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规

时间:2024-09-14 17:07:56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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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教师管理规定

教师管理规定1

  满足教师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需要,提高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水平和能力,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学校为教师配备办公用电脑。为确保电脑正常使用,特作如下规定。

(推荐)教师管理规定

  一、电脑是学校给老师配备的贵重教育教学设备,所有权归学校,教师只有使用权,有对电脑进行管理维护的义务和责任。教师使用电脑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下班应关闭电脑电源和门窗。凡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不善导致硬软件丢失或损坏的,使用责任人要照价赔偿。

  二、学校为每台电脑建立档案,明确使用管理责任人、使用的时间和地点,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搬动移作他用。电脑使用中如发现硬件故障,应及时向现代教育技术室反映,不得私自拆装电脑。学校将定期对电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公布。

  三、电脑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严禁上班时间使用电脑玩游戏、炒股、收看网络电影等。严禁访问黄色、xxx等不良网站。

教师管理规定2

  为了提升教学管理层次,追求科学、高效和精细、时效管理方式,建立一支质量合格、结构合理、思想稳定、师德高尚、善于教书育人的学科专任教师队伍,以完成“持续发展,高位走强”的目标,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黄梅二中学科教师管理规定》。

  一、学科教师任职条件

  1、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于职守,为人师表。

  2、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对学生全面负责,管教管导,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思想、学习和身心健康,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3、认真备课,积极探索,主动参加每周一次的集体备课。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的研究活动。

  5、按照课表的`安排上好课,按时下班辅导,提高课堂效率,以科学的方法指导学生学习,启发学生的思维。

  6、精心设计练习,认真批改作业,组织好练习的评讲和相关知识的迁移训练。

  7、积极配合学校,搞好各类检测与大型考试,做好考后的阅卷、分析与评讲工作。

  8、坚持互相听课,切磋教艺,共同提高,每周听课不少于一节,写好听课笔记,提倡跨年级听课。

  9、坚持出勤、不缺课、不缺会、不迟到、不早退。

  10、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教学工作中新思路、新方法,及时总结教改成绩,推广教改经验。

  二、学科教师聘任原则及程序

  1、学校按合理的结构科学地定编、定员、定岗、定责、定工作量。鼓励学科教师多带课、带好课。

  2、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实现教师队伍的优化组合,采取相对双向选择模式:校委会聘任年级领导→年级领导聘任班主任→班主任选择科任教师;教师个人申请→学校审定资格→年级组聘任→校委会考核确定。

  三、学科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上高一个年级任课

  1、不能全面贯彻学校、教务处、教研处、年级工作精神,特别是教学要求的常规管理有严重的抵触情绪,使学校政令不畅通者。

  2、按要求全体科任教师必须参加教学水平测试,对未参加水平测试或测试成绩不合格者。

  3、每学年四次(期中、期末)大型考试有两次在同类同层次学科中排名第末且差距较大者或综合分低于72分者(高一年级由于分班造成的极不均衡和中途接班的酌情处理)。

  4、班级在学年内大型考试中,六科检测有四科(五科检测有三科)综合分倒数第一,将调换该班班主任。(高一年级由于分班造成的极不均衡和中途接班的酌情处理)

  5、学年内因教育方法不当出现一次严重安全事故,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学校声誉。

  6、个人师德修养差,学校问卷调查或学生座谈反映特别差,在学生、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

  7、有违犯有关的政策法规的个人行为,强行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私自向学生收费,造成不良影响。

  8、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四、学科教师任职管理

  1、学科教师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拒不服从学校聘任的教师,一律留职停薪并报请教育局处理。

  2、学科教师对聘任工作如有异议,应主动向领导反映,尊重学校领导,顾全大局,以期通过积极的方式得到解决,不允许出现不负责的过激行为。

  3、学年中间的少数学科教师的工作调动,由分管领导和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4、没有聘任的教师到教研处上班,每天听课6节以上,待遇同非教学人员一样,经一学年考核后,合格者方能上岗。

  5、对违法乱纪,工作极不负责,中途擅自停课,消极怠工,或丧失师德而造成事故的学科教师由当事人承担损失,学校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学校有权采取停薪留职,并报教育局予以调离。

  6、在工作期间,如不经教育局批准私自外出任教或打工,学校将如实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由上级作出相应处理。

  五、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教师管理规定3

  为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岗位责任制,维护学校工作秩序和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教师的工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益,提高安全管理有效性,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在学校原有教师出勤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经学校20xx年2月7日行政会议讨论,修订本规定。

  一、出勤管理范围和内容

  (一)遵守作息时间。全体教师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教师的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

  (二)根据规定请假。教师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遇事或生病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假条交学校领导或上级审批),得以批准后方可离岗。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得以批准而不上课、不辅导学生、不参加学校会议、不参加教研活动、不参加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定为旷课(旷工),旷课(旷工)1节扣罚工资80元,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和其他责任。教师会议、教研活动、政治学习、班主任会、教研组长会、校会及其他临时会议按2节课计,大型活动按涉及的课时计,升旗仪式按1节课计、全天性活动按8节课计、其他活动或工作依据具体情况酌情规定。

