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优秀

时间:2024-06-07 18:22:21 管理 我要投稿

管理办法范文优秀

管理办法范文优秀1

  (一)工作计划的格式

  1.计划的名称。包括订立计划单位或团体的名称和计划期限两个要素,如“××村20××年工作计划”。

  2.计划的具体要求。一般包括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工作的项目和指标,实施的步骤和措施等,也就是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

  3.最后写订立计划的日期。

  (二)工作计划的内容

  一般地讲,包括:

  1.情况分析(制定计划的根据)。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

  2.工作任务和要求(做什么)。根据需要与可能,规定出一定时期内所应完成的任务和应达到的工作指标。

  3.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措施(怎样做)。在明确了工作任务以后,还需要根据主客观条件,确定工作的方法和步骤,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制订好工作计划须经过的步骤

  1.认真分析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这是制订计划的根据和基础。

  2.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和本单位的现实情况,确定工作方针、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再据此确定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确定工作的具体步骤。环环紧扣,付诸实现。

  3.根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偏差、缺点、障碍、困难,确定如何克服的办法和措施,以免发生问题时,工作陷于被动。

  4.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组织并分配力量,明确分工。

  5.计划草案制定后,应交全体人员讨论。计划是要靠群众来完成的,只有正确反映群众的要求,才能成为大家自觉为之奋斗的`目标。

  6.在实践中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计划。计划一经制定出来,并经正式通过或批准以后,就要坚决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往往需要继续加以补充、修订,使其更加完善,切合实际。

  工作计划的一般格式

  标题

  1、计划的标题,有四种成分:计划单位的名称;计划时限;计划内容摘要;计划名称。

  2、计划单位名称,要用规范的称呼。

  3、计划时限要具体写明,一般时限不明显的,可以省略。

  4、计划内容要标明计划所针对的问题。

  5、计划名称要根据计划的实际,确切地使用名称。

  6、如所订计划还需要讨论定稿或经上级批准,就应该在标题的后面或下方用括号加注“草案”、“初稿”或“讨论稿”字样。

  7、如果是个人计划,则不必在标题中写上名字,而须在正文右下方的日期之上署名。

管理办法范文优秀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供暖费管理,理顺供暖费工作流程,满足职工冬季采暖需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供暖费支付范围:我公司的全民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公司为其支付供暖费。

  第二章 供暖费付费标准

  第三条 供暖费支付标准:以房屋所在地的供暖价格(见(通知))为供暖单价,为职工支付应享受面积的供暖费。

  第四条 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用户(指近年来新建居民住宅竣工时,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或旧有居民住宅按照大气治理统一改造要求,每户单独采用燃气、电、燃油等清洁能源的冬季采暖方式,但使用煤炉的除外),比照(通知)中:燃油(柴油)、燃气(天然气、煤气)、电锅炉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公司按每建筑平方米30元支付供暖费。

  第三章 供暖费管理职责范围的划分

  第五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供暖费管理办法的制定、供暖资金的审批与监督。

  第六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职工供暖协议的签订、供暖资金的申请、核定与发放工作。

  第七条 各二级房管单位负责本单位所管辖职工宿舍的供暖费管理工作。

  各二级房管单位的物业公司负责对外住户(指非我公司职工居住在由我公司或公司属二级单位支付供暖费或供暖的住户)供暖费的.收缴,应收缴供暖费的60%由各物业公司上交到各二级房管单位,40%留给各物业公司作为管理费使用。

  公司对各二级房管单位拨付供暖资金时,扣除由各物业公司应上交给各二级房管单位的供暖费。

  第八条 各郊区供电公司、独立核算单位负责本单位职工供暖费的管理工作,资金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第四章 (供暖协议)的签订与收、付费工作

  第九条 各单位和职工共同作为签约主体与供暖单位签定(供暖协议),并由职工本人向所属单位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购房合同、或承租证明)。

  第十条 职工申请供暖费或委托供暖单位申请供暖费时,申请方要提供以下材料:

  1、(供暖协议);

  2、供暖单位出具的(供暖明细表);

  3、供暖费发票(为“工业企业xx”、“行政事业发票”等正式发票,本单位的工业用热类要求供暖单位提供xx);

