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04-17 08:12:42 管理 我要投稿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集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集合】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安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海口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安工程规划内的学校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指学校的(新)教学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生活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校安工程项目建设由市(区)教育、发改、财政、住建(建设)、规划、审计等部门共同负责,分级管理,以区为主。

  成立海口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工程实施,市校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校安办)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校安工程实施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本市校安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第五条 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为校安工程项目建设业主,全面负责工程的各项工作,并对校舍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区)校安工程建设规划,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校安工程建设规划。及时完成建设项目前期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年度建设方案编制、年度建设项目报批、专项资金管理、项目中期检查、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编制校安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规划。负责校安工程建设项目的选址、征地、勘察、设计、招标、监理、竣工验收、基建财务决算等工作。

  (三)督促、检查校安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监督项目学校和施工单位按市校安工程领导小组审批的项目建设内容组织施工。

  (四)严格按《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建立和管理校安工程项目技术档案。

  (五)以月报形式及时向市校安办报告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六)住建、规划、环保、监察、审计、安全监督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校安工程实施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六条 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基建程序,开展立项和可行性研究等项目前期工作。

  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应当依据校安工程建设规划,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和施工图及预算,并按规定报批或备案。

  校安工程概算包括项目建设所需的一切费用,工程概算一经审批,必须严格执行,工程预算不得超过已批准的概算。各区校安工程项目实行工程造价包干。

  第七条 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海口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行政审批流程的'通知》(海府办〔20xx〕11号)精神,对涉及到校安工程的各项行政审批同步进行或并联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市发改、环保等部门对校安工程项目的立项、可研、环评等实行集中统一审批。

  第八条 校安工程项目达到国家标准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不得将依法应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项目造价不足200万元及设计费、监理费不足50万元的项目可按规定采取邀请招标。

  第九条 承担校安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任务的单位,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严禁施工单位转包或分包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十条 校安工程建设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44号)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设计、招标、监理、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等费用按规定并按保本微利实行招标或竞价谈判。

  第十一条 校安工程项目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初步设计和施工图未经审查不能开工。校安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实行施工,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校安工程项目原则上实行无现场签证制度。

  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期间,有关部门应按《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及时积累、保管好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及建设前后的图片和文字资料。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和项目学校应将竣工图、建筑技术资料、施工日志、项目前期文件等有关材料进行系统整理,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移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报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 校安工程专项资金分年度列入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安工程建设。

  民办、外资、企(事)业办中小学的校舍安全改造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市政府给予指导、支持并加强监管。

  第十四条 校安工程专项资金应当根据校安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的原则,专款专用,保证效益。

  第十五条 校安工程专项资金应当与市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以及其他专项工程资金相互衔接,统筹安排,避免重复。

  第十六条 校安工程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校安工程专款,不能顶替原有投入,不得用于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校安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实行工程概算控制和工程进度核准制。各项工程款的支付应当按工程进度,由建设业主向市校安办提出申请,经市校安办审核后,市发改委下达资金拨付通知,市财政部门和贷款银行依据资金拨付通知给建设业主拨付工程款。建设业主应严格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拨款取款资料。

  第十八条 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应当按月将建设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市校安办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校安办将书面材料进行汇总后按月呈报市校安工程领导小组和贷款银行,抄送市校安办各成员单位。

  第十九条 建立校安工程专项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市、区监察、审计和财政等部门应当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工程专项资金的行为以及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建立校安工程资金专项审计制度。市审计部门应当加大对校安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将校安工程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资金量较大的建设项目可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第五章 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执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施工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则,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加强安全防范,将建设项目安全纳入工作范围。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方制订施工安全规范和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批后严格执行,坚决杜绝工程项目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

  第二十二条 校安工程项目实行监理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对校安工程质量负责,校安工程项目竣工后,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因施工质量导致项目重建,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

  第二十四条 校安工程项目施工中每道工序,均应由施工单位在做好自检及隐蔽工程记录的同时提出验收申请,由工程监理人员进行现场验收,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六章 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二十五条 校安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整理出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和竣工工程决算资料,签署校安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书,并向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报送竣工申请验收报告;竣工验收由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组织市发改、财政、审计、住建、消防、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部门和单位及项目学校联合进行。参加验收的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有关规定签署意见并盖章签字,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按相关规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备案;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六条 竣工验收后,由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出具竣工结算报告报市审计部门审批,按审计结果办理工程结算、基建财务决算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市校安办对资金量较大的建设项目组织抽查审计。

