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程管理协议

时间:2024-02-19 18:40:10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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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程管理协议

  在现在社会,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工程管理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生产工程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工程管理协议1

  甲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说明: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各自承包工程项目,在同一作业区施工,为了保证双方生产安全,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安全措施,特签定本协议。(因乙方是进入甲方为主体施工现场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乙方签订本协议应当视为已经充分理解并全部接受协议内容,若有疑问及不明之处,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

  乙方的资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安全生产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乙方应将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资料原件送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并对资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甲方:___________

  现场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现场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全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专业资格证书上岗。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必须持本岗位有效证上岗。

  2、施工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品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

  3、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单位负责人负责。服从监理单位、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4、按部颁JGJ59-99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控制。如有严重违反JGJ59-99标准保证项目条款,甲方单位有权提出停工并罚款。

  5、平时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单位的签发安全检查整改单应无条件地整改。

  6、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对甲方单位的安全环境和提供的施工设施进行安全状况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否则发生事故造成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不得擅自拆除和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施工设施。

  8、投入现场的全部机械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并遵守操作规程。

  9、向甲方单位交纳安全保证金,缴费额为承包合同总金额的__%并在进场前划到甲方单位。

  第六条 协议效力

  1、本协议发生争议以甲方规定为准。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生产工程管理协议2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外协工程地质施工项目现场的正常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生产设施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以施工为单位,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职责是:负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护知识的学习,并做好记录,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对生产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负责。

  二、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负责施工单位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及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整改,并做好安全工作日志。

  三、施工工长必须做好人员、机具设备的`安全防范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施工用车辆及驾乘人员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随时检查、保养好车辆,车况不好不准出车,严禁货车车厢载人。

  五、施工单位加强人员管理,协调好与当地政府、群众的关系,避免打架斗殴现象的发生;同时做好财物的保管维护工作,避免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损失。

  六、施工作业中,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和使用合符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施工环境的保护工作,严禁生活垃圾乱丢、乱扔、钻机周围的油、水污染环境。并注意个人卫生。

  七、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地在野外项目部的统一协调、安全管理下,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并做好防雷暴、通风瓦斯工作.防食物中毒、森林防火、防盗、防中暑和有害气体喷出等工作,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时解决。

  八、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参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甲方不负任何安全责任。

  九、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人事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十、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便检查考核。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工程管理协议3

  发包单位: (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

  甲方滚筒现场包胶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承包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作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以合同为准):

  二、工程项目期限(以合同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法令、条例和安全工作规程及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经过考核,有相应上岗资格证书及从事该岗位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3、乙方应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与审查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乙方参加施工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年龄必须年满18周岁,小于55周岁(特种作业人员年龄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甲方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应详细了解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施工日期、各类安全措施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后拟订施工计划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甲方安全员审批备案。

  5、乙方在执行有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坍塌、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人身伤亡事故和可能引起严重设备事故情况时,施工前应主动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事先向乙方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乙方实施,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6、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纪律、制度。

  7、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工程款的贰仟元整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应予以制止。当发生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及严重未遂事故时,甲方可根据违章程度及整改效果等因素,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或按约定进行索赔或处罚,直至停止乙方工作;若由乙方施工人员的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设备异常、设备损坏时,甲方有权按约定对乙方进行索赔、处罚等处理。

  8、施工前,乙方进场参加施工人员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乙方自行组织),甲方应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前安全生产告知教育,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消防等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进场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若在施工中要增添进场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向甲方书面申报,由甲方进行入厂前安全生产告知教育并备案。未经甲方进行入厂前安全生产告知教育的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9、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有关安全、消防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消防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乙方人员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乙方实施安全监督、处罚。

  10、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在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按施工违章考核(处罚)标准予以处罚。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等监督检查的责任,对于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达标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暂停施工和撤消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进,甲方应认真整改。

  11、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一经开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已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由此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负全面责任。

  12、乙方使用的施工作业脚手架,应由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人员进行搭设(或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搭建)。乙方负责现场安全责任人要对施工现场所用的脚手架每天开工前做必须的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检查合格后再登架作业。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检查不合格和超过使用有效期内的脚手架。

