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人员出差管理规定

时间:2024-05-11 11:58:12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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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人员出差管理规定

  一、 总则

项目人员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出差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达到节约高效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销原则

  1.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私发生的费用严禁报销。

  2.原则上要一人多差,减少多人出差。

  3.公司采用在核准的标准内实报实销原则。

  二、出差实施细则

  第三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1.出差前3日内应该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部门主管负责人视情况,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审核。

  2.出差人依实际情况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门暂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返回后7日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并结清备用金。

  3.出差人员返回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延时的应及时请示,不得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延时期间费用不予报销。

  第五条:出差后必须每日向部门负责人以邮件形式汇报当日工作情况。

  第六条:出差返回后,3日内向主管负责人汇报出差的工作情况。

  第七条:出差费用分为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

  三、 出差人员费用报销标准

  第八条:住宿费、伙食费报销标准:

  1.出差人员住宿费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凭当日的'住宿发票按实报销,高出标准部分原则上自理。如属特殊情况,出差人员应在报销单据上注明超标事由,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按费用报销程序审批后,财务部门给予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给予免费部分,不得报销费用。 3.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期间,由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凭会议通知或学习证明,据实报销。会议及培训未统一安排伙食及交通的,按照补助标准执行,超过会议安排天数的住宿及其他费用不予报销。

  4.陪同领导及业务单位有关人员外出办公,经主管领导批示后,按照核定标准执行。

  5.出差人员提供的住宿票、餐票必须和出差车票、出差日期吻合,不能使用其他发票冲抵,经财务审核的发票一律不得报销。

  6.公司同行两人同时出差的,须合住一个房间,出差住宿标准为公司核准住宿标准的50%。

  7.出差人员需在公司指定酒店住宿(待定)。

  第九条:交通费报销标准:

  1.外出办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严格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2.出差人员在出差城市要首选公共交通,如有特殊情况需注明详实理由,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签批后,财务部门审核后给予报销。

  3.出差人员乘坐的火车票、轮船票、长途汽车票据实报销,车、船票与住宿发票时间必须吻合。

  4.出差人员带公车出差及到外地参加会议、学习、参观、培训期间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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