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08 17:07:28 管理 我要投稿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15篇(优秀)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15篇(优秀)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1

  一、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用电、用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应符合规定,新增添用电用气设备及线路,必须向中心提交申请,经过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安装。

  二、照明灯具不得靠近可燃物,厨房等潮湿地方应采用防潮灯具。

  三、厨房一切电器设备,不准私增容量,不准超负荷或过载运行。

  四、油炸食品时,锅内食油不得太满,以防溢出与明火燃烧,其工作人员不准离开,严格掌握油的'温度,厨房排烟、通风设备工作时必须及时开启,锅灶和炉门附近不准堆放可燃物质。

  五、厨房内不准存放煤气罐,不准火炉和液化气混用,不准在餐厅内存放易燃物、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六、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要关闭厨房、餐厅所有电闸,切断气源、火源和电源后方可离开。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记录的填写工作。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2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前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前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前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存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害活动。

  十二、严禁学生在校门口购置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3

  一、总则

  为了确保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和第三食堂用餐的师生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稳定,切实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制定了下列管理制度。

  二、部门

  主要负责部门:后勤部

  主要负责人:xxx、xxx

  实施部门:xxx、xxx

  实施人:食堂所有工作人员

  三、具体细则详见下文

  一、使用厨房设备时要检查是否运作正常,厨房设备要有专人操作,严格按设备操作流程进行,严禁多人同时操作;设备只能全停止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二、清洁设备时应断掉电源,设备有安全罩的应保持在正确位置;

  三、厨房的利器工具每位员工必须小心使用和保管,做到定点存放、专人负责,使用后放回原处,刀具要保持清洁锐利以免打滑伤人,带刀行走时,刀尖必须向下,用布擦拭时,刀口必须向外。

  四、使用厨具时特别是玻璃餐具每位员工都必须小心使用,注意不要碰撞,或其他原因损坏;

  五、正确使用电器,严禁违规操作,出现零件松动或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未修好前做明显标记提醒他人;

  六、保持地面整洁及时清理油污和积水以免滑倒他人。

  七、严禁单人搬动重物,地面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八、过热液体严禁存放于高处;严禁在油温升高时溅入水分;严禁长时间在冷冻物品间以免知觉下降发生意外;

  九、严禁身份不明人员进入厨房,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严禁使用包装有破损的'食品,以免用餐人员误食;统一杀虫时要注意食品的保护以免发生意外事故。十一、使用气炉前必须先检查气门开关,然后再开始开气点火以确保安全,使用炉灶时必须做到不离人。

  十二、每天使用气炉要做记录,做到谁先开气谁签名确认,谁最后关气谁签名确认,提高责任心。

  十三、各种机电设备和电器要做到先熟悉使用方法后才能使用,既确保用具使用寿命,又确保人身安全。

  十四、冷冻、雪柜使用时每个相关人员都必须在下班前仔细检查雪柜的温度及其他情况是否正常、预防停电或故障造成食物变质。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4

  一、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应成立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卫生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学校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食堂卫生、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评比,逗硬奖惩。

  3、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对食堂的一般卫生、从业人员卫生、食品采购与贮存、食品加工制作与配餐、餐饮具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等环节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作好记录。

  4、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品加工场所。

  5、学校食堂用水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

  6、食堂应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若接近失效期,须提前申请年审或新办证。

  二、从业人员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所有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坚持先持证后上岗原则。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凡食堂从业人员有发烧、咽喉肿瘤、咳嗽、腹泻、呕吐、手部创伤和皮肤感染等病症时,须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治愈后方可上岗。

  3、学校食堂应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知识,每学期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

  4、从业人员应做好岗位(责任)区内卫生,随时保持整洁。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三不、三要”。

  “四勤”:进行操作前和接触污物后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三不”:不准将非食品加工制作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带入操作场所;工作时不准戴戒指等饰物和涂染指甲;不准在操作场所吸烟。

  “三要”:上班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加工制作冷菜等熟食品和配餐操作时要戴口罩;直接入口食品要用专用工具拿取。

  三、食品采购索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原、辅料必须到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取合格的货验报告和供货票据。

  2、坚持大宗食品原、辅料(米、面、油、肉类、调味品等)和食品添加剂定点采购,蔬菜、水果等应相对固定采购地点。

  3、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必须清楚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采购“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QS标志)食品。

