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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岗位职责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岗位职责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定岗位职责能够有效的地防止因为职位分配不合理而导致部门之间或是员工之间出现工作推脱、责任推卸等现象发生。你所接触过的岗位职责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疗废物管理岗位职责,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疗废物管理岗位职责1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雾气、水气等都能传播细菌和病毒。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免疫保护都会减少细菌和病毒感染的机会。防御细菌和病毒感染最好的办法是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防护效果需依靠良好的人个卫生习惯以及正确的操作方法执导:
1、处理污水、处理清洗格栅栅渣、排除污泥,或做其他直接接触污水和污泥的操作时都要戴口罩、胶皮手套和工作服,必要时需戴护目镜。
2、手被划伤、烧伤或皮肤破损时,要戴手套工作。
3、工作完成后,要用热水和肥皂彻底洗手。
4、指甲要短,要用小刷子洗掉指甲上的异物。
5、把干净衣服、上班更换的衣服与用过的工作服分开放置。
6、工作时若受伤应及时上报并接受紧急处理。
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一、污水处理是对医院污水净化。污水处理员负责施药、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及管理工作。
二、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有关污水处理的制度。
三、必须执行严格的污水处理程序、排放标准。
四、工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办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经常对设备进行保养、检查、维修。
五、爱护公共设施及财产,注重节约,防止丢失和损坏。
六、污水处理站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出,防止坏人破坏。
七、经常保持设施、环境、工作场地的清洁卫生,做到整洁美观。
八、加强污水处理的药物管理,杜绝徇私舞弊。
污水处理人员职责
一、坚守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
二、忠于职守,讲求职业道德,保证污水处理和达标排放。
三、严格操作规程,爱护、保养好设备,使设备正常运转。
四、爱护污水处理站的一切设施和设备,防止丢失和损坏,并注意经常检查、保养。
五、禁止非污水处理人员进入污水处理站。
六、搞好清洁卫生,经常保持站内外整洁。
七、随时接受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抽查或检查。
污水处理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检查提升水泵是否正常,并作好水泵的启动准备(灌引水、加油);检查风机、空压机内的润滑油是否足够;检查压滤机的液压油是否足够;
2.配好运行所需的备用药剂。聚合氯化铝(PAC)。聚合氯化铝按10%的浓度配制。即100kg水中溶解约10kg的固体药剂;
二、运行
1.接触氧化池曝气采用回转风机的方式。二氧化氯发生器的操作按该设备的说明进行。
2.根据出水情况,确定沉淀池之前是否加入药剂,按50吨/天废水计算,PAC的量约为2.5kg。按2吨/小时流量计算,PAC按10%浓度计算,加药泵的流量控制在1L/h。
三、管理
1.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应作好各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具体可根据每个设备的说明书要求进行日常操作。
2.水泵起动前要加好引水及润滑油,严禁水泵空转;
3.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由于医院废水中含有较多的有害细菌,操作过程中注意安全防护,如:口罩、橡胶手套等。
4.处理站内的钢制结构部分要定时进行防腐保养。
5.要做好每日的操作记录,并定时交相关部门检查。
6.有条件的话,平时要自行进行常规控制指标的监测。
7.如遇到处理上不能自己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与管理部门及贵州贵深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污水处理操作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一)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条件,原始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3.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处理;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并及时汇报;
4.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持作业场所卫生、整洁;
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
6.有权拒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二)常见事故与安全卫生对策
1.常见事故与危害
a.污水处理设施配置的电器设备很多,如不注意安全会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人身伤害;
b.污废水池、检查井易产生和积累有毒有害气体,清理废水池、井下清淤时,如防范措施不当,易发生中毒甚至死亡;
c.未按操作规程和设备检修程序进行生产巡查以及设备检修时,易发生设备事故;
d.长期接触污废水、污泥等污染物,如卫生防护不当,易感染各种病菌、严重者可能会发生疾病,影响身体健康;
e.机械设备运转产生噪声污染,应采取防噪减震措施,降低对身体的危害。
2.废水处理设施安全对策
(1)机械操作中的安全措施
严格按操作规程对运转的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动手进行检修时关上开关,在修理机械设备有时需要将设备拆卸,因拆卸在地面产生较大孔洞时要加盖。在狭小场所进行检修时,要即使无旋转设备也存在危险,要采取人员防护措施。
(2)电器操作中的安全措施a.防触电
要严格遵守电器设备的安全操作,严格对电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b.配电房及泵房
在配电室特别是高压电室内,要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同时要建立危
险标志;
c.停电作业
