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文件规章制度

时间:2024-04-16 17:15:56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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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文件规章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管理文件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管理文件规章制度

管理文件规章制度1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学生阅览室阅览。学生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学生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管理文件规章制度2

  一、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文件管理,让公司文件的下发更加规范、合理,从而提高公司下发文件的质量和提升下发文件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文件下发工作。

  三、管理责任

  1、综合办是公司文件的统一管理部门,主管本公司并负责指导各部门的文件下发工作。

  2、公司各部门在文件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保密规定,确保公司信息安全。

  四、发文规则

  1、公司文件的下发由相关部门起草,未涉及跨部门事项的文件,归各部门管理,由部门经理及分管领导审核后,呈交总经理审阅批准之后生效;涉及跨部门事项的文件,发文部门起草后,应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相关分管领导审核后,呈交总经理审阅批准后生效。

  2、综合办设立专门人员对公司文号及发文格式进行管理。批准生效后的文件原件及电子档备份由综合办存档,并

  统一编制文号,最后将修订好的`电子文档或书面文档发至相关部门,并保存发文记录。

  五、文件格式

  1、文件一律采用A4或B5型号的纸张打印,页面边距

  按标准版面。

  2、主标题(又称一级标题)为二号宋体(加粗);二级标题为三号黑体;三级标题为三号宋体加粗;正文均为三号宋体。

  3、所有正式的下发文件要求统一编号,各部门代字如下:

  副总办江总字

  综合办公室江办字

  工程部江工字市场经营部江市字

  财务部江财字

  人力资源部江人字

  六、文件的校正程序

  先由相关出台文件的责任部门起草,综合办负责初步编制文件,公司文件若需修改,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经相关领导审阅批准后,由综合办按规范进行修改。修改之后的文件经综合办统一以电子文档或书面形式发往相关部门。无保留价值的原书面文件需送还综合办,由综合办统一销

  七、文件审批程序

  1、公司的文件采取逐级审批的程序,应将拟制的文件报送直接上级审核。

  2、公司领导审批后,再由综合办统一发放至相关部门。

  3、文件审核(批)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应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文字表述是否符合本制度规定等。

  4、公司颁布的规章制度以及涉及公司全局的文件,正式发文前应先经总经理审核,由总经理签字或盖章确认。

  八、文件发放办法

  1、按各部门、各级领导职权划分的规定,各级领导负责签发职权范围内报送的文件。

  2、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以及关系公司全局的文件由总经理签发。

  3、法律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发。

  4、文件在公司领导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5、文件发放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发文工作,对于公司全部发文,要进行登记,即填写《发文登记表》。

  6、文件收发人员应将原件进行归档管理,将文件的复印件发至抄送部门,并将相关文件电子版上传到公司群共

  九、收发效率与管理

  1、公司综合办负责公司的文件发放工作,所有针对公司全部人员下发的文件一律由综合办人员进行登记,即填写《发文登记表》。

  2、文件发放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在发文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登记手续,使文件的流转方向和办理过程一目了然。

  3、文件收发人员应在收文后一小时之内将文件及时送达各收文部门(个人),不得在手中积存,以免造成办公效率低下。

  4、文件审核人、审批人原则上应在24小时内将所交批文件签署意见并批转或交办。

  5、所有办毕文件都应立卷归档。

管理文件规章制度3

  一、总则

  第一条由于公司目前运行的管理文件在拟订、批准和执行上存在的不规范导致了文件本身存在漏洞以及文件间的冲突,由此造成文件在实际运行中执行困难;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职能的有效发挥和部门之间、分公司之间的充分协作,使公司管理上一个更高的台阶,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成立管理文件评审委员会

  管理文件评审委员会下设工作组。

  第三条管理文件评审委员会组织结构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分管副总经理

  委员:比亚迪及里比公司等子公司的各部门经理

  工作组:审查部工作人员和该文件运行相关部门的授权经办人

  第四条管理文件评审委员会职责

  1、管理公司的制度运作及执行情况;

  2、审议、批准公司的各项管理文件;

  3、审核公司各项制度执行结果;

  4、对因文件或工作流程制定不合理而形成的管理漏洞和弊端,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5、对疏于片面、范围狭小、需进一步推行的管理文件进行整合,达到系统化并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管理文件评审工作组负责文件评审的前期工作及日常事务。

