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部生活教师管理条例

时间:2024-06-13 17:41:27 管理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小学部生活教师管理条例

小学部生活教师管理条例1

  一、遵守学校有关考勤规定。

小学部生活教师管理条例

  40周岁以下的教师实行坐班制,坐班时间为8:00-11:00,13:00-16:30(有工作任务的老师在相应的规定时间到岗)。

  所有老师遵循学校请假制度,半天内不到校的.向备课组长请假,一天之内不到校的向教研组长请假,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及时向办公室反映组内教师请假情况,由办公室向教务处及年级组反映。

  需请假一天以上的教师,需书面向办公室申请。

  病假要有正规医院统一开设的病假证明。其他请假条例细则参见达立学校网站上的考勤细则。

  二、为保持教师形象和办公室场所的卫生,请教师们合理安排工作、休息和娱乐的时间,在规定场所休息,办公室内不得摆放躺椅。

  三、在办公场所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下载电影、打牌、游戏、网络聊天、煲电话粥等)。

  四、教师应为人师表,不在校园内骑车,注意形象,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不戴耳环、不化浓妆、不穿拖鞋、不穿吊带衫及暴露服装等)。

  五、为保持办公室环境安静、干净、整洁,每个办公室设值日员定期打扫,不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公共场合不吸烟。

  六、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每位教师应有强烈的安全意识,保护好个人及集体财产,注意用火用电文明安全。

小学部生活教师管理条例2

  1、生活老师要热爱本职工作,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经请假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生活老师应衣冠整洁、举止文明、讲普通话,给学生做好表率,树立良好教师形象。

  3、做好导师、父母、朋友三种角色,经常与家长、班主任老师沟通联系,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情况;对于特殊学生要进行特殊关爱,凡是有家长反映情况者,查清事实,依据情节轻重,每人次扣除工资的5%。

  4、建立学生生活档案,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好新生住宿,加强生活习惯的指导,密切关注新生心理动向,遇到因生活方面流失学生,扣除当月工资的10%。

  5、做好班主任的助手,护理好学生的三餐和两寝。教育学生节约用水、用电,按时熄灯;对学生的个人卫生和衣物除冬天学校统一安排外,夏天保证每天清理,春秋天每周清理2——3次。

  6、生活老师要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持宿舍内环境整洁、通风,内务整理有序;学生被褥每周晒两次,床单、被罩、枕巾每周清洗一次,被罩每两周洗一次,搞好消毒工作。

  7、确保安全,杜绝意外。加强对学生安全意识教育,维护学生权益,随时注意不安全迹象,防止偶然事件发生。晚上需陪护学生,对突发事件做出处理,保证学生安全。

  8、学生出入宿舍时要与班主任进行人数、学生情况的`交接,禁止学生私自出入宿舍,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学生不在,立即追查原因并向领导汇报,就寝后要注意学生的冷暖及安全的防范、坚持两小时巡视一次(有午休时要看护学生休息)。

  9、生活老师是学生宿舍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每天应细心观察学生的心理动态,注意收缴学生的刀具等危险工具或用品,如若发现学生的异常情况,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定期检查学生的床铺牢固情况及用电安全,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对学生在宿舍内出现的安全问题,生活老师承担主要责任。

  10、学生在校期间,生活老师负责宿舍内学生的财产安全。如有丢失,根据物品所值金额生活老师赔偿60%,班主任赔偿20%,学校领导承担10%,学校承担10%。

  如有以下任意情况发生,将给予严肃处理:

  1、违反学校对生活老师行为规范要求。

  2、不按时到岗到位,不履行学校对生活老师工作职责要求。

  3、不经请假擅离工作岗位。

  4、遇到紧急事件不及时汇报和处理不当。

  5、未及时发现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学生严重违纪情况。

  6、内务、卫生、纪律管理效果差。

小学部生活教师管理条例3

  为了使教师的业务进修外出学习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形成相应的制度,特制订以下条例:

  1、凡未满五十岁,参加工作满一年已转正的,学历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本校在编正式教师,都要参加业务进修,以取得规定的学历,五十岁以上的教师可按自己的'具体情况,自由选择,同时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定的措施,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更高学历的进修与外出教科研活动。

  2、教师业务进修、教科研活动的科目必须是与教师专业有关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和学校领导批准的。(含脱产进修、函大、电大或各种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开办的学习班、培训班、教科研评比、教研活动等)。

  3、凡按第二条所规定的各项活动,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前提下,一律作公假处理,不影响评奖,晋级,但外出前必须向校长室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凡不按第二条规定外出活动者,学校有权不给假(或作旷工处理),并视其实际情况扣发工资奖金。

  4、凡积极参加业务进修,取得优异成绩,评为优秀学员者,学校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如在规定学习期内未能毕业者,学校扣回教师进修总费用的50%。

  5、学校根据了上级部署和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加教研活动,以开拓视野,学习经验,杜绝“借学习之名,行旅行之实”。

  6、外出学习教研、评比、开课等活动,必须提前一天报有关处室统一安排,一天以内报教导处审批登记,超过一天由校长书面审批,方可实施,违反规定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7、参加业务进修的教师每学年要向教科室提交一份业务进修情况总结,存入业务档案。外出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回来后要在教师会议或教研组会议上做书面汇报,并将汇报材料存入业务档案,否则,学校有权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小学部生活教师管理条例4

  一、教师外出、请假

  1、教师因私外出:每位教师每学期允许有2次2小时以内的私出,私出必须向级部主任请假,并在门卫处登记,登记时必须注明私出事由、出门时间,返校时间由门卫登记。私出超过2次的按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有关规定处理。

  2、教师因公外出:必须在门卫处登记,登记必须注明公出事由、出门时间,返校时间由门卫登记。如不再返校,要在外出时刷卡。

  3、教师事假或病假:1天以上(含1天)必须向校长室请假。未满1天的向年级组长请假。

  二、教师外出、请假的课务安排

  1、基本原则:教师病假以代课为主,事假和公出调代结合,私出不得影响课务。

  2、调代课原则:病事假3天以上(含3天)的`调代课由分管校长、教导主任商议安排,再由分管教导执行安排。病事假2天以内(含2天)的调代课由级部主任负责安排,实在有困难的,由分管教导协调安排。教师不可私自调代课。

  3、调代课要求:

  ⑴ 调代课由级部主任或分管教导开具通知单。

  ⑵ 级部主任和分管教导要及时做好调代课登记记录。学期末由分管教导负责汇总。

  ⑶ 代课原则上要按照课表安排组织教学,可以与原任课教师商议教学内容。

  级部主任:

  教导主任:

  分管教导:

  分管校长:

【小学部生活教师管理条例】相关文章:

农药管理条例10-18

日常管理条例10-09

日常管理条例[经典]12-08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09-15

环境管理条例08-28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1-08

物业管理条例10-25

班级管理条例制度12-16

小学部学生校服穿着管理规定09-15

管理员管理条例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