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维修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22 23:16:51 诗琳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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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维修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维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 1

  1、学校型的基建项目需报主管局立项,通过规范的招投标程序确定,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办理。

  2、常规维修期初由学校统一规划,总务处具体实施。零星维修由总务处提出方案,经总支员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所有维修项目都必须向县财政局采购办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3、强化基建维修的管理与监督,学校型基建成立基建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建项目的`招投标,签合同及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与监督。常规及零星维修由总务处负责质量管理与监督。

  4、加强工程质量验收与工程预算工作,专项工程完工,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对工程质量问题严格把关。严格按招标文件、合同分期付工程预付款,校基建领导小组应组织力量进行工程预算及对施工方的预算审定,然后报审计部门审定。

  5、常规及零星维修结算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结算,凭正规劳务发票或工程维修发票结帐。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 2

  学校基建工程是学校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扎扎实实地把我校基建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基建维修工程的立项

  1、学校基建工程的立项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2、零星维修项目(1000元以内),由后勤中心提出报告,填写维修项目单,写清项目内容、施工时间、施工人员、施工地点,所需材料、施工费用等,报请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3、一般基建维修工程(1000元—5000元)由后勤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报告和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核价小组(维修监督小组成员)审核,并报校长批准后,由后勤中心与施工方签订协议后再行施工。

  4、较大基建维修工程(5000元—10000元)由后勤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告,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同意,经校长批准后,分管领导和后勤中心主任审核工程预算,由学校议标小组(学校全体校领导、维修监督小组成员、后勤中心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实行投标议标,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签订合同,组织实施。

  5、10000元以上的'基建维修工程由上级相关部门负责。

  二、学校基建工程付款方式

  1、学校一般基建工程原则上在施工前不预付工程款,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付80%;余款保质期满付清。

  2、大工程的工程款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条款支付。

  3、大工程决算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由上级的相关部门和机构审计确定。

  三、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

  后勤中心是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部门,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确保万无一失,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资金的利用率。

  1、基建项目一律签订施工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和责任,严格履行合同。合同要明确、具体,对工程的规格、材料、工期、质量、付款方式等等都必须作出明确规定。工程完工验收后合同存入基建档案。

  2、实行工程监管制。后勤中心要派人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监管人员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要严格履行职责,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

  3、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后勤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复核员及后勤中心主任在完工单上签字后交校领导审批。

  4、施工项目验收完后,后勤中心负责做好固定资产帐簿增减处理工作

  四、学校维修工程的管理

  1、大的维修一般放在寒、暑假进行,大的维修工程先书面报告校长室,并做好预算,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由学校议标小组实行投标议标,确定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后勤中心对维修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2、小修小补,经学校领导审批,后勤部门严格把关,做到用一分钱办一分事、办好事,保质保量,并认真填写好维修表格。

  3、各部门财产责任到人,层层把关,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后勤部门,后勤部门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校长,协商后进行维修,并做好登记手续。

  4、各班级公物损坏要照价赔偿,并做好记录。如要维修费用由各班级自理。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 3

  为进一步提高维修效率,给全体师生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特制订学校常规维修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报修方便,维修及时;便于监督,利于评价;明确责任,节约资源。

  二、维修申报

  1、出现校产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维修申报人填报“维修报告单”并于每天上午9:00前送达总务处,由总务处统一安排维修人员(未填报“维修报告单”的,维修人员可以拒绝受理);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报修。

  2、报修时请注明地点、报修内容的详细情况以及联系人。

  3、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维修实行巡查检修与报修相结合,总务处按分工不定期对校舍设施、设备巡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维修承诺

  1、总务处接到维修申报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具体维修措施。

  2、凡属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需要维修的,请报修人先与总务处联系确定赔偿金额,到会计室缴纳相关费用后由总务处派人维修。

  3、总务处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转。一般维修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维修随叫随到。

  4、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总务处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审批后尽快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5、因各种原因无法马上解决的.维修任务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四、维修验收

  1、实行维修馈制度,维修人员在完成任务后应请申报人在派工单上签字,注明完成的时间。

  2、维修工作没有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修;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申请人进行解释,取得谅解。

  3、总务处应按周整理好维修派工单并完成记录和统计,同时做好维修督查和回工作。凡督查或回中发现无正当理由仍未完成的维修任务,每次处罚50元。

  五、维修申报责任人

  1、各部门、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2、教室及相应走廊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报修。

