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校产涵盖的范围
第一条
校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教室
2、专用室(含操作室、准备室)
3、办公室
5、田径场地(含篮球场、器械场)
6、物品(器具)储藏室
7、总机房
8、其他公共区域:报告厅、自行车库、校门、围墙、
操场公厕、照明及消防设备、卫生设施、草坪、花坛及广场、宣传长廊等。
第二章
管理组织系统
第二条
校产管理组织系统
1、在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主管,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2、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主任;各财产分块主管为年段长及年段核心小组,具体负责人为;各专用室(含报告厅、会议室、、图书阅览室、音、体、美、劳室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
田径场(含篮球场)财产负责人为体育室负责人;
各储藏室财产负责人为各物品储藏单位的负责人。
第三条
总务处协助核算中心建立学校固定财产帐并立卡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帐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
办公室、实验仪器室、
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四条
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习惯。
第三章
购物与领用制度
第五条
学校添置财产,须先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第六条
学校基建和较大型维修,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长组织人员进行预算编制,交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必要时须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基建维修和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必要时报请镇人民政府或委托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公开招投标。
第七条
添置校产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八条
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由验收人员或接受人员填报《固定资产调拨使用单》入帐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各处室的用品、常规教具由总务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本》,写清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减少浪费。
第四章
使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第十条
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第十一条
班级
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年段长证明),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第十二条
教师寝室财产由其教师本人负责,总务处一般一学期检查一次。
第十三条
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第十四条
校长室要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帐相符。
第十五条
校产原则上不出借。如确实需要的,应由借物单位或借物人出具借条,说明物品、数量、归还时间等内容。出借人签名并经校长室批准后,总务处备案方可出借,并由总务处开具出门证。本校教师确因特殊需要向学校借用财产的,也应办理相关手续。出借财产由总务处限期收回。归还时应严格验收,遗失或损坏的,应按赔偿制度处理,仪器为常用设备,原则上不予出借。
第五章
赔偿制度
第三款
各处室财产损坏或损失,由各处室负责人及时向责任人了解并核实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索赔。
第四款
专用室内的财产损坏或损失,由专用室负责人依据借用登记记载情况,书面向总务部门报告,追究借用人的责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五款
公共设第十六条
财产缺损的责任追究
第一款
学校校产被损坏或缺少,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缺少者的责任。
第二款
班级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级中的责任学生并索赔。
施被损坏或损失的,由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查实情况,追究损坏人或携带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六款
班级中损坏或损失的财产,班主任未能查明责任人;各处室损坏或损失的财产,处室负责人未能查明责任人;专用室负责人未能查明专用室内财产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未能查明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追究有关负责人应承担的失责责任。
第七款
报损财产修复后,各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应在修理单上填上明确回复意见。否则,将分别追究相关处室责任人及修理人的责任,必要时还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款
学校贵重物品及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如有失窃,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及保安的责任。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的原则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第十八条
未增值校产损坏照价赔偿,已增值校产损坏按现价赔偿,贬值校产损坏由有关部门或领导估价后赔偿。
第十九条
无法评估现价的校产,按原价的一倍至三倍进行赔偿;有意损坏的.,原则上按原价的三倍进行赔偿。
第二十条
损坏后经修理仍可使用的校产,考虑到修理后校产内在质量影响及外观影响,按修理价(含工、本费等)的2——3倍赔偿。
第二十一条
班级财产损坏,坚持先赔偿后修理的原则。班级有关设施损坏赔偿金额参见《钱清镇中学班级财产赔偿金额参考表》。
第二十二条
赔偿途径
第一款
由损坏责任人向相关负责人报告设备损坏情况,再由负责人用书面形式向总务处报告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
第二款
由总务处核实设备损坏程度,定出赔偿金额,或根据损失财产的价值定出赔偿金额,并由总务处出具赔偿通知单。
第三款
由负责人督促责任人向财务处缴纳赔偿经费(由负责人直接向财务处缴纳)。并向总务处出示已赔偿金额的收据。
第四款
专用室内损坏或损失的财物由各专用室负责人查实情况,并通报给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由负责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径执行赔偿。同时专用室负责人应将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报给总务处备案。
第五款
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玻璃器具等低价易损失物品的赔偿,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一般定价在课后立即索赔,并开具由财务处发给的收据单,收取的赔偿款连同收据存根及时回交财务处。
第六款
教师损坏财产的,根据总务处核定赔偿金额,相关负责人应督促责任人直接向学校财务处缴纳赔偿金。
第七款
教师个人损坏财产而隐瞒实情、谎报或逾期(直至期末检查)不报的,将在期末岗位奖或月岗位工资中强行扣除赔偿,并视情况按教师岗位责任制和月岗中有关条款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八款
凡负责人无法查实财产损坏或损失者,由负责人个人承担赔偿。
第九款
各处室公物损坏,须先缴赔偿金后修理,情况特殊的,可以由负责人先向总务处书面,经获准可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第十款
教职工调离学校,应如数交回领用的所有校产(含图书、教参、耐用教学用具等)及寝室钥匙等,再分别由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具校产回收证明报校长室,校长室据此开具“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损坏或损失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六章
报废制度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超过使用年限,并被确定不能使用和修复的,或修复费用大于使用价值的,低值财产或另星校产应由总务处,校长室主管领导批准,填《报废单》,调整财产帐。高价值校产或大宗校产的报废须经校长批准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必要时报请镇政府审批。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所提校产,主要指固定资产即指在多次使用过程中并不改变它自身的实物形态者,不包括高(低)价易耗品、文具纸张、一般低价办公用品、化学药品、低档塑料制品用具、卫生工具、报纸等。
第二十五条
在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中有突出成绩或贡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个人,总务处将呈报校长室予以公开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所有条款与上级有关新规定不符,则执行上级规定。
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学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由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产和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各部室管理员应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者修缮,确保完好和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并且按照管理规定具备手续。收回时进行勘验。
学校固定资产实行每期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开学初登记,中途检查,学期结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的奖励,并且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3、固定资产检查与清理
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点。由于这项工作量大、面广,一般在学校年终前面清查一次,也可以每学期进行一次部分清点,年终清理可为年终结算提供依据。
没学年末,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总务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理,要见物对账,按账清物,清理要有计划地进行,时间、人力要尽可能集中,清理完毕,应做细致的分类、统计、核实,账目核对要准确地核对增减,并编制财产清册,在账目核实后,要及时调账,并填报财产增减表。
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3
一、凡已清查建账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爱护和保管好,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发。
三、使用单位凡需增加制做固定资产时,应先写出书面申请(需图纸要带图纸),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及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统一定做或购买。不得私自购入,否则不予报销。
