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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管理规定
教师管理规定1
中职骨干教师培训是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重要内容和主干项目。为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培训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xx]13号)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教学组织管理机构
中职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学工作由学校“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全面负责,相关院系承担教学的组织实施,负责完成培训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他环节的培训任务。
二、教学管理
(一)培训计划制订
1、培训开始前,相关院系应根据培训专业任务与目标,组织有关人员制订使学员“增强教学能力、树立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掌握相关专业教学法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掌握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和关键技能、了解企业生产状况并熟悉生产工艺流程”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经校内外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2、培训计划学时要求。国家级每期培训时间为2个月,安排各类教学不少于260学时;省级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安排各类教学不少于130学时。
3、培训计划内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教学理论与方法(占总学时的20%左右)——主要应体现我国职业教育现行政策、国内外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先进的教育技术手段等;2)、专业知识与技能(占总学时的30%左右)——主要应体现专业领域的最新理论知识、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3)、企业实践活动(占总学时的50%左右)——主要应体现相关企业先进的技术、生产工艺流程、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规范、用人要求等。
4、培训计划实施。培训计划由“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安排教学的各个环节。根据国家要求和培训学员的实际情况,每期培训结束后,可组织专家对培训计划进行完善。
(二)教学运行管理
教学运行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教学运行管理的宗旨是充分利用学校的优质教学资源和企业生产第一线经验,按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
1、培训任务的'落实。“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于每期培训开学前召开教学工作协调会,制定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教学任务。
2、制订课程教学大纲。相关院系根据培训计划及教学要求,组织有关教师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撰写人、推荐使用教材、教学目标与基本要求、课程内容与学时分配、讲授内容及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成绩评定方式以及必要的说明等部分。
3、选派任课教师。各相关院系应从保证培训质量的原则出发,选派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及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优秀教师担任专业课教学。
4、编制教学活动表。“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在培训开课前编制出教学活动日程安排表,并将教学安排、任课教师名单等下发各有关单位。
(三)教学档案管理
“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培训教学档案进行及时、完整、规范管理。
(四)学习考核及评定
1、课程考核成绩分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平时考核主要考察学员的出勤、作业、课堂表现等。结业考核主要对学员的试讲情况、研究论文、实践技能等采用评语、鉴定的方式进行。对于某门课程缺勤达该门课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成绩。
2、若学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某门课程的培训,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学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批准后通知任课教师。未参加培训课程达培训总课时三分之一者,按培训不及格处理。
3、考核成绩由教师、班主任、中心管理人员组成的小组考核等级,按优、及格和不及格计,不合格者给予补考。“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教学秘书负责登记、存档。
三、教学质量管理
1、教学检查制度。“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及相关院系实行教学检查制度,定期对培训质量进行教学检查,包括培训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等。教学检查的内容包括学生作业抽查、学生出勤情况抽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抽查、检查性听课、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等。
2、听课制度。“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管理人员和相关院系负责人到教学第一线听课,并将听课意见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
