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厂运煤车辆管理实施细则

时间:2024-01-10 15:41:16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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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厂运煤车辆管理实施细则

  前言:

入厂运煤车辆管理实施细则

  由于运输车辆在厂区超速行驶,抛撒货物,故意拥堵,损坏煤场设施等事件频繁发生,严重污染了厂区环境卫生,给人身和设备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同时也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为贯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厂内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规范不文明行车和运输违章行为,加强企业交通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秩序,创建安全文明卫生和谐的生产工作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宏光燃料部签署的各运输承运供应商所属的所有运输车辆。

  二、具体要求:

  第一部分:煤场车辆管理细则

  进入厂区的所有车辆应一律听从门卫、磅房、采样、煤检、巡査等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按照专人的安排在规定的地点及路线停放和行驶,任何车辆不得占用厂区道路,影响通行。

  1、从矿发地开始严格按公司要求规范封条、票据等。

  2、进入厂区、园区道路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3、厂区道路上不准超车、鸣喇叭,按规定路线行驶。

  4、运煤车辆应有明显标识,无牌车辆严禁进场。

  5、车辆过磅时应减速慢行,关闭大灯,停靠指定位置。

  6、过磅时不准车内有人,司乘人员离开磅体,不得站在磅上,更不允许给工作人员任何财物。

  7、严禁在行驶的车辆上揭篷布或做其他不安全的事。

  8、运煤车辆进入煤场必须听从煤检人员的指挥,按顺序把煤卸到指定地点,严禁随意卸煤,堵塞煤场道路。

  9、卸车过程中若要动车,司机必须观察周边环境安全后方可作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全部责任。

  10、若煤质差,司机必须无条件接受煤检人员的扣吨处理,如不接受煤检人员有权拒收,并没收煤票等。

  11、自卸车卸煤后应及时将车斗放下,以免挂损高空设施等。

  12、车辆在厂区内不准私放车辆水箱中的水。

  13、吃饭、平整煤场时间,严禁一切车辆进入煤场。

  14、运煤车辆不得损坏公司任何公共设施、设备(升降杆、路灯限速警示牌、绿化带、马路沿等),否则后果自负。

  15、运煤司机相互监督,鼓励进行质量监督,禁止将劣质煤、掺假矸石等运到厂区,凡向公司举报掺假、换煤现象的人员,经査证属实,将给予10000元/车的奖励,并为其绝对保密。

  第二部分:燃料自动化系统车辆管理细则

  1、对所有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要现场进行设备操作培训;

  2、司机要正确安装识别卡,造成秩序混乱,设备损坏,将加倍考核所在车队;

  3、车辆入厂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有序排队,禁止插队,抢道等行为;

  4、运煤司机在进厂前,需要按照系统流程,在一体机输入准确的信息,及时根据引导大屏,语音播报内容,有序进厂,违规破坏秩序者考核,若造成设备损失,全部由所属车队承担;

  5、车辆过磅时,只允许刷一次卡,所有车辆需根据显示屏提示和语音播报准确上磅;

  6、上磅时,若发现道闸未落下,暂时不要上磅,联系监管室中值班人员处理;

  7、上磅时,当道闸杆落下后,严禁车辆向后倒车,防止车辆信息不能识别到,影响上磅

  8、车辆采样前,篷布必须完全拉开,避免因篷布未完全拉开造成采样设备的损坏,相关损失由所在车队负责赔偿;

  9、车辆在采样前,司机要将车辆熄火,下车后按采样按钮采样,在采样机返回原位采样完成后方可上车;若有故障,司机需及时操作急停按钮,停止采样。故障处理后,司机需按按钮,重新采样。

  10、在上下坡路段至少保持两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11、新车入厂的卡由车队向燃料部提出申请,批准后由管理人员安排外委单位办理;

  12、若车辆过磅时,出现卡损坏或信息不正确,要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办卡,由当班人员和外委单位人员联系办卡;

  13、车辆实测信息与车辆信息不符合时,要及时联系管理人员重新复核信息;

  14、由于车辆信息不符合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由所在车队负责赔偿;

  15、若过磅数据出现错误,需修改数据时,由监控值班员落实数据真实性及错误原因,提交数据修改申请单,经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安排外委人员修改。

  三、考核实施细则

  1、车辆乱停乱放,无明显标识等,每发现一例考核50—100元。

  2、司乘人员进入厂区范围内必须佩戴反光背心及安全帽,安全帽带必须系好,否则视为未带安全帽,发现一例考核100元。

  3、车辆前牌照及后放大号必须完整并清晰,否则每例考核100元。

  4、车辆进入计量期间驾驶室内不得留人,发现每例考核100元。

  5、车辆行驶过程中解篷布,发现一例考核200元。

  6、车辆计重后水箱放水,发现一例考核500元。

  7、不听从煤场管理人员指挥,私自卸煤,每例考核200元。

  8、车辆卸煤完成后,必须及时放下料斗,严禁立斗行驶,发现一例考核200元,如运输煤泥、煤粉等发生粘斗时,需向煤场管理人员说明原因,并在煤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下前往指定区域清理。

  9、车辆进入燃管计量区域前必须卸掉篷布,发现一例考核200元。

  10、故意插队、堵塞厂区及园区道路,影响车辆通行的。视情节严重情况每次考核100—500元。

  11、厂区内超车、超速行驶的,每次考核200元。

  12、道路上抛撒,乱扔垃圾造成污染的,考核500元(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清理污染区域)。

  13、运煤司机有撬磅行为,每次考核1000—3000元,如对磅体及传感器等部件造成损坏,经维护部门鉴定需照价赔偿。

  14、导致计量设备、煤场设施、厂区设备设施造成损坏,根据实际情况,按修复价的2——3倍考核。对损坏设备、设施的逃逸车辆,一经查出将加倍考核,视实际情况而处理。

  15、导致人员伤害,除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外,最低考核50000元。

  16、对于触犯法律者,移交公司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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