  13、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必须借用或租赁甲方的,应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器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包括有特殊使用要求说明的)必须书面交代清楚。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使用方一经接收,就视设备为安全有效。设备和工器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器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14、施工区域范围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同意,并办妥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

  15、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培训中心颁发的有效期证件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验;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设施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起重设施安全作业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6、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禁火区域内动火作业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动火作业工作要领。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消防主管人员(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消防主管)的书面同意,落实防火、防爆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负责。

  17、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对地下设施(如:电缆、管道、光缆、接地网线等)及高压架空线的保护。甲方对地下设施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明确施工要求。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工程项目部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联系解决,采取保护措施后施工。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

  18、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及第三方人员伤亡时),双方应立即启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照各自的责任和本协议对应条款,协商解决。

  1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0、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按照政府有关安全监管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乙方负半责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100%,并加扣重伤5-10万元/人,死亡10-30万元/人。凡当年度发生一起以上(含一起)人员死亡事故和设备重大事故的乙方,三年内不得承包(承接)甲方工程。

  2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工程管理协议4

  甲方:昆明xxx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昆明地质勘查院

  为了确保外协野外勘探施工现场的正常生产,预防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生产设施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勘探施工项目承包合同附属协议。

  一、乙方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负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护知识的学习,并做好记录,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对生产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负责。

  二、乙方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应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负责施工单位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及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整改,并做好安全工作日志。

  三、野外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金属焊接工、钻塔操作工、柴油机工等,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四、乙方必须做好防火、防爆工作。野外钻探施工使用的大量的柴油、汽油、机油等如遇有明火、高温表面、摩擦撞击、绝热压缩、电气火花、静电火花、雷击、光热射线等会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必须在施工现场对这些引火源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禁止在危险区域吸烟、禁止在野外丢弃未熄灭的烟头和其它火源,各种引火源必须与可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各种油料实行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并有专人管理。

  五、乙方必须做好电气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对钻机、水泵、柴油机等钻探设备,要采取保护接零、接地系统,安装漏电保护器加强绝缘,采用安全电压、设置防止误操作等造成触电事故的安全生产连锁保护装置、钻塔等设备要安装避雷器,每班必须检查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齐全、有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六、乙方必须做好机械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禁止人员触摸机械设备转动部位、禁止加油、修理、检查、清扫等。机械的传动部分、操作区、塔上作业区、钻机的移动区域等,都要进行特殊防护,并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在施工现场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警示标志。

  七、乙方必须做好防洪、防汛工作。雨季常见的灾害有崩落和滑坡、山洪暴发、泥石流等,这些事故的发生常常毁坏野外的工程设施:破坏和阻隔道路交通等,因此要合理地设计和安排钻探施工。雨季来临之前,必须挖好排水沟和防洪堤坝,陡坡处挖台阶,注意收听天气预报,检查道路和钻探场地状况,做好充分的预防和准备工作。

  八、施工用车辆及驾乘人员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随时检查、保养好车辆,车况不好不准出车,严禁货车车厢载人。

  九、乙方要加强人员管理,协调好与当地政府、群众的关系,避免打架斗殴现象的发生;同时做好财物的保管维护工作,避免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损失。

  十、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做好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作业中,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和使用合符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施工环境的保护工作,严禁生活垃圾乱丢、乱扔钻机周围的油、水污染环境。

  十一、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和责令乙方整改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处于不安全状态的机械及管理上的缺陷;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并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做出相应处罚。

  十二、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和安全管理,不得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并做好防雷、防食物中毒、森林防火、防盗、防中暑和有害气体喷出等工作,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时解决。

  十三、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积极组织救援,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十四、本协议书自勘探施工项目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人事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安全环保部备案一份。

  十七、本协议自签订勘探施工项目承包合同之日生效,有效期与勘探施工项目承包同一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二0xx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工程管理协议5

  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的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项目概况

  2. 工程名称:

  3. 施工地点:

  2 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有权要求乙方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教育。

  第二条 有权对乙方安全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对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确保安全施工。

  第三条 有权按照甲方确定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并有权要求乙方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状。

