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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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治安管理制度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治安管理制度汇编【15篇】

治安管理制度 1

  旅店业治安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保障旅客安全:良好的治安环境是旅客选择住宿的基本需求,也是旅店信誉的保证。

  2.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旅店内的治安问题,有助于维护社区安宁,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3.遵守法规:符合国家对旅店业的'治安管理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风险。

  4.提升经营效率:清晰的管理流程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因治安问题引发的运营成本。

治安管理制度 2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保障企业运营:稳定的工作环境是企业正常运作的基础,良好的治安环境能减少因安全问题导致的生产中断。

  2.保护员工权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企业的首要责任,良好的治安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

  3.提升企业形象:一个重视安全管理的企业,往往能赢得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信任,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

  4.遵守法规要求:企业必须遵守相关法规,否则可能面临罚款、停业整顿甚至吊销执照等严重后果。

治安管理制度 3

  治安巡逻队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巡逻队员的行为准则,提高治安维护效率,确保社区安全。它涵盖了人员选拔、职责分配、巡逻路线规划、应急处理、纪律规定、考核评估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人员管理:明确巡逻队员的.招聘标准,包括身体健康状况、道德品质、专业技能等,以及定期的培训和教育。

  2. 工作职责:详细列出巡逻队员的日常任务,如预防犯罪、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公共秩序、协助社区服务等。

  3. 行动规范:规定巡逻时间和频率,确定合理的巡逻路线,确保覆盖社区关键区域。

  4. 应急响应: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流程,包括报警机制、现场保护、协同其他部门等。

  5. 纪律制度:设定行为准则,强调职业操守,如不得滥用职权、保持公正公平等。

  6. 考核评价:设立绩效评估体系,定期评估巡逻队员的工作表现,作为晋升和奖励的依据。

治安管理制度 4

  小区治安管理制度旨在维护居民的生活安全与社区秩序,它涵盖了一系列规定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小区出入管理:设定明确的进出通道,实施访客登记制度,确保居民和外来人员的安全。

  2. 安全监控:设立视频监控系统,定期检查维护,以预防和记录可能的违法行为。

  3. 紧急应对:制定应急预案,培训物业人员进行基本的急救和应急处理。

  4. 居民行为规范:制定小区行为准则,规范居民日常生活行为,防止扰民事件。

  5. 警民合作: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定期进行治安情况交流。

  内容概述:

  小区治安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物业安全管理:包括保安人员的.职责、巡逻制度、安全设备的维护与更新。

  2. 居民教育与参与:鼓励居民参与治安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如邻里守望互助。

  3. 法律法规遵守:确保所有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报告。

  4. 信息通报:定期向居民通报治安状况,增强居民对社区安全的信心。

  5. 突发事件处理:针对火灾、盗窃、暴力事件等制定应急处理流程。

治安管理制度 5

  现场治安管理制度旨在维护企业内部秩序,确保员工安全,保障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这一制度涵盖了人员管理、安全防范、应急处理、责任划分等多个层面,旨在构建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内容概述:

  1. 人员管理:规定员工的出入管理,包括工作证的佩戴、访客登记等,防止非法人员进入。

  2. 安全防范:设定安全检查程序,如定期安全巡查,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以及防火、防盗等措施。

  3.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突发事件的'疏散路线及应对方法,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4. 责任划分:明确各部门及员工在治安管理中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5.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 法规遵守:确保企业的各项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治安法规,避免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制度 6

  为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证学院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园实行半封闭管理。在白天上课时间、晚自修时间及每晚10点至次日晨6点时段,校园对学生实行封闭,闭校时间学生不得擅自进出校门。

  二、校内各教学用房实行相应的楼禁制度。除教学、实验、阅览、集会等活动需要而开放外,其它时间实行楼禁,学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楼禁时间非法进入。

  三、学生宿舍楼按男女生分楼住宿管理,异性禁止入内。上课和晚自修时间学生宿舍实行楼禁。楼禁时间内,寄宿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出的,须经住楼生管老师同意并进行登记。

  四、学校对重点部位(如学生宿舍、财务室、食堂、仪器器材室、实验室、档案室、图书馆、有毒化学药品室等)应加强监管,重点部位的管理员为该部位的安全责任人,应针对本部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防火、防盗和其它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机防(报警器、灭火器等)配置的部位,管理人员还应注意保护安全装置,保持其良好的工作性能,防范安全事故,保证钱物安全。

  五、全校师生员工有责任维护校园正常工作、教学秩序。不引带外人进校游玩和挤占学生的活动场所进行活动,避免产生磨擦、纠纷。学生进出校门应佩戴胸卡、校徽,服从门卫管理,不准硬闯门房,借机生事,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六、学校、年段、班级开展各项文化、娱乐、体育、联欢等活动和演出,师生应积极参加,但不得引带外人进校观看,避免意外纠纷,影响校园治安秩序。