四、凡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应先到后勤仓库办理物资验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产账,加盖固定资产章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
五、全校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有权调动,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据凭证,各使用单位无权向本科室以外调动。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单,按固定资产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报废。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七、各科室固定资产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将清查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学校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资的人员要协助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认真清查汇总。
八、为使固定资产管理正规化,主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物资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若有账物不符现象,按规定扣发科室奖金。
九、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4
一、学校固定资产应实行分工管理,做到权责统一。教学设备、电化教学设备由教导处确定专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总务处管理,一般家具、器具在统管与分管的基础上实行定位置、定数量、定管理人员。
二、学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制度,做到学校根据每一件固定资产的不同特点设立账卡,予以登记,使用单位或个人也要按品名登记明细账卡,以便查对。
三、学校房屋建筑物应合理使用与及时维修保养。
四、对学校专用设备
一)是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验与修理,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可用;
二)是做到不经批准不准拆改;
三)是专项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娴熟操作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四)是主要教学设备(含电教设备)、辅助设备和动力设备等要始终保持其成龙配套的完整体系;
五)是对精密机械仪器应制订操作规程、使用制度、维修保养与交接制度,各学科、各部门对此应组织协作共用,提高其利用率;
六)是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设备的教育,提高其爱护设备的`责任感。
五、对交通工具应妥善维修保养,围绕教育、教学、科研和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并建立有效管理制度,以杜绝不正之风。
六、学校图书应设置管理部门——图书室,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使其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防止图书资料的损坏和丢失。
七、其他财产也应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要求。
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5
一、财产的购置
1、财产的`购置必须提出申请计划,逐级上报由学院批准,统一采购。
2、申请计划必须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全面考虑统筹安排,精打细算,力求节约,提高计划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新购买的资产或物品,经验收清点后,在凭证上签字。
二、财产的保管、领借、检查与赔偿
1、各部门有计划领取物品,并及时登记。
2、各部门所有财产,统一编号造册登记,分部门保管使用,离校时按交接管理方法交接,清查财产。
3、学院内财产定期检查,凡人为损坏,视其实际情况折旧或按原价赔偿,凡因失盗损失的,视其责任大小情况,由学院商量后作价赔偿或报销处理。
4、领借物品必须在领物本上签字,归还时注销,保管员要认物不认人,借物签字不漏记。
5、宿舍、教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如有损坏,由直接损坏者赔偿或共同承担赔偿。
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6
中学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学校财产的管理,由分管副校长领导、总务处统一管理,各使用部门保管入账
2.新购、调入或自制的财产,须先经过验收统一编号登入各类账册,然后交使用部门使用。
3.添置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入账、报销手续。
4.总务处及部门账册必须做到:有帐有物、帐物相符、账账相符的要求。
5.学校房屋、设备、家具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调配,各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搬离或调换。
6.学校的一切仪器、教学用具等不得借给个人,个别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要经学校同意,并办理出借手续。
7.各财产保管员必须有对国家物资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公私分明。财产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才可离职。
8.财产管理人员对财物要存放得当,使用方便,防止霉变,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9.财产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要根据情况及时处理,原则上因故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报组室负责人签具意见后报有关领导审批方可报损,无故损坏的除办理上述手续外要酌情赔偿。
10.固定资产报损报废,须由使用部门填写报损报废申请单,由总务处检查审定后报校长批准。
11.每学期各部门财产保管员会计校对一次财产帐,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后订正,年终作一次全面清查。
12.固定资产或材料物资运出校门要凭学校签发的出门证。无证运出,传达室人员对无证携出物品有权扣留。
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7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存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亲笔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环评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必须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极易锈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得当看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台账备案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备案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有用、借予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有用办公用品,须要办理领有用相关手续。领有用物品若存有多余,须交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放贷的物品须核对放贷单,物品回家必须存有回家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必须及时归还、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交还物品时必须当面环评,例如存有损毁或遗失,按赔偿制度继续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除役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除役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备案,单项固定资产除役金额按有关规定继续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除役物品处置后的废旧资金,必须及时进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展开一次清查、以物收款、以账对物,努力做到账表吻合,账账吻合,账实吻合。出现盈亏、除役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维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必须存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居多,以抽检、临时盘仓的方法辅以,以达至查清家底、确保财产安全的目的。辨认出差错应当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展开uddhe,并选定人员写下报告,以便核查。
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8
我市目前拥有中小学校200多所,学校固定资产共计11.4亿元,占学校资产总额的80%。针对固定资产投资、范围广、期限长的现实特点,近几年来,教育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结合诸暨教育实际,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模式,切实加强了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同时,在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电算化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促进教育事业和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全市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固定资产的幅度增加,特别侍定资产管理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学校在固定资产管理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还不健全
据调查,一些学校至今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固定资产购置、验收、清查处置、报损等财产管理制度。如:固定资产采购缺乏采购计划和必要的审批制度,导致盲目购置、重复购置;采购过程中又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导致自由采购、随意采购;采购后又无验收、保管等制度,导致有账无物或账外资产、账实不符的现象普遍存在。此外,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及结存情况,都应通过固定资产帐卡映,并由专人管理。但现实中,某项资产的调出或报废在帐卡中未及时注销的情况屡屡发生,又如固定资产保管人员因工作需要调离时,未进行盘点、清查、交接等,造成学校财产管理松驰的不良现象。
2、固定资产核算方法与手段有待改进
(1)固定资产范围不清
按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或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实际工作中,有些会计将单位所有实物都列入固定资产清册,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如本应列入“专用材料费”的实验用仪器仪表、学生用跳绳等体育用品,却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这样徒增了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量。