对设备及线路进行检修时,要将电源断开后在进行作业;d.信号表示
各种报警装置,必须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否则发生异常时无法起使用。
医疗废物管理岗位职责2
医疗废物各部门的管理职责进一步加以明确:
责任对象:
1、院长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2、科主任为各科室第一责任人,护士长具体分管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3、后勤科为医疗废物院内收集、转运、暂时贮存等管理的主要部门。
4、护理部、供应室为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主要回收、转运部门。
5、防保科为医疗废物安全管理监控部门。
责任范围:
1、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范围: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全院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具体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组织和指挥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事故的应急处理。
2、科室第一责任人及护士长责任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各科室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对本科室发生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并报告相关管理和监控部门。
负责本科室有关一次性医疗用品领用和医疗废物回收登记资料的保存与管理。
3、后勤科责任范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及废物转运人员工作制度; 负责采购和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人员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负责医疗废物转运过程中发生的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工作,并报告相关管理和监控部门;
负责医疗废物登记资料的保存和管理。
负责采取和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工具、容器和包装物;
4.护理部的职责范围;
监督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安全管理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协助组织全院护士的医疗废物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负责对全院护理人员提供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技术的指导; 当医院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泄漏、扩散和事故时,应根据需要分配护士人力。
5、防保科责任范围:
在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指导下,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过程中的职业安全防护工作;
负责组织全院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安全管理培训工作; 负责组织对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并及时报告第一责任人;
负责指导有关医疗废物登记资料的保存和管理; 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公布。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及其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四条国家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鼓励有关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给予适当支持。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people government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people government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和处置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健康受损。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数明号123的规定,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和扩散。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危害,并对患病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护;同时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报告,并告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或
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五条禁止邮寄医疗废物。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体运送医疗废物。
有陆路通道的,禁止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没有陆路通道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people government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方可通过水路运输。
禁止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第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
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第二十一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县级people government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医疗废物管理岗位职责3
医院污水处理原则
