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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10篇(必备)
小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1
为了加强对出入、停放本小区车辆的管理,维护小区正常生活交通秩序,确保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对出入、停放本小区的车辆作如下规定:
1、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入小区。2吨以上的卡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小区。
2、本小区有车辆的住户,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通行IC卡(原小区配发的门卡),凭IC卡通行大门,及在小区停放,按规定收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本小区住户车辆进入小区后,有车库的`住户必须将车停放在车库内,无车库住户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严禁乱停乱放。
4、非本小区住户的车辆,进入大门时应主动向门卫出示证件,讲明进入原因,符合进入条件的领取临时通行IC卡,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小区,严禁冲闯大门。出小区时收回IC卡,并按停车时间收取停车费。遗失、损坏IC卡,照价赔偿(每卡30元)。
5、进入本小区的货车,卸完货物后应及时离开小区,因故不能离开的,应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
6、进出、停放车辆必须服从小区管理人员的管理。驶入小区的车辆应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不得鸣号。如车辆损坏路面或公用设施,应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7、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违者从严处理。
8、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小区有关规定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9、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10、原则上非业主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过夜,若确须停放应该停在指定位置。
11、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12、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超车。
13、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14、不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洗车。
15、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
小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2
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持小区正常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治理规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治理制度。
一、行驶规定
1、吨(含)以上货车(搬家等特别状况除外)、座(含)以上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急品的'车辆制止进入小区;
2、车辆在小区内行使时速不得超过公里;
3、制止鸣笛、练车等影响或危害业主生活秩序的行为;
二、停放规定
1、小区临时停车位实行(方式)停放;
2、外来车辆(可以或不得)进入小区;
3、拥有车库或车位的车辆(可以或不得)占用临时停车位;
4、凡进入小区的车辆要停放到车库、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制止停放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和草坪上。
5、防盗报警器应尽量使用静音,以免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
三、收费规定
1、临时停车卡收费标准:;
2、停车收费标准:;
3、允许外来车辆进入的。,外来车辆收费标准:;
4、执行公务或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抢救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特别车辆免费。
四、其他规定:
略
小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3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内部车辆出入小区凭证出入,外部车辆出去小区时,司机应配合门岗进行核实登记试行临时收费管理,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三、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四、非业主车辆在停放小区过夜时,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按照公司临时或过夜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五、严禁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指定的停车场)
六、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七、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后果自负。
八、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九、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十、进入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
小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4
为加强小区道路治理和交通秩序,对小区业主车辆有固定车库(车位)、和来访车辆停放治理。依据国家相关交通治理方法和本小区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方法:
一、小区内制止3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急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别状况除外)。
二、制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状况予以放行,但10分钟内必需离开。
三、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要承受秩序维护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
四、进出小区时应保持慎重,避开碰撞其它车辆,否则除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做出制止进入本小区的处理。
五、停放小区的”车辆内不要遗留珍贵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六、依据物业治理有关法规规定,秩序维护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开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坏,但不担当保管、保险、赔偿等责任。
七、有固定车库/车位的车辆停放治理
1、进入小区时必需把车辆停放其车库内或其车位上;
2、按时交纳物业效劳费。
3、进入小区时必需把车辆停放其车库(车位)上;如有发觉未能停放在其车库(车位)上,第一、二次时赐予口头提示,第三次时将对其违规行为进展拍照并将其在小区宣传栏内进展公示,对于屡次违规的车辆物业公司将对其实行肯定的强制措施,所造成的后果将由车辆拥有人自行负责。
八、租用停车位车辆的停放治理
1、空置车位只对本小区业主或使用人出租,每个车位月租费为50元,年租费600元。
2、需要办理租用车位的车主到物业效劳中心办理车位租用手续;
3、进入小区时必需把车辆停放其租用的车位上;如有发觉未能停放在其租用的车位上,第一、二次时赐予口头提示,第三次时将取消其租用车位资格,同时对已缴纳租用车位的租金不赐予退还;
4、按时交纳车位租用费。
九、外来车辆的停放治理
1、本小区业主或使用人的车辆,如没有自己的车位(车库)或办理租用手续的,一律视为外来车辆;
