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22 08:32:49 管理 我要投稿

培训管理制度15篇(实用)

  在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培训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培训管理制度15篇(实用)

培训管理制度1

  为了让全体职工正确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能够自觉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令,认真地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保证实现安全生产。

  一、充分利用工会职能,利用工会活动的机会,用标语、板报、图展、录象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

  二、根据生产性质及技术设备,选用不同工种、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三、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一)、入厂教育

  新进员工需经过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三安全教育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技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知识,企业安全生产特点、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的预防等知识,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教学课时不少于40小时。

  (二)、车间、岗位教育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工艺特点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案例技规程、车间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教学课时不少于32小时。

  (三)、岗位(现场)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学课时不少于24小时。

  五、全员安全教育

  公司必须对各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24小时。主要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

  对公司、车间内部岗位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六、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始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七、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1999年,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技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八、事故教育

  对违章、违纪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应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学习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学习,吸取事故,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九、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等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教育。并根据不同的时期,进行各种各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竞赛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应逐一解决的问题。

  检查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分析查找部门、班组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表扬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十、安委会主任定期对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会前有否安排,参加有否签到,发言有否记录,缺席有否补课,会后有否汇报。

培训管理制度2

  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治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治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全体教师必需听从上级和学校的治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依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特地会议讨论争论打算,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争论,一经争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别状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争论打算。

  三、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展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依据教师的平常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校领导班子依据学校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五、全体教师必需从大局动身,听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仔细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听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六、建立教师工作考核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展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正的评价。

  七、各教师要仔细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仔细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与连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力量,仔细总结教育教学阅历,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动素养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培训管理制度3

  一、培训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以减少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以此来规范项目部各类安全培训的管理,保证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井然有序地开展和落实,确保培训效果及质量。

  二、培训目标

  2.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2.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2.3新员工参加三级安全培训、转岗换岗员工培训合格上岗率为100%。

  2.4员工每年安全再培训参训率为100%,一次培训合格率≥98%。

  三、培训内容

  3.1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新出台政策文件通知;

  3.2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通知文件;

  3.3安全管理方法知识;

  3.4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防火防爆、交通安全技术知识;

  3.5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

  3.6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使用、操作、维护知识;

  3.7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及事故模拟演练;

  3.8事故案例分析总结。

  四、培训形式

  4.1可采取的培训形式有:

  1)采用ppt课件授课。

  2)利用多媒体安全培训工具箱进行培训、考试。

  3)召开座谈会讨论。

  4)现场操作演示、展示。

  5)事故模拟演练。

  6)事故案例分析讨论。

  五、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5.1新入职项目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新入职项目的员工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符合建筑施工员工有关要求。

  5.1.1新入职项目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安全考试合格。

  5.1.2三级安全教育为公司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三级。

  5.1.3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

  5.1.4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必须重新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5.1.5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工作现场,不得进行生产工作。

  5.1.6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行专业或特殊工种的培训练习。

  5.1.7生产岗位不同专业的岗位变动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

  5.1.8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记录档案应保留三年。

  5.2临时进入项目生产现场进行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5.2.1临时进入项目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指:临时工、外包工,在生产场所从事承包工程的人员,到现场实习、试验、技术指导的外单位人员。

  5.2.2临时进入项目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符合建筑施工生产有关要求。

  5.2.3临时进入项目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项目,部门或分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5.2.4临时进入项目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先由用工单位负责填写临时工作人员登记表,填写工作内容,用工时段,审核用工人员状况数量符合工作要求,由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交安全环保部。

  5.2.5安全环保部根据临时工作人员作业工作性质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后进行考试。并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登记表由安全教育讲课人,受教育人本人签字。

  5.2.6安全环保部对临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交用工单位进行进行部门或分项目安全教育(用工单位不确定的由联系单位负责安全教育),并安排做好班组安全教育。同时用工单位应根据作业工艺现场设备情况进行技术交底。

  5.2.7临时工作人员在项目内部专业分项目间流动的应专业作业性质相同,到新的专业分项目必须进行分项目、班组级安全教育。

  5.2.8临时工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有效期为一年。

  5.2.9临时工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记录档案应保留二年。

  5.3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管理

  凡有转岗的工人,项目部必须及时通知现场安全员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安全技术教育,责任划分:由公司变更的,由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教育。由工地变更的,由现场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变更工种安全教育,由教育人员填写安全教育卡,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要签字备查。

  5.4、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管理

  5.4.1特殊工种人员(电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应由国家授权的相应专业管理与监督机构进行培训、取证。

  5.4.2来项目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环保部严格审查特种作业证,无证者不准从事有关工作。

