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时间:2024-06-08 20:11:36 美云 管理 我要投稿

【实用】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0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用】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0篇

  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实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办事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驻社区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建立由居委会主任、居民小组长、社区巡逻队、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制定消防,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负责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的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年度《消防安全》,并组织年度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八)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楼道可燃物,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七)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维修更换提供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辖区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防业务指导;

  (三)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

  (四)帮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完善消防业务档案;

  (五)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六)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对管理单位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单位、部位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有关消防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是否完备;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

  (六)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防火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单位整改,较大火灾隐患或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机构查处。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对辖区的消防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建立消防巡逻制度。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区消防车道或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四)消除火灾险情,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

  巡查要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较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查处。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在社区内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社区消防安全氛围。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对有关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按照部署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十六条社区应当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要针对辖区的老弱病残人员,加强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学生放假期间,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城市消防站应当定期向社区开放,流动消防宣传车应当深入社区,开展流动消防宣传工作。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组织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素质。

  第十九条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

  第二十条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内应当悬挂张贴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消防建设示意图、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图及社区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室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重点单位名册和基本情况档案;

  (三)火灾隐患档案;

  (四)火灾统计档案;

  (五)防火检查档案;

  (六)消防宣传教育档案;

  (七)消防会议记录;

  (八)消防培训档案;

  (九)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委员会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

  (十)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特护人员及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三)防火检查档案;

  (四)消防巡查档案;

  (五)消防器材配备及维护档案;

  (六)居委会与各居民签订的《居民防火公约》档案;

  (七)消防宣传活动档案;

  (八)消防会议记录;

  (九)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作为社区年度综合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对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辖区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足自防自救,防患于未然,把消防工作切实到实处。

  二、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必须委托有组织的专业队伍进行。

  三、发生火警立即疏散被困人员,并立即打“119”求救,派人到路口接消防队到达现场,同时组织自救,使用有效的消防器,把火灾扑灭于萌芽状态。

  四、高层建筑周围的消防车道不得堵塞和占用,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和堆放杂物,存放自行车。

  五、不得把带有火种的'杂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旁烧垃圾、废纸。

  六、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确需加大用电负荷,必须向上级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增容。

  七、严禁用金属构件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作回路线,更不准将导线搭接在气焊设备、煤气管道、油罐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道或设备上。

  八、高层建筑的室内装修材料,不得随意降低耐火等级,用于天花吊顶、间墙、保温以及消声的材料,必须是非燃或难燃材料,天花吊项内部电线必须外套难燃管。

  九、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作他用,严禁损坏、丢失,如发现破烂或鼠害应立即报告。

  十、每星期检查一次消防箱、水带、水枪、卷盘、破碎按钮、警铃,必须齐全完好。消防箱玻璃如有破烂,立即更换。

  十一、消防通道灯必须完好,灯泡烧坏及时更换。

  十二、消防箱前面及消防通道严禁堆放杂物。

  十三、1211灭火器必须齐全完好,份量不够或过期,必须加足、更换。

  十四、地下室及天面水池水量必须保持充足。

  十五、电梯机房、发电机房要落实通风冷却措施,油箱必须密封完好。

  十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系统试验:

  (1)首层消防中心控制柜和地下室消防泵都处于自动控制状态;

  (2)试验消防栓系统;

  (3)试验写字楼自动喷淋系统;

  (4)试验写字楼烟感报警系统。

  十七、烧焊作业动火前必须实行“八不”、“四要”、“一清”。

  “八不”是指: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物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或管道不动火;

  (6)凡存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准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动火;

  (8)未经配有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四要”是指:

  (1)动火时要有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有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朴救;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

  “一清”指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十八、防火的基本办法:

  (1)控制可燃物;

  (2)隔绝助燃物;

  (3)消灭着火源。

  十九、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安全。

  二十、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二十一、发生火灾时,起火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生命和物资,并派人接应消防车。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支援灭火。