  第七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 建立校安工程监督检查机制。市校安办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对校安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指定工作人员或专家,对每个项目实施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监督。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整改,坚决杜绝渣工程和重大安全事故。

  第二十八条 建立校安工程评估机制。市校安办在校安工程实施期中和期末阶段,对每个校安工程目标责任履行、质量管理、专项资金的落实与管理、工作积极性和工程实施成效等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屡次评估不合格的单位,限期纠正,必要时暂停拨付专项经费;将校安工程实施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九条 建立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校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校舍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校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涉及的校舍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

  建设、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和相关负责人员对项目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条 对因组织实施不力、管理不善、监督检查不到位而造成学校危房倒塌或建筑质量问题垮塌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对校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事项未作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校安工程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安全工程的特点20xx年,我国开办安全工程本科专业并在教育部备案的高校有68所,其中大多数高校的安全工程专业是新开办的,近4年申办安全工程专业的高校有40所,比20xx年以前的总和都多,其增长速度极快。其特点是:

  (1)目前我国已有11所高校有安全技术及工程博士学位授予权,有32所高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不含科研院所),大多数开办安全工程专业的高校为普通院校;

  (2)从地区分布来看,较发达的地区开办安全工程专业的高校较多,说明这些地区更需要和更重视安全工程人才;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

  一、领导机构及机制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有切实可行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领导小组经常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2、校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体教职工认真落实“管业务必须管业务范围内学校安全工作”的'“一岗双责”制度。

  3、学校各部门和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要求,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安全教育

  1、高度重视安全教育,有计划、有措施,认真抓好各项安全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师生安全意识。

  2、将安全教育纳入地方教育课程,开足开齐课时。

  三、安全预案和演练

  1、学校按照要求制定各种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备案。

  2、适当组织应急演练,并保障演练安全。

  四、安全检查落实情况

  1、安全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重视安全投入,安全设施、标志齐全,技防水平不断提高

  2、对校园内部设施定期检查。发现重大问题,要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如实记录在案,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并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检查结束,形成工作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3、对于查出安全隐患被下达“整改意见书”或“整改指令”的单位,应及时拿出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不能按期解决的,应书面报告理由。保持联络畅通与信息沟通

  五、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

  1、对接送师生的车辆,学校要主动请交通、交警等职能部门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必须做到车况良好,手续齐全。

  2、学校伙房,要按照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并搞好台帐记录,3、学校小卖部不经营食品。

  4、学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要全部通过专业培训,必须持证上岗,伙食工作人员要有健康查体证、从事锅炉工作人员要有司炉证。

  六、日常管理

  1、建立健全各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学校安全工作分类建档,专人管理且完整完善。

  2、学校在做好日常安全工作的同时,至少每周进行一次自查,每月进行一次小结,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及时报送安全月报。

  3、主动协调公安、工商、卫生、文化、建设、交通等职能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开展专项整治,齐抓共管形成良好局面。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3

  一、目前中小学校舍维修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通过对各中小学破旧校舍改造,各学校的校舍得到了极大改善,教育资源得到了不断优化。但是当前校舍管理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如:维修后的校舍较快破损,不久就出现墙体脱落、卫生间渗水、屋面漏雨等现象,维修后的校舍过了几年又需要维修。主要原因是校舍维修过程中,因大部分校舍维修都集中在暑假期间修理,时间仓促,学校没有做好质量监督和管理,影响工程质量;校舍维修后缺乏日常的管理,部分学校管理意识淡薄,重建设轻管理,管理制度不健全,对校舍缺乏日常的管理和维修保养,致使一校舍的使用率不高,使用效益低下等。

  二、做好中小学校基建管理具体措施

  1、校舍维修前期质量管理,是确保校舍工程质量的基础和前提

  前期质量管理工作有以下几方面:工程立项审批;规划方案和施工图的审查;工程招投标及施工队伍的选择等。学校建筑除具有一般建筑的功能外,还有其必须适合教学活动的特殊功能,这就要求我们在搞规划设计时,必须满足这些使用功能,如:走廊、楼梯等交通面积必须保证人流疏散的通畅性;主体结构的牢固性;抗震功能的前瞻性以及安全防火的可靠性等,这些有别于其他建筑的特殊要求,都要在设计时考虑全面。在这一阶段,基建管理人员只要做好规划方案和施工图的审查。工程的招投标,旨在择优选用施工单位。基建管理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导作用就在于必须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好关,杜绝一切循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切实达到好中选优的目的。

