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公司班车管理规定

时间:2023-12-26 08:36:50 管理 我要投稿

乘坐公司班车管理规定集锦(6篇)

乘坐公司班车管理规定1

  第一条因公司部分员工家庭住址比较分散,上下班路途相对遥远,公司目前已开通班车。班车行车路线确定的原则是:尽最大可能保证员工就近乘车。

乘坐公司班车管理规定集锦(6篇)

  第二条公司班车要严格遵守各站点发车时间,到点发车,不延时等人,不提前发车,保证按时行车。

  第三条班车由开车司机管理。乘车员工必须尊重司机并严格服从管理。司机必须认真负责,如有问题,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和公司领导反映;司机接受员工们的监督,如发现司机违纪,公司将严肃处理。

  第四条乘车员工必须遵守班车纪律。上车时,互相礼让,不得拥挤、争抢,不得扒、拽车门,不得占据司机座位并乱动开关设施,不得提前在班车上占座;班车上不得抽烟、打牌、吃零食、互相打闹,不得说不文明语言,男女职工不得有不文明举止。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罚款、通报批评、绩效考核扣减2-10分等不同的处分。

  第五条乘车员工必须爱护班车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班车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举报者给与相同奖励。乘车员工必须爱护班车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更不得在车内躺卧。

  第六条上下车时所有员工要注意言行举止,主动维护好公司的.形象。

  第七条员工如休假或有事不需要乘车时须提前通知班车司机。

  第八条线路司机要勇于负责,敢于管理,保证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部门和个人及时上报综合管理部部,公司将给予批评或处罚。

  第九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乘坐公司班车管理规定2

  学校班车是学校为了方便学生上学而提供的便捷服务,为保证班车安全运行,根据学生班车使用要求,学生乘坐班车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学生应该遵守的规定

  1.按时乘坐班车,早晨提前5分钟到达等车点,(家长注意:班车只在停车点停车,中途一律不停,家长请及时将孩子送到指定地点,中途拦车班车不停,请家长谅解。)晚上放学后按规定时间点到达候车区域等候。上下班车排好队,(按班级顺序排队。小年级在前大年级在后),有秩序上车,上车后由前依次向后坐,下车由前排依次下车。

  2.各村组长早晚乘车时清点好人数,向跟车教师汇报。

  3.出现特殊情况,早上不能乘车的同学要告知本村组长,由组长汇报给跟车教师。(注:早上没坐班车的同学,晚上坐班车必须告知本村组长,由组长告知跟车教师。)

  4.遵守班车纪律,听从班车司机及跟车教师的管理,按照老师排好的座位就坐,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在班车上大声喧哗,不离开座位随便走动,保证乘车安全、有序、文明。

  5.爱护班车上的`设施,不乱涂乱画,不用脚蹬踏椅子靠背,不乱动空调开关,靠近窗户的同学不许开车窗。发现损坏设施的现象及时向教师报告。

  6.班车行驶之中不写作业、不看书,注意保护视力。

  7.注意保持车内卫生,不在班车上吃零食、不吃口香糖,不乱丢弃废物,更不允许随地吐痰,下车时随手带好自己所有的物品。

  8.上下车前提前做好准备,车在路边停稳后再上车或下车。

  二、学生违犯规定处理办法

  1.对于污损毁坏班车上物品者,必须照价赔偿,管理老师将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停止其乘坐资格。

  2.对于不接受老师教育管理,在班车上打闹喧哗超过两次者或在班车运行中随便离开座位一次者,将停止该生乘坐班车一周。连续出现两次以上情况者,将停止该生乘坐班车

  3.学生下午放学后,到达候车区域等候,接受班车组长及教师点名。无故不到者出现三次,将停止其乘坐班车资格。

  4.对屡教不改、难以管理者,学校为了学生人身安全,有权长期停止该生乘坐学校班车。

  三、关于特殊情况的处理

  1、首先各位家长要知晓学生班车是否停止运行,决定权在公交公司。

  2、如遇雨雪路滑等特殊天气校车无法运行,由公交公司通知班车司机停止运行,并由各班班主任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学生及家长。

  3、及其特殊的情况,雨雪天过后,除山里片(车门口、桑行、圣石前、光明顶、辛家口)外,其余村队能正常通车运行,这种情况下除山里片外的其余村队班车正常运行,山里片的家长需自行将学生送到山下与202省道交叉路口路北,晚上仍在此交叉路口路北等候学生下车。具体接送时间:

乘坐公司班车管理规定3

  1.目的

  为保证班车正常运行,方便员工上下班,确保员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车辆管理员职责

  3.1.1负责车辆的调度、班车时刻以及路线更新信息的发布;

  3.1.2负责对班车驾驶员的管理,建立与他们沟通的畅通渠道,并及时了解班车运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协调班车运行中遇到的问题。

  3.1.3负责受理各部门有关班车方面的投诉和提出的`合理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3.1.4负责统计班车加油费用及计算班车行驶路程。