  二、出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值班领导、值班教师在规定时间到校值班。早读期间负责安全管理辅导(早读辅导)的教师必须早读铃响毕及时进入教室辅导学生,负责学生的安全管理;上晚自习的教师在晚自习上课(7:00)前赶到教室或学生集中地点,晚自习上课教师负责学生晚自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学习辅导,按时上下晚自习。晚自习下课后,上课教师负责学生课间的安全管理,直至下一节晚自习上课方可离开。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教师请事假、病假需提前填写假条(却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填写的可委托非值班行政人员的教师代填),向值班行政或校长请假,并说明课程属自己安排还是学校安排,若属自己安排课程,要在请假条上注明课程的班级、节次和代课教师。请假手续必须在上课(或会议、活动)前半小时办好交值班行政。若教师因不按时请假而造成无人上课、无人完成工作,或值班领导查课后才请假,均按旷课(旷工)处理。

  (1)病假:病假可由教师根据规定自行请人代课(代班),请病假1天的由值班行政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教师自行报教管中心、教育局审批。请病假5节以内又自行请人代课的.,不扣工资;5节以上又自行请人代课的,扣工资20元。请病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扣工资40元。教师因住院治疗而请病假的,经批准后不扣工资。

  (2)事假:事假可由教师根据规定自行请人代课(代班),请事假1天的由值班行政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教师自行报教管中心、教育局审批。请事假5节以内又自行请人代课的,不扣工资;5节以上又自行请人代课的,扣工资20元。请事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扣工资40元。

  病、事假每节扣业务分1分,按规定扣完为止。

  教师自行安排代课,学校不付教师代课工资,代课教师要认真上课,承担教育教学和安全管理等责任。

  (3)公假。教师因公出差或外出培训等,涉及课程变动、课程安排、工作安排的,需填写假条交值班行政检查。

  (4)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婚假:晚婚(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婚假2周,提供依据,报教育局审批;达法定婚龄(女20岁、男22岁)且达不到晚婚条件结婚的婚假3天。

  丧假:教师父母、岳父岳母、公婆、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逝世的,丧假1周。

  产假:《劳动法》规定的基本产假90天。符合晚育条件(提供依据),除基本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共计120天。教师请产假均需提供依据,报教育局审批。

  三、出勤奖惩规定

  (一)一学期无旷课(旷工)、迟到、早退,无事假、病假,发给满勤奖100元(从绩效工资中列支)。

  (二)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的,列入考核,不扣罚工资;迟到、早退5—20分钟,按0.5节旷课计;迟到、早退20分钟以上,按1节旷课计。教师因迟到、旷课(旷工)、早退而造成学生无人管理或管理脱节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教师承担纪律的、经济的、法律的一切责任。

  (三)非公事,教师不得调课,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事调课不计假。

  四、其他

  (一)学校实行行政领导和教师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必须坚持早上、中午按时到校,放学后将工作安排好才离岗,要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出勤规定对教师的到岗情况进行详实的检查登记。

  (二)班主任是班级学生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要按安排、按有关规定到位履职、管理辅导学生,班主任失职失误的视其情况按旷课(旷工)1节以上处理,造成的责任由班主任负责。

  (三)长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值班领导、值班教师不按规定到岗到位的,按规定作旷工1节以上处理,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和其他责任。

  (五)出勤实行周公布、月总结、学期结束汇总的统计方式,根据规定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业务考核和年度考核。

  (六)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继续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本规定自20xx年2月18日起执行。

教师管理规定4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教师,方便长期在校住宿的老师洗澡,特开放行政五楼教师浴室,温馨提示大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杨明生老师为该浴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凡需要洗澡的`老师请在规定的时间里联系老师。

  2、浴室使用时间:每晚8点到11点。

  3、请洗澡的老师要按使用说明操作热水器(不清楚时可咨询杨老师),进出浴室行走谨慎,小心地滑。

  4、水是生命之源,请节约用水,做到人到开水,人走关水,不要在浴室里洗衣服,离开浴室时要提醒管理老师。

  5、注意爱护浴室门、窗、玻璃、水龙头等公共财物,如有恶意破坏浴室设施、设备,将根据《学校公物赔偿管理规定》加倍赔偿。

  6、请爱护浴室里的清洁卫生,随手带走洗澡时产生的各种垃圾。

  7、凡不服从管理或者违规使用浴室的教师将视其情节罚款50—200元,并取消到教师浴室洗澡的资格。

教师管理规定5

  中职骨干教师培训是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重要内容和主干项目。为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培训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xx]13号)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教学组织管理机构

  中职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学工作由学校“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全面负责,相关院系承担教学的组织实施,负责完成培训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他环节的培训任务。

  二、教学管理

  (一)培训计划制订

  1、培训开始前,相关院系应根据培训专业任务与目标,组织有关人员制订使学员“增强教学能力、树立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掌握相关专业教学法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掌握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和关键技能、了解企业生产状况并熟悉生产工艺流程”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经校内外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2、培训计划学时要求。国家级每期培训时间为2个月,安排各类教学不少于260学时;省级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安排各类教学不少于130学时。

  3、培训计划内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教学理论与方法(占总学时的20%左右)——主要应体现我国职业教育现行政策、国内外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先进的教育技术手段等;2)、专业知识与技能(占总学时的30%左右)——主要应体现专业领域的最新理论知识、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3)、企业实践活动(占总学时的50%左右)——主要应体现相关企业先进的技术、生产工艺流程、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规范、用人要求等。