  5.4.3特殊工种人员作业证到期限的应及时培训换证。作业证过期限人员不得进行特殊工种作业。

  5.4.4项目部每月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应少于一次。

  六、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管理

  6.1安全管理人员应获得相应的安全技能认证,安全技能认证是指项目对员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安全技能进行培训、考核,并确认其安全资格的活动。

  6.2将员工取得与岗位工作相适应的安全资格,作为员工上岗、转岗、晋升的必备条件,未取得相应安全资格的员工即安全技能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员工,均不得从事该岗位的工作。

  6.3项目建立和执行安全资格复审和继续培训制度,应规定安全资格的有效期,员工的安全资格有效期满后,应参加继续培训和资格复审考试。

  6.4岗位变动的员工在岗位变动时,应通过安全技能培训和认证取得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安全资格。

  6.5在安全资格有效期满时,应经复审重新取得安全资格认证。

  6.6各类人员的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有专用记录档案。该记录档案分级管理,长期保存。

  七、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7.1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项安全培训由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取证。

  7.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对象一般为项目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作业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一般由项目所在地政府质监部门组织培训和考试,通过培训考试后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7.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对象一般为项目从事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的人员。

  7.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由政府部门国家受权的相应专业管理与监督机构进行。

  7.5违章、事故责任者安全培训:项目发生二类障碍及以上、人身轻伤与人

  身严重未遂不安全事件的应进行违章、事故责任者安全培训。人员责任的由安全环保部组织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设备原因的由物资设备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时通过培训考试使违章和事故责任者重新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

  八、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8.1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及建筑行业系统和项目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组织员工进行典型事故案例的教育学习活动。

  8.2根据情况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制度培训,对项目年度安全工作报告进行专题学习。

  8.3组织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兼职安全员培训班。

  8.4组织员工开展人身急救和紧急逃生技能的培训。

  8.5针对专兼职驾驶员开展的交通安全技能培训。

  8.6结合安全月,安全年,春、秋季安全检查重点内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九、班组班前安全活动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是搞好安全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了切实开展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特订如下制度。

  9.1、班组长应根据班组承担的生产和工作任务,科学地安排好班组班前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9.2、班前班组全体成员要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在班组长的组织下,进行交接班,召开班前安全会议,清点人数,由班组长安排工作任务,针对工程施工情况、作业环境、作业项目,交待安全施工要点。

  9.3、班组长和班中兼职安全员(区域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安全防护装置。

  9.4、全体组员要在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后,上岗交接班,熟悉上一班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设备和工况完好情况,按作业计划做好生产的一切准备工作。

  9.5、班组必须经常性地在班前开展安全活动,形成制度化,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9.6、班组不得寻找借口,取消班前安全活动;班组组员决不能无原因不参加班前安全活动。

  9.7、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应分头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或参加班组班前安全活动会议,以监督其执行或提高安全活动会议的质量。

  9.8、项目安全员应不定期地抽查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看是否有漏记,对记录质量状况进行检查。

  9.9、班组活动内容:

  (1)讲解现场一般安全知识;

  (2)当前作业环境应掌握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设立、明确安全监督岗位,并强调其重要作用;

  (5)季节性施工作业环境、作业位置安全;

  (6)检查设备安全装置和工机具的状况;

  (7)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

  (8)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的检查与落实;

  (9)作业人员身体状况,情绪的检查;

  (10)禁止乱动、损坏安全标志,乱拆安全设施;

  (11)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12)材料、物资整顿;

  (13)工具、设备整顿;

  (14)工完场清工作的落实。

  十、培训要求

  10.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教育培训工作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教育培训是端正职工安全态度、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升职工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素养的重要手段。因此各部门务必按照计划安排要求,如实开展培训工作,若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培训计划的,须向安全环保部提出申请,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临时计划,以保证所有人员都能接受培训教育。

  10.2在每次培训前,需要责任部门提前做好培训所需的各项资源(如培训教材、电脑、投影仪、相机、教学器材设施、培训场所等设施)的准备工作,同时明确培训讲师,培训讲师要做好授课各项准备工作。

  10.3每次培训后必须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形式有:答卷、现场提问、现场操作演示等,考核后必须形成考核记录及总结性评价。

  10.4所有安全培训教育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如下:

  每次培训必须有培训教材、培训照片、签到表、记录表(具体表格样式详见附件二)。

  a、培训教材要结合本次培训内容进行编写,内容要充实全面实用易懂。

  b、培训过程中必须保存相应的影像资料。

  c、培训实行本人现场签到制,参训人员必须本人在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参训。

  d、以上培训资料需专人保管,以备查验。

  10.5公司各级部门应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各方面的资源支持,以保证培训的质量及效果。

