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09 10:11:07 王娟 管理 我要投稿

考勤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考勤管理制度(通用20篇)

  考勤管理制度 1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工程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员工出勤管理,规范员工考勤行为,明确出勤、缺勤计算方法,根据《xxx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事业部各职能部门及所辖项目部全体员工。

  二、集团公司员工到事业部出差或临时借调到事业部的,适用《xxx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集团公司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管理职责

  一、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负责整个集团考勤工作的整体规划,并负责监督、指导事业部员工考勤管理工作。

  二、事业部综合管理部经理负责制订、修订、培训本细则,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本细则内容,审核通过后由事业部总经理审批。

  三、事业部综合管理部经理在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授权下,负责管理事业部“钉钉”办公软件后台,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调整事业部员工考勤规则。

  四、事业部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负责监督员工日常出勤情况,按时统计员工出勤,并制作考勤表。

  五、事业部员工在执行本细则过程中,如有疑问,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负责解释。人事岗无法处理的,报至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员,并及时反馈处理信息和解决方案。

  第四条工时制

  一、事业部办公室员工

  (一)事业部办公室员工实行每周五天和六天交替工作制,即星期一至星期五是固定工作日,星期六是交替工作日,星期日是固定休息日。交替规律以自然周计算,从一而终,不受法定节假日影响。

  (二)事业部办公室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08:30-12:00分,下午13:30-17:30分,每日工作时长为7.5小时。

  二、项目部员工

  (一)项目部员工实行综合工时制,即每月有2天休息日,全年共计24天休息日,休息日之外全部为工作日。若集团公司有统一安排休息的,以发文通知为准,不扣除24天休息日。

  (二)通常情况下,项目部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08:30-12:00分,下午13:30-17:30分。若施工工期紧张,需要延长每日工作时间的,由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统筹安排。

  第五条基本规定

  一、事业部员工必须自行配备智能手机,并在手机上安装“钉钉”办公软件,用以落实考勤相关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配备智能手机的,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上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备案后,可采用纸质签到方式进行考勤。

  二、新员工入职当日,由人事岗负责指导安装“钉钉”办公软件,协助新员工注册“钉钉”账号,同时报请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将其纳入考勤组。

  三、员工离职的,由人事岗上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由人力资源组在员工离职当日关闭其“钉钉”账号,以免离职员工照常打卡考勤。

  四、员工必须使用手机“钉钉”软件亲自打卡考勤,如有代打卡行为的,每次对委托人和代办人各给予500-1000元罚款。

  五、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上班和下班各打卡一次,中间时段不用打卡。实行多个班次的,每个班次的上班和下班均要打卡。采用纸质签到方式记录考勤的,每个工作日手工签到两次,上班和下班各签到一次。

  六、无论采用一个班次还是多个班次,在每日的起止时间段内,打卡次数必须为双数,以保证“若有上班卡,则必有下班卡”。

  七、通常情况下,员工考勤地点为员工常驻办公地坐标区域内,具体区域范围由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设定。

  八、集团公司高层领导或特殊岗位员工,经总裁批准后可免予考勤。

  九、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本月最后一日为一个自然月。

  十、自然周以星期一为第一天、星期日为最后一天计算,星期六、星期日为周末。

  十一、每日以00:00分为开始时间、以23:59分为结束时间。员工在使用“钉钉”进行打卡及申请、记录等相关工作时,时间一律以钉钉后台运行的时间为准,不以员工自行设置的手机时间为准。

  第六条迟到

  一、正常情况下,员工在当日上午08:36-09:30分打上班卡的,视为迟到。

  二、员工在上班途中应关注时间,若预知迟到,应在08:30分前通过“钉钉”信息向直接上级领导报告,以便领导做出相应安排,以免影响工作。

  三、迟到的员工应在到达工作地点或外勤地点后打卡,在上班途中、未进入工作地点范围或未到达外勤地点不得打卡。

  四、迟到的员工应当乐捐,乐捐金额见表1:《迟到时长与乐捐金额对照表》。乐捐款在迟到员工的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员工上班当日若迟到1小时以上(即09:30分后打卡)、3.5小时以下的,应当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迟到时长与表1合并计算,正常乐捐。未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的,按旷工半日处理,处罚1.5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单独从工资中扣除,迟到时长不再与表1合并计算。

  六、员工当月迟到累计在三至五次的,由直接上级对其进行口头警告;在六至八次的,在事业部范围内进行书面通报批评;超过八次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由工程事业部报请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建议辞退。

  第七条早退

  一、员工当日上午正常上班,因处理个人事务需要在下午提前下班的,可申请早退。

  二、早退员工应提前10分钟以上通过“钉钉”信息向直接上级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提前下班。未经批准不得提前下班;强行提前下班的,按第八条进行处罚。

  三、员工早退时,应在离开工作岗位之时打下班卡,不得延迟打卡,不得离开工作地点打卡。

  四、早退的员工应当乐捐,乐捐金额见表2:《早退时长与乐捐金额对照表》。乐捐款在早退员工的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员工上班当日若早退1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的,应按休假程序申请调休、补休、事假或病假,不再按早退计算。未请假的,按旷工半日处理,乐捐1.5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

  六、上午不得早退;上午已经休息半天的,下午不得再早退,否则不予批准。

  七、员工直接上级领导应关注员工早退原因,并给予人性化关怀。若员工一个月内早退超过15个工作日并影响正常工作的,其直接上级领导应逐级汇报至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视情况调整该员工岗位,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第八条旷工

  一、员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一)未请假或请假、延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的;

  (二)未申请早退或申请早退未被批准而强行下班的;

  (三)一天内无上、下班打卡记录、无补卡记录、无休假说明也无其他形式情况说明的;

  (四)未经批准的调休、外出、出差等情况;

  (五)本细则其他条款中所称的视为旷工的情形。

  二、员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视为旷工:

  (一)员工本人因突发疾病或事故致无法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人事岗已知晓或员工本人情况好转后有情况说明的;

  (二)员工外出或出差过程中,因环境所限致无法及时打卡、联络,事后补卡、联络的。

  三、员工当日旷工3小时以下的,按旷工半日计算,处罚1.5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当日旷工3小时以上7.5小时以下的,按旷工1日计算,处罚3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

  四、员工当月旷工累计达到3个工作日的,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员工当月旷工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或累计达到5个工作日的,视为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除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外,由工程事业部报请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建议辞退。

  第九条加班、加点

  一、加班是指员工按公司要求在公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仍照常上班处理工作的情况。

  二、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当日工作时间的情况。

  三、需要加班或加点的,应有直接上级领导以书面形式或“钉钉”信息下达的指令或员工通过“钉钉”“加班”模块向直接上级领导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或加点。若上级领导有加班指令的,员工亦应通过“钉钉”“加班”模块提出申请,完成正常审批手续,以便核实。

  四、加班人员应在加班开始和结束时各打卡一次,打卡地点根据加班需要而定,不受原设定位置限制。

  五、加点人员加点时,应先在17:30分后打完下班卡,以示结束当日正常工作时间。之后,再打一次卡以示加点开始。加点结束后,打下班卡,结束当日加点时间。

  若加点至次日凌晨,应在当日23:50分前打下班,以免产生当日缺卡情况而造成误算。次日凌晨00:10分后,再打一次上班卡,待加点全部完成后,打下班卡。考勤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工合并加点时长。

  六、员工加班当日超过8小时的,仍按加班1天计算,不视为“加班当日又加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加班或加点:

  (一)无领导指令或员工未通过“钉钉”履行加班、加点申请的;

  (二)员工申请加班、加点未被批准的;

  (三)项目部员工因工期紧张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

  (四)休息日期间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工作会、培训会或其他公共活动的;

  (五)员工加班、加点期间无打卡记录的;

  (六)员工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而在休息日上班或在工作日延长时间的;

  (七)因工作性质特殊(如施工岗位、司机),需要晚间临时工作的;

  第十条外出、外勤

  一、外出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短时离开固定工作地点到非固定工作地点办事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是指时间短、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或距离近、在同一个城市内办事的情况。具体情况由员工直接上级领导判定。

  二、需要外出办事的员工,应提前向直接上级领导口头请示或钉钉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需要连续多日外出办事的,应一日一申请,不可一次申请多日。

  三、员工在上班时间之前外出的,可以直接在外出途中或目的地打卡,但打卡时间不得晚于正常上班时间。

  四、下班时间已到,员工仍然在外办事的,可以返回固定工作地打卡,也可以在外打卡。

  五、在外打卡时,“钉钉”系统中显示为“外勤”,员工应当在备注中注明外勤原因。未备注原因的,每次乐捐10元,在工资中扣除。

  第十一条出差

  一、出差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长时间离开固定工作地点到非固定工作地点办事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是指时间长、超过一个工作日,或距离远、跨城跨省办事的情况。具体情况由员工直接上级领导判定。

  二、员工因公出差,应提前通过“钉钉”“出差”模块向直接上级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三、员工出差期间,应按时打卡,打卡方式与工作日相同。

  四、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应提前对超出部分另行申请。

  五、出差员工提前返回工作岗位的.,剩余时间无法撤销,上班时按时打卡即可,考勤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统计出勤结果。

  六、员工出差时,在出发或返回途中遇休息日的,按加班计算。

  第十二条休假

  一、补休

  (一)员工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一律补休,不发放加班费。

  (二)员工在上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间加班的,须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补休完毕,剩余未休的将自动清零,不跨年补休。本年度12月1日至31日加班的,可以延后至次年补休。

  (三)补休方式为“先加后补,加一补一”,即先有加班后再补休、加班一天补休一天,不得先休息后加班、加班一天补休多天。

  (四)员工加班次数较多的,可以合并连休,也可以分散补休。合并连休的,一次连休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五)员工加点至当日22:00分以后的,次日上班可自动延后一个小时,即09:30分前上班打卡,并备注情况说明,不再安排调休。晚于此时间打卡或无情况说明的,按迟到计算。若遇次日为休息日,隔日上班则不再享有“延后一小时”待遇。

  二、全年24天休息日

  (一)全年24天休息日待遇仅限工程事业部项目部员工享有,事业部机关办公室员工不享有。

  (二)全年24天休息日应分散休息,不得一次性连续休完24天,每月最多可一次连休10天。

  (三)项目部员工休息时,休息日从24天中扣减,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记录并统计。24天休息日扣完后继续申请休息的,根据实际按其他休假种类计算。

  (四)新入职的项目部员工,全年休息日的总数按“入职后本年度剩余月数×2天”计算。其中,入职日期在当月15日之前(含)的,则当月享有2天休息日;入职日期在当月15日之后的,则当月仅享有1天休息日。

  (五)新入职的项目部员工在试用期内的,每月仅可休息两天,连休或分休均可。转正后,可按本款第(二)项休息。

  (六)项目部员工转为机关办公室员工的,自转岗之日起,适用“单双休”,不再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剩余未休的自动清零。

  (七)机关办公室员工转为项目部员工的,取消“单双休”,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实际休息日总数按本款第(四)项折算。

  (八)项目部员工转岗后仍为项目部员工的,休息方式不变,剩余休息日接续执行,不再重新计算。

  三、事假

  (一)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要请假的,应请事假。

  (二)原则上,员工一次请事假不得连续超过10天(含休息日),两次事假间隔不得少于10天(含休息日)。

  (三)员工请事假时间较长或频繁请假的,直接上级应给予人性化关爱,详细了解员工实际困难,必要时进行调岗,或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四、病假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请病假:

  1.本人自然生病或身体自然产生不适需要就诊或休息的;