  第六条管理文件评审委员会工作形式及评审原则

  1、实行分类相关评审制:即根据文件涉及的范围,由工作组负责召集相关委员组织评审工作。

  2、评审原则:重大决策实行首长负责制,由总经理决定;程序性规定实行民主集中制,由委员民主评议决定。

  第七条管理文件的分类和划分以公司或部门名义所发的对公司经营活动具有计划、组织、领导、控制作用的文件统称为管理文件,管理文件包含两大块:“质量环境体系文件”和“质量环境体系以外的文件”。

  管理文件分公司级和部门级,包含制度、规定、决定三类;

  第八条各部门所发的“质量环境体系文件”属于受控文件,严格按公司《质量体系文件控制程序》(COP5.1)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管理文件的拟订、评审、批准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条公司级管理文件须经总经理或授权分管的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加盖“文控中心”印章。

  第十一条关于生产方面的通知按现行的程序和格式执行。新发放的具有短期约束力的正式通知以本规定的形式发放(附件1),经总经理或授权分管的'公司领导直接签字批准,加盖“文控中心”印章。

  第十二条部门级管理文件需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加盖部门印章。

  二、管理文件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各部门自即日起所发放的属于制度、规定类的公司级管理文件,由拟稿部门拟订文件的讨论稿,文件讨论稿应包括:制定目的、实施对象、实施流程、监督执行及相关责任等内容,在文件计划发放前一周提交审查部,由审查部统一发放文号。

  第十四条审查部根据文件内容,通知相关部门文员将讨论稿发至部门相关人员征求意见,并将意见在文件会审之前反馈回审查部。审查部工作人员在文件会审之前重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修改。

  第十五条会审时间原则上定在周末(最后一个工作日),由审查部负责召集、组织相关委员(委员因故不能参加,必须指定授权经办人参加)召开评审会进行会审,对讨论稿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形成决定稿,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六条文控中心凭公司领导签字的文件发放。

  第十七条各部门自即日起所发放的决定类管理文件,由本部门拟订,审查部统一发放文号,报总经理或授权分管的公司领导直接批准。

  第十八条各部门自即日起所发放的属于制度、规定类的内部管理文件均以部门级管理文件形式发放,由部门文员统一发放文号。

  第十九条如遇紧急情况,需尽快讨论通过的,审查部应及时组织会审或汇签

  第二十条经过会审、批准后的文件,将成为公司制度的组成部分。管理文件实行权威管理,保证有效执行。公司的制度应向规范化、明确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

  第二十一条如文件涉及比亚迪及里比公司等子公司的相关部门,审查部视文件内容组织各公司管理者代表和相关部门经理或授权经办人组成文件评审委员会,进行会审。

  第二十二条文件评审工作组讨论文件时,如遇到观点、意见无法统一的情况,由工作组汇总各方面意见,统计赞同和不赞同情况,上报公司领导作批示。第二十三条审查部及各部门文员发放文号时,应避免因文件暂时未通过而造成文号间断或空缺,必须保证发放文件文号的连续性。

  第二十四条管理文件在执行过程当中,如果存在不妥或不恰当之处,任何部门和员工有权利也有义务实事求是地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审查部,由审查部汇总,及时组织评审、修改。但在文件未修改之前,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原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文员在工作当中,如发现本部门所发管理文件未按上述管理文件审批程序审批生效,有责任及时予以规范,并重新发放。未按规定程序发放的管理文件,文控中心有权拒绝发放。

  三、管理文件形式

  第二十六条公司级管理文件的文号由:公司名称、年份、序号、类别(A.制度类B.规定类C.决定类)四个部分组合而成。格式如:BYD-20xx-001-B、LB-20xx-001-A。文号由审查部统一配编。

  第二十七条部门级管理文件的文号由:部门名称、年份、序号、类别(A.制度类B.规定类C.决定类)四个部分组合而成。格式如:总办-20xx-001-B、里比总办-20xx-001-B。文号由各部门文员统一配编。

  第二十八条公司级管理文件格式按公司现有管理文件格式执行。

  第二十九条部门级管理文件格式在公司现有管理文件格式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加入部门名称,发放范围由部门名称改为本部门科室或车间名称。

  四、责任处理

  第三十条审查部工作人员未按本规定工作,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可以向审查部主任或总经理投诉。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经理或指定授权经办人无充分理由未参加会审或未按本规定工作,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文员应确保公司所有管理文件所涉及到的本部门相关人员清楚文件内容,今后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不知道文件规定而逃避责任,否则将追究部门文员、及相关人员和直接领导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各部门未按本规定工作,审查部将按《审查部工作制度》及相关公司文件追查相应责任。