  十一、考核要求

  11.1未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培训的,对责任部门罚款200元,参训率达不到要求的,对责任部门罚款50元,合格率达不到要求的,对责任部门罚款50元。

  11.2培训工作准备不到位,敷衍应付的,视情况对责任部门罚款50-100元。

  11.3培训记录不全、不完整、未规范存档的,视情况对责任部门罚款20-100元。

培训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教学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课堂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高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教师应集中精力,上好每一节课,切实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第三条教师上课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要严格遵守教学作息制度,恰当分配课堂教学时间,按时上、下课,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堂。使用多媒体技术授课的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做好课前准备。

  第四条任课教师应认真组织课堂教学,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教育和督促学生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维持课堂秩序。对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应用适当的.方式进行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情节严重者应于课后向相关学院和教务处反映。

  第五条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教学工作安排,严禁私自调课、停课(含实验课、毕业实习指导等)。若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应按《湖北经济学院调课管理规定》执行。凡未经批准私自调课、停课者,按《湖北经济学院教学事故界定和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不得任意增减课时和变动教学内容。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课前写出详细的教案。

  第七条课堂讲授必须注意培养提高学生科学思维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充分合理地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增加课堂教学信息量,提高教学效率。第八条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安排课外辅导、开展课外答疑。批改作业必须认真、仔细、保质、保量。

  第九条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应关闭所有通讯工具。第十条任课教师应自觉接受教学督导、教学管理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听课及其他教学质量检查。

  第十一条上课前,学生擦净黑板,摆正讲台。上下课时,提倡全班学生起立向老师致意或答谢,教师随即答礼的文明形式。

  第十二条学生必须依照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听课者,必须事先请假。凡对所修课程已通过考试或取得有关教育机构成绩认证,确已掌握相关知识不需再到课堂听讲者,应事先向所在学院提出免修申请,并由教务处审批。

  第十三条学生上课应关闭通讯工具,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不准随意进出教室,不准在教学区内喧哗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第十四条学生不得携带饮食和危及人身安全的物品进入课堂。不准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课堂上不准吸烟、吃零食。对于违反课堂纪律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五条各学院和各有关教学管理部门要加大课堂教学巡查力度,加强对学生上课到课率及课堂纪律的检查。各学院负责人要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师的教案和布置、批改作业的情况,切实加强对教学各环节的检查、督促和监控。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培训管理制度5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制定方案,统筹推进。印发《县关于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活动方案》,县教育局成立治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治理全县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亲自调度,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营造氛围,加强教育。召开全县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治理专项部署会、推进会和师德师风主题教育动员会、推进会等,营造有偿家教治理工作浓厚氛围,各校通过组织教职工集体学习、集体宣誓等方式,积极引导广大在职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三是专项治理,强化考核。每年组织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治理行动,全体教职工开展自查自纠、签署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修订完善《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办法》,每学年组织开展师德师风考核,把有偿家教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向社会公布有偿家教治理工作联系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跟踪督查。近两年来,未发生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四是弘扬激励,建立机制。通过宣传树立师德典型和示范引导,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杜绝有偿家教。贯彻《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做新时代好教师的实施办法》,制定实施《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落实有偿家教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偿家教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严格审批年检制度。针对全县培训机构数量不断增加,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申报提交材料审核通过的民办培训机构,经验收评估合格,发给《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目前,全县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18所,其中,城区17所,镇1所。二是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年检机制。制定《县校外培训机构年检考核细则》,每年对发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年检,确定等次,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并通报全县,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校外培训黑白名单制度。将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培训内容、师资力量等情况向社会公开。截止目前,全县公开白名单18所,黑名单2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建立完善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和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培训管理制度6

  公司着眼于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教育,公司如何制定入职培训的管理制度呢?

  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使新员工能够尽快熟悉和适应公司文化、制度和行为规范,了解企业情况及岗位情况,并快速地胜任新的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新员工入职培训,除人事管理制度及培训管理制度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培训计划

  三、培训目的

  让新员工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公司历史、发展情况、相关政策、企业文化等,帮助新员工确立自己的人生规划并明确自己未来在企业的发展方向。 让新员工体会到归属感,满足新员工进入新群体的心理需要。 为新员工提供正确的相关公司和工作岗位信息及公司对他们的期望。 提高新员工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向他们提供寻求帮助的方法。加强新老员工之间、新员工与新员工之间的沟通。

  四、培训内容

  企业的发展历史及现状,企业的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企业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

