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31 14:24:54 管理 我要投稿

食品管理制度15篇(合集)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食品管理制度15篇(合集)

食品管理制度1

  一、个人卫生标准:

  1、必须持有秦市防疫站体检合格的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品加工工作。

  2、必须再到四勤:即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工作服。

  3、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严禁穿拖鞋上班。

  4、上班前,便后必须洗手,去厕所必须脱掉工作服,不准在炊具、容器中洗手、脸;不准用屉布、棉被套等擦手。

  5、上班操作,卖饭时不准抽烟、随地吐痰、拧鼻涕、不面对食品炊具咳嗽、打喷嚏,不准戴耳环、戒指等饰物。

  二、环境卫生标准:

  1、房屋玻璃要明亮,门窗要干净。

  2、操作间要做到干净、整洁、无污染、无垃圾、杂物堆积有用物品要存放整齐。

  3、每餐后操作间要冲洗地面、锅台、下水池,随时保持干净,明地沟每周彻底清淤一次。

  4、做好消灭蚊、蝇、老鼠工作,做到苍蝇密度不超标,厨房内无老鼠。

  5、厨房内严禁吸烟,垃圾要即产即清,不存留,并倒入指定地点,案板锅台要及时清理干净。

  6、炊具要经常保持干净,切肉机用后必须用清水冲洗干净,调料缸、原料盆、油缸等要清洁,表面无灰尘、油迹。

  7、各厨房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定量、责任到人,分工明确。

  三、卫生“五四”制: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采购腐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服务人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2、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1)洗;

  (2)刷;

  (3)冲;

  (4)消毒(蒸汽或开水)。

  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

  (1)定人;

  (2)定物;

  (3)定时间;

  (4)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分干。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

  (2)勤洗澡和理发;

  (3)勤洗衣服、被褥;

  (4)勤洗换工作服。

  四、食品安全标准:

  1、采购员要采买新鲜、干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确保原材料无毒无害,新鲜完好,尤其是所采购的油类、肉类、面粉、调料、饮料等,必须去正规厂家或企业,做到采购渠道清楚,按规定索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食品卫生评价报告单、营业执照及健康证等证件。

  2、食品保管员对入库原料要逐件检查,不收过期或变质的东西。库房做到“四五”:无苍蝇、无老鼠、无蟑螂、无其他有害昆虫。

  3、各种蔬菜必须做到摘、择干净操作时,要认真仔细,做到菜内无草棍、无烂叶、无虫类、无杂物;蔬菜加工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去烂、四切的.程序进行。消残去烂、去毒芽干净,黄瓜、土豆、萝卜等用刷子刷干净,必须先洗后切,土豆、豆角等要烧透、煮熟。

  4、肉类食品要洗净、烧透、煮烂、蒸熟,决不加工腐烂变质及不洁净原料。

  5、决不出售变质原料制作的和变质的食物。

  6、半成品菜要日产日清,一般不过夜,存放必须放入冰箱、冰柜。

  7、做凉拌菜要严格消毒,不做以干蘑为原料的菜,慎做豆角菜。

  8、食品存放要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药物、杂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并存放整洁,离地存放。

  9、菜刀、板、筐、盘、勺、盆等炊具及其他售饭用具,每餐后必须洗刷干净,要做到“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清毒。并定点存放专人管理。

  10、冰箱、冰柜等要定期消毒处理,没两周必须化霜彻底清理一次。

  11、不得制作和出售下列食品:

  (1)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经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他食品;

  (5)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售饭用具污秽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非食品原料加工的;

  (9)超过保存期限的;

  (10)奶类、火腿肠及饮料不是在常温条件下出售的。

食品管理制度2

  为保证保健品质量,保证职工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凡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人员,每年必需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岗位工作。

  2、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检查,负责卫生监督检查。

  3、新工上岗、员工换岗前、必需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试用期。

  4、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依据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找人替检行为。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状况,特别是痢疾、伤寒、甲/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必需立刻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洁净,留意个人卫生。

食品管理制度3

  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八、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面点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面点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三、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四、当餐未用完的面点,应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五、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六、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七、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凉菜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凉菜加工,保障公众餐饮安全,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固定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凉菜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时应戴口罩。

  三、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凉菜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四、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开启空调,使室内温度不超过25℃,并做好记录。