管理文件规章制度4

  1、凡是店里员工一律不准玩游戏机。上班时间不准玩手机。如果服务员有意把顾客数字多记一点或是少记一点,被查出一次罚十倍,后果自负。

  2、大堂经理的最高权限是顾客回家没有打的钱,最多50-100元,服务员和大堂经理签字。

  3、店里的处理额度一律为10%,大堂经理签字。按规定仅能在第二天处理。

  4、服务员错帐一律要赔。顾客没有会员卡一律不准上分。

  5、上班时间大堂经理和服务员一律不准睡觉,如果因睡觉错帐(机器上分偷去)机器门撬开,大堂经理和服务员一起赔钱。

  6、地面和机器上面的卫生,服务员一律要搞干净。

  7、店里的'钱服务员一定要放好.遗失要赔,若服务员遗失店里的钱财,要按原价、原数赔偿。

  8、天天遵守店里的8条服务态度。

管理文件规章制度5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术语定义)

  本规定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公文。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市行政机关或组织内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人事任免决定以及对具体事项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三统一)

  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行统一审查、统一登记和编号、统一公布。

  第五条 (制定主体)

  本市下列行政机关或组织可以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市、区(市)县人民政府及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二)市、区(市)县政府工作部门;

  (三)镇(乡)人民政府及区(市)县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将拟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依据、主要内容和制定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向区(市)县人民政府报告,经同意后,可以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进行行政管理的组织。

  议事协调机构、部门派出机构、部门内设机构不得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依法可以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政机关或组织,由负责备案审查的工作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制定程序)

  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论证、合法性审查、审议决定、签署公布等程序进行。

  因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共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紧急命令和决定等情况,需要立即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经合法性审查通过后,可以直接提请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负责人决定和签署公布。

  第七条 (禁设内容)

  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下列事项:

  (一)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审批;

  (二)行政处罚;

  (三)行政强制;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其它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规定的事项。

  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与所依据的规定相抵触;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出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义务的规定。

  第八条 (起草论证)

  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应当对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所要解决的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或者拟规定的主要措施等内容进行调研论证。

  第九条 (征求意见)

  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相关机关、组织、公民和专家的意见。采用各种有利于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的方式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第十条 (意见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起草部门(机构)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在起草说明中予以说明。

  第十一条 (统一审查)

  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由制定机关法制部门(机构)负责统一审查,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

  市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对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区(市)县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镇(乡)人民政府及区(市)县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市和区(市)县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审查;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其主管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制定机关法制部门(机构)应当就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负责合法性审查的法制部门(机构)要求起草单位补充依据、说明情况,或者要求有关单位协助审查的,起草单位和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 (审查处理)

  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定机关法制部门(机构)可以将其退回起草单位,或者要求起草单位修改、补充材料后再报请审查:

  (一)制定机关不具有制定权限或者主要内容不合法;

  (二)制定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

  (三)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意见且理由充分,起草单位未采纳且未说明理由;

  (四)相关机关、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有重大分歧意见且理由充分,起草单位未采纳且未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报请审议)

  报送市或区(市)县人民政府审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由起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联合起草的,应当由联合起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请审议和签署。

  报请市或区(市)县人民政府审议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报请审议的请示;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起草说明(包括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目的、依据、主要内容和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情况等);

  (四)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五)征求意见的有关材料;

  (六)制定机关法制部门(机构)出具的法律审查意见;

  (七)其它有关资料。

  其它行政机关或组织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需要报送审核的材料,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批准程序)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经本级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其它行政机关或组织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经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第十五条 (统一公布)

  经签署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统一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第十六条 (生效时间)

  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备案机构)

  市和区(市)县政府法制部门、市政府工作部门法制机构(以下简称备案机构)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督工作。

  第十八条 (报送备案)

  制定机关应当自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15日内,按下列规定,报送备案:

  (一)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上一级政府法制部门报送备案;

  (二)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法制部门报送备案;

  (三)区(市)县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区(市)县政府法制部门报送备案;

  (四)市和区(市)县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同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送备案;

  (五)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机构)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备案,其它部门抄送上一级主管部门;

  (六)实行垂直管理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主管部门报送备案。

  第十九条 (统一登记和编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由备案机构统一进行报备登记:

  (一)备案报告(由制定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签署);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5份(附电子文本);

  (三)起草说明,并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

  备案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备案审查。

  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符合本规定的,予以备案;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备案。经审查予以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由备案机构统一编制备案登记号。

  第二十条 (备案监督)

  经备案审查发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以下问题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违反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有权机关依职权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予以撤销;

  (二)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发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制定机关收到意见书后应当在15日内自行修改或废止;逾期未按意见书修改或废止的,由有权机关依职权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予以撤销。

  确认行政规范性文件无效或者撤销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 (备案公布)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报备案机构备查。

  备案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经审查予以备案的上一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第二十二条 (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规范性文件违法,属于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可以书面申请制定机关的上一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属于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含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可以书面申请制定机关的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属于垂直管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可以书面申请制定机关上一级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审查。政府法制部门或者部门法制机构,应当于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二十三条 (对制定机关的监督)

  对不按本规定制定、备案的,由有关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视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由有关机关依照《成都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过错行为行政处分规定》,追究主管人员和其它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效期制度)

  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设置载明该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专项条款,直接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安排部署有时限要求的工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不得超过其工作时限。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得超过5年。

  有效期届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然失效,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确需继续实施的,应当由制定机关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组织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重新发布或者修订后发布。

  第二十五条 (评估清理)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实地调查、问卷调查或者座谈会等方式组织评估。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应当坚持日常清理与定期清理、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原则。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调整情况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每隔2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定期公布本机关经清理后废止、失效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定机关应当及时进行清理,并视实际情况作出修改、废止的决定:

  (一)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上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

  (二)因管理方式或者调整对象变化等情况而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

  (三)其它需要修改、废止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电子管理系统)

  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电子管理系统,为公众提供免费查询、下载服务,并通过电子系统向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提示备案、有效期等信息。

  第二十七条 (纳入考核)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应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第二十八条 (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20xx年7月18日发布的《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同时废止。

管理文件规章制度6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技术文件审批流程,建立系统的文件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技术文件,包括工艺文件、质量检验文件无损检验文件等。

  3、控制程序

  3.1工艺文件的审批

  3.1.1工艺人员负责按照规定及生产实际所需,按相关标准要求作出工艺评定,由工艺科长审核,技术部经理批准。

  3.1.2每种工艺文件由工艺科保存一套完整的工艺文件,要加上封面和目录,并建立台帐。

  3.1.3各种工艺文件规定的生产工艺和需要的检查要求,做到要求明确,满足现行标准的要求。

  3.1.4各种工艺文件的'要做好分类,由各工艺师或主任工艺师负责编制,工艺科长校对,技术部经理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3.2质量检验文件的审批

  3.2.1检查员对于大型、复杂、重要产品,以及产品质量计划规定要求编制检验大纲(计划),质检科科长校对,技术部经理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2.2日常质量检验文件由检查员负责编制,质检科科长审核,技术部经理批准。

  3.2.3产品竣工后,检查员组织按统一格式填写产品质量证明书,质检科科长负责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数据的正确性进行校对。取得产品监检证书后,由企业法人和质量保证工程师共同签发质量证明书,检验负责人签发《产品合格证》并盖上质量检验专用章。

  3.3无损检测文件的审批

  3.3.1无损检测工艺卡应由无损检测人员编写,由Ⅱ级或Ⅱ级以上人员审核。

  3.3.2无损检测工艺规程由Ⅱ级人员或Ⅲ级人员编制修订,无损检测责任人员审核,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经总工程师审批后颁布执行。

  3.3.3进行MT、PT、UT的,无损检测员整理记录,发出合格或不合格的报告,探伤室主任审核后交产品检查员。

  3.3.4产品规定的无损检测全部合格后,由资料员整理产品合格证用的无损检测报告,一式三份,经无损检测负责人审核合格并盖章后二份交给最终检验责任人,其中一份作为产品合格证的一部分,一份质检科保存,另一份探伤室自存,RT底片保存在无损检测资料档案室。

  3.3.5外协的无损检测,由评定合格的外协单位有资格的人员来公司现场进行检测,合格后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报告应经无损检测责任人审核合格后签字保存。

  质量考核点:

  1、建立工艺文件台账。

  2、各类工艺文件作出分类,签字齐全,保存完整。

  3、各类检验文件作出分类,签字齐全,保存完整。

  4、无损检测委托单签字齐全。

  5、无损检测报告签字齐全,保存完整。

管理文件规章制度7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了维护档案的真实性和可查阅性,使档案管理更科学、更专业,及时分类、整理、修改、传递文书资料,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与效率。

  2、档案管理范围:公司各类证照及各类文件、文书资料、其他应存档的信息资料。

  3、根据文书整理和文件整理编号,对对应资料进行相应的归档、整理、备注,并存入专门的`档案文件柜保管。

  第二条制度规范

  1、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收集,份数齐全,包括附件、批复、定稿等。

  2、所有归档文书材料经过初步整理,根据时间先后顺序再按同一项目文书材料集中整理,并贴上标签。

  3、坚持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定期归档与不定期归档结合,对照编目,列出清单。

  4、各部门需借阅相关档案,须由行政人事部主管签字,审核透过后方可借阅,不得抄录、复制或借出。

  5、档案管理人员务必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手续,特别是员工个人信息、公司图片等主要资料的保管,确保档案安全与完整。

  6、档案接收、移交,务必根据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做好记录。

  第三条流程设计

  根据文件、文书目录整理需要归档的档案→排序整理,编制编目→存档→借阅→清退

管理文件规章制度8

  一、总则

  第一条由于公司目前运行的管理文件在拟订、批准和执行上存在的不规范导致了文件本身存在漏洞以及文件间的,由此造成文件在实际运行中执行困难;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职能的有效发挥和部门之间、分公司之间的充分协作,使公司管理上一个更高的台阶,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喳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成立管理文件评审员会

  管理文件评审员会下设工作组。

  第三条管理文件评审员会组织结构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分管副总经理

  员:比亚迪及里比公司等子公司的各部门经理

  工作组:审查部工作人员和该文件运行相关部门的授权经办人

  第四条管理文件评审员会职责

  1、管理公司的制度运作及执行情况;

  2、审议、批准公司的各项管理文件;

  3、审核公司各项制度执行结果;

  4、对因文件或工作流程制定不合理而形成的管理漏洞和弊端,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5、对疏于片面、范围狭小、需进一步推行的'管理文件进行整合,达到系统化并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管理文件评审工作组负责文件评审的前期工作及日常事务。

  第六条管理文件评审员会工作形式及评审原则

  1、实行分类相关评审制:即根据文件涉及的范围,由工作组负责召集相关员组织评审工作。

  2、评审原则:重决策实行首长负责制,由总经理决定;程序性规定实行集中制,由员评议决定。

  第七条管理文件的分类和划分以公司或部门名义所发的对公司经营活动具有计划、组织、领导、控制作用的文件统称为管理文件,管理文件包含两块:“质量环境体系文件”和“质量环境体系以外的文件”。

  管理文件分公司级和部门级,包含制度、规定、决定三类;

  第八条各部门所发的“质量环境体系文件”属于受控文件,严格按公司《质量体系文件控制程序》(COP5.1)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管理文件的拟订、评审、批准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条公司级管理文件须经总经理或授权分管的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加盖“文控中心”印章。

  第十一条关于生产方面的通知按现行的程序和格式执行。新发放的具有短期约束力的正式通知以本规定的形式发放(附件1),经总经理或授权分管的公司领导直接签字批准,加盖“文控中心”印章。

  第十二条部门级管理文件需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加盖部门印章。

  二、管理文件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各部门自即日起所发放的属于制度、规定类的公司级管理文件,由拟稿部门拟订文件的讨论稿,文件讨论稿应包括:制定目的、实施对象、实施流程、监督执行及相关责任等内容,在文件计划发放前一周提交审查部,由审查部统一发放文号。

  第十四条审查部根据文件内容,通知相关部门文员将讨论稿发至部门相关人员征求意见,并将意见在文件会审之前馈回审查部。审查部工作人员在文件会审之前重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修改。

  第十五条会审时间原则上定在周末(最后一个工作日),由审查部负责召集、组织相关员(员因故不能参加,必须指定授权经办人参加)召开评审会进行会审,对讨论稿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形成决定稿,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六条文控中心凭公司领导签字的文件发放。

