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社管理细则

时间:2024-08-24 17:23:39 管理 我要投稿

文学社管理细则通用

文学社管理细则通用1

  一、社规

  第一条社员要维护“青果文学社”的名誉。

  第二条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文学社的活动时间,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第三条自学遵守文学社纪律,服从工作安排,认真、按时完成相应的任务。

  第四条社员应心怀社团,积极对社团相关工作建言献策。

  第五条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的完成各项工作,要有时间观念,办事不拖、不惰、不虚、不浮。

  第六条社员都应尊重和团结其他社员,维护社团的团结友爱,以促进彼此的共同进步。

  第七条社员投稿不准抄袭,一经发现即作退社处理。

  第八条社员可以推荐他人加入社团,不得在文学社以外使用社团名义参加一切不适合的活动。

  第九条社员退社须经部长同意并上报后决定。

  第十条本社规是根据我社实际需要所制定,我社所有成员务必认真遵守。

  二、社员权利

  第一条、享有选举与被选举权。

  第二条、享有参加本社的一切活动,对本社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三条、有权对社团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第四条、社员有参加社团会议、活动和讨论的权利。

  第五条、社员对于本社发表的一切作品享有批评和被批评的权利。

  第六条、社员优秀作品可在本社书刊发表,经审核可进行投稿。

  第七条、有自由退会权,但必须上报批准。

  社员义务

  第一条、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

  第二条、自觉遵守本社的各项原则,履行应尽的义务,团结友爱,相互帮助。

  第三条、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文学社交派的任务。

  第四条、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准时出席协会会议

  第五条、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

  第六条、可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

  第七条、按期向文学社交递个人作品、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

  组织设置:

  第一条、本社设正副社长、编辑部、宣传部、外联部、网络部、策划部六个部门。

  第二条、文学社负责人

  文学社负责人包括社长、副社长各一名、各部门部长各一名。

  第三条、各部门职权:

  社长职权:

  (一)负责文学社全面工作正常开展。

  (二)制定文学社新学期工作计划。

  (三)主持召开全体成员会议。

  (四)有权撤换不称职的部门负责人。

  副社长职权:

  (一)协助社长做好各方面工作。

  (二)特殊情况下代行社长职权。

  (三)重点抓好分管部门工作。

  编辑部:负责本社稿源、去向及发表工作。

  宣传部:负责文学社的`宣传,包括会议通知,活动宣传,海报制作等。

  外联部:负责、策划与其他社团之间的联谊活动,及与外校同性质的社团进行联谊活动。在外拉投资商,合作人等。

  网络部:负责在网络、论坛的的征稿、宣传的建立和管理,以及社员文章的发表等一切关于网络的工作。

文学社管理细则通用2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是文学社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文学社接受学校和系团组织直接领导,坚决执行学校的各种相关决议。

  第三条文学社旨在提高全校学生的人文素养,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种人文氛围,扩大学生视野,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和合作,为全校学生提供一个展现思想境界和文学素养的舞台,并提高学校的知名度,丰富校园文化和师生业余生活。

  第一章社员

  第四条凡鄂州职业大学在籍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文学社章程,愿意参加文学社的活动、有一定写作基础,按期交纳会费的,均可申请加入鄂州大学文学社。

  第五条社员义务

  (一)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社团形象的义务。

  (二)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文学社交派的任务。

  (三)有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的.义务。

  (四)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义务。

  (五)有按期向文学社交递个人作品、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义务。

  (六)有按期向文学社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六条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向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向《楚天风》社刊投稿优先发表、作品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的权利。

  (五)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第七条入社

  (一)申请者应向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经文学社理事会表决批准后放可成为文学社会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享有社员权利。

  (二)申请者在批准加入文学社后一周内,向文学社办公室交纳当期会费15元(用于文学社组织各项活动),办理入社相关手续。

  第八条退社

  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楚天风文学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第九条奖惩

  (一)奖励

  设置年度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文学社理事会表决评出。文学社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奖励。

  (二)对凡不履行应尽义务,规劝后拒不改过的社员,由理事会查证核实后给予相应的处分。

  (三)凡文学社社员,必须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委员会成员必须准时参加每次会议,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先请假,对于迟到、早退者,给予社内通报批评,对无故缺席者,责令其检讨。(四)屡次违反文学社章程不听者,抄袭他人文章者,应予除名。

  (五)对无故迟到、早退三次,无故缺席者两次者给予开除。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社员全体会议

  (一)全体社员参加。每学年结束前一月内举行,由社长主持。

  (二)社员全体会议职责。

  1、监督文学社各项日常工作。

  2、对文学社内重大决议进行表决。

  3、审议社团学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4、选举社长、副社长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组织活动细则

  (一)文学社由委员会和社员组成,实行社长负责制。

  (二)文学社负责人产生的办法,社长由上一届社长提名或自荐,委员会通过。其他由社长任命,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社长:全面主持文学社工作,负责审批文学社工作计划和重大决策;严格把握方向,对文学社事务进行宏观调控,理顺工作关系,负责文学社活动计划的审查和常规活动的策划,定期主持召开社员大会及文学社工作会议,代表文学社参见学生社团联合会例会,向文学社社员传达上级指示和文件精神,提出合理的工作方案和发展计划。贯彻执行文学社章程,领导和监督各部门及主管副社长开展工作。对干部进行监督和考评,根据文学社章程,管理条列,提出任免文学社干部。

  副社长:协助社长抓好文学社的全局具体工作,主抓内部日常事务及相关管理工作,社长不在时代其进行社长职权。领导协调其各个部门,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为文学社各部门搭建平太。

  秘书处:主要负责协助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工作计划、总结和重大文件的起草;管理各种文件档案;负责各类会议的通知、签到、组织会议等工作;负责社费的收缴和管理;实施对社团干部的培训;收存该社团编印的刊物;协助各部门的工作进度,为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桥梁纽带作用。

  编辑部:主要负责对刊物稿件的评审、筛选、修改、校对等方面的工作。

  外联部:负责所有与校外交流和联系赞助、冠名等相关业务。为文学社开展的大型活动争取社会赞助;开展社会调查,为社团活动面向社会。走向社会作准备工作;与兄弟高校建立联系,为文学社与其它高校社团开展活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公关部:负责社团校内、外活动的公关礼仪事务及社团间交流、承办我社文艺活动。

  宣传部: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的广告宣传和期刊的发行宣传。

  微机部:负责维护社团网站,利用网上资源,做好网内外交流。

  (四)文学社经费

  1、来源:合法的社会资助及其它合理创收。

  2、文学社资金管理

  (1)本社资金由副社长进严格管理,不得贪污、挪用。

  (2)社员和委员会成员若需经费,必须向社长或副社长申请,报销出具副社长签字的收据。

  (3)副社长定期或每次活动后负责向社长通报资金进行情况。

  (4)各项资金的来源、使用必须认真作好帐目。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章程在时间中不断完善。

  第十四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文学社主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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