  2.非工作原因发生意外致病、致伤需要就诊或休息的。

  (二)请病假的员工,应在上班后三日内向综合管理部人事岗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病历或医院诊断证明。无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事假或调休。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病假,按事假计算:

  1.因个人原因聚众闹事、主动与他人打架、斗殴致自身伤害就医治疗的;

  2.违法乱纪、违规违章引发事故致自身伤害就医治疗的;

  3.非工作所需的活动中,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某些行为可使自身产生不良后果,未主动避免致后果发生、本人无法正常上班的;

  4.员工本人身体健康、但为照顾本人之外的其他人而请假的;

  5.员工休病假天数已超出医嘱,则超出部分按事假计算。

  (四)若员工故意制造、提供虚假材料骗休病假,按旷工处理。其中,一年内骗休病假累计不超过三次的,所休病假一律按旷工计算,旷工1日处罚3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一年内骗休病假累计超过三次的,视为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除所休病假按旷工计算外,由工程事业部报请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建议辞退。

  五、其他休假

  婚假、产假、陪产假、年休假、探亲假、工伤假、丧假等,集团公司另有制度规定,详见相关制度。

  六、休假规定

  1.需要休假的员工,应提前半日以上,通过“钉钉”申请,按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审批人、抄送人已提前设定,系统将自动分配、处理信息,申请人无需选择或更改。特殊情况,应口头或书面申请和审批,事后再通过“钉钉”补办申请和审批手续。

  2.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将多种假期合并连休,由审批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员工一次连休多种假期的,应分别申请和审批,以免造成误算。

  4.员工在休假期间不得打卡。

  5.员工应按已批准的时长休假,到期必须返回工作岗位。原则上,员工休假时长不得超过已批时长,不得故意采取“少请多休后补”的方式休假。

  6.休假员工提前返回工作岗位的,剩余时间无法通过钉钉撤销。提前返岗员工应通过“钉钉”告知人事岗,上班时按时打卡,以便人事岗根据实际情况统计出勤结果。

  7.每月28日至次月8日,员工不宜请假,以免影响考勤核实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8.员工休假会引起工资变化,休假与工资的对应关系详见集团公司相关制度。

  七、请假审批原则及权限

  一、员工请假时,相关领导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对待、工作为重、人本关怀”的原则进行审核和审批。

  二、员工请假应逐级审批,具体审批权限见表3:《员工请假审批权限表》。

  第十三条考勤统计

  一、综合管理部人事岗于每月3日前下载事业部员工上月“钉钉”考勤数据电子表格,打印并签字,并依此制作考勤表和项目部员工24天休假统计表。每月1日以前或3日以后下载的“钉钉”考勤数据仅供参考,不作为制作考勤表和项目部员工24天休假统计表的依据。

  二、考勤表须使用集团规定的固定格式,不得更改。

  三、考勤数据中,若无打卡记录、也无补卡、请假、调休、出差信息的,当日缺卡一次按旷工半天计算,处罚1.5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当日缺卡两次按旷工1天计算,处罚3日工资(固定工资部分)。

  四、综合管理部人事岗于每月5日前将制作好的考勤表初稿、休假证明材料和24天休假统计表电子版报至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员审核,并根据审核反馈意见进行修正和再次上报。如遇法定节假日,上述材料可延后3个工作日上报。

  五、经审核通过的考勤表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签字、由事业部总经理审批,经扫描后再报至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员备案。

  六、考勤表原件和休假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岗存档备查,同时用于制作《工资表》。

  七、经签字的考勤表和项目部24天休假统计表应发布在工作群中进行公示,以便员工掌握本人的出勤情况和休假情况。

  八、每年1月底前,综合管理部人事岗应将上一年度的考勤表和休假证明材料汇总、装订成册,存档保管。

  第十四条异常处理

  一、如遇“钉钉”软件故障、员工手机故障或其他环境影响致员工无法正常打卡的,须及时口头告知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说明原因,经核实属实后,由人事岗补录出勤情况。

  二、员工正常上班若忘记打卡,每月前两次漏打卡免予乐捐,自第三次开始,每次乐捐10元,从工资中扣除。

  三、员工应经常关注、自检本人打卡情况,如有漏打卡、漏申请情况,须在本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补卡或补办申请手续。逾期的,每次乐捐10元;未补办申请手续的,每次乐捐100元,从工资中扣除。

  四、员工发出申请后,应及时与审批人沟通、快速处理,以免耽误时间造成不良后果。

  五、审批人应在接到申请后当日内完成审核、审批。若审核、审批不予通过,应立即通过“钉钉”信息的形式说明理由和改正措施,而后重新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

  六、因员工申请不及时或申请被退回后改正不及时造成考勤数据缺失,由员工本人承担责任。因审批人疏忽、拖延造成审批不及时的,由审批人承担责任和罚款,罚款从审批人工资中扣除,申请人不承担责任和罚款。

  七、在事业部考勤管理工作中,若员工对考勤记录、相关证明资料、申请、审批程序有异议或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填写《员工申诉表》报综合管理部人事岗,人事岗登记备案后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由人力资源组组织相关领导进行裁决。人力资源组的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相关人员必须服从。

  八、员工在使用钉钉时,如遇其他非正常情况无法处理的,应及时告知综合管理部人事岗,由人事岗协调处理。

  第十五条考勤监督

  一、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有权对事业部的考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事业部总经理有权对经常迟到、早退、请假和旷工的员工调整岗位,有权建议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组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进行辞退处理。

  三、事业部综合管理部有权对事业部全体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四、事业部各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负责人应掌握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如发现旷工,应及时联系询问原因,并向事业部综合管理部人事岗备案。

  五、直接上级有权力和义务对直属下级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员工之间有权互相监督,有权对违反本细则的人员进行举报。

  第十六条附则

  本细则由工程事业部综合管理部编制并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考勤管理制度 2

  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公司制度》再次严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计发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全体人员都必须重视。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月末会做出考勤统计报告。

