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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处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1
处罚过失类别分为轻微过失,中度过失和严重过失三类。
轻微过失
1、无故迟到或早退。
2、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及各种不卫生行为。
3、当班时不按规定着装、修饰、不佩戴胸卡,衣着不整洁。
4、工作时哼歌曲、吹口哨、跺脚,在办公场所有客户在场时双手叉腰、交叉胸前或插入口袋、整理头发或衣物、抓痒、挖耳、抠鼻孔、化妆、照镜子、敲桌子、打响指等有失职业风度的动作。
5、非当班时间,无故在别墅内和工作场所逗留闲逛。
6、因责任心不强失职,造成百元以内公共财产损失。
7、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8、当班时吃东西,不按规定时间就餐。
9、在禁止吸烟区吸烟。
10、违反安全守则及规定,性质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不遵守员工餐厅、宿舍、浴室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按重大或严重过失处理)。
12、工作效率差,引起客户明显不悦的。
13、当班时不接受领导的合理安排,不与同事协作、合作共事。
14、轻度违反公司其它规定。
15、轻度违反工作规范的任一条款。
16、工作餐时,浪费粮食,初次违犯者。
17、违反工作守则中的各项条款。
18、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的性质类似,按此类条款处理。
中度过失
1、无故旷工,怠工或拒绝工作。
2、当班时串岗、闲聊、干私事、打私人电话。
3、私藏公司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
4、拾遗不报占为已有。
5、未经同意更换班次。
6、有意违反公司规定,不能服从直接主管安排,不能完成公司指定的临时性工作。
7、发现公司财物受损、丢失,不管不问或谎报消息。
8、超过工作范围与宾客过份亲近,谋取私利。
9、因工作失职,造成宾客或公司财物被盗、损坏。
10、因维修、保管、供应不善等责任造成工作重大损失和影响。
11、与宾客或同事争吵,粗言秽语,编造传播有损公司和员工利益的谣言,挑拨关系,无事生非。
12、未经批准,私自进入别墅或公寓屋内,擅自使用屋内设施。
13、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五百元以上千元以内的财产损失。
14、重度违反公司其它规定。
15、严重违反公司制定的安全守则的任一条款。
16、在工作时间外,从事赌博、色情活动,被公安部门罚款教育的。
17、工作期间偷打声讯信息台,用电话聊天的,或者参加电台举办的有奖问答等娱乐节目的。
18、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的性质类似,按此类条款处理。
严重过失
凡符合下例之一者,公司将按解除劳动合同中第十二项,第三十九条办理,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1、一个自然年度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
2、提供医院虚假证明,骗取病假或医疗期,达到3天的。
3、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1天。因不履行法院判决,被法院强制执行拘留3天。
4、触犯国家法律,被法院判定有罪,并被判刑者。
5、以工作之便,利用为客户提供服务、日常采买或为公司购置物品,私自索要或接受对方现金回扣、实物馈赠,现金数额达到300元(含)以上,实物价值折合500元(市场零售价)以上。
6、在自己岗位工作的权限之外,承诺并实际对外出租公司的车辆、物品,数额达到300元。
7、私自开具租单,为住户提供房屋租赁,所收租金或佣金窃为己有,数额达到300元以上。
8、因自己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公司负有管理责任的重大火灾、刑事治安、交通事故的发生被上级和相关部门追究责任,财产直接损失在1万元以上。
9、拒绝自己主管人员的日常工作按排,不能完成当日的工作任务,影响住户正常生活,对公司的的声誉造成严重的损害。
10、隐瞒事实真相,在与公司相关业务或自己岗位相关联系的经济实体内,并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担任法定代表人。或成为该组织的股东,或从事与自己岗位技能相关的第二职业,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收入。
11、擅离工作岗位,或出现工作失职的`其它情形,超越自己的权限范围,违反操作规程,或遇紧急情况未采取正当措施,个人负主要责任,给公司直接造成3000元以上的重大损失。
12、诋毁公司内他人声誉,无中生有,搬弄是非,经民事诉讼,法院裁定事实成立,负有重大责任者。
13、道德败坏,品质低下,自己的私欲和不当利益未得到满足,故意编造谣言,以匿名信的形式和口头传播散布等方式,经相关部门来查,认定查无实据,但却对公司正常的工作造成恶劣影响,并对当事人造成事实伤害。
14、当班时有任何在公司内赌博、侮辱、殴打宾客、同事、聚众斗殴、酗酒滋事行为之一者。
15、占用、故意毁坏公司财物300元,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100元以上者。
16、上班期间查询股票价格,买卖交易股票,并已经过部门警告一次,仍继续不改者。
17、泄漏公司重要机密。
18、涂改公司各种原始记录、帐单、单据,从中牟利200元以上。
19、违反安全守则及规定性质严重的,并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的。
20、违反公司上网规定,情节严重的。
21、主观故意丢失或撕毁工作单。
21、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按相近类似的条款处理。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2
1.目的
1.1、为完善公司考勤管理,规范考勤行为,严格考勤制度,确保有序工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除指定人员之外的全体员工考勤管理。
3.职责
3.1、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考勤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收集、汇总考勤数据。
3.2、当月员工考勤记录及所有表单由行政人事专员负责汇总并计算月度考勤。
3.3、汇总、计算、分析公司月度考勤数据,并提交行政人事经理审核。
4.考勤办法
4.1公司采用智能化方式对全公司员工日常出勤情况进行管理——即指纹考勤。
4.2若遇到特殊情况,公司不能实施指纹考勤,则实行手工签到考勤。
5.考勤要求
5.1员工考勤是公司进行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是公司支付工资、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5.2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规定时间到岗和离岗,自觉刷卡,接受监督,服从管理。
5.3人事专员每月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并于当月5日前将公司全体员工出勤统计表报公司人事部审批,同时将考勤汇总表及记录进行公布;将批准件送达公司财务部,以此作为支付员工工资的考勤依据。
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5.4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规范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人事专员应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部门考勤管理工作。
6.考勤规定