(2)固定资产计价方法有待改进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但其自身价值却会发生减损,对这部分损耗价值,在事业会计中并未核算,不象企业一样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如学校购置的20台电脑,单价5000元,总价10万,按目前的通用做法:借记“事业支出”10万、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10万,同时借记“固定资产”10万、贷记“固定基金”10万。在不清理报废的情况下,其价值始终为10万,而事实上,无需几年,该批电脑就会被淘汰,导致从表面上看账实相符,实际却严重失真。
(3)固定资产核算手段相对滞后
20xx年9月开始,我市教育系统财务实行集中核算,为此,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学校单位的固定资产总账通过新中财务软件核算,而明细账与卡片则由学校单位自行登记,以作备查。但从实际情况看,虽然部分学校单位设有备查账,也只是将所增加的固定资产手工记录于本子上,或用excle表格代替固定资产明细账,未采用专用软件进行管理。
3、固定资产后续管理力度不够
当前,学校单位固定资产使用的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缺乏,闲置和资源浪费现象严重,普遍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象。按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每年应盘点一次,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单位能做到,甚至于连清产核资都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前清后乱,在用和在库情况模糊。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由于健全管理制度的缺乏,管理人员管理理念与手段的相对落后和陈旧,管理基础工作的不够规范,造成了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控制体系的不完整,一些学校家底不清,帐帐、帐实不符,资产流失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如何改进现有的固定资产管理方式,进而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全息、实时与多维监管,已成为学校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改进措施
1、健全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是保证有效、合理使用固定资产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是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的重要保证。学校应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有关制度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制订相关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1)建立固定资产请购制度。资产采购必须以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综合预算为依据,未纳入综合预算的固定资产,一般不得随意采购,如确实是急需使用的,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采购必须经采购中心进行政府采购,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采购,学校应组织有关单位采用竞标形式采购,以节约采购费用和防止败的产生。
(2)加强固定资产验收保管制度。学校取得固定资产的`途径日趋多样,如自制、外购、接受捐赠等,所有资产都应由资产管理人员、采购人、保管人和使用人共同验收,明确各自的责任,杜绝以次充好,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产品,严把质量关。
(3)严格固定资产清查、报损制度。固定资产的处理、报损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定期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核对工作,明圈罚措施。根据资产管理需要,定期开展财产清查工作,核算中心的总分类账与学校财务部门的明细账每月核对一次,学校财务部门的明细账与财产管理部门的实物至少每年核对一次,做到账账、账实、账证相符。
(4)建立适当的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对设备使用、保管人员进行考核和监督,并同岗位责任挂钩,对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好的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和流失的,给予处罚。
2、改进核算方法与手段
(1)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将财务制度规定的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列入固定资产,另外考虑到学校单位的特殊性,可将课桌、学生用床等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批量较的设备列入固定资产清册,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对于其他如办公用电话机等金额较小的物资则作为一项低值易耗品管理;对于实验、体育用品等本应列入“专用材料费”科目核算而学校会计却计入固定资产的,应进行纠正。使得固定资产范围的界定更符合财务制度的要求,也便于各校更具针对性地对本单位的资产实施管理。
(2)在固定资产的计价方面,引入了工业企业会计的做法,新设“累计折旧”科目,作为“固定资产”的一个抵减项目,将固定资产的损耗价值计入“累计折旧”。计提折旧时,借记“事业支出”,贷记“累计折旧”。这样便于从账面上随时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实时、全息、多维了解相关动态信息。
(3)建立固定资产电子档案。建立详细的固定资产电子档案便于相关人员随时了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减状况,使管理和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化。固定资产电子档案应贯穿固定资产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固定资产申购手续、供应商投标书和报价资料、供应商资料、购销合同、固定资产验收报告、结转固定资产手续、成本明细资料、发票号码、发票复印件、相关凭证、修理维护费用明细、净残值、报废手续、报废损益等。有关原始资料都要立档保管,并需编制顺序号和目录,电子档案上登记顺序号,根据电子档案就能快速查找到原件。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将原件扫描进电脑,建立数据库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细则还包括固定资产核算细则、固定资产台帐登记细则等。企业应对每个重要操作过程有一个详细的规定或描述,以规范各项作业的操作,切实做到作业流程化、模板化。
(4)利用专用软件加强固定资产核算。运用财务软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然后自动生成明细账,有需要时,随时调用、打印并装订成册,既保证核算的质量,又提高工作效率。使固定资产的管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加固定资产监管力度
自学校单位财务实行集中核算后,各集中核算单位增加的固定资产便随该项业务的结报而为核算中心所掌握。因此,即使单位会计未填写固定资产增加清单,中心工作人员也会及时提醒,要求主办会计补办手续。但单位在清理过程中减少的固定资产,由于受条件限制,单位会计若不上报,核算中心根本无法把握,就可能造成有账无物的现象。对闲置的固定资产,部分单位领导未从成本效益角度进行考虑,不加以利用,以至那些花钱购入的资产随着岁月的流逝而不断贬值。为进一步加监管力度,我们应将固定资产的管理环节列入到它的内控制度中,这些环节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审批、购建、完工验收、成本结转、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其中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日常维护管理、实物保管、报废管理等(见固定资产管理过程图),确保固定资产各个管理环节都在有效控制之中。
4、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随着教育现代化的不断深入,学校固定资产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更好地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我们财务人员除做好日常核算工作外,更应适时、适度协助本单位领导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发挥出固定资产的最佳效益,这对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首先得让财务人员从繁重的教学任务中脱离出来,专职从事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其次,加强对学校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给财务人员提供充电机会,以进一步提高他们专业水平,并将培训情况纳入到他们的年度考核中;再次,教育局还可牵头组织财务人员比武之类的活动,对一些业务能力低下,不适宜担任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进行岗位调整,促进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队伍的专业化、知识化、规范化。
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9
我市目前拥有中小学校200多所,学校固定资产共计11.4亿元,占学校资产总额的80%。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大、范围广、期限长的现实特点,近几年来,教育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结合诸暨教育实际,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模式,切实加强了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同时,在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电算化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全市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固定资产的大幅度增加,特别是固定资产管理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
一、学校在固定资产管理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还不健全
据调查,一些学校至今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固定资产购置、验收、清查处置、报损等财产管理制度。如:固定资产采购缺乏采购计划和必要的审批制度,导致盲目购置、重复购置;采购过程中又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导致自由采购、随意采购;采购后又无验收、保管等制度,导致有账无物或账外资产、账实不符的现象普遍存在。此外,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及结存情况,都应通过固定资产帐卡反映,并由专人管理。但现实中,某项资产的调出或报废在帐卡中未及时注销的情况屡屡发生,又如固定资产保管人员因工作需要调离时,未进行盘点、清查、交接等,造成学校财产管理松驰的不良现象。
2、固定资产核算方法与手段有待改进
(1)固定资产范围不清
按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或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实际工作中,有些会计将单位所有实物都列入固定资产清册,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如本应列入“专用材料费”的实验用仪器仪表、学生用跳绳等体育用品,却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这样徒增了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量。