  二十二、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二十三、管理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和检查,确保安全。

  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

  为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系统随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运行监控:

  (一)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运柜、动力配电箱、来火显示器、防火防盗闭路电视等设备进行监控。

  (二)运行监控内容:

  1、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系统正常;

  2、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4V)

  3、“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4、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给于紧固)

  5、“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6、设备有无出现炼焦、异味、异声响;

  7、测试“试灯”试灯1—2钞钟,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8、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报警,应在《消防系统报警记录表》上进行记录,并由消防员通知巡逻人员,人员予以确认并处理。

  二、异常情况处置:

  (一)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及消防主机部件毁坏。

  (二)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

  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9、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小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小区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10、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11、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小区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12、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3、小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14、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15、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16、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17、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8、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19、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20、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21、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公司主管部门组织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22、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安保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

  1、运行监控

  消防管理中心执勤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防火防盗闭路电视等设备进行监控。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汇报、整改。运行监控内容: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

  “运作”和“电源”灯是否亮。

  巡视喷淋泵而后消防泵管网系统,接口有无松动,油漆是否脱落,水流指示器是否运作。

  “故障”灯是否亮,如亮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如亮立即通知维修工的并查看水位情况。

  “破玻灯光”信号灯是否亮,如亮应即时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监看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

  巡视固定手提式灭火器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情况。

  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钟,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2、异常情况处置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灭火器扑灭。

  3、机房管理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

  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备、设施。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室内禁止吸烟。

  保持消防监控系统24小时不脱岗。

  4、交接班要求

  交接班时,应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

  当值人员应对每班次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5、维修保养

  对消防系统设备的外部清洁及部分附件的维修保养由消防管理主管指导完成,每班值日员应对消防设备外部清洁一次,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污、吹尘,再用干的干净的抹布擦试,保持设备光洁。

  消防系统设备故障的维修一般不超过8小时,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应速急成联系安装厂家并汇报项目处经理。

  消防系统的检查、维修、保养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分档管理,保存期5年。

  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6

  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持物业管理在企业和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业管理企业

  1、本办法中的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使用人的托,依据物业管理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绿化、卫生、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2、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具有立的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物业管理企业接受托应与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管理标准、权限、期限、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等,并报送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4、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固定的服务场所,专线电话,专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为业主服务。

  5、物业企业应按等级收费,并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设“公示板”公开收费标准,便于业主和使用人监督。

  6、日常维护与紧急事件处理。

  (1)物业管理企业应对房屋主体,水电设施,排水设施,消防设备共用部位和供用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居住安全。

  (2)对上水管线发生跑漏、下水管线发生堵、冒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业主和使用人财产不受损失。

  (3)对二次供水水箱,应一个季度或在重节日前彻底清洗一次,日常派专人看管,确保水质安全使用。

  7、小区绿化。小区绿化要与周围建筑风格浑然一体,既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功效进行适宜的绿化和小品布置,重点美化部分应放在小区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业管理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业主或使用人特别是儿童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人都来关心爱护绿化,并制定相应的绿化管理规定。

  8、小区卫生管理。清洁卫生的工作应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间、定地点、定任务、定标准。每天清扫一遍,全日保洁,质量应达到“六不”、“六净”。既: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和不见人畜粪便。骆净、路沿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树坑墙根净、果皮箱净。

  9、小区治安。物业管理企业应与当地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接受指导,争取配合,做好小区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区消防、消防管理在物业管理中占有头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宣传力度,增强消防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应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车辆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应在指定位置存放,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管理。

  二、业主、房屋使用人

  1、业主、使用人应成立业主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并监督物业管理活动。有权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2、业主、使用人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环境卫生费、经营性房屋的业主或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规定主动交纳各种费用。

  3、业主,使用人不应高空抛物、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内部平面布局,随意拆损门窗和私搭滥建、在外立面设置立架改动采暧、供水、排水设施,不准随意占用公共用地乱堆杂物;不准损坏花草树木、小品、健身器材;不准在楼道内乱写乱画;不准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制造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噪音等。