  4、培训计划实施。培训计划由“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安排教学的各个环节。根据国家要求和培训学员的实际情况,每期培训结束后,可组织专家对培训计划进行完善。

  (二)教学运行管理

  教学运行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教学运行管理的宗旨是充分利用学校的优质教学资源和企业生产第一线经验,按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

  1、培训任务的落实。“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于每期培训开学前召开教学工作协调会,制定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教学任务。

  2、制订课程教学大纲。相关院系根据培训计划及教学要求,组织有关教师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撰写人、推荐使用教材、教学目标与基本要求、课程内容与学时分配、讲授内容及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成绩评定方式以及必要的说明等部分。

  3、选派任课教师。各相关院系应从保证培训质量的原则出发,选派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及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优秀教师担任专业课教学。

  4、编制教学活动表。“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在培训开课前编制出教学活动日程安排表,并将教学安排、任课教师名单等下发各有关单位。

  (三)教学档案管理

  “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培训教学档案进行及时、完整、规范管理。

  (四)学习考核及评定

  1、课程考核成绩分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平时考核主要考察学员的出勤、作业、课堂表现等。结业考核主要对学员的试讲情况、研究论文、实践技能等采用评语、鉴定的方式进行。对于某门课程缺勤达该门课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成绩。

  2、若学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某门课程的培训,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学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批准后通知任课教师。未参加培训课程达培训总课时三分之一者,按培训不及格处理。

  3、考核成绩由教师、班主任、中心管理人员组成的小组考核等级,按优、及格和不及格计,不合格者给予补考。“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教学秘书负责登记、存档。

  三、教学质量管理

  1、教学检查制度。“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及相关院系实行教学检查制度,定期对培训质量进行教学检查,包括培训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等。教学检查的内容包括学生作业抽查、学生出勤情况抽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抽查、检查性听课、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等。

  2、听课制度。“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管理人员和相关院系负责人到教学第一线听课,并将听课意见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

  3、教学督导制度。“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实行教学督导制,聘请有关专家、教师对课堂教学质量、实践操作质量、教学档案质量等进行监督指导。

教师管理规定6

  乡村少年宫是少年儿童的.校内辅助教育机构,培养少年儿童对文学、艺术、科技和体育等兴趣爱好,促使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乡村少年宫开展活动的总体规划,除本校教师任课外,不足的教师可以外聘,为了做好外聘教师管理工作,特制定下列规定。

  1、被聘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人民教育事业,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2、被聘教师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必须严格遵守乡村少年宫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做到提前10分钟做准备,按时上、下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者,必须提前与服务学校联系,以便安排。

  4、上课必须精心指导学生,保持课堂整洁,注意爱护教学用品和公共设备。

  5、被聘用教师的工资按规定标准发放,如有迟到、早退或停课者必须扣除。

  6、被聘教师与其他教师要团结合作,互相关心,互相支持,共同搞好工作。

教师管理规定7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临聘教师包括全职返聘教师和临聘代课教师。

  第二条 聘用条件

  1、临聘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教育专业背景,讲普通话,并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临聘教师年龄原则上不得大于60岁,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2、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感,仪表严谨,举止端庄,谈吐文明。无刑事犯罪及其它黄、赌、毒、参与非法宗教等不良记录。

  第三条 聘用程序

  学校根据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公告,按以下程序实施聘用:

  1、学校主管教学领导按规定审核临聘教师的学历、专业背景、身份等材料。初审合格后,填写登记表,并由学校教导处等有关部门对临聘教师进行简单专业考核。

  2、考核合格者,其聘任资料由教导处上报校长审批,经审批后,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由教导处代表学校与临聘教师签订《临聘教师聘用合同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应聘者和教导处(人事管理)保存。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第四条 工资待遇

  1、临聘教师月工资由三部分组成:基础工资+绩效奖+班主任津贴+教龄(管理)工资。临聘教师工资每月由主管教学领导根据考核情况,制单签字,上报财务处报账。

  2、临聘教师基础工资1500 元/月,绩效奖100 元/月。班主任增加100元/月岗位工资。设置教龄工资,连续在本校工作满3年,由次月起增加教龄工资100元/月。上述工资中已含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统筹费用,由本人自行支配缴纳。

  3、学校根据社会生活发展水平,可对基础工资进行调整。工资总额应保持与社会其他工作岗位基本相当。

  4、参加学校工会并按时交纳会费的`,按正式教师同等对待,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5、临聘教师若次学期续聘,寒假享受500元/月的生活补助,暑假享受200元/月的生活补助。

  6、单独承担其他工作或承担临时性工作任务,单独发放补助。

  7、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数计算工资,五天以内按月工资的六分之一核算;十天以内按月工资三分之一核算;十五天以内按月工资的二分之一核算,二十天以内按月工资三分之二核算,二十天以上发放全月工资。

  第五条 日常管理及考核

  临聘教师编入相应的教学岗位,按照正式教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其中每月100元考核奖,按照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明确如下:

  1、教学管理及考核

  (1)教导处应及时安排课务,提供相应的教学资料(教材、教学资料等);安排办公室、提供相应的办公用品(电脑、各类笔记等)。

  (2)教导处应帮助临聘教师明确学校在备课、授课、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考试总结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和规定,以及教学考核办法。教研组应组织临聘教师开展教研活动,如集体备课、研讨教学方法、交流教学经验、组织 观摩教学等。

  (3)临聘教师教学履职情况纳入教导处每月常规检查范围,由教导处按照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进行考核,结果上报主管教学领导。在考试中获得相应名次,按照学校管理制度,单独予以同等奖励。

  2、考勤及考核

  临聘教师考勤由主管考勤领导负责,迟到早退按照正式教师进行考核;事假及一般性病假(非住院),每天扣除30元。其他法定假(婚丧嫁娶)参照学校规定减半执行。考勤情况分月上报教学主管领导。

  3、安全、值班值周、后勤等工作及考核

  分管安全领导应及时与临聘教师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并及时安排临聘教师履行值周值班、路队护送等工作。安全工作考核由安全主管领导按照制度进行考核,结果分月上报教学主管领导。

  分管后勤领导应及时为临聘教师提供住宿、用餐等方面服务,确保其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第六条 其他要求和规定

  1、临聘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教学工作,认真备课、授课和 批改作业,参加有关课程的教学研究活动。

  2、临聘教师解聘或辞职,原则由双方协商进行,并遵循以下条款。

  (1)学校每学期对临聘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估,确不适应教学工作,或一学期累计请假超过15天,学校有权予以解聘,并在放假前提前告知,方可解除合同关系。

  (2)临聘教师原则上应工作满一学期方可提出辞职请求,若有其他原因提出辞职请求,应提前一月告知学校,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关系。

  (3)临聘教师若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要求的严重问题,造成重大影响,学校有权立即解聘。

  (4)临聘教师若出现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严重问题,造成重大影响,学校有权立即解聘,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学校,自20xx年3月起执行。

  杨村中心小学

  20xx年4月26日

教师管理规定8

  近年来,我县不断深化“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教育资源得到了优化整合,进一步激发了学校办学活力,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有的学校擅自借用教师,有的教师私自到外校任教,有的教师违反规定在校外收费办班,有的教师甚至擅自离开教学岗位,影响了正常教学秩序等,这些都干扰了教师队伍的正常管理。为严明纪律,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教师行为,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暂行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规定。

  一、教师要认真履行教师聘约,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严格遵守有关教育教学的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严禁县内学校之间随意借用教师。县内学校之间因缺编、缺少紧缺学科教师而确需借用教师的,必须报经县教育局批准,并向县编办备案。未经批准的,原学校要于该教师被借用当月内报告县教育局,并向县财政局申报停发其工资(其中,属完职中的,由完职中申报;属乡镇的,由镇中心学校申报,下同),报县编办备案,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本人返校。书面通知发出后,超过半个月不回原学校的,低聘一级教师职务,三年内不准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借用学校也不得以代课教师名义发给代课金;超过一个月仍不回原学校的,由原学校按规定程序报告予以辞退。

  新聘用人员擅自到其他学校任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对擅自离职(包括到县外学校或到县内民办学校任教、自行脱产进修、经商等离岗行为)的教师,学校应立即向县教育局报告,并于该教师离职当月,向县财政局申报停发其工资,同时立即书面通知其返校或按规定补办辞职手续。书面通知发出后,十五日内不回原工作岗位或不办理辞职手续的,由学校按规定程序报告予以辞退。

  四、教师在社会上私自组织办班补课的,按照省教育厅教基[20xx]24号文件精神,降低一级职称使用,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同时调离原学校,另行安排工作。

  五、对辞职、辞退人员,限期一个月和原学校结清经济关系,退还学校公有住房、公物,并自辞职、辞退之日起,按市场价收取住房租金。属集资建房的,学校只退还原集资款。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对照办理,否则,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追究校长和经办人员责任。

  六、加强中小学编制和人员管理。各完职中、各镇中心学校在核定的编制数内,凡经县教育部门批准的完职中之间、镇中心学校之间(不含从农村调往县城)人员调动、增人,县财政给予调整经费预算;超编进人,县财政不予调整经费预算。各完职中和镇中心学校教师缺编,应于每年暑期向县教育局申请代课教师人数,经县教育局会同县人事局(编办)、财政局核定后,县会计中心予以支付代课金。

  七、凡编制已满员的学校,一律不得进人。已经超编的学校,应采取到缺编或边远学校支教的办法逐步消化。学校满编后,谁因调入造成超编的,确定谁为支教人员,待编制空出后,再回原学校工作。否则,由财政按超编人员对待,停止经费供给,停发超编人员工资。学校的编制由县教育局在省政府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核定。

  八、各学校(含中心学校)对未经批准借用、擅自离职和辞职的教师,如学校发现后不报或瞒报,除扣减学校相当于当事人应停发工资额的公用经费外,对学校主要负责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处理。对超过一个月未报的,给予通报批评;超过两个月未报的,当年不定考核等次,并给予警告处分;超过三个月未报的,当年不定考核等次,并给予行政降级或撤销职务处分。

