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网络管理实施细则

时间:2024-08-26 14:03:17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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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网络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学生宿舍网络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维护校园稳定,确保信息安全,学生宿舍的所有计算机未经学院主管部门批准一律不得擅自与其他互联网络建立专线连接。

  第二条学生宿舍网包括学生宿舍网。

  第三条学生申请接入校园网以自愿为原则,拟接入校园网络的学生,须向网络管理职能部门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开户,联网大楼内每个网络端口只允许一个授权用户使用,没有办理端口使用手续者,不得擅自使用网络端口。

  第四条学生宿舍的网络仅适用于学习、科研和个人日常事务使用,未经允许不得向其它用户提供商务或信息服务。

  第五条要严格遵守上网作息时间,学生宿舍网络开放时间为上午6:00至晚上12:00(周五、周六延长至凌晨1:00)o

  第六条各学生宿舍大楼内,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连接HUB、交换机及路由器等网络设备。一经发现,暂扣非法接入设备,对提供及使用端口者均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严格遵守协定使用IP,禁止在同一时间内使用超过申请的IP个数,禁止私自设置代理服务器,对不遵守协定而乱设IP地址、MAC地址,扰乱网络资源的正常分配和使用者,一经发现,暂扣其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对于主动向网络管理职能部门报告自己非法使用IP或网络资源者,将酌情给予从宽处理。对于主动举报非法使用IP或网络资源情况者,将给予适当奖励。

  第九条学生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区和学院有关网络管理及信息安全的规定,不得在校园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的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其情节轻重交学院有关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校园宽带报装

  第十条以自愿为原则,向校内运营商申请开户,办理入网手续,开通使用网络。

  第三章网络故障报修及咨询

  第十一条学生新开上网账号或上网遇到故障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报障:

  1)服务热线:

  2)校内服务热线: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细则由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心理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为使学生有T整洁、舒适、安全、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大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及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宿舍由舍长统一管理,舍长听从学校及学院相关负责人的指挥,宿舍成员如有违规或重大事件,及时向学校及学院相关部门汇报。

  宿舍成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管理与监督。 2、节约水电资源,随手关灯,关水龙头。

  3、宿舍成员应整理好各自内务,保持个人卫生干净整洁。

  4、宿舍卫生由宿舍成员轮流打扫,垃圾及时清理。 5、宿舍成员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早上准时8点起床,晚上11点就寝,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得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6、宿舍成员身体不适时,舍员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及时通知其亲友及学院相关部门并送医院。

  7、宿舍内严禁使用违章电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8、宿舍内严禁进行烧水、做饭、抽烟、喝酒、赌博、打麻将等违规行为。

  9、严禁宿舍成员将个人床铺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 10.严禁留宿外人、亲戚及异性人员,如有外人拜访应及时到本楼宿舍管理办公室处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三、所有宿舍成员有责任共同维护本宿舍的秩序和安全,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请及时上报学校及学院相关部门。

  四、遵守和违反本规定者,学院将严格根据《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定细则》进行奖惩。

  五、如本规定与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有冲突,以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为主。

  六、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心理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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