  4、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督促拒交应交费用的业主、房屋使用人交纳费用;也可以向提起诉讼。

  5、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违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6、当事人因房屋使用、维修、管理等发生纠纷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做好这项工作可以为政府和广居民排忧解难,化解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证社会的稳定。为开创我区物业管理更新更好的局面作出努力。

  三、本办法施行监督机关为×市××区建设环保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办公室。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7

  为了确保小区疏散设施的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疏散,制定本制度。

  1、 疏散设施指消防安全如下设施。场地:

  (1)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电梯前室;

  (2)消防电梯。防火门。卷帘;

  (3)安全出口指示灯具。标志。疏散示意图;

  (4)消防安全道路。回车场地等;

  (5)防排烟设施。

  2、应确保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畅通,不得封闭。封锁。遮挡楼梯间。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电梯前室。楼梯间内堆放物品或增建设施;不得减小上述设施的原设计要求。

  3、 应确保常闭式防火门。防火卷帘处于预定状态,不得在上述部位下方或周围堆放物品,不得支卡。更改。封锁防火门。

  4、 非紧急情况下不得通过紧急按钮启用消防电梯,并确保消防电梯完好。有效。

  5、定期对消防指示标志进行维护。检查,确保有效。完好。

  6、 不得封闭。封堵。拆除。更改自然排烟窗。送风。排烟口等设施,并应确保完好。有效。

  7、 应确保消防道路上方4米。水平方向4米内畅通,不得堆放物品。停放车辆。架设线路等;应确保回车场地道路及场地畅通。满面积。不得在场地上搭设建筑。挖坑。作业。

  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8

  1.目的

  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辖区内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

  3.职责

  3.1消防管理中心负责消防器材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3.2消防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4.程序要点

  4.1登记入库

  4.1.1从采购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了;律退回采购。

  4.1.2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入库登记。

  4.2领用与归还

  4.2.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4.2.2平时用的训练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仓库保管。

  4.2.3配置在每个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当值消防员签字确认,并进行班次登记移交。

  4.2.4配置在各部门、公共娱乐场所、电房、小区楼宇、小区安全员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主观和配置场所的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并由配置场所的负责人监督其部门员工保管,消防管理中心定时检查。

  4.2.5机电维修部、园林绿化部或其他部门须借用消防器材时,须经主观经理同意,将破旧修复的器材借给对方使用,归还时应将器材洗净凉干,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签收后入库保管,班长填写《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4.3使用与维护

  4.3.1战斗服、头盔、战斗靴:

  a)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能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b)战斗服应洗刷干净,凉干后折叠放置于货架上;

  c)不能将头盔拽动或垫坐,帽壳损坏时应申购调换

  d)战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e)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的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时使用。

  4.3.2水带、水枪:

  a)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小区楼宇楼层的消防栓(箱)内、小区各安全员亭里;

  b)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c)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凉干后卷放在货架上(岗亭或消防箱内);

  d)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并连接可靠,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e)平时训练用水带(水枪)时,收卷水带应小心轻放,防止水带接口、水枪震动甩打破损;

  f)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4.3.3安全绳、安全带、安全钩、高空缓将器:

  a)使用时应先测试安全绳的`静电负荷,检查其牢固性,确认无任何断裂现象,方可使用;

  b)使用安全钩时应先检查各部件的动作是否灵活,定期用4500牛顿的工作拉力作负重测试,发现问题停止使用;

  c)安全带要端正清洁,半圆环、大方扣等活动部件要转动灵活。当出现破损、灼伤、恶化、磨损及变形时,不能用于高空作业;

  d)高空缓降器应定期作拉力测试。保持绳索光洁,无腐蚀及磨损;

  e)平时应刷洗干净、凉干后统一放置在货架上。

  4.3.4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a)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场破折;

  b)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存放于货架上;

  c)消防腰斧有变形、裂缝或橡胶柄套损坏时,应停止使用。

  4.3.5消防电话、对讲机、巡逻单车:

  a)消防电话只能用作火警报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电话应经常擦拭,防积尘、防污垢、防线路破损。办公室电话一般应控制说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b)对讲机按《安全员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要点执行;

  c)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统一保管和发放;

  d)巡逻单车应防雨淋和日晒,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光亮。单车只能在防火检查时专用,不能驶出小区和借给他人使用。