(2)固定资产计价方法有待改进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但其自身价值却会发生减损,对这部分损耗价值,在事业会计中并未核算,不象企业一样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如学校购置的20台电脑,单价5000元,总价10万,按目前的通用做法:借记“事业支出”10万、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10万,同时借记“固定资产”10万、贷记“固定基金”10万。在不清理报废的`情况下,其价值始终为10万,而事实上,无需几年,该批电脑就会被淘汰,导致从表面上看账实相符,实际却严重失真。
(3)固定资产核算手段相对滞后
20__年9月开始,我市教育系统财务实行集中核算,为此,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学校单位的固定资产总账通过新中大财务软件核算,而明细账与卡片则由学校单位自行登记,以作备查。但从实际情况看,虽然大部分学校单位设有备查账,也只是将所增加的固定资产手工记录于本子上,或用excle表格代替固定资产明细账,未采用专用软件进行管理。
3、固定资产后续管理力度不够
当前,学校单位固定资产使用的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缺乏,闲置和资源浪费现象严重,普遍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象。按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每年应盘点一次,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单位能做到,甚至于连清产核资都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前清后乱,在用和在库情况模糊。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由于健全管理制度的缺乏,管理人员管理理念与手段的相对落后和陈旧,管理基础工作的不够规范,造成了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控制体系的不完整,一些学校家底不清,帐帐、帐实不符,资产流失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如何改进现有的固定资产管理方式,进而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全息、实时与多维监管,已成为学校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改进措施
1、健全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是保证有效、合理使用固定资产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是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的重要保证。学校应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有关制度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制订相关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1)建立固定资产请购制度。资产采购必须以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综合预算为依据,未纳入综合预算的固定资产,一般不得随意采购,如确实是急需使用的,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采购必须经采购中心进行政府采购,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采购,学校应组织有关单位采用竞标形式采购,以节约采购费用和防止腐败的产生。
(2)加强固定资产验收保管制度。学校取得固定资产的途径日趋多样,如自制、外购、接受捐赠等,所有资产都应由资产管理人员、采购人、保管人和使用人共同验收,明确各自的责任,杜绝以次充好,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产品,严把质量关。
(3)严格固定资产清查、报损制度。固定资产的处理、报损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定期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核对工作,明确处罚措施。根据资产管理需要,定期开展财产清查工作,核算中心的总分类账与学校财务部门的明细账每月核对一次,学校财务部门的明细账与财产管理部门的实物至少每年核对一次,做到账账、账实、账证相符。
(4)建立适当的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对设备使用、保管人员进行考核和监督,并同岗位责任挂钩,对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好的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和流失的,给予处罚。
2、改进核算方法与手段
(1)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将财务制度规定的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列入固定资产,另外考虑到学校单位的特殊性,可将课桌、学生用床等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批量较大的设备列入固定资产清册,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对于其他如办公用电话机等金额较小的物资则作为一项低值易耗品管理;对于实验、体育用品等本应列入“专用材料费”科目核算而学校会计却计入固定资产的,应进行纠正。使得固定资产范围的界定更符合财务制度的要求,也便于各校更具针对性地对本单位的资产实施管理。
(2)在固定资产的计价方面,引入了工业企业会计的做法,新设“累计折旧”科目,作为“固定资产”的一个抵减项目,将固定资产的损耗价值计入“累计折旧”。计提折旧时,借记“事业支出”,贷记“累计折旧”。这样便于从账面上随时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实时、全息、多维了解相关动态信息。
(3)建立固定资产电子档案。建立详细的固定资产电子档案便于相关人员随时了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减状况,使管理和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化。固定资产电子档案应贯穿固定资产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固定资产申购手续、供应商投标书和报价资料、供应商资料、购销合同、固定资产验收报告、结转固定资产手续、成本明细资料、发票号码、发票复印件、相关凭证、修理维护费用明细、净残值、报废手续、报废损益等。有关原始资料都要立档保管,并需编制顺序号和目录,电子档案上登记顺序号,根据电子档案就能快速查找到原件。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将原件扫描进电脑,建立数据库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细则还包括固定资产核算细则、固定资产台帐登记细则等。企业应对每个重要操作过程有一个详细的规定或描述,以规范各项作业的操作,切实做到作业流程化、模板化。
(4)利用专用软件加强固定资产核算。运用财务软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然后自动生成明细账,有需要时,随时调用、打印并装订成册,既保证核算的质量,又提高工作效率。使固定资产的管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加大固定资产监管力度
自学校单位财务实行集中核算后,各集中核算单位增加的固定资产便随该项业务的结报而为核算中心所掌握。因此,即使单位会计未填写固定资产增加清单,中心工作人员也会及时提醒,要求主办会计补办手续。但单位在清理过程中减少的固定资产,由于受条件限制,单位会计若不上报,核算中心根本无法把握,就可能造成有账无物的现象。对闲置的固定资产,部分单位领导未从成本效益角度进行考虑,不加以利用,以至那些花大钱购入的资产随着岁月的流逝而不断贬值。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我们应将固定资产的管理环节列入到它的内控制度中,这些环节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审批、购建、完工验收、成本结转、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其中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日常维护管理、实物保管、报废管理等(见固定资产管理过程图),确保固定资产各个管理环节都在有效控制之中。
4、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随着教育现代化的不断深入,学校固定资产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更好地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我们财务人员除做好日常核算工作外,更应适时、适度协助本单位领导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发挥出固定资产的最佳效益,这对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首先得让财务人员从繁重的教学任务中脱离出来,专职从事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其次,加强对学校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给财务人员提供充电机会,以进一步提高他们专业水平,并将培训情况纳入到他们的年度考核中;再次,教育局还可牵头组织财务人员大比武之类的活动,对一些业务能力低下,不适宜担任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进行岗位调整,促进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队伍的专业化、知识化、规范化。
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发挥学校财产的教育功能,保证学校财产的安全和使用,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培养广大师生爱护公物的责任意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产内容
(一)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根据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定: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课桌椅、图书、学生用床)等资产,也应按固定资产管理。此外,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的仪器设备都作低值耐久品进行管理。
(二)非固定资产
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消耗品。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二、资产管理流程图
1、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图
2、非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图
三、资产的购买
1、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增加,由使用部门提出,总务处汇总,校长室审批后,列入下一年度预算,以批准后购买。年度预算没有但使用部门又急需的办公设备,按预算变更程序申报,经批准后购买。
2、采购计划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结合的程序。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先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务部门,总务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后,由总务处和相关负责人购买。
3、总务处购买的物资要及时入库。学校财务部门凭资产管理员或物品保管员的入库签名,给予付款结算。
4、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调拨价等记帐。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
四、资产的登记与建帐
1、学校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管理,总务处配备国有资产管理员一人,统一管理学校的所有固定资产财产帐,财产帐须设置总帐及按部门分户帐.