  第十七条各部门自即日起所发放的决定类管理文件,由本部门拟订,审查部统一发放文号,报总经理或授权分管的公司领导直接批准。

  第十八条各部门自即日起所发放的属于制度、规定类的内部管理文件均以部门级管理文件形式发放,由部门文员统一发放文号。

  第十九条如遇紧急情况,需尽快讨论通过的,审查部应及时组织会审或汇签

  第二十条经过会审、批准后的文件,将成为公司制度的组成部分。管理文件实行权威管理,保证有效执行。公司的制度应向规范化、明确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

  第二十一条如文件涉及比亚迪及里比公司等子公司的相关部门,审查部视文件内容组织各公司管理者代表和相关部门经理或授权经办人组成文件评审员会,进行会审。

  第二十二条文件评审工作组讨论文件时,如遇到观点、意见无法统一的情况,由工作组汇总各方面意见,统计赞同和不赞同情况,上报公司领导作批示。第二十三条审查部及各部门文员发放文号时,应避免因文件暂时未通过而造成文号间断或空缺,必须保证发放文件文号的连续性。

  第二十四条管理文件在执行过程当中,如果存在不妥或不恰当之处,任何部门和员工有权利也有义务实事求是地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审查部,由审查部汇总,及时组织评审、修改。但在文件未修改之前,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原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文员在工作当中,如发现本部门所发管理文件未按上述管理文件审批程序审批生效,有责任及时予以规范,并重新发放。未按规定程序发放的管理文件,文控中心有权拒绝发放。

  三、管理文件形式

  第二十六条公司级管理文件的文号由:公司名称、年份、序号、类别(A.制度类B.规定类C.决定类)四个部分组合而成。格式如:BYD-20xx-001-B、LB-20xx-001-A。文号由审查部统一配编。

  第二十七条部门级管理文件的文号由:部门名称、年份、序号、类别(A.制度类B.规定类C.决定类)四个部分组合而成。格式如:总办-20xx-001-B、里比总办-20xx-001-B。文号由各部门文员统一配编。

  第二十八条公司级管理文件格式按公司现有管理文件格式执行。

  第二十九条部门级管理文件格式在公司现有管理文件格式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加入部门名称,发放范围由部门名称改为本部门科室或车间名称。

  四、责任处理

  第三十条审查部工作人员未按本规定工作,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可以向审查部主任或总经理投诉。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经理或指定授权经办人无充分理由未参加会审或未按本规定工作,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文员应确保公司所有管理文件所涉及到的本部门相关人员清楚文件内容,今后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不知道文件规定而逃避责任,否则将追究部门文员、及相关人员和直接领导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各部门未按本规定工作,审查部将按《审查部工作制度》及相关公司文件追查相应责任。

  2、食堂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一、留样由专人负责,建立食物留样记录。

  二、留取当餐供应所有菜肴,每份留样不少于200克,有标签标明菜名,留样时间,置放规定位置,保存48小时。

  三、配备专用留样冷藏柜。温度设置为0~10℃。

  四、食品留样盛器采用带盖容器,每次留样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五、留样置放、相互间有一定距离,不叠放,避免留样食品相互间受感染。

  六、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按有关规定处理。

管理文件规章制度9

  1、爱护宿舍内公物

  2、不向走廊、窗外(阳台)外泼水、扔杂物

  3、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择优条件

  1、寝室文化氛围

  (1)、寝室布置幽雅,空气清新

  (2)、张贴物有一定的时代文化气息

  (3)、具有创意及环保意识

  2、寝室卫生方面

  (1)、地面干净无杂物

  (2)、宿舍内无积水、无异味

  (3)、床铺整洁干净

  (4)、书桌物品摆放有序

  (5)、洗脸台台面干净,洗漱用品摆放整齐

  3、寝室团结方面:寝室成员关系和睦,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寝室纪律方面:寝室成员无违规、违纪行为(违犯学校、宿舍管理制度等)

管理文件规章制度10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同级相关方函、电、来文。

  一、收文的管理

  第三条公文的签收:

  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办公室收发员登记签收

  第四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办公室收发员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外来文件流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办公室收发员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五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文件资料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办公室收发员直接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收发员应在当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状况例外)。

  第六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资料。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办公室,切忌横传,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收发员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办公室收发员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职责,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确系工作需要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以防丢失。

  二、发文的管理

  第七条发文的规定: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由办公室负责。

  第八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3)公布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重大经营管理、技术、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上行文件主要用于:

  (1)对上级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外发文主要用于:____

  (2)同相关单位联系有关重大经营管理、技术、人事、物资供应等事宜。

  4.在日常经营管理、技术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相关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公司文件发布。