3、教学督导制度。“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实行教学督导制,聘请有关专家、教师对课堂教学质量、实践操作质量、教学档案质量等进行监督指导。
教师管理规定2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省、市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五项管理规定的精神,现就XX全面加强五项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制定相关细则如下,请所有教师认真落实:
01作业管理严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加强作业布置质量研究,注重作业总量的学科平衡。
1.严格控制学生书面作业量,1—2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3—6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
2.教师要精选题目、分层布置。做到布置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错必纠、纠必复批、及时反馈。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分合理、评语精当;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3.各学科教师要加强学科间的教研活动,杜绝因各科作业累加导致作业总量超标,对于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进行针对性帮助和辅导。
02手机管理不用手机布置作业,不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1.教师应当告知家长,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班主任应与家长建立沟通热线,解决学生与家长的通话需求;
2.全体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3.教师要通过班队活动、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手机。
03睡眠管理全面加强学生作息时间管理,指导和督促家长保证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
1.教师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提早到校,不得随意延长在校学习时间,执行清校制度;
2.教师应关注学生的精神状态,普及科学睡眠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
3.告知并督促家长保证学生按时就寝,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
04体质管理不占用体育与健康课程,不占用学生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不拖堂、不提前上课,保证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和课间活动或放松时间。
1.严禁教师拖堂,侵占学生课间休息、锻炼和活动时间,每节课间应引导、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体育与健康课时和其他体育锻炼时间,科任老师认真组织全体学生做眼保健操;
2.严格按照课表开展体育课,做到有课前设计,保证体育课的'上课质量,不得让学生自由活动或者简单应付;
3.体育教师要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体育教学工作,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关注学生个体,确保学生测试达标,及时发现学生体质健康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指导学生开展增强体质训练。
05读物管理除学校经严格筛选向学生推荐的校园课外读物外,不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
1.全体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严禁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2.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3.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组织学生统一征订和使用规定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和其它学习用品,严禁教师推荐、征订、使用非法出版的教辅材料。
教师管理规定3
为满足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与教科研工作需要,提高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水平和能力,经研究决定,对教师办公室配备电脑。为充分发挥其作用,用好、管好电脑,特作如下规定。
1、电脑是学校贵重的教育教学设备,办公室的每位教师都有义务和责任维护其良好的工作状态,各办公室的负责人是本办公室电脑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每天早上要及时浏览学校主页,重点关注“本周工作”和“学校公告”栏目。
2、计算机内不得装有游戏程序,电脑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工作,工作时间内使用电脑不准做与此无关的事情。禁止上网聊天,禁止访问黄色、反动等不良网站,禁止玩电脑游戏,禁止观看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光盘影视和网上影视,禁止教师子女使用学校电脑。以上情况,发现一次扣款10元,并纳入考核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教师使用电脑要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不准删除、改名、移动系统文件和他人有用的文件,不准使用带有病毒的软盘、光盘、u盘,不准私自对计算机进行开箱拆装。坚决禁止使用中热插拔内外设备(包括插拔电源开关机)。凡违反操作规程,不按规定要求操作,造成硬、软件损坏,给学校、教师造成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
4、各办公室电脑管理员(室长)应做好查、杀毒工作,每个星期至少查毒一次,电脑使用中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反映,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5、需保存的信息,保存在c盘外的其他硬盘,重要信息还应进行备份,以免电脑坏时所有的资料都丢失。同一办公室的教师应互相协作、互相帮助,既充分使用好电脑,又共同提高电脑应用操作水平。
