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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会计核算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1
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在对其下属的物业管理处进行会计核算前,必须先行对国家及地方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法规和税规有清楚地了解,此外,还应对与本公司、本物业相关下列文件的相关规定予以关注。
一、业主公约
业主公约是各业主与发展商在买卖楼宇后所签署的合约。公约对发展商、全体业主、用户及管理者均有约束力,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公约内包括了很多有关财务处理、费用计算等数据。财务管理部人员须详细了解该项资料及规定,并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现列举其中较重要的条款如下:
1.本物业管理账目发生盈亏时的处理办法
一份内容完善的公约应就本物业管理发生盈余或亏损情况时的处理或解决办法予以明确规定。通常,本着'用者自付'的原则,本物业的盈余由该物业的全体用户共同享有,本物业的亏损由该物业的全体用户共同分担。当然也可以是其它的处理方式,如: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的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小用户以按约定缴纳综合物业管理费用为限,收入不足以应付经常性支出时,由开发商承担补贴责任。但关键是必须有明确的约定。
2.本物业综合管理费收支情况的公布
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定期公布所管物业的收支情况,是我国物业管理行业法规中明文规定的。在与有关法规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公约中通常会对公布的具体时间、方式和要求做出规定。
3.收支核算方面的规定
公约通常列明是否需要为本物业各部分(如:停车场、办公楼、住宅楼等)的收支独立核算。
4.未出售单位和已出售但空置单位管理费计算法
通常未出售的单位享有一定的管理费减免优惠。
5.管理费起计日期的约定
通常可以是实际收楼日,或交付使用通知书发出日期加若干天为起计日,或者以前述两者较早者为起计日,也可以是开发商与业户在售楼时做出的其它约定。
6.滞纳金的计算法
公约通常会规定业户必须在每月某日前缴付管理费,逾期未付者,则管理公司有权按规定利率计收滞纳金。
二、管理合约
管理合约是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合约,其主要作用是明确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1.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本物业的年限,及管理公司报酬的计收标准及方法等。
2.物业管理公司受管理公约的约束,并享有公约规定的管理人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根据管理公约对本物业进行管理。
3.需编制财务预算及预算控制,除首年预算外,通常由财务管理部牵头为每一新的'财政年度制定财政预算,并在该年度的实际运作中对各项开支实施预算控制。
4.合约到期或终止时,财务移交方面的要求。
三、用户手册、装修守则及大厦各项收费标准一览表
该等文件通常在业主收楼时一并派发,并列明各项收费、按金、罚款及按金退还的程序等事宜。
四、收楼的流程
在整个收楼的程序中,有很多会计部必不可少的资料,如:
1.确实的收楼日期,用以计算管理费起计日期。
2.各单位业户数据,包括姓名、联络地址及电话等。
3.已缴付管理费按金及其它款项的收据,可作入账及对账的凭据。
根据上述资料,可以建立一套必要的图表档案,如:单位数据列表已收各种按金明细表、应收/已收/欠收管理费一览表等。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2
一、会计核算管理的目标
1.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通过规范会计核算程序和流程,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增强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精确性。
2. 强化内部监督和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防范和发现财务风险,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保护股东及投资方权益:加强对财务信息的披露和透明度,保护股东及投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声誉和信誉。
二、会计核算管理的原则
1. 准确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济业绩,不得虚增或虚减财务数据。
2. 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确保财务信息的及时提供和汇总。
3. 一致性原则:会计核算应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准则进行,保证财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4. 审计原则:会计核算应接受内外部审计,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三、会计核算管理的内容
1. 财务报告编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和其他必要的财务报表。
2. 资产负债管理:定期进行资产负债调整和核对,确保资产负债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成本管理:规范成本核算和控制,及时提供成本数据以支持经营决策。
4. 预算管理: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并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
5. 税务管理:遵守税法规定,依法申报和缴纳各项税费
6. 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
7. 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管理。以上是我所撰写的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需要,欢迎提出建议和意见。
为了规范报账单位和核算中心的操作和运营工作,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的教育,提高工作效率,并顺利展开各项工作,核算中心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执行,并依法进行理财,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为此,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核算中心工作职责
1、协助组织编制预算,与财政部门紧密合作,共同落实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有效管理报账单位的各类资金,确保其各项业务顺利进行。
2、统一负责处理和审核报账单位的财务收支事宜,包括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结算方式,并负责经费的拨入、支出以及往来款项的收付等相关业务。同时,对报账单位各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支出,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规范财经秩序,以防止资金的浪费、挪用和侵占。
3、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必须对报账单位进行会计核算。这涉及到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以及处理各项财务事务等。同时,我们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确保核算操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4、统一编制会计报表,为报账单位和各部门提供财务报告,并提供各种会计服务,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完整的会计 信息 ,接受报账单位对会计事项的查询和资金核对等。
5、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的各项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知悉情况。
6、负责报帐单位收费票据的领取、保管、分发和核销。为报账单位保管会计档案。
二、核算中心工作守则