  五、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六、凉菜间的设备、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操作过程中注意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七、凉菜间内冰箱必须专用。熟食品用容器及保鲜纸密封保存于冰箱中,不得重叠存放。

  八、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传菜人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

  九、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食用前需要加热的按规定进行再加热。

  十、加工结束后,做好设备、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清理室内卫生,打开紫外线灯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裱花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裱花加工制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固定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裱花间,裱花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时易戴口罩。

  三、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裱花间,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裱花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裱花制作无关的活动。

  四、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开启空调,使室内温度不超过25℃,并做好记录。

  五、鲜蛋应清洗(必要时消毒)后再使用,冰蛋根据使用数量融化,当天融化、当天使用、当天用完。奶油要专柜低温保存。

  六、裱花间的设备、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操作过程中注意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七、蛋糕胚应在专用冰箱中贮存, 贮存温度10℃以下。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在3±2℃,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花蛋糕贮存温度不得超过20℃。

  八、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应当天加工、当天使用。

  九、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十、加工结束后,做好设备、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清理室内卫生,打开紫外线灯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食品管理制度4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已经出台了许多办法,但是我觉得最关键的现在是要严格执法,严惩肇事者。"汪洋说,酒驾问题过去有法律,屡禁不止,为什么?因为执法不到位。最近一个时期,在执法上较真,包括像高晓松这样著名的音乐人都因为酒驾而被判刑,据统计酒销售量就明显下降了,"我觉得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也要向治理酒驾学习,对肇事者严惩不贷"。

  天下之大民生为最。如何在"十二五"的开局之年,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加幸福,是中央领导最关心的问题。领导注重民生,是百姓之福,也是国家之福。"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性作为食品质量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旦忽视了食品安全问题,对人类健康、人民生活和社会安定都会带来严重后果。连一日三餐都吃得不放心,百姓如何安居乐业,幸福指数如何提高,和谐社会又将如何构建。

  近年来,"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彩色馒头"等恶性的事件频发,再次向人们敲响食品安全警钟。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势在必行。乡镇、街道办事处至少配备1名食品安全专干,发挥在基层的食品安全协调、宣传工作,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进一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十分必要。各界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形成重典治乱、依法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强大合力,努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还需落实政府监管职责。要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广覆盖的监管格局,消除死角盲点。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增强监管合力。做到信息公开透明,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把食品安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况和发生之初。对渎职失职行为要严肃责任追究,绝不允许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改革和完善体制,形成监管的长效机制。

食品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强化北京市连锁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其餐饮效劳提供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二条本管理方法适用于连锁餐饮效劳提供者(包括连锁餐馆(餐厅)或饭店、连锁快餐店、连锁小吃店、连锁饮品店等)。专门为连锁餐饮效劳场所加工和提供原料、半成品、成品的中央厨房,参照执行本管理方法。

  第三条本管理方法以下用语的含义

  (一)餐饮效劳,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效劳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效劳活动。

  (二)连锁餐饮效劳提供者,是指提供同类餐饮效劳和食品的餐饮效劳提供者以一定的形式组成餐饮联合体,按统一的标准和制度进行经营管理,包括主要原材料的统一采购和统一配送,实行统一的食品安全操作。

  第四条连锁餐饮效劳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可由连锁餐饮效劳提供者的总部统一制定。

  第五条连锁餐饮效劳提供者的下属餐厅或门店的直接管理者是餐厅或门店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被撤消餐饮效劳许可证的餐厅或门店,其直接责任人自处分决定做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效劳经营管理工作。

  第六条连锁餐饮效劳提供者应统一建立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制度。下属餐厅或门店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培训制度,记录培训情况。餐厅或门店新员工在上岗前应接受食品安全培训。餐厅或门店所有在职员工应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连锁餐饮效劳提供者总部和各餐厅或门店均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并通过全市统一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持考试合格证明上岗。

  第七条连锁餐饮效劳提供者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患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厅或门店员工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前方可参加工作。

  第八条连锁餐饮效劳提供者应建立统一的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一)应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预包装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添加药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除外)的食品。

  (二)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查验并索取供货者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的,应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采购供货合同、每笔供货清单;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留存采购清单。

  (三)连锁餐饮效劳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餐厅或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帐。门店自行采购的局部,应遵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九条连锁餐饮效劳提供者应强化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查验。