  4.3.6登高二节拉梯(6米拉梯):

  a)二节拉梯用于楼层登高、救援、铺设水带;

  b)二节拉梯在使用时应检查:

  --梯子的螺栓、滑轮、挂钩及各部位连接处是否松动;

  --梯登、侧板等竹木部位是否折断或损坏;

  --拉绳是否断裂、破损,发现问题及时更换零部件或修理。

  c)二节拉梯应置于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梯身变形、弯曲。

  4.3.7室外消防栓:

  a)室外消防栓是连接市政供水的管网系统,应每月逐个出水实验;

  b)消除阀塞启闭杆端部周围的杂物,将消防专用扳手套于杆头,检查是否合适,转动启闭杆,加注润滑油;

  c)用油沙头擦洗出水口螺纹上的锈渍,检查闷盖内胶垫圈是否完好;

  d)打开消防栓,检查供水情况,再放净锈水后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

  e)外表油漆剥落及时修补;

  f)消除消防栓附近的障碍物,3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4.3.8灭火器(“1211”灭火器):

  a)灭火器配置在小区安全员岗亭和楼层三、五、七的消防箱内,高层和超高层楼均配置有手提“1211”灭火器,电房、机房内均配备有推车式“1211”灭火器;

  b)灭火器应置于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悬挂地点环境适宜温度为10C--55C;

  c)压力表指针是否早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d)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e)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钢性连接式喷筒是否绕其轴线回转,并可任意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车结构是否灵活,有无检验标志;

  f)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4.4器材保管

  4.4.1消防管理中心班长应做好消防器材的统一保管,在其主管的领导下建立消防器材台账。

  4.4.2保管要求:

  a)消防器材必须整齐存放于货架上,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b)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

  c)存放的器材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d)所有器材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主管经理同意;

  e)各类器材应分类堆放,标识清楚,严格按器材说明书的内容放置;

  f)存放的环境温度适宜;

  g)配置在小区安全员亭的消防器材由当值安全员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移交,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监督检查。

  4.5维修保养

  4.5.1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和机动消防员每天巡检时,发现破损、漏气、霉烂、腐蚀的消防器材应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登记、维修和日常保养。

  4.5.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根据每月消防器材检查保养情况,对消防器材进行报废、充气和更换。

  4.5.3一般维修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指导维修。

  4.5.4需外委维修(或公安消防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安装厂家进行维修。

  4.6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监督填写各类维修保养记录,每次巡检、维修、保养均应有完整的记录,消防管理中心班长认真填写《消防器材保管记录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统计表》,并将各类表格归档保管,保存期3年。

  5.记录

  5.1《消防应急器材检查登记表》

  5.2《消防器材配置统计表》

  5.3《消防器材保管记录表》

  5.4《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6.相关支持文件

  6.1《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2《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3《消防演习标准作业规程》

  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9

  一、《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年度》的制定。

  1、每年12月15日前,由消防管理组织制定完毕下一年度的<<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年度计划>>报公司审批。并按系统的情况拟定小修、大修计划。

  2、《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必须具备下列要求;

  1)有明确安排设备大、中、小修的计划;

  2)有具体组织实施维修保养的时间;

  3)有明确的维修保养周期;

  4)有具体的维修经费预算。

  二、对消防系统进行维修保养

  应严格遵守《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并按《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年度计划》进行。

  三、检查。

  1、日检由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员每班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下列检查;

  1)每班次均进行系统设备的外观检查;