  3、走廊、楼梯、过道、洗手间、活动区域等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值日老师或领导负责报修。

  4、专用教室(如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室、报告厅等)的财产、设施由专管人员负责报修。

  5、运动区域等公共区域由相关管理员书面报修。

  6、学校教职工发现校产损坏,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都有义务及时向总务处映。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 4

  为了充分发挥各学院(部)和单位在维修项目管理中的责任性和积极性,加快维修项目进展,保证项目预算严肃性,鼓励节约留己、超支自负,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试行办法。

  一、xx大学维修项目是指所有在学校范围内进行的各类维修项目。维修项目一般分为零星维修(单项1000元以下)、日常维修(单项1000至50000元)和大中维修项目(单项50000元以上)三大类。

  二、学校成立维修项目管理小组,分管校领导为小组召集人,成员由纪监审办公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部(处)、网络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学校维修项目管理小组承担一站式管理职能,定期举行例会,对维修项目的开展进行日常管理。管理小组办公室设于后勤管理处,负责具体事务。

  三、学校维修项目管理主要由项目申请、项目立项审批、项目方案审批(确定预算)、施工单位确定(招投标)、项目过程管理、项目审计以及工程财务管理等环节组成。

  (一)项目申请。

  用户单位提出项目申请。零星维修和日常维修通过电话或网络提出申请,大中维修必须通过办公系统提出书面申请。

  公共部位的维修项目由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

  (二)项目立项审批。

  项目单位提出维修申请后,零星维修和日常维修项目由后勤管理处或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审批;大中维修项目由学校维修项目管理小组负责可行性论证,核定项目估算,并对立项与否提出意见,重大或特殊项目报学校审批。

  (三)项目方案审批。

  零星维修和日常维修项目方案由后勤管理处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审批。

  大中维修项目方案(维修需求、设计及施工方案、工程预算、招标方式)经后勤管理处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相关部门初审后,由学校维修项目管理小组负责审核并形成书面意见报学校审批。

  (四)施工单位确定。

  审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大型项目原则上进入xx市有形市场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

  零星维修和日常维修项目由后勤管理处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确定施工单位,并代表学校与施工单位签署维修工程合同。

  对于审批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大中型项目,由后勤管理处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审定项目单位制作的招标文件;学校招投标工作组和项目单位共同负责大中维修项目的开标、定标,并确定施工单位;后勤管理处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相关部门审定项目单位拟定的维修工程合同后,由项目单位代表学校与施工单位签署维修工程合同。

  施工前,项目单位须到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办理相关施工手续。

  (五)项目过程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零星维修和日常维修项目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进行项目管理;大中维修项目由项目单位负责派专人对项目进展进行管理和监督,对于工程技术及质量环节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确定专门人员共同监督。

  项目进行中,原则上不允许项目变更,确需变更的.则按此办法将变更内容提交后勤管理处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由学校维修项目管理小组审核形成书面意见并报学校审批。

  项目结束时,项目单位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完工验收,工程各类竣工图纸资料按要求及时归档。

  项目结束后,项目单位负责竣工结算,后勤管理处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审核。

  (六)项目审计。

  纪监审办公室牵头会同维修项目管理小组有关成员对有关项目进行结算审计。

  (七)工程财务管理。

  在施工进程中,项目单位根据财务处有关工程财务规定支付工程相关款项。

  学校维修项目管理小组根据审计结果及财务决算,本着结余留己、超支自负的原则,确定项目结余部分的奖励分配比例,超支部分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后勤管理处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作为项目单位实施维修工作时,不执行“结余留己、超支自负”规定。

  四、在维修过程中,涉及设备采购事宜,按照《xx大学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五、在维修过程中,涉及招投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xx大学维修改造工程招投标工作规程》执行。

  六、本规定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 5

  1、学校重基建、维修、装璜工程等,应进行事前论证,编制项目预算,经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镇政府批准。

  2、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按规定立项,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由市发展计划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项目由教育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下项目,由学校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通过。

  3、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炒规定进行招标,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工程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0-50万元的工程项目在市教育采购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10万元的零星维修项目,由学校按规定进行组织招标。

  4、鉴于实行收支两条线后,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由镇政府扎口管理,由镇财政按结付工程款的现状,学校配合镇政府建管科进行竣工决算并审计。