  七、学校各部位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持身份证与学校签订用工合同。学校按照《福建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临时工及其家属进行登记,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管理。临时工及其亲属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制度。

  八、因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需要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应由校相关处室负责填写《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申报表》,报请校长批准后,布置年段组织进行。班级不能组织外出活动。年段原则上不宜组织外出活动,如确有必须外出的课题,段长作为责任人应详细填写申报表,校长批准后才能组织出行。外出活动的责任人和组织者,必须确保学生在活动全过程的安全。并共同对活动安全负责。

  九、师生外出活动及节、假日回家、返校,应注意交通安全。不得乘坐无牌无证车、船,不搭乘柴三机、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不得无证驾骑摩托车,路上应自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十、寄宿生应在学校食堂就餐,租住校外的寄宿生应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防止食物中毒。全校师生员工有责任做好个人和环境卫生,防止疾病的流行和传播。

  十一、除学校组织之外,学生要求集会的,必须经学生会向学校提出申请,批准后才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学生会与学校相关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到场维持好集会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二、教职员工不准私自带领或组织学生下河游泳和远足、旅游,不得涉足黄、赌、毒场所活动。严禁师生参与社会帮派组织活动。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治安管理制度 7

  治安保卫管理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维护企业秩序,保护员工安全,预防和应对各类治安事件。其主要内容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责任制的建立与执行

  2. 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

  3. 紧急预案与演练

  4. 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5. 访客与外来人员管理

  6. 信息安全与网络安全

  7. 事故报告与处理机制

  内容概述:

  1.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2.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应急预案,涵盖火灾、盗窃、自然灾害等多种可能情况。

  4. 设施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监控系统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5. 访客管理:对外来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控制其活动范围,防止安全隐患。

  6. 信息安全:保护企业数据,防止信息泄露,保障企业核心利益。

  7. 事故处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减少损失。

治安管理制度 8

  治安联防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维护社区安全、预防犯罪、提升居民安全感的重要管理措施。它涵盖了多个层面,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教育培训、应急响应、考核评估和持续改进等方面。

  内容概述:

  1. 组织架构:明确联防组织的.领导体系,如设立联防队长、副队长等职务,以及成员的选拔和职责分配。

  2. 职责分工:规定不同角色的职责,如队长负责总体协调,队员负责日常巡逻、信息收集等。

  3. 工作流程:设定治安巡逻、信息报告、事件处理等工作流程,确保高效运作。

  4.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安全防范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升成员素质。

  5.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如何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确保快速、妥善处理。

  6. 考核评估:建立考核机制,定期评估成员工作表现,激励其积极性。

  7. 持续改进:通过反馈和评估,不断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以适应社区治安的新变化。

治安管理制度 9

  1、消防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贯穿到防火工作的全过程中去,项目经理是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任期内的消防工作。根据工程规模组织义务消防队,确定一名消防、治安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治安、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加强用火管理,严肃法规,杜绝违章。

  2、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实行封闭式管理,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非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将他人或亲属带入现场乱串或居住,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3、施工人员未经现场负责人或材料部门批准,严禁私自将现场的材料送给他人或据为己有,无现场保卫部门和材料部门签发的出门证,不准将物品带出现场。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执行防火安全交底制度,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用火安全。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并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

  6、施工现场消防道路畅通,标志明显,按工程特点绘制消防平面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器材配备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保证器材灵敏有效。重要部位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

  7、现场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必须挪动的须经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批准,违者按消防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8、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的要求,贵重、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要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库房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9、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不得乱停乱放,场内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10、建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各种资料台帐齐全,逐级落实到人,随时接受上级领导监督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和规定。

治安管理制度 10

  辖区治安管理制度是保障社区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举措,它涉及到治安管理的各个层面,包括预防犯罪、应急处理、公众参与、警民合作、信息收集与分析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预防犯罪机制:建立有效的预警系统,通过巡逻、监控、情报收集等方式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2. 应急处理程序: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应对。

  3. 公众教育与参与: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公众参与治安维护。

  4. 警民合作关系: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加强警方与社区的.互动,形成警民共建的良好氛围。

  5. 信息管理与分析: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治安信息进行整合分析,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治安管理制度 11

  施工人员治安管理制度是保障建筑工地安全、秩序与和谐的重要法规,它旨在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预防和控制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该制度涵盖了人员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急处理机制、违规处罚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人员管理:包括施工人员的入职审查、教育培训、考勤管理以及行为规范。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涉及施工设备的安全检查、危险源的识别与防控、作业环境的维护。