  二、员工上班必须打指纹卡签到,一日两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时间外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个月累计超过3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处理。因公外出办事无法签到者,应填写《因公外出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否则以旷工处理。

  三、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要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呈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再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并于上班当日补办手续。无请假单或未及时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外出办事的人员,应向前台登记并告知去向及预计返回时间。因公出差的人员,应填写《出差登记表》,获得批准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如当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应告知前台,由前台统计后将人数报给食堂,为免浪费,报餐后又不能在公司进餐者,必须至少提前1小时通知前台,如临时取消用餐者公司将给予10元/人/餐作为经济处罚。

  六、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会依据指纹考勤记录,请假单,因公外出通知单,出差审批表等统计考勤,如无考勤记录又无任何凭证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请各位员工重视,并自觉遵守,执行。

  八、前台工作人员必须对以上做如实登记,对每月迟到、早退或报餐未就餐者进行统计汇总,并于每月张贴公告栏通告全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 3

  1、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现结合公司企业治理需求及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考勤治理制度,期全体员工自觉、仔细地予以执行;

  2、公司的考勤治理由综合部负责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视义务;

  3、公司考勤治理采纳指纹+脸部识别签到系统,公司于走廊处安装一台考勤机供全体员工记录出勤使用;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考勤实行每天一次签到和一次签退;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明,采纳指纹+人脸识别考勤机必需本人亲自考勤,员工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4、有关缺勤治理及违反考勤制度的惩罚严格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各部门员工应根据考勤治理的流程和规定准时报批报备,综合部考勤员应准时、完备地做好考勤事项的核批、记录及相关资料的.存档备查工作。综合部门将于每月末依据考勤记录和人员外出登记表以及请假条审核统计员工出勤状况,并依据该审核统计结果对员工的每月应发工资数额予以调整;

  5、员工年度累积出勤状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因素之一予以考量。

  考勤管理制度 4

  第一条为加强商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在筹备期工作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08:00―11:30为工作时间

  中午11:30―13:30为午休时间

  下午13:30―17:00为工作时间

  第三条休息规定:每周休息一天,周六周日串休.每月底各楼层经理将轮休排班表上报到人事商管处,如因筹备期工作需要无法休息,人事商管处会另行通知。

  第四条员工上下班每日需到接待处进行签到,如不签到按迟到、早退处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签到,应提前通知主管领导,并上报人事商管处。

  第五条员工迟于上班时间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公务需要而擅自离岗的为早退;员工无故不到岗或请假未准假而不到岗的为旷工,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一次迟到达30分钟(含)以内的,每次扣款10元,迟到、早退达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员工旷工无工资,旷工达三天,按开除处理。

  第六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主管领导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到接待处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七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日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1次。

  考勤管理制度 5

  为严明校纪,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学校要求全体教师力争出全勤,结合过去的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经广泛征求意见,全体教师一致通过,决定将考勤制度修订如下:

  一、学校实行全天坐班制,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按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2元,迟到超过10分钟按误课对待,误课每节扣10元。

  二、学校设立出勤奖,每学期每位职工50元,学期末根据实际出勤兑现。

  三、教职工直属亲属病故办理丧事,本人享受丧假三天,职工结婚尽量将婚期定在假期举行,若在学期中,享受婚假5天,产假按国家计生政策规定,由教育局批假,教职工婚丧假不扣钱,不影响出勤,产假不扣钱。

  四、教职工遇有特殊情况或生病须请事病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事先写请假条。

  五、请假一周以内,由学区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学校加注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六、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迟到超过10分钟按误课对待,误课每节扣10元。

  七、教师请事病假后,由教导处安排临时代课人,代课者由学校每课时发代课费5元,期末统计一次发给。

  考勤管理制度 6

  一、考勤室负责全矿下井人员考勤工作,并按要求将下井人员出勤情况及时报送矿调度室。

  二、各科队必须在班前会点名后及时把当班需下井人员名单及工号报送考勤室。当班下井人员在入井前必须到考勤室交订工牌,考勤员应严格对照各科队报送的当班下井人员名单及工号进行逐一核对,确定无误后方可订工。如发现不相符,要及时通知科队进行核对。

  三、当班下井人员全部入井后,各科队应及时到考勤室核对本单位下井人数,确定无误后,由考勤员汇总并报送矿调度室。报送时间为:零点班1:20分,八点班9:20分,四点班17:20分。各部门班中需要临时下井人员,必须经调度室批准,并书面通知考勤室,考勤员方可为其登记订工。对于入井不到考勤室订工人员,每次罚款50元,对其部门罚款100元。

  四、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及时到考勤室领取订工牌和登记销工。考勤员将当班入井人员情况报送调度室核实。对于升井后不及时领牌和销工人员,每次罚款50元,对其部门罚款100元。

  五、对矿领导、科队长、上级检查人员和外单位人员入井、升井,一律实行签字登记制度,由个人填写入井和升井时间,不得代签;否则,扣掉当班井下工。月底各科队井下出勤工数以调度室、考勤室两者统计数中较少数为准。

  六、考勤室必须按规定每两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一次升井人员情况,核实井下实有人数,并及时写出台帐和记录。对当月入井考勤准确、及时的区队奖励300元,对队长奖励100元;若全矿当月井下人员考勤资料准确无误,报送及时,对调度室和考勤室分别奖励200元。

  七、各区队严禁冒名顶替下井或不交工牌、代交工牌下井。发现区队有冒名顶替者,对被顶替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对区队罚款2000元/人·次,并对区队队长、支部书记各罚款200元/人·次;发现区队有不交工牌、代交工牌下井者,每次对区队罚款500元,并对区队队长、支部书记各罚款100元。

  考勤管理制度 7

  1、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全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时间为8:30中午下班时间为11:3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午下班时间为17:30。