6、原则上禁止教师使用他人办公室的电脑,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他人办公室负责人的同意。对我校重要的数据资料、软件及网络设置等做好保密工作,禁止外泄。未经校长室同意,外来人员不得使用本单位的电脑及网络设备。
7、教师下班离开办公室,应将电脑的电源关闭、门窗关好并盖好防尘布。如因管理不善,导致电脑零配件、电脑整机丢失的,责任由使用、管理电脑的办公室承担,承担的赔偿费由校长室决定,由办公室负责人与本办公室的教师协商解决。
8、网管人员应经常检查办公室的电脑使用情况,负责电脑的安全使用、电子邮件管理、防病毒管理、上网管理、软件系统进行维护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9、总务处负责对学校所有电脑、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和维修。
10、各部门应定期对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进行清洁,并做好防晒、防水、防尘和防震工作。原则上每天使用电脑的时间不得超过晚上9:30,特殊情况必须征得校长室同意。
教师管理规定4
为大力促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以及在教师中普及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成立以校长或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现代教育技术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相关专家对学校培训工作给予指导,组织传达上级培训信息,对阶段培训工作进行审批。
第二条我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由现代教育技术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条现代教育技术办公室负责制定阶段培训目标,确定培训对象,安排培训时间。
第四条按领导小组要求拟订具体培训计划,包括时间、培训等级、人数等。计划要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实际,避免和其他工作的冲突。
第五条培训采用理论学习与上机操作相结合、集中培训的形式进行。
第六条学校全力完善校园网的'建设且并联接国际互联网;使开展培训工作具有现代教育技术环境,并配有培训所需的软件;由领导小组所聘请的专家和认可的教师进行授课。
第七条学校教师职工必须按要求参加培训,严格按培训计划完成教学培训工作并接受考评。
第八条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完成规定的学时和学习内容,接受学校的考评。考评形式可以是上机直接测试,也可以结合学校教育教学,以公开课、课件等形式给予认定。
教师管理规定5
为使我校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城关区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纪律作风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望全体教职工认真遵照执行。
一、学校会议请销假制度
经学校研究召开的行政办公会、全体教职工会议等校级会议,相关人员全员参加,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按以下规定办理:
1.领导干部:学校中层干部需提前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报学校备案方可离校。凡不履行手续的,一次给予严肃批评,两次写出书面检查,并给予相应的绩效扣分。
2.教职工:教职工提前向学校分管考勤的副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报学校备案。凡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会议的,按旷职一次在个人绩效考核中兑现,并给予严肃批评。
3.学校各级各类会议不准酒后参加。
二、日常请销假制度
1、关于请假审批与办理程序,按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关于教师队伍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1)中层干部:2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2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报学校备案。中层干部请假,先填写《静宁路小学教师请假条》,然后由分管校长、校长分别签字后交学校存档。若有公事急办需短时离开岗位,需向校长请假,并填写《因公临时离岗公示单》,以便应急事情的调控安排和正常教学活动的协调安排。
(2)教职工:普通教职工请假三天之内,到分管考勤的副校长处填写《静宁路小学教师请假条》,由分管考勤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三天以上,除填写《静宁路小学教师请假条》外,还需附医生证明,由校长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
请假批准后,请假条由学校存档。需要调课的,由考勤负责人及时通知教导处,由教导处负责调课。请假期满后耽误的课程要及时补齐。
2、关于请假、续假、销假的规定
(1)请假制度:凡是请假者一律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以旷职论,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原则上口头或电话请假、事后补假、他人捎假、不按规定时间交假条均不准假。(特殊情况学校另行研究确定)
(2)续假制度:请假到期不能返校者,需提前一天续假(续假时间及批准程序同上),请假超时不及时续假者,超时部分以旷职论。
(3)销假制度:请假结束返校时需及时销假,不销假者,请假时间将无限期延长。口头或电话销假、他人代为销假一律无效。教师因病住院治疗,请假期满销假时提交住院病历证明和出院结算单作为凭证(复印件一份)。
三、工作期间出入校门制度
1.教职工上下班实行考勤签到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签到者,视为迟到或早退(请假者除外)。
2.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签到时不得代签。
3.凡因公事需要外出的老师,需在学校相关负责人处填写《因公临时离岗公示单》,公事处理完毕后要及时返校。
四、对几种特殊假期的暂行规定
1.婚假:教师本人结婚,提倡利用寒暑假和休息日结婚,正常工作时间结婚婚假三天。教师子女结婚准假1天。
2.女教师晚婚晚育,享受产假五个月(含假期)。
3.丧假:直系亲属去世,本市内3天;本市外一周。祖父母辈去世准假1天;其他亲属去世需请假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4.教师给孩子开家长会,每学期准假半天。
5.教师参加本科、研究生学历在职进修考试,在合理安排上课的前提下,凭考试通知单请假,在限定请假节次内不影响绩效考核。
