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时间:2024-08-15 10:45:28 管理 我要投稿

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通用(3篇)

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1

  一、基本原则

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通用(3篇)

  突出重点、讲求实际、侧重效果、公开公正、奖勤罚懒、严格逗硬。

  二、主要内容

  (一)重点项目和中心工作(25分)。各村(社区)要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安排,强力推进各重点项目建设和中心工作任务,随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保证年度内各重点建设项目、中心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预定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中心工作开展好(差)的视情况加(扣)1—10分。(考核牵头单位:乡推进办)

  (二)执行力(25分)。各村(社区)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端正作风,强化执行,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因工作不在状态、不服从安排,或者村(社区)班子战斗力和执行力软弱,导致工作滑坡、陷入被动局面甚至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执行力差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每次扣1—5分。(考核牵头单位:乡党政办)

  (三)基层组织建设(10分)。各村(社区)要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圆满完成任务;要加强村级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保证阵地形象良好、每天有人值班;抓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及时更新完善流动党员信息库;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认真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和发展工作;完成全年的党费收缴任务;按照上级安排认真落实好人大、政协、武装、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其他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开展好(差)的,视情况加(扣)1—5分。(考核牵头单位:乡党政办)

  (四)软件资料(10分)。各村(社区)要及时收集、整理、完善相关软件资料,严格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资料工作差的,视情况扣1—5分。未按时按要求报送资料的,每次扣1分。由于工作失误错报、漏报资料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3分。(考核牵头单位:乡党政办)

  (五)团结协作和党风廉政(10分)。各村(社区)干部要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一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确保依法办事。班子团结协作差的,视情况扣1—5分。因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或办事不公,受到乡党委诫勉谈话或歇职处分的扣2~5分,受到纪委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扣6~10分(以违纪违规事实发生时间为准)。(考核牵头部门:乡纪委)

  (六)社会管理和安全稳定(20分)。各村(社区)要深入落实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安排,抓好地质灾害防御、防火防汛、食品安全等工作,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确保本区域的安全稳定。因本村原因发生森林火灾的,每次扣1—3分。辖区内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因排查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以及安全事故发生后信息不畅通,以及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敷衍塞责,导致辖区内矛盾积累发生5人以上到市以上集访,或者发生到省进京非访的,一次性扣20分,且涉及的村(社区)取消其一切评优和奖励。(考核牵头部门:乡综治办、乡安办)

  三、考核办法

  (一)自查。各村(社区)于12月25日前将年终工作总结交乡党政办。各村(社区)在交年终总结时附自查评分表(提供加减分依据)。

  (二)测评与考核。年终乡党委政府一是组织考核组到各村(社区)开展民意测评,统一确定参会人员范围及人数,民意测评分占30%权重。二是由驻片领导牵头,组织驻村干部、乡属各办站所(含垂直部门)对各村(社区)进行评价打分,占40%权重。三是乡党政班子集体考核,由党政班子逐村逐项考核确定分值,占30%权重。

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2

  一、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是新形势下提高基层组织执政能力的必然需求

  基层组织直接与广大群众打交道,整体素质的好坏,执政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各项政策在基层的落实,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其执政能力是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虽然经过前段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广大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执政能力有了较大辐度的提升,但是从面上看,基层组织还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村务、政务公开不规范。有的公开不规范不彻底,有的甚至不公开。二是部分村干部作风不实、方法简单。没有长期观念,在其位不谋其政,工作达不到底,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做群众工作缺乏耐心,耍态度。三是党的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惠农政策,在某些地方被肆意截留,该兑现给群众的不全额兑现,却以种种借口扣除应缴部分。四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办事程序不规范。办事无章可循,或者有制度但落实不到底,办事具有随意性。五是有的地方基层组织力量薄弱,机构不健全。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同程度地损害群众的感情,损害了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各项政策在基层的顺利落实。因此,实行规范化管理,进而规范化干部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行为,是提高基层组织执政能力的必需。

  二、提高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必须强化规范化管理“三个体系”建设

  20xx年省委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加强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把目标绩效管理引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工作,紧紧抓住决策、执行、考核三个主要环节,以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这是激励机制建设的一个创新,是启动各级各部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有力杠杆。规范化管理建设也应该紧紧围绕这“三个体系”展开,因为“三个体系”建设不是权益之计,而是一项长效的施政之策。自去年以来,我们立足实际,以制度的形式加以确立,以考核奖惩的方式促进工作的落实,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上解决了“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干好干坏怎么办”的问题。