  (一)连锁餐饮效劳提供者设立统一配送中心仓库和中央厨房的,配送中心仓库和中央厨房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进货查验。连锁餐饮效劳提供者下属餐厅或门店接收从配送中心仓库和中央厨房配送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时,应建立统一配送单据台帐。

  (二)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采购记录应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存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统一配送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采购记录,可以由配送中心和/或中央厨房统一保存。

  (三)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应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存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统一配送的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可以由配送中心和/或中央厨房统一保存。

  (四)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应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等合理的方式有序整理保存,便于查找。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鼓励连锁餐饮效劳提供者采用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本方法要求记录的事项。

  第十条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和配送

  (一)统一配送的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应当建立食品贮存和配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和配送食品,并按照“先进先出〞原那么配送,定期检查库存,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配送。

  (二)餐厅或门店应当建立贮存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先进先出〞原那么使用,定期检查库存,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使用。

  第十一条连锁餐饮效劳提供者应强化各餐厅或门店的食品添加剂管理。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定位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

  第十二条食物的制作与加工

  (一)连锁餐饮效劳提供者宜根据食物的特点,统一设置存放条件和加工条件,并制定相应的操作标准。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兴旺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C,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三)凉菜制作和裱花蛋糕应当在专间操作。专间操作应当到达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的要求。

  (四)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非即食的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五)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和非即食食品的工器具应分开使用。处理过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如未经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用于处理直接入口食品。

  第十三条连锁餐饮效劳提供者根据消费者个人需求外送食物,应建立食物外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使用卫生的食物运送工具,控制外送的温度和时间。

  第十四条连锁餐饮效劳提供者宜统一建立餐饮具、工器具以及餐厅门店的清洁和消毒制度。

  清洁和消毒制度应包括主要工器具、餐饮具的清洁频率及/或消毒方法,以及餐厅所有设施设备的清洁方法及频率。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以备下次使用。

  按照要求洗净、消毒餐饮具,并将消毒后的餐饮具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

  餐厅或门店店堂应当保持空气流通、设施整洁,餐具摆台时间超过4小时尚未使用的应当重新进行清洗消毒。

  第十五条连锁餐饮效劳提供者宜采用专业虫害控制效劳对餐厅、配送中心仓库和中央厨房等进行虫害控制。

  采用专业虫害控制效劳的,应要求专业虫害控制效劳提供者在进行消杀后提供消杀记录。

  自行进行虫害控制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在每次消杀后,应记录杀虫剂、灭鼠剂的使用情况。

  杀虫剂、灭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应妥善保管在有锁的专用橱柜等设施中,专人保管,不得与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混放在同一区域。

  第十六条连锁餐饮效劳经营者应统一建立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并定期检查个人卫生要求的执行情况。

  应强调勤洗手的重要性,洗手设施附近应有正确洗手方法的标示或说明。

  餐厅或门店的员工宜统一着装。食物处理区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食物处理区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

  第十七条连锁餐饮效劳提供者应当制定企业总部和各餐厅或门店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十八条鼓励和支持连锁餐饮效劳提供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标准,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配备先进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对食品进行送检或自检。

食品管理制度6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本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每年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本单位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组织每日人员晨检,及时将“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工作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就餐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6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7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我单位负责人认真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历,并持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

  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我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本单位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4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我单位建立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对经营过程中各关键环节(食品原料采购、运输、验收、贮存、加工过程、销售等)进行全程控制,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安全。

  1采购: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商档案。

  2运输: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验收及贮存:建立食品验收、贮存管理、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食品经营者对因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经营的范围内主动召回。食品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应当告知供货商。供货商应当及时告知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应当特别注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导致食品出现不安全问题。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不安全食品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经营者停止经营不安全食品。

  三、消费者投诉处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得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四、食品信息公度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等途径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接受有关单位检查和消费者查询。

  五、日常卫生管理

  1、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食品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

  2、食品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果壳、纸屑,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经营场所每天最少清扫一次,每月一次全面清扫,保持地面、门窗、墙壁、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不积蜘蛛网。

  3、食品存放整齐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得与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4、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5、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销售区域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严禁销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消毒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1、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人员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

  4、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5、从业人员在经营场所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活动。

  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及处理

  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食品管理制度7

  一、用于食品储藏的库房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检查,同时确保冷藏器械的正常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反应,并及时整改,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操作,检查处理后再使用。