6.1工作时间6.1.1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44小时(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周六视淡旺季而定)全年工作时间为275天。
作息时间为:上午:9:00-12:30,下午:13:30-18:00,午休:12:30-13:30如发生变动时,以公司下发的通知为准。
6.1.2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刷卡(共计每日2次)。
6.2考勤内容6.2. 1全勤奖6.2.1.1当月迟到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每月累计不超过30分钟者;当月未打卡次数为0者;当月无事假者;当月病假不超过2天者(需出具区以上医院证明) ;因工伤休息不超过6个工作日者;丧假、婚嫁期内的均享有全勤奖。
6.2.1.2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奖。
6.2.1.3不服从安排怠工、擅自离岗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扣除本月全勤奖。
6.2.1.4全勤奖奖金为50元。
6.2. 2迟到6.2. 2. 1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刷卡或虽然刷卡但未到工作岗位工作的视为迟到。
(如遇特殊天气或特殊事件,人事行政部有权酌情处理) 6.2. 2. 2迟到处罚:迟到10分钟以上,每次扣10元,20分钟以上,每次扣20元,每月累计不得超过5次(不含允许的3次) ;每月迟到累计5次以上7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天基本工资,并扣除公司补贴,扣除当月全勤奖;每月迟到累计达到7次以上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3天基本工资,扣除公司补贴,扣除当月全勤奖;每月累计迟到30分钟以上,连同30分钟一齐处罚,每分钟扣1元,(例:当月累计迟到31分钟,罚款31元,迟到29分钟,不扣罚) 。
6.2.3早退
6.2.3.1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结束前打卡离岗视为早退。
6.2.3.2早退处罚:30分钟以下,每次处罚10元,若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6.2.4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A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岗、擅自离岗的; B非特殊情况下口头、电话请假事后一个工作日内不补请假条的; C假期已满,逾期未归而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同意续请的; D不服从工作调动,未按调令期限内到新岗位报到工作的; E无故不刷卡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证明的。
6.2.4.1旷工处罚:扣发旷工天数的双倍基本工资,如旷工半天,扣除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资等,每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8天者,将取消全年一切福利待遇和奖金,同时公司将有权直接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6.2.5公出(因公外出) 6.2.5.1员工临时外出务工或出差应事前填写《员工临时外出单》或《员工出差申请单》作为出勤依据,没有刷卡的必须补签《员工签卡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预计日期返回的,在返回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否则一律视为事假。
6.2.5.2公出期间以正常出勤核发工资,计为全勤范畴。
6.2.5.3申请临时外出流程: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请外出:
1.上级交代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2.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
3.行政事务,必须马上赶办或计划办理。
二、外出时间规定:视地点之远近,事情之繁简。
三、外出前,应事先填妥“临时外出申请单”,报本部门负责人核准。
离开公司时,凭此条到行政人事部前台进行登记,返回后到前台备案。
四、临时外出的核准权限如下:
1.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
2.部门经理:由总监核准,部门未设总监的,由总经理核准。
五、外出注意事项:往返请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规定时间返回者,应先行与主管领导联络并重新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6.2.6事假6.2.6.1员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应请事假。
6.2.6.2事假应事前一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并安排好代理人;若遇到临时突发事件,不能事前请假的,须电话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应在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事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6.2.6.3事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6.2.6.4员工在事假期间患病的`,若持有符合规定的病历证明,可转成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6.2.6.5处罚规定:事假按整小时及整天计算,扣除对应小时及日工资。
6.2.6.6请假权限:主管级以下级别的员工事假1日(含)内由所在部门主管批准,1日以上至5日以内(含)由所在部门经理批准,5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主管级别(含经理)及以上员工的事假1日(含)内由总经理批准,1日以上由执行董事核准。
6.2.6.7事假期间工资扣发基数按员工月工资本薪进行计算。
6.2.7病假6.2.7.1员工因病而不能上班者,应请病假。
6.2.7.2凡请病假者,必须提供市级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历证明,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6.2.7.3员工请病假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须及时电话向所在部门领导请假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应在假后的三工作日内补办病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在工作时间内因病需外出就诊或休息的,须持本部门领导签字的《员工请假条》方可离开公司。
6.2.7.4病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6.2.7.5员工因打架斗殴、酗酒等造成伤病的,3日(含)内按事假处理,3日以上按旷工处理
6.2.8工伤假
6.2.8.1员工因工伤或患职业病需治疗、休息的,可请工伤假。
6.2.8.2员工须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职业病鉴定书》《工伤认定书》等材料,按xx的休假的一般规定及流、程申请工伤假;否则按病假处理。