  3. 应急处理机制:设立应急预案,明确在火灾、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4. 违规处罚:制定详细的.违规行为清单及相应的处罚标准,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度。

治安管理制度 12

  乡镇幼儿园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应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加强幼儿接送管理。不得将幼儿交给素不相识的人,不得将晚离园幼儿交其他人员代管。

  2、加强对校内各类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对教职工、聘用人员和临时工的准入资质审查。新聘任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师资格中关于“无精神病史”的规定,对已聘任后发病的要妥善安置岗位,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

  3、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各校要积极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各类暴力侵害师生的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4、妥善处理学生伤亡事故,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湖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对校内发生的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5、幼儿园应当结合本地治安案件发生的特点,加强师生预防绑架、抢劫、伤害等教育或演练,提高学生防范伤害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治安管理制度 13

  宿舍治安管理制度是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生安全的重要措施,旨在预防和减少宿舍内的各类安全隐患,提升学生的生活质量。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宿舍出入管理:规定宿舍的开放时间,限制非住宿人员的随意进出,确保宿舍区域的安全。

  2. 财物安全管理:强调个人财物的保管责任,防止盗窃等事件的发生。

  3. 紧急情况处理: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在火灾、医疗急救等紧急状况下的'应对流程。

  4. 行为规范:禁止赌博、酗酒、大声喧哗等不良行为,维护和谐的居住环境。

  5. 装备设施管理:对宿舍内的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6. 信息报告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报告渠道,鼓励学生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内容概述:

  1. 法规遵守:制度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

  2. 培训教育:定期对学生进行治安知识的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3. 监督检查:设立宿舍管理员,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要明确责任人,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5. 协调合作:加强与学校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宿舍安全。

治安管理制度 14

  1.0目的

  维护宾馆治安秩序,保障宾客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宾馆各部门对治安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保安部及各部门严格执行宾馆总经理室的指示,完成宾馆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做好宾馆的治安防事故工作。

  3.2保安部负责处理(或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检查及巡视各值班岗位。

  3.3监控室负责宾馆24小时的安全监控工作。负责闭路电视、防盗报警及消防系统报警的处理,并作好记录。

  3.4后门岗、铁闸通道岗、超市岗负责控制员工通道进出人员动态及货物放行的执勤,并负责本区域各种车辆的停放和管理工作。

  3.5大堂岗负责大堂、中庭区域的值班巡查;掌握大堂客人活动情况,维持大堂秩序,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宾馆。协助领班、主管工作,配合监控室处理可疑人员的监控。

  3.6加强客房入住客人的控制和管理,督促客房部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

  3.7保安监控设备由市新东方公司负责维修保养,并填写《新东方设备维修记录表》及所需维修费用,由保安部经理签名确认。

  4.0工作程序

  4.1制定规范

  4.1.1根据宾馆有关规定及部门的实际情况,保安部制定《巡查岗

  工作规范》、《监控中心工作规范》、《车场岗工作规范》、《通宵班(夜班)工作规范》、《保安部工作规范》。

  4.1.2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上述各项岗位工作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当班主管。

  4.2日常工作

  4.2.1日常安全防范检查由领班、主管按“巡查岗的检查工作规范”要求执行。

  4.2.2监控中心值班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监控中心工作规范》。

  4.2.3后门、超市、铁闸通道岗值班员要严格按照《进出馆货物放行管理规定》及各岗位工作职责落实。

  4.2.4各岗位保安员要严格按照《通宵班(夜班)工作规范》要求上岗。

  4.2.5保安员按照《保安部工作规范》严格执行。

  4.2.6各班组按照保安部制定的'“班组岗位轮值表”安排值勤,并将值勤情况登记在《主管值班记录》上,重要事情需向部门领导报告。

  4.2.7保安部主管、领班在值班检查巡视过程中,如发现违反纪律行为的应立即纠正,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制止并采取措施。如遇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值班经理主动协助值班经理处理,并填写《保安部值班记录》。

  4.2.8各岗位在执勤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如无法处理的应立即报告领班、主管;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请参照COP-TY-22《重大及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处理,并填写《重大事件处理登记表》。

  4.3消防保安器材管理

  4.3.1保安部建立《宾馆消防保安器材领用登记表》。

  4.3.2保安部监控室每半年对消防保安器材的数量及性能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以确保消防保安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4.4保安员技能培训