  1、建立和完善决策目标体系:正确科学的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兼听则明,偏听则喑。”任何一个单位安排部署一项工作,如果单靠领导“一人说了算”,难免会出现失误或偏差,甚至会引起群众的不理解,引发矛盾的产生。这个单位的内部秩序就不会很稳定,这个单位自然就不会有很好的发展前途。特别是村级组织位于最基层,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完善好村级的决策目标体系,就抓住了社会稳定的“牛鼻子”。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突出决策的制度化、程序化,制定实施了《民主决策制度》,区(镇)政务和村级事务,特别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政治、经济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式,集体研究、共同定盘子。着重抓了村级事务决策的规范,村务决策一般适用“六步法”:村两委研究确定初步方案,向村民征求意见,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集体研究票决,公布票决结果,村两委组织实施,公布实施结果。对于重大的难点、焦点问题,象困难户救济户的确定、发展党员、推荐后备干部等实行“公推、公决、公示”制度,入会人员以票决的形式确定结果,并及时张榜公布;对涉及大多数群众利益的村级事务决策,如发放村民待遇等实行全体村民(或户代表)票决的办法。通过实施民主决策,杜绝了“一言堂”、个人说了算,实现了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有力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保证了各项决策的正确性和决策的顺利执行。

  2、建立和完善执行责任体系。在“三个体系”中,执行责任体系处于承上启下的中心环节,“三个体系”建设能否在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基层组织执政能力中起到作用,发挥实效,关键在于执行责任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只有建立主体清晰、权责统一的执行责任体系,才能确保把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落到实处。具体工作中,我们对区(镇)目标任务,无论是全年性的,还是阶段性的,都实行“纵式横式”量化分解,明确任务指标,严格标准要求,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完成时限,严格标准要求。一是“年度目标”量化分解。对全年重大事项和重点任务目标分两个层面分解。首先把区(镇)工作量化分解到各办、局、中心。其次各责任单位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将任务目标分解到各科室、站、所(村),再进一步把工作量化细化到每一个工作人员。二是“月度计划”量化分解。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将全年的工作按月进行分解,每月月底把下个月要完成的重点工作经区(镇)书记、主任、局长会议研究后,编发《区(镇)月度工作计划》。通过这两种分解方式,把工作任务、标准要求、完成时限层层落实到班子成员、各个单位和工作人员,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人人有目标,人人担责任的全员、全岗、全程执行责任机制,有利的促进了各项工作又快又好地完成。

  3、建立和完善考核监督体系。考核监督是“三个体系”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贯彻落实的强力保障,是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种制度得以落实的得力手段。如果说各项工作任务、各项制度是一张网,那么考核监督体系就是纲,工作的好坏、制度是否落实,纲一收就会知道结果。我们为切实把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实行了“任务量化+多层次评议”的考核办法和“连带考核、责任追究”的考核机制。形成了一整套纵到底、横到边的监督考核体系,上到区(镇)机关,下到村(企)、农户,以及每项日常工作都制定了考核办法,并且成立了专门的`督查考核科,负责区、镇、村三级工作的督查考核。在实际操作中,月度常规性工作一月一考核,一月一公布,工作的好坏不用多说,考核分数见分晓。对临时性突击工作,单列计划,单独考核,随时考核随时通报,每季度一

  总结。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工资、补贴、及奖金挂钩,做到真奖真罚,重奖重罚,严格兑现。不在于考核工资的多少,公布分数后,比别人低的总觉着不自在,因此就会自己细心的找出不足,并加以改正,工作不到位的,会想尽一切办法去完成。这样,就在区(镇)村干部中形成了“工作你追我赶,人人不甘落后,事事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必须把握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必须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各级干部素质有高有低,接受能力有强有弱,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新鲜事物,很难被各级干部同时接受。所以必须牢牢抓住学懂理论、找出不足、推进发展三个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培训重点,强化干部政策法规、领导科学等知识的教育培训,逐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近年来,我们积极鼓励镇村干部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函授学习。积极选派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增强他们的实际执政能力。目前,全镇80以上的机关干部达到大专学历,13个村的支部书记全部达到了大专学历。与此同时,我们还开展了一次大讨论活动,并利用每周一晚上的时间进行集中学习,重点学上级时事、专业知识。