  九、县教育局、人事局(编办)、财政局、监察局将不定期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分别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社会监督。对学校超过一个月未报的借用、离职教师,有举报并经查实的,由县财政局一次性奖励举报人奖金20xx元,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十、本规定自20xx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教师管理规定9

  为了进一步抓好校园安全卫生工作,加强学校教育教育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校园的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突出我校全员参与管理特色,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周安排:

  1.值周对象:全体教师及扶助员。

  2.每学期由校办负责安排行政值周和教师值日。

  3.值周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岗位职责:

  1.值周领导:检查值周教师到岗及履职情况,安排好各值周教师巡视的年级和公共场所,在下班前对值周教师按时到岗、巡视、记载等做出合理的评价,对缺岗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值周教师要查明原因,做好处理;下周一的升旗仪式上要对上一周值周情况做值周小结。

  2.扶助员由值周班级的`班主任进行挑选,选出12名扶助员,并安排好值周工作,即文明与卫生方面的评分检查工作。

  3.值周教师必须在7:10准时到岗,及时签到,并佩带好值周标志在手左手臂上。早晨7:30要分批到各自负责的年级段巡视早自修的情况,并向值周组长汇报各年级段学生早自修的情况。

  4.值周教师负责上学、放学校门口的安全纪律,引导好家长车辆及三轮车的停放;中午12:30开始巡视,下午放学后要确定学生全部离校,并检查好各科室、教室的电源、门窗等等,于4:50方可离校。

  5.值周教师按要求在岗位所规定的年级或场所巡视,负责早操、午间活动、课间、上下午上学放学纪律情况以及教室地面、墙面、桌椅、走廊卫生等,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反馈。

  6.值周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须向值周组长汇报,并自行找其他教师顶替。

  7.值周教师对岗位内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作出处理并负责,同时应通知相关的班主任和值班领导。如遇事不能履行值周职责,应事先向值班领导请假。

  8.值周教师工作情况与教师岗位考核奖xx镇第一小学教师值周管理规定。

教师管理规定10

  力做好班级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得到发展。

  一、师德

  1、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平等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2、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

  4、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早教中心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每一个孩子,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

  5、教师要注意仪容仪表,上班要穿工服,不能带明显饰物,不留长指甲;女教师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长头发扎起来。

  6、教师带班不接、不打电话、手机调成振动状态,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儿床。不随意请幼儿替老师做事。

  二、教育教学

  1、教师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2、教师认真实施早教中心规定的教学大纲,依照《纲要》的指导方针,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计划,并按学期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及周计划。

  3、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写好一周的教育活动计划、游戏和一日活动计划,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方法,随时更新,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按时上课,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导者。

  4、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每周五前必须将教案本交给园长。教师上课前准备好教具,保证上每一节课都有丰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而不是老师空手上课。

  5、教师积极开动脑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结实、耐用,学期末,将自制玩教具交到资料室,以便资源共享。

  6、教师每月根据主题活动,随时更换主题墙饰。并根据班级情况、幼儿年龄特点布置生活墙饰,以利于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

  7、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每周五按时将家园联系本交给家长,每本不能写同样内容。;

  8、学期结束,对教师考勤、教案、教学、班级布置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

  三、常规、卫生

  1、严格遵守早教中心卫生制度。

  2、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卫生教育契机,培养幼儿生活卫生习惯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各项常规。(生活常规、上课常规、等等)

  3、注重幼儿的情绪,冷热及时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4、家长带药要求写清儿童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次数。教师给儿童服药后要打钩。按时给幼儿服药。各班应准备存放儿童药品的专用药箱。

  5、每天记录幼儿的出勤情况,一月公布一次孩子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6、饭前,保育员做好消毒桌面工作,教师带领幼儿饭前安静活动。

  7、培养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孩子正确地洗手方法,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8、组织好幼儿吃饭,让幼儿安静愉快就餐,教育幼儿不挑食,不掉饭粒,保育员介绍菜名。

  9、教师值好班,保证每班有一名教师值午睡,注重幼儿的午睡姿势,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指导和帮助幼儿穿好衣服。

  10、注意幼儿用眼卫生,保护幼儿视力,正常教学月中不能看电视,中大班每天坚持做眼保健操。

  11、每周五将被褥摊开晾晒一次,保持清洁干净,有污染时要及时拆洗更换。

  12、室内经常通风换气,每周清理一次玩教具。

  13、夏季注意灭蚊蝇,扫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洁工具要保持清洁。

  14、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领取物品书刊等需有园长及本人签字,按时归还。

  四、安全

  1、严格遵守早教中心安全制度,教师提高安全意识,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带班时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每天保证一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户外活动教师要组织户外游戏,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自由活动前教师必须提要求。

  3、注重幼儿安全,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交给家长,不能让不熟悉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委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家长来接幼儿时,要简单介绍幼儿的当天情况。

  4、教师离园前应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才可下班。

  五、家长联系制度

  1、受新生的教师,入园前应进行家访;各班教师每学期根据情况进行家访;对缺勤一周以上幼儿必须进行家访。

  2、教师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期末与保健人员共同填写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单,向家长报告幼儿在园各方面情况。

  3、在家长接送幼儿时,随时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了解、支持与配合。

  4、每学期召开全园家长会或班家长会一次。

  5、每学期各班可结合家长会向家长开放活动半日,使家长了解早教中心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现。