  3.2员工坐车要求

  3.2.1需穿厂服、佩戴工作证上车,并主动配合保安、驾驶员查验。需爱护车内设施、不乱扔果皮杂物。

  3.2.2由于班车在行驶过程中路况的不确定性,乘坐班车须按照《班车线路时刻表》上规定的时间提前5分钟候车。未在上述时间及规定的停靠点等候而未能乘坐上班车的,责任自负。

  3.2.3根据《交通安全法》及不耽误后站人员上车时间,确保准时到达公司,班车行驶途中一律不予等候迟到人员。

  3.2.4任何人不可携带非公司人员乘车,且不能将本人的工作证借予别人使用。

  3.2.5如果对班车运行有合理的建议,可以以个人名义向行政人员反映,并按规定填写《班车运行建议表》。

  3.3班车状况要求及驾驶员职责

  3.3.1根据国家《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并保障员工利益,除必须投保乘客座位险外,需证照齐全,驾驶员需在车内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逃生锤等)。

  3.3.2在车辆行驶前要例行检查车况,确保班车在出行前和运行过程中的安全行驶。

  3.3.3由于身体不适不能出车的,须在第一时间和车辆管理员进行联系,以便车辆管理员进行应急安排,由此照成的损失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3.4在始发站须要按照《班车线路时刻表》上规定的时间准时发车,如因非人为因素致使始发时间推迟致使员工上班迟到,应立即向车辆管理员汇报。

  3.3.5甩客、溜站、行驶途中车辆故障或出现交通意外在10分钟内无法正常行驶的(长途除外),而导致员工无法乘车或上班迟到的,应负责员工前往公司或者返程所产生的费用。

  3.3.6驾驶员不能以现金方式让非本公司人员上车。

  3.3.7在班车行驶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急刹车或者其他类似事件造成员工人身伤害的,如果上述人员提出人身伤害赔偿请求,应立即报警,请求人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验伤单办理验伤手续,或双方协商解决。

  3.3.8驾驶员必须服从车辆管理员调度,及配合统计车辆加油费用及车辆行驶路程。 3.4其他

  3.4.1各部门因活动需使用班车的,统一填写《部门协作单》,车辆管理员按相关要求调派车辆,以便部门之间信息沟通的畅通和及时。 3.4.2因个人原因需使用班车的,可与驾驶员协商解决。

乘坐公司班车管理规定4

  一、班车提供五处职工上下班乘用,上午7点20分从绿园万福街发车,下午4点从单位发车。乘车人员应根据各乘车点的'设置,就近乘坐班车。

  二、班车均由专职驾驶员管理,乘车职工必须尊重司机并服从管理,行车途中不得影响司机驾驶。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交通规定,认真负责,并接受职工的监督。

  三、班车正常情况下按指定路线运行,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

  四、班车途中要指定地点停靠,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指定上下车站点。

  五、班车驾驶员要保证准时正点发车,严禁因个人原因无辜延误发车时间,不允许出现车等人的现象。

  六、乘车职工要遵守乘车纪律,上下车时,互相礼让,有序上车,不得提前在班车上占座。班车上下不准大声喧哗、嬉笑打闹、吸烟等。乘车人员应有自我防范保护意识,严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

  七、乘车职工要爱护班车的设备设施,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班车设备,要爱护班车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

  八、班车发车时间、乘坐人员、路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乘坐公司班车管理规定5

一、班车行驶路线

  早班车:国基路海洋馆(7:25)→宏明路花园路(7:40)→中州大道红专路(8:30)→中州大道民航路(8:30)→中州大道郑汴路(8:40)→航海路高速路口(8:50)→格林兰厂区(9:30)晚班车:格林兰厂区(17:00)→航海路高速路口→郑汴路中州大道→中州大道民航路→中州大道红专路→花园路三全路→国基路海洋馆

  二、班车行驶规定

  公司班车要严格遵守各站点发车时间,到点发车,不延时等人(恶劣的大雪天气除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规定时间到达站点的员工,按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1、因错过班车而临时请假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2、因错过班车而晚于上班时间到达厂区者按迟到处理,具体罚款额参考《考勤制度》。

  3、错过班车但准时到达厂区者,按正常出勤处理。

  三、班车由开车司机管理。乘车职工必须尊重司机并严格服从他们的管理。司机必须认真负责,如有问题,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和公司领导反映;班车由指定的班车司机驾驶,非总经理/行政人事部授权,其他人员不得擅自驾驶。

  四、乘车职工必须遵守班车纪律。上车时,互相礼让,不得拥挤、争抢,不得扒、拽车门,不得占据司机座位并乱动开关设施,不得提前在班车上占座;班车上不得抽烟、打牌,互相打闹,不得说不文明语言,男女职工不得有不文明举止。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罚款、通报批评、等不同的处分。

  五、乘车职工必须爱护班车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班车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乘车职工必须爱护班车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更不得在车内躺卧。