  第十一条 职工申请“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供暖费时,要提供所居住物业小区或管理部门开具的(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管理部门对该核对证明,每个采暖季核对、发放一次,复印无效)和供暖费发票,由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到所属单位申领不超过应享受面积标准的供暖费,每采暖季申领一次。

  第十二条 收取外住户供暖费的单位,需给交费人开具正式的供暖费票据,并提供相应的(北京电力公司供暖明细表)(见附表一)。

  第十三条 供暖费的支付时间:

  1、职工个人的供暖费,由各单位从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向供暖单位支付;

  2、集体户的供暖费:为监督供暖单位的供热质量,使其达到符合北京市的温度标准,故采用分期支付的方式。

  由各单位每年10月1日向供暖单位支付供暖费总额的70%,其余的30%在次年的3月31日前支付,并由各单位在签定的(供暖协议)中予以明确。

  第五章 供暖费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管理的供暖协议、职工住房应支付供暖费的面积、供暖单价及需要负担的供暖户数,在每年8月31日前向行政管理部提出(供暖费计划表)(见附表二)。

  第十五条 行政管理部对各单位申请的供暖费计划,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定,在每年的10月1日前批复并拨付供暖资金。

  第十六条 各单位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宿舍进行动态管理,及时维护“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有关数据,对签订的(供暖协议)进行备案工作。

  第十七条 各单位每年定期核实本单位职工住房供暖费的支付情况,定期核对职工的(供暖协议)。

  第十八条 职工调换、出售(以下简称出让方)由公司所属各单位负担供暖费(含公司支付供暖运行费)的房屋时,职工本人要与供暖(管理)单位解除该房屋的(供暖协议)。

  职工本人要求调整供暖费支付地址时,应向所属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第十九条 出让方有义务协助购买、调入或承租人是我公司职工到供暖单位办理(供暖协议)的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 我公司负担供暖费的房屋,其使用人变更为非我公司职工的,公司不再负担该住房的供暖费;变更为我公司职工的,按照该职工是否达到应享受“住房面积标准”重新核定其应享受的供暖费。

  第二十一条 职工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不再负担该职工的供暖费(或由解除关系人全额交纳供暖费)。

  第二十二条 在我公司内部正常调动工作的职工,由调入单位负担供暖费。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暖协议)与(北京电力公司供暖费(付费收费)台帐)(见附表三)的登记、汇总、上报工作,台帐内容要及时、准确,每月10日(从每年11月至次年的4月,遇节假日顺延)前上报行政管理部,新签用户交协议及房屋证明复印件各一份以备案。

  台帐分为付费与收费两类,定期同财务部门核对。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要监督供暖方的供暖质量是否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保证职工的生活质量。

  第六章供暖费的监管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供暖费的发放要在oa上进行公示。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供暖费的收支、执行情况要接受行政管理部、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公司拨付的供暖资金,专款专用,保证资金按规定拨付到供暖单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实施供暖费补贴单位不再执行本办法。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

管理办法范文优秀3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从源头上对学生和幼儿的安全进行管理,如何应对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明确法律责任已经迫在眉睫。

  最近,我们学校组织学习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是本人学习两种《办法》的心得体会。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内容全面,既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与管理要求,也规定了校园周边安全管理职责与管理要求,涵盖了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它还注重制度建设,规定了有关部门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联席会议制度,设专章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它还有较强的针对性。认真总结近年来新出现的学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和特点,力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它的规定非常具体,可操作性很强。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结合《义务教育法》,制定了关于加强校内安全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以及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等规定的精神与要求,分设“校内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三章,以比较多的条款,对校内安全问题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为落实关于校内安全的法律规定提供了较好的工作基础。规定要建立部门间互相协作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这包括学校举办者、政府有关部门、学校等负有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的各有关方面和主体的责任。办法》明确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专门设有一章,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提出了总的要求,同时对校长负责制、门卫制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消防安全制度、食堂卫生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校车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档案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各项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第四章主要针对大型集体活动、体育活动、上下学与家长的交接、楼道上下秩序与晚自习等日常管理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领域与环节作出了明确的安全管理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基本义务。

  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但实际上,学校即使无过错或责任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家长仍然会向学校要求经济赔偿,即使对簿公堂,从“无责与公平原则”出发,学校也常常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防患于未然”,把事情处理在萌芽状态,对于抓安全工作尤为重要。作为战斗在教育战线上的一名教师,我会依法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与其他教师一道,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认真为学生服务,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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