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时间:2024-01-28 08:28:02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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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使印章的管理及使用能更好地保证公司的科研、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特定本规定。

  第二章 印章的分类和保管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以下印章:

  (一)公司章、公司领导私章(由办公室保管)

  (二)合同专用章(由市场营销部保管)

  (三)外协合同章、物资采购合同章(由品质保证部保管)

  (四)事业部章、智能部门章以及其他专用章(由直接相关部门保管)

  第三条 对印章的保管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因印章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进行处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和收回

  第四条 刻制印章应遵循制印程序(见附图1)

  第五条 若发生机构撤销、变更,应由办公室收回旧印章。旧印收回,应保存印模,做好登记工作,并存档备查。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六条 所有公文应加盖公司章

  第七条 对外交往中的.契约类文书应加盖印章。

  第八条 其他需加盖印章的文书。

  第五章 印章的使用要求

  第九条 公司及公司领导的印章,由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并由监印人。

  第十条 正式公文用印,须持经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的发文文稿方可用印。

  第十一条 其他印章,应经保管该印章单位的领导或经单位领导授权的其他负责人批准,方可用印。

  第十二条 监印人发现用印不符合要求时,有责任向用印人提出,待符合要求后,方可用印。

  第十三条 印章要端正清晰地盖在成文日期上,并做到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中间的4-7字。

  第十四条 用印应遵循用印程序(见附图2)。

  第十五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公司办公室,并由办公室负责监督实施。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2

  1、学校校印

  凡以学校名义向上级有关部门所作的书面报告请示等,经学校领导审阅同意后可用校印。

  上级各部门要求学校有关部门填报的各种报表经经办人填好签字,送交学校主管领导审阅后,方可用章。

  我校人员对外联系工作所开的介绍信以及证明信(证明我校人员的身份,经历、学历或其它有关事宜真实性)可用校章。

  学校颁发的各类证书、奖状、奖品,可用校印。

  办理教职工工作证、学生证、学生毕业证等证件,可用校印。

  2.专用章

  学校开的专用支票,转帐支票,在责任用章后可使用财务专用章。

  3.党支部印章

  凡以学校党支部的名义向教育行政部门党组写的请示、汇报材料,经学校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审阅同意以后,可用支部印章。

  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考查登记表和入党志愿书上的“支部意见”、“支部决议”栏,以及以支部的.名义,外出联系工作,党员调出所转的组织关系,可使用支部印章。

  学校教职工的政审材料以及学生的毕业升学政审材料可用支部印章。

  4.工会印章

  以学校工会名义向上级工会组织写的请示、汇报材料,工会的财务开支,可使用工会印章。

  5.其他印章

  以教务处、德育处、校团委等部门名义向上级组织写的请示、汇报材料,填报的各种报表等可使用处室印章。

  印章的管理:

  1、学校印章由学校行政秘书负责日常管理使用,其它人不得携章外出办事。若确需携章外出办事应有行政秘书同往按印章使用规定用章。介绍信,证明信,各种表格等需写(填)好内容后才用章。

  2、财务专用章由学校财务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使用。

  3、党支部印章由学校秘书负责日常管理使用。

  4、工会印章由工会副主席负责日常管理使用。

  5、其它印章由相关处室负责人日常管理使用。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3

  为加强单位印章和用印管理,保障印章及用印安全,使单位各项用印事务安全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一、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使用:由中心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等,代表中心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中心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2、其它情况需加盖公章时,必须由主任签批。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使用印章须经中心主任、副主任签字批准,进行统一登记,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

  2、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中心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3、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印章。

  4、单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5、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主任或副主任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7、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8、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公章使用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

  9、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三、印章的保管

  1、中心所有公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员要建立“公章启用登记表”,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严禁私自交于他人。

  2、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3、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的保养,使用中达到干净、字迹清晰、色调鲜艳。

  4、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5、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4

  第一条 印章的管理

  公司及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各类印章(公司章、法人名章等),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因业务部门特殊需要,必须单独保管使用的印信,如财务专用章、合同章等,应登记备案后,由使用部门派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并建立使用印章登记薄。总经理办公室予以监

  督检查。

  第二条 印章保管员的职责

  (一)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和交他人代管,如有事外出应向经理办主任说明情况,以免影响用印。

  (二)经经理办主任同意后方可用印。

  (三)对不按规定用印的,有权拒绝用印。

  (四)用印时要做到印迹端正清晰,保持用印的严肃性。

  (五)要做好用印单位、用印人、用印事项、批准人等相关记录。

  第三条 印章的使用范围

  以公司名义的发文,上报下发的各类计划与总结,各类统计报表、各类专业人员职称证:公司颁发的各类奖状与证书,对外介绍信、证明信、回复函等。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用印。