  二、食品储藏处由专人管理,任何人不能存放私人食品。

  三、食品的储藏应保持清洁卫生,食品排放整齐,定期进行卫生清理。

  四、生熟食品应分开储藏。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不漏报,不搞冒名顶替。若确诊为“五病”患者,要服从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定期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卫生法规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卫生知识水平。

  3、保持个人卫生。要严格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围裙。

  4、工作期间应做到:(1)穿戴工作衣帽,工作衣帽应保持清洁卫生;决不能用工作服擦手、擦鼻涕。(2)不得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3)不得戴戒指、手镯、手链、手表等饰物(4)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操作间。

  5、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端饭菜时,手指不准接触饭菜;做饭、炒菜、处理食品时,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大声说笑。工作期间不用手挖鼻孔、掏耳朵、抓头、剔牙。

  6、不能用炒菜勺直接入嘴品味,更不能把尝剩的食品再往锅里倒。

  7、烹调好的菜,不得直接用手去抓。

  8、有条件者应接受预防接种,尤其是注射乙型肝炎疫苗可有效地防止感染上乙型肝炎。

食品管理制度8

  一、食品库房应专用。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仓库达到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要求,库房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三、做好食品及原料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和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四、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五、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六、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备。肉类、水产品分柜存放,牛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七、冷冻设备定期化霜、除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

  八、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管理制度9

  一、食品贮存设专用库房,通风良好,有防鼠、防虫、防潮设施,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分开设置。

  二、食品库房应设物品存放架,食品和物品分类分架摆放,不同性质的食品有明显区分标示。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严禁将食品直接放在地上。

  三、食品入库前严格验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验收后认真做好登记,入库食品应注明食品名称,采购时间,数量,保质期。做到入库上帐,出库下帐,帐物相符。

  四、食品出库时要检查感官性状和保质期,要坚持食品先进先出、少进快出的'原则,合理控制库存量,尽量缩短储藏时间。

  五、每天要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整理。重点检查食品有无霉变、腐败变质、包装有无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处理。

  六、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或临时存放其他非食品货物。

  七、冷藏、冷冻柜(库)有明显区分标示,设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需低温储藏的食品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贮藏。

  八、库房保管员持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做到服装整洁,卫生干净,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食品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员工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体用餐员工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特制定员工餐厅食品留样管理规定。

  一、员工餐厅所有出售的饭菜、食品,必须在出售前进行采集留样,由专人负责完成采集工作。

  二、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有汤汁的食品,留样时需保留部分汤汁,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样品采集盒中。

  三、留样食品在冷藏冰箱内保留的时间不少于48小时。食品留样冷藏冰箱,工作温度应控制在摄氏5℃度左右,并保持冷藏柜内外卫生清洁。

  四、留样采集员要对每餐的留样情况进行记录,并认真填写《食品留样记录表》,员工餐厅领班要在《食品留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五、留样冷藏冰箱每周应用消毒液擦拭消毒一次,消毒液的.使用按使用说明进行。

  六、留样的食品超过保存期限应及时处理,不得二次食用。

  七、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八、餐厅领班和负责食品留样的采集员对食品留样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九、后勤中心对员工餐厅留样工作负有检查监督责任。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后勤中心对本规定有解释权。

食品管理制度11

  一、食品安全管理

  1.食品安全有专人负责管理。

  2 .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3 .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明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4 .从业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上岗,并保持个人卫生。

  5 .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6 .食(用、工)具每餐用后应洗净、消毒、并保持洁净。洗涤程序为:“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

  7 .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要分开进行,食品冷藏应分类,并标注明标记,防止交叉污染。

  8 .所有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记,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9 .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超过保质期的食物、原料。

  10 .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必须按规定索取有关证件,并建立进货台帐。

  11.垃圾桶有盖,垃圾处理及时,外壁清洁。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师生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 .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应急性检查。

  3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 .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6 .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堂负责人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7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8 .从业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各项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三、从业人员培训管理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9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10 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11 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12 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

  1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2 .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①处理食物前;

  ②上厕所后;

  ③处理生食物后;

  ④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⑤咳嗽、打喷嚏或擦鼻子后;

  ⑥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⑦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O ⑧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4 .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①开始工作前;

  ②上厕所后;