  4、严禁采购过期、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异常的食品原辅料。

  四、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原辅料入库前必须严格检查验收。发现有不符合卫生要求、大宗食品无合格检验报告、无供货票据者,不得入库。

  2、坚持出入库登记和先进先出库原则。

  3、各类食品原辅料须分类(库)、分架存放,加盖;标识清楚。食品添加剂须专柜保管。

  4、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质期限的食品原辅料。

  5、保持库房整洁、干燥、通风、透气。冰箱(柜、库)须定期清理、除霜,做到无血水、冰渣。

  6、库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非食用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

  五、食品粗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专人加工、专用工具与容器。未加工和已加工的原辅料须分类、分架、分开存放。严禁将食品原辅料直接放于地面。

  2、当餐所用原辅料当餐加工,尽量用完。未用完的或易腐败变质的原辅料,粗加工后须及时冷藏保管。

  3、坚持一择、二洗、三切的操作程序。严禁将未洗净的原辅料直接送入烹调加工间使用。

  4、肉类、蔬菜、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分案切配。装肉类、蔬菜、水产品的用具应分开固定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5、所有工用具、切配案、容器用后洗净,定位存放。

  6、保持粗加工间整洁。粗加工的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做到地面、地沟无油污、无积水、无异味。

  六、烹调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用于加工食品的刀、墩、案、容器、工用具、抹布等,必须生、熟、荤、素分开使用,标识明显,不得混用,用后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盛装熟食品的容器(盆、桶等)用前必须消毒。

  2、装调料、辅料的容器须加盖,用后入柜(或上锁)存放。

  3、品尝菜肴须用专用工具,品尝后剩余菜肴须废弃。严禁用炒菜勺或用手抓菜肴品尝。

  4、须用新鲜洁净的原辅料加工制作食品,未经粗加工的原辅料不得进入烹调间。不得使用加工腐败变质、“三无”产品、菜豆类(四季豆、扁豆等)、发芽土豆和其他感观异常的原辅料。

  5、加工制作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制作好至配餐前一般不得超过2个小时。严禁向学生制售凉拌菜、生拌菜和海鲜;不得向学生供应隔餐饭、菜和可能影响健康的食品。

  6、烹调间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非食品加工及个人生活用品等。

  七、面食(小吃)制作安全管理制度

  1、操作时须戴口罩和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

  2、易污染的辅料应与其他原辅料分开专柜存放,易腐败变质的原辅料(如馅)、半成品等须冷藏或保鲜存放。

  3、工用具、器具、容器、操作台等用后洗净、保洁。

  4、保持操作间整洁卫生。

  八、餐饮具用具洗消保洁安全制度

  1、专人负责餐饮具、盛装直接入口食品容器的清洗、消毒与保洁,并做好消毒记录备查。

  2、餐用的碗、盘、筷、杯、勺和盛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盆、桶等),用前须经消毒才能使用。已从保洁柜内取出,但当餐次未用完的,须重新消毒后才能使用。

  3、用化学药物消毒,其消毒液浓度须保持在250至300毫克/升(250至300ppm);浸泡时间不少于5分钟。使用热力消毒,消毒时间不少于10分钟(温度在100C0以上)。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用具应分开存放,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识。消毒后的餐饮具、用具须存放于保洁专间和保洁柜内备用。

  5、保洁专间、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燥、洁净。保洁专间空气消毒每天至少1次,每次30分钟以上。

  6、所用洗涤剂、消毒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存放于固定场所,有明显标识。

  九、食品试尝和留样备查安全制度

  1、供学生用的.每餐、每种食品(菜肴、汤和主食),须有专人试尝,并作好记录。未发现有任何异常时,才能向学生供(配餐)应。

  2、每餐、每种食品必须设专人负责留样。

  3、留样用的容器,取样用的工具用前必须严格消毒,取样时无菌操作,防止污染。每种食品装1个留样容器,留样量不少于150克,留样容器口用保鲜膜密封后,放置于专用冰箱保存24小时。

  4、留样期满,食用者无不良反应才能解封。

  5、妥善保存食品试尝、留样与解封记录等资料。

  十、就餐场所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保持就餐环境整洁,不得在餐饮具摆台或就餐期间清扫环境。

