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班值班管理规定

时间:2023-12-17 14:45:18 管理 我要投稿

夜班值班管理规定(集合5篇)

夜班值班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加强并完善内部管理,监督夜班生产单位的'生产情况,保障公司夜间安全,遇盗窃或其他突发事件能迅速处理及时记录并汇报真实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人员:各部门主管。

  要求:责任心强,有应变及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责任:1.对夜班生产单位进行督察;

  2.处理夜间突发事件;

  3.督察门卫人员值班情况;

  制度细则:

  1. 除法定节假日外的正常工作日,都必须按规定夜间值班。

  2. 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时间,晚7:00-早7:00。

  3. 值班人员应该严守值班时间准时到岗到位,做到不脱岗、不漏人、不擅离职守。因故离开半小时以上者,须在值班日志上做出书面说明。

  4. 值班人员夜间对公司进行全面巡查,巡查范围包括:仓库、车间、办公室、工厂周边等。每晚不少于4次,其中下半夜巡查不少于2次。

  5. 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对巡查时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值班日志上记录,重要情况及时汇报公司。

  6. 遇突发事件(如盗窃、火灾等)应及时处理并拨打相关公益电话,重要事件及时汇报公司领导。

  7.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电话要保持全程畅通。

  8. 值班人员如遇重要情况不能值班时,必须提前做好代班工作。代班人员必须恪守值班制度,不得出现空岗情况。

  9. 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值班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加强巡视、巡查,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工作,尤其加强对夜班生产单位的督察及公司重点部位的监管,杜绝脱岗、睡岗。

  10. 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尤其要做好存在的问题及问题处理情况的交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11. 本制度颁布之日执行。

夜班值班管理规定2

  为加强值班管理,明确值班职责,提高值班效果,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班职能划分

  公司值班人员负责对夜间安全生产进行总控,并根据职能、管理范畴分为煤焦区、化工区两个区域。

  二、值班时间、地点

  (一)值班时间

  公司机关值班时间为每晚19:00至次日6:00,值班人员每晚19:00前到办公楼门厅进行视频考勤。

  煤焦区、化工区值班时间统一为每天17:00至次日8:00,值班人员每天17:00前进入值班室签到。

  (二)值班地点

  1.公司值班地点在办公楼一楼值班室,值班电话为86926668;

  2.煤焦区值班地点在生产调度楼二楼煤焦调度室,值班电话为86926736。

  3.化工区值班地点在甲醇楼二楼化工调度室,值班电话为86926723。

  三、值班人员及顺次

  公司、煤焦、化工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排班顺次见附表。

  四、值班职责

  (一)公司值班组职责

  1.负责公司夜间生产经营突发问题的协调处置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生产值班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各门岗保卫、地磅室及煤焦调度室、化工调度室岗位夜间执勤情况。

  (二)煤焦区生产值班职责

  1.负责协调备煤车间、炼焦车间、化产车间、物料质检部、车辆车间等煤焦区域生产存在问题及处置生产突发事件,确保夜 间生产秩序进行;

  2.有效检查煤焦区各重点岗位和抽查辅助岗位的工艺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查纠违规违纪违章行为,对值班期间煤焦区域安全生产负责。

  (三)化工区生产值班职责

  1.负责协调空分车间、甲醇车间、合成氨车间、危化品库等化工区域和仓储部生产存在问题及处置生产突发事件,确保夜间生产秩序进行;

  2.有效检查化工区各重点岗位和抽查辅助岗位的工艺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查纠违规违纪违章行为,对值班期间化工区域安全生产负责。

  五、值班管理细则

  1.值班人员值班时应认真将值班情况记入值班记录,抽查时应由当班岗位人员签字确认。查出违规违纪的,由值班人员拿出处理意见,并在第二日将值班记录报公司总经理。

  2.遇有值班人员出差或休班时,值班人员应提前向值班组长请假,并于当日16:00前报知行政办公室或煤焦、化工调度室,同时自行联系同级人员替换班,之后主动替回。

  3.夜间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除查岗外不得离开值班区域,严禁脱岗,特殊情况,须经值班组长同意。