  ③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④咳嗽、打喷嚏或擦鼻子后;

  ⑤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⑥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5 .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6 .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7 .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8 .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五、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

  1 .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2 .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3 .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4 .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5 .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6.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套工作服。

  六、食品及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管理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7 .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8 .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9 .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10 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11 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12 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13 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4 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15 .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16 .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2于年。

  七、食品贮存管理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螳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 .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 .1Ocm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 .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1Cn)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1.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 .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6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 .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八、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

  1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 .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 .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4 .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5 .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6 .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7 .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8 .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九、烹调加工安全管理

  1 .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

  GB5749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

  70℃于。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3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4 .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60℃10℃高于或低于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5 .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6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7 .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8 .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十、加工安全管理

  为规范餐饮服务面点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 .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3 .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4 .当餐未用完的面点,应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水分含量10°C60°C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以下或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5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

  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6 .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7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十一、食品留样

  1.专人负责食品留样工作,单位负责人定期对食品留样工作进行检查。1002.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100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3.配备专用留样冷藏箱和专用留样密闭容器,并有明显标识。

  4.留样冷藏箱定期进行维护和消毒,留样容器在每次留样前消毒。

  5.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注明餐次(OT(TC)48和食品名称,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小100g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

  6.建立留样记录,及时登记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十二、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

  1.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2.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3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4.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5.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6.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GB14934溶性附着物,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7.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卫生学评价报告;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9.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泪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沿水桶内外清洁。

  10.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11.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十三、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举办者是餐厨废弃物处置第一责任人,负责人应实时检查、监督本单位餐厨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置的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2.专人负责本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3.餐饮废弃物存放容器应当具有防渗漏、防锐器穿透并带有密封盖的硬质塑料或金属容器,外观清洁并有明显的分类标志;

  4.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5.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7.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8.和餐饮废弃物收运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处置责任;

  9.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

  10.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11.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登记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环保部门报告;

  12.逐步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

食品管理制度12

  为落实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条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并将健康证明存档备查。

  第三条 重要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经营的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类、禽类、豆制品、水产品、熟食等重要食品,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采购食品,应当检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是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采购按规定必须检疫的家禽、牲畜及其产品,应向供货者按批次索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牲畜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在显眼位置公示,留存记录备查。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实行计算机收费管理,建立电子台账。

  第五条 品质量自检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基金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六条 食品息公示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啊和公示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监测信息和处理情况等。

  第七条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和消费者退货,协助工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提高至经营等相关情况。

食品管理制度13

  一、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1.对原、辅材料进行采购前,应对供货方进行考察,确保购进原、辅材料的质量。

  2.原材料到货后,库房管理人员应对其进行验证,验证项目包括其名称、规格、数量、外观、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等,并做好记录。对可能有质量问题的原、辅材料,应提交检验室进行检验。

  3.需进行理化检验的原、辅材料,由检验室负责取样进行检验。对本厂检验室不具备检验能力的产品项目,可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检验。

  4.原、辅材料经证验合格后,库房管理人员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验证不合格的原材料,由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手续。

  6.每批入库的原、辅材料应有特定的标识,并按到货先后次序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用。

  二、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1.开始生产前应对生产场地、生产设备进行杀菌。

  2.出入生产车间人员必须穿工作衣、裤、穿工作鞋、戴工作帽、戴口罩,生产前必须现将手洗净并在消毒液中浸泡1分钟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3.生产前先用无菌水将生产设备清洗干净。

  4.原料的拣选清理要彻底,计量要规范,封口、喷码要在无污染的情况下进行。

  5.装箱时应先检查印码是否规整、标签是否规范。

  6.入库码放应按照品种、规格分类码放,并填写入库交接清单。

  7.生产人员应严格按照各岗位要求进行生产,各岗位应进行自检、岗位间进行互检、检验员进行专检和抽检。

  8.生产结束后应进行设备清洗、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

  9.生产过程中应进行标准化作业和设备定置管理,岗位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0.生产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向上级反映,及时处理。

  11.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应结合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和岗位职责搞好工作。

  12.生产车间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规、违章操作,故意违反操作规程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三、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2.1.职责:

  2.1.1厂长根据计划负责下达每月的生产任务和考核指标,月末考核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及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2.1.2采购小组负责原料供给,保证原料无霉变。