  2、校舍维修过程中质量管理,是延续校舍使用功能的有效步骤

  由于各校校舍建设年限不同,质量标准的差异以及管理保养等方面的.疏漏,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老化,破损是不能回避的问题。因此,校舍维修也就成了校舍建设管理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常规性工作内容。维修工程多数是规模较小,资金投入有限,项目不多,一般可以不走招标程序,而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自主进行。然而也正因为项目简单,程序简化,往往造成维修工程质量管理的缺失,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必然留下隐患。因此,在校舍维修工程中,教育基建管理人员的主导作用显得格外重要。对校舍维修工程,教育基建管理人员应该从如下方面入手:在确定维修项目时,首先要做好维修方案。方案就包括维修部位、项目内容、结构形式、质量要求、施工方法、工程预算等。对重要结构部位,一定要有设计施工图。其次,要对施工队伍的选择上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保证承包方确实有承担本工程的实力。在维修过程中,要对每一个分项工程实施监督检查,防止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等不良行为发生。工程完工后,还要认真组织验收,对工程质量做出符合实际的评价,并做好工程备案。中小学校舍是义务教育必备的办学条件,它的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学生的学习生活和生命安全;教育基建管理人员在校舍建设过程中加强质量管理责无旁贷。

  3、加强基建档案管理,是做好校舍维修管理的重要依据

  当前,学校基建档案是今后校舍维修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依据,学校要把基建档案的搜集、整理、保存作为学校档案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对校舍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提供专门场所,安排人员妥善保管,形成完整系统的校舍档案。基本建设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证、产权证、规划定位图及文字说明、项目论证报告及批文、“一书两证”、中标通知书;地质勘探资料、土建、水电卫配套设施的施工图纸和竣工图纸及变更手续;施工记录、质量评验记录、验收报告、质量等级证书、质检资料;项目任务书、施工合同书、预、决算书、审计结论等。

  4、做好校舍维护管理,是提高校舍使用效率的重要保障

  要切实加强对校舍的建设、维护管理,学校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校舍的维护和安全负全面责任,总务主任等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学校须对校舍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每学期在开学前和放假后,由校长领头,组织总务主任,建安工程技术人员、水电安装人员等对学校房屋、建筑物及水电设施等进行一次认真仔细的检查,发现屋漏、粉刷脱落等不安全因素和危害房屋质量的现象要随时维修,在梅雨、台风、冬雪季节到来前要认真检查,发现危房要根据情况立即采取加固、封闭、拆除等措施。

  为确保学校有良好的教学环境,各级各类学校应积极争取所在地党委政府支持,自觉维护有关建设法规,配合和支持有关执法部门依法禁止有关单位在学校附近建设有污染的噪音大的工厂企业,禁止紧靠学校建有碍学校通风采光的高大建筑物。学校要带头杜绝在校园内乱搭乱建违背学校规划的设施,同时不得乱堆乱放有碍校容校貌的杂物,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校园的绿色、美化、亮化工作,创造优美的教育教学环境。

  三、结束语

  中小学校舍是义务教育必备的办学条件,它的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学生的学习生活和生命安全;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是一项社会影响大、工程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任务艰巨而繁重。校舍安全工程既要适应复杂多样的地理环境和地质状况,又要适应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既要适应城镇化、工业化和市场化带来的学校布局调整的需要,又要提高现有校舍的建筑水平,适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排查、鉴定、规划、设计、施工、监管和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才能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成为科学设计、安全施工和高质量、高效率建设的“精品工程”。因此教育基建管理人员在校舍建设过程以及后期的维修过程中应加强质量管理责无旁贷。

  参考文献:

  [1]张德江.赵言言.我国中小学基建施工现场管理优化策略分析与策略[J].科技创新导报,2010.(16).

