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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教师管理规定
教师管理规定1
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要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按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内在要求,要大量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教高[20xx]16号)。因此,外聘兼职任课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我院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外聘兼职教师的界定
外聘兼职教师指为加强某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而从外校聘请教师或从社会上聘请能工巧匠来校任教,或者指某门课程本校内没有合适任课人选而必须从外校或社会上聘请教师或能工巧匠来校任教,其聘期一般在一个学期以内,超过一个学期的由学院考核聘任。
二、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强,关心我院发展,愿意为学院的教学和科研服务。
2、外聘教师一般应为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自其他院校的教师,应具备该课程的任课资格;来自企事业单位的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经验,且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
3、外聘教师可以受聘承担课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工作。
三、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1、系部负责人应根据本系部的`教学情况充分整合全校教师资源,合理安排使用校内教师,系部负责人应对外聘教师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原则上主干专业课程和师资紧缺课程才提名外聘兼职教师;外聘兼职教师来校任教后,原任课教师即转为跟班教师,按跟班教师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由系部提出初步人选并审核相关资料,组织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申请表”并签署聘任意见。
3、各系部将“z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申请表”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签署聘任意见后将申请表报送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由各系部负责与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签订聘任协议。
4、“z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申请表”一式三份,教务处、人事处及系部各存一份。
三、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要求
1、各系部负责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的业务考核,注意外聘兼职任课教师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的监控,并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对于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的外聘兼职任课教师,应及时停止聘任。
2、各系部负责对外聘兼职任课教师工作量统计、课酬的统计并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应将外聘兼职任课教师与本院专任教师一并列入学生对教师的测评范围。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违反学院管理规定或不能按时提交各种教学文档的外聘兼职任课教师,适当扣除其讲课酬。
四、外聘兼职任课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1、兼职任课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二份),经系(部)负责人审查批准,教务处、系(部)各执一份,作为审核课酬的依据。
2、兼职任课教师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并按要求撰写好教案,结清课酬前将教案交系部存档。
3、兼职任课教师上课应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4、兼职任课教师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系(部)提出申请,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教师因故不能提前办理手续时,原则上应提前12小时通知所在系(部),由系(部)代办或事后补办。
5、兼职任课教师应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命题及阅卷等工作。
6、课程授课及考核结束后,应按照学院及系(部)的有关规定,上交成绩单、课程总结等相关材料。
五、外聘兼职任课教师课酬标准
外聘兼职任课教师课酬标准按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教师管理规定2
为使教职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管理合理化,为了宿舍安全与卫生,保障教职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更好地学习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规定下列各项管理制度以共同遵守。
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宿舍和房间,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
3、教职工离职应于离职当天把房间钥匙交回总务处,并在当天内搬离学校宿舍,如属违纪、违法而被学校辞退的教职工,必须在接到辞退通知当天迁出学校宿舍。
4、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总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
5、宿舍公有财产由总务处进行登记管理,属学校所有,归教职工使用,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随意移动。
6、宿舍内的设施设备非正确使用而损坏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费(包工时费用)。
7、每间宿舍的水电费自理,(由学校代收每月在工资代扣)按该房住宿人员平均分摊。水费每月5元。
8、保护建筑物,爱惜水电设备及安全设施设备。
9、节约使用水、电,使用完要及时关闭(特别是热水器),离开及休息前应仔细检查。
10、不要躺在床上吸烟,以免发生火灾,并注意熄灭火种。不要在宿舍内乱接或改动线路,一经发现处以50—100元的罚款,并承担再改装费用。
