
8、移动臂时,不可让软管绊绕。
9、注意查看凿岩作业孔粉尘排出量大小,防止堵塞。
10、严禁用台车“找顶”或清除危石。
三、停车作业
1、不能将台车停放在软地基处,以及侧壁和顶部有落石或岩崩危险的地方。
2、台车停放后,应将导杆和臂就行走状态摆成水平位置,各操作杆置于中位,停止电动机和发动机。
3、避免在斜坡上停车。若必须停车时,应张开支腿并垫以三角垫木,防止机器下滑。
4、操作人员因故暂离台车而停止作业时,也应切断台车电源。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当发动机过热时,立即停止运转,待水温降低后再加注冷却水。冷却水温80~90℃时为正常。
2、发动机运转时,不可碰撞消声器和排气管部分,切忌在通风不良处长时间运转。
3、关上电源开关后,方可检查电气系统。
4、运转中,因导管、软管、液压部件等损伤引起漏油时,应立即停止发动机或电动机。
5、经常检查电缆是否有破损,是否被履带车辆压住或物体挂住、卡死以及长度是否足够。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5
水厂用电安全是水厂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三、为做到安全用电,根据市供电局的要求,对我单位安全用电制定如下制度,在、请部门认真执行。
1、严格按照规定用电,防止不安全隐患。
2、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3、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
4、做到节约用电,下班要把灯、电器关闭。
5、水厂后勤部门每月对大楼用电电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6、配电间每天保持清洁整齐,并对配电屏电器、生活水泵、消防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
7、搞好防火、防电事故及安全事故发生,做好设备安全运行。
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员。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五、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七、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八、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相关部门应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九、任何部门和外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6
一、为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领导酒店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四、动火、电气作业执行人需经消防培训和其它专业培训合格,作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动火、电气作业。
五、应加强对可燃物及使用明火设施等火源的管理,并严格落实以下管理措施:
1、任何部门及个人在酒店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作业。
2、动火作业应由动火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并向动火执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3、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禁止使用蜡烛取代电气照明。
5、及时制止遗留火种等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火种或可燃物。
6、进行装修时,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装修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六、用电防火安全管理要求:
1、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
3、未经允许,不得使用电炉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
4、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5、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6、放假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7、停送电时,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停电时先断负荷开关,后断电源开关,送电时先送电源开关,后送负荷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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