2、固定资产管理员要根据资产购入、入库情况,按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要求做好资产总台帐工作,真实准确,做到帐帐相符(资产台帐与财务台帐相符),帐物相符(资产台帐与入库物品相符)。并把各项财产移交给各个使用部门,各个使用部门也建立自己的台账,每年与总账校对一次。
3、物品管理员要及时做好学校资产的入库工作,并做好资产领用的登记工作。保证入库帐目与出库帐目相符。如临时使用,要负责及时收回,妥善保管。
4、各部门、班级、教职工在学校办公、教育教学所需的用品,按学校规定的标准,到服务部门、物品仓库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物品。
5、维修工作人员从物品仓库领取资产后,做好资产领用维修单的登记工作,服务对象做好签名,明确实物的去向情况。维修工作人员对签名后的资产领用维修单要及时上报物品管理员。物品管理员要做好统计汇总工作。
五、资产的核查管理
1、学校的资产实行定期核查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开学初的资产管理登记情况,结合教学工作中资产的增减情况,建立新的台帐。以一个学年为单位时间,在学期末总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处室、各部门、教师个人负责的财产进行核查。实验室、信息技术管理中心、体育器材室、总务保管室等资产管理部门,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在学年末做好资产的盘点工作。
2、资产使用者与部门对学校配备的'设备、用品有责任进行日常管理,保证资产的完整,并做到与资产登记册相符。固定资产管理员定期把资产使用情况公示在校园网上,随时供责任人查看核实。
3、教职工因工作岗位变动,资产使用人变更时,使用人应及时通知固定资产管理员,及时办理设备清交手续。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办公室应通知固定资产管理员(包括图书管理)为其办理资产清帐手续。
4、固定资产管理员每学期初对全校各班的资产进行登记,期末对班级资产进行验收,根据对资产的使用、保管情况,评出ABC档,供期末班主任考核量分。
六、资产的报损、报废与维修
1、因达到使用期限报废的固定资产和损坏不能使用的资产,使用者要及时上报固定资产管理员。固定资产管理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登记,并及时回收、更换。固定资产管理员每年定期将学校固定资产报废情况进行汇总,经总务处主管人员检查核实,报校长批准后,填写资产报废报告单,写好固定资产报废报告,报市教育局技术装备部、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处批准后再行报废处理。
2、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学校的一切资产。
3、实验室、信息技术管理中心、体育器材室等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资产要做好登记工作,并妥善保管好报废资产,在一年一度的资产核查中,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收回入库。同时保证帐物相符。
4、总务处对各处室、部门财产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为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平时维修人员要及时维修、更换。量大、影响面广的维修集中在寒、暑假进行,确保办公、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5、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维修或更换,因失误或人为造成损坏、丢失的,应酌情赔偿。
七、资产的借用
1、学校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外借,如特殊需要,须经校长批准。出借时必须有书面借条,注明借用时间、归还日期。由财产保管员办理借用手续,凭总务处开具的出门单方可出校门。
2、凡借出的公物,到期统一由批准人和经手人负责追回,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八、资产的赔偿
1、学校资产是国家财产,为教育教学服务,学校教职员工无偿使用,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办法。对非正常损坏和遗失的公物,照价赔偿。
2、班级资产包括课桌凳、电教、语音设备、玻璃门窗等,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与教学需要进行配备,并对全校各班的资产进行登记,期末对班级资产进行验收,有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3、学生宿舍中设施设备,学生无偿使用,有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4、体育器材、实验器材、电教设备、图书、教学设施等,全校师生有责任妥善保管和爱护,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如果丢失要照价赔偿。
5、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严禁随意采摘,有意损坏使花草树木致残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6、校园内一切建筑与设施都为学校资产,每个师生都有责任爱护与保管,如故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11
第一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及分类
第一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含捐赠),凡产权属于学校的所有固定资产,都要按规定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入账,集中管理。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定为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二)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如图书、办公桌、文件柜、铁床、课桌、椅、工具用具等。
(三)房屋及构筑物。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不动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各种设施等。
(二)专用设备:指直接用于教育教学的各种仪器设备、电子设备、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办公事务用的家具设备包括:文印设备、交通运输、行政办公设备等。
(四)图书:包括图书馆、资料室藏书和保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各种重要电子资料。
(五)其它资产:包括家具、床上用品、服装等。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及机构
第四条全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根据隶属关系和业务特点,设校(总务处)、处(部)固定资产管理单位,组成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管理队伍,形成固定资产管理网络。
(一)在校长领导下,学校一级由主管副校长及总务处行使职能,负责固定资产总体管理(计划、购置、使用、维护维修报废),总务处直接管理学校房屋建筑、公用设施、各处(部)、服务部等财产。
(二)处(部)为二级管理单位,并设一名兼职人员管理所属固定资产。各处部负责人是责任人。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及有关制度、规定。
(二)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清产核资、及实物账册的管理,并监督固定资产的验收和入库工作。
(三)负责全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工作,并对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统一调配,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果。
(五)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拆除、改装和报废等工作。
(六)对实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对工作,做好增减登录,做到账实相符。
(七)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体系,并为上级部门做好统计报表工作。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验收及入账
第六条购置。全校固定资产的采购,统一归后勤处管理,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各处(部)在购置固定资产前,编制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纪检、学校财产(管理员)等的签名,按学校《物品采购制度》规定购置。
第七条验收。所有购置的固定资产,严格按出入库登记管理,对招标批量采购直接进入使用部门的财产,事后也必须完美出入库手续,总务处要监督检查使用和发放登记情况。
(三)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填写《学校固定资产入库单》和《学校固定资产领用单》时,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一定要与产品说明书一致,学校总务处检查执行情况。
第八条入账。凡产权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都必须到总务处登记,到财务室办理有关固定资产的入账、登记手续,不得账外滞留。
(一)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在报销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学校固定资产入库单》、《学校固定资产领用单》、发票和供货方提供的购置清单;
(三)各单位不按以上程序办事,或提供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或购置价格明显过高时,总务处会同财务室有权不予办理出入库手续和报销手续,擅自办理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九条建立固定资产账目管理体系。后勤处负责建立全校《固定资产总台账》《固定资产分处(部)明细账》,各处(部)要有《固定资产登记簿》,库管员建立《出入库登记清册》。
第十条建立对账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各处(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账制度,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一)总务处的账目每年对账一次,各处(部)每学期对账一次,也可不定期与各使用单位核对账本,并督促、检查各部门资产使用情况,保证资产的完整性,从而保证总分类账户核算的正确性和账目登记的统一性。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调拨及维修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是指人员调动后固定资产随之在学校各处室之间发生的移动。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校内互相借用,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借用的固定资产必须按期返还,如有损坏或丢失,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凡涉及学校内部两个使用部门之间的调拨,都要办理有关调拨手续,并且变动部门和总务处须相应调整账目。
第十四条对长期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后勤处有权进行调拨,回收库存管理。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未经学校许可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一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维修,能自行修理的都要自行修理,不能自行修理的,由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主管领导批准后总务处安排人员维修。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处置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处理(报废、报损、丢失、积压、拆除、调出等),执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拆除、报废和处理应填报《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集中统一办理有关资产处置审批手续,资产处置后,填写固定资产处置清单,总务处和财务室根据清单和实际交易价格分别调整有关账目,各使用单位也同时做好有关账务处理。