(注:婚丧假期间如遇节假日,一律不另外补假。学校鼓励教师全勤,倡导教师利用非工作时间处理一些事情。)
五、几点说明
1.学校负责考勤的相关领导,按照本规定对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纪律实施管理与考核。考核结果每月纳入《静宁路小学绩效工资考核》中。同时每学年将教职工的工作纪律考核结果与教学实绩考核、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工资奖金发放、评优晋级等挂钩。
2.每月学校将教职工考勤情况,分两个教学点进行公示。
3.如遇本规定外的其他特殊情况,由校长行政会研究决定。
教师管理规定6
一、认真实行坐班制,严守坐班纪律,保证坐班质量。深入钻研教材,精心设计教案,搞好作业批改工作。按学校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办公时间外出:xxx小时之内到教务处请假(班主任需另向德育处请假),xxx小时以上到当天值班领导处请假,所有工作期间外出必须登记交验出门证。回校后及时在出门证上登记回校时间,由门卫室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同时当事人应向本办公室负责人汇报外出情况,由负责人具体记录。
二、平时上课及早读、晚自习、调休补课时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教室,不提前下课,晚自习值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动。
三、办公期间认真工作,不在办公时间接打私人电话,不得在办公室闲聊、大声嬉笑、高声谈论、吃零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办公室,不得利用网络、手机等进行上网聊天、观看影视、打游戏,严禁在办公室睡觉、打牌、下棋;不得将老人儿童接到办公室滞留,接待亲友闲谈不得超过xxx分钟。
四、营造健康向上的办公室文化,为人师表,不在办公室抽烟、不说粗俗的话语,不满身酒气进入办公室,要求开门办公,便于学生家长或领导找人联系工作。学生及家长在场时尤其注意对来客来宾要有礼貌,热情接待,耐心解答。
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办公物品摆放有序,保持墙壁整洁,不乱挂衣物,不乱张贴。
六、健全值日制度,值日教师负责办公室当天的常规工作。放学或集会时最后离开办公室的老师应关闭电灯、电扇、饮水机等电器的电源,并锁好门窗。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用水、用纸、用粉笔,冬春9点至17点、夏秋7点至18点不得开灯(阴雨天除外),不开无人灯、无人扇、无人电器,不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不得使用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以防造成用电线路损毁。
七、不得将办公室钥匙交给他人,不得独自将单个异性学生留在办公室,上课期间必须让学生进教室听课,不得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八、办公室负责人应对本室教师的出勤、办公、卫生工作等情况,每天做好记录,每周末将记录表交德育处检查。
九、学校根据《文明办公室评比条例》每月进行一次评比,授予“文明办公室”称号,并给予奖励。
十、本制度从xxxx年xxx月xxx日起执行。
教师管理规定7
为了进一步抓好校园安全卫生工作,加强学校教育教育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校园的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突出我校全员参与管理特色,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周安排:
1.值周对象:全体教师及扶助员。
2.每学期由校办负责安排行政值周和教师值日。
3.值周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岗位职责:
1.值周领导:检查值周教师到岗及履职情况,安排好各值周教师巡视的年级和公共场所,在下班前对值周教师按时到岗、巡视、记载等做出合理的评价,对缺岗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值周教师要查明原因,做好处理;下周一的升旗仪式上要对上一周值周情况做值周小结。
2.扶助员由值周班级的班主任进行挑选,选出12名扶助员,并安排好值周工作,即文明与卫生方面的评分检查工作。
3.值周教师必须在7:10准时到岗,及时签到,并佩带好值周标志在手左手臂上。早晨7:30要分批到各自负责的年级段巡视早自修的情况,并向值周组长汇报各年级段学生早自修的`情况。
4.值周教师负责上学、放学校门口的安全纪律,引导好家长车辆及三轮车的停放;中午12:30开始巡视,下午放学后要确定学生全部离校,并检查好各科室、教室的电源、门窗等等,于4:50方可离校。
5.值周教师按要求在岗位所规定的年级或场所巡视,负责早操、午间活动、课间、上下午上学放学纪律情况以及教室地面、墙面、桌椅、走廊卫生等,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反馈。
6.值周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须向值周组长汇报,并自行找其他教师顶替。
7.值周教师对岗位内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作出处理并负责,同时应通知相关的班主任和值班领导。如遇事不能履行值周职责,应事先向值班领导请假。
8.值周教师工作情况与教师岗位考核奖xx镇第一小学教师值周管理规定。
教师管理规定8
1.教师办公室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业务的公共场所,每一位教都有保持办公室文明、整洁、舒适的义务。
2.教师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指定的办公室负责人全面协调,其他教师协助。
3.每一位教师要积极履行职贵,认真做好办公室的打扫和整理工作,开水须由教师亲自冲泡,严禁让学生代教师冲泡开水。
4.办公室内要注意整洁。办公桌椅(包括桌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其它物品的.摆要有条理,废旧物品要及时处理。
5.办公室要定期布置,布置要以简洁大方为原则,体现教师的职来特点。
6.办公室内讲话做事要讲文明、讲团结。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帮助。
7.不得在办公室内上网聊天、网购、炒股、玩游戏。
8.上班期间严禁在办公室内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打牌、多入圈桌吃饭等)。
9.要爱护办公室内的公共财物,注意用电、用火安全。要节约用电用水,每天最后离开的教师要分别关好电源及门窗。
教师管理规定9