11、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自行轮流打扫整理,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有序。有垃圾及时拿下楼放在统一指定处,宿舍过道、门口、楼梯不得存放垃圾,如有垃圾记录在册。
12、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
13、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搬离学校,另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4、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包括打牌、打麻将)等不正当行为。
15、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以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
16、宿舍内一律禁止向后面窗户丢垃圾,洗刷厨具时不得将剩余饭菜倒入厕所或通过下水道流入宿舍后沟,女老师宿舍特别注意厕所清洁,如有造成堵塞,疏通费用由该宿舍负责。
17、任何教职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总务处同意,入住的教职工家属必须是直系亲属。
18、上班时间尽量不回宿舍,出入宿舍要锁好门窗,关好电源。
教师管理规定3
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一个重要保证,外出学习、参观和交流是促进教师整体素质发展的有效途径。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管理,做到有序有效地培养师资,经学校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1、为进一步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随时安排教师外出参观培训学习,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
2、教师因公外出学习、培训等活动,须持有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文件,到教务处登记,报请分管领导批准,由教务处具体安排,私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3、参加外出学习、培训的教师必须提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教务处安排调课或代课,需要代课的,相关教师做好课务交接,兼职其它工作的,要做好相应安排。
4、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活动安排,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进行经验交流,带回相关材料,回来后填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活动反馈表》交教务处和教科室存档;按照要求写出学习汇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交流。书面稿交教务处、教科室存档,电子稿交学校办公室存档。外出观摩听课的,在教研组内举行一节"移植课"。具体时间由教务处根据教学情况安排。
5、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同时也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教师外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同意,教导处安排,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
2、优先派遣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研活动的中青年教师参加。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所任课程必须由自己与相关年级、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一天内由本人安排课时,上报教务处登记;一天以上由学校安排代课。
4、各级学会或者协会通知会员参加的相关业务活动,视具体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课程按外出学习规定执行;学校没有同意的,按旷课处理。
5、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通过汇报课、讲座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具体汇报方式安排如下:
凡参加国家、省、市级或县级两天及以上听课学习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向年级组或教研大组的老师反馈学习、听课情况(几位老师同时参加同一活动,推荐一位或几位老师进行汇报),并将汇报材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上交教导处存档,听课的教师推荐一位或几位必须上一节汇报课。
凡参加千课万人听课的教师,必须上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同时上一节汇报课,出差报销上限控制在1300元以内。
6、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与交流讨论。
7、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8、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后,方可报销。
9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10、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汇报(包括汇报课)、上交材料和学习培训登记表后,由教务处主管领导证明、校长签字,到总务处报销。
11、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如有非常特殊情况,教师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应提前上报教导处,以便应急调整,否则以旷课处理。
教师外出培训规章制度
顺应学校办学水平发展的需要,满足素质教育、课程改革和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的需求,根据中心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实际,适时选送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为确保培训人员选派程序规范,提高培训效益和质量,经学校集体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外出学习培训范畴:
指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中心校组织的涉及学校在职岗位培训、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培训、学科专业知识学习、现代教育教学信息技术应用等在职中短期学习培训。
二、人员选派程序:
中心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学校工作需要,明确通知参加学习培训项目、时间及人员指标到校;各校根据本校教师结构,照顾特殊群体及个别情况,确定具体选派教师名单,报送中心校,并通知被选派人员培训学习项目、时间及行前准备工作。学员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改。
三、外出学习培训规则:
1、凡被选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须严格按通知做好行前准备,并准时报到参加学习培训。
2、学习培训期间,严格遵守举办单位规章制度,坚持出满勤。确因事因病需请假,须经举办单位或带队领导准假才能离岗。未经举办单位或带队领导准假缺勤视为旷课或旷会。
3、学习培训人员应用心学习理解举办单位安排的课程内容,积极参与举办单位开展的各项活动。在学习培训期间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完成培训单位安排的心得拟写、实践调查分析等活动,自觉接受培训单位组织的考试考核,并取得优异的培训成绩。
4、学习培训结束后,学习培训人员必须反思学习培训情况,向学校汇报学习培训情况。承担有下一级培训任务的学员,还必须整理学习培训记录,收集资料或案例,编写下一级培训讲稿。
5、凡外出学习培训,选派单位应做好相关的登记工作。
四、外出学习培训费用报销
1、参培学员有义务承担部分学习培训费用。
2、遵照上级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通知的报销标准报销。
3、学校财力可能的情况下,可适度解决外出学习培训相关费用。
4、学习培训费用按实际学习培训时间核销。
五、违规处罚
1、学习培训期间,学员违犯举办单位规章制度,参与违法违纪活动,受通报或处分,学校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并扣除学员当年相应的绩效工资。
2、学习培训期间,学员有旷会或旷课情形者(以举办单位反馈情况为准),学校不予报销任何费用。旷会旷课时间超过学习培训时间三分之一者,学员须书面写出情况说明,并扣减学员当月工资10%。
3、学习培训结束后,学员学习培训成绩(以举办单位反馈信息为依据)不合格者,或者不能完成下一级培训任务者,学校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教师管理规定4
力做好班级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得到发展。
一、师德
1、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平等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2、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
4、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早教中心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每一个孩子,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
5、教师要注意仪容仪表,上班要穿工服,不能带明显饰物,不留长指甲;女教师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长头发扎起来。
6、教师带班不接、不打电话、手机调成振动状态,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儿床。不随意请幼儿替老师做事。
二、教育教学
1、教师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2、教师认真实施早教中心规定的教学大纲,依照《纲要》的指导方针,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计划,并按学期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及周计划。
3、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写好一周的教育活动计划、游戏和一日活动计划,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方法,随时更新,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按时上课,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导者。
4、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每周五前必须将教案本交给园长。教师上课前准备好教具,保证上每一节课都有丰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而不是老师空手上课。
5、教师积极开动脑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结实、耐用,学期末,将自制玩教具交到资料室,以便资源共享。
6、教师每月根据主题活动,随时更换主题墙饰。并根据班级情况、幼儿年龄特点布置生活墙饰,以利于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
7、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每周五按时将家园联系本交给家长,每本不能写同样内容。;
8、学期结束,对教师考勤、教案、教学、班级布置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
三、常规、卫生
1、严格遵守早教中心卫生制度。
2、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卫生教育契机,培养幼儿生活卫生习惯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各项常规。(生活常规、上课常规、等等)
3、注重幼儿的情绪,冷热及时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4、家长带药要求写清儿童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次数。教师给儿童服药后要打钩。按时给幼儿服药。各班应准备存放儿童药品的专用药箱。
5、每天记录幼儿的出勤情况,一月公布一次孩子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6、饭前,保育员做好消毒桌面工作,教师带领幼儿饭前安静活动。
7、培养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孩子正确地洗手方法,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8、组织好幼儿吃饭,让幼儿安静愉快就餐,教育幼儿不挑食,不掉饭粒,保育员介绍菜名。
9、教师值好班,保证每班有一名教师值午睡,注重幼儿的午睡姿势,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指导和帮助幼儿穿好衣服。
10、注意幼儿用眼卫生,保护幼儿视力,正常教学月中不能看电视,中大班每天坚持做眼保健操。
11、每周五将被褥摊开晾晒一次,保持清洁干净,有污染时要及时拆洗更换。
12、室内经常通风换气,每周清理一次玩教具。
13、夏季注意灭蚊蝇,扫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洁工具要保持清洁。
14、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领取物品书刊等需有园长及本人签字,按时归还。
四、安全
1、严格遵守早教中心安全制度,教师提高安全意识,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带班时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每天保证一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户外活动教师要组织户外游戏,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自由活动前教师必须提要求。