  [2]吴开慧,孙晓丽.潘如强.浅析如何加强中小学基建施工现场管理[J].中小学安全信息, 2009(34).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4

  一、工作责任

  责任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区教委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财政局、区教委、区房管局、区建委、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区文广新局、区市政委、区气象局、区交委、区交警支队、区消防支队、区卫生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江北供电局和各镇街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特别是中小学D级危房)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教学及师生安全的违法行为,严防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学校安全。

  三、工作重点

  一)否有一名副校长(园长)分工负责和专门人员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并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监督考核;否认真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对不良行为学生有帮助的措施;否对学生在校的重要时段和重要地点进行监控管理;学校建筑和消防设施及其他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D级危房整改,校舍安全及学校安全管理。全面检查学校安全工作。校(园)长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特别是学校经过房屋等有关部门和专家鉴定的D级危房,学校是否采取立即拆除,一时不能拆除的否采取立即封闭等措施,对D级危房的整治是否有工作预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

  二)特别是普九”期间修建的房子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学校是否组织全校师生进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否有制度杜绝学生在寝室和教室内使用各种微波炉、电热杯、电热棒等;否针对学生在清明等传统节日上坟扫墓时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学校是否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的各项制度、应急预案等。消防安全情况。全面检查各学校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否反复教育广大师生不要乘坐无牌、无证、摩托车、超载车辆,交通安全及校车管理。各学校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实施监测情况;接送学生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校车存在管理不规范、超载等问题严重)否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更不要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满十二周岁不准骑自行车等警示教育。否建立了学校校车运行情况管理台帐;校园周边及学生行走的主要通道的交通警示标志是否齐备;否有交通管理工作预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

  四)依法清理学校医务人员有无从业资格,学校饮食、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对学校水源(含二次供水)食堂和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否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学生食堂食品购买、运输、储藏、加工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食堂是否烹饪出售食用菌、四季豆、凉菜等存在隐患的食品;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和定期体检;食堂是否严格实行定期消毒制度;水源是否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二次供水是否管理到位;学校有无预防突发性流行病和传染病的措施,校园周边的饮食、副食摊点是否证照齐全,否销售“三无”或过期食品。否建立了对学校食品卫生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台帐。

  五)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坚持排查制度,常用设施设备。各学校对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厕所化粪池沼气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是否经常组织排查;对有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否建立了对以上设施设备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台帐。

  否按有关规定每年进行检测,六)防雷、防汛安全。各学校防雷、防汛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否组织对广大师生开展以“防雷防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否举办“防雷防洪防汛”相关安全知识讲座,否向师生介绍了预防雷电的常识,室内防雷的措施,人被击伤后的应急措施以及防汛相关知识,否要求学生在没有父母等大人陪同下不得独自到河边玩耍或看洪水;雷雨期间不得看电视或接电话等等。否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了防洪撤退应急演练,要求全体学生在老师的指挥下按照防洪撤退路线有序撤离。否建立了防雷防洪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工作预案、措施等。

  否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七)防地质自然灾害情况。对学校周边和校园内可能受到滑坡、塌方、雷击、泥石流、洪水等危害的校舍是否请有关部门和专家鉴定。学校是否建立了校舍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工作预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制度。

  否通过墙报(黑板报)校园网、广播站、班会(队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形式,八)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学校是否组织师生和当地镇街政府联合对校园周边存在河、溪、池、塘、水库、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进行排查;否对排查出有溺水危险的地方及时报告区教委和当地镇、街政府、村社;否采取督促危险水源相关业主落实警示标志和在410月期间坚持在有溺水危险区域进行巡逻、劝阻等防护设施;校园内是否有警示标语。对学生进行反复告诫,不管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方都不能私自到江、河、溪、池、塘、水库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严禁学生擅自下水游泳、洗澡等教育,否有防溺水工作预案、

  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

  对无照经营的小食部、书摊、游戏厅、网吧是否坚决予以取缔;否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和建筑物安全整治,九)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防盗情况。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不安定因素、私搭乱建、占道经营、黄赌毒现象等问题;否全面清理整治了学校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学校大门、财务室、食堂、储藏室、实验室、微机室等是否有安全防范措施,校园内是否要求做到人走灯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发生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学校是否建立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防盗及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工作预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制度。

  绝缘靴,十)学校电路电线安全情况。学校是否建立规范和安全使用电路电线制度;学校电工是否配备具有绝缘性高压试电笔。绝缘手套;配电室是否建立防火安全责任、非本室人员严禁入内、室内不准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各项制度;学校电工是否按规定经常检查变压器负荷电流(千万要注意学校用电高峰时期超负荷,特别要注意“普九”期间安装的电线电路质量等问题)防止移动电火花产生,保持供电设备正常运行等工作;学校电工是否经常对校园内规范使用电线电路、电气设备、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等用电设施设备每月进行检查;学校电工在检修用电设施设备时是否按规定坚持二人以上共同操作的.安全防范措施;学校是否建立电线电路安全隐患定