  2、就餐场所的卫生间、流水洗手设施,配餐间的洗手、消毒和更衣设施能正常使用。

  3、配餐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和戴口罩,用专用工具拿取食品。

  4、开餐前30分内摆餐饮具和所供食品。当餐未使用完的餐饮具,应回收重新消毒。

  5、不得使用塑料袋和非食品用塑料盒盛装食品。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十一、食品冷藏卫生安全制度

  1、食品应分类保存,半成品与原料存放,生熟严格分开。

  2、冰箱或冷库由专人负责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使其无异味、臭味。

  3、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变质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库或冰箱内,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存放,私人食品不准放入冰箱或冷库。

  十二、点心面包间卫生安全制度

  1、点心、面包间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每天须更衣戴工作帽后方可进入点心、面包间,工作期间不得佩带首饰进行操作,不得留长指甲。

  2、点心、面包间必须保持环境整洁,各种无关物品不得进入点心、面包间,各种工具用后随时洗净,冰箱每天清理一次,地面每天拖洗,笼垫入锅高温煮净油污,蒸锅每天放水清洗。保持烘箱及托盘整洁,各种模具用后洗净擦干,按类归放,防止锈蚀。

  3、各种点心、面包用料保持新鲜,各种添加剂必须按规定使用。各种半成品制作后应分别加罩进入冰箱,防止脱水干裂变质。

  4、每天工作过后,各种用具全部清洗干净,抹布洗净晾干,案板光洁无垢,工具摆放有序地面洁净无灰。

  十三、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1、除锅炉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之外,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锅炉房。

  2、当班锅炉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锅炉操作要求操作,随时巡查所有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3、锅炉房禁止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对锅炉的相关备用设施要按指定地点存放,要摆放整齐并有专人看管。

  4、锅炉在运行时,当班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看书、看报、睡觉及做其他事情。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炉,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单位管理人员。

  5、当班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以下记录:

  A、锅炉运行记录;

  B、水处理记录;

  C、设备事故维修记录;

  D、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维修人员检查记录。

  6、锅炉操作人员在交接班时,必须保持锅炉、锅炉房及其周围的清洁卫生,所属设备的清洁卫生。

  7、锅炉每年必须经市劳动部门内检和外检一次,锅炉压力表每半年要校对一次,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十四、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各班组水、电、气落实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各组长负责检查监督。

  2、各负责人每天下班时负责关好各处水、电、气开关,并关好电总闸。

  3、各班组长要经常组织本组人员对本组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如有漏水、电、气现象,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以便组织维修人员维修。

  4、保持高度责任心、警惕性,严防事故发生。

  十五、剩菜安全处理制度

  1、各班组要合理计划、安排、准备好备用菜,杜绝大量剩余菜。

  2、对于当餐未售完而不能再利用的饭菜,班长要负责倒入潲桶,不能留做下餐使用。

  3、当餐未用完的原料、辅料、调味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入冰箱或加盖保存。

  4、各组管理人员要常检查、常督促,防止工人为了节约把不能再利用的剩菜炒热后再卖。如发现此类情况要对工人进行严厉处理,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条有条件的学校应当根据需要设置食堂,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服务。

  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

  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应当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学校应当与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管理责任,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责任。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对食品安全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第二条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并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

  第三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状况自查制度。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应当立即整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报告。

  第四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制定并执行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校验、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患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必要时应当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鼓励食堂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经营信息。

  第七条学校食堂应当具有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相适应的场所并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第八条学校食堂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配备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就餐区或者就餐区附近应当设置供用餐者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饮具的用水设施。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转运等设施设备应当定期维护、清洗、消毒;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校验。

  第九条学校食堂应当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或者半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等,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设置专间或者专用操作区,专间应当在加工制作前进行消毒,并由专人加工操作。

  第十条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的原则。有条件的地方或者学校应当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当明确供货者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

  第十一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准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

  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查验许可相关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复印件或者其他凭证:

  (一)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二)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三)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其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四)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由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五)采购肉类的应当查验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采购肉类制品的应当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禁止采购、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学校食堂在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提供蔬菜、水果以及按照国际惯例或者民族习惯需要提供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学校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风险食品目录。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并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冻设备,应当贴有标识,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当分柜存放。