  5、学校派指定人员负责工程的'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督。

  6、由学校直接负责的零星维修项目,其立项批复、工程预算、招投标手续、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决算并审计、工程款支付等情况,要向教代会或校长办公会进行公开通报。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 6

  一、所有使用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建立仪器档案,并显示仪器使用状态。仪器档案内容包括:仪器的技术资料(中英文名称;厂商;型号/证书;出厂日期;购买日期/合同日期;价格;操作手册;检测主要原理;本科管理人员;应用环境和条件;检测精密度;年检测标本量和产值),保养维修登记,使用登记,仪器操作规程和保养方法。

  二、每台仪器均由专人保管,制订各类仪器的使用、保养和维修的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做好保养、校正,以保证仪器的可靠性。

  三、每台主要仪器都要提供标准化操作流程(SOP)和指南,未经培训者严禁擅自开启仪器设备。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而造成仪器损坏的,视情节轻重,按院有关规定处理。

  四、贵重设备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保管和维护,使用人员必须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能够排除一般故障,保持仪器清洁、干燥、运转正常。不用时定期检查和通电。

  五、每台仪器设备每次使用、维修及保养都应有使用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以便查考。

  六、根据各仪器使用的规定,定期进行校准,或者当试剂全部更换、大保养、更换主要零件、出现不正常偏移及认为有必要时,都要对仪器进行校准,并记录。

  七、所有仪器设备未经相关部门的`同意不得随意借出使用。

  八、仪器设备保养,分为预防性保养和常规保养。一般在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中有详尽的书面说明,使用者应按其规定执行。常规保养指每天开始工作前和结束工作后规定做的保养工作;预防性保养指定期(一周,一月)做的保养工作。有些零配件、材料虽然没有出现损伤现象,有时亦要定期更换。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 7

  一、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必须遵循满足使用功能、节约建设经费、兼顾美观,确保经费的原则和先预算审核,后组织施工的程序。

  二、根据学校年度维修预算或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等的紧急需要,总务处相关人员及时拟定基建维修项目、计划,做好工程预算,预算应详细、清楚,明确工料及施工方式,报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项目,经学校研究决定后按相关规定办理。一般采用招标的办法,参与招标的单位可以由校内教职工推荐,但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中标单位应与学校签订施工合同。

  三、1000元以上的项目由总务处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单位,报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四、总务处应加强施工项目质量、进度等的监督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督工记录,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如因故变动施工方案(包括更换材料、改变设计方案等)应与校方协商,并有书面同意意见,否则视作违约,应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总务处相关人员应会同校保卫干部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纪守法。

  六、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总务处安排2人以上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复核员及总务主任在完工单上签字后交校领导审批。

  七、施工项目完成后,总务处负责做好固定资产帐簿增减处理工作。

  八、学校高档仪器设备的维修参照本制度执行。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 8

  一、维修、保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根据各类设备的特性、价格、寿命及使用年限,分别进行切实可行的设备维修保养。

  (2)结合校舍、校园使用情况,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巡视、检测和维修保养工作。

  (3)定期检查校舍内、外抹灰墙面有无坏处,发现空鼓、裂缝、脱落、爆灰等现象应及时修补,以防扩大损坏。

  (4)对屋顶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防水工作。

  (5)坚持巡察制度,对校内危房,老化校舍,陈旧设施及时制定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隐患整改及时。

  (6)定期对门窗玻璃进行检查,并及时更换。保证门窗正常的'工作状态。

  (7)坚持每周对学院围墙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倾斜、倒塌现象及时修理。

  (8)定期对办公家具、桌椅板凳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科研的正常运行。

  (9)对校内各道路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对损坏部位及时整修。

  二、维修、保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设备管理人员应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工作,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测、保养工作。做到精心维护,严格检查,清除事故隐患。

  (2)设备维护保养要按规程进行,维护的主要内容是进行清洁、润滑、紧固、通电检查调整,更换易损零件等。

  (3)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故障,使用人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由设备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确定维修方案及实施意见。

  (4)坚持将设备维修工作纳入设备管理渠道。努力提高自行维修能力。如不能自行维修,请设备售后服务单位上门服务,如无售后服务单位或超过保修期又确需送外维修的,应报告并得到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5)设备出现的任何故障和维修结果,设备管理人员都应如实地做好详细记录。

  (6)维修结束,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对设备日常维修记录,主管领导验收签字后,认真填写隐患整改销号台帐,做好存档工作。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 9