  第四条 印章的使用办法

  凡需使用公司印章者,需经经理办主任同意或经公司总经理签属意见后,由公司印鉴管理员负责用印,未经批准不得携印章外出和空白用印,使用主要领导个人名章时,需经本人同意。

  第五条 印章使用的注意事项:

  (一)建立印章保管登记册,载明印章名称、印文、印模和保管人姓名等项。

  (二)印章保管人员要明确责任,保证印章的正常使用和绝对安全,防止印章被滥用或盗用。

  (三)印章保管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保管印章要牢固加锁防止被盗,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四)一旦发现保管的印章有异常情况,或丢失应该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查明情况,迅速处理。

  (五)印章保管人员要注意保养印章,及时清洗,确保用印时印迹清晰。

  第六条 印章的使用:

  (一)用印时首先应检查是否有部门负责人批准的用章审批单。

  (二)审阅了解用印内容,杜绝未经审阅其内容,而盲目用印的现象。

  (三)每次用印都应进行登记。

  (四)盖印

  1、以单位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必须加盖单位的印章。

  2、机关的正式文件只在文本落款处盖章。

  3、带存根的介绍信、证明信或公函等要盖两处印章,一处盖在落款处,一处盖在骑缝线上。

  4、凡是在落款处加盖的印章都要端正盖在成文日期的上方,并做到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年月日中的4-7个字。

  第七条 停用的废旧印章要请示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出处理决定,分不同处理情况,或上缴颁发单位进行切角封存,或由本单位自行销毁。

  第八条 介绍信的管理介绍信是公司出具的一种证明性文件,公司对介绍信的内容及其印章承担着相应的责任。

  因此,公司对其使用必须严格管理。开出介绍信或替换介绍信都要履行一定的手续。

  (一)介绍信的'两种形式:一种是办公室秘书掌握的具有一定印刷格式的公司介绍信。有制发单位的名称,使用人的姓名、职务、事由、时间、有效期、用印等。 另一种是用公司信笺书写的,为请求或希望证明某种情况而使用的。

  (二)开具介绍信的手续

  需要单位介绍信者要先填写单位介绍信签批单,经部门批准后,由办公室秘书据此单填写介绍信,盖章后交给需用人。

  (三)注意事项:

  1、办公室给职能部门出具介绍信时要严格履行登记签发手续。

  2、使用介绍信者的合法身份和事由要严格审核。

  3、介绍信要有编号和存根,存根和发出的介绍信要一致。

  4、事后应逐一核查介绍信用途、去向,并予以记录。应收回全部未使用的介绍信。

  第九条 本规定由经理办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5

  为严格局印章(指办公室保管的`局行政和党组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规范、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局印章由机要秘书保管,未经办公室负责同志批准,不准带出档案室。

  二、以局名义发文、报表等,由机要秘书根据局领导的签字、批示加盖局印章。

  三、处室业务需要加盖局印章的,须由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四、局属单位业务需要加盖局印章,须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经办公室负责同志批准或报分管局长批准。

  五、机关工作人员因私需加盖局印单,须经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办公室负责同志批准或报局领导批准。

  六、除以局名义发文外,使用局印章必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使用人应清楚地填写用途、时间并签名。

  七、正确使用印章,加盖印章要完整、端正、清晰。

  八、对外联系工作出具介绍信涉及人、财、物内容使用局印章时,须由办公室负责同志同意。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6

  第一条印章是公文的重要内容之一,公文只有用印后才能生效,各单位(部门)应严肃认真地做好印章管理、使用工作。

  第二条各院(部)和处级单位、部门的印章以及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印章,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刻制、颁发、启用、回收、销毁。刻制印章,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应加强印章管理,严禁伪造、刻改印章。使用印章必须严格审批手续,不得乱用、滥用印章,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令和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条各单位(部门)印章的使用范围,应根据各自的职权范围来确定,不得超越权限使用。

  第五条机构调整、印章磨损等原因需刻制印章,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办公室审签并开具介绍信,到指定刻制单位刻制。

  第六条“武汉工程大学”,和“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印章,用于对外联系工作、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报表和以学校名义下发的各种文件及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使用校级印章需经院(部)、处领导核签后,到学校办公室用樱使用校领导名章须经领导本人同意后到学校办公室用章。涉及重要问题的文件用印需经主管校领导或学校办公室主任核批,登记后用樱登记簿应妥善保管,备查。

  第七条“武汉工程大学”钢印,由学校办公室保管,用于教职工的工作证、退休证、学生的学生证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结业、肄业证书的骑缝樱使用时,由各职能部门核准总数、统一签字后,指定专人到学校办公室统一用樱其他证件一般不使用钢樱

