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4-02-29 17:49:11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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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1

  第一条生产和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第二条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温检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标准的使用量。

  第三条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第四条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第五条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第六条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第七条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第八条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2

  1、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项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2、配电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

  (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3、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仓库管理员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3

  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管理从严、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方针,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仓库必须具备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清除静电和防护围栏等安全设施。

  二、在夏季中要加强管理,做好防潮防热工作,化学危险品一律不得露存放及超库容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及灭火性质不同的物品严禁混存。

  三、使用氧气瓶时要慢开、慢关氧气阀门,以防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燃烧爆炸,氧气瓶必须距明火10米上、如有防护措施也得远于5米以上。夏天露天作业不能置于日光下曝晒,瓶阀冻结时不许用明火烘烤,每三年要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和水压试验。

  四、若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酿成严重后果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并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4

  1、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项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2、配电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

  (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3、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仓库管理员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其危害,保障公司员工的身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购买、存放、出入库、装卸、运输、生产、使用及废弃处理。

  易燃易爆危险品(以下简称“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或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易燃易爆设备是指设备工作过程中或停止状态下可能燃烧或爆炸,最终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

  三、职责

  1、供应部负责危险品采购、运输、装卸、出入库、报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以及部门存放的危险品的管理,确保部门所有危险品处于专人管理受控状态。供应部负责建立危险品台帐。

  2、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危险品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品的日常安全管理,3、各使用部门负责危险品的使用管理和部门存放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部门所有危险品处于专人管理受控状态。

  四、危险品的采购管理

  1、危险品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供应部统一归口实施采购。

  2、危险品供应商应当具备危险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险品。危险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3、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险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

  1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危险品的存放数量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放。

  4、建立危险品管理档案。供应部应当建立危险品的管理档案,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记录。

  5、采购危险品时,必须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设备安全操作说明和安全标签,不得购买无安全技术说明和安全操作说明及安全标签的危险品。

  五、危险品的运输和装卸管理

  1、在厂区内运输危险品时,前应仔细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防止运输过程中危险品出现撒漏,污染环境或引发安全事故。

  2、运输危险品的各种车辆、设备和工具应当安全可靠,防止运输过程中因机械故障导致危险品出现剧烈碰撞、摩擦或倾倒。在运输危险品过程中尽量选择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远离人群。一旦发生事故,要扩大隔离范围,并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

  3、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别运输、贮存,严禁混合运输、贮存。

  4、对遇热、受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运输、贮存时应当按照性质和国家安全标准规范,采取隔热、防潮等安全措施。

  5、严禁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有危险品的.运输工具。危险品运输工具,必须按国家安全标准规范设置标志和配备灭火器材。

  6、对装卸管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危险品的安全知识,危险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7、搬运危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

  8、人力搬运危险品不能超过人体重量的二分之一,人力车运输不得超过载重量的二分之一,以防跌倒、翻车、碰撞而发生事故。

  六、危险品的存放管理

  1、易燃易爆设备和物品必须储存在固定地点,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其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危险品存放点建筑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防火间距应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3、危险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同存一库。

  4、危险品存放点应张贴msds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或设备安全操作说明,标明存放名称、危险性质、灭火方法和最大允许存放量等信息。

  5、危险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6、危险品存放点应根据其种类、性质、数量等设置相应的通风、控温、控湿、泄压、防火、防爆、防晒、防静电等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危险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重复使用的危险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8、储存时码放不能过高。泡沫、纸箱类的码放高度与灯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5米,助焊剂、工业用酒精的码放高度不能超过两层。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9、危险品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收发、登记、清点、检查制度。

  七、危险品的使用管理

  1、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伤害.

  2、储存、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根据危险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危险品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需求计划,说明危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用量,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领取。

  5、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体清洗物品时,应在具备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间内进行。生产现场临时清洗场地,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废油用有色金属盛装,统一回收存放并加盖封闭,严禁倒入地下沟道和乱存乱放。

  6、喷漆场所的漆料、稀释剂不得超过当班的生产用量,暂存间的漆料、稀释剂周转储量不得超过一周的生产用量。喷漆场所和存放场所应定专人管理,并在通风良好区域进行。

  7、易燃、易爆、剧毒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

  八、报废处理

  1、危险品及其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由供应部负责回收处理。凡不能回收处理的危险品及包装物由使用单位报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审核同意后,由供应部联系具有销毁资质的企业进行销毁,严禁随一般生活垃圾运出。

  2、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危险品及其包装物。

  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

  九、附则

  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责任人员,公司将视情节给予50-1000元处罚。

  2、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6

  1.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1.1目的:通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保管进行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1.2主要职责: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如有油漆、香蕉水、汽油、柴油、氧气、炔气、火柴、石蜡、酒精等危险品,应设专用仓库储存,并有专人管理。

  -易燃、易爆物品要分开、分项存放、物品安放之间的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放置在露天或潮湿、漏雨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物品,应当放置在阴凉通风地点,保持适当的室内温度。

  -易燃、易爆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要定期检查。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火种入库。

  2.动用明火、电热器具、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2.1目的:通过对动用明火、电热器具、临时用电管理进行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2适用范围:适用于商场各类动用明火、电热器具、临时用电的`管理。

  -在商场重点防火区域,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需向商场安全部申请,在得到商场安全部批准并取到动火证后,才能在该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部门负责动火作业时安全措施,包括作业前清除可燃物,作业后检查有无燃烧隐患。

  -动火作业者必须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并需严格执行“十不准”的有关规定。

  -动火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位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申请当日有效。应当日作业、当日申请,隔天动火必须重新申请。如果连续动火施工,可以特批动火申请连续有效,但商场必须指定专人每天动火前后到动火现场检查审核是否按集团规范操作施工。

  -动火部门必须委派动火现场监护人,由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全面消防安全检查,以及配备专用的灭火器材。

  -安保部应及时派员到场验看动火证及特种作业证,检查动火现场的安措施。动火作业者必须接受安保部的检查。

  -电加热设备在使用时必须安设在不燃烧不导热的基座上,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电加热设备的导线绝缘损坏或无插头,电路中未安装熔断器时,均不得使用。

  -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必须满足电加热设备的容量要求。

  -易燃易爆的物料,严禁用电热方式烘干。

  -严格控制临时线路负载量,熔断装置应按额定容量安装,不得随意加大。

  -导线连接处应接合牢固,防止接触电阻过大,临时线路架空必须保持2米以上,并予以牢固。

  -维修技术员应严格执行消防责任制度,按制度要求进行安全操作。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7

  1、易燃易爆危险品实行专室、专柜、双锁管理。

  2、药品严格按要求存放,每周检查一次。

  3、药品实行限量购置,实验所用实行限量领用,并要求领用登记筌字。

  4、凡实验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药品,实验员必须协助科任教师完成实验,对所余药品及时收回保管室。

  5、配备消防器材,定时检查。

  6、搞好实验室的通风、防盗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8

  第一条生产和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第二条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温检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标准的使用量。

  第三条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第四条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第五条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第六条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第七条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第八条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9

  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管理从严、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方针,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仓库必须具备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清除静电和防护围栏等安全设施。

  二、在夏季中要加强管理,做好防潮防热工作,化学危险品一律不得露存放及超库容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及灭火性质不同的物品严禁混存。

  三、使用氧气瓶时要慢开、慢关氧气阀门,以防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燃烧爆炸,氧气瓶必须距明火10米上、如有防护措施也得远于5米以上。夏天露天作业不能置于日光下曝晒,瓶阀冻结时不许用明火烘烤,每三年要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和水压试验。

  四、若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酿成严重后果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并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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