  6、开办家长学校,向家长介绍科学育儿知识。

  7、建立家长园地,向家长宣传有关教育和卫生保健知识。

  8、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园务委员会、伙委会等。

教师管理规定11

  教师备课计算机是教师进行备课及处理日常工作的重要设备,使用计算机办公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保证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维护计算机系统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使用范围:

  1、根据学校计划按规定给任课教师配备备课用计算机,计算机所有权归邢台市第三中学,教师有按学校规定使用的权利,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改变计算机放置地点,不得挪作他用。因工作本校教师确需使用他人计算机者,必须经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教师调离工作岗位时学校按规定收回计算机。

  2、计算机附近不得放置下列物品:磁铁、食品、饮料、香烟、吸烟用具以及其它易燃品、危险品。

  二、使用管理:

  1、计算机的使用人负责保持计算机安全和清洁。

  2、严禁喧哗打闹,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

  3、严格按规定操作计算机,严禁频繁开关计算机电源(关机后至少间隔1分钟开机)。下班后不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计算机并切断本计算机的'总电源。

  4、爱护设备设施,不准乱刻、乱画等破坏活动,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设备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5、未经管理人员书面许可,不得私自撕毁封条、拆卸计算机、改变计算机连线和系统设置、安装其它设备。

  6、禁止利用计算机进行与工作无关事宜,禁止安装与教学无关软件,禁止下载与教学无关软件数据,如打游戏、聊天、看电影、股票基金信息等。

  7、严禁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以及其它故意破坏计算机系统的行为。

  8、严禁散播虚假信息,以及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有害数据,严禁对他人或单位进行攻击。

  9、严禁未经授权或越权访问、使用、删除信息,如破解BIOS密码、修改BIOS设置、修改还原软件设置、私自克隆硬盘等。

  10、使用人可以设置开机密密码,但应先与信息中心管理人员联系,由管理人员进行设置并作记录。使用人保护好自己的登陆名称和密码,不得外泄,如发生失窃或遗忘密码,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更改密码。

  11、管理人员定期对网络进行维护,计算机出现问题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进行维修,在维护与维修期间,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维护人员工作。

  12、禁止吸烟,防止火灾,提高警惕,注意防盗。

  三、数据管理:

  1、因工作需要打印的文件,可由网络交文印室打印。因个人需要一律不予打印。

  2、对于需要将数据复制到软盘、光盘、U盘的,应由主管领导同意后,由信息中心管理人员进行复制。

  四、日常监督:

  学校信息中心负责进行监督检察,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进行以下处罚:责令改正、警告、收回计算机、罚款等处理,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教师管理规定12

  1、培养对象:

  35岁以下青年教师(含新到岗应届毕业生、新引进人才但未从事过本专业系统教学的教师及实际教学经验不足的青年教师)均要求进行在岗培养。

  2、青年教师岗前培训:

  青年教师必须参加普通话和教师岗前培训班学习。学习“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标准”等课程。要求获得培训证书,要树立良好的师德观。

  3、师德培养:

  青年教师须认真参与周一次的政治学习,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并关注本学科前沿教学信息,学风端正,治学严谨,锐意进取,勇于开拓创新。树立为教育事业献身的坚定信念,形成热爱本职工作的良好作风。

  4、日常工作自律:

  服从学校岗位安排,满(超)工作量。做好本职工作,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级部管理。班主任工作、常规工作等接受年级组长领导;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等接受教研组长领导。虚心向老教师学习。

  5、教育教学培养:

  认真参与集体备课,按要求撰写备课笔记,备课量做到超前一周(工作5年或5年之内写详案);课堂教学严格规范,三年内课堂向师傅敞开,一年内须先听课再上课;课后做好作业批改、订正和后进生补习、兴趣提高等工作;善于分析考卷得失,善于运用激励性评价(具体见《教师管理》教师岗位要求)。

  6、教科研培训。

  每年至少在校级或以上开设一节示范课、观摩课、课题课或专题讲座(随堂听课、预约课除外),同时执教一节组内研讨课。每学期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学科组的一课一评两教活动,同行听课数量、质量、书写符合要求(见听课制度);每学年须撰写两篇论文、案例、教学设计或教育教学小故事,并投稿两次;对及时总结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勤于笔耕的老师,学校将推荐其开展课题申报和研究活动。青年教师关注个人成长记录,注重搜集业务资料,及时上传更新个人博客中的业务信息。

  7、继续教育培养、进修。

  上岗教师应具备上岗证书、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考核证书。学校将适当为青年教师提供外出培训的机会,外出教师应遵守《教师管理》中继续教育规定。青年教师须主动报名并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考核”。

  8、读书学习:

  青年教师须参加“循环读书”活动,每学期完成3-4本文学类、教学类、儿童文学类读物。每读一本书完成一篇“循环读书笔记”,每学期在组内或校内开展一次读书沙龙。

  9、师徒结对培养:

  对新走上教学岗位三年内的青年教师,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师徒结对”工作,完成每学期的结对任务。(见校师徒结对制度)对于上岗第一年的教师须每次听取师傅教师的新课后方可独立走进课堂授课。