  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者专用操作区,制定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人员操作规范;备餐操作时应当避免食品受到污染。食品添加剂应当专人专柜(位)保管,按照有关规定做到标识清晰、计量使用、专册记录。

  学校食堂制作的食品在烹饪后应当尽量当餐用完,需要熟制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再次利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范采取热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并在确认没有腐败变质的情况下,对需要加热的食品经高温彻底加热后食用。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用于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半成品或者成品等的容器、工具应当从形状、材质、颜色、标识上明显区分,做到分开使用,固定存放,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学校食堂的餐具、饮具和盛放或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

  第十八条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应当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高等学校食堂加工制作的大型活动集体用餐,批量制售的热食、非即做即售的热食、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留样,其他加工食品根据相关规定留样。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二十条学校食堂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当在餐后及时清除,并按照环保要求分类处理。

  食堂应当设置专门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并明显标识,按照规定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按照规定交由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或者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安全保卫制度,采取措施,禁止非食堂从业人员未经允许进入食品处理区。

  学校在校园安全信息化建设中,应当优先在食堂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等重点场所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

  第二十二条有条件的学校食堂应当做到明厨亮灶,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全过程的监督。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6

  一、所有员工要认真学习消防法,经常参加消防知识普及讲座,按学院/校和总务科的要求积极参加消防演习。

  二、所有员工必须熟悉消防知识,熟悉灭火方法,做到发生煤气泄漏或火灾时能有效、迅速处理。

  三、食堂管道煤气应按消防重点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管理,结合食堂的实际情况制定处理煤气泄漏、火灾事故应急方案。

  四、每个员工必须熟悉煤气管道的.走向及各开关的位置,以备应急处理。

  各班组长负责带新到员工熟悉煤气管道的走向及各开关的位置,做到人人熟悉,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从容处理。

  五、树立防患于未燃意识,任何员工必须严格按照煤气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反。

  六、食堂设置专门的消防安全员,职责是检查煤气使用安全,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提醒员工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每餐下班前仔细检查煤气关闭情况,并作好相关记录,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厨房人员上班前不要急着开电灯(包括电器开关),应先闻一闻是否有煤气味。

  如嗅到煤气味,不得开电闸,以免引起着火或爆炸。

  八、在使用煤气前,应先打开风机将炉内的废气(余气)抽走,确保无煤气泄漏后才能点着火种,才能打开炉的大火气阀使用。

  调好风量(风门),是煤气完全燃烧。

  九、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厨具应按炉具使用说明书和指示标志操作。

  烹调工应熟悉操作炉灶的各种开关。

  十、下班前应关好炉前总开关,并检查有无泄漏,做好关阀记录,确保煤气无泄漏方能离开。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7

  一、采购制度

  1、主食大米、面粉、食油的采购必须做到有校领导参与对对方的资质进行审查,严格把握购物渠道,并亲临察看,以确保大宗食品质量的.安全可靠性。

  2、把握好质量关,主副食的购置应有专人质检,做到几查、几看,对过期、发霉、变质、腐烂要拒之入库,对所采购的食品要从外观、质量、包装、标签等严格把关,并与对方签订责任书,拒无qs标志食品于校外。

  3、季节(时菜)菜、小吃的配料等应实行采购招标等形式建立供货单位,责任人的信誉档案,不让农药残留或超标的蔬菜购入,从源头控制,确保质量,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4、采购数量要适量,主食不得超过十天;副食不超过三天;时菜不超过二天,做到进库放心,出库放心。

  二、保管制度

  1、保管有专人,库房位置应安全、通风、干燥。

  2、每项食品的存放应离地12公分,离墙8公分,并做到不混放,地面、墙面保持干净。

  3、货物存放和使用先后要有序。定期检查,并做好灭鼠、蝇、蟑螂等的消毒工作,对非保管人员不得随意入库房,以防带毒、下毒,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4、严格出库交货手续,对每项出库要登记,并对从业人员的使用过程实行监管,加强责任意识。

  5、做好防火防盗,建立每日、每周、每月对食品卫生的检查与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上报、消除隐患。