  2、必须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是规范化管理的基础,如果没有配套的制度,规范化管理就成了“镜中花,水中月”,就是一句空话,因此,抓好规范化管理,必须要抓好制度建设。为切实促进区(镇)规范化管理,提高基层组织执政能力,我们本着“好使管用”的原则,逐步完善旧制度、制定新制度。编制了《年度工作要点、制度及考核奖惩办法》规范手册,机关工作人员、村干部人手一册。同时按照“分层次管理,按条块负责”的原则,对区、镇、村三级干部应遵循的制度、应担负的任务和职责进行了细化,从区(镇)机关到基层农村,从办公用品购买到干部人事任免,从宏观约束到办事程序,事无巨细,都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到目前,已经制定了《党员干部队伍管理意见》、《基层组织建设意见》《机关工作规范》等行为规范类、办事程序类、专项工作类176项制度,涵盖了区(镇)机关、村级目前所有的事务,真正做到了每一项工作都纳入制度规范,每一名干部都受到制度约束。

  3、必须加强政务、村务公开。中医上说“痛则不通,通则不痛”。农村处在基层的最前沿,村务公开做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党的政策的贯彻落实。如果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做事“暗箱操作”,就会容易引起群众的误解,造成干群相互之间的不信任,造成政策落实的“中梗阻”,甚至引起群众大规模上访,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阻碍经济的发展。而我区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初期,社会承受能力还比较脆弱,任何的社会秩序波动都会影响发展的顺利进行。自去年以来,央子镇所有政务、村务全部按十四步程序进行公开。对于日常公开事项,按照“三统一”(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形式)的要求进行公开,让群众随时了解情况;对于群众想知道而又不在日常公开范围内的事项,实行群众点题公开,随点随公开。同时还将公开的“关口”前移,实行事前征求意见、事中群众参与决策、事后公布执行结果,进一步加大了工作透明度,做到了“让群众清楚,还干部清白”。为确保村务公开不流于形式,每月不定期对各村公开情况进行督查,结果列入村干部年终考核。还实行了民主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因擅自决定或决策失误给村集体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实行责任追究。

  4、必须加强法制化管理。当今社会是法制化社会,广大农村群众通过几次“普法”活动和社会各类媒体的传播,法制意识逐渐增强,如果单靠以前那种行政命令的手段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对某件事一时可能会很奏效,但会留下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日积月累,就会形成问题“肿瘤”,一旦暴发,就很难控制事态,因此以法制化手段解决问题是当今社会处理解决问题的上上之策。就拿央子来说,去年发生的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而我们也正是以法律的手段解决了那些遗留问题,才使得社会秩序声速稳定下来。特别是现在,整个社会都处在一个大开发、大建设时期,以法制化手段处理各项社会事务尤为重要。我们把握住全区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在央子镇试点的机会,指导村级对各类事务进行了分类整理,由规范化管理办公室拟定了统一的合同文本,聘请法律顾问把关后由各村根据村情进行适应调整,并依次召开两委会和党员、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实施。到目前,全镇所有村级事务纳入了契约化管理,共签订契约15类6000余份。通过推行村务契约化,使村级各类事务的开展有法可依,村民也自觉按照各类契约的规定办事,大大减轻了村级事务管理的压力,有效规范约束不同利益群体的行为。

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3

  一、组织领导

  1.区(镇)本级成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督查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镇管理局,主要负责区(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指导、监督与考核。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成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并对区(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督查考核办公室负责。

  二、机制建设

  (一)整治管理机制

  1.全面推行环卫保洁“五管法”。对区(镇)内公共基础设施、政府驻地、村(居、社区)、河道、道路、绿化、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沿街店铺、建筑工地等,实行环卫保洁“五管法”。具体按照《滨海工业区(马鞍镇)关于环卫保洁“五管法”的实施意见》执行。

  2.大力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一是创建“美丽新城”。按照“蓝天、碧水、绿地、清净”的目标,在区(镇)内开展以“公共卫生保洁好、园林绿化养护好、基础设施维护好”等“三个好”为主要内容的“美丽新城”创建活动。机关各局(办、处、中心)和基层站所应积极参与,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工作。二是创建“洁净乡村”。继续深入开展“洁净乡村”竞赛活动。每月进行考核并通报,每季度评出“洁净乡村”竞赛活动示范村和优胜村。为做好“洁净乡村”竞赛活动,树立先进榜样,在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内开展评比星级“整洁庭院”试点。“整洁庭院”年度创建的比例,原则上为试点村(居、社区)农户数的5%,其中整洁庭院户数的10%为五星级,30%为四星级,60%为三星级。对被评为“整洁庭院”的农户,村(居、社区)按照星级分别予以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区(镇)补助。三是创建“整洁厂区”。各企事业单位按照“门前三包”要求,清除“门前三包”责任区内的果皮、纸屑等,禁止乱丢垃圾、乱倒污水,设置好生活垃圾池,拆除已建设在企业外的垃圾箱,保护好门前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和园林设施,不在公共区域内乱堆物品、乱停车辆、乱贴乱画、乱牵乱挂、搭建违章建筑,保持门前秩序良好。