  第四条 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与施工有关的、设计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与乙方办理完整的交接手续。

  第五条 应乙方要求,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确保安全施工提供便利。

  第六条 为确保乙方安全施工,甲方同意根据项目施工难易程度,按双方测定的 标准支付乙方专门用于安全维护与监管的安全施工费用,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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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具体工程内容增加甲方权利和义务)

  3 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应及时向甲方索取与本工程相关设计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做好交接手续。因为施工资料不全危及安全施工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否则,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 乙方从事施工作业,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三条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

  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对本工程施工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对因施工涉及范围内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按规定金额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签定安全责任状。

  第六条 应确保甲方支付的安全施工费用的合理使用。

  第七条 乙方必须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应急预案,并建立日常安全管理记录、台帐,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要经过安全知识考试,考试合格方可担任专职安全员。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培训,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第八条 向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使用。

  第九条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的管理,要做到一危险源、一措施、一预案。

  第十条 加强施工区域的现场管理,材料物品堆放有序,安全标志齐全有效,设备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实现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施工申报审批制度。认真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和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报 . 审查后施工,并严格执行,杜绝未经审查施工和超范围施工。没有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第十二条 雨季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汛期施工的有关规定,保证施工现场排水系统的畅通,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 施工中如需建临时道路,必须报甲方相关部门批准。乙方在临时道路危险路段要设安全警示标志牌,并按规定日期拆除。施工期间要保证临时道路符合安全标准。

  第十四条 乙方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工器具等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第十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质证书(特种作业证),并随身携带;所有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培训上岗证。

  第十六条 乙方人员因工作需要在生产场所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标准规定。

  第十七条 在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施工危险区域、危险点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悬挂警示牌,夜间设警告灯,并要认真维护,保证防护设施不被损毁。

  第十八条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将电缆线压在重物(门、设备和钢管等)上;严禁从高处抛掷物体。

  第十九条 对地质条件差,危害性较大的施工地点,在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确保不安全不施工。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充分注意高空作业安全,配备足以保证人身安全的防护设备,同时要注意本地区的自然气象特征,严禁在大风、扬沙天气和其它恶劣气候条件下开展高空作业。

  第二十一条 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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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第一条 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应按照收取乙方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数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条 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情形,在收取乙方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内自主决定违约金数额,直至将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部冲抵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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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保修完毕,乙方人员全部撤离施工现场之日止。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安全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填表说明:

  2 本协议属通用文本,各单位要根据工程性质具体填写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3 凡涉及审查、移交等问题时,请具体填写审查、移交的部门、程序、人员。

  4 违约责任应对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具体约定。

安全生产工程管理协议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外包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为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安全生产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乙方在甲方承包的所有项目均遵守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 甲方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体,甲方主要职责如下: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要求其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甲方负责按乙方提供的人员名单(含中途增加的人员)对其进行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并进行签名登记;有权制止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的或有其他违反安全规定行为的乙方人员进场作业。

  3.甲方有权对工程项目施工实施监督检查,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违纪作业,并按规定处理。

  4.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 乙方是本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负全责,因乙方违反本协议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按规定报告及处理。乙方主要职责如下:

  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与甲方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其它规章制度,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组织和指挥,制定作业方案,加强安全管理,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3.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乙方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文明、安全管理。

  4.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承担连带责任,各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

  5.乙方应具有法人资格和专业资质,具备如下安全生产条件,并将有关证明材料提交甲方备案:

  ①.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紧急处置措施方案;

  ②.主要负责人和所指定的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职责及工程项目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③.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政府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④.乙方已为其人员依法办理工伤(及医疗)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最高保险赔偿金50万元以上;提供工伤保险交费收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单或商业保险单原件,经甲方验证确认符合条件后原件退还乙方,复印件由甲方存档;

  ⑤.按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防护用品;