  第八条职称评聘材料、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出具家庭情况、进修学习证明等由人事处用印;职工水电、住房情况证明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用印;办理临时居住证、集体户口、边境证以及本院师生员工自行车牌照等由保卫处用印;学生就业推荐及有关协议由招生与毕业生工作处用印;申报科研项目、经费、成果鉴定、科研成果登记、评奖材料等必须经科技处审核同意后统一到学校办公室用印;重大技术合同的协议,需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用印,各单位(部门)自行用印不能代表学校;在校学生成绩证明由教务处用印,已毕业学生需出示成绩证明的到学校办公室用印;教职工独生子女证明由计划生育办公室用樱

  第九条全校师生员工领取邮件等需加盖公章者,原则上由各单位盖章,如确需加盖学校印章,必须由本人所在单位(部门)出具证明、方可办理。

  第十条全校各院(部)、处级单位(部门)的'印章。应由专人保管。用于以本单位(部门)名义向学校报送的请示、报告和在本院(部)、处内下发各种资料以及本院(部)学生注册,或在校内下发有关业务事项通知以及对外联系一般业务事宜等。

  第十一条学校办公室建立新旧印模档案,新刻制印章须到学校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启用,同时旧印章交到学校办公室统一封存、销毁,不得自行处理。

  第十二条介绍信用印,设立存根,不得在空白介绍信上用樱

  第十三条用印力求端正、清晰,模糊不清的无效,印章位置要骑年盖日,不压正文。

  第十四条各单位(部门)的印章必须专人、专柜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带出办公室,如确需会印时,经领导同意由印章管理人带章会樱用印时印章管理人要在常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7

  为了规范公司印信的使用程序,明确印信的管理与使用责任,避免误用印信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印章的使用与管理

  1、公司印章的种类及保管

  公司的公章及合同章由公司指派综合办专人负责保管使用;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以及收款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保管使用;公司各部门的.印章由所属公司负责保管使用。

  2、使用印章的审批程序

  (1)、凡需加盖公司公章时,先填写《用印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持《用印申请表》或经总经理签批的文件到综合办办理盖章手续。

  (2)、加盖合同印章时,凭借总经理签批后的《合同会签单》到综合办办理盖章手续。

  (3)、公司公章、合同章原则上不得拿离公司使用,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拿离公司时,须填写《印章离司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有关人员在印章保管人的陪同下方可将印章拿离公司使用。

  (4)、公司其它印章的使用程序按照印章保管部门制定的使用规定执行。

  3、印章保管人的工作要求

  (1)、所有需要加盖印章的文件,只有见到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加盖,若因总经理外出而无法履行审批程序时,只有取得口头同意后,方可加盖印章,并要在事后补签《用印审批表》。

  (2)、印章保管人对没有公司总经理签字的用印申请,有权予以拒绝加盖印章。

  (3)、印章保管人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盖印。不准在空自信件上盖印,不准没经批准加盖印章。

  (4)、凡在落款处加盖印章时,必须骑年盖月。

  (5)、与外单位的合同、协议等文件,篇幅超过两页者,要加盖“骑缝章”。

  (6)、印章保管人应做好印章的保管工作,平日随用随锁,假日加封,严防私用、盗盖用公章,如因保管人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公司将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7)、印章保管人需对《用印审批表》进行登记,编号及存档。

  4、其它

  (1)、加盖印章的文字材料的行文。格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新使用印章在启用前,应将启用时间、印章式样通知公司有关部门。

  (3)、当印章报废,停止使用时,应将原件及时上交公司,并向有关部门及时通报,说明原因,标明停用印模,停用时间。公司须及时收回废用印章,销毁或归档封存。

  (4)、印章遗失时,除要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公安机关备案外,还应依法公告作废。

  二、介绍信的使用与管理

  1、介绍信的印制

  (1)、公司介绍信由综合办负责印制。

  (2)、印制的介绍信,应按照统一格式设计,经公司经理会审核备案后,可以安排印刷、使用。

  2、介绍信仅为本公司员工外出开展业务时证明本企业员工身份和拟办业务时使用,不可以作为其它事项的证明材料。

  3、介绍信的保管和使用。

  (1)、介绍信由公司综合办设专人保管,实行使用审批制度。

  (2)、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员工到外出开展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工作业务时,经过所在部门负责人和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后凭《介绍信使用审批单》,到公司综合办开具介绍信。介绍信使用审批单与介绍信存根一起存档。

  (3)、介绍信使用审批单上应写明对方单位名称,本单位外出人员姓名、人数。具体业务内容和介绍信有效期限。

  (4)、使用介绍信要盖两处公章,一处盖在介绍信存根连接线上,一处盖在落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