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课外阅读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同时也为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学校创建了图书阅览室,现对阅览室制度规定如下:
一、阅览室管理
1.阅览室是教师和学生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重要窗口,实行专人负责,规范管理。
2.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45~11:00,中午11:50~下午4:00;阅览室开放期间有专人坐班管理。
3.本阅览室只对我校师生开放,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4.营造健康良好的读书环境,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保持室内安静,不得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5.保持阅览室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垃圾,严禁携带零食进入阅览室。
二、图书阅览室图书借阅规定
6.在阅览室内阅读报纸、期刊杂志、专业书籍,每人每次限拿2册,需服从管理人员规定取书阅读,阅读完毕后将书籍放回原来位置,不可随意摆放。
7.现刊及当日报纸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8.学生外借图书:
(1)每人每次限借2册;
(2)专业书库对学生实行开架借阅,文艺书籍实行半开架借阅;
(3)专业书籍借期7天,其它图书资料借期15天。
(4)为避免图书损失,学生在寒暑假前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所借书刊。
9.教职工外借图书:
(1)教职工每人限借4册;
(2)书库对教职工实行全开架借阅;
(3)期刊杂志借期3天,不可续借;
(4)专业书籍借期15天,其它图书资料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
10.为了保证图书资料共享,读者应按期归还借阅书籍;超期不还或未办理续借手续者,按每书每天0.2元罚款。如多次催还仍不归还者,视为该书遗失,须按图书原价2倍赔偿。
11.读者须爱惜借阅图书,保持书籍完好,如发现污损、圈画、缺页等情况,应视损坏程度进行适当赔偿。
三、图书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2.阅览室图书管理员负责阅览室图书的保管、整理与借阅管理;对阅览室财产安全全面负责。
13.按照图书编目要求对藏书分类编目,新买的`书、刊,及时分编上架,供师生借阅。
14.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钻研业务,掌握图书管理业务的基本技能,执行学校阅览室的管理规定,做好书籍资料的进出登记和管理。
15.配合教研组收集和积累必要的教学资料,主动向教师推荐、提供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资料信息。
16.协助学校档案资料建设,按年度将学校重大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片等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17.爱护图书资料,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蛀等工作,保持图书馆安静,整洁,有序。
18.营造健康良好的读书环境。做好阅览室的卫生保洁工作,地面无灰尘、痰迹、烟头、废纸等杂物,门窗玻璃整洁、无明显污迹。
教师管理规定10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不断健全完善学校管理体系,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逐步使学校管理步入系统化、科学化、规范性的轨道,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考勤实行签到制,一人一签,任何人不得代签,凡代签二人同责。
第二条:请假审批办法
1、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教导主任审批,报校长备案。
2、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
3、请假(含连续请假)一周以上,凭相关手续由校长签意见,到学区办理请假手续。
第三条:旷工、、迟到、早退、事假、病假的界定:
1、旷工:在正常工作日(包括学校特殊情况下加班)期间,未向相关领导请示批准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岗或离岗者为旷工。不实事求是,隐瞒或谎报请假事由,一经查实,以旷工处理。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旷工论。
2、迟到:教职工在作息铃声(预备铃)响后未到校为迟到。值班教师在早晨7:30后到校为迟到。迟到认定以教师签到和领导巡查为准。
3、早退:下班铃未响,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离校为早退。
4、事假:教师有事需提前请假。请假时必须说明事由并填好请假记录单,否则不予准假。
5、病假:病假教师病愈上班时,需带医院诊断证明或购药单据予以核实。无医院诊断证明或购药单据视为事假。
第四条:所有教师不得占用上班时间处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特殊情况下报校长批准,另行处理。
第五条:考勤记录
1、上班期间因事外出,需向带班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每个工作日因私事外出20分钟以内不计考勤(每周不得超过两次),超过20分钟按事假处理;未向带班领导请假私自离校20分钟以内按早退处理,超过20分钟,按旷工处理。
2、男教师55周岁以上,女教师50周岁以上,因病并履行正常手续的每学期不超过5天,按全勤记;其他教师不超过两天按全勤记。
3、加班时间可折抵病事假。
第七条:特殊假例处理
1、婚假:达到法定婚育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教职工享受婚假15天,以上均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办理婚假必须出示结婚证,晚婚还须出示相关的证明。
2、丧假: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死亡可享受5天以内特假,配偶父母死亡可享受3天以内特假。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死亡可享受2天特假。
3、产假:女职工请产假应持请假条、结婚证书复印件(原件审验)、准生证复印件(原件审验),请奖励产假的还须提供独生子女复印件(原件这验)办理请假手续。女教职工持准生证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90天,晚婚晚育未办理独生证的产假为120天,晚婚晚育又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证的产假为180天;配偶生育,男职工享受护理假7天(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4、节育和绝育等手术(须出示相关证明)根据计生相关规定享受特假。女教职工施行绝育手术可请特假21天,男教职工施行绝育手术可请特假14天。