6.2.8.3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一次性伤亡补助金等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6.2.8.4员工未能提供有效的工伤假证明或不符合休工伤假条件的,属普通疾病的,按病假处理;病假、工伤假期满不主动复工的,按旷工论处理。
6.2.8.5工伤医疗期间工资按照其上一年度其本人平均工资发放,具体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6.2.9加班6.2.9.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门应严格控制节假日加班人数。如确因工作紧急需要加班的,需履行加班申请手续。
6.2.9.2员工如有加班可以安排调休,调休时间等同于加班时间。
6.2.9.3调休批准权限:调休要履行调休手续,一般情况下连续调休时间不得超过3天,3天内由所在部门经理批准;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调休时间的,3至5天(含5天)需经所在总经理批准,调休5天以上者,需报执行董事核准。
6.2.9.4经理以上级别的员工因本身工作性质的不同,同时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参与调休,公司可酌情安排不定期休假。
6.2.8.5关于加班费的计算以“周末加班制度”为准。
6.2.10婚假6.2.10.1按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以上)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的员工,除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外,还可多享受10天的晚婚假期。
6.2.10.2婚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发放。
6.2.11产假6.2.11.1根据国家规定,凡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给予产假98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假15天,妊娠3个月(含)以上自然流产者,给假20天。
6.2.11.2男员工可以休陪产假5天,陪产假在子女出生当时有效,事后一律不补假。
6.2.11.3产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发放。
6.2.12丧假6.2.12.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死亡的给假3天,根据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属于本人抚养的同居家属或兄、弟、姐、妹、岳父、岳母、公、婆死亡的经批准可给假1到3天。
6.2.12.2丧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发放。
6.2.14年休假6.2.14.1所有员工从入职之日起,将享受法定年休假。职工累积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3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8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6.2.14.2年休假不可累加,须在当年内休完,过期不补。
年休假的请假以0.5天为单位计算。
6.2.14.3符合年休假者所休假时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超出时间按事假计算。
6.2.14.4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休年假的假期。
6.3请假流程请假流程:①本人填写《员工请假条》或《员工临时外出单/出差申请单》,在假别一列写明请假类别。
②直属主管或分管领导签字。
③交人事专员。
6.4请假单填写规定
6.4.1《员工请假条》及《员工临时外出单/出差申请单》是员工考勤的重要依据之一,使用时应认真规范填写。离开公司原因一般为:公出、婚假、丧假、事假、病假、工伤假、产假、调休、年假等。
6.4.2请假单上各项内容都应对应、详细填写,并由具有给假权限者签字,不得代签。
6.4.3请假单字迹要求填写工整,如发现辨认不清的一律视为事假处理。
6.4.4每张假条离岗日期与回岗日期必须在同一月份内,如遇跨月份休假或出差的应分开填写。
6.4.5如请假单不能清楚辨认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6.5刷卡规定6.5.1员工早晚上下班均应到指定打卡机处刷卡,如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刷卡或忘记打卡的,须及时补签《员工签卡单》,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于人事专员,由人事专员给予补录。
6.5.2员工早上上班时要抓紧时间刷卡,避免晚刷卡;下班时不要提前刷卡,否则出现迟到、早退记录按考勤规定处理。
6.5.3加班时,员工要及时刷卡或由主管登记加班时间,否则无加班申请单及相应记录者不计为加班。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优秀的服务,俱乐部特定如下奖惩条例望全体员工遵守并执行。凡是员工在一个月内累计罚单三次记过一次,记过三次者开除处理。(无工资无返回押金)
一、奖励对象
1.最佳果盘、果汁、鸡尾酒创意或拾金(物)不昧,为公司拿得荣誉者。
2.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者。
3.见义勇为保护公司客人生命财产安全者。
4.对本俱乐部提出合理建议,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5.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卓有成效者。
6.勇于揭发或损害公司荣誉者或利益者。
7.勇于揭发偷开回收酒水者。
8.每月优秀员工奖励100元。
二、奖励程序与方法
1.由各主管提出经理核实呈报给总经理批示。
2.对第6条、第7条勇于揭发服务员朦单藏酒给予奖励1000元,揭发偷开回收酒水者,给予奖励100元,绝对保密。
三、处罚
凡触犯下列条款之一者给予罚单累计并处罚人民币10——30元。
1.仪容仪表不整洁,不按规定配带工作用品(笔、打火机、开瓶瓶器、酒水单、随身携带口哨、手表、工号牌)不按规定穿戴者10分。
2.培训开会手机没关机,上班时间偷带手机20分。
3.打卡没按打卡须知按打卡须知处理。
4.上班或公司有事通知其来或大扫除、吃夜宵超过时间(迟到5分钟以下10元、15分钟以下20元、20分钟以下30元、20分钟以上按旷工计)
5.早退、脱岗、串岗30分(20分钟以上按旷工计)
6.休假、下班无故在公司逗留与上班的服务员、迎宾聊天,除来俱乐部消费外也不能聊天,在场子里抽烟,抽烟须到指定的位置20分。
7.在公司内高声喧哗、争吵使用粗言秽语或追赶打闹、讲家乡话20分。
8.在岗位任何时间段,带食品、饮料入场去吧台偷拿、偷吃30分。
9.礼貌用法不到为、卫生做不干净10分。
10.工作散漫粗心大意,服务效率欠佳,发错酒水、小菜、果盘,发了酒水不收单或收无效单据20分。
11.班前吃有异味食品,喝含酒精饮料等10分。
12.站姿不正确,依靠冰箱上或坐在吧台上10分。
13.剩余的水果、小菜、柠檬角不采取保鲜膜包好冷藏20分。
14.值班电器没关,抽屉没锁30分。
15.下班地板须扫好,垃圾痛须保证没垃圾10分。
16.9:50准时到吧台,违者罚10分,值班人不能去休息
17.寄包钥匙遗失导致锁坏者20分
18.应格守吧台的职责禁做一些无关于工作的事情10分
四、警告(50——200)
凡触犯以下条款之一者,如再触犯,立即除名。
1.不服从上司指挥、安排、顶撞上司。
2.发现同事为反规章制度不制止,搬弄他人事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
3.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顶撞、严重破坏公司形象者。
五、凡触犯以下条款之一者(无工资、无返回押金)立即除名。
1.涂改、假造单据、朦单藏酒、利用职权借酒水给他人,偷拿酒水、水果、小菜,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2.故意破坏公司物品、拾到客人物品不上交(钱、手表……)。