  六、员工如休假或有事不需要乘车时须提前通知班车司机。

  七、班车司机要勇于负责,敢于管理,保证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部门和个人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公司给与适当批评或处罚。

  八、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乘坐公司班车管理规定6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班车的管理,确保公司乘车人员按时上下班,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所有乘坐公司班车员工。

  第三条职责:

  1、综合管理部为公司班车的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班车的管理及调度,建立与他们沟通的畅通渠道,并及时了解班车运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协调班车运行中遇到的问题。

  2、公司班车的行车路线须经公司研究后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变动必须报请公司研究确认后可方实施,同时应及时告之公司所有员工。

  3、综合管理部负责受理各部门有关班车方面的投诉和提出的合理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第四条班车乘坐人员要求

  1、乘坐班车人员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讲究文明礼貌、服从管理、共同维护乘车秩序。

  2、班车准点发车,乘车人员应提前到指定站点依次排队等候、排队上车,如有迟到责任自负,一般班车不予等人,若临时有事需班车等候,应提前打电话通知驾驶员。

  3、乘车人员应遵守班车纪律,上车时应互相礼让,不得拥挤、争抢,不得扒、拽车门,不得占据司机座位和乱动班车设施,要爱护班车所有设施,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班车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班车乘车人员上车后应当及时就坐,行驶途中不要随意走动、禁止将头、手

  3、班车驾驶员应当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车辆发车前的安全检查等所有准备工作。应当加强对班车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对班车进行检查,排除隐患,保持车况良好,确保安全行驶。要严格规范班车运营行为。驾驶员要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交通规则,遵纪守法,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服从公司调度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4、驾驶员应当于每天早晚出车完毕后,对发动机、传动制动转向机构、灯光等部位进行检查,并做好一般调整。对班车环境卫生进行打扫,关闭车窗、门窗等。

  5、班车驾驶员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提前申请经批准,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安排调度司机接送员工上下班,不得因故停车。

  6、驾驶员应在始发站须要按照《班车线路时刻表》上规定的时间准时发车,如因非人为因素致使始发时间推迟致使员工上班迟到,应立即向车辆管理员汇报,以便车辆管理员进行应急安排;如因人为因素导致员工无法乘车或上班迟到的,应负责员工前往公司所产生的费用,并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7、班车驾驶员应当以班车运营安全及乘客安全为先,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和驾驶规程,服从公安、公路、交通等部门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不得超载、违章驾驶和酒后行车,并严格控制班车时速。违章罚款由班车驾驶员自负。

  8、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出车易造成事故时,班车出车前,驾驶员要向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人员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出行。

  9、车辆每次加油,司机需在加油登记表清楚填写。

  10、驾驶员依照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六条事故责任及处罚

  1、按照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责任事故的认定,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

  任或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保险赔付后,下同)的10%;负同等责任的,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5%;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2%;发生较大交通责任事故时予以辞退。

  2、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责任人负全责,同时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并辞退。

  3、未经综合部批准或领导同意,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同时给予责任人必要的经济处罚并辞退。

  4、违反规定造成车辆丢失的,由责任人负全责,同时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个人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剩余部分的10%并视情节处2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辞退。

  5、司机将车辆交给非专职人员驾驶本单位车辆的,一经发现处罚1000—5000元,发生事件事故,责任自负,同时予以辞退。

  6、违反本规定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停放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其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费用由责任司机承担。

  7、班车司机因违反交通规则被扣分,年度总扣分达6分的,予以警告并扣工资300元;年度总扣分达12分的,扣工资500元并辞退。

  8、班车司机在试用期内违反本管理规定同样处罚。

  9、班车司机在年内发生二次全责任事故的(含二次)予以书面警告处分,超过三次予以辞退。

  10、班车司机必须按照《班车路线站点统计表》行车,不得擅自改变班车路线及站点,发现一次予以警告,两次以上扣除工资500元。

  11、班车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现场报警,通知车管领导,车管领导应立即前往进行处理,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班车司机不得私自处理。

  12、班车司机应服从车管领导,不服车管领导的依次给予警告、开除处理。

  13、车管领导将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抽查,对车辆停放不规范,车辆卫生差的车辆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不改正的车辆负责人予以罚款,对屡教不改的开除处理。

  14、综合部每年年底根据驾驶员的综合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对工作怠慢、违反规定、发生事故、不服从管理的车辆负责人,将不再留用。

  第七条车辆维护保养

  1、班车驾驶员需要尽保管人之责,爱护车辆、节约用油。

  2、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管好材料和工具。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内外清洁完好,能够正常运转,班车如有异常、损坏,驾驶员需及时向综合管理部门调度人员汇报。车辆运行中出现机械故障或需要正常保养时,驾驶员要及时向综合管理部门调度人员汇报。

  第七条其他

  1、因个人原因需使用班车的,必须填写班车使用审批单,并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车辆管理员方可派车。

  2、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综合管理部和审计部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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