3、注重幼儿安全,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交给家长,不能让不熟悉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委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家长来接幼儿时,要简单介绍幼儿的当天情况。
4、教师离园前应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才可下班。
五、家长联系制度
1、受新生的教师,入园前应进行家访;各班教师每学期根据情况进行家访;对缺勤一周以上幼儿必须进行家访。
2、教师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期末与保健人员共同填写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单,向家长报告幼儿在园各方面情况。
3、在家长接送幼儿时,随时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了解、支持与配合。
4、每学期召开全园家长会或班家长会一次。
5、每学期各班可结合家长会向家长开放活动半日,使家长了解早教中心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现。
6、开办家长学校,向家长介绍科学育儿知识。
7、建立家长园地,向家长宣传有关教育和卫生保健知识。
8、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园务委员会、伙委会等。
教师管理规定5
为使我校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城关区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纪律作风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望全体教职工认真遵照执行。
一、学校会议请销假制度
经学校研究召开的行政办公会、全体教职工会议等校级会议,相关人员全员参加,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按以下规定办理:
1.领导干部:学校中层干部需提前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报学校备案方可离校。凡不履行手续的,一次给予严肃批评,两次写出书面检查,并给予相应的绩效扣分。
2.教职工:教职工提前向学校分管考勤的副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报学校备案。凡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会议的',按旷职一次在个人绩效考核中兑现,并给予严肃批评。
3.学校各级各类会议不准酒后参加。
二、日常请销假制度
1、关于请假审批与办理程序,按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关于教师队伍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1)中层干部:2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2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报学校备案。中层干部请假,先填写《静宁路小学教师请假条》,然后由分管校长、校长分别签字后交学校存档。若有公事急办需短时离开岗位,需向校长请假,并填写《因公临时离岗公示单》,以便应急事情的调控安排和正常教学活动的协调安排。
(2)教职工:普通教职工请假三天之内,到分管考勤的副校长处填写《静宁路小学教师请假条》,由分管考勤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三天以上,除填写《静宁路小学教师请假条》外,还需附医生证明,由校长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
请假批准后,请假条由学校存档。需要调课的,由考勤负责人及时通知教导处,由教导处负责调课。请假期满后耽误的课程要及时补齐。
2、关于请假、续假、销假的规定
(1)请假制度:凡是请假者一律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以旷职论,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原则上口头或电话请假、事后补假、他人捎假、不按规定时间交假条均不准假。(特殊情况学校另行研究确定)
(2)续假制度:请假到期不能返校者,需提前一天续假(续假时间及批准程序同上),请假超时不及时续假者,超时部分以旷职论。
(3)销假制度:请假结束返校时需及时销假,不销假者,请假时间将无限期延长。口头或电话销假、他人代为销假一律无效。教师因病住院治疗,请假期满销假时提交住院病历证明和出院结算单作为凭证(复印件一份)。
三、工作期间出入校门制度
1.教职工上下班实行考勤签到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签到者,视为迟到或早退(请假者除外)。
2.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签到时不得代签。
3.凡因公事需要外出的老师,需在学校相关负责人处填写《因公临时离岗公示单》,公事处理完毕后要及时返校。
四、对几种特殊假期的暂行规定
1.婚假:教师本人结婚,提倡利用寒暑假和休息日结婚,正常工作时间结婚婚假三天。教师子女结婚准假1天。
2.女教师晚婚晚育,享受产假五个月(含假期)。
3.丧假:直系亲属去世,本市内3天;本市外一周。祖父母辈去世准假1天;其他亲属去世需请假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4.教师给孩子开家长会,每学期准假半天。
5.教师参加本科、研究生学历在职进修考试,在合理安排上课的前提下,凭考试通知单请假,在限定请假节次内不影响绩效考核。
(注:婚丧假期间如遇节假日,一律不另外补假。学校鼓励教师全勤,倡导教师利用非工作时间处理一些事情。)
五、几点说明
1.学校负责考勤的相关领导,按照本规定对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纪律实施管理与考核。考核结果每月纳入《静宁路小学绩效工资考核》中。同时每学年将教职工的工作纪律考核结果与教学实绩考核、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工资奖金发放、评优晋级等挂钩。
2.每月学校将教职工考勤情况,分两个教学点进行公示。
3.如遇本规定外的其他特殊情况,由校长行政会研究决定。
教师管理规定6
为大力促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以及在教师中普及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成立以校长或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现代教育技术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相关专家对学校培训工作给予指导,组织传达上级培训信息,对阶段培训工作进行审批。
第二条我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由现代教育技术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条现代教育技术办公室负责制定阶段培训目标,确定培训对象,安排培训时间。
第四条按领导小组要求拟订具体培训计划,包括时间、培训等级、人数等。计划要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实际,避免和其他工作的`冲突。
第五条培训采用理论学习与上机操作相结合、集中培训的形式进行。
第六条学校全力完善校园网的建设且并联接国际互联网;使开展培训工作具有现代教育技术环境,并配有培训所需的软件;由领导小组所聘请的专家和认可的教师进行授课。
第七条学校教师职工必须按要求参加培训,严格按培训计划完成教学培训工作并接受考评。