  5.各业务部门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能够各业务部门名义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部门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部门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公司名义发文。

  三、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九条发文程序规定:

  1.各部门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拟搞人应填写《发文拟稿单》,并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标定日期;

  2.草拟文稿务必从公司角度出发,做到状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

  3.办公室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资料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部门重新拟稿;

  4.经办公室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资料、质量负责);

  5.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清楚;

  6.需经会签的文稿,由办公室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7.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办公室统一编号打印;

  8.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9.文件打字后,由办公室派专人分发并检查落实状况。

  四、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办公室方可借阅。

  第十一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职责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五、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三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以公司名义构成的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其它部门日常工作中构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部门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资料、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持续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构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构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办公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交接部门各留存一份备查)。

  六、文件的销毁

  第十五条对于剩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办理销毁手续。

管理文件规章制度11

  为了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各部门的公文审批、管理工作,必须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

  一、公文处理程序

  (一)收文处理

  1、上级发来的文件及注有密级的简报、资料和平级发来的文件,均由人事部统一签收、开封、登记、呈阅、转发并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其中内容重要的急件,及时呈送领导阅批。

  2、人事部应根据文件规定的传阅范围或领导指示,安排传阅或办理。

  3、凡需办理的公文,应先送总经理签批意见,再分送给有关部门办理;人事部经理在签批公文时,可根据公文内容和性质直接批有关部门阅办。

  4、各部门收到急件时,应在2天内答复并退回文件;一般要办理的文件。5天内应办理并回复文件。需要研究而不能马上处理的,也要先书面简要回复。

  5、加强公文检查催办工作。人事部人员对有领导批示的公文及本公司发出的文件,要登记备案,认真督促、催办,以防积压或漏办。

  6、领导参加重要会议带回的'文件,在汇报和传达后,应将会议文件交人事部人员立卷归档。

  (二)发文处理

  1、公司的文稿在送领导签发前,应由起草文件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书面形式送人事部核稿交由总经理。

  2、文件的签发。公司人事公文,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后,由人事部收发。

  3、签发后的公文不得再作任何修改。若确需修改,必须重新送签。

  4、公文签发后,由人事部负责打印、盖章、装订、登记、分发。

  5、公文校对以原稿为准,非承办人不得擅自改动原文。

  6、公文处理完毕后要及时送交人事部整理立卷,不得私自泄露相关文件。

  7、公司内部非公文性的文件,交人事部审核,人事部根据文件具体事项交总经理审阅,由人事部负责逐级送达,并按照领导批示,交经办人办理。

  (三)传递过程中文件的管理

  1、人事部由专人负责文件的处理管理工作,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大的保密纪律教育,做好文件的管理工作。严禁将秘密文件带往公共场所或家中。

  2、文件传递过程中,必须办理登记、签收注销等手续,并按照收文登记簿检查归档,以防遗漏。

  二、文件的立卷归档管理

  (一)立卷归档的范围

  1、各类公文、收文、各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包括文件、会议记录、决议、照片、图表、及音像资料等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由经办人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移交人事部整理核对后,于次月送交人事部档案室立卷归档。各部门、各经办人不得越期自行留存应该归档的文件。

  2、没有存档价值和存查必要的公文,由人事部鉴别登记后销毁。

  3、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的重要文件资料由本部门自行保管。

  (二)文件的借阅、复制

  1、一般性归档文件的借阅、复制均需经过登记后方可进行。

  2、秘密文件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后,方可登记并借阅、复印。

管理文件规章制度12

  1、树立正确的科学态度,自觉地按照法律和道德行为使用计算机进行与信息有关的`活动。

  2、学生进入本室要衣冠整洁,要穿鞋套,要注意室内卫生,不准乱扔纸屑杂物,不准带入食物饮料,以保持机房的整洁干净。严禁喧哗、打闹,要保持室内安静。

  3、学生上课、上网要按指导教师的要求,严格操作规程,不准随意操作,发现问题及时与老师联系。

  4、爱护设备设施,不准在电器或桌椅上乱刻乱画,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也不得擅自拆卸电脑,取走电脑设备的零部件。违者,以盗窃行为论处。

  5、未经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批准严禁私自在微机内安装应用程序和拷贝游戏软件,不准使用非本室软件。

  6、要上有利于身心健康发展的网站,学会从网络中获取信息的方法,并能合理使用所获取的信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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