  员工职业化培训(心态、沟通、工作方法和技巧、职业礼仪)。

  五、培训分为三个阶段 公司培训 部门培训 试用期转正计划

  六、公司培训

  1、培训目的

  传授各种知识,并使新员工重点了解下列两大项内容

  2、培训内容

  3、公司概况

  公司的发展历史、经营业务、经营现状、公司使命、公司愿景、行业地位、发展趋势;

  公司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与业务范围、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情况

  4、相关规章制度;

  人事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薪酬福利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考勤制度等

  财务制度,如费用报销制度

  其他,如商务礼仪、职业生涯规划

  5、培训讲师

  培训讲师应对受训新员工的优势、劣势做出评价,并提供给该员工未来的部门培训的负责人,以便培训人员针对各个员工的弱点开展有侧重点的培训。

  七、部门培训

  1、培训目的

  让新员工学习未来实际工作需要的技能。

  2、培训内容

  新员工所在部门组织结构、主要职能和责任、规章和制度

  掌握未来工作的岗位职责及具体内容、每天的例行工作及非例行工作

  未来工作可能会用到的技能和技巧

  掌握与其他兄弟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培养团队精神

  对工作乐观、积极的态度,对企业、部门充满信心,对客户真诚服务的信念

  3、培训讲师

  培训讲师必须是新员工未来的主管和实地培训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规范的技术,以免误导新员工。

  八、试用期转正计划

  试用期转正计划即为试用期,让新员工在一位导师的指导下开始承担工作。试用期转正计划内容:

  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制定科学合理的新员工试用期转正计划培训内容,并按照先易后难,由浅入深的顺序开展培训,培训方式以实操为主理论为辅,使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

  九、对于以上三个阶段的培训,可以根据需要和具体情况,酌情灵活运用,交叉安排、拟订培训实施计划。

  第三章培训管理

  十、培训管理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各部门予以配合。

  十一、培训时间

  由公司进行集中培训,时间为新员工入职后的1个月内必须开展入职培训,为期1天;第二阶段的培训,起始时间为新员工入职当天,为期1个月天;第三阶段的培训,起始时间为新员工入职当天,为期3~6个月。

  十二、培训纪律

  受训员工在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有特殊原因,须经所在部门经理审批,并将相关证明交至HR(人力资源部),否则,以旷工论处。

  十三、奖惩措施

  培训期间无故迟到、早退累计时间在30~60分钟者,处以50元扣薪;超过1小时,以旷工半天处理;情节严重者,做劝退处理。

  十四、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HR(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新员工入职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采用笔试和实操演练两种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六个等级,具体标准及相应的人事政策参见下表。

  评分

  表现

  工作态度很好;工作中有些小错误(技能不足),但是没有任何大错误(比如迟到、小聪明)

  措施

  提前通过试用期通过试用期

  5分表现特别突出,工作态度和技能都到达优秀标准4分

  3分工作态度好;工作中存在问题(比如不准时完成任务、拖沓),工作不饱和考虑延长试用期2分还需要观察

  1分工作态度不好,学习改进趋势也不明显0分已经离职,或还未建立辅导关系

  延长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试用期不合格

  第四章培训实施

  十五、培训讲师的确定

  新员工入职培训的讲师最好是公司的内部人员,因为公司内部人员是最熟悉公司的人。公司高层、HR(人力资源部)经理、部门主管、专业技术人员都可以被邀请来就不同的`内容给新员工做培训十六、相关设备和设施

  在新员工入职培训实施过程中,会使用到投影仪等设备,在培训实施前,要将这些设备的准备工作落实到位,以保证培训工作的正确进行。

  十七、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的安排

  对新员工进行培训时,HR(人力资源部)应事先制定培训计划,做好相应的日程安排。公司对新员工进行培训计划安排表1、公司培训

  2、部门培训

  第五章培训评估

  十八、每开展一阶段培训项目,培训讲师应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及时进行检查。检查方法包括测试、现场操作等。

  十九、培训讲师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评定出新员工的测试成绩,并登记在

  “新员工入职培训测试成绩表”上。培训测试成绩作为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及正式录用的参考。

  二十、因故未能参加测验者,事后一律补考,否则不予以转正。

  二十一、每项培训结束时,HR(人力资源部)和培训教育部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新员工入职培训意见调查,要求学员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调查表”与测试试卷一并收回,以此作为培训效果评估的参考依据。

