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合集)
为推进我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学校和社会、家长的联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促进教育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以“家长评教师、社会评学校”为主要内容的民主评议活动。现就评议活动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办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着力解决我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依法治校、以德治校,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为教育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以上规模)。
三、评议内容和方法
民主评议活动主要包括两个内容:
一是面向学生家长实施的“家长评教师”活动。
二是面向家长代表及社会各界代表实施的“社会评学校”活动。
(一)“家长评教师”活动的实施方法
“家长评教师”活动主要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家长评教师”活动,是推进家庭与学校之间紧密联系、家长与教师之间有效沟通的平台,更是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形成良好学风、教风、校风的有力手段。各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积极开展“家长评教师”活动。学校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或家长会,了解家长对教师工作的满意程度;通过开设家长开放日,让家长了解教师的教学工作情况;通过设立家长意见箱、热线咨询电话、电子邮箱、QQ群等平台,征求家长意见,听取对教师的建议和意见;通过问卷调查形式,了解家长对每一名教师的具体评价。家长对教师评议的满意度要放入教师的档案。
学校在组织开展“家长评教师”活动中,要注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引导家长正确参与评议活动。要帮助家长了解评议的目的和意义,熟悉评议的内容和程序,搭建家长与学校和教师交流、沟通的平台,力求避免部分家长由于不了解教师教学工作情况而导致降低评议的可信度和效果,或使评议活动流于形式。
二要引导教师信任家长的评议行为。要动员和教育广大教师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家长的评议,相信家长都是友好的且有客观公正的评议能力的,相信家长参与评议活动将有助于促进教师自身的发展。要让教师端正心态,勇于面对问题,反思家长通过评议活动体现出来的实际需求,思考自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需要改进的地方。要让教师珍惜评议活动这一与家长直接沟通的机会,要让广大教师以良好的师德风貌、爱生敬业精神以及在教坛上辛勤耕耘的信息传递给学生家长,并因此赢得家长的尊重、支持和信任,从而更有效地开展和提升教学各项工作。
三要全面、客观和有效运用评议结果。各学校要将民主评议中家长对教师评议满意度作为对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要结合平时多方获得的信息,包括教师自评和年级组、学科组等其他渠道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特别是面对一些家长比较尖锐的意见时,学校领导要同时听取教师的解释和说明,作出比较符合客观实际的公正评价。学校应重在架起学生家长和教师之间沟通、理解的桥梁,重在促成问题的解决,重在促成教师进行反思和提高,以实现“家长评教师”活动的积极作用。
(二)“社会评学校”活动的实施方法
家长代表与社会各界代表共同参与的“社会评学校”活动,由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各学校必须组织召开所在地的社会各界代表和部分家长代表参与的行风民主评议会议,县教育局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在社会各界代表及家长代表中对学校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测评。
在各学校召开的行风民主评议会议上,校长应作述职评议报告,向与会的评议代表介绍学校总体情况,并总结一年来学校的主要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述职评议报告的内容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并应在会上向与会代表征询在学校建设、发展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局直属学校和高中段学校组织的“社会评学校”活动,应从以下几个层面去邀请评议代表:一是部分县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二是教育系统行风监督员;三是镇乡(街道)主管文卫工作负责人;四是本校学生家长代表;五是社区居民、干部代表等社会各界代表。
各乡镇义务段学校(幼儿园)组织的“社会评学校”活动,应从以下几个层面中去邀请评议代表:一是学校所在地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二是部分乡镇(街道)干部代表、村干部代表;三是当地上规模企业代表;四是当地有关部门基层站所负责人;五是本校学生家长代表。
参加评议会议的代表一般应不少于60人(学生数500名以下学校的评议代表应不少于30人),其中家长代表不少于参评代表的三分之一。
另外,各学校在平时可采用教师家访、座谈会、上门走访、发征求意见函等多种途径和方法与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加强沟通,宣传学校工作,听取代表意见,充分发挥“社会评学校”活动的积极作用。