  4.生产值班由值班组长安排,分上半夜(17:00-1:00)、下半夜(1:00-8:00)进行现场检查,必须保证每天夜间值班检查岗位不低于两次,时间自定;公司值班对煤焦调度室、化工调度室值班情况及保卫部、地磅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巡查不低于一次。

  5.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6. 生产车间、部门管理人员2人的,每天需一人留守公司(含值班人员);3人以上的生产车间、部门管理人员,每天留守公司人员不低于2人(含值班人员)。

  留守人员每天下午下班前在调度室签字,并不得饮酒;在厂区居住的,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居住公司周围的管理人员,接通知后必须保证在半小时内赶回公司。

  7.生产区域值班人员实行班中就餐。

  8.参加公司早上调度会的值班人员可在7:00离岗用早餐。

  六、违规处理

  1.值班人员因出差、休班等原因,造成空岗的,罚款200元/人。

  2.值班期间未按规定到重点岗位查岗签到,每发现一处,罚款值班人员20元/处。迟到、早退人员,按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加倍处罚。

  3.生产留守管理人员不签留守的,罚款20元/人次。

  4.值班记录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罚款值班人员20元/人.次。

  5.值班人员脱岗,罚款100元/人,连带值班组长50元/人.次。

  6.替、换班不告知的,对当事人罚款50元/次。

  7.值班后不打扫值班室卫生的,一次罚款30元。

  8.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按相关协调处理和上报;处理不当的,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七、本规定自二xx年十一月四日起执行,原值班管理规定、调度令(20xx年5号)废止。

夜班值班管理规定3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夜间值班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值班员工和司机的行为,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山房地产公司及所属各公司。

  2 值班人员安排

  2.1 值班人员范围包括总裁助理、总经理助理、行政部门领导及以下的在岗正式男性员工。

  2.2 每月29日前由房地产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提供在岗员工名单给总裁办公室;各公司办公室提供在岗员工名单,办公室依次排序,列出下月值班表,保证值班秩序的公平、公正。

  2.3 办公室每月30日前将次月值班表送值班室,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自觉值班,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如夜间值班人员值班时间有变化,办公室人员负责提前一天通知该值班人员。

  2.4 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值班的,经董事长批准可以不值班。

  3 员工夜间值班要求

  3.1 值班时间:从每晚7:00开始至次日早7:00

  3.2 值班地点:房地产公司总部值班室,各公司值班室。

  3.3 值班人员:管理人员一名(以下称值班长),司机一名(以下称值班司机)。

  3.4 值班长职责

  3.4.1 以公司值班长身份管理公司值班期间一切事务,总部值班长的上一级领导有权检查值班长值班情况,各公司总经理有权检查本公司值班长值班情况;

  3.4.2 负责值班长所在公司办公设施的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定时巡视、检查,确保门窗、电灯、水龙头、空调等已关闭,无外单位人员留宿,保安在岗值班;

  3.4.3 负责客户投诉事务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理;

  3.4.4 负责公司事务的上呈下达;

  3.4.5 负责值班期间来客的登记、接待工作,来电的.接听、公司规定范围内的解答工作,对解答不清的须及时向对方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或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后解答;

  3.4.6 负责管理好值班司机和值班用车; 3.4.7 填写值班记录表(见附件);

  3.4.8 负责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3.5 值班司机职责

  3.5.1 按照值班长的要求和公司有关规定,随同公司人员夜间外出办理公司事务; 3.5.2 负责值班长安排的符合公司规定的临时性工作。

  4 值班要求与罚则

  4.1 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办公室未按时、依序提供在岗员工名单,处罚负责人50元。

  4.2 办公室未按时、依序列出次月值班表,处罚办公室负责人50元。办公室负责人、总部值班长的上一级领导、各公司总经理不定期对值班人员的值班纪律进行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处理,违者处罚相关负责人50-100元。 4.3 值班长与值班司机

  4.3.1 值班长值班时上下班必须打卡,未打卡按旷工处理。

  4.3.2 值班长要填写《值班记录表》,对未填写值班记录表的,处罚值班长20元。 4.3.3 值班长与值班司机在值班前及值班期间不准喝酒,违者处罚责任人50元。 4.3.4 值班长、值班司机不能按时值班时,需主动提前与次日值班人员协商替班,报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替班。无故不值班又未安排替班的,处罚责任人50-100元,值班人员往后顺延一位。