2、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展登记,并同时发放《临时停车卡》,方可进入;
3、对已发放《临时停车卡》的车辆,必需把《临时停车卡》放在车内明显处便于秩序维护人员的检查;
4、外来车辆停放时,必需按规定停放,如没有按规定停放时,所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十、其它车辆、非机动车辆的治理
1、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一律从非机动车出入口出入小区。
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车辆必需停入车库、车棚内,不得在小区地面道路、安全通道及单元楼道等公共场所停放,若违章停放物业效劳中心可以视情节轻重予以必要处理。
小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5
一、小区机动车辆治理制度。
为加强对小区机动车辆的治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车资源,确保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制造一个美丽、安静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小区设定专职车辆治理员,对小区业主(使用人)的车辆实施全面治理,建立具体的车辆治理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姓名、房号、车辆型号、车牌号、车辆颜色、联系电话等),对登记备案的业主(使用人)车辆,由小区物业效劳中心发给出入大门通行证,通行证每年度换发一次。
2、小区机动车辆泊位分为地下车库、地面车库、地下车位和地面车位。对已出售给业主(使用人)的车库或车位,小区物业效劳中心每月向其收取治理费;对无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车位,实行有偿租用,地下车库或车位的月租费,依据市场价核定,不另收治理费;地面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参照《杭州市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效劳收费治理》方法执行,即: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货车包月费每辆100元整、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车包月费每辆150元整,不另收治理费;对在小区临时停车不超过1小时的,免收停车效劳费。超过1小时的,每辆每4小时2元整,缺乏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连续24小时)停车效劳费,每辆超过6元的,按6元收取。对长期租用车位的业主(使用人),小区治理处应每年与其签订一次租用合同。
(因各地收费政策和标准不同,仅作参考)
3、对已出租的车位,小区物业效劳中心负责做出已出租的标识,并设有专人治理,阻挡和劝解其它车辆占用此车位。地面可出租的车位,优先出租给就近居住的业主,如就近业主不租,可租赁给其他业主。
4、已购置车库的业主,应自觉将车辆停入库内;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应按车管员指定的地点停放;全部车辆均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便停放;尤其制止车辆在道路穿插口停放。对外降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执勤门岗应做好询问登记工作,发放临时出入证,必要时还应准时与业主取得联系,在征得业主同意前方可进入。
5、拥有车库的.业主(使用人)在车辆入库后,应准时关闭车库门;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业主(使用人)离开后,须准时关闭车门、车窗,不要将珍贵物品遗留在车内。车管员和保安员如发觉车辆门、窗未关好,应准时通知车主,以防止车内物品失窃。停车场仅供应停车场地,并要求车管员和保安员加强巡察检查,如消失车辆丧失或车内物品被窃,应积极协作车主查找并供应其它帮忙,但不负赔偿责任。
6、对业主(使用人)的车辆,车辆治理员应坚持对其车辆的门、窗及外表状况实行日常检查和每月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并做好必要的记录,发觉问题应准时告知业主(使用人)。
7、小区道路和停车场严禁学习驾驶、试车,不得无故使用车载报警器,严禁随便鸣喇叭。
8、对进入小区载有业主的出租车须换证通行,对载有外来人员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夜间22:00后,谢绝出租车进入小区。
9、对从小区驶出并携带较珍贵或大量物品的非业主车辆,执勤门岗有权进展检查或要求做出说明。
10、大型货车、客车原则上不容许随便进入小区,如遇特别状况需进入,因提前申请并征得小区物业效劳中心的同意。
11、小区应设立机动车辆行驶标识,包括:行驶方向、行驶路线、限速、限高、禁鸣、禁烟火等,业主(使用人)须遵章执行,出入大门应各行其道或先出后进。
12、车辆治理员和保安巡察员应确保行驶通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要做到治理有序,无乱停、乱放车辆的现象。对随便乱停或侵占已购(租)车库、车位业主利益的车辆,实行广阔业主舆论监视、保安管制和社区交警共同治理的方法进展。
13、对全部进出小区的非业主车辆和出租车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执勤门岗必需在卡上注明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所访业主姓名、执勤门岗姓名,并应妥当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丧失。
二、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治理。
1、小区如设有停车棚,应作好明显标记。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必需按规定有序地停放车辆。
2、自行车出入小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3、外来人员的摩托车和自行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
4、小区治安巡逻员要仔细履行职责,发觉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准时整理。
5、业主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单元楼道内。
三、地下车库(位)治理规定。
为确保地下车库交通安全、道路畅通,车辆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市交通治理规定,遵守各项车辆治理制度,确保“安全第一”的原则。
2、车库通道内制止停放任何车辆。
3、车库通道、消防通道内制止堆放任何杂物,确保车库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4、车库内必需配备各种安全设施和标志、配备消防器材。
5、制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急物品带入地下车库。
6、制止任何外来车辆、闲杂人员进入地下车库。
7、严禁任何货车、卡车、大型车辆进入地下车库。
8、车辆出入地下车库时,必需按规定的指示标识行使。
9、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后,必需停放到自己的车库(位)内,严禁占道停放,私占他人车库(位),严禁压线停放。
10、车库内制止鸣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车库停车标识,制止涂改或掩盖车库内原有停车的标识和号码。
11、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停放后,必需关好车辆和车库门窗。
12、严禁在车库内清扫、清洗车辆及进展车辆修理、保养工作。
13、定时对车库进展清扫,定时翻开车库内风机进展通风换气。
14、定时对车库进展巡逻检查,对停放不到位、占道停放等车辆进展订正。
15、因过失损坏他人车辆、公共设施等行为的,责任人应照价赔偿。