学校应根据本校“家长评教师、社会评学校”活动的开展情况,建立相关的台帐档案。
“社会评学校”活动的满意度测评工作由县教育局直接组织,具体工作由局民主评议办公室负责实施。
测评工作主要以发放问卷调查形式进行。各参评学校应按评议办公室要求上报全校学生家长姓名、联系办法,以及参加民主评议会议的社会代表姓名、联系办法。局民主评议办公室向随机抽取的每所学校一定数量学生家长直接寄发问卷测评表。在校学生数20xx人以上的学校抽取200名家长作为测评对象,在校学生数1000至20xx人之间的学校抽取150名家长作为测评对象,在校学生1000人以下的学校抽取100名家长作为测评对象。另外,将按问卷测评家长人数的10%,向社会各界代表寄发测评表。
问卷测评要求评议人员对被测评学校作出满意、较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的总体评定,并在校纪校风、规范收费、教育质量、作业负担、家访联系、食堂管理、有偿家教、师德师风、强制推销学习资料等方面作出相应评定。另外,问卷测评时还将征询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局民主评议办公室根据回收的问卷测评表中的总体评定结果(满意得1分、较满意得0.8分、不满意不得分),结合问卷测评表的回收率,确定各学校获得的满意度得分。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4-5月)
县教育局将成立“家长评教师、社会评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及民主评议办公室,召开动员会,制定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提出评议要求。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评议活动计划,确定工作目标要求,同时采取形式多样的动员会、座谈会,发动全体教职员工,以达到统一思想、人人参与的目的。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xx年6-9月)
各学校应围绕评议内容,以及学校评议工作的目标、要求,针对学校实际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改进。
(三)第三阶段:实施评议(20xx年10-12月)
各学校应在10月份召开民主评议大会,邀请家长代表及社会各界代表对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评议,并将评议工作的开展情况作出书面总结,于11月5日前报局民主评议办公室。局民主评议办公室在10月份向全县各学校家长代表及相关社会代表进行问卷调查测评。根据问卷调查测评情况,在11月份公布20xx年“家长评教师、社会评学校”活动优胜单位并公开全县各学校的满意度得分情况。12月份向各学校反馈问卷测评中具体项目的测评情况,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四)第四阶段:整改落实和评议考核(20xx年2-6月)
结合学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教育局组织对各学校的“家长评教师、社会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针对局民主评议办公室反馈的整改意见,各学校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五、评议奖惩
学校开展“家长评教师、社会评学校”工作情况将作为教育局对学校进行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小组以学校开展评议活动的相关台帐资料为依据,结合局民主评议办公室提供的测评满意度得分,对学校进行考核督查,并按民主评议专项考核得分以10分分值计入200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得分。
县教育局将按评议活动问卷调查测评的满意度得分情况,划分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四个竞争圈,评定20xx年“家长评教师、社会评学校”活动优胜单位,其中高中竞争圈1所,初中竞争圈2所,小学竞争圈2所,幼儿园竞争圈1所。在20xx年,完全中学列入高中竞争圈参评,九年一贯制义务段学校列入初中竞争圈参评。当年有教职工违法违纪被查处的学校,不得评为优胜单位。问卷调查测评的满意度得分低于全县平均分的学校及其校长在学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乃青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周国鸣同志、局党委委员、局纪委书记林建国同志、局党委委员、教育工会主席章华勇同志任副组长,局各科室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民主评议办公室,忻海霞同志任主任。民主评议活动在局民主评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局民主评议办公室(设在局审计监察室)牵头组织实施民主评议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县各学校一定要充分认识“家长评教师、社会评学校”为主要内容的民主评议活动对于推进教育系统行风、作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于教育工作的满意度等方面的积极意义。要把民主评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各学校“一把手”要亲自抓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阶段任务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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