  4.3.5 值班长、值班司机必须提前5分钟到岗,违者处罚30元。 4.2.6 值班长、值班司机严禁值班期间脱离岗位,违者处罚50-100元。 4.3.7 值班长、值班司机严禁在值班期间办私事,违者处罚50-100元。 4.3.8 值班长、值班司机未履行职责的,违者处罚50-100元。

  4.3.9 值班长在值班期间必须妥善保管公司物品,值班期间公司物品如有损坏的,责任人必须照价赔偿,无责任人的,由值班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3.10 值班司机必须服从值班长符合公司规定的管理、安排、指挥,经值班长同意后方可出车,不得私自出车,违者处罚50-100元。

  4.3.11 值班司机值班前须将车加满油,调试好车辆,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或刁难乘车人,违者处罚50-100元,情节严重者调离司机岗位直至辞退。 4.4 值班车辆

  4.4.1 严禁值班长、值班司机利用夜间值班时间私用车辆,违者处罚责任人50-100元。

  4.4.2 在下午下班后召开各类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提前安排好车辆,值班长要主动地提供服务,违者处罚值班长50-100元。

  4.4.3 由于工作原因,在晚上九点以后下班的员工,经办公室负责人与当日值班长同意后,可以用值班车辆送当事员工回家,违者处罚值班长50元。

  4.4.4 在值班期间,多项工作需用车时,值班长要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调度好车辆,妥善处理好各项工作,违者处罚值班长50-100元。

  4.4.5 为了使值班长能在值班期间满足值班用车的需要,各部门在下午下班前确知晚上需用公司车辆工作时,该部门经理要提前报主管领导协调解决,并办理好相关车辆的交接手续,违者处罚当事部门经理50-100元。

  4.4.6 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夜间值班期间私借公司车辆外出办事,违者处罚双方当事人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 附则

  5.1 本规定由总裁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5.2 本规定自董事长批准之日起实施。

夜班值班管理规定4

  1、值班时间:当日下午下班后至次日上午上班前。

  2、值班人员职责是负责夜间值班期间的各种事项处理及公司保卫工作。

  3、值班人员应及时填写值班记录表,记录值班期间车间生产情况,包括产品、人员、带班、设备运转情况;记录值班期间外来人员出入情况、门卫以及监控是否正常等情况。

  4、值班记录表由办公室人员管理,值班人员值班结束后应将值班记录表及时送交办公室,办公室将值班记录表交给下一值班人员。办公室将值班记录表以月为单位统计汇总存档,作为夜间值班情况及计算夜间补贴的依据。

  5、值班人员每日上岗、离岗前必须检查厂区有无异常情况,发现异常情况、丢失被盗等破坏现象要及时汇报。值班期间遇恶劣天气时值班人员厂区巡查应在正常巡查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厂区内办公楼、生产车间、工地、仓库等基础设施预防恶劣天气措施的巡查,组织厂区内员工做好恶劣天气的预防应对,确保将恶劣天气的损害降至最低,并在出现突发事件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6、值班人员与门卫人员配合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难以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并请求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7、值班人须尽职尽责,维护好公司利益。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值班人因事、因病无法到岗值班的,应事先请示调班,并报办公室备案。值班人不准当班喝酒,不准带非本单位人员入内。若因此而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不按规定值班签到、缺勤的一次罚款30元。

  8、值班人员不遵守本制度的,对夜间出现问题未发现、未按规定处理或汇报的每人罚款30元;值班人员采取措施得力规避公司经济损失的视情况奖励30—200元。

  9、本规定自 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夜班值班管理规定5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夜间值班管理,明确,规范值班员工和司机的行为,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山房地产公司及所属各公司。

  2 值班人员安排

  2.1 值班人员范围包括总裁助理、总经理助理、行政部门领导及以下的在岗正式男性员工。

  2.2 每月29日前由房地产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提供在岗员工名单给总裁办公室;各公司办公室提供在岗员工名单,办公室依次排序,列出下月值班表,保证值班秩序的公平、公正。

  2.3 办公室每月30日前将次月值班表送值班室,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自觉值班,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如夜间值班人员值班时间有变化,办公室人员负责提前一天通知该值班人员。