  一、电教器材保养制度

  1、经常对各种电教器材进行检查,防止配件的丢失、松动,避免不应有的碰撞、摩擦等。

  2、各类器材应防止灰尘、日晒、淋湿、油污及各种液体粘在或滴在器材内。

  3、设备使用要严格操作规程,使用前应注意清洁工作,机械部分要按照规定上油,磁头要经常清洗,用消磁器消磁。

  4、长期不用的电教器材,要定时开机,以防受潮。

  5、不同的设备,保养不一,要执行技术标准,采取不同的.措施。

  二、电教设备的维修制度

  1、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报告主管领导,并及时检修。

  2、贵重设备应交高水平技术人员检修。

  3、检修时要填写检修记录,贵重设备还要将检修情况记入检修档案。

  4、必须送修理部门的设备,应由主管领导批准。

  5、确定为无维修价值的设备,可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校长批准,予以报废。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 10

  为确保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正常运行,预防师生员工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特制定日常维修制度,如下:

  一、各办公室、教室、功能室需要维修,各负责人在每天上午8:30和下午14:00之前将填写清楚的维修申请单交到总务处。

  二、总务处及时对维修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如有必要分管主任应到现场查看,确定科学解决办法,同时及时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维修人员。若属人为损坏,要追查责任人,并落实赔偿制度,原则1天内维修好;需要请校外专业维修的,原则上1周内完成。

  三、维修过程应在总务处监督下实施,在服从教学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对正常教学的干扰,但应该见缝插针,尽快维修好。维修结束后,托单位负责人务必在回执单上签名,维修人员务必第二天将回执交到总务处汇总存档。(托单位负责人包括:班主任(班长)、级长、办公室功能室负责人等)。

  四、维修所用工具、材料等须严格执行学校领物登记制度。维修材料的使用要精打细算,尽量修旧利废、做到“实用实领”。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须及时、认真清理现场。

  五、维修人员如发现设施设备的坏损、故障确实不能维修的,应及时上报总务处分管主任。

  六、学校水电工例行对电房、泵房、电柜、电表、水表、电梯、路灯、办公楼、教学楼等水、电实施设备进行检查,每周不得少于2次;寒、暑假每周不少于1次。检查时,均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总务处馈检查结果,再由总务处落实专人维护与维修,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七、如遇水、电故障、关停等特殊情况,维修人员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明原因,并及时着手解决,如确实不能解决的,须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提出解决方案并实施。

  2、学校管理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奖惩制度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7、奖惩标准由各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 11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益,确保学校各种设备设施能正常安全运行,现就学校维修方面事宜特做如下规定:

  一、所有设备设施维修归口到总务处管理。

  二、自然损坏的设备设施需要维修时,各处室主任必须提前3个小时进行书面通知。200元以下者报总务处主任审批,200元以上者报校长审批。

  三、各处室对人为损坏的设备、设施必须进行认真核查,及时报总务处相关人员按损坏程度核定赔偿金,所分管处室负责人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负责追讨当事人对所损坏设备设施的赔偿金。所有赔偿金都必须交到财务室开票,总务处见财务室开出的`票据和处室主任的书面报告后进行维修,否则不予办理。

  四、对于相当重要或对人身安全构成威协的设备设施的维修,处室主任应当机立断地进行处理,可不报告,先处理,且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处理好。但金额较大的维修要与校长或总务主任通气,事后应在一天之内报告总务处登记。

  五、各处室分管场所、设备设施分工如下:

  1、总务处负责学校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管理。

  2、教务处负责图书室、教师办公室及体育等设施设备管理。

  3、德育负责教室的所有设备设施管理。

  4、安全办负责设备设施的保管,发生盗窃后应及时报告。

  5、电教处负责电子备课室、机房的所有设备设施管理。

  各处室主任要对所分管的设备设施和学生活动实习场所经常进行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 12

  一、学校重大基建、维修、装璜工程等,应进行事前论证,编制项目预算,经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镇政府批准。

  二、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按规定立项,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由市发展计划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项目由教育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下项目,由学校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通过。

  三、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按规定进行招标,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工程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0-50万元的工程项目在市教育采购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10万元的`零星维修项目,由学校按规定进行组织招标。

  四、鉴于实行收支两条线后,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由镇政府扎口管理,由镇财政按结付工程款的现状,学校配合镇政府建管科进行竣工决算并审计。