  三、卫生制度

  1、每个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和培训后方可上岗。

  2、每个工作台、岗每天必须干净无污染物并落实到每个组负责。

  3、每个器具使用前后应检查,用84消毒液消毒,清洗干净,要存放在消毒柜里,擦抹要卫生;也可用高温蒸气消毒的方法进行消毒。

  4、对患有病者(流感等)传染性的从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上岗,治疗痊愈方可上岗。

  5、严禁工作时谈话,嘻闹,以防疾病传染。

  6、建立食堂食品卫生联防机制,并与卫生、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并制定和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好记录,确保学校师生安全。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8

  一、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必须索证索票。

  二、索证索票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索证索票登记,建立索证索票档案。

  三、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要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从固定供货基地采购的,要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物资证明(复印件)和每笔供货清单等。

  五、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户等采购的',要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六、采购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必须索取并留存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七、载有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发票应妥善保存。

  八、食品贮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及时清除不合格的食品。

  九、食品库房管理员必须首席各类食品储藏的基本要求,并能严格执行。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9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该用自来水洗手。

  二、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洗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向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用具直接尝味。

  五、服务员穿干净统一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10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必需定点选购。

  二、选购的食品必需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制止选购以下食品:

  (1) 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特别的食品。

  (2) 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 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 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四、选购食品车辆专用,盛装容器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实行防蝇、防尘、防晒、防雨措施;装卸食品轻拿轻放,讲究卫生,食品不直接接触地面,不在人行道、路边堆放直接入食品。

  五、选购肉类食品等必需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选购蔬菜,要向菜农了解农药喷施状况;对全部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选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对全部食品留样和做好记录。

  六、选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需做到如下要求:

  1、选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给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选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给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选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展色泽、气味、味道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选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全都。

  5、不选购无法供应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二、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防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三、留样的`样品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置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具。

  四、若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及时提供留样样品进行检验,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调查。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12

  为保证食品卫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卫生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悬挂醒目处,从业有员持有效合格证培训后方可上岗。

  二、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上班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四、做好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周一清洗。

  五、食品用工具每次用后要洗净,保持洁净。餐(饮)具做到“一洗、二刷、三洗、四消毒”。

  六、不进购、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购买的东西做好台帐。

  七、生、熟食品及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的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八、做好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有用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记。

  九、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做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13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县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教育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14

  一、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二、食品仓库应用无毒、坚固、易清扫材料建成。

  三、食品仓库应有防鼠、防虫、防蝇、放潮、防霉变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仓库应有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四、冷冻温度的范围应在—20℃~—1℃之间。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0—10℃之间。

  五、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识,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冷藏冷冻时应分类摆放。

  六、食品入库和出库要有专人查验登记,并及时清除不合格食品。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15

  为防止火灾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院校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油库消防制度

  1.油库内禁止烟火。

  2.油库的盛油罐、桶和管道不准有跑、冒、滴、漏油的现象。

  3.油库内使用的`工具及装卸设备必须是能防止产生火花的有色金属制品或镀铜工具。

  4.不准穿带钉子的鞋或能产生静电的衣服出入油库重地。

  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汽油的保管贮存安全规定。

  6.必须会使用消防器材,并使之保持完好状态。

  二、锅炉房消防制度

  1.司炉工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方可进行操作,操作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制度。

  2.各种仪表,阀门必须安全有效,如发现管道阀门漏气或其他不正常现象,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不得放任自流,不问不管,否则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3.锅炉房内严禁会客,操作人员工作时间禁止喝酒、睡觉、玩耍、擅离职守,认真做好当班记录,详细记录本班运转情况。

  4.按要求做好水处理和排污工作,锅炉房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烘、烤衣物,保持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5.锅炉内不准会客。认真做好当班记录,详细记录本班运转情况。

  三、食堂消防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有关消防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消防训练,掌握基本消防知识,熟练操作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确保器材完好无损。

  2.对厨房内燃气燃油、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漏。设备使用后做到立即切断电源,清洁机器,确保可靠安全。

  3.在烹调时要谨慎操作,防止锅内油外溅,保持炉灶前清洁。

  4.对食堂用火人员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考核各小组的食品卫生,消防管理,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赏罚分明,记录备案。

  四 附则

  1. 本办法由浙江大学饮食服务公司滨江分公司负责解释,保卫处、总务处负责监督实施。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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