  2.1.3生产车间负责确定的工艺流程组织均衡生产,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及现场管理工作。

  2.1.4质量管理小组、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关键工序控制点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

  21.5检验室负责对原料、成品的质量检验的检验。

  1.6各相关部门应保证计量器具齐全、量值准确、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数据准确。

  2.2。质量控制

  2.2.1原料采购质量必须按国家标准要求。

  2.2.2原料贮存严格按本厂规定执行,确保原料质量。

  2.2.3生产车间有权拒绝加工变质原料。

  2.2.4生产车间必须保证设备、环境卫生整洁。

  2.2.5车间必须定期清理进料口周转箱。

  2.2.6停机必须将进料口设备内存料清理干净。

  2.2.7为保证产品质量,车间生产班组必须做好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

  2.2.8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参加有关的操作技能培训,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2.2.9生产厂长按工艺流程、工艺操作、质量要求均衡安排生产。

  2.2.10岗位应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技术指标操作设备。

  2.2.11车间关键工序、工艺控制点应配备技术熟练的工人,质检员、车间主任应经常巡查,及时掌握工艺、质量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不合格流入下道工序。

  2.2.12车间主任负责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根据生产情况及时调整工艺参数,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2.3.检验控制:

  2.3.1进厂原料必须由检验室检验合格后方可贮存或生产。

  2.3.2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检验项目,由车间主任审定。

  2.3.3质量管理小组与跟班质量检验员对各车间各工序的工工艺参数、指标及半成品,在制品进行取样检验,及时检验,凡不合格品的半成品,在制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或车间。

  2.3.4车间最终产品成品检验,必须由跟班质量检验员亲自取样,样品要有该批商品的代表性,检验项目分品种相应等级的质量指标检验,检验报告及时送车间和成品库。不合格产品库房拒收,车间必须做返工处理直至合格。

  2.3.5从原料购进转入车间生产到成品产出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检验必须做好记录,检验报告及时传递到厂有关部门。

  2.3.6每月月末由化验室将各生产车间、班组生产质量检验情况汇总反馈到厂领导,质管小组,生产车间,由质量管理小组对质量情况进行评定考核。

  四、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9.6做好盘存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9.7库房内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水,保持清洁整齐,道路通畅。

  9.8原材料必须按规定高度贮存,应码放整齐,防止损坏。

  9.9在装卸过程中应轻搬轻放,做到安全、准确、及时,避免损失。

  9.10做好安全消防工作,出、入库车辆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

  10.1库房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核对成品数量、品种规格及包装质量,验收入库。

  10.2入库成品应按品种、批次存放,并进行标识。不同品种、规格和质量的产品不得在一起存放。

  10.3成品出库应以出库单为依据,并根据单据所列的品种、规格、数量、等级发货,保证与单据相符。

  10.4库房管理人员应做好产品入库登记工作,做好帐、卡、物相符。

  10.5成品出库应坚持“先入先出”的.原则,避免产品积压。

  10.6做好盘存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10.7库房内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水,保持清洁整齐,道路通畅。

  10.8成品必须按规定高度贮存,应码放整齐,防止损坏。

  10.9在产品装卸过程中应轻搬轻放,做到安全、准确、及时,避免损失。

  10.10做好安全消防工作,出、入库车辆应先经过卫生消毒处理;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2、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员工健康检查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5、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查体,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6、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7、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六、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为能够完全、及时地召回被确定为不安全批次的最终产品,维护厂产品信誉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所有交付后的可能发生食品安全危害的产品召回的控制与管理。

  l.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本厂相关部门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及该管理制度,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1.1品控部负责主动召回的通知及组织相关部门对召回产品进行确认,分析危害、产生原因。

  l.2销售负责顾客投诉不安全产品的召回通知和实施召回。

  1.3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启动召回并向当地质监局报告召回信息。

  1.4厂长对召回产品提出最终处理意见。

  1.5相关部门严格按处理意见执行。

  2.产品出厂后由经销商或顾客投诉该批或该类产品为不安全产品时,销售部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品控部,并填写《客户投诉及处理记录》。品控部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该批留样产品进行分析及评估,并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必要时向顾客索取投诉产品小样,确需召回时,由销售部实施召回。

  2.1当品控部从留样观察中发现已发货的某批或某类保质期内的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变质时,及时电话通知销售部,并同时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传给销售部,销售部实施主动召回。