  二十二、人力资源部应定期调查新员工入职培训的效果,分发调查表,用人部门主管或相关人员填写后收回,以此作为评估长期效果的参考依据。

  二十三、将以上评估的内容及结果形成书面的报告,呈报用人部门主管、导师、人力资源部经理及公司高层,以此作为新员工录用转正的参考。

  第六章培训特别规定

  二十四、培训讲师要对企业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仔细说明,例如发薪方法及日期,晋升制度,休假及请假规定,员工福利制度,作息时间及轮班制度,迟到、早退、旷工处分办法,劳动合同协议,聘用,解雇规定,在职员工行为准则等。

  二十五、培训人员培训新员工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要确认新员工是否清楚地掌握了其工作性质、责任,真正掌握了业务知识。 要对新员工的责任心、效率、效能意识重点加强培训。要训练新员工的礼仪修养,养成礼貌待人的良好习惯。

  对校招人员,要让新员工意识到校园生活与企业生活的差别,意识到自己的责任。

  要培养新员工尊重知识、尊重时间、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 注意培养新员工的团队合作和集体利益优先的意识。

  二十六、新员工入职培训不仅仅是人力资源部和公司高层的事情,公司全体员工都有责任参与新员工入职培训工作。

  二十七、本制度的拟订和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其修改权、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培训管理制度7

  1.凡是50岁以下的教师均应参加相应的培训。培训工作应根据教师年龄、教龄、学历以及对他们的不同要求,分层次、多渠道进行。教师培训的重点是三十五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尤其要加强对教龄在三年(含三年)以下教师的培训。

  2.根据有关部门对教师提出的要求和学校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教师培训分为五类:

  (1)教师专项技能培训

  (2)学历进修

  (3)继续教育

  (4)新教师培训

  (5)骨干教师培训

  3.各类教师培训的具体目标:

  (1)通过教师专项技能培训,促使上级规定范围内的教师通过普通话等级考试、计算机理论和操作等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掌握这些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推动校园普通话和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

  (2)通过学历进修(包括函授、自学考试),使少量尚未获得合格学历的教师,获得高级中学教师的合格学历(大学本科)。

  (3)通过继续教育,使全体教师确立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的.师德修养、教育理论和教育业务水平,适应社会和教育发展对教师的要求。

  (4)通过新教师培训,使新教师、新班主任迅速站稳讲台,掌握教育、教学常规,成为合格教师、合格班主任,挑起教育、教学工作的大梁。

  (5)通过骨干教师培训,包括在职读研、参加研究生课程班学习和其他形式的培训学习,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努力成为省市各级各类名师,为学校实施“名师工程”奠定基础。

  4.为切实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对教师在培训过程中的某些具体事项作出如下规定:

  (1)教师专项技能培训

  ①凡参加普通话培训与等级考试、计算机理论和操作培训与等级考试等专项技能培训的教师,应先向教研科提出申请,由教研科向有关部门统一报名,组织参加培训和考试。

  ②培训和考试所需要的费用均由学校承担。

  (2)学历进修

  ①要求函授进修的教师,须向教研科递交书面申请报告,经分管校长批准方可报考(学校原则上同意三年以上教龄的教师报考本专业函授)。

  ②函授所需费用均由教师本人自理。

  ③在工作时间参加函授学习和考试(包括自学考试)的教师,按规定办理请假和销假手续。若需代课,按学校考勤制度中有关代课的规定处理。

  (3)继续教育

  ①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

  ②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必须自觉遵守有关部门提出的各项规定。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教研科书面申请请假,由分管副校长批准。

  ③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每一轮必须取得由有关部门认定的60学分。无故不参加或因故未满60学分,学校对不同情况在分别作出处理。

  (4)新教师、新班主任培训

  ①凡是教龄在三年(含三年)以下和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到一年、第一次上高三的教师必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新教师、新班主任培训。

  ②培训工作按学校教师常规制度、班主任工作常规制度、新老教师“传、帮、带”师徒结对制度和每学年培训工作计划进行。

  ③学校对参加新教师、新班主任培训的教师,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学习和各项活动的参与率;在参加各项评比、竞赛、展评、交流等活动中获得的评价;教育、教学工作的实绩等。

  (5)骨干教师培训

  ①参加在职读研、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的骨干教师是由学校批准或市教育局指定的教师。

  ②在参加在职读研、研究生课程班学习期间,学习要勤奋刻苦,必须取得毕业(或结业)证书,切不可半途而废;要把所学的新内容、新信息、新技能运用到教育、教学和科研上,要出成果;要在学科教学和科研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③参加在职读研、研究生课程班学习所需费用,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的规定办理。

  5.学校教师培训的各项工作由分管副校长全面负责。分管副校长领导和督促教务科、学生科、教研科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教师培训的各项工作。