  2、实行“签到制”。工作人员早上到岗后应在8:30前签到。下班前应在到岗后,离岗前立即签到。月底以签到器的登记为准考核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3、各种考勤时间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为1小时;超过1小时不到2小时为2小时,2小时以上不到3小时为半天。以此类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关于迟到

  当月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当月工资的1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者扣发当月工资5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扣发当月工资15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4次以上(含4次)每次扣发当月工资60元,直到将当月工资扣完为止。迟到或早退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按旷工处理。

  5、关于旷工

  当月累计旷工1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1%,当月累计旷工2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2%,当月累计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工资5%,当月累计旷工1天扣发当月工资10%,当月累计旷工2天扣发当工资30%,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6天扣除年终奖的30%,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0天以上的扣发年终奖70%,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3天扣发全部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15天按规定扣发相应的工资,并按自动辞职处理。

  6、关于事假

  事假3天以内须本人提前向主管局长请假,当月事假超过4天以上须本人提前向局长请假。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5天,扣发年终全部奖金的50%,累计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金。

  7、关于病假

  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主管局长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3天(含3天)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全年病假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年终奖,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8、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0天扣除年终奖的50%,累计超过70天扣除全部年终奖。

  9、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时间,严禁无故外出,不得以办公事下基层为由办私事,一经发现报主管局长后按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0、年度代薪休假

  代薪休假应根据工作实际,由本人在年初将代薪休假计划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由局内统一安排。

  11、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学习或培训,特殊情况须经局长批准。

  考勤管理制度 8

  1.提高培训效率:保证员工按时参加,减少培训中断,提高整体培训效果。

  2.维护公平公正:统一的.考勤标准避免了因个人偏好导致的不公,增强员工满意度。

  3.培养纪律意识:考勤制度有助于培养员工的纪律性和责任感,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4.保障知识传承:确保关键信息和技能的传递,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考勤管理制度 9

  一、工作时间规定:

  1、根据工程管理的特殊性,工作时间可灵活调整;

  2、连续工作后须保证休息时间;

  3、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进场后七天内制订作息时间计划;

  4、作息时间计划必须经工程部审批;

  5、每周上班时间不得少于6天。

  二、一周出勤计划: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根据工作计划制订本周轮休计划;

  2、轮休计划尽量考虑在周六、周日安排轮休;

  3、若周六、周日无法安排轮休,须根据工程进展集中安排休息;

  4、轮休计划在每周一晨会制订。

  三、考勤抽查点:

  1、抽查点:员工自我考勤、监理日志、晨会、巡视记录、监理资料;

  2、从抽查点核实考勤的真实性。

  四、员工自我考勤:

  1、监理机构成员如实填写《员工自我考勤表》;

  2、《员工自我考勤表》报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审核;

  3、审核后的《员工自我考勤表》月底报工程部。

  五、监理日志抽查:

  1、日记填写是否连续;

  2、日记内容是否与其它抽查点相符;

  3、日记内容是否真实。

  六、晨会签到表抽查: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组织晨会签到;

  2、因值班轮休未签到,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备注说明;

  3、晨会签到表月底报工程部。

  七、监理资料抽查:

  1、工程部考核前查阅现场监理资料;

  2、涉及考勤考核的'监理资料;

  3、监理函件;

  4、监理工程师通知;

  5、会议纪要;

  6、其它资料。

  八、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迟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上班时间为迟到;

  2、下班早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下班时间为早退;

  3、旷工:

  a、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监理人员离开工地现场;

  b、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

  c、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假不上班;

  d、未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e、未向工程部办理延假手续,不上班;

  f、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负责对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监督。

  九、请假:

  1、病假两天以上须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意见;

  2、事假不得影响现场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3、请假一天,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请假单,报工程部备案;

  4、请假一天以上,须工程部批准;

  5、项目总监因公外出一天以上报工程部批准;

  6、项目总监请假由工程部批准;

  7、假期结束后,必须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十、配套表格:

  1、《员工自我考勤表》;

  2、晨会记录表;

  3、现场巡查记录;

  4、请假单(监理机构成员)。

  考勤管理制度 10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

  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

  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

  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

  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

  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

  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考勤管理制度 11

  第一条为维护本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人员,车辆,物品出入本公司均需遵守本规定,值班保安有责任与权力按本规定管理。

  第三条员工出入公司应佩戴厂证,厂证应佩戴于左胸前,值班保安对有疑问之人员,有权对其厂证进行验证,被验证人员不得拒绝,否则保安可拒绝其出入。

  第四条严禁私自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厂区。

  第五条公司发给员工的工衣,证卡只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发现非本公司人员佩戴本厂证卡,穿着本厂工衣出入者,保安员应收缴其证卡,工衣送交行政部处理,转借证卡,工衣者将被严惩。如在本公司有违法活动,将送公安机关处理,转借证卡,工衣者将负同等责任。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包括倒班制员工吃饭进出入厂区)以及请假一律从考勤专用通道打卡通行,<请假条>必须交管理部,未打卡者不得进出厂区,非上班时间或工作不需要,禁止进入厂区。

  第七条没有台籍干部或公司指定人员的.签名之出入厂单,不得携带公司任何物品出厂,否则保安员有权扣留物品,上缴管理部。

  第八条23:00以后禁止所有人员出入,凡超过规定时间出入的人员,应主动出示厂证给保安员登记。

  第九条一般情况下,只有公司主管级以上的管理人员才能接待探访者,其它员工除因业务所需要外,上班时间均不得接待探访者,当值保安在上班时间内也不得予以通传,除已获准探访的员工亲友外,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访客带入宿舍。

  第十条若有重领或原证卡找到不及时缴回,用于协助他人蒙混入厂者,一经查觉,使用人或借用人均记大过一次并开除处理并送派出所处理。

  考勤管理制度 12

  1、公司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按实际出勤天数计考勤。

  2、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各厂,各部门若因生产需要调整上下班时间,必须先报管理部备案后方可调整

  3、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按管理部统一编排的上下班班次时间内排队打卡,人事部核算工资时均以各员工的工卡作为考勤依据。