1、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理财,认真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会计服务业务中知悉的报帐单位经济(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报帐单位示意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予以拒绝。
4、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直至完善,方可受理。
5、对报帐单位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三、核算中心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一)、核算中心主任主要职责:
1、负责监督、指导、管理核算中心的各项工作;
2、组织核算中心人员学习法规制度和业务知识,以及思想教育;
3、负责向主管领导及上级领导报告工作信息;
4、管理报帐单位资金的收取、储存和使用,调度资金;
5、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6、负责有关财务审批事项,控制资金的合法使用;
7、深入了解并掌握核算中心的运作状况,对报账单位的收支政策进行详尽的研究,并提出优化收支结构的政策性建议。
8、完成本局及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协调部门关系。
(二)、核算中心副主任(兼会计主管)主要职责:
1、协助主任管理核算中心工作,组织学习法规制度、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2、具体办理核算中心的有关行政事务,管理核算中心日常业务工作;
3、负责审核报帐单位收支凭证,以及各项申请、报告和有关财经事项等;
4、负责建立制订核算中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报帐单位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的编制进行审核把关;
5、纠正和制止违反财经法规制度行为和不执行预算计划以及违反财经纪律的不良行为;
6、督导并指导核算中心的业务工作,确立核算中心会计人员的职责分工,引导他们开展工作,以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7、掌握核算中心的各种信息资料,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核算中心审核员(兼总会计、会计档案、票据、核算系统管理)主要职责
1、协助主任、副主任管理核算中心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法规制度、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2、负责审核报帐单位各项收支凭证、委托单和有关财经事项等;
3、负责监督和执行核算中心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对报账单位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编制进行审核。
4、纠正和制止违反财经法规制度行为和不执行预算计划以及违反财经纪律的不良行为,以及规范计算机和财务软件的使用和管理;
5、做好票据的购买、保管、发放、回收、核销等工作,负责管理存档的会计档案资料,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6、负责进行计算机录入会计凭证的审核和帐务结账工作,同时负责计算机及财务软件的维护工作,确保其安全运行。
7、检查指导会计组、出纳组开展业务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8、掌握核算中心的各种信息资料,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核算中心会计员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会计法》,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制度,依法行使职权,规范办理会计业务;
2、负责指导报帐单位编制年度财务预算计划方案,并将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及时 汇报 ,编制各种会计报表、预算报表和决算报表,并对报表的真实性负责;
3、我们将拒绝接受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并要求补充或更正不规范的原始凭证。对于违反财经法规制度的所有经济收支,我们将不予受理。
4、负责依照法规在计算机上录入记账凭证,进行帐簿登记工作,正确按会计制度办理核算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款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按电算化的管理规定进行工作;
5、会计年度内保管会计档案资料,负责财务稽核工作;
6、负责维护财务纪律,监督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对报账单位的账务和资产进行核算和监督。精心管理并妥善使用各项资金,为报账单位的业务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7、为报帐单位提供预算决策,对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分析,编制分析报告;
8、负责向报帐单位通报财务状况。接受审计、税务机关和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档案资料;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出纳员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规定,根据审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好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任何一切支付,必须以处理完善的凭证为依据。否则,均予以拒绝。
2、登记好银行 日记 账。对未达账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存款账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
3、登记好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收入支出票据逐日逐笔登记帐务,并按计算机管理规定操作。按时记帐、结帐交付单据。
4、做好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保管保密工作,确保流动资金的安全,尽可能减少现金的提取。如因工作不慎而使单位蒙受损失时,要负赔偿责任,遵纪守法,不得挪用、侵占公款,否则依法追究责任。
5、保管好所管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据等,按银行票据管理办法和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办事。
6、出纳人员将所有的支出凭证复核,必须是经会计主管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单位公章是否与印鉴卡相符,查清确认真实准确后方能支付。
7、凡经审核后报销的发票原则上以转帐支票或网上银行形式支付,未经审核人员审核的支出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擅自办理任何形式的支付业务。
8、支付款项必须经过领款人签字,并在凭证上加盖“已支付”章和出纳员印章。随后,应及时与会计部门核对账款是否一致。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财产核算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单位财产管理,保护国家财富不被浪费和流失,同时充分发挥公有财产的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本办法所指的财产,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专用设备在800元以上(含800元)列为固定资产核算。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
2、对单位现有的资产进行清点、登记并建立档案,确保专人负责。如发现清点时出现丢失或超额现象,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3、单位在购买新财产后,必须由专人进行实物验收,并在验收无误后进行登记。为了管理单位的财产,必须对所有财产进行全面登记并建立相应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同时,还需要建立财产保管、领用和归还的制度或办法。在对领用的财产进行登记时,要进行分类,并明确使用人、保管人、责任人和归还人。
4、每年结束时,核算中心工作人员应与相关单位人员一同对资产进行盘点清查,确保实物与账簿记录一致。