3.泄露公司机密,提供人事经营财务、设备、培训资料等。
4.侮骂漫骂客人与客人吵架、打架。
六、处罚程序
员工过失单由主管经理发出记录员工,违规情况并在处罚单上签名(当事人拒签处罚单仍有效)。
员工投诉
1.员工对工作不满之处应在工作时间之外向直属上级提出。
2.若是得不到满意的答复或不愿意由直属上级处理可在工作时间之外或自损投诉上级公司为投诉员工严格保密。
(一)1、奖励
1、诚实奖:拾到客人物品上交领导或者交还客人者,奖励10—50元。
2、建议奖: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被采纳者,奖励10—50元。
3、举报奖:及时举报各种违法乱纪、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行为者。(如: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贪污、偷盗、招摇生事等)对举报者给予保密并奖励20—500元。
(二)、处罚
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迟到或早退1.5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计为一次旷工)。
2、提前0.5小时签到或延迟2小时签离,每次罚30元。当月累计三次视为一次旷工。
3、员工发生漏打的每次罚款30元,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打卡,在当天或次日内应由部门主管签名更正,否则视为一次旷工。
4、旷工:每次罚款100元(旷工3次立即开除或视为自动离职并扣除当月工资)。
5、病假:扣除当日工资。(需提交有关医疗证明,否则按事假论)
6、事假:扣除二日工资。每月超过三次事假的(特殊情况例外),无条件开除。
7、工伤假:视情况而定给予相应带薪假期。
8、丧假:直系亲属丧亡者,给丧假三天,薪资照给。第四天起扣除当天工资。
9、上班中途遇突发性情况,需请假的经过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岗,视情况而定扣发相应工资。
10、请假需提前申请,遇特殊情况经主管批准同意临时请假的,假满后三日内不补假条则按旷工计算。
11、谎报请假原因或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的视为旷工。
12、所有在职员工必须了解本店概况、服务项目、包房及商品价格以及优惠政策,熟悉本店有关约束制度及处罚条例,考核不过关的罚款20元或给予开除。
13、上班不穿工服,不佩带工牌,处罚10元/次。工牌损坏或丢失赔偿30元。工作服装损坏或丢失赔偿50—200元。
14、不使用礼貌用语:每次罚款5元。
15、上班时间偷吃东西或私自处理客人剩下之物(包括书报、酒水等),给予20元以上处罚。
16、员工用餐时严禁浪费,违者罚款20元。
17、员工不经批准,无故缺席会议、集体活动、大扫除、培训,不交月工作总结的,每次罚款50—100元,累计三次给予开除。
18、未经主管核实私自改单的,照单上差价赔偿。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做主,对无关本职工作随便作答造成损失的,给予50元以上处罚。屡犯者双倍处罚或开除。
19、当班时间擅自离岗、窜岗,无事聚堆闲聊、喧哗打闹的罚款5—20元/次。屡犯者双倍处罚或开除。
20、对同事不礼貌、不尊重、恐吓、威胁的,挑拨事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互相打斗、调戏或欺辱的,罚款200元,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及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1、不服从管理、顶撞领导,无理拒绝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教育不改的首次口头警告,屡犯者或态度恶劣的,罚款50—200元并做开除处理。
22、因工作疏忽大意或擅离岗位给公司或客人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并罚10—100元。屡犯者双倍处罚或开除。同时对该部门主管罚50元/次。
23、所属区域卫生检查不合格,当值员工每次罚款5—20元,同时给予该部门主管50元以上处罚。员工或其朋友弄脏营业区不自行清洁的,每次罚款5—20元。
24最后一批包房客人结帐离开后,当值员工不关电器设备或不锁门造成浪费的,每次罚款30元。同时给予当晚值班领导罚款50元。因此令公司财物失盗或被破坏的由当值员工照价赔偿。
25、对客人不礼貌、不尊重,或与客人发生争吵、对客人的投诉不理睬或恶言顶撞者,罚100元,严重者立即开除。
26、管理人员对客人的投诉、员工违纪行为有包庇、隐瞒行为的',经查实,罚50元;不及时解决,推卸责任,导致不良影响者,罚100元并给予降级。严重者立即开除。
27、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指使下属从事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的活动,在执行奖惩条例中有徇私舞弊、挟嫌报复,执法违法者罚200元,并降级。严重者立即开除。
28、管理者利用私权谋取私利者,经查实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29、假报金额骗取客人小费或串通不同岗位员工,违反操作程序损害公司利益的。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30、发现物品丢失、损坏,不上报或谎报,给予50元以上处罚。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
31、蓄意破坏公司各种设施、设备或偷拿、骗取公司、客人财物,经查实后照价赔偿。并立即开除和扣除当月工资及抵押金。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2、散播谣言不利于公司声誉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者经查实立即开除。对公司造成损失者可作出相应处罚并追求其法律责任。
三、离职和辞退
离职
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15天递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填写好《员工离职交接单》,办理好离职手续,离职十五天后凭《交接批准单》领工资。
辞退
员工因严重或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再适合留在公司的,接到解雇通知后填写好《员工离职交接单》办理好离职手续,离职十五天后凭《交接批准单》领工资。
四、以上各项条例请员工严格遵守,互相监督。如有疑问请及时询问上级领导
五、处罚通知书由各部门主管负责开具处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六、公司违规员工对处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员工违规通知书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出申述,超出时限不予受理。
以上大厅服务程序,员工在工作时需保持愉快的心情、面带微笑,在服务的过程中要遵守:先长者后年轻,先尊贵后一般,先小姐后先生,先客后主的原则。对客人要以礼貌、热情、主动、周到、耐心的态度来对待,并在上饮品时采用跪式服务。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4
为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企业良好形像,根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一、工作时间
1、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时间(5月1日—本年9月3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
3、冬季工作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
4、如有特殊情况的部门可自行调整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二、考勤执行范围公司各部门按照实际情况记录员工考勤。