  2)火警功能。误报火警应勘察误报的火灾探测头现场有无蒸气、烟雾、粉尘等影响按着正常工作的环境干扰存在,如有其他干扰存在,应予以排除。对于误报频繁又无其他干扰影响探头正常工作的,或探头显示灯不亮、不能接收信号,应及时清洗更换;

  3)自检功能。按自检键后,进行复位,让系统处于正常状态,不能复位应检明原因;

  4)故障功能;

  主电源故障,检查输入电源是否完好,熔丝有无烧断]接触不良等情况;

  备用电源故障,检查充电装置,电池有否损坏,有无断线;

  探测回路故障,检查该回路至火灾探测器的接线是否完好,有无探头被取下,终端监控器有无损坏。

  2、月检:每月15日在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的指导下,由班组长组织对消防自动系统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填写《消防设备责任人月巡查维修保养记录表》;月检内容:

  1)消防报警控制系统月检:

  ——控制器主要工作电压的测试;

  ——逐个检查楼层弱电井道内的分线箱,看箱门有无关闭及箱体外观情况是否良好,箱外线路有无缺损,有无故障隐患。

  ——公共场所的烟(温)感器安装倾斜度不大于45度,与底座接触是否良好,外观是否净洁完好。

  ——随时机抽取不低于5%的烟 感器喷烟后查视报警是否正常;

  ——手动报警按钮,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有无破损及丢失。

  ——任选几点手动报警进行模拟报警,测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对楼层内井道的分线箱(巡检箱)进行外观检查,看外线是否牢固良好。

  ——区域报警器,系统报警器,联动控制柜等柜内进行清扫除尘,线路松动的应进行坚固,对文字、标志等有脱落的要进行修补。

  ——对不洁净的烟(温)器进行清洁,对可能接触不良部位进行加固。

  2)消防栓,灭火器月检:检查外观有无破损,配件是否齐全,接线是否固定良好,灭火器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喷嘴喷射管是否有堵塞,腐蚀损坏推式灭火器,轮车是否灵活。

  3)防火卷帘的月检:

  ——手控检查:

  ——外观检查门轨、门窗有无变形、卡阻现象手动按钮箱是否良好上锁,锁箱、玻璃是否完整。

  ——卷帘门的电控箱指示讯号是否正常,箱体是否完好;

  ——自控检查:

  ——用燃着的香烟等烟源使系统中任一烟感动作时,自动装置将发出报警信号,同时自动启动卷帘门电控系统两次下滑关闭卷帘门。卷帘门一次下滑至离地面1.2米左右停车,延时90秒左右,再自动启动卷帘门全部关闭。

  ——卷帘门关闭后,只有待烟感(感温)感信号消除,或复位按钮复位后方可重新开启卷帘门。

  ——消防中心按钮操作检查:消防中心只设置卷帘门关闭按钮,操作关闭按钮卷帘门通过二次下滑关闭到位后,检查消防中心信号指示是否正常。

  ——针对系统中检查出来的缺陷及时修复。

  ——对卷帘门进行清扫除尘,若有油漆脱落及局部变形的地方,应及时修复,确保卷帘门外观清洁美观。

  4)消防风机的月检:

  ——保养前应先断开风机主电源,并挂上标示牌。

  ——手摇转动风轮,观察转动情况,调节好皮带的松紧度,或联轴器间隙和对中度。

  ——检查各接合面的'垫片和密封填料,必要时应予更换。

  ——清洁风叶,机壳外部及电机外表面。

  ——向各转动部位加润滑油,调节风阀转动机构,动作灵活可靠。

  ——检测电机绕组的绝缘电阻,坚固电源线的接线端子。消除灰尘。

  ——检查风阀传动机构是否灵活可靠,电线有无破损,电线接头坚固是否良好。

  ——合上风机主电源,检查电源指示应正常。

  ——开机试验连续运行30分钟以上,仪表、指示灯指示正常,无异常声音测量箱电流是否平衡,工作电流是否在额定值。

  ——每月开机试验一次。

  5)消防泵的月检,见《给排水系统维修,保养管理》

  6)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时应立即修复,无能力修复的立即上报。

  3、季检。每年度检查和试验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并填写《消防设备定期维修保养》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批试验火灾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显示;