5、配偶意外事故、重病住院(须出示正规住院证明),教职工可享受3天以内护理假。特殊疾病,如精神病、癌症、白血病等,按相关政策办理。
6、同事、同学或友邻婚丧可请半天特假。
第八条 考勤的使用
教师考勤情况将作为教职工评优、评先、评职、晋级、晋职、聘任、绩效工资发放等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1、每学期连续旷工3天(含3天)或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每学期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事假累计超过1个半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半月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直接定为合格等次;
3、每学期迟到、早退累计超过40次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直接定为合格等次;
4、绩效工资中考勤部分,如果有按学校考勤规定处理的情况时,在绩效工资中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如无硬性规定时,则不作处理。
第九条:未尽事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规定由学校行政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经20xx年3月12日我校全体教师通过,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原考勤规定同时废止。
教师管理规定11
教师备课计算机是教师进行备课及处理日常工作的重要设备,使用计算机办公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保证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维护计算机系统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使用范围:
1、根据学校计划按规定给任课教师配备备课用计算机,计算机所有权归邢台市第三中学,教师有按学校规定使用的权利,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改变计算机放置地点,不得挪作他用。因工作本校教师确需使用他人计算机者,必须经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教师调离工作岗位时学校按规定收回计算机。
2、计算机附近不得放置下列物品:磁铁、食品、饮料、香烟、吸烟用具以及其它易燃品、危险品。
二、使用管理:
1、计算机的`使用人负责保持计算机安全和清洁。
2、严禁喧哗打闹,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
3、严格按规定操作计算机,严禁频繁开关计算机电源(关机后至少间隔1分钟开机)。下班后不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计算机并切断本计算机的总电源。
4、爱护设备设施,不准乱刻、乱画等破坏活动,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设备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5、未经管理人员书面许可,不得私自撕毁封条、拆卸计算机、改变计算机连线和系统设置、安装其它设备。
6、禁止利用计算机进行与工作无关事宜,禁止安装与教学无关软件,禁止下载与教学无关软件数据,如打游戏、聊天、看电影、股票基金信息等。
7、严禁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以及其它故意破坏计算机系统的行为。
8、严禁散播虚假信息,以及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有害数据,严禁对他人或单位进行攻击。
9、严禁未经授权或越权访问、使用、删除信息,如破解BIOS密码、修改BIOS设置、修改还原软件设置、私自克隆硬盘等。
10、使用人可以设置开机密密码,但应先与信息中心管理人员联系,由管理人员进行设置并作记录。使用人保护好自己的登陆名称和密码,不得外泄,如发生失窃或遗忘密码,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更改密码。
11、管理人员定期对网络进行维护,计算机出现问题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进行维修,在维护与维修期间,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维护人员工作。
12、禁止吸烟,防止火灾,提高警惕,注意防盗。
三、数据管理:
1、因工作需要打印的文件,可由网络交文印室打印。因个人需要一律不予打印。
2、对于需要将数据复制到软盘、光盘、U盘的,应由主管领导同意后,由信息中心管理人员进行复制。
四、日常监督:
学校信息中心负责进行监督检察,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进行以下处罚:责令改正、警告、收回计算机、罚款等处理,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教师管理规定12
为了提升教学管理层次,追求科学、高效和精细、时效管理方式,建立一支质量合格、结构合理、思想稳定、师德高尚、善于教书育人的学科专任教师队伍,以完成“持续发展,高位走强”的目标,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黄梅二中学科教师管理规定》。
一、学科教师任职条件
1、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于职守,为人师表。
2、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对学生全面负责,管教管导,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思想、学习和身心健康,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3、认真备课,积极探索,主动参加每周一次的集体备课。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的研究活动。
5、按照课表的安排上好课,按时下班辅导,提高课堂效率,以科学的方法指导学生学习,启发学生的思维。
6、精心设计练习,认真批改作业,组织好练习的评讲和相关知识的迁移训练。
7、积极配合学校,搞好各类检测与大型考试,做好考后的阅卷、分析与评讲工作。
8、坚持互相听课,切磋教艺,共同提高,每周听课不少于一节,写好听课笔记,提倡跨年级听课。