5、对有人员变动的,要将保管、使用的财产移交,不能出现无人使用、无人管理的财产。
6、使用人员要珍惜爱护国家财产,尽量保证其使用价值的完好,为做好工作提供条件。对造成资产损坏、损失和浪费的,区别情况作出处理,属于责任事故造成损失的,应由责任人予以全部或部分赔偿。
7、大额财产的修缮、更新,须经过单位负责人审批,报核算中心审核。
8、财产的调拨、变卖、报废必须登记造册,由单位负责人审批,报核算中心审核,处理所得收入应作为单位其他收入记帐。
9、财产不允许出借、出租、转让。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3
一、酒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和《旅游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酒店实际,制定酒店的会计政策和办理会计业务。
二、酒店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记录,均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营业务进行登记,做到手续齐备、摘要简明、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酒店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会计政策:
1、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
2、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
3、应收帐款采用直接转销法;
4、投资采用成本法;
5、递延资产和无形资产在受益年限内平均摊销;
6、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
四、酒店帐务处理程序:
1、经批准和手续完备的'收支凭证由财务部出纳员办理收支手续,按日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后向财务部主管会计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单证交接表》(见附件一);
2、主管会计根据出纳员移交的收支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及记帐凭证汇总表,经财务部会计经理审核签字后,按照记帐凭证及记帐凭证汇总表登记明细帐及总帐;[b]
3、主管会计根据明细帐和总帐,编制会计报表送会计经理审核签认后呈交财务总监;
4、酒店财务总监对会计报表审核签认后,呈报总经办审批;
5、财务部会计人员须按时记帐、结帐和对帐,按时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其它相关明细表,并于次月八号(月、季报表)前或次月十五号(年报)前报送。同时,会计经理每月及年中、年末须对酒店经营活动情况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4
1、公司财务部代理分公司(管理处)核算的,必须将公司与分公司(管理处)独立建帐,准确划分核算对象,正确反映各核算主体的经营成果和其他会计信息。
2、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财务部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核算,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保证会计指标和前后各期的可比性。
3、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对政府主管部门报送的报表必须采用财政部统一规定的格式。
5、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资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
6、会计凭证的一般要求
a.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接受单位名称、经济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外来原始凭证应有填制单位公章。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
b.记帐凭证统一使用通用记帐凭证。记帐凭证必须具备填制凭证日期、编号、摘要、科目、金额、附件张数、填制人员、记帐人员、稽核人员和主管人员签章。
c.记帐凭证要连续编号,一笔业务需填制两张以上凭证时,可采取分数编号。记帐凭证除结帐和改错外都应附有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发生错误应重新填制,已入帐的可用红笔填写与原内容相同的凭证冲回,如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将其差额另编一记帐凭证。
d.记帐凭证连同其原始凭证,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盖章。
e.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因特殊需要经财务部经理同意后,可提供复印件,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登记签名。
f.外部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开具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注明凭证的金额、号码、内容等。如无法取得的,由经办人写出详细情况,单位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签字,代为原始凭证。
7、登记会计帐簿
a.按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需求设置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日记帐、明细帐、辅助帐等。
b.现金帐、银行存款帐必须采用订本式帐簿,用计算机打印的帐簿必须连续编号,并装订成册,由主管会计和具体经办人签章。总帐和明细帐、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应定期打印。
c.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各种帐簿应按页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否则应注明'此页(此行)空白'字样。凡需结出余额的帐户,其余额应注明借贷方,没有余额的应作出标记。上下帐页结转时要注明'过次页'或'承前页',对需要结出本月发生额的帐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为本月初本页止的发生额的合计数。
d.帐簿记录发生错误时,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更正。应将错误文字或数字画线注销,在其上方填写正确文字或数字,并加盖名章。对错误数字必须全部画线更正,不得局部修改。由于记帐凭证错误造成帐簿错误的,可按更正的记帐凭证登记帐簿。
e.各单位应定期核对帐簿,保证帐证之间、帐表之间、帐帐之间、帐实之间相符。定期结帐,月度需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年结的注明'本年累计'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结转要在摘要栏分别注明'结转下年'和'上年结转'。
8、编制财务报告
a.各单位应按月、季、年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b.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应按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和格式编制。
b.会计报表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c.会计报表之间、各栏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相互一致,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数据应相互衔接。不同会计年度,各项目内容及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应在报表中加以说明。
d.会计报表应按有关规定的期限对外报送。报表应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还应注明单位、地址、报表所属年、季、月、报送日期、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编表人签章等。
e.年度会计报告需要审计的,编制前应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连同会计报告按规定期限报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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