  6.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研科。

培训管理制度8

  第一条目的

  1.1有效利用公司内部的智力资源,充分实现知识共享,支持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和培训计划的实现;

  1.2积极培养和建设内部培训师队伍,为员工提供锻炼和成长的舞台,体现内部培训师在公司整体培训教育体系中的核心作用。

  第二条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集团总部所在地的分支机构。

  2.2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培训,包括总部的一级培训和总部各部门、分支机构组织的二级培训。

  2.3异地分支机构参照本制度制订有关制度。

  第三条:引用文件:

  第四条:定义

  4.1内部培训师:是指具备较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的`老员工,在公司统一培训体系内担任兼职培训师,帮助公司培训员工,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第五条:颁布与执行

  本办法20xx年月日颁布并执行。

  第六条:职责

  6.1董事会

  6.1.1批准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

  6.2总经理

  6.2.1制定内部培训师制度;

  6.2.2批准聘任内部培训师。

  6.3人力资源总监

  6.3.1监督和指导人力资源部的内部培训师管理工作;

  6.3.2组织拟定内部培训师制度;

  6.3.3审核聘任内部培训师;

  6.4培训经理

  6.4.1负责内部培训师的评聘与管理工作;

  6.4.2每月组织召开内部培训师交流会;

  6.4.3负责组织对内部培训师的评价工作。

  6.5部门/分支机构培训负责人

  6.5.1组织制订部门/分支机构的内训课程科目并适时修订;

  6.5.2监督和指导本部门/分支机构的内部培训师授课过程;

  6.5.3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内部培训师进行培训效果评估;

  6.5.4组织内部培训师晋级申报工作。

  6.6内部培训师

  6.6.1内部培训是企业员工内部兼职的行为,不能因为培训或授受培训而影响本职工作。

培训管理制度9

  (一)教学制度

  1、教学必须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林纲进行,中心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的课时必须完成,不能随意调整,教学大纲规定的授课的内容,不能随意更改,必须按要求进行,如个别地方需要删减或补充,须报培训主任批准。

  2、编写授课计划:教师在每期开班前,必须根据安排,认真学习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认真编写所授课的授课进度计划,并报培训主任审批,批准后,应严格按计划进行。

  3、备课: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在备课时要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熟练掌握授课内容。针对学员特点、工种及专业特点,科学选择教学方法,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培训原则。备课时必须写好教案,教案内容一般包括:授课工种和专业,课题名称、备课时间、授课课时、教学目的、教学重点、难点、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等。

  4、授课: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课,应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并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学员及工种特点和生产特点,力求使学员所学知识能在生产实践中得到较好的应用。教师授课要根据学员及工种特点采取科学有效的教学方式,同时掌握好教学环节,做到:目的明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组织严密,效果良好。教师授课结束后,还应和学员交谈,征求学员意见,改进授课方法,以利于得到最佳教学效果。

  5、评教:评教是对教师教学情况的评定。每期进行一次,由培训中心负责,在各工种专业班选出不少于各班人数的15-20%的学员对各门科的授课教师进行评定并将评定情况反馈于任课教师。

  6、听课:培训中心主任要坚持听课,每期不少于一次。任课教师之间互相听课次数每期不少于2次。

  (二)教学检查制度

  1、教学是否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教学进度是否按照授课计划进行。

  2、教师讲课是否写有教案或讲稿,教案备写是否合乎要求。

  3、教师讲课是否按时,是否有迟到、早退和无故缺课现象。

  4、课堂纪律如何,是否有抽烟、说话、睡觉等现象。

  5、经常了解教学一线情况,听取学员对教学的意见及时调整教师教学方法,保证教学效果。

培训管理制度10

  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市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为主的职业性培训;新职业(工种)是指劳动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但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第四条 民办培训学校是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管理,将其纳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职业培训规划,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励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发展、资源统筹、开放创新、办出特色。

  第二章 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一)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市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组织专家对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资格进行评审。

  (三)按照“行业优先、布局合理、择优认定、逐步推开”的原则审批新职业(工种);定期发布和更新开设新职业(工种)的范围;负责新职业(工种)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审批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负责对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师资、培训、鉴定、学生管理、广告、收退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 设立民办培训学校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工种)、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学校,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推荐,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

  第七条 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第八条 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

  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近,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只开展某一特色职业(工种)培训或关联性强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使用职业名称冠名。

  第九条 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见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第十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见附件3)三份;

  (三)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

  (四)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

  有关证照、证书、证件、教材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第十一条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六)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使用)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培训管理制度11