凡擅自处理固定资产者,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对严重侵害国有资产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必要的经济处分,同时由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所引起的收入,如外借资产的一切收入所得,资产有偿调拨的所得收入,闲置、多余资产变卖收入、赔偿收入(含投保资产的保险赔偿金、责任个人赔偿费用)等,报废资产残体的收入,一律上交学校。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如丢失、损坏或发生事故,各单位必须立即查明情况,及时上报总务处,并在查明原因后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各处(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都要落实到人(兼职)、规定其职责和管理权限。
第二十一条未经学校领导和总务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学校的固定资产作为它用或相互转用。凡固定资产需出校时,须持有总务处开出的出门证,校门卫方可允许出门。
第二十二条工作变动或退休退职在离开前,应及时交清自己以前使用或管理的各种设备,完善手续。
第八章固定资产清查
第二十三条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第二十五条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毁损处理原则。
(一)因管理人员不遵守规章制度,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按资产原值赔偿。
(二)因个人责任造成损失的,个人应承担全部赔偿。
(三)对毁损、丢失的固定资产,所在处(部)须立即上报,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四)对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出售、报废、报损固定资产的行为,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处室负责人的责任外,还要赔偿损失。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1.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固定资产管理措施:
(1)学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由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 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产和记录工作;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状况。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保证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
3.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1)各处室管理员(包括班级)应当贯彻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者修缮,保证完好和使用。
(2)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者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并且按照管理规定具有手续。收回时进行勘验。 (3)学校固定资产实行每期使用状况检查和考核制度。
开学初登记,中途检查,学期结束考核,考核成果纳入个人的奖惩。并且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二、采购制度
4.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似。
5.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学校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6.采购的物资要合用,防止盲目采购导致积压挥霍。
三、验收入库制度
7.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
8.入库时要辨别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看待,妥善保管。
9.库房验收时应认真检查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等并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否则不予入库。
10.不得将验收新购物品与私人物品调换。
11.入库时要辨别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看待,妥善保管。
12.对入库的`教学设备有关部室负责人协同后勤处及供应商完毕学校的教学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做好有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1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各部室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状况。
四、造册登记制度
14.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
15.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试验(专用室)账册。及时登账,按月结账、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16.准时完毕上级部室布置的多种报表。
五、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7.仓库寄存物品,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18.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出,须偿还仓库。
19.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20.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21.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22.每学期结束时,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23.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偿还工作。
24.偿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25.赔偿措施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室缴款。
六、财产报废制度
26.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立案记录,根据实际状况酌情处理。
27.报废的物品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28.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阐明,并要经校长同意。
29.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七、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制度
30.学校内部调整时,由管理部室组织有关部室进行财产清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31.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上一级管理部室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32.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
八、资产清查制度
33.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
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34.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详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与。
35.清查措施以核算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措施为辅,以到达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同意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汇报,以便核查。
九、固定资产领导小组岗位职责
36.组长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认真组织执行有关财经制度,组织贯彻上级教育领导机关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
(3)组织领导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布署管理任务,制定工作计划。
(4)组织制定全校的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和经费预算。
(5)审查同意学校固定资产购建、处置、清查等重大经济事项。
(6)确定固定资产管理机构,任命、配置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37.副组长职责:
(1)协助校长组织全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 领导各个职能部室实行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计划。
(3)组织召开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协调处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4)组织有关部室研究并向校长提出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购建计划和经费预算的提议。
(5)主持全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38.对各职能部室和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9.学校报账员职责:
(1)组织起草固定资产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
(2)协调其他部室实行仪器设备物资购置,以及修缮工程和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
(3)组织实行全校固定资产清查。
(4)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开展固定资产维修、养护、保管、使用等常规工作。
(5)详细组织实行固定资产管理考核。
40.固定资产管理员职责:
(1)参与起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
(2)审核、汇总购建申请,草拟固定资产购建计划。
(3)参与仪器设备物资购置,以及修缮工程和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
(4)详细办理、审核固定资产增长、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手续。
(5)详细实行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和记录工作。
(6)登记全校固定资产明细账簿,对固定资产实行实物量控制,定期组织亏及、部室管理员查对账目和实物。
(7)对全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8)对部室管理员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定期组织召开部室管理员会议。
41.部室管理员职责:
(1)参与起草本部室固定资产管理措施和管理规程。
(2)负责本部室固定资产明细账簿、固定资产分布表和固定资产卡片的管理和登记。
(3)申报购建计划。
(4)参与本部室固定资产的购建论证、招标、采购,并详细负责办理验罢手续。
(5)负责保管、养护、维修本部室固定资产。
(6)负责本部室固定资产内部借用手续。
(7)负责本部室固定资产清查和记录等工作。
(8)提出本部室固定资产处置申请。
(9)检查、汇报本部室固定资产平常使用状况。
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学校的资产管理,杜绝浪费,节约开支,培养师生爱护公共财务的良好习惯,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固定资产,房屋的固定配备和清洁用具、资料电器、录音、录象、磁带价值不限。均属本制度管理范围。