  ⑥.有预防事故的安全保障措施。

  ⑦每年组织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个人职业健康台帐,禁止使用有作业禁忌症人员。

  5.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业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负责人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属于高危行业的还必须提供本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凡涉及特种作业时,乙方应提供相应特种作业工种人员名单以及特种作业证(原件、复印件), 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上述资料经甲方验证确认符合条件后, 证书原件退还乙方,复印件由甲方存档,(若乙方提供虚假资质,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6.乙方参加施工人员的年龄必须大于18周岁,在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内。乙方施工作业前, 应书面如实提供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由甲方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项目负责人的安全交底和项目所在部门的安全交底。 乙方中途需增加施工作业人员时,需将拟增加施工作业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并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在拟增加施工作业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确认,由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对乙方拟增加的施工作业人员履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职责。乙方应主动同甲方项目负责人联系,安排并确保所有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前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凡未参加甲方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施工作业。乙方擅自安排没有经过甲方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的人员作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制定详细的安全作业方案送甲方安全部门备案,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避免在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8.乙方的机械、设备、工具以及自行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擅自动用甲方机械、设备和其他财产。一切机械、设备、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等 ,乙方一经接收,就表示乙方认可其安全可靠性。乙方一旦进入施工现场开工作业,即表示乙方已确认甲方工作场所、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9.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应在各施工现场、危险作业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材料、工具等应堆放整齐;电气线路和设备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阻塞通道,注意保持生产、生活区域的整洁有序。

  10.乙方指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安全生产,施工期间,针对项目具体情况,加强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在操作中,对本单位的违章作业进行纠正,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乙方要在施工作业现场周围设立安全护栏或安全警戒线,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乙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管,以防闲杂人员进入,费用由乙方自理。

  11.乙方主要负责人和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实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

  12.乙方保证参加本次施工人员已全部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人员, 参加施工人员必须配齐和穿戴好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在施工作业现场打闹嬉戏;乙方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要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监督管理,严禁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因施工单位违章、违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上述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了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涉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13.乙方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野蛮施工,严禁“三违”现象,立体作业时(如交叉作业或有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区域进行作业的项目)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对特殊的工程或采用特种作业方法的工程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密防范措施,配备抢险救援的有关器材。

  14.对有关部门和甲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乙方应积极行动,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15.乙方人员不得进入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区域。严禁施工人员及其家属在施工现场和生产区域内居住。

  16.乙方有权利和义务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17.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应及时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和甲方,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拖延报告。乙方应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8.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交付安全保证金,保证金一般为工程款的10%。保证金因扣罚而减少时,乙方应及时足额补交。在本协议终止结算时,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乙方。

  19. 乙方在进入施工区域实施施工作业前,必须接受甲方所在部门区域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告知》及监督。乙方需使用甲方水、电、气源时必须书面经甲方专业管理人员认可,办理临时使用水、电、气源相关书面手续。需进入磨,仓、库等危险有限区域施工作业时,乙方还应按甲方安全管理要求申请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同时执行甲方进入磨,仓、库等危险有限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20.施工作业结束后,乙方要把原安全设施设备恢复完好,并将施工作业现场清理干净、保持整洁,如有更换下来或剩余材料应通知甲方项目负责人回收。

  21.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如出现拒不接受甲方监督,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改正违章违规作业现象以及强令冒险作业,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中止承包的施工,直至解除与乙方的施工合同关系。被解除施工合同关系的单位, 甲方三年内不再将施工项目发包给被解除关系的单位。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但未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视情节每人次处罚乙方100元~20__元。(部分违章处罚详见《相关方安全管理处罚明细》)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并导致安全事故的,乙方应作为事故责任主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甲方报告,甲方视情节扣罚乙方保证金的10~50%。

  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或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保证金和工程款中抵扣。

  第六条 本协议作为相应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是工程承包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工程承包合同另有特别说明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有关工程安全生产的约定以本协议为准。

  第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第九条 附则

  相关方安全管理处罚明细

  为促进进入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从事承包项目相关方加强安全管理,避免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的发生,做到“四不伤害”,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保持现场整洁,经双方协商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处罚明细,若与本明细不一致的规定,以此明细为准,相关方单位认真执行。

  序号违章表现处罚金额(元)