  1、企业概况:公司历史、现状以及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经营理念、公司企业文化、未来前景、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人员结构、薪酬福利政策、培训制度、历年重大或奖惩情况介绍以及新员工关心的各类问题解答等。

  2、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奖惩条例、行为标准等。

  3、入职须知:入职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4、财务制度: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以及办公设备的申领使用。

  5、平安知识:消防安全知识、设备平安知识及紧急事件处理等。

  6、实地参观:参观公司各部门。

  7、介绍交流:介绍公司高层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骨干与新员工认识并交流恳谈。

  8、在岗培训:效劳意识、岗位职责、业务知识与技能、业务流程、部门业务、周边关系等。

  培训期考核分书面考核和应用考核两局部,脱岗培训以书面考核为主,在岗培训以应用考核为主,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书面考核考题由各位授课教师提供,行政人事部统一印制考卷;应用考核通过观察测试等手段考查受训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或技巧的应用及业绩行为的改善,由其所在部门的领导、同事及人力资源部共同鉴定。

  行政人事部通过与学员、培训负责人直接交流,并制定一系列书面调查表进行培训后的'跟踪了解,逐步减少培训方向和内容的偏差,改良培训方式,以使培训更加富有成效并到达预期目标。

  1、行政人事部根据新入职员工的规模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并拟定培训具体方案。

  2、行政人事部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协调,作好培训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经费申请、人员协调组织、场地的安排布置、课程的调整及进度推进、培训质量的监控保证以及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估等。

  3、行政人事部负责在每期培训结束当日对学员进行反应调查,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反应意见表》,并根据学员意见七日内给出对该课程及授课教师的改良参考意见。

  4、新员工集中脱产培训结束后,分配至相关部门岗位接受在岗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指导人实施培训并于培训结束时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记录表》报行政人事部。

  5、行政人事部在新员工接受上岗培训期间,应不定期派专人实施跟踪指导和监控,并通过一系列的观察测试手段考查受训者的实际工作情况,以评估培训结果,调整培训策略和培训方法。

培训管理制度12

  1、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科室主任成员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领导、协调工作。

  (2)学校教务处作为校本培训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校本培训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教研组是校本培训最基层单位,各教研组分学科确定研究课题,保证人人参加,并有研究成果参与交流。

  (3)学校其他科室应配合校本培训。

  (4)校本培训的`档案有专门收集、整理和归类存档。

  2、考勤制度:

  (1)每次集中培训各位教师应签到。

  (2)在校本培训期间,如有事需提前请假。

  (3)按要求做好培训记录。

  3、考核制度:

  (1)校长办公室做好教师校本培训出勤记录,作为认定学时依据。

  (2)教师培训结束后上交相关记录表、册、学习心得、成果集以及其他作业认定培训学时。做好教师校本培训档案管理工作。每学期定期检查一次教师培训情况,并将每位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笔记、专题讲稿、心得体会、案例分析、研究交流、考核评估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

  (3)强化导向激励机制。学校建立完善样本培训奖励制度,对教师个人培养与发展认定结果要与评先表模、职评职考、绩效工资和奖酬分配等挂钩,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4)校本培训考核合格者按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认定学时。

培训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促进公司员工学习,不断提供员工整体素质,建立优秀的团队;

  二、原则:

  1、系统性:全方位考虑公司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及员工的职业发展;

  2、主动性:鼓励员工自学及参加各种提高性培训

  3、阶段性:根据不同层级对培训要求不同

  三、职责:人力资源中心/行政人事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及受训者学分管理工作的主导(包括:评定学分、统计各员工所积学分,并负责颁发相应证书)

  四、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培训实施

  一、培训计划:

  1、年度计划制定:每年12月内,由人力资源中心/行政人事部向全体员工发放《培训需求调查表》《各业务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员工根据自身的培训需求提交申请,人力资源中心对员工个人培训需求和部门培训需求进行统计、分析与总结结合当年培训目标及各业务部门内部培训计划,制订公司全年整体的培训计划。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由整体培训计划和各业务部门年度培训计划两部分组成,年度培训计划报总裁/总经理审核后实施。

  2、季(月)度培训计划:人力资源中心/行政人事部根据员工培训需求调整;各部门培训计划的调整,外出培训安排及绩效提高培训的调整等内容,对季(月)培训计划进行调整。

  3、人力资源中心/行政人事部在每月初公布本月课程;

  二、培训类型:

  1.专业技能培训:主要指公司在业务开展中所涉及到的相关专业领域内的培训,岗位专业能力提升的培训,包括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如工程技术类、销售技巧类、设计规划类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