  4.4.1保安部每年制定《保安员业务技能培训计划》并严密组织实施,不断提高保安队

  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高星级酒店对保安人员的要求。

  5.0支持性文件

  《巡查岗工作规范》

  《通宵班(夜间)工作规范》

  《大堂岗工作规范》

  《监控中心工作规范》

  《进出货物管理制度》

  《失物招领和遗留物品管理制度》

  《钥匙管理制度》

  6.0支持性记录

  《保安部值班记录表》

  《主管通宵值班记录表》

  《宾馆总值班记录表》

  《监控中心来访人员登记表》

  《重大事件处理登记》

  《失物招领记录表》

  《宾馆备用钥匙借用登记表》

  《宾馆货物出馆放行记录表》

  《消防保安设备器材领用记录表》

治安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旅馆经营行为,促进旅馆业健康发展,保障旅馆经营者、从业人员和旅客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旅馆,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按日或者小时计价收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合法经营场所,包括宾馆、饭店、旅馆、公寓式酒店、客栈、招待所、洗浴场所、农家乐、牧家乐、度假村、家庭式旅店等。

  第三条国家依法征收农家乐、牧家乐、度假村、家庭式旅店等所占农村集体土地时,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安机关负责旅馆业的治安管理,旅游、工商等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条旅馆业治安管理实行属地管理,遵循保障安全、服务社会的原则。

  第六条旅馆经营者、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治安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旅馆治安管理内部责任制度,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旅馆行业协会应当制订行业自律规范,指导和规范旅馆经营者的经营活动。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七条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厂(库)的间距符合国家规定;

  (二)利用地下空间开办的旅馆,通风、照明和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并有两个以上宽敞、通畅的出入口。

  第八条开办旅馆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办理营业执照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

  (一)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三)已安装符合要求的安全监控设备设施、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材料;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还要提供已安装由公安部颁发销售许可证的安全管理系统的相关材料;

  (四)经营场所(地)的权属证明或租赁使用证明;

  (五)旅馆方位图及标明内部房间号、服务台、安全监控设备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等情况的平面图;

  (六)旅馆治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七)旅馆治安保卫负责人、治安保卫人员、登记验证人员的基本情况。

  第九条建设乡村酒店、农家乐等旅馆,建筑总面积3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客房数在20间以上50间以下或床位数在30张以上100张以下的,其工程建设、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应当参照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取得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前款规模以下的该类旅馆,应当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条件,取得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第十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实地核查,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做出许可决定,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做出不予许可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旅馆经营场所迁移的,应当在15日内重新申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旅馆歇业的,应当在15日内向原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备案。

  旅馆变更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应当在15日内到原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旅馆停业的,应当在15日内到原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章治安管理

  第十二条旅馆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是旅馆的治安责任人,对旅馆及其附设经营的歌舞厅、洗浴场所、音乐茶坊等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负责。旅馆应当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支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

  第十三条旅馆应当建立健全验证登记、来访管理、财物保管、值班巡查、情况报告等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第十四条旅馆接待住宿,应当逐一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如实登记旅客的姓名、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身份信息以及入住、退房时间,并实时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传报公安机关。

  接待外国人、港澳居民、台湾居民或华侨住宿,应当查验旅客的护照、签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境外人员入境的相关规定登记住宿信息并传报公安机关。

  第十五条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应当到旅馆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第十六条旅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并保障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有效运行。

  第十七条旅馆应当建立值班巡查制度,客房区全天有人值班巡查,服务台、监控室设专人值守。值班人员应住宿人员要求开启房门,应当核对住宿人员身份。

  第十八条旅馆内不得储存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第十九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一)旅客使用过期、伪造、涂改的身份证件;

  (二)旅客携带危险物品、违禁物品;

  (三)旅客有违法犯罪嫌疑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

  (四)旅馆发生刑事、治安案件。

  发生前款第(二)、(四)项情形,旅馆安全保卫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当予以制止。

  第二十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强迫他人接受住宿或者其他服务;

  (二)利用旅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或为违法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

  (四)除国家侦查机关执法需要提供的外,泄露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和技术防范监控资料。

  第二十一条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评定星级宾馆、星级农家乐和星级乡村酒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出具旅馆治安意见书。第二十三条旅客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如实提供本人身份证件,配合旅馆登记相关信息;(二)遵守旅馆规章制度;

  (三)不得将危险物品、违禁物品带入旅馆;

  (四)不得实施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对旅馆治安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旅馆治安管理信息档案;

  (二)监督、指导旅馆建立健全治安管理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协助旅馆对前台登记人员、治安保卫人员等开展安全业务培训;

  (四)及时查处侵犯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旅馆业经营场所进行治安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治安隐患的,应当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工作中知悉的旅馆旅客信息和图像

  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在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中不得侵犯旅馆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向旅馆、旅客收取费用或增加其他义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馆的,以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处罚。

  第二十八条旅馆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责令整改,对经营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如实将旅客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传报公安机关;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三)未建立来访管理、财物保管、值班巡查等制度的。旅馆未配置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按照《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处罚。

  第二十九条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泄露住宿人员信息,或者在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视情况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不按本办法规定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或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1994年7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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