9、坚持出勤、不缺课、不缺会、不迟到、不早退。
10、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教学工作中新思路、新方法,及时总结教改成绩,推广教改经验。
二、学科教师聘任原则及程序
1、学校按合理的结构科学地定编、定员、定岗、定责、定工作量。鼓励学科教师多带课、带好课。
2、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实现教师队伍的优化组合,采取相对双向选择模式:校委会聘任年级领导→年级领导聘任班主任→班主任选择科任教师;教师个人申请→学校审定资格→年级组聘任→校委会考核确定。
三、学科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上高一个年级任课
1、不能全面贯彻学校、教务处、教研处、年级工作精神,特别是教学要求的常规管理有严重的抵触情绪,使学校政令不畅通者。
2、按要求全体科任教师必须参加教学水平测试,对未参加水平测试或测试成绩不合格者。
3、每学年四次(期中、期末)大型考试有两次在同类同层次学科中排名第末且差距较大者或综合分低于72分者(高一年级由于分班造成的极不均衡和中途接班的酌情处理)。
4、班级在学年内大型考试中,六科检测有四科(五科检测有三科)综合分倒数第一,将调换该班班主任。(高一年级由于分班造成的极不均衡和中途接班的酌情处理)
5、学年内因教育方法不当出现一次严重安全事故,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学校声誉。
6、个人师德修养差,学校问卷调查或学生座谈反映特别差,在学生、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
7、有违犯有关的政策法规的`个人行为,强行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私自向学生收费,造成不良影响。
8、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四、学科教师任职管理
1、学科教师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拒不服从学校聘任的教师,一律留职停薪并报请教育局处理。
2、学科教师对聘任工作如有异议,应主动向领导反映,尊重学校领导,顾全大局,以期通过积极的方式得到解决,不允许出现不负责的过激行为。
3、学年中间的少数学科教师的工作调动,由分管领导和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4、没有聘任的教师到教研处上班,每天听课6节以上,待遇同非教学人员一样,经一学年考核后,合格者方能上岗。
5、对违法乱纪,工作极不负责,中途擅自停课,消极怠工,或丧失师德而造成事故的学科教师由当事人承担损失,学校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学校有权采取停薪留职,并报教育局予以调离。
6、在工作期间,如不经教育局批准私自外出任教或打工,学校将如实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由上级作出相应处理。
五、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教师管理规定13
近年来,我县不断深化“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教育资源得到了优化整合,进一步激发了学校办学活力,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有的学校擅自借用教师,有的教师私自到外校任教,有的教师违反规定在校外收费办班,有的教师甚至擅自离开教学岗位,影响了正常教学秩序等,这些都干扰了教师队伍的正常管理。为严明纪律,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教师行为,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暂行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规定。
一、教师要认真履行教师聘约,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严格遵守有关教育教学的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严禁县内学校之间随意借用教师。县内学校之间因缺编、缺少紧缺学科教师而确需借用教师的,必须报经县教育局批准,并向县编办备案。未经批准的,原学校要于该教师被借用当月内报告县教育局,并向县财政局申报停发其工资(其中,属完职中的,由完职中申报;属乡镇的,由镇中心学校申报,下同),报县编办备案,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本人返校。书面通知发出后,超过半个月不回原学校的,低聘一级教师职务,三年内不准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借用学校也不得以代课教师名义发给代课金;超过一个月仍不回原学校的,由原学校按规定程序报告予以辞退。
新聘用人员擅自到其他学校任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对擅自离职(包括到县外学校或到县内民办学校任教、自行脱产进修、经商等离岗行为)的教师,学校应立即向县教育局报告,并于该教师离职当月,向县财政局申报停发其工资,同时立即书面通知其返校或按规定补办辞职手续。书面通知发出后,十五日内不回原工作岗位或不办理辞职手续的.,由学校按规定程序报告予以辞退。
四、教师在社会上私自组织办班补课的,按照省教育厅教基[20xx]24号文件精神,降低一级职称使用,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同时调离原学校,另行安排工作。
五、对辞职、辞退人员,限期一个月和原学校结清经济关系,退还学校公有住房、公物,并自辞职、辞退之日起,按市场价收取住房租金。属集资建房的,学校只退还原集资款。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对照办理,否则,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追究校长和经办人员责任。
六、加强中小学编制和人员管理。各完职中、各镇中心学校在核定的编制数内,凡经县教育部门批准的完职中之间、镇中心学校之间(不含从农村调往县城)人员调动、增人,县财政给予调整经费预算;超编进人,县财政不予调整经费预算。各完职中和镇中心学校教师缺编,应于每年暑期向县教育局申请代课教师人数,经县教育局会同县人事局(编办)、财政局核定后,县会计中心予以支付代课金。
七、凡编制已满员的学校,一律不得进人。已经超编的学校,应采取到缺编或边远学校支教的办法逐步消化。学校满编后,谁因调入造成超编的,确定谁为支教人员,待编制空出后,再回原学校工作。否则,由财政按超编人员对待,停止经费供给,停发超编人员工资。学校的编制由县教育局在省政府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核定。
八、各学校(含中心学校)对未经批准借用、擅自离职和辞职的教师,如学校发现后不报或瞒报,除扣减学校相当于当事人应停发工资额的公用经费外,对学校主要负责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处理。对超过一个月未报的,给予通报批评;超过两个月未报的,当年不定考核等次,并给予警告处分;超过三个月未报的,当年不定考核等次,并给予行政降级或撤销职务处分。