  2)试验火灾报警的声光显示;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要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用手动或自动检查防火卷帘的关闭情况、防火卷帘有无变形、扭曲情况;

  6)用手动或自动检消防栓泵、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7)手动检查消防应急广播、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8)从消防联动柜上按强制“消防”开关键使客货梯停于首层试验;

  9)在消防管理中心进行消防通信设备对讲通话试验;

  10)检查所有转换开关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4、年检:每年12月20日前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组织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作下列检查和试验,并填写《消防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记录表》:

  1)应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火灾探测器头(取50%)进行一次实效模拟试验,对电缆,接线盒,设备作直观检查、清理尘埃;

  2)试验火灾应急广播设备的功能。

  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0

  一、岗位职责

  1、消防主管岗位职责

  直接上级:工程部经理

  直接下级:消防控制室操作员

  具体内容:

  1.1 在经理领导下,负责小区物业消防日常工作,当好经理的参谋;

  1.2 利用各种时机、各种场合宣传和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人人重视消防工作,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1.3 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及小区内部制定的各项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和规定;

  1.4 制定小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火灾紧急行动程序、灭火作战和疏散安全方案,督促各部门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1.5 全面了解小区的结构,熟悉小区内的消防系统,了解各部位情况,熟悉疏散安全方案,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6 定期检查各部门防火制度的落实情况。

  1.7 确定小区的消防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和各种危险品监督管理,上述部位的消防工作落实到人;

  1.8 保证小区内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商量整改,发现重大隐患或解决不了的问题,用书面形式向上级领导汇报,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1.9 负责对小区内消防器材及设施的管理,按期更换灭火器,负责编制新购各类消防器材的预算;

  1.10 建立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对小区内动火部位实行安全监督,并加强管理;

  1.11 制定消防训练计划,组建小区内部义务消防队,并定期组织训练。做好保安员的.防火常识教育和消防培训工作,组织对小区内部保安员的消防考核工作;

  1.12 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到消防局办理新建及改建工程中有关消防设施的呈报和审批手续;

  1.13 如小区内发生火灾,立即赶赴现场,协助领导组织扑救和组织人员安全疏散,控制火势;

  1.14 负责小区内发生火患、火灾的调查处理;

  1.15 每月向上级呈报小区内消防情况报告,如有特殊情况随时向上级报告;

  1.16 同消防部门保持紧密的联系,并接受其业务指导;

  1.17 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

  2、消防监控员岗位职责

  直接上级:消防主管

  直接下级:

  具体内容:

  2.1 服从消防主管的指挥,负责消防监控中心的当班运作;

  2.2 能熟练掌握消防主机、监控系统、消防广播的操作方法,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2.3 对办公楼内的各类灭火器材,能熟练掌握其功能,使用方法,对失效有损之消防设施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2.4 熟悉消防、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的操作,发现报警时立即进行现场核实,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2.5 每班巡查消防设施,对违章施工、消防设施挪作他用,以及各种消防隐患均要记录在案,限期整改;

  2.6 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按照火警处理程序去做,不得惊慌失措;

  2.7 当发生火灾时,在办公楼内的非当班消防监控员接到通知,应在三分钟内赶赴火场,向消防主管报到;

  2.8 消防员不但要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还应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以求人人达到“四会”(会操作使用、会排除一般故障、会维修保养、会报警灭火,持证上岗;

  2.9 遵守单位领导安排的其它职责和上司的工作安排和指令。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1、消防、安全隐患处理及整改制度

  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和保障能力,增强抵御重大事故的能力

  适用范围:适用于事故隐患整治的管理

  具体内容:

  3.1 对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等确定的火灾隐患或相关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整改通知书,工程部应责令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整改完毕报告工程部核查.