  3.全面落实“路长制、河长制”。按照“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的原则,对区(镇)内市政道路和公共河道实行“路长制”、“河长制”。各路长(河长)单位应根据《滨海工业区(马鞍镇)关于全面推行“路长制”、“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4.大力实施网格化管理。一是将区(镇)划分为6个片区,落实定员、定岗、定责措施,实施区(镇)网格化管理。城镇管理局为区(镇)网格化管理的责任人。二是对村(居、社区)实施分片包干,落实管理责任。村(居、社区)主职领导为各村(居、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责任人,联系领导及联系干部负责督促各村(居、社区)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经费保障机制

  1.区(镇)本级环境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区(镇)本级环境卫生经费主要包括经招投标所产生的环境卫生日常费用及集中环境整治费用,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及购置环卫车辆费用,设施、车辆的日常运营和维护费用。具体由区(镇)本级负责落实。

  2.村(居、社区)环境卫生经费保障机制。采取长效管理资金村集体筹资、区(镇)补助等方式筹措经费,经费由镇会计站指导各村(居、社区)管理,使用时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并接受审计监督。村集体筹资由各村(居、社区)向村(居、社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农家乐、饭店、商店等经营场所及常住外来人口等按照有关标准收取,同时村内须统筹安排好环境卫生专项资金。区(镇)补助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奖惩措施实施。

  (三)队伍保障机制

  各村(居、社区)按常住人口0.2%的`比例配备专职保洁人员,最少不少于5人。区(镇)按每名保洁人员年薪酬(最高不超过1.8万元/人)对各村(居、社区)进行补贴。

  (四)工作例会机制

  1.每月例会。根据每月抽查检查结果,对照标准进行评分,当月通报考核情况。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参加人员为区(镇)督查考核办公室成员、各村(居、社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村(居、社区)联系干部、区(镇)本级道路网格化管理负责人、各路长(河长)单位联系人。

  2.每季例会。总结前季度工作,布置下季度工作,在每月考核通报的基础上,评选出推荐上报参加县“洁净乡村”竞赛活动的示范村和优胜村。参加人员为村(居、社区)联系领导、区(镇)督查考核办公室成员、村(居、社区)主职干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村(居、社区)联系干部、区(镇)本级道路网格化管理负责人、各路长(河长)单位联系人。

  (五)检查考核机制

  区(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督查考核办公室采取月检查、月考核、年考评的方式,开展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监督和考核。

  1.检查内容。

  对各村(居、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的检查,按照《村(居、社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细则》执行。对区(镇)内垃圾清运、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河道保洁工作的检查,按照《河道保洁、垃圾清运、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长效管理考核细则》(另行发文)执行。

  2.检查方式。

  一是定期检查。由督查考核办公室指定成员在每月中及每月底进行。二是不定期抽查。每月不少于2次,具体由区(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督查考核办公室指定成员或抽调其他人员组成联合抽查组进行检查。

  3.赋分及定级。

  根据检查和抽查的结果,建立工作台帐,并将其作为考核各村(居、社区)长效管理实绩的依据。具体按照《村(居、社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细则》、《河道保洁、垃圾清运、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长效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赋分及定级。

  三、奖惩措施

  1.环境集中整治考核验收为合格的村(居、社区),可全额报销环境整治费用;被评为县示范的村(居、社区),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每次加2分;被评为县优胜的村(居、社区),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每次加1分。对在每月开展的“洁净乡村”竞赛中被评为一、二、三类的村(居、社区),奖励该村(居、社区)实际支出保洁经费的70%、60%、50%,并按月以奖代补(一类村[居、社区]为“洁净乡村”竞赛的红旗单位);年底综合排名后为一、二、三类的村(居、社区),分别按村(居、社区)实际硬件(如新改建冲水式公厕、新建垃圾箱、新建垃圾中转站等)投入的70%、60%、50%进行奖励补助。在每月开展的“洁净乡村”竞赛活动中得分低于80分的当月奖补经费缓发并限期整改。

  2.对企事业单位“门前三包”落实情况实行挂牌制度。其中给创建优秀的单位挂绿牌,给创建一般的单位挂黄牌,给创建较差的单位挂红牌。

  3.对区(镇)本级道路保洁、河道保洁单位和绿化养护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及《河道保洁、垃圾清运、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长效管理考核细则》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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