九、县教育局、人事局(编办)、财政局、监察局将不定期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分别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社会监督。对学校超过一个月未报的借用、离职教师,有举报并经查实的,由县财政局一次性奖励举报人奖金20xx元,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十、本规定自20xx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教师管理规定14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教师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我校教职工工作纪律如下:
一、加强师德修养,严守校纪校规,服从组织安排,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参加学校一切活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做到不拖办、顶办,不误事、不坏事。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廉洁从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注重身教,发扬奉献精神,抵制不良风气。
二、尊重、爱护每位学生,不准体罚、变相体罚或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排挤差生。不让学生家长为自己做私事,不收学生家长的礼品,不利用教学之便推销各种教学资料、用品,不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一切乱收费行为的出现。
三、按作息时间上班、下班,严格执行坐班制。考勤按《镇沅直属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修订)》执行。请假教职工分配早点自行调整。
四、早晨和下午到校后,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到教室巡视,并按时上好晨会。科任老师要回到办公室做好课前准备工作,认真检查学生家庭作业完成情况。做好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自己办公桌整齐清洁。
五、执行教学常规,认真严谨地做好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评讲、成绩检查与评定等各阶段的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各科教学水平与质量。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随意调课。
六、上课铃响前2分钟教师走进教室,不许迟到,不许提前做下课的准备。上课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许会客或随意离开教室。上课时间、会议期间,手机一律关机或调为振动。不准在教室内吸烟。
七、坚持在办公室坐班,办公时间不吃零食、早点,不闲谈、不得私自离校、外出、干私活,不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书籍,不上网聊天,不打游戏,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办不利于团结的事。教师间要团结协作,谦虚谨慎,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八、上班时间不要让子女到办公室活动,不能影响教师办公,更不准带入教室影响教学。不乱窜办公室,不许在操场上三五成群闲谈。
九、按时参加各种教育教学及各类教研活动,不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
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因教师未尽到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的情况下,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学生在课上出现意外伤害,谁上课谁负责,课下出现的事故由班主任负责。
十一、教师要时刻教育学生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如有故意损坏者,学生照价赔偿,班主任要说明情况
十二、值周领导认真做好国旗下讲话准备,认真填写好校务日志、总结一周情况,坚持工作期间不离校。中午放学班主任、科任老师把学生送出校门,静校后,值日教师方可离校。
十三、晚上下班前,班主任必须到教室巡视一次,看是否有学生还在教室逗留,门窗、电源是否关闭,检查完毕方可离校。晚自习要在岗在位,要在学生离开教室方可下班。
十四、工作日中午不许醉酒影响工作,不准参与赌博迷信等违法犯罪活动。
十五、尊重学生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规定,希全体老师遵守执行,如有违反,视其情节轻重进行谈话警告、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综合考核降级直至解除聘约。
本规定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教师管理规定15
乡村少年宫是少年儿童的校内辅助教育机构,培养少年儿童对文学、艺术、科技和体育等兴趣爱好,促使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乡村少年宫开展活动的`总体规划,除本校教师任课外,不足的教师可以外聘,为了做好外聘教师管理工作,特制定下列规定。
1、被聘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人民教育事业,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2、被聘教师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必须严格遵守乡村少年宫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做到提前10分钟做准备,按时上、下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者,必须提前与服务学校联系,以便安排。
4、上课必须精心指导学生,保持课堂整洁,注意爱护教学用品和公共设备。
5、被聘用教师的工资按规定标准发放,如有迟到、早退或停课者必须扣除。
6、被聘教师与其他教师要团结合作,互相关心,互相支持,共同搞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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