  4、因非正常原因而不能打卡或忘记打卡,漏打而又未迟到,早退,旷工,24小时内填报<考勤异动申请单>(见附件),经逐级审批后报管理部考勤备案,否则若造成考勤缺失,后果自负。

  5、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不得受潮,不得弯折,以免损坏考勤卡,影响考勤的正确统计,考勤卡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到管理部挂失补换上(收取工本费30元)。

  6、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违者记小过一次并取消当月全勤奖65元。

  7、员工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7.1迟到,早退:

  7.1.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7.1.2迟到,早退一个月累计在15分钟则取消当月全勤65元;

  7.1.3迟到,早退15分钟至60分钟者,扣半天工资;

  7.1.4迟到,早退1小时至4小时者,作旷工半天处理;

  7.2旷工:

  7.2.1未经请假满或假满未经续假擅自不到职或擅自脱离工作岗位1小时以上者作旷工论处;

  7.2.2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7.2.3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积旷工达五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监(不予结算工资);

  8、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守者,不发给当日加班费外。

  9、员工请假应依规定填写“请假条”。

  9.1员工请假一天(含)以内者本单位台籍主管核准。

  9.2员工请假二天以上六天以下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六天以上由总经理级签。

  9.3年度内请假不超过十四天,有签呈者除外。

  10、请假获准后,将<请假条>交到人事处备案后,方可离开厂区,否则计算器考勤将自动按旷工处理。

  11、有勤工奖之部门,凡有迟到,早退,请假,旷工,则按规定取消当月勤工奖。

  考勤管理制度 13

  一、考勤规定

  1、工作人员必需出满勤,满勤是指每月除法定节假日、每星期双休日外,出勤率为100%。

  2、工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考勤的第一责任人。

  3、无故不请假不上班作旷工处理,凡旷工的根据有关规定赐予严厉处理。

  二、请假规定

  1、根据国家和省、市规定,享受以下休假:

  (1)婚假:符合法定年龄,依法登记结婚,享受婚假三天。初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延长婚假十天。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可依据路程近远适当赐予路程假。

  (2)产假:正常状况下,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增加十五天。怀孕三个月内流产,产假二十至三十天;怀孕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产假四十二天;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产假九十天。晚育并领证,产假增加一个月,赐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3)丧假:凡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或岳父母、公婆去世时,或赐予一到三天的丧假,特别状况依据申请可适当延长。

  (4)探亲假:

  ①探亲假享受对象为: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天白天的。

  ②探望配偶,每年准假一次,假期30天。

  ③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准假一次,假期20天,如两年合并则假期为45天。

  ④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准假一次,假期20天。

  ⑤上述假期之外,可依据状况赐予路程假。

  ⑥探亲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2、请假的申请程序和批准权限:

  (1)一天以内的事假、病假,当事人填写请假审批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的报人事教育科,人教科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审批。

  (2)请假二天的,由请假人填写请假审批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局人事教育科。凡部门副职、科员、办事员由人事教育科审核后报分管局长批准;部门正职由人事教育科审核后报局长批准。

  (3)超过三天以上的各种假期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人事教育科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4)因特别缘由需续假的要按以上程序和权限提前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延长假期。

  (5)请假人假期完毕后到班的当日要向审批者报告,予以销假。

  (6)凡病假需另附医院证明。

  三、考核规定

  1、局人教、监察部门应当仔细履行工作职责,对全体人员的出勤状况、机关人员的'出勤状况进展督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赐予诫免谈话、通报等。

  2、坚持考勤与考绩相结合的原则,考勤结果与年终考核奖发放挂钩,年终依据全年累计缺勤、迟到、早退状况酌情予以扣发。

  3、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期间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4、对患重大疾病的住院人员和其它绝症病人,患病治疗一年内(含一年)不扣发考勤、考核奖,一年以上两年以下(含两年)按人均发放数的90%计发;两年以上三年以下(含三年)按人均发放数的80%计发,依次类推。

  5、本规定与过去有关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所涉及的内容如遇政策调整则相应调整,如有未涉及到的内容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 14

  1、2#厂房工作区域实行人脸识别考勤方式,员工出勤时应在考勤机上人脸识别考勤。

  2、部门考勤员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管理工作,负责考勤系统里本部门人员维护、班次管理、人员排班等工作。

  3、人脸识别考勤时间:员工正常出勤时上班前1小时内人脸识别签到有效,下班后无加班任务的1小时内人脸识别签退有效。未经部门同意也无加班任务的禁止在工作区域逗留。

  4、员工中午休息时间不需要人脸识别考勤,但要求在规定时间吃饭和出勤,部门(班组)考勤员做好考勤记录,公司将不定期抽查监控录像,对于出现迟到和早退的.将给予处罚。

  5、班车晚到的,需在上班时间后1小时内填写《离岗登记表》,注明班车到达厂区的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当天未填写的按迟到处理。

  6、上班忘记人脸识别考勤的,需当天填写《出勤登记表》,注明到达2#厂房员工入口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下班忘记人脸识别考勤的,需在第二个工作日填写《出勤登记表》,注明离开2#厂房员工出口的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未按要求填写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7、人脸识别考勤无效的,进入2#厂房后需先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出勤登记表》,注明到达2#厂房员工入口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所在部门(班组)考勤员需记录其当天出勤情况,班组考勤员需及时将考勤反馈至部门考勤员。当天未填写的按旷工处理。连续两次人脸识别无效的,请联系人力部重新注册人脸信息。

  8、忘记人脸识别考勤的,月度内前两次不扣考核分,第三次月度考核扣2分,第四次月度考核扣6分,每出现一次在上一考核扣分基础上累加4分计算。

  9、员工当月因私外出离岗时间累计计算,每累计4小时记为半天事假。

  10、因有事晚到公司的,提前2小时告知主管负责人(班组员工除告知领班外,也需告知分管工程师或分管部长)的不记为迟到,到公司后需立即填写《离岗登记表》,因私晚到超过2小时的需填写请假单,离岗时间累计计算,每累计4小时记为半天事假。