  10、一、三、五青年教师培养。

  上岗在一年、三年、五年的青年教师均需接受学校的“一、三、五”青年教师考核(详情见考核规定),考核结果应用于每年的年终考核之中。

教师管理规定13

  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课外阅读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同时也为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学校创建了图书阅览室,现对阅览室制度规定如下:

  一、阅览室管理

  1.阅览室是教师和学生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重要窗口,实行专人负责,规范管理。

  2.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45~11:00,中午11:50~下午4:00;阅览室开放期间有专人坐班管理。

  3.本阅览室只对我校师生开放,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4.营造健康良好的读书环境,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保持室内安静,不得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5.保持阅览室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垃圾,严禁携带零食进入阅览室。

  二、图书阅览室图书借阅规定

  6.在阅览室内阅读报纸、期刊杂志、专业书籍,每人每次限拿2册,需服从管理人员规定取书阅读,阅读完毕后将书籍放回原来位置,不可随意摆放。

  7.现刊及当日报纸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8.学生外借图书:

  (1)每人每次限借2册;

  (2)专业书库对学生实行开架借阅,文艺书籍实行半开架借阅;

  (3)专业书籍借期7天,其它图书资料借期15天。

  (4)为避免图书损失,学生在寒暑假前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所借书刊。

  9.教职工外借图书:

  (1)教职工每人限借4册;

  (2)书库对教职工实行全开架借阅;

  (3)期刊杂志借期3天,不可续借;

  (4)专业书籍借期15天,其它图书资料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

  10.为了保证图书资料共享,读者应按期归还借阅书籍;超期不还或未办理续借手续者,按每书每天0.2元罚款。如多次催还仍不归还者,视为该书遗失,须按图书原价2倍赔偿。

  11.读者须爱惜借阅图书,保持书籍完好,如发现污损、圈画、缺页等情况,应视损坏程度进行适当赔偿。

  三、图书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2.阅览室图书管理员负责阅览室图书的保管、整理与借阅管理;对阅览室财产安全全面负责。

  13.按照图书编目要求对藏书分类编目,新买的书、刊,及时分编上架,供师生借阅。

  14.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钻研业务,掌握图书管理业务的.基本技能,执行学校阅览室的管理规定,做好书籍资料的进出登记和管理。

  15.配合教研组收集和积累必要的教学资料,主动向教师推荐、提供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资料信息。

  16.协助学校档案资料建设,按年度将学校重大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片等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17.爱护图书资料,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蛀等工作,保持图书馆安静,整洁,有序。

  18.营造健康良好的读书环境。做好阅览室的卫生保洁工作,地面无灰尘、痰迹、烟头、废纸等杂物,门窗玻璃整洁、无明显污迹。

教师管理规定14

  为了进一步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促进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在我校的应用与普及,学校将为在编在岗教师配置笔记本电脑,并以此为契机,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完善教学手段,把我校的教育现代化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根据黄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直属学校教师备课电脑配备、管理和使用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我校教师备课电脑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一、管理方法

  1、学校配置的备课电脑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其产权归学校所有,学校对配发的备课笔记本电脑进行财产登记,并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统一管理。

  2、教师如调离本校、退休、自动离职等离开前应将笔记本电脑交还学校,学校检查无误后,方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3、任何人不得将此电脑转借、转让、租赁、更换、私卖给他人,违反规定者学校有权收回电脑或按原价扣回。

  二、使用要求

  1、教师备课电脑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令、法规,严禁制作、拷贝、使用、传播、观看含有不健康和反动内容的程序、光盘、磁盘、网站、视频;严禁在互联网上散发、传播无根据或未经证实的消息;教师未经学校批准,严禁擅自以班级、年级、学校等集体名义传播信息,如有发现,将取消其使用资格。

  2、教师备课电脑在工作时间内限用于教育教学工作,如备课、制作课件、撰写论文、搜集教育教学资料等,不得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如打游戏、看电影、炒股、网购等)。

  3、全体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信息技术培训,熟练地掌握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必须具备的各项实用信息技术。充分利用配发的备课电脑参加网络研修,提高业务水平。

  4、教师不得私自更换电脑重要配置、不得卸载因管理、安全、教学应用要求必须安装的软件。

  5、对教师持有配发的笔记本电脑经常不能用于课堂多媒体教学和不能完成学校布置的相关信息技术工作任务的,学校有权进行收回。

  三、保管维修

  1、学校配备给教师的电脑自配发之日起由教师个人全权保管,在移动、携带和使用中,应小心爱护,精心使用,妥善保管,做好防盗措施。因个人保管不善,导致笔记本电脑遗失或者损坏,由教师个人负全部责任,学校不再为其配置笔记本电脑。

  2、保修期内,笔记本电脑出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故障的,享受供货商和厂方提供的维修服务。保修期外,或不属于保修范围内的硬件损坏,仍由使用者送往厂家指定的当地维修服务中心维修,费用自理。

  3、笔记本电脑属于贵重易损坏物品,使用人一定要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挤压和撞碰,并远离水火及各类化学物品等,要切实做好病毒及安全防护工作,教师要不断提高计算机的操作能力,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

教师管理规定15

  为加强学校管理工作,更好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完善《月考核奖》发放管理规定。

  一、考核内容及金额(600元)