医院排出的污水必须经过处理和严格消毒,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已消毒处理的污水,每次取样500毫升进行检查,连续3次都未
检到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二、大肠杆菌群数不得超过500个/升。
三、如果进行漂白粉消毒(即氯化法),要求接触时间和接触池出水中的余氯含量应达到要求,其中综合医院污水接触漂白粉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余氯含量不得低于4~5毫克/升,肠道传染病医院污水不得少于1小时,余氯不低于4~5毫克/升,结核病医院污水不得少于1。5小时,余氯含量不低于6~8毫克/升。
四、为了提高医院污水处理效果,在消毒以前必须进行一级处理和二级处理,必要时还要进行三级处理。
五、污水处理流程不仅要根据水质要求来确定,还要考虑医院污水的排向要求(指根据排入地下水道、农作物灌溉区、鱼贝类养殖场或排入海域的不同作出不同的处理方案 )。
医院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一、根据《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的规定,医院对污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医院污水处理包括:
1、一级处理,又称机械处理,主要是用物理方法除去污水中漂浮的和悬浮的污染杂质,主要采用化粪池、调节池、沉淀池等方式;
2、二级处理,又称生化处理,主要是用生物化学方法除去经一级处理后在污水中溶解的和胶状的有机物质,主要采用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生物接触氧化池、塔滤、氧化渠等方式;
3、三级处理,这是在排水要求较高的情况下,要求在作出机械处理和生化处理后再采用物理化学方法将水质进一步净化,常用的方法有石灰混凝(脱磷)、过滤(去除污水中悬浮物)、活性炭吸附(去除溶解性有机物、色度、臭味、油类)、离子交换(除铬等)、化学混凝(除重金属)等。
二、根据排放条件来确定工艺流程
1、凡排入城市下水道者,主要是先经过一级处理后,再加氯接触消毒;
2、凡排入河湖及其他地面水源或自然环境者,应按照国家三废排放标准及有关规定,对污水中所含有机物、悬浮物、色、臭、味等进行全面处理,对病原体必须严格消毒灭除,使水质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等要求;
3、凡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传染病区要考虑建立独立的排水系统和处理构筑物,对综合医院来说,必须对传染病区、普通病区、职工生活和行政区的污水分别进行处理;
4、对医院放射性污水处理要进行特殊处理,方式根据放射性物质活性水平高低(即低活性、中活性和高活性污水)而决定,分别采用衰减法、稀释法、浓缩法、生物法等,最常用的方法是建立连续式衰变池。
5、要同时做好医院污水中的污泥处理和利用工作。医院污水处理总工艺流程示意见下图。
污水处理人员安全防护规定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雾气、水气等都能传播细菌和病毒。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免疫保护都会减少细菌和病毒感染的机会。防御细菌和病毒感染最好的办法是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防护效果需依靠良好的人个卫生习惯以及正确的操作方法执导:
1、处理污水、处理清洗格栅栅渣、排除污泥,或做其他直接接触污水和污泥的操作时都要戴口罩、胶皮手套和工作服,必要时需戴护目镜。
2、手被划伤、烧伤或皮肤破损时,要戴手套工作。
3、工作完成后,要用热水和肥皂彻底洗手。
4、指甲要短,要用小刷子洗掉指甲上的异物。
5、把干净衣服、上班更换的衣服与用过的工作服分开放置。
6、工作时若受伤应及时上报并接受紧急处理。
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一、污水处理是对医院污水净化。污水处理员负责施药、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及管理工作。
二、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有关污水处理的制度。
三、必须执行严格的污水处理程序、排放标准,准确无误地按照规定的理、化指标,定时、定量抽样化验排放,以保证处理质量。
四、必须认真做好污水处理登记,按月准时向医院和规定报送的部门报告情况,接受各执法部门的监督。
五、工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办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经常对设备进行保养、检查、维修。
六、爱护公共设施及财产,注重节约,防止丢失和损坏。
七、污水处理站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出,防止坏人破坏。
八、经常保持设施、环境、工作场地的清洁卫生,做到整洁美观。
九、加强污水处理的药物管理,杜绝徇私舞弊。
污水处理人员职责
一、坚守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
二、忠于职守,讲求职业道德,保证污水处理和达标排放质量,切实、认真做好定期抽样化验。
三、认真做好污水处理登记,按规定每月向有关上级单位报告污水处理情况,并送上原始记录和有关报表。
四、严格操作规程,爱护、保养好设备,使设备正常运转。
五、爱护污水处理站的一切设施和设备,防止丢失和损坏,
并注意经常检查、保养。
六、禁止非污水处理人员进入污水处理站。
七、搞好清洁卫生,经常保持站内外整洁。
八、随时接受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抽查或检查。
污水处理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检查提升水泵是否正常,并作好水泵的启动准备(灌引水、加油);检查风机、空压机内的润滑油是否足够;检查压滤机的液压油是否足够;
2、配好运行所需的备用药剂。本处理站的药剂为片碱[NaOH]、聚合氯化铝(PAC)与二氧化氯消毒剂。NaOH的浓度10%可配制;聚合氯化铝按10%的浓度配制。即100kg水中溶解约10kg的固体药剂;细菌培养:在废水正常运行之前需要对接触氧化池进行生化培养。在接触氧化池内加入需要的原水(由于废水原水的COD不是太高约在300—500ppm左右,可以直接用原水启动培养微生物),并加入一定量的微生物菌种,同时按比例加入营养剂。营养剂的数量根据废水的COD换算后加入,原则是保持C:N:P=100:5:1。加入菌种及营养剂后进行曝气,并定时换水,逐步增加废水的负荷直到达到设计负荷并正常运行。
二、运行
综合废水通过格栅后流入综合调节池。定时清除格栅内的杂质。
1、开潜水提升泵,把调节池的废水送入到接触氧化池,并自流到沉淀池中间池,中间池的废水通过增压泵压(控制流量10m3/h)分别压到砂滤罐、精密滤器后到清水排放。进清水池之前加入二氧化氯,加入量根据余氯确定。
2、接触氧化池曝气采用回转风机的方式。二氧化氯发生器的操作按该设备的说明进行。
3、过滤罐要及时反冲,反冲水从清水池吸取。反冲周期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决定,当过滤压力过大和出水水质变差,则需要反冲。反冲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