  1进入工作现场不戴安全帽200

  2安全帽不扣帽带100

  3手持电动工具没有按要求配备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100

  4使用无防护罩的角向磨光砂轮机100

  5使用角向磨光砂轮机不戴防护眼镜100

  6电气用具电线损坏200

  7使用无插头、插座的临时电源200

  8无特殊操作证进行特种作业20__

  9高空交叉作业无隔离措施500

  10发生氧气、乙炔瓶不按规范摆放100

  11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500

  12高空作业时抛扔工具、物体等200

  13高空作业时传递工具不用绳子扎牢100

  14发生高空向下抛物1000

  15脚手板不用铁丝扎牢200

  16施工坑、孔、洞、沟道没设置符合要求的护栏或其他防护措施500

  17擅自动用运行设备、防护设施、机动车辆500

  18在管道、栏杆上行走500

  19擅自拆除安全设施1000

  20进入磨,仓、库等危险有限区域未按要求申请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未安排监护人员1000

  21在转动设备防护盖(罩)上站立行走200

  22使用不合格的登高用具(包括梯子)100

  23不经甲方同意私自乱接乱拉水、电、气300

  24戴手套使用锤子100

  25施工现场临时配电箱未安装漏电保护器500

  26电焊、气割作业时不按要求使用防护用具100

  27危险区域不做安全防护措施500

  28未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工作现场乱堆物件300

  29未经批准在厂房、其他建筑物、道路凿孔洞500

  30未经许可进入配电室等有电危险区500

  31未经许可擅自动用配电箱电源500

  32在禁火区内吸烟200

  33跨越转动设备、输送皮带200

  34禁火区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证500

  35乱倒垃圾、乱扔杂物、乱放水等100

  36使用的专用安全工器具没有进行定期检验100

  37在监护人不在时未停止工作500

  38起重设备不合规范或违章起吊、不做防护500

  39生产现场随地大小便500

  40未经甲方的安全教育擅自施工,每发现1人500

  41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交底擅自施工500

  42未经甲方的项目所在部门安全交底擅自施工500

  43违章指挥野蛮作业1000

  44发生一次火警异常20__

  45停、送电未办理手续无工作票20__

  46没按规定办理开工手续擅自开工20__

  47发生恶性未遂事故一次20__

  48发生人身轻伤事故一次20__

  49安全作业施工方案没送甲方安全部门备案1000

  50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事故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5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人身事故或损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地址:

  电话:

  传真: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工程管理协议7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监理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了保证生产安全,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乙、丙方应将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资料原件送给甲方审核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料复印件交到甲方备案。

  第三条:乙、丙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乙方现场负责人:________;安全生产管理人员:_______。

  丙方现场负责人:________;安全生产管理人员:_______。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工程开工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依法委托乙方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监理。

  3、组织向乙方和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提供地下管线、设施等相关资料,并提出安全措施要求。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和工作部署等。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受甲方委托和授权代表甲方对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理,并配备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监理人员,明确工程项目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2、在实施监理前应当制定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对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安全监理详细计划。

  3、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当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对施工全部过程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记录。

  4、对丙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等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对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5、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不得将经济损失和矛盾转移到甲方,事故不得隐瞒不报,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第六条: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丙方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部等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安全规定。开工前,必须做好安全报备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

  5、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对新入场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国家劳动培训机构等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员按照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定期对劳保用品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检测,确保合格、有效。

  8、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乙方备查。

  9、按照甲方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等方案,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也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员交底,并由乙、丙双方签字确认。

  10、建立和完善现场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和验收要求。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特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和合格证书报甲方备案。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11、施工现场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范标准设置安全防护。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

  12、按照福州市建设局榕建城[20xx]185号《关于重申加强市政工程管理处文明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在人行道上搭盖工棚、晾晒衣服、乱占道。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严格堆放在正在施工路段内并设置围档,不得随意堆放占道。

  13、建立和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编制施工临时用电实施方案报乙方审批后执行;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xx的要求选用合格的电气(器)设备,并规范敷设线路、接地体等。

  14、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15、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和季节性的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乙方备案。

  16、施工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进行施工,杜绝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和违章作业现象出现。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和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并记录存档。

  17、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服从甲、乙方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甲、乙方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反馈。