  全勤奖100元

  教学工作奖100元

  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任务奖200元

  安全护导奖100元

  校园规范奖50元

  另:本月嘉奖50元

  二、分配对象:

  接受学校聘任的在编正式教师,待聘、试聘、拒聘教师不享受月考核奖。

  三、具体考核细则

  (一)、全勤奖100元

  考核周期内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现象,(已销假的除外,相关要求另见《请假销假制度》)可享受全勤奖。

  发生下列情形者递减月全勤奖。

  考核周期内有病事假,有无故迟到、早退现象(已销假的除外)或零请假超时,按病假15元/天,事假25元/天,迟到、早退5元/次。

  (二)、教学工作奖100元(教导处考核)

  发生下列情形者递减月教学工作奖。

  对学校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不认真执行,上课迟到、提早下课、擅自离岗、无特殊情况坐着上课,递减10元/次。

  未经教导处同意,私自调课造成空堂现象,作教学事故处理,当事人各减10元/次。

  教师应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上课时如有“放养式”或做与本课教学无关的事,递减10元/次

  教导处检查“教学五认真”有不符合要求者,递减10—20元/次。

  如多次违反经教育未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如造成学生家长有效投诉),停发当月全部教学工作奖。

  未从事教学工作人员,按岗位进行考核。

  (三)、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任务奖200元

  按时出席学校各类会议和活动,认真学习,并完成相应的上交材料,不随意缺席、迟到、早退或迟交;与教学、教研有关的学校行政人员、教师每月听4节课。享受月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任务奖。

  2、发生下列情形者递减月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任务奖。

  (1)政治学习(20元)

  全校教职工必须按通知要求按时出席全校性的会议和活动,不得随意缺席、迟到或早退。凡确因公不能参加会议和活动的必须事先请假,待批准后方可不参加会议和活动,否则按缺席处理。凡因病、事假等个人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和活动的记为“缺席”,不申明原因的记为“旷会”一次。两次累记迟到或早退者按“缺席”一次处理,缺席递减5元/次(与已请假或销假的病事假不重复递减)旷会递减10元/次。

  认真参加学校要求的学习活动,并安要求提交学习记录,两次迟交算缺交,缺交递减5元/次。

  (2)教学(100元)

  ①备课听课不足,递减10元/节课

  (3)德育(40元)

  ①上好晨会课(10元)

  每月没有按时、按要求上晨会课,递减5元/次。

  ②上好班队活动课(10元)

  每月没有按时、按要求上班队活动课,递减5元/次。

  ③班务管理(10元)

  每月没有按时、按要求完成班级板报、队角、园地、三薄一册、周工作计划,递减5元/次。

  ④完成德育处上交资料任务及学校大型活动(10元)

  每月没有按时、按要求上交德育处要求物品,不支持学校大型活动,递减5元/次。

  (4)专业发展(40元)

  未完成读书笔记、论文写作,递减10元/次。

  (四)、安全护导奖100元

  教师护导之日认真护导,到岗尽职,对学生不文明行为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发现并劝阻,可享受月安全护导奖100元。

  发生下列情形者递减月安全护导奖。

  值日教师应佩戴值日袖套按时到指定场地值日,不迟到、不早退,如迟到、早退5分钟视为不到岗。两次迟到、早退为缺岗,缺岗递减5元/次。

  值日教师第一次缺岗,由总值教师给予口头提醒,从第二次缺岗,递减5元/次。

  值日教师如有特殊原因外出或不能按时到岗,需请人代岗并向总值教师说明,如发生空岗当事人各递减5元/次。

  如在教师到岗的情况下学生发生意外酌情认定责任。如护导教师缺岗,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停发当月全部安全护导奖,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校园规范奖50元

  遵守教师校园规范,文明办公,可享受月校园规范奖50元。

  发生下列情形者递减月校园规范奖。

  违反教师校园规范或文明办公规定,递减5元/次。

  教师上课时携带手机,发出信号,影响教学秩序或接听电话递减5元/次。(特殊情况除外)

  学生在校时间,教师骑车出入校园,递减5元/次。

  如发生在校园吵架、打架,散布不利于团结和稳定的.言论,或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学校形象的,停发当月全部校园规范奖。

  (六)、本月嘉奖50元

  如本月能拿足全勤奖、教学工作奖、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任务奖、安全护导奖和校园规范奖,另嘉奖50元。

  (七)其他奖励(在年底兑付)

  1、开学获最佳板报、最佳园地、最佳队角,每项奖励10元。

  2、每周“五项常规”评比年级第一,奖励10元。

  3、开展苹果积分活动,争夺金苹果。每周获得一个金苹果,奖励10元。

  4、卫生工作

  (1)每月按时准确做好班级因病缺课记录和健康安全教育记录的奖励10元。

  (2)每月班级和保洁区卫生打扫被扣0——4分奖励40元,扣5——9分奖励,30元,扣10—14分奖励20元,扣15——19分奖励10元,扣满20分的不奖励。

  四、几点说明:

  1、一年内退休的教师考核条件可适当放宽。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月全部考核奖: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者;有重大教育教学事故者;请家长代办私事造成恶劣影响等有损师德形象者;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课务安排造成缺岗、待岗者。

  3、本规定如与以前有关条例不一致的,则以本规定为准;

  4、本规定从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5、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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