三、监督与管理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行政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及《请假单》计算员工出勤。
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送行政部备查。
如因外出办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将情况告知部门经理及行政部考勤负责人,并回公司后填写外出登记表。
2、员工上、下班执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两次,上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后打卡为有效打卡;无效打卡必须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别给以警告、记过和辞退。
(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乐捐10元,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每次乐捐20元;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乐捐当天工资) 。一周之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者一个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五次的给予扣除当月全勤奖,七次以上的,予以辞退。(特殊情况除外)
(2)无故缺勤30分钟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当日内未补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视为旷工处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发现一次,双方当事人乐捐50元/次,并给与通报处理。
4、请(休)假。
员工请(休)假须履行请(休)假手续,实行逐级申请、复核、审批手续(所在部
门—-行政部---总经理室) (三天以上的请(休)假须提前2天报总经理室审批) 。
(1)请假: a)员工到行政部领取《请假单》,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部门经理根据员工需要给予审批意见;管理层人员由上一级领导签署意见;
c)不论请假是否批准,员工均需将《请假单》于休假日期前行政部;
d)《请假单》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经理随时可以抽查员工在岗情况;
e)请病假必须于上班时间前2小时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
(2)批假权限:a)员工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b)员工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部审核;
c)员工请假3天以上(含3天)由总经理室审批;
5、加班(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不提倡员工加班。员工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加班,则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请,填制《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一联交行政部备案,以便人事专员查岗。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则视为无效加班。
(2)员工加班,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加班时应实行打卡制度,打卡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或依照加班申请单注明的加班起止时间为准。
(3)员工平时加班及节、假日上班,其工资核算方法参照《薪酬管理制度》 。
(4)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休,薪金照发。
(5)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行政部备案。
注:
1.以上内容,特殊情况除外。
2.员工乐捐款项不计于公司财政收入,月底经由行政部统计,组织安排活动,作为活动经费,超出部分将由公司承担(金额视情况而定)。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5
一、目的
xxxx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对员工违纪行为处罚,公司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的所有员工。
2、涉及员工违反部门业务管理度或是流程的以部门管理制度或是相关考核制度为准,涉及行政处罚的,以本制度为准。
3、涉及员工个人行为违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的经济处罚,以本规定经济处罚为准。
三、说明
1、公司期望所有员工都能热爱工作、勤勉敬业、遵守劳动纪律、生产纪律、保密纪律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
2、如有员工未能遵守规定,员工直接上级有责任对其进行培训、纠正,如该员工仍未有改善或其所犯错误已达到违纪辞退的范围,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分别以口头教育、书面警告、解聘,并根据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要求违纪者给予相应的赔偿。
3、累计三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累计三次书面警告,公司给予解聘处理。
四、违纪处罚操作程序
1、员工违纪时,所在部门提供详细的事实依据,直接主管与违纪员工进行沟通,指出违纪的危害,并做出处理建议;
2、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核对违纪事实;
3、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部门
空缺岗位
部门审批权限
人力资源审批权限
子公司总经理
创力总经理
生产人员
操作工
主管+部长
所在公司部长+人力部长
非生产人员
专员/职员
主管+部长
所在公司部长+人力部长
总经理
主管/副部长
部长+总监/副总
所在公司部长+人力部长+总监
总经理
部长
总监/副总
人力部长+总监
总经理
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总监/副总
总经理
总监
总经理
总经理
子公司总经理
总监
总经理+董事长
xxxx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的处理由被指导人两级主管审核后按照审批权限进行。
4、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的有效期均为一年,有效期内的任何指导记录都将作为员工的周年工作表现评估的重要依据,有效期内的书面指导将直接影响被指导人的升职及年度调薪。
五、口头警告
xxxx对员工下列行为(包括以下行为,但不限于),将处以口头警告。
1、在车间工作时,不穿戴劳保用品的。
2、工作表现、业绩不佳,经过培训、指导仍未有明显改善。(适用于入职或调职满6个月,未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员工)。
3、未经允许,随意将外人带入公司或工作间。
4、在一个自然月内无故旷工一次(未达到30分钟的)或者累计未达到一天的。
5、参加会议、培训等未有正当理由并且未告知的前提,缺席一次的。
6、言语粗俗,衣冠不整,工作期间行为不雅有损公司形象的。
7、随地吐痰、到处乱写、乱画的,到处乱扔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者。