小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6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治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学问,最大限度地掌握和削减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缘由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催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标准,严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学问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心情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足,慎重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章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急路段记录并积极实行应对措施,特殊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制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需办理有关手续前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马上停车、爱护现场、准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帮助事故调查。
8、实行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视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状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预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觉隐患要准时修复前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急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惫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展奖惩。
四、消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视治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觉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觉存在安全隐患马上通知整改,并马上抓好落实,准时消退。
3、驾驶员要定期做安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展全方位检查,发觉问题准时排解,不消退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急品等状况,确认无误前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治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准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展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准时整改的责任者赐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阅历教训,举一反三,组织讨论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马上进展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状况,以及事故对四周环境的危害程度,爱护现场,抢救伤员,爱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马上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戒备线,应坚决处置,不要慌张出错,避开造成更大的灾难。
3、对伤者的外伤应马上进展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展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当安置。积极帮助120抢救人员救死扶伤,避开事故扩大化,把损害减至最低程度。
4、爱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协作交警、消防等部门进展抢救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难、突发性大事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难、突发性大事时,要听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难、突发性大事发生,应马上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难、突发性大事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需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安康。
5、承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需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需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听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需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状况,准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阅历,提高应急应变力量和处置力量。
8、依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藏,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小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7
为了使进出**X小区的车辆安全、有序,特制定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请自觉遵守。
一、小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小区内停车场采取购买或租用车位的方式,对进入小区内的各种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礼宾24小时值班),请各业主(住户)先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引导下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场。
2、车辆进出停车场时,礼宾人员认“卡”对车,“车位卡”与车辆牌号不符合者,禁止车辆出入,所以请车主(司机)认真保管好“车位卡”并随身携带,如“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在第一时间书面报请服务中心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负责。
3、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4、停入小区的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离车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6、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喇叭。
7、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习。
8、不准碾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9、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管部门拖车处罚管理办法”处理。
10、除执行公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等)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二、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1、停车场停放车辆为高度不超过1、8m的小汽车和小型货车。
2、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
他行为。
3、严禁小孩及无关人员进入车库车道及场内玩耍。
4、车辆进出车库停车场凭车辆入场证,按规定所提示方向减速慢行,有秩序地进出,车辆在停放、行驶中应注意安全。
5、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泊位有序地停放,严禁跨越车位或在车道上停放。
6、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必须服从场内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严禁车辆在出、入口处逆向行驶。
7、严禁在地下停车场内加油,维修保养车辆。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场内管理人员同意。