  2.4 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值班的,经董事长批准可以不值班。

  3 员工夜间值班要求

  3.1 值班时间:从每晚7:00开始至次日早7:00

  3.2 值班地点:房地产公司总部值班室,各公司值班室。

  3.3 值班人员:管理人员一名(以下称值班长),司机一名(以下称值班司机)。

  3.4 值班长职责

  3.4.1 以公司值班长身份管理公司值班期间一切事务,总部值班长的`上一级领导有权检查值班长值班情况,各公司总经理有权检查本公司值班长值班情况;

  3.4.2 负责值班长所在公司办公设施的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定时巡视、检查,确保门窗、电灯、水龙头、空调等已关闭,无外单位人员留宿,保安在岗值班;

  3.4.3 负责客户投诉事务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理;

  3.4.4 负责公司事务的上呈下达;

  3.4.5 负责值班期间来客的登记、接待工作,来电的接听、公司规定范围内的解答工作,对解答不清的须及时向对方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或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后解答;

  3.4.6 负责管理好值班司机和值班用车;

  3.4.7 填写值班记录表(见附件);

  3.4.8 负责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3.5 值班司机职责

  3.5.1 按照值班长的要求和公司有关规定,随同公司人员夜间外出办理公司事务;

  3.5.2 负责值班长安排的符合公司规定的临时性工作。

  4 值班要求与罚则

  4.1 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办公室未按时、依序提供在岗员工名单,处罚负责人50元。

  4.2 办公室未按时、依序列出次月值班表,处罚办公室负责人50元。办公室负责人、总部值班长的上一级领导、各公司总经理不定期对值班人员的值班纪律进行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处理,违者处罚相关负责人50-100元。 4.3 值班长与值班司机

  4.3.1 值班长值班时上下班必须打卡,未打卡按旷工处理。

  4.3.2 值班长要填写《值班记录表》,对未填写值班记录表的,处罚值班长20元。 4.3.3 值班长与值班司机在值班前及值班期间不准喝酒,违者处罚责任人50元。 4.3.4 值班长、值班司机不能按时值班时,需主动提前与次日值班人员协商替班,报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替班。无故不值班又未安排替班的,处罚责任人50-100元,值班人员往后顺延一位。

  4.3.5 值班长、值班司机必须提前5分钟到岗,违者处罚30元。 4.2.6 值班长、值班司机严禁值班期间脱离岗位,违者处罚50-100元。 4.3.7 值班长、值班司机严禁在值班期间办私事,违者处罚50-100元。 4.3.8 值班长、值班司机未履行职责的,违者处罚50-100元。

  4.3.9 值班长在值班期间必须妥善保管公司物品,值班期间公司物品如有损坏的,责任人必须照价赔偿,无责任人的,由值班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3.10 值班司机必须服从值班长符合公司规定的管理、安排、指挥,经值班长同意

  后方可出车,不得私自出车,违者处罚50-100元。

  4.3.11 值班司机值班前须将车加满油,调试好车辆,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或刁难乘车人,违者处罚50-100元,情节严重者调离司机岗位直至辞退。 4.4 值班车辆

  4.4.1 严禁值班长、值班司机利用夜间值班时间私用车辆,违者处罚责任人50-100元。

  4.4.2 在下午下班后召开各类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提前安排好车辆,值班长要主动地提供服务,违者处罚值班长50-100元。

  4.4.3 由于工作原因,在晚上九点以后下班的员工,经办公室负责人与当日值班长同意后,可以用值班车辆送当事员工回家,违者处罚值班长50元。

  4.4.4 在值班期间,多项工作需用车时,值班长要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调度好车辆,妥善处理好各项工作,违者处罚值班长50-100元。

  4.4.5 为了使值班长能在值班期间满足值班用车的需要,各部门在下午下班前确知晚上需用公司车辆工作时,该部门经理要提前报主管领导协调解决,并办理好相关车辆的交接手续,违者处罚当事部门经理50-100元。

  4.4.6 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夜间值班期间私借公司车辆外出办事,违者处罚双方当事人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 附则

  5.1 本规定由总裁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5.2 本规定自董事长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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