  18、丙方对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专项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有关使用情况应定期报告乙方,并接受甲、乙方的检查和监督。负责为本单位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19、对甲、乙方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20、丙方如确需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劳务分包,乙方应严格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履行报批手续,报乙方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纳入丙方的安全责任范围。

  22、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事故的责任主体为丙方,事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丙方根据各自相应的责任共同承担。

  第七条: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

  三、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其他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遇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等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工程管理协议8

  发包单位: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凡属新建、改建、扩建、检修、安装等发包工程项目均应执行本协议。

  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与其资质相符合。

  甲方将本外委(外包)劳务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本国家、省、市有关承包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作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以合同为准):

  4、承包方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以合同为准)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法令、条例和安全工作规程及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乙方施工人员超过30人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可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经考核,有相应上岗资格证书。

  3、乙方应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与审查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乙方参加施工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年龄必须年满18周岁,小于55周岁。

  4、外委(外包)劳务工程项目如同时满足以下情况时: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工地施工;工地施工人员总数(包括临时工)超过100人;项目工期超过180天这三个条件时,必须成立建设项目安全监督委员会,由建设项目安全监督委员会聘任有关人员组成安全监督机构,按规定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并认真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台帐。

  5、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甲方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应详细了解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施工日期、各类安全措施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后。拟订施工计划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审批备案。

  6、在甲方的同一区域内有二个及以上的乙方施工队伍进行交叉(指:空间或时间)作业时,乙方应负有对其协调管理责任。乙方要对施工现场周围设立安全防护栏和醒目的安全标志,以防闲杂人员进入,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在执行有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人身伤亡事故和可能引起严重设备事故情况时,乙方在施工前应主动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事先向乙方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审查合格后监督乙方实施,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8、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纪律、制度。

  9、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工程款的2-5%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应予以制止。当发生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及严重未遂事故时,甲方可根据违章程度及整改效果等因素,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或按约定进行索赔或处罚,直至停止乙方工作;若由乙方施工人员的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设备异常、设备损坏时,甲方有权按约定对乙方进行索赔、处罚等处理。

  10、施工前,乙方进场参加施工人员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乙方自行组织),甲方应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前安全生产告知教育,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消防等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进场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若在施工中要增添进场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向甲方书面申报,由甲方进行入厂前安全生产告知教育并备案。未经甲方进行入厂前安全生产告知教育的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1、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消防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消防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乙方人员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乙方实施安全监督、处罚。

  1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在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督促检查的责任,对于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达标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暂停施工和撤消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进,甲方应认真整改。

  13、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一经开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已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由此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负全面责任。

  14、乙方使用的施工作业脚手架,应由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人员进行搭设(或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搭建)。乙方使用负责人要对施工现场所用的脚手架每天开工前做必须的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检查合格后再登架作业。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检查不合格和超过使用有效期内的脚手架。

  15、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必须借用或租赁甲方的,应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器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包括有特殊使用要求说明的)必须书面交代清楚。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器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器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16、施工区域范围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同意,并办妥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变动安全措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

  17、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培训中心颁发的有效期证件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验;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设施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起重设施安全作业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8、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禁火区域内动火作业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动火作业工作要领。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消防主管人员(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消防主管)的书面同意,落实防火、防爆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负责。

  19、凡属甲方新建、改建、扩建、检修、安装等发包劳务工程项目均实行先签订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执行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当工程在项目期限内未按时完成时,乙方应停止工作,办妥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延期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在此期限内(超过工程期限但未办理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延期手续的阶段)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后果一概由乙方负责。

  20、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对地下设施(如:电缆、管道、光缆、接地网线等)及高压架空线的保护。甲方对地下设施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明确施工要求。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工程项目部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联系解决,采取保护措施后施工。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

  2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及第三方人员伤亡时),双方应立即启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照各自的责任和本协议对应条款,协商解决。

  22、其他未尽事宜: 乙方应提供所有参加承揽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复印件 。

  2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壹份备案。

  2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按照有关安全监管部门事故调查报告,乙方负半责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100%,并加扣重伤10万元/人,死亡20万元/人。凡当年度发生一起以上(含一起)人员死亡事故和设备重大事故的乙方,三年内不得承包(承接)甲方工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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