8、在工作期间聚众闲聊,高声喧哗影响公共环境和他人工作的'。
9、在上班时间内作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小说、上网聊天、打打闹闹等等。
10、不按操作规程使用工艺装备者。
11、不服从保安人员正当指挥者。
12、未按规定停放车辆者;在车间内骑车影响工作秩序者
13、背后攻击他人,搬弄是非。
14、遇非常事故故意躲避者。
15、翻越公司院墙的。(属偷盗行为的给予辞退)。
16、未按照公司流程审批手续的,造成公司损失1000元以下损失的。
17、工作场所工作台面脏、乱、差影响公司良好形象的。
18、指挥不当或监控不周,致使造成错误的,使公司蒙受损失500元(含)以上1000元以下的。
19、员工不遵守工艺操作、违章作业或文件指导性错误,造成产品返工、反修或报废的,蒙受损失500元(含)以上1000元以下的。
20、在作息时间,未经同意擅自闯入异性宿舍逗留者。
21、参加会议、学习、培训累计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
22、下属人员明知上级领导失职或隐瞒过错,并庇护上级领导过错的。
23、未按照公司流程审批手续的,未造成公司损失的。
六、书面警告
xxxx对员工下列行为(包括以下行为,但不限于),将处以书面指导
1、上班时间睡觉;
2、在一个自然月内无故旷工二次或者累计一天的
3、违反公司安全规定或从事能引发事故的危险活动
4、蓄意失职,或拒绝接受上司合理和合法的命令,或拒绝主管分配的工作,或有消极怠工行为
5、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工具、物资、设备损坏、丢失及浪费材料、水电能源等,导致各类经济损失
6、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看视频等非工作行为的
7、用公司时间从事私人活动或未经主管同意擅离职守
8、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及在工作时间饮酒(不包括工作时间同客户喝酒)
9、替他人(双发当事人)代打考勤卡(如果公司实施)。
10、考勤(所有当事人)弄虚作假的,经济处罚按照旷工规定处理。
11、违反薪资保密制度的。
12、无理取闹,聚众闹事,当众互相争吵,谩骂等,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13、未按公司正常程序,随意更改公司、部门组织、制度、规定和流程的
14、未按照公司流程审批手续的,造成公司损失1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损失的。
15、指挥不当或监控不周,致使造成错误的,使公司蒙受损失1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
16、员工不遵守工艺操作、违章作业或文件指导性错误,造成产品返工、反修或报废的,蒙受损失、1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
17、工作表现、业绩不佳,经过培训、指导3个月内仍未有明显改善;(适用于入职或调职满6个月)
18、不履行公司正常程序,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而私自招聘或解雇员工的。
19、在为创力服务期间,不得为同行业或是相关行业兼职的。
20、三次口头警告作为一次书面警告(1年有效期内)
七、解聘
xxxx对员工下列行为(包括以下行为,但不限于),将辞退
2、在一个自然月内累计无故旷工三次或者全年累计超过(含)三天。
3、一年之内受过三次书面警告的。
4、诋毁公司名誉和信用,给公司造成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
5、损公肥私,行贿。
6、各种不诚实行为、各类弄虚作假。诸如盗窃(无论价值多少,无论所盗物所属公司或其他同事),涂改或虚报各种业务开支票据,伪造个人资料或其他欺骗公司的行为;未经允许动用、出售或是购买公司财产(公司产品、办公用品、车辆等);留存公司促销货物或礼品。
7、考勤弄虚作假的,情节严重的,经济处罚按照旷工规定处理。
8、违反薪资保密制度的,情节严重的。
9、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向他人透露有关公司业务财务、交易详情、技术绘图、数据等,向传播媒介透露公司经济情况等。
10、工作表现、业绩不佳,经过培训、指导6个月内仍未有明显改善。(适用于入职或调职满6个月)。
11、违章指挥或违反安全标准操作规范,造成工具、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事故或给公司带来其他经济损失;无证驾驶或私自动用机动车、叉车,造成不良后果,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12、未按照公司流程审批手续的,造成公司损失超过10000元(含)以上损失的。
13、指挥不当或监控不周,致使造成错误的,使公司蒙受损失10000元(含)以上的。
14、员工不遵守工艺操作、违章作业或文件指导性错误,造成产品返工、反修或报废的,蒙受损失10000元(含)以上的。
15、违反上级主管的指示或者违反安全纪律引发重大事故者。
16、在公司内赌博、从事非法经营或相关违法乱纪活动的。
17、本人打架斗殴、恐吓、报复、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采取暴力行为或煽动他人闹事、怠工或指使他人对公司员工进行恐吓、报复、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采取暴力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
18、对于兼职的,经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19、违反劳动合同或是其他相关协议相关条款的。
2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包含但不限于拘留、拘役、判刑等)。
八、经济处罚
惩罚类型
经济处罚
是否通报
备注
口头警告
10-50元
通报批评
书面警告
100-500元
通报批评
xxxx产生经济损失的,按照相关制度赔偿或是处罚
xxxx取消年度绩效考核奖金
解聘
当月工资缓发
通报批评
取消年终奖
xxxx未罗列完全的处罚,可以参照相近的条款进行处理
xxxx涉及个人罚款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实发工资的20%
xxxx因个人失误或是失职造成的赔偿,可以不受20%的约束
九、生效和解释
1、本规定经人力资源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颁布生效。
2、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公司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修正。
3、之前公司内其他与本规定相悖之规定,均以本规定为准。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各项规章的正常执行,健全处罚机制,规范违规、违法员工行为完善机制,增进处罚透明度,树立良好的,公平、平等氛围,鼓励和引导员工忠于职守;考核员工绩效,以提供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权责
3.1由各部门负责处罚提报,但是跨部门处罚由人力资源部提报。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厂员工的处罚审核、呈报和统计记录工作。
3.3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重大处罚建议的审批。
4.定义(略)
5.内容
5.1处罚实施要求:
5.1.1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合理适度,做到赏罚分明。
5.1.2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对事不对人,不因亲缘关系而处理结果不同,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如果有亲缘关系,相关管理人员应采取回避。