  2.2经评审确需召回时,由销售部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顾客或消费者召回主要信息,并将详细内容填写《召回通知》发传真或电子邮件给顾客或消费者。《召回通知》包括产品批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联系人、联系电话、召回日期等。

  3.召回的产品由销售部安排运输到仓库,仓库保管员对召回产品做明显标识并隔离存放。

  3.1销售部应详细记录召回产品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和结果。

  3.2召回的产品再次由仓库保管员通知化验室进行化验分析,生产厂长根据化验结果评审后提出处理意见,相关部门按处理意见执行。

  3.3召回的产品在被销毁、改变预期用途或重新加工之前,应被封存或在监督下予以保留。

  3.4对于库存中受影响的同一批产品,按潜在不安全产品进行处置;视不合格品的严重性,必要时,品控部向责任部门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要求有关部门采取纠正措施。

  3.5在实际召回完成后,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产品,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产品的召回管理规定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8号》执行。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将其处理过程及结果函报乌市质监局,接受乌市质监局的监督。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1.必须做好本公司产品的经常性检查

  2.已经变质、超过保质的产品应立即清除出库,停止销售。

  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向厂长报告,封存导致食品或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设施。

  4.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5.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如实提供资料、数据和相关的样品。

  6.如需紧急公告或召回已售出可疑中毒食品或致病食品,应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7.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食品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保障库房货品保管安全、提高库房工作效率和物流对接规范,制定库房管理制度,确保的物料储运安全,规范仓库管理,降低库存,节约成本。

  二、适用范围

  冷藏食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

  三、相关规章制度

  库房管理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经营活动,而且关系到库有物资的安全完整,所以库房管理至关重要。现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认真检查库房周围有无污染源。

  2、库房内保持清洁干燥,定时通风保持一定的温度和控制相对湿度。物品避免阳光直射。

  3、库房应作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保证库内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等。

  4、食品应分类存放,隔墙离地,防水、防盗、防潮、防霉、防污染,食品的摆放应利于通风和检查。

  5、严禁在库房内存放杀虫剂、农药、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6、有异味的食品应密闭存放,防止串味。

  7、库房要定期清扫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等。

  8、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要及时登记卡片置于物品摆放处,做到先进 先出,尽量缩短储存期。

  9、定期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霉变、腐烂、超期食品及时上报处理。

  10、建立完备的出入库手续,见物入库,严防空入空出现象出现。入库时对进库物品必须根据采购单按量验收并根据发票上所列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认真核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物品一律退回。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把好质量关。

  仓库管理是仓库功能得以充分发挥的保障,不可有任何的疏忽和大意。仓库管理制度的原则和目标是:库容利用好、货物周转快、保管质量高、安全有保障。

  仓库管理需有效利用库容。库房内货物的存放量大,库容利用率高。一般情况下,托盘货物堆码可以充分利用库容;货物周转快是指进出库货物的批次多,频度大,仓库的利用效率高;保管质量高是指库存货物在保管期内,不丢失、不损耗、不变质、不生锈、不腐烂、不变味、不虫咬、不发霉、不燃不爆等;安全有保障是指防火灾、防盗窃等方面不发生问题。而食品仓库管理制度相对来说,要求更高,更严格一些。

  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

  冷冻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凡食品入库前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不洁的食品和原料,不准入库。

  (二)对采购的食品及原料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收集索证材料,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三)食品及原料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拒收入库。

  (四)货架上应对每类每批食品严格标明采购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最终保质时限,做到帐、卡、物相符,挂牌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应有包装,并标明产品名称,定型包装食品应贴有完好的出厂标识。禁止存放无标识及标识不完整、不清晰的食品及原料。

  (五)经常检查所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胖听等感官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得食用”等字样,及时销账、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六)保持仓库内通风、干燥,做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仓库门口设防鼠板,仓库内灭鼠使用粘鼠板,不得采用鼠药灭鼠。冷藏冷冻设施运转正常,冷藏温度在0℃—10℃,冷冻温度应达零下18℃。

  (七)食品入库后,原料分类存放,对主粮食物不得靠墙或直接放在地面上,以防止潮湿、发霉变质,做到勤购、勤卖,避免存放时间过长,降低食品质量。食品在仓库存放期间,要经常倒仓检查。发现变质腐败等情况,应及时报告领导,以便及时处理。不合格食品不得出库。凡食品入库前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不洁的食品和原料,不准入库。