  期排查台帐、工作预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制度。

  否制定有按照重在防范、从紧从严的原则,十一)学校危化品安全情况。学校实验室管理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深入开展对危化品使用的重点部位、重点物品检查整治方案;否建立有坚决堵塞和消除管理漏洞及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学校是否建立对危化品的购买、使用、按要求配备存放危化品的设施等实行流向登记制度;否按规定有对危险化学药品存放期间检查、危化品的取用、危化品的销毁、危化品安全保卫的具体措施;否确保学校危化品“不漏管、不流失、不被盗、不炸响”坚决防止危化品落入手中。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堂课必须是安全知识教育课,十二)开展常规安全教育情况。学校是否按安全教育课时规定安排开课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要求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达到100%各级各类学校配备专(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进校园的落实情况;否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的情况(要有图片和资料等文字说明)

  四、组织领导

  由区政府副区长牟小云任组长,区政府成立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区教委主任谢钢任副组长,区综治办、区财政局、区教委、区房管局、区建委、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区文广新局、区市政委、区气象局、区交委、区交警支队、区消防支队、区卫生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江北供电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督促落实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委,由区教委副主任龚家伦任办公室主任。

  五、主要任务与工作步骤

  分五个阶段进行:全区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时间从年7月20日至12月15日。

  一)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学校、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8月10日)各镇街教育管理中心、直管学校(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成立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要亲自安排部署,自查整改阶段(8月11日—8月31日)各镇街教育管理中心、直管学校(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9月10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区教委。

  区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三)联合执法整治阶段(9月1日—9月9日)学校房屋、构筑物、设施设备、地质灾害、交通等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大量的资金和多部门合作。要制定详细可行的方案,积极推动各项工作。

  学校地质自然灾害防范:区国土分局配合实施;

  学校校舍安全:区房管局配合实施;

  区建委、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等部门配合;学校基础设施设备安全:区教委负责实施。

  学校交通安全:区交警支队配合实施;

  学校消防安全:区消防支队配合实施;

  学校电线电路安全:供电部门配合实施;

  学校防雷防汛设施安全:区气象局配合实施;

  学校危化品安全:区安监局配合实施;

  学校食品卫生及疫情防控:区卫生局配合实施;

  各镇街政府、各教育管理中心等部门配合;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区教委负责实施。

  学校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区综治办配合实施;

  区教委、区规划局、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等部门配合。学校安全隐患整改资金:区财政局负责实施。

  重点检查组织领导是否落实,四)检查考核阶段(年9月10日—9月20日)考核检查内容除本方案中提出的专项整治的内容外。检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到位情况,检查痕迹档案资料是否健全。存在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

  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再检查、再督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后,五)回头看”阶段(年9月21日—12月15日)区政府将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要对上学年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回顾,对存在隐患进行详细梳理,制定出新学年安全工作的整改方案,做到安全工作警钟常鸣,切实巩固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成果,总结成功的经验,形成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学生承载着家庭与社会的殷切期望,各地各部门和各学校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是特殊的人员密集场所。承担着国家未来发展的历史使命。做好我区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学校广大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事关全区学校的安全稳定。各地各部门和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平安校园、绿色校园、健康校园、人文校园、数字校园、文明校园”等六个校园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和各学校要建立工作机构。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主抓落实、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抓好此项工作。加强安全工作人员培训,保障安全工作经费,加大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督促检查,保障

  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区级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主动做好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坚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原则。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建立安全隐患监控网络,对学校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排除,做到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做到任务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对一时解决不了安全隐患问题,各部门要及时协调,积极配合,争取早日解决。

  构建长效机制。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四)摸底排查。进一步摸清学校安全隐患和危险源(点)基本情况,并建立健全和落实相关制度、整改措施、应急预案等,以此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广大师生安全的重点突出隐患,又要进一步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各项安全制度建设,规定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每个月的第一周为安全隐患排查周,各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对校内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排查,建立起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长效机制。

  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报纸、学校广播、校园网、黑板报、校刊、家长会、班会等形式广泛开展“珍爱生命、远离、健康成长”宣传活动,五)广泛宣传。广泛宣传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学校在开展安全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常识,营造学校安全工作人人知晓、人人重视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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