二、学校资产由总务部门专职人员及各办公室专人管理,清理查点,登记造册,安排使用。
1、记好两本资产帐: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分类帐。
2、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意见及各科老师所需和条件的可能进行安排。
3、每年暑假清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同时会计一定要把好记帐关及审批制度,报废报损要办理注销手续(需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手续,方可注销)
三、资产的计算,一般按原价记帐,无原价的'全部估计记帐,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维修等其他费用不记入资产原价。
四、资产原则上不出借,如需借出,需经领导审批,外单位借用资产,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同意后,方可借出,同时要适量收取一定的折旧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贵重物品概不出借。
五、外单位借用教室、会场等必须收取租金,本系统按实际情况酌情收费。本校教师借用须经领导同意,酌收费用。
六、本校教职工借阅图书,根据图书馆管理条例处理。但期末需全部归还,外单位人员一概不出借图书。图书清理和赔偿按图书室规章进行。
七、固定资产的购置,根据学校财力和教学需要,大件由各部门提出申请,交总务处编排计划,开列清单,报校长室审批,方可购买。
八、教室及办公室财务实行责任保管制,教室保管由班主任负责,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专用教室及团队等室与教导处联合另订器材管理使用制度,公物除正常损坏,如有人为损坏,按赔偿制度照价赔偿并教育。
九、有关校舍校产管理和维修、物品领发和出借,公共财务损坏赔偿,应有总务处负责,并订出相应的管理制度。
十、学校物资出门,需由总务处同意,否则门卫有权阻止。
十一、配备教室用品按常规由总务处统一发放,学期结束各班要妥善保管或交总务处统一保管。
十二、每年暑假,学校对各教室、办公室进行维修。修理费由学校负责。
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14
全校师生员工要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敢于同破坏公物行为作斗争,各处室、各班级对校产管理列为评选先进条件之一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分管校长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学校各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体育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校产校具的添置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掌握市场信息和国家政策规定,采购物品要坚固耐用,价廉物美。
五、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六、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七、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八、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九、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十、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一、管理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学校财产,如有失职,致使校产受到损失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和财物损坏程度,赔偿全部或部分费用,贵重物品加倍(2—5倍)赔偿。
1、学校固定资产应实行分工管理,做到权责统一、教学设备、电化教学设备由教导处确定专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总务处管理,一般家具、器具在统管与分管的基础上实行定位置、定数量、定管理人员。
2、学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制度,做到学校根据每一件固定资产的不同特点设立账卡,予以登记,使用单位或个人也要按品名登记明细账卡,以便查对。
3、学校房屋建筑物应合理使用与及时维修保养。
4、对学校专用设备
一)是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验与修理,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可用;
二)是做到不经批准不准拆改;
三)是专项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娴熟操作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四)是主要教学设备(含电教设备)、辅助设备和动力设备等要始终保持其成龙配套的完整体系;
五)是对精密机械仪器应制订操作规程、使用制度、维修保养与交接制度,各学科、各部门对此应组织协作共用,提高其利用率;
六)是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设备的教育,提高其爱护设备的责任感。
5、对交通工具应妥善维修保养,围绕教育、教学、科研和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并建立有效管理制度,以杜绝不正之风。
6、学校图书应设置管理部门,图书室,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使其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防止图书资料的损坏和丢失。
7、其他财产也应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要求。
一、管理原则
1、分级管理原则
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物资的总管。总务处设置专职财产管理员和仓库保管员,依据财产物资的分类建立各类帐册,做好财产物资的验收、登记、计帐工作,定期清点工作,报损、报废、销帐工作。
组室部门管理。财产物资使用部门(主要是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食堂等部门)落实部门兼职财产管理员,依据财产物资分类建立部门分类帐册,做好新添置财产物资的登帐工作,配合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清点财产,做好报修工作以及报废销帐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班级管理。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物资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要落实班干部一起管好班级财产,要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防止班级财产的丢失和人为损坏。
财务监管。财务是负责固定资产财务金额变动审核记账。
三中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配置结构图:
2、资产管理的范围
产权属于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都需要登记。这个定义从两个方面进行了界定:一是产权属于本单位,它包含了产权属于单位,但发给职员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例如: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同时它排除了租借的办公大楼、其他单位委托或暂存的资产、个人带到单位的资产等非本单位产权的资产;二是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长期保持形态不变化的资产,可以根据价格数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两类。这里我们只管理固定资产、耐用品,易耗品和易损品不登记,易耗品是指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的资产,有些虽然价值不菲,例如打印机硒鼓几百元一个,使用不到几个月,就不用登记,易损品是指容易损坏的,例如玻璃杯、灯泡、试管等也不用登记。
二、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
(1)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在一年以上的各类物品
(2)课桌椅
(3)图书资料
2、固定资产的分类
按原国家制定的《固定资产分类目录》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有价调拨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入价和调拨价入帐。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入帐。
(3)原财产改制成另一财产,应先办理报废手续,后这将改制成的财产估价入帐。
(4)无偿调入、赠送的固定资产,按同期市场价估价入帐。
(5)调出、报废、盘亏和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在办妥手续后按帐面数销帐。
(6)房屋和建筑物扩建、拆除应分别增减其原值。
(7)修理、修缮所开支的费用不计固定资产(不增加其原值)。
(8)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包装费、杂费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附加费(除汽车外)也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学校固定资产按现行财务制度不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1)固定资产应由总务处统管,建立学校固定资产总帐和部门财产明细帐。
(2)部门指定兼职财产管理员,建立部门财产明细帐。
(3)定期清查财产做到学校帐、部门帐。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固定资产购置,必须经由仓库保管员验收、登记,在核对数量、规格、质量和金额无误后录入教育资产监管网,打印出资产条形码连同实物交使用部门验收。并开出固定资产记账单送财一式二份,一份连同发票办理手续。
(5)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置。属自然损耗可由使用部门,财产管理员经部门主管审定后填写报损、报废单连同报废残品如数交总务主管核对验收。
(6)报废残品变价处理后的残值收入交学校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打入财政局指定账户,作重置固定资产之用。
(7)图书资料按图书管理办法管理,凡借阅图书产生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对贵重和稀缺图书资料无法补充的应视其价值增加不同倍数补偿。
(8)部门财产管理员应相对稳定,确因工作原因变动,必须会同学校财产管理员一起办妥财产清点交接手续。
学校资产的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是学校进行教学、科研等工作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校办企业l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科学规范、责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的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理责任;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成立校产管理委员会。
第七条总务处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主持、参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以及大型修缮、基本建设项目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等工作;
(三)、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四)、组织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
(五)、会同归口管理部门优化配置固定资产;
(六)、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七)、组织培训、考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八)、对有关部门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按类目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划分,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组织固定资产购建计划的可行性论证,参与固定资产购建的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
