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公出差管理规定 推荐度:
- 相关推荐
因公出差管理规定
因公出差管理规定1
为统一规范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管理工作,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1条:总则
1、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以及所属分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2条:出差类型: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⑴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⑵当日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报总经理核准按远途出差办理。
⑶当日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公司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⑴远程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⑵远途出差在其区域有公共交通工具直达目的地的,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因时间紧急或其他原因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或自行承担费用。
3、自备车辆出差者,公司予以适当补贴油费,不再另外报销交通费;
4、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本人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共交通工具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3条: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应提前2-5日办理出差申请,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以下核决权限逐级核准后方可执行:
2、分公司经理/总部部门经理出差,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可通过邮件报请核准);
3、分公司部门主管出差,报请分公司经理审批;
4、业务或其他人员出差,报请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总部业务人员出差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或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根据业务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单位涉及岗位人员出差;
2、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写《外派单》,并按照本制度执行出差费用申请、核销事项;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综合管理部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3、出差员工(总经理及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综合管理部或所属分公司考勤执行人处办理考勤登记。
4、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经其调查确实后批准另给付出差旅费。
第4条: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出差时间核算:
1、出差当日12:00以前出发按1天计算;
2、出差当日12:00以后出发按半天计算;
3、出差当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计算;
4、出差当日12:00以后返回按1天计算;
5、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滞后2小时为准。
二、出差费用标准
公司出差费用标准
项目
职位交通费用油费补贴住宿标准(双人标间)出差补贴公共交通飞机:经济舱远途出差当日出差远途出差当日出差公司/部门经理实支实支实支80元/天实支50元/天30元/天分公司部门主管实支实支实支40元/天
20元/天
业务或其他人员
实支
实支
实支
30元/天
10元/天
备注:
1、上述出差补贴标准(含餐饮、通讯等费用)均为交通费用或油费补贴以外的补贴项目;
2、出差补贴标准包含路程时间
第5条:出差费用预支、核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至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费用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80%。
2、出差人员亦可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二、出差费用核销程序
㈠核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2、交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出差时间超过审批时间的,停留期间的涉及补贴、交通费按3折给付,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全额报销。
6、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应报销住宿费无相关凭证者,则按相应住宿费标准的50%支付。
8、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总经理批准并由综合管理部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㈡核销程序
1、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
⑴从财务部领取《报销单》后,依财务单位规定的标准粘贴相应的正式发票(补贴部份不需发票)。
⑵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A:分公司/部门经理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公司总经理核准;
B:分公司部门主管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分公司经理核准;
C:业务或其他人员出差报销单据须经所属单位经理/部门主管核准;
2、财务部复核程序
⑴财务部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包括“出差申请单”、票据的张贴、金额核实、主管领导核准签字、报销时间等;⑵经其复核确认后,予以办理涉及人员的出差费用报销事项;⑶对于出差费用的超标部分不得报销;
⑷涉及超出规定时间进行费用报销的,出差费用按照标准的60%支付;
3、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支出、报销说明:
⑴出差小组中须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人员差旅费的支出、报销工作,其他人员仍须签字证明;
⑵《报销单》中的补贴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公司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发补贴金额;
⑶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中,如有公司不予报销项的支出额,由出差人员(除董事长、总经理外)根据“公司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摊;
4、凡随同董事长、总经理出差的所有员工,其出差补贴只能享受其标准的50%;
5、所有员工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均分列入项目成本;
6、借款及报销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第6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后亦同。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因公出差管理规定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审批程序和权限
员工出差时应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2)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其他人员出差,报请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4)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二章出差管理细则
第3条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第4条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5条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6条使用企业交通车或者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7条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8条出差标准规定
(1)出差费用标准:实行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具体标准见表3-1。
(2)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
(3)出差时的招待费用,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时,各企业、部门要根据不同客户和人数,本着既节约又能办好事的原则,对单笔支出超过500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部门经理;超过1000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总经理同意,报销时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
(4)随同高层人员出行的`普通员工,食宿随高层人员。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需在《出差申请单》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出差费用借款及报销
第9条出差人员如申请出差费用借款,需填写出《出差费用申请表》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借款。
第10条出差人员返回企业后,5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报销申请单》,并将原始发票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11条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12条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附则
第13条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14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15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因公出差管理规定】相关文章:
因公出差管理规定通用06-18
因公出国管理规定07-17
出差管理规定08-10
公司出差管理规定08-06
出差管理规定通用08-10
出差管理规定(热)08-10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通用08-15
出差管理规定(经典13篇)08-10
因公出国管理规定精品4篇07-18
因公出国管理规定【集锦4篇】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