  11、员工除需人脸识别考勤外,部门和班组考勤员也需记录考勤。

  考勤管理制度 15

  一、为加强考勤治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需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工程技术部、投资进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头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根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根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根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根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根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根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赐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根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赐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根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赐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根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其次个月起留用观察,发放根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制止打牌、下棋、串岗谈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与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需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根据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与的,视为旷工,根据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需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根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打算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根据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考勤管理制度 16

  药监局内部考勤制度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

  2、作息时间及季节性变更执行市政府的统一规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必要时可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需要做适当地调整。

  3、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补办。

  4、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内请事假三天以上者,迟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发当月奖金。

  6、无请假手续者;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处理办法执行局有关规定。

  7、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

  二、请销假制度

  1、职工休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

  2、工作人员除公体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因事(病、婚、产、丧)需要休假的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3、请假要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各类假的具体要求办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科长批准,超过1个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长批准;科长请假由主管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请假;局长请假向办公室通报。请假人因特殊原因当日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因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员,得到批准方可连休,否则应立刻归岗工作。

  5、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的待遇按照《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6、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期间的`待遇:

  1、根据冀政[1985]149号文件规定,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超过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2、事假期间不发奖金。

  3、利用事假违犯党的政策谋取私利的,扣发请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

  (二)病假、工伤假

  1、职工因病、伤、残确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疗的,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领导审核批准。

  2、病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奖金。

  3、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在六个月以内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要减发,其比例按照活津贴的80%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执行劳保工资,劳保工资的比例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执行,劳保期间不计算工龄。

  4、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6、工作人员为了休病假而开假证明和小病大养,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停发全部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因工负伤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

  (三)婚假、产假、丧假

  1、婚假职工结婚,给假7天。如按法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奖励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间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2、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3、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7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准假3天,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四、值班、加班管理办法

  (一)节、假日值班

  1、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准时到岗,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3、值班完毕,办公室要及时整理记录,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天数统计好。

  4、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300%计发;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200%计发;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其报酬按日工资的150%计发。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各科室及有关人员要合理安排工作,尽量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安排加班要严格掌握工作时间。能半天办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时按半天计算,工作4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

  4、加班审批手续。加班人员要在加班前认真填写“加班审批单”,说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时间,由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加班人员要将“加班审批单”及时报办公室。

  5、办公室对工作要认真负责,月底要核实本局人员的加班情况,做到“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与考勤相符;真实可靠,不漏报不多报。一般不允许补报加班,也不再补发加班费。

  6、财务人员月底要认真审核考勤和“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的按规定计发加班费。

  五、劳动纪律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安排。

  (三)职工应积极进取、尽职尽责。不准做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单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严禁打扑克、打麻将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许酗酒闹事;如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六)对不服从分配、玩忽职守发生责任事故或对单位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有权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扣发工资30%,并扣发其当月奖金。对于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七)对违反劳动纪律无正当理由旷工的处理:

  1、对无故旷工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2、无故旷工1天,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月的奖金;无故旷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半年奖金;无故旷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年的奖金。

  3、无故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单位予以辞退。

  考勤管理制度 17

  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公司制度》再次严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计发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全体人员都必须重视。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月末会做出考勤统计报告。

  二、员工上班必须打指纹卡签到,一日两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时间外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个月累计超过3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处理。因公外出办事无法签到者,应填写《因公外出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否则以旷工处理。

  三、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要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呈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再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并于上班当日补办手续。无请假单或未及时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外出办事的.人员,应向前台登记并告知去向及预计返回时间。因公出差的人员,应填写《出差登记表》,获得批准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如当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应告知前台,由前台统计后将人数报给食堂,为免浪费,报餐后又不能在公司进餐者,必须至少提前1小时通知前台,如临时取消用餐者公司将给予10元/人/餐作为经济处罚。

  六、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会依据指纹考勤记录,请假单,因公外出通知单,出差审批表等统计考勤,如无考勤记录又无任何凭证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请各位员工重视,并自觉遵守,执行。

  八、前台工作人员必须对以上做如实登记,对每月迟到、早退或报餐未就餐者进行统计汇总,并于每月张贴公告栏通告全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 18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治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治理规定须由总公司标准化治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全部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赐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视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状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全部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别状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头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缘由及回到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觉,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赐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赐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赐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赐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赐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治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准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开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别状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考勤管理制度 19

  为规范员工的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纪律性,现制定以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出勤规定

  1.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并保持工作时间内的高效工作。

  2.员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外出时,需向行政办公室说明去向,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同意。

  二、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制,具体工作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实际工作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需提前公布,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三、考勤管理

  1.迟到与早退

  员工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或早退,罚款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

  员工月累计三次及以上迟到或早退,将面临降职或自动离职处理。

  2.旷工

  员工无故不办理请假手续,擅自不上班,将按旷工处理。

  员工旷工一次,不超过半天,罚款300元;旷工一天,罚款600元。累计旷工两天以上,将降职使用或劝导自动离职处理。

  四、请假管理

  1.事假

  员工因事需请假,须提前向部门经理提交书面请假报告,并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综合管理部。

  事假批准权限:部门负责人有三天之内审批权,三天以上由行政办公室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批示。

  2.病假

  员工因病需请假,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医疗机构的休息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病假。

  3.婚假

  员工结婚可凭书面报告请婚假三天。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者可增加婚假二十天。

  若配偶在外地居住,可额外请往返路程假。

  五、工伤假

  1.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因工负伤,须取得规定的工伤证明材料,凭医院的医疗休息证明方可批准休工伤假。

  2.员工因工致残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必须长期休息者,相关劳动保障部门和医疗鉴定部门将根据《劳动保障条例》进行处理。