(三)、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薄;
(四)、组织所属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工作;
(五)、提出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
(六)、根据使用部门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建议;
(七)、检查、指导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要有一名领导分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建立有关固定资产明细账薄和固定资产使用卡片;
(三)、申报购建计划,参与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活动,并负责验收;
(四)、保管、维护固定资产;
(五)、提出固定资产处置意见。
第三章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十条学校利用财政投入、上级补助、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或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都要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
第十一条按有关规定,固定资产划分为六类:
(一)、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二)、专用设备;
(三)、一般设备;
(四)、文物和陈列品;
(五)、图书;
(六)、其它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附加费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设备及已竣工的房屋及构建物,试用期满一年合格后按照建造所用全部相关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和增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和增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和增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计价;
(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中介机构评估提供的有关凭据,以及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七)、交换固定资产,按各自的原值或按评估价值计价;
(八)、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价值或者合同、协议计价;
(九)、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于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暂估价值计价,待核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十)、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三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五)、发现原固定资产记账有误。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增加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审批权限和程序,杜绝重复、盲目购建。购建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资产管理处会同财务、监察、审计及使用单位共同参与论证、招标等环节的工作。对大、中型购建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零星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
第十六条购置精密贵重仪器、大型成套设备、珍版图书以及基本建设项目,要成立论证招标工作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货比三家'
,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公开招标。论证招标工作小组中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询制度,严格签定并依法履行合同。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购建单位按照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维护制度。各占有、使用部门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第二十条对固定资产的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定期监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期勘查、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一条对精密、贵重及易发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要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并应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条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以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十三条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单位提出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校产管理委员会审批。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时,应认真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四条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五条校办企业及其它经营单位不得无偿占用学校固定资产,对其占用的固定资产(作为投资的部分除外)应按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费或租金。
第二十六条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机构调整时,由总务处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财产清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上一级管理部门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三)、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学校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每年末(学年末)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做出处理。
第六章固定资产处置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
第二十九条处置固定资产要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
(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
(三)、总务处资产管理员审核;
(四)、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五)、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学校处置房屋、构筑物及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由资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并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评估确认处置价格,处置价格一般不得低于评估价。
第三十一条学校以固定资产对校办产业投资或对外投资,应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评估确认,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手续,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
第三十二条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损失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应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对责任人的单位负责人追究连带管理责任。
第三十三条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固定资产账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学校按以下要求设置固定资产账簿和卡片:
(一)、财务室设置、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账薄;
(二)、校产总管理员设置固定资产分类、分户明细账薄;
(三)、校产分项管理员设置分类明细账薄,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第三十五条明细账薄应按品种设置账户,按类设置汇总账页,反映各种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固定资产卡片要登记名称、规格、型号和财产编号等,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员签字承担保管责任。
第三十六条固定资产增加、处置,由使用部门如实填写相关凭单,一式四份,经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校产总管理员、财务部门有关人员签章,作为记账依据,分别登入有关账薄。各种账薄和凭单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内部调剂,需由调出单位开具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单位和上一级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签章,经资产管理处批准作为记账依据,登入有关账薄。
第三十八条使用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变更固定资产卡片记录。
第三十九条校产分项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账、卡、物,保证账账、账卡、账物相符。
第八章奖罚
第四十条为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奖优罚劣,学校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奖惩制度。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积极主动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认真完成各项管理任务,成绩显着的;
(二)、在固定资产管理中有创新,运用和推广现代技术并取得显着效果的;
(三)、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同违犯固定资产管理法规、制度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四十二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产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
(一)、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固定资产使用、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对所管辖或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造成严重损失不报告,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
(三)、擅自处置固定资产,不办理有关手续的;
(四)、弄虚作假,以各种名义侵占固定资产的;
(五)、财务人员不见“固定资产验收单’’即给予报销的;
(六)、其它按法规应予追究的。
第九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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