  (八)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空气流通、防潮、防火、防虫蛀。仓库内严禁吸烟。仓库内物品存放要整齐划一,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

  (九)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十)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空气流通、防潮、防火、防虫蛀。仓库内严禁吸烟。仓库内物品存放要整齐划一,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

  库房保管员认真履行收、存、管、发、查等职责。

  食品冷库管理规范

  冷库管理是指冷藏食品贮存空间的管理。食品冷库管理作业应注意的问题有:

  1、库存食品要进行定位管理,其含义与食品冷库装置的应用图相似,即将不同的食品分类、分区管理的原则来存放,并用货架放置。仓库内至少要分为三个区域:大量存贮区,即以整箱或砧板方式贮存;小量存贮区,即将拆零食品放置在陈列架上;退货区,即将准备退换的'食品放置在专门的货架上。

  2、食品冷库要做好登记工作,以便明确保管责任。但有些食品为讲究时效,也采取卖场存货与库房存货合一的做法。

  3、仓库要注意门禁管理,不得随便入内。

  4、区位确定后应制作一张配置图,贴在仓库入口处,以便于存取。小量贮存区应尽量固定位置,整箱贮存区则可弹性运用、若贮存空间属冷冻库,也可以不固定位置而弹性运用。

  5、贮存食品不可直接与地面接触。一是为了避免潮湿;二是为了达到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三是为了堆放整齐。

  6、要注意仓储区的温度,保持通风良好,干燥、不潮湿。

  7、仓库内要设有防水、防火、防盗等设施,以保证食品安全。

  8、食品贮存货架应设置存货卡,食品进出要注意先进先出的原则。也可采取色彩管理法,如每周或每月不同颜色的标签,以明显识别进货的日期。

  9、仓库管理人员要与订货人员及时进行沟通,以便到货的存放。此外,还要适时提出存货不足的预警通知,以防缺货。

  10、仓储存取货原则上应随到随存、随需随取,但考虑到效率与安全,有必要制订作业时间规定。

食品管理制度15

  一、总则

  1、为加强我校食堂财务治理,建立健全财务治理制度,结合我校食堂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食堂治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食堂治理领导小组,由校长、工会、总务和食堂详细治理人员等组成,全面治理食堂的日常事务。

  3、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局部。应坚持为师生效劳的`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根据“非营利性”要求,进展食堂本钱单独核算。严格掌握食堂本钱开支范围,保障生活质量,建立和完善治理监视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本制度自20xx年10月24日起试行。

  二、财务治理

  1、标准学校食堂财务治理。学校食堂必需单独建立明细账,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标准本钱核算。

  2、学校应建立食堂内部掌握制度。学校财务人员、治理人员、验收员和保管员等,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晰。

  3、学校食堂财务审批人为校长。审批人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选购等事宜。对于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由学校食堂治理领导小组集体争论打算。

  4、加强食堂经营治理。要加强饭菜的质量、数量、经费的监视检查。治理人员对每周食谱进展合理安排,挂牌公示。

  5、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的收支进展公示。

  三、物资选购及治理

  1、由谢玉燕负责食品索证及明细账记录等工作

  2、严格食品原材料进出库登记制度。加大食品原材料保管进出库的监管,全部选购的食品原材料必需做到全部入库登记、领用出库签字治理,学校食堂治理小组人可实行不定期对学校食堂保管台账进展监视检查。

  3、学校食堂选购食品、蔬菜、原料等均须让供方完整供应小票及填制选购回执单据。

  4、尽可能实行定点选购,严把食品选购质量关,杜绝腐烂、变质、变味、发霉、过期等不卫生食品流入学校食堂。

  5、食堂货物选购必需实行内部监视制度。验收人员由食堂治理小组成员组成,两人需共同在货物验收后当场在票据上签名。全部选购食品必需当天逐项记入《食品选购与进货验收出入库清单》。

  6、食堂所需食材及日常消耗品由谢玉燕负责选购,其他设施设备由谢玉燕上报总务处后,经校领导同意选购。

  四、其他事项

  值日教师当天可免费在学校食堂用餐。其他非值日教师在食堂用餐后需在登记表上签字后,按月或季度由食堂结算后缴纳相应的伙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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