8、严禁装载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装有货物的货车进入停放。
9、车辆停放后,贵重物品不能留滞在车内,人员离开时应该关好门窗、车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一切由车主自负。
10、禁止在地下停车场内吸烟。
11、禁止在地下停车场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服务中心审批,并做好有效防范措施,方可动工。
12、严禁在停车场内存放汽油、机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及焚烧废弃物;不准在车库私拉电线。
13、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车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14、禁止一切车辆在停车场内练习、修理车辆及车辆加油、过油、洗车等。
15、所有车主应自觉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
16、车辆进场、离场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车况进行管理,检查。车主须配合履行相应的验车手续后方可离开,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6、任何人发现火警时,都应当立即报管理人员,必要时可利用地下停车场内现有的消防设施灭火。
小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8
为标准小区车辆治理、制造良好的公共秩序,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结合小区的实际状况制定本治理规定:
第一条全部出入小区的车辆,必需遵守《古井丰水源车辆治理规定》。
停车需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听从物业工作人员的治理,爱惜绿地及其他公共设施。(费用缴纳根据物价部门的核定标准收取)
其次条物业治理处与车主之间是车位有偿使用关系,所收取费用为车辆泊位费(地下车库除外)。
第三条车辆停放人可以与停车治理者订立停车治理效劳合同,可以商定车辆根本状况、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价格、治理责任、治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车辆停放人对停放的车辆有保管要求的',另行签订保管合同。
第四条全部车主必需到物业治理处登记具体信息,以便可能发生车窗没关、车门没锁、车辆擦碰及其他状况时能够准时通知到车主。
第五条为杜绝外来车辆在小区内穿行、停放,全部车主均需到物业治理处办理通行证,非本小区业主车辆进出小区必需到物业治理处登记并办理小区临时通行证,收取押金200元,交还小区临时通行证后退还押金,凭证进出小区。小区内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制止鸣笛,夜晚应关闭远光灯。
第六条为了您和他人的便利及节省车位,车辆请有序靠近停放,轻开车门,以免碰伤其他车辆。离开前确认已带走珍贵物品、开启驻车制动、锁好车门、车窗。
第七条车辆停放时严禁阻碍其他车辆通行、碾压绿地、占用小区消防通道等。
第八条车辆停放为业主自用小型车辆,制止载重两吨以上货车和17座以上客车停放。
第九条小区内严禁学车、修车、试刹车及无证驾驶。
第十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及无商业保险的车辆进入小区。
第十一条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拐弯车辆让直行车先行。
第十二条为了小区的美观和治理标准,请将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停放在指定的地下车库,制止停放在楼道内、单元门口、道路上,对因未执行本规定造成的损坏或丧失,物业不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为维护高层住户本单元其他业主的公共利益,严禁通过电梯上下电瓶车、摩托车,物业公司有权对通过电梯上下电瓶车、摩托车的行为进展制止。
第十四条为维护广阔业主利益,对不按规定停车、不合理使用车位车辆,物业有权制止其车辆停放,依据车辆登记联系车主,并要求其根据规定停放车辆,无法联系或者不听从物业要求的,物业有权将违规车辆拖离现场,有关费用由违规车主担当。
良好的公共秩序和美丽的环境要靠广阔业主和物业企业共同制造,为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请车主理解、支持物业治理人员的工作,并仔细遵守《古井丰水源车辆治理规定》。
小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9
为维护停车场内交通及停秩序,确保小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整齐停放,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小区内业主或租户的小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需要在业主委员会统一登记,缴纳停车费和充电费,并按指定车位有序停放,不得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其次条、停车场为不定时值守,需锁好自己的'车辆,避开车辆遗失
第三条、停车场内制止停放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的车辆,保安有权检查并拒绝该类车辆进入小区小区车辆治理规定范文办公文秘。
第四条、洗车需在保安处登记,并缴纳费用。
第五条、电动车充电装置功率较小,只能用于电瓶车充电,不得用作其他电源,如有损坏,加倍赔偿。
第六条、停车场由卫生人员每月清扫清扫一次。车主应爱惜环境,保持清洁,不得乱丢杂物。
小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10
一、除学校公车、上级有关单位机动车辆和本校教职员工私人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非必需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外来机动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学校领导允许不得入校。
三、任何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需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五公里),制止鸣笛,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下课期间不允许任何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四、食堂、超市等运送货物的车辆凭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年审合格证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到校保卫处办理进出校园通行证,方可在规定时间(早7:30之前,晚5:30之后)内入校。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入校,则必需由要求送货的部门派人到校门口接待,并在上课时间内进入校园。车辆入校后,必需在校内遵照学校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行驶,按位停放。
五、本校教职工的个人机动车出入校门时,必需将校内停车证放置在挡风玻璃右下角,进入校园后须将车辆按要求停放。在校园内若本校教职工违反本制度而消失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担当,扣发全年奖金和当月绩效工资并按状况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客运出租车制止进入校园。特别状况可由保安请示学校领导前方可进校。
七、警车、消防车、抢救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准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八、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与的活动,组织部门应事前通知保卫处,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状况提前告之,帮助保安做好车辆停放的治理工作。
九、探访本校教职员工者随行机动车辆请将车辆停放在校门西侧停车场内,请教职员工告知探访者。
十、如有违反学校《机动车辆进出校园治理规定》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并马上报告学校领导,实行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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