  五、学校派指定人员负责工程的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督。

  六、由学校直接负责的零星维修项目,其立项批复、工程预算、招投标手续、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决算并审计、工程款支付等情况,要向教代会或校长办公会进行公开通报。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 13

  为确保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正常运行,预防师生员工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特制定日常维修制度,如下:

  一、各办公室、教室、功能室需要维修,各负责人在每天上午8:30和下午14:00之前将填写清楚的维修申请单交到总务处。

  二、总务处及时对维修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如有必要分管主任应到现场查看,确定科学解决办法,同时及时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维修人员。若属人为损坏,要追查责任人,并落实赔偿制度,原则1天内维修好;需要请校外专业维修的,原则上1周内完成。

  三、维修过程应在总务处监督下实施,在服从教学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对正常教学的干扰,但应该见缝插针,尽快维修好。维修结束后,委托单位负责人务必在回执单上签名,维修人员务必第二天将回执交到总务处汇总存档。(委托单位负责人包括:班主任(班长)、级长、办公室功能室负责人等)。

  四、维修所用工具、材料等须严格执行学校领物登记制度。维修材料的使用要精打细算,尽量修旧利废、做到“实用实领”。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须及时、认真清理现场。

  五、维修人员如发现设施设备的坏损、故障确实不能维修的',应及时上报总务处分管主任。

  六、学校水电工例行对电房、泵房、电柜、电表、水表、电梯、路灯、办公楼、教学楼等水、电实施设备进行检查,每周不得少于2次;寒、暑假每周不少于1次。检查时,均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总务处反馈检查结果,再由总务处落实专人维护与维修,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七、如遇水、电故障、关停等特殊情况,维修人员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明原因,并及时着手解决,如确实不能解决的,须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提出解决方案并实施。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 14

  一、学校重大基建、维修、装璜工程等,应进行事前论证,编制项目预算,经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镇政府批准。

  二、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按规定立项,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由市发展计划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项目由教育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下项目,由学校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通过。

  三、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按规定进行招标,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工程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0-50万元的工程项目在市教育采购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10万元的'零星维修项目,由学校按规定进行组织招标。

  四、鉴于实行收支两条线后,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由镇政府扎口管理,由镇财政按结付工程款的现状,学校配合镇政府建管科进行竣工决算并审计。

  五、学校派指定人员负责工程的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督。

  六、由学校直接负责的零星维修项目,其立项批复、工程预算、招投标手续、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决算并审计、工程款支付等情况,要向教代会或校长办公会进行公开通报。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 15

  一、总则

  目的:确保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正常运行,预防师生员工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适用范围:适用于学校所有办公室、教室、功能室、宿舍、食堂、校园设施等维修管理工作。

  二、维修申请流程

  申请:各办公室、教室、功能室等需要维修时,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如每天上午8:30和下午14:00之前)将填写清楚的维修申请单交到总务处。

  审核:总务处及时对维修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如有必要,分管主任应到现场查看,确定科学解决办法,并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维修人员。

  维修: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维修过程应在总务处监督下实施,减少对正常教学的.干扰。维修结束后,委托单位负责人需在回执单上签名,维修人员第二天将回执交到总务处汇总存档。

  三、维修材料管理

  领料:维修所用工具、材料等须严格执行学校领物登记制度,维修材料的使用要精打细算,尽量修旧利废。

  保管:维修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维修工具和材料,防止丢失和损坏。

  四、维修质量管理

  标准:维修人员应按照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

  验收:维修完成后,总务处应组织人员对维修质量进行验收,确保维修合格。

  五、设施设备检查与维护

  定期检查:学校水电工应例行对电房、泵房、电柜、电表、水表、电梯、路灯、办公楼、教学楼等水、电实施设备进行检查,每周不得少于2次,寒、暑假每周不少于1次。检查时,均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总务处反馈检查结果。

  维护:总务处应根据检查结果,及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紧急维修处理

  报告:如遇水、电故障、关停等特殊情况,维修人员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明原因,并及时着手解决。如确实不能解决的,须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提出解决方案并实施。

  记录:紧急维修处理过程中,维修人员应做好详细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

  七、维修资金管理

  预算:学校每年应编制校舍维修改造计划,并纳入学校部门预算。

  使用:维修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审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后,要及时组织工程决算审计,审计报告应报县教育局备案。

  八、责任与奖惩

  责任:维修人员应认真履行维修职责,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如因维修不当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奖惩:学校应对在维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维修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维修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九、附则

  解释权: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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