  3.2 对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确定的或需动用较大数额资金整改的火灾隐患,由工程部具体制定整改计划内容,包括隐患情况、整改方案、整改时限、落实部门等,提交晨会集体讨论,并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示后,具体督促落实。整改期间由工程部采取临时性监护措施.

  3.3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完毕,经工程部汇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填写隐患整改复函报告相关部门。

  3.4 在公司组织开展的防火巡查和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能当场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和生产安全隐患责令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当场给予整改。

  3.5 对当场不能改正的火灾及生产安全隐患及由综合部下发《限期改正通知单》,由存在问题或隐患的相关部门责任人签收;并责令相关部门责任人负责限期改正。

  3.6 各部门防火巡查和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及生产安全隐患应及时纠正或填写《工程维修申请单》通知工程部维修整改并向工程部反馈信息。

  3.7 工程部应及时组织督察,并责成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应急措施,确保消防及生产安全。

  3.8 隐患整改完毕,工程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整改情况记录上签字并报基地消防安全管理人确认签字后,存档备查。

  2、消防监控室值班制度

  目的:为严格控制消防监控室人员的管理

  适用范围:消防监控室的日常管理

  具体内容:

  3.1 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消防联动控制及操作等专业知识,应具备专业操作资格,经自治区社会消防培训中心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2 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应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技能和常见故障处理方法,负责监视消防主机信号;

  3.3 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专人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

  3.4 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5 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3.6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警信号后,必须立即通知楼巡楼保安(或其他就近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并填写《火警报警记录表》,存档备查;

  3.7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3.8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3.9 填写《消防值班记录表》

  3、消防巡逻制度

  目的:为更好的的检查了解消防设施的在位情况,做到预防为主的原则。

  适用范围:全体消防人员。

  具体内容:

  5.1 职责

  5.1.1 消防员负责日常消防巡逻;

  5.1.2 消防主管不定期进行巡查,并对各消防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2 处理程序

  5.2.1 巡逻队员应带齐对讲机,巡逻登记进行检查;

  5.2.2 检查施工单元,有无违章施工,擅自动火,及按照规定配置灭火器;

  5.2.3 公共区域内的灭火器消火栓水袋是否摆放是否整齐,消火栓及内置器材有无缺少并记录;

  5.2.4 烟感、喷淋有无缺损、生锈、变色,如有异常应做好记录并通知工程部维修;

  5.2.5 消防广播及防排烟系统表面外形有无损坏,做好记录;

  5.2.6 安全出口指示灯是否正常运作,如有损坏或灯管烧坏应做好记录并通知工程部维修;

  5.2.7 疏散通道是否堵塞及防烟门是否保持常闭易开状态,如有异常做好记录,并通知有关部门跟进;

  5.2.8 检查消防设施有否挪作他用并记录,通知上级做出即时整改或罚款处理;

  5.2.9 检查其他违反消防规定,事后做好巡逻记录。

  4、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目的:为使防火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检查实效

  适用范围:物业全体员工

  具体内容:

  6.1防火巡查

  6.1.1 组织实施

  6.1.1.1 实行工程部每日防火巡查和各部门内部巡查制度;

  6.1.1.2 工程部防火巡查由工程部消防主管负责组织,消防员具体实施,消防主管实施抽查;

  6.1.1.3 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实施:

  6.1.1.3.1保洁部防火巡查由楼层做保洁员工结合日常做保洁工作情况具体实施;

  6.1.1.3. 2工程部的防火巡查工作由工程部各组员工结合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实施,巡查情况填写工程部工作日志,值班工程部领导对其进行监督,次日晨会前向工程部反馈。

  7.2 巡查的内容

  7.2.1 工程部消防人员对基地公共区域、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巡视,巡查内容包括:

  7.2.1.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各办公区域下班结束后的断电、断气情况;

  7.2.1.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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