4、沉淀池中的污泥自流排入污泥池,并用隔膜泵压入板框压滤机中进行脱水,滤液回调节池。过滤罐反冲水也回污泥池。污泥泵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进水段的压力显示,控制压力表在3kg压力左右,如压力过高,可打开回流阀门,直至压力表的压力显示稳定在3kg左右。若压力过高,不仅污泥泵易损坏,而且板框压滤机的过滤液会不清。
5、根据出水情况,确定沉淀池之前是否加入药剂,如果出水磷酸盐超标则需要假如PAC和NaOH,并通过pH计的显示确定NaOH的加入量,控制pH值在7.0—7.5之间。
PAC的量一般定量加入,一般医院废水的加入量为100ppm即可满足要求。按250吨/天废水计算,PAC的量约为25kg 。按10吨/小时流量计算,PAC按10%浓度计算,加药泵的流量控制在10L/h 。如果出水的'磷酸盐不超标,则不需要加药剂。
6、污泥池中的污泥,使用污泥泵压入箱式压滤机中进行脱水,滤液回调节池。污泥泵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进水段的压力显示,控制压力表在3kg左右,如压力过高,可打开回流阀门,直至压力表的压力显示稳定在3kg左右。若压力过高,不仅污泥泵易损坏,而且箱式压滤机的过滤液会不清。干污泥打包,拉到环保局指定地点填埋或再处理,严禁私自随意倾倒污泥。
三、管理
1、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应作好各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具体可根据每个设备的说明书要求进行日常操作。
2、水泵起动前要加好引水及润滑油,严禁水泵空转;
3、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由于医院废水中含有较多的有害细菌,操作过程中注意安全防护,如:口罩、橡胶手套等。
4、处理站内的钢制结构部分要定时进行防腐保养。
5、要做好每日的操作记录,并定时交相关部门检查。
6、有条件的话,平时要自行进行常规控制指标的监测,如Ph 、COD等,并根据监测情况及时调整操作方法,确保达标排放。
7、如遇到处理上不能自己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与管理部门及贵州贵深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污水处理操作人员
安全防护措施
(一)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1、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生产实践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3、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条件,原始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4、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处理;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并及时汇报;
5、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持作业场所卫生、整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二)常见事故与安全卫生对策
1、常见事故与危害污水处理设施配置的电器设备很多,如不注意安全会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人身伤害;
b、污废水池、检查井易产生和积累有毒有害气体,清理废水池、井下清淤时,如防范措施不当,易发生中毒甚至死亡;
c、未按操作规程和设备检修程序进行生产巡查以及设备检修时,易发生设备事故;
d、长期接触污废水、污泥等污染物,如卫生防护不当,易感染各种病菌、严重者可能会发生疾病,影响身体健康;
e、机械设备运转产生噪声污染,应采取防噪减震措施,降低对身体的危害。
2、废水处理设施安全对策
1)机械操作中的安全措施
严格按操作规程对运转的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动手进行检修时关上开关,在修理机械设备有时需要将设备拆卸,因拆卸在地面产生较大孔洞时要加盖。在狭小场所进行检修时,要即使无旋转设备也存在危险,要采取人员防护措施。
2)电器操作中的安全措施
a、防触电要严格遵守电器设备的安全操作,严格对电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b、配电房及泵房在配电室特别是高压电室内,要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同时要建立危险标志;
c、停电作业
对设备及线路进行检修时,要将电源断开后在进行作业;
d、信号表示
各种报警装置,必须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否则发生异常时无法起使用。
3、对缺氧与中毒危险的防止
污水和污泥中生长的微生物,在吸收和分解周围有机物时会消耗大量的氧气并生产二氧化碳等气体。另一方面,如果是变成厌氧状态,由于硫酸盐还原菌的作用生成硫化氢。这样在通风不畅的情况下会导致缺氧,有时候还会生产硫化氢中毒。
防止事故发生采取措施,注意对测定仪器、通风装置、毒气面具等仪器及设备进行检查,经常监测工作环境硫化氢浓度。
4、防止氯气中毒
医院废水采用二氧化氯消毒,会有氯气逸出的可能,氯气有很强的毒性,要加以注意防范。
为了应付氯气泄漏事故,在加氯气时要设置防止泄漏的罩子、填料、橡胶手套、橡胶鞋、小、橡胶防护服、毒气面罩、聚乙烯板等防护工具;
b、如发生轻度的氯气中毒时,要在空气清新的地方休息并服用止咳糖浆等药剂,感到眼睛痛时,要用清水清洗眼睛15分钟左右。
5、防止药品中毒
在污水处理中,要使用次氯酸钠、盐酸、氢氧化钠等危险药品。这些药品在与人体接触时会发生危害,这些药品在运行时溢流出设备时会到带来危险,在使用时要特别小心。
a、使用时要戴橡胶手套、橡胶鞋、橡胶围裙等保护用具;
b、注意不要使药品与皮肤接触、眼睛、衣服等接触;
c、不慎沾上立即用清水冲洗;
6、防溺水和高空作业
a、废水池必须有栏杆,栏杆在1.2米;
b、废水池管理工不能随便越栏工作,越栏工作者必须穿好救生衣并有人监护;池上走道不能太滑,也不能太低。铁棚、池盖、井盖如有腐蚀损坏,要及时调换。
7、防火防爆
a、经常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b、配备专用灭火有效的消防器材、安全保险装置和设施,专人负责,确保其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c、消除火源;
d、控制易爆物。
医疗废物管理岗位职责4
医疗废物管理岗位包括院长,科主任,后勤科,护理部,防保科。
各个岗位职责如下:
医疗废物各部门的管理职责进一步加以明确:
(一)责任对象:
1、院长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2、科主任为各科室(部门)第一责任人,护士长具体分管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3、后勤科为医疗废物院内收集、转运、暂时贮存等管理的主要部门。
4、护理部、供应室为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主要回收、转运部门。