5.1.3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有依据,不得随便处罚,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
5.2处罚类别:
5.2.2惩罚类别:A、口头警告B、警告C、小过D、大过E、开除/辞退
5.2.3两次口头警告记警告一次,两次警告记小过一次,依此类推,员工可以功过相抵。
5.3处罚办法如下:
类别
惩罚办法
口头警告
一次处罚20元并且当月考核予以扣1分
警告
一次处罚50元、当月绩效考核扣3分、扣发25%年终奖
小过
一次处罚100元、当月绩效考核扣5分、扣发50%年终奖
大过
一次处罚200元、当月绩效考核扣8分、扣发年终奖
开除/辞退
立刻解除,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5.4处罚事项:
5.4.1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口头警告:
5.4.1.1无故不参加早会者。
5.4.1.2穿拖鞋、背心、短裤或赤脚等上岗操作或进入工作现场者。
5.4.1.3在厂区/车间/办公室吃食物,被巡查到拒绝改正者。
5.4.1.4上下班及吃饭不依秩序排队者,不遵守饭堂卫生,残渣剩骨不倒入指定地点者。
5.4.1.5因工作失误、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6在宿舍内不讲文明,私自换床位者。
5.4.1.7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破坏环境卫生者。
5.4.1.8因管理、督导不够,致使部属在行为、工作上犯错之干部。
5.4.1.9因个人行为举止不当情节轻微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10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厂牌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者。
5.4.1.11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者。
5.4.1.12经公司认定有违反其它管理要求,情节轻微者。
5.4.2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警告:
5.4.2.1执行力差,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5.4.2.2无故不参或其它会议者。
5.4.2.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串岗、私自换岗或代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4.2.4不服从现场工作调动或工作分配,不服从指挥,消极怠工者。
5.4.2.5妨碍现场工作秩序,违反操作规程或工艺,阻延工作进度,情节较轻微者。
5.4.2.6因工作失职或指挥失误导致生产(工作)延误、返工等损失轻微者。
5.4.2.7在工作期间聊天、嬉戏,疏忽工作者。
5.4.2.8违反和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不爱护公共卫生,如涂写墙壁、损害公物、乱丢垃圾和随地吐痰等
5.4.2.9敷衍塞责,相互推诿,不能配合相关部门之正常工作者。
5.4.2.10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监督职责者。
5.6.2.11利用公司设备、材料作私人用品或浪费公物(如水、电、办公用品、材料等),情节较轻者。
5.4.2.12工作不力、未尽职责、积压文件、延误时效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5.4.2.13未经允许,擅自作业,对公司或他人利益有不良影响者。
5.4.2.14换班时,未经许可不待接班人到达,擅自先行离去者。
5.4.2.15调职时,因工作交接不利,而招致财物损失或影响工作进程者。
5.4.2.16故意践踏或坐卧在产品或零配件上者。
5.4.2.17未在工伤发生后一小时内,未在两天内提交书面工伤报告的直属干部。
5.4.2.18言、行不礼貌,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者。
5.4.2.19超越自已权限,独断专行而招致财物损失者。
5.4.2.20浪费水、电等资源者;无故倒掉饭、菜浪费粮食者;上班刷卡后返回食堂用餐者。
5.4.2.21经查一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佩戴厂牌及工作证者。
5.4.2.22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5.4.2.23未做好客户接待工作者,客户来访来电未做好详细登记者。
5.4.2.24经公司认定有其他情节较轻需警告之事件者。
5.4.3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小过:
5.4.3.1未经核准,擅自翻阅公司技术、营业秘密者。
5.4.3.2未经允许,擅自作业,造成公司或他人利益损失者。
5.4.3.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导致安全事故者。
5.4.3.4缓报安全事故导致不良后果之直属干部。
5.4.3.5毁坏我公司公告、标志、重要文书或财物者(需照价赔偿损失)
5.4.3.6故意损坏公物、丢失机具、工具、仪器者(需照价赔偿)。
5.4.3.7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经制止不服者。
5.4.3.8对于盗窃、火灾或其它灾害发生防范不力或处理不当者。
5.4.3.9维护人员不及时进行电机安装、,造成生产受阻者。
5.4.3.10各级主管因管理、督导不当,造成生产延误或安全事故者。
5.4.3.11各级主管未能做好单位间联系,或错误传递迅息,致使生产中断或使公司蒙受损失,后果较轻者。
5.4.3.12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后果者。
5.4.3.13上班时间刷卡后返回宿舍睡觉者;违反宿舍、餐厅管理规范者。
5.4.3.14违反工业安全卫生条例者。
5.4.3.15工作时间内睡觉、偷闲怠工、打牌打麻将或做与工作无关之事且影响他人者。
5.4.3.16在厂内行为粗暴、卑劣、污言秽语、侮辱他人,隐瞒、捏造、谎报事实以图利自已或制造事端、伪证,恶言中伤同仁者。
5.4.3.17因个人失职或监督不善造成较大或灾害事故者。
5.4.3.18违反宿舍管理规章,乱接电源开关及未经人力资源部同意而带外来人员住宿者。
5.4.3.19因工作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损失1000元或以上3000元以下者。
5.4.3.20经公司认定有其它情节较重且须记小过之事件者。
5.4.4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大过:
5.4.4.1有意欺骗、蒙蔽上司情节严重者。
5.4.4.2弄虚作假、虚报产量、虚报加班加点者或伪造考勤记录。
5.4.4.3借厂牌与非本公司员工使用,将其带入宿舍或工作区内逗留者。
5.4.4.4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私自外出者。
5.4.4.5未经允许,擅自使用机器设备、仪器者,造成公司财物严重受损时。
5.4.4.6未经允许,擅自作业,造成公司或他人利益较大损失者。
5.4.4.7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导致较大安全事故者。
5.4.4.8进出公司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不接受门卫正当检查而强行出入公司者。
5.4.4.9干部发觉部属违反公司重大规定,未做处理及呈报者。
5.4.4.10隐瞒或谎报安全事故之相关人员和直属干部。
5.4.4.11不服从或拒绝听从主管职务内之正常指挥或无故拒绝上级指派之任务,经领导劝导仍不改正者。
5.4.4.12公司内拉帮结派,对工作或管理造成障碍者。
5.4.4.13在公司内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情节严重者。
5.4.4.14私自散发刊物,张贴标语,非法组织,擅自涂改撕毁公告者。