  2.企业文化培训:主要指与公司企业文化相关的宣传贯彻类培训和以激励员工工作热情与调整员工工作心态的培训等。

  3.制度及流程培训:主要指公司在经营管理中所制定的各类制度及流程类的宣传贯彻类培训。

  4.综合素能提升培训:主要值对综合素质能力提升的'培训,包括拓展训练、礼仪等培训

  5.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是针对公司新进员工进行的培训,让新员工了解公司历史、制度、企业文化,提供正确的、相关的公司及工作岗位信息等。

  三、培训形式

  1.内训:主要指在公司内部开展的培训,可以由内部培训师来担任主讲师,也可聘请外部培训师担任主讲师

  2.外训:主要指与相关培训及行业机构进行合作的培训形式,参加人员需要在一定时期脱离工作岗位,参训者在结束培训后需根据公司要求进行公司内部培训。(申请方式详见外出培训管理流程)

  四、培训费用管理

  1.培训费用的组成:第一,直接费用:包括培训师授课费、教材费、场地费和器材费、外派培训中的学费等;第二,间接费用:包括参训人员的薪资、组织人员的薪资等。

  2.培训直接费用:公司统一培训由人力资源中心/行政人事部统一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划归公司全年培训费用;外派培训,其培训费用以《外派培训协议》约定划归部门人力成本。

  3.受训人员薪资福利:参加内训的人员,享受全额薪资福利;参加非公司系统组织的外训人员,其培训时间当月累计十五天者,享受全额薪资福利;;其培训时间当月累计十五天以上三个月以内者,享受基本工资。需要脱产学习,全年达三个月以上者,经公司总经理审批,以《外派培训协议》的形式进行培训期间薪资福利的约定。

培训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系数、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四条: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第五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

  第六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七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等工资系列。

  第八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九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一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工程部从事安装、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项目部人员。

  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三条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x岗位工资系数+各种补贴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第十四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公司劳动合同书。

  第十五条: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

  五.关于员工工资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员工工资核定。根据员工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工资标准1000元/月,同时办理国家规定的四种劳动保险。(员工的固定工资作为公司为员工办理各种保险的基数。当员工固定工资未达到本市办理各类保险的最低限时,按本市低保基数为其办理保险。)工作满半年后,工资1300元/月,尔后每年按10%递增。

  第十七条: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20元,职工工龄增加一年,月工资增加20元,每年年初增发。

  第十八条:岗位工资系数: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1.8;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1.3;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1.5;工程部从事安装、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1.3; 项目部人员1.3。

  第十九条:误餐补贴:需要职工外出工作时,每日补助15元。

  第二十条: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参照第十八条岗位工资系数补贴。

  第二十一条:其他补贴:职工月满勤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奖励;半年内满勤者按本人半年基本工资总和的10%奖励;全年满勤者按本人全年基本工资总和的15%奖励。职工在公司工作3年表现优秀的,公司给予30000元的交通补助;职工在公司工作5年表现优秀的,公司给予100000元的`住房补助。

  第二十二条: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三条: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6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6。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第二十五条: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

  第二十六条: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第二十八条: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二十九条: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公司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同等额度的处罚。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第三十条:公司集会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培训管理制度15

  酒店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一,培训内容:

  1,员工培训应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以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为主。

  2,管理人员应充分了解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术,提高市场预测能力,控制能力,决策能力。

  3,专业技术人员如财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厨师等,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政府有关政策,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操作方法,从而提高专业技能。

  4,基层管理人员应通过培训充实知识,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5,基层工作人员须学习宾馆酒店及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各自岗位职责和要求,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6,宾馆酒店的其他人员也应根据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相应的业务培训。

  二,培训方法

  1,由专业教师讲课,系统地讲授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专业人员的理路水平和实践能力。

  2,宾馆酒店内部业务骨干介绍经验。

  3,组织员工到优秀宾馆酒店参观学习,实地观摩。

  三,培训形式:

  1,长期脱产培训,主要适用于上岗培训或某些专业性强的技术培训。

  2,短期脱产培训,主要适用于上岗培训或某系专业性强的技术培训。

  3,半脱产培训,主要是专业培训,系统学习宾馆酒店基础经营管理知识。

  4,业余培训,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种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培训。

  四,培训档案:

  1,宾馆酒店人事部应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将员工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成绩及时记录在案。

  2,取得培训证书人员的考核成绩应与工资晋级。提拔任用相结合,对于取得优异成绩宾馆可给予相应的奖金。

  5,员工培训要案计划,分期分批,按不同的工种和岗位需要进行,要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6,本宾馆酒店的工作人员都要参加岗位职务培训,培训培训结束,成绩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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