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

时间:2024-09-03 14:26:17 管理 我要投稿

考勤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勤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勤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

考勤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1

  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局实际,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对象

  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并在本局上班的全体工作人员(外借的'人员由借用单位考核)。

  二、考勤方式

  工作人员必须按考勤要求逐日如实填写出勤登记表,严禁弄虚作假或委托他人代签,如有发现一律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日一倍的分数。工作人员外出开会、出差或下乡时应在公告栏中说明,并告知办公室,允许事后在考勤登记表中补签。经局长批准的加班时间可折抵事假时间,月度内调用有效。所有事假(含病假、休假、产假等),每缺勤半天扣2.5分(分值另行决定)。

  三、考勤记录

  局办公室负责考勤的收集汇总,按“日记、周清、月公布、季兑现”的要求做好工作,加减分栏目应载明情况,考勤记录统一整理成册后报考勤工作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

  四、考核效用

  按照本局《局机关效能考核办法》的要求,工作人员的考勤是效能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年终考核评先进的一项重要依据。

考勤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2

  为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使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严于律己,促进局机关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制度

  1、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八小时工作制,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因事不能到岗者,应按照请销假制度要求提前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机关会议或其它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或召集会议科室负责签到,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的为迟到。

  3、签到记录由办公室、监察室每月汇总,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二、请销假制度

  1、科室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所在科室签署书面意见后报办公室备案;2天以内科室签署书面意见以后报办公室并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备案,3天及以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备案。

  2、科室长请假1天以内报报办公室并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备

  案,2天及以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备案。

  3、局领导班子成员因公因私外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报区两办备案。

  4、主要负责人因公因私外出按区委、区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5、病假(病休):在职干部职工享受病假(病休)待遇的应提供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本人病假(病休)申请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并报办公室备案。

  6、干部职工所请探亲、婚、丧、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7、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8天,超过8天的,从第9天起,其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按日减发。

  8、干部职工一年旷工超过3天,事假累计超过8天,病假累计超过45天的,原则上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9、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三、值班制度

  1、机关值班实行领导带班、一般干部值班制度、全员分组轮流值班的方式进行。值班由1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班,4名一般干部值班。

  2、值班时间

  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及非常时期值班:按照正常上班时间安排值班。

  3、值班任务: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来访事件;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区应急办、区安监委及局主要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做好值班记录。

  4、值班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做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进行相应的处理;

  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区委、区人民政府、区应急办、区安监委及单位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做好各类会议通知和相关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

  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在10分钟内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认真负责接待;

  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意图办理。

  5、值班纪律

  (1)加强领导和管理。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并报单位主要负责人。节假日前三天应落实值班人员,做好节前排班,并通知本人。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必须经分管负责人同意批准,自行调整后报办公室备案。局监察室及办公室对值班情况实行抽查,凡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机关考勤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2)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出现脱岗、漏岗现象。不准饮酒、打牌、上网;

  不准找亲属、子女代替值班;不准擅自离岗。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3)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交接班实行签字确认制度,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

  给接班的同志交代清楚。遇重大情况立即向领导报告。

  (4)严格登记制度。对本班情况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对接收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全体值班人员应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四、附则

  1、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3

  一、工作日上下班实行签到、签退制度。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局办公室由本人签到、签退,严禁由他人代签。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字时,须经带班领导批准,由值勤人员注明事由。

  二、根据上级公布的作息时间,上午提前15分钟到岗,在规定上班时间前将卫生责任区内卫生清扫完毕。在规定上班时间前5分钟以后到岗的.视为迟到,提前5分钟离岗的视为早退。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每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规定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局长、党组书记请假须报、县政府领导批准;机关干部请假由局长批准;所有工作人员请假一天(包括一天)以下报请科室长或分管领导同意,请假一天以上者,由主要领导同意。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按时返回销假。凡不履行上述程序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对待。病假、棚、产假、探亲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经组织批准参加在职学习和各种专业考试的人员,请假参加面授及考试前的脱产学习和参加考试,需经领导同意持学校和有关单位的通知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学习请假不扣发考勤奖,不影响年终考评。

  四、实行出发报告制度。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外出办公事,局领导外出要通知办公室,队室长外出要向分管领导打招呼,其他人员外出要向队室负责人打招呼。所有人员外出不履行报告制度按旷工对待。

  五、严肃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严禁打扑克、下棋(类)、干私活、上网玩游戏、串岗等一切与工作无关事项。所有工作人员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的移动通讯工具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六、一律不准在各办公区内吸烟;上班期间(中午)严禁酗酒误事、闹事,影响工作。

  七、考核办法。实行考勤奖惩制度,全勤奖每月20元。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元,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以上者扣除当月考勤奖,无故旷工半天以上、事假累计三天以上、因病假缺勤六天以上扣除当月考勤奖,未超过上述时间的每天按2元扣除。考核采取日考勤,当月汇总、公布,兑现奖惩,年终进行总评的办法。

考勤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4

  一、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擅离职守。

  二、严格签到制度。不准以言代签或他人代签。迟到者局办公室予以登记。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经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要认真办理公务,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准办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局长、副局长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股室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进行检查或抽查,建立记录,作为

  六、局机关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学习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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