5.4.4.15不遵守上级命令或违反安全规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4.4.16泄露公司生产或事务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5.4.4.17因故意或严重过失,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人员伤害损失3000元或以上者。
5.4.4.18未经许可,擅自携带违禁品入厂区及宿舍者。
5.4.4.19擅自动用器材、严重违反生产安全操作规程者。
5.4.4.20当月内旷工2次(含)或连续旷工2天(含)者或迟到、早退累计达6次(含)者。
5.4.4.21
如有伪造事实,骗取奖励,查实后撤消其奖励,同时给予记大过处分。
5.4.4.22经公司认定有其它情节较大或损害较重需记大过之事件者。
5.4.5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予以开除/辞退,即刻解除合同,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金:
5.4.5.1伪造个人主要经历或填写不真实资料而欺骗厂方被录用者。
5.4.5.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5.4.5.3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治理规定、劳动合同和严重违反公司各项管理规定者。
5.4.5.4对公司负责人,各级主管或其它员工及其家属,有恐吓、强暴胁迫或重大侮辱,并产生不良后果者。
5.4.5.5受通缉在案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吸食毒品或代用品者。
5.4.5.6故意破坏安全设施,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导致重大安全事故者或是重大责任事故者。
5.4.5.7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公物;故意泄漏技术与营业秘密或协助同类公司,使我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6.5.8造谣惑众,破坏团结,煽动或要胁他人闹事怠工、罢工或参与非法罢工、怠工者;或聚众要胁,妨害生产秩序进度者。
5.4.5.9在厂区内散布谣言或张贴传发煽动性之文字及宣传单,破坏劳资关系者。
5.4.5.10贪污或侵占、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达1000元及以上者、营私舞弊者。
5.4.5.11盗用公司或私人物品者。
5.4.5.12在厂内赌博、酗酒、诈骗、捣乱等情节严重者。
5.4.5.13私自携带刀枪、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出入工厂者。
5.4.5.1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或其它有损我公司信誉行为者。
5.4.5.15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他人签章并损害公司利益者。
5.4.5.16未经核准,而在其它公司工作者;或在外从事与我公司利益冲突之工作,损害公司利益,情节严重者。
5.4.5.17顽忽职守,严重失职,造成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者。
5.4.5.18员工被合理调动工作,无故拒绝接受合理调派工作三次或不服从管理三次者。
5.4.5.19经人事部资料显示无故旷工连续3天(含)或一年内累计10天(含)以上者。
5.4.5.20在厂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或不当行为造成对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者。
5.4.5.21故意毁坏公司财产,销毁资料,或使公司遭受损失1000元或以上者。
5.4.5.22品性顽劣、行为不良、屡诫不改,年度累计三次大过且未有记功相抵者。
5.4.5.23自己或教唆他人威胁上级或其它同事者。
5.4.5.24上班时间内睡觉或擅自离岗一个月累计达三次者。
5.4.5.25其他不正当之行为,妨害生产及生活秩序,或足以破坏员工与公司关系者。
5.4.5.26严重违反公司各种安全管制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
5.4.5.27其它严重违反公司或法律的行为。
5.5连带责任处罚:
5.5.1对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声誉的事情的直属主管或相关人员做连带责任处罚,连带处罚为经济处罚手段,不纳入行政处罚。
5.5.1.1因个人工作失误,导致公司造成损失金额上万的,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2报价有误,金额上万,复核人负连带责任,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3仓库人员在发货时出货有误,给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4在盘点工作时,发现仓库货物与实物严重不符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5司机因私借用公车外出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6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7厂内发生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盗窃,人员明知而不制止时,保安队长负连带责任。
5.5.1.8因管理不善,厂内任何部门或生产车间发生火灾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9因生产管理不善,造成车间产生大量废品或重大品质事故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10车间发生工伤事故,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如需相关部门人员帮忙,而故意不予配合时,相关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11前台接待客户时,严重怠慢客户,让客户投诉到副总经理,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12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人力资源部人员知情不处理者,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如需相关部门人员帮助,而故意不予配合时,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13因工作交接不力,造成严重损失,交接方负连带责任。
5.5.1.14因请假交接不力,代理人需致电请假人咨询详细情况,而请假人故意多次拒接电话或故意关机(如有电话回复说明情况除外),导致重大工作严重延误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请假人负连带责任。
5.5.1.15上班时间在厂内聚赌、打牌、打麻将,在禁止吸烟区或易燃物品区抽烟或点火时,直属部门主管在场而不制止时,直属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
5.5.1.16业务员故意泄露公司商业(营业)机密,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5.5.2连带处理方式:
5.5.2.1影响后果轻微时,处罚20元。
5.5.2.2影响后果一般时,处罚50元。
5.5.2.3影响后果较严重,处罚100元。
5.5.2.4影响后果很严重,处罚150元。
5.5.2.5影响后果很恶劣,处罚200元,并降薪(依实际情况扣50-200元)1个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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