5、防保科为医疗废物安全管理监控部门。
(二)责任范围:
1、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范围: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全院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定期召开相关科室责任人会议,对具体工作进行考评和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并指挥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2、科室第一责任人及护士长责任范围: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各科室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所在科室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对本科室发生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并报告相关管理和监控部门。
(4)负责本科室有关一次性医疗用品领用和医疗废物回收登记资料的保存与管理。
3、后勤科责任范围: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及废物转运人员工作制度;
(2)监督指导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暂时贮存场所工作人员和废物转运人员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3)负责采购和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人员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4)负责医疗废物转运过程中发生的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工作,并报告相关管理和监控部门;
(5)负责对医疗废物登记资料进行保存管理。
(6)负责采取和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工具、容器和包装物;
4、护理部责任范围;
(1)监督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安全管理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2)协助组织全院护理人员医疗废物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负责对全院护理人员提供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技术的指导;
(4)当医院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根据需要进行护士人力的调配。
5、防保科责任范围:
(1)在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指导下,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并具体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3)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过程中的职业安全防护工作;
(4)负责组织全院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安全管理培训工作;
(5)负责组织对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并及时报告第一责任人;
(6)负责指导有关医疗废物登记资料的保存和管理;
(7)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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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公布。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四条 国家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鼓励有关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县级以上地方people government负责组织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给予适当的支持。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people government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people government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
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people government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
第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五条 禁止邮寄医疗废物。
禁止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
有陆路通道的,禁止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没有陆路通道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people government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方可通过水路运输。
禁止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
第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第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第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第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
第二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第二十一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县级people government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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