第八条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完成规定的学时和学习内容,接受学校的考评。考评形式可以是上机直接测试,也可以结合学校教育教学,以公开课、课件等形式给予认定。
教师管理规定7
中职骨干教师培训是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重要内容和主干项目。为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培训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xx]13号)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教学组织管理机构
中职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学工作由学校“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全面负责,相关院系承担教学的组织实施,负责完成培训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他环节的培训任务。
二、教学管理
(一)培训计划制订
1、培训开始前,相关院系应根据培训专业任务与目标,组织有关人员制订使学员“增强教学能力、树立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掌握相关专业教学法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掌握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和关键技能、了解企业生产状况并熟悉生产工艺流程”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经校内外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2、培训计划学时要求。国家级每期培训时间为2个月,安排各类教学不少于260学时;省级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安排各类教学不少于130学时。
3、培训计划内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教学理论与方法(占总学时的20%左右)——主要应体现我国职业教育现行政策、国内外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先进的教育技术手段等;2)、专业知识与技能(占总学时的30%左右)——主要应体现专业领域的最新理论知识、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3)、企业实践活动(占总学时的50%左右)——主要应体现相关企业先进的技术、生产工艺流程、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规范、用人要求等。
4、培训计划实施。培训计划由“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安排教学的各个环节。根据国家要求和培训学员的实际情况,每期培训结束后,可组织专家对培训计划进行完善。
(二)教学运行管理
教学运行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教学运行管理的宗旨是充分利用学校的'优质教学资源和企业生产第一线经验,按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
1、培训任务的落实。“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于每期培训开学前召开教学工作协调会,制定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教学任务。
2、制订课程教学大纲。相关院系根据培训计划及教学要求,组织有关教师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撰写人、推荐使用教材、教学目标与基本要求、课程内容与学时分配、讲授内容及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成绩评定方式以及必要的说明等部分。
3、选派任课教师。各相关院系应从保证培训质量的原则出发,选派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及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优秀教师担任专业课教学。
4、编制教学活动表。“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在培训开课前编制出教学活动日程安排表,并将教学安排、任课教师名单等下发各有关单位。
(三)教学档案管理
“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培训教学档案进行及时、完整、规范管理。
(四)学习考核及评定
1、课程考核成绩分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平时考核主要考察学员的出勤、作业、课堂表现等。结业考核主要对学员的试讲情况、研究论文、实践技能等采用评语、鉴定的方式进行。对于某门课程缺勤达该门课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成绩。
2、若学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某门课程的培训,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学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批准后通知任课教师。未参加培训课程达培训总课时三分之一者,按培训不及格处理。
3、考核成绩由教师、班主任、中心管理人员组成的小组考核等级,按优、及格和不及格计,不合格者给予补考。“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教学秘书负责登记、存档。
三、教学质量管理
1、教学检查制度。“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及相关院系实行教学检查制度,定期对培训质量进行教学检查,包括培训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等。教学检查的内容包括学生作业抽查、学生出勤情况抽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抽查、检查性听课、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等。
2、听课制度。“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管理人员和相关院系负责人到教学第一线听课,并将听课意见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
3、教学督导制度。“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实行教学督导制,聘请有关专家、教师对课堂教学质量、实践操作质量、教学档案质量等进行监督指导。
教师管理规定8
为了提升教学管理层次,追求科学、高效和精细、时效管理方式,建立一支质量合格、结构合理、思想稳定、师德高尚、善于教书育人的学科专任教师队伍,以完成“持续发展,高位走强”的目标,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黄梅二中学科教师管理规定》。
一、学科教师任职条件
1、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于职守,为人师表。