  六、丧假

  1.员工配偶、直系亲属及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假三天,若死者在外地,可另加往返路程假。

  2.员工须以书面报告(或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的形式请假,经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办公室批示。

  七、假期批准权限

  1.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需行政办公室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批示。

  3.部门副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或调休等,必须提前向行政办公室请假并办理手续,一天以内由行政办公室批准,一天以上报总经理批示。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八、行为规定

  1.员工在上班时间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上网打牌、下棋、查阅无关资料等。

  发现员工第一次违反,罚款2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发现员工第二次违反,罚款5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1000元;员工二次以上违反,将按自动离职处理。

  部门负责人第一次违反,罚款1000元,第二次违反,扣除年终奖10%或降职使用,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九、会议、培训和活动

  1.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或其他活动,如需请假,必须提前向组织或带队人员请假。

  2.若在规定时间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将按照考勤管理制度第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考勤管理责任

  员工迟到、早退而部门负责人弄虚作假、包庇或袒护的情况,一经查实,将给予部门负责人每次5%的年终奖处罚,累计两次及以上者将累计扣除或加重处罚。

  十一、薪资与假期待遇

  1.婚假、产育假、丧假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期间员工将发放基本工资。

  2.病假和事假期间,员工将扣除相应假期内全额工资,每天的扣除金额为月度工资除以40天计算得出。

  十二、违规处罚

  凡是受到本考勤管理制度处罚的员工,将扣发其该年度一定数额的年终奖作为惩罚。

  十三、纪律监督与惩罚

  1.公司将建立纪律监督机制,对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部门负责人应对部门内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报告行政办公室。

  3.若发现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违规行为故意包庇或袒护的情况,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降职、扣除年终奖等。

  十四、奖励机制

  公司将建立奖励机制,对考勤良好、无违规记录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福利待遇等。

  十五、制度执行与修改

  1.本考勤管理制度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执行,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改,以适应企业管理的需要。

  2.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应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考勤管理制度 20

  为加强对集团总部员工(含传媒公司)的考勤管理,维护集团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集团下属各单位的考勤管理参照此制度执行。

  第一条工作时间

  1、集团实行每日7小时工作制,员工正常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

  2、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

  第二条打卡管理

  1、员工上下班执行打卡制度,每天上下班打卡四次。

  2、因忘记带卡在签到本上签到每月不得超过三次,超出者按每次10元予以处罚。

  3、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员工本人在2日内填写《考勤异常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综合部备案。未办理此手续者视作缺勤。

  4、总监(含)以下员工因公外出或出差,需提前到集团综合部填写《出差申请单》按流程审批。如未获批准擅自外出将视作旷工。

  第三条加班管理

  合理、高效利用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发生加班。如特殊情况需要加班要求提前一天填写《加班审批表》,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合理安排调休。

  第四条请假管理

  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单》,按流程进行逐级审批,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

  2、员工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交综合部备档记录考勤,二天(含)以上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综合部审核,执行总裁审批签字。请假超过十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字,交综合部审核、执行总裁审批签字,总裁批准。

  3、部门负责人请假,由执行总裁审核签字,总裁批准。

  4、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者,除因生病或发生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二天内依规定呈核外,均以旷职论处。

  5、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应说明理由,病假应出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病历及病休证明。惟外伤可显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五条休假管理

  1、下列日期为法定节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4月4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五月初五)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八月十五)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前条所列休假,休息天数以集团通知为准。

  第六条假期管理

  (一)病假

  集团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接收治疗的,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集团按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病假期间工资按其基本工资的80%为标准支付。如病情严重需休息一个月以上者,必须到集团综合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二)事假

  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扣除请假当天的全额工资。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三)婚假

  1、婚假为带薪假,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的初婚)另增加12天晚婚假。

  2、员工在职期间办理结婚登记方可享受婚假。申请婚假时需提供结婚登记证明原件。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婚假须一次性连续休完,遇节假日、公休日不顺延。再婚者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四)丧假

  1、丧假为带薪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配偶父母死亡后,给予三天丧假。

  2、丧假销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产假、节育手术假

  1、凡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产前假、产后假严格按规定使用。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剖腹产并不能一律视为难产,必须是在医学需要选择下进行剖腹产,并能出示病历复印件及医学诊断证明,经鉴别确属难产者方可享受难产假。

  3、女员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的工资,未办理生育保险的员工由医院根据该职工基本工资标准发放。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到当地医保办公室办理生育津贴申请,由集团按津贴标准发放。

  4、哺乳期(孩子在1周岁以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每天有两次各30分钟哺乳时间,也可两次时间合并使用。

  5、已婚女员工已采取合理避孕措施,致怀孕流产的,给予15天的产假,但须提供《结婚证》和病历证明。未采取合理避孕措施,致怀孕流产的,不享受此假。

  6、规定女职工怀孕(第一胎)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2周;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6周。

  7、产假、节育手术假为带薪假。

  (六)工伤假

  员工按国家规定被认定为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七)带薪假指带基本工资休假。

  第七条异常管理

  (一)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10分钟内处罚10元/次;20分钟内处罚15元/次;30分钟内处罚20元/次;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处罚30元/次。超过6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4次者,另外扣发当月工资的10%。

  (二)旷工

  旷工每天按日全额工资的3倍予以扣除,每月连续旷工3天以上,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下列情况按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

  2、请假未经批准而未上班者;

  3、用不正常手段,伪造、涂改请假证明者;

  4、未打卡又无法证明上班者;

  5、因违法被公安部门拘留或因打架斗殴致伤造成休息者;

  6、未履行外出、请假及出差手续或未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超假未批准者;

  7、经领导口头批准外出、出差等,返回工作岗位一个工作日内,未补办请假手续者

  第八条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开始执行,之前下发的考勤管理制度文件同时予以废止。若有其他文件与此文件内容相抵触的,以此文件为准。

  2、本制度解释权归属集团综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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