2、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对学生全面负责,管教管导,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思想、学习和身心健康,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3、认真备课,积极探索,主动参加每周一次的集体备课。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的研究活动。
5、按照课表的安排上好课,按时下班辅导,提高课堂效率,以科学的方法指导学生学习,启发学生的思维。
6、精心设计练习,认真批改作业,组织好练习的评讲和相关知识的迁移训练。
7、积极配合学校,搞好各类检测与大型考试,做好考后的阅卷、分析与评讲工作。
8、坚持互相听课,切磋教艺,共同提高,每周听课不少于一节,写好听课笔记,提倡跨年级听课。
9、坚持出勤、不缺课、不缺会、不迟到、不早退。
10、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教学工作中新思路、新方法,及时总结教改成绩,推广教改经验。
二、学科教师聘任原则及程序
1、学校按合理的结构科学地定编、定员、定岗、定责、定工作量。鼓励学科教师多带课、带好课。
2、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实现教师队伍的优化组合,采取相对双向选择模式:校委会聘任年级领导→年级领导聘任班主任→班主任选择科任教师;教师个人申请→学校审定资格→年级组聘任→校委会考核确定。
三、学科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上高一个年级任课
1、不能全面贯彻学校、教务处、教研处、年级工作精神,特别是教学要求的常规管理有严重的抵触情绪,使学校政令不畅通者。
2、按要求全体科任教师必须参加教学水平测试,对未参加水平测试或测试成绩不合格者。
3、每学年四次(期中、期末)大型考试有两次在同类同层次学科中排名第末且差距较大者或综合分低于72分者(高一年级由于分班造成的极不均衡和中途接班的酌情处理)。
4、班级在学年内大型考试中,六科检测有四科(五科检测有三科)综合分倒数第一,将调换该班班主任。(高一年级由于分班造成的`极不均衡和中途接班的酌情处理)
5、学年内因教育方法不当出现一次严重安全事故,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学校声誉。
6、个人师德修养差,学校问卷调查或学生座谈反映特别差,在学生、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
7、有违犯有关的政策法规的个人行为,强行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私自向学生收费,造成不良影响。
8、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四、学科教师任职管理
1、学科教师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拒不服从学校聘任的教师,一律留职停薪并报请教育局处理。
2、学科教师对聘任工作如有异议,应主动向领导反映,尊重学校领导,顾全大局,以期通过积极的方式得到解决,不允许出现不负责的过激行为。
3、学年中间的少数学科教师的工作调动,由分管领导和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4、没有聘任的教师到教研处上班,每天听课6节以上,待遇同非教学人员一样,经一学年考核后,合格者方能上岗。
5、对违法乱纪,工作极不负责,中途擅自停课,消极怠工,或丧失师德而造成事故的学科教师由当事人承担损失,学校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学校有权采取停薪留职,并报教育局予以调离。
6、在工作期间,如不经教育局批准私自外出任教或打工,学校将如实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由上级作出相应处理。
五、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教师管理规定9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根据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加对象
所有担任公共课、专业课和实习实训指导的专任教师;
二、实践目的
一提高教师的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技术研发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二促进专业建设和“双师”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推动校企合作,与企业共同进行技术研发,科研成果转换;
四与企业共同建立相对稳定的“双师”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三、任务要求
一新入职且无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在入职5年内,必须安排若干次半年以上时间到相关企业顶岗实践,累计不少于2年;要求了解相应的业务流程、岗位素质、知识技能要求,收集实际岗位工作案例和项目,改造后用于实际教学;
二已在岗或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要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顶岗实践累计两个月以上,了解本专业最新的行业动态,学习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新规范以及企业文化,收集实际岗位工作案例和项目实施课程改革,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
三公共课教师每两年必须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学习考察、开展调研累计2周以上,了解、学习企业文化、行业发展动态、市场对高职生的需求等;
四、实践形式
一全职下企业实践:主要适用于新入职且无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同时也鼓励教学单位选派优秀专业教师下企业进行6个月以上的脱产挂职锻炼或实训指导;挂职锻炼期间,原则上不安排教学任务,如确实因教学需要,须回学院上课,以不占用在企业实践和正常上班为原则;经考核合格的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视作完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二寒暑假下企业实践:鼓励已在岗或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利用寒暑假下企业实践,每期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个月,实践时间可累计计算;学院鼓励教师暑假下企业实践的同时在企业指导学生进行暑期专业实习;
三兼职下企业实践:允许已在岗或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利用课余时间下企业兼职锻炼,结合“教育教研项目”、“校企开发课程”、“教材开发”、 “横向课题”或“科技成果转化”等开展相关工作;经批准利用课余时间进行企业兼职锻炼的,按照成果认定企业实践的时间;
五、实践的内容
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
三学习所教专业在企业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
四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学校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六、审批程序
一下企业实践的教师需提前填写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审批表,向系部提出申请,系部根据师资培养计划和整体工作安排,研究推荐下企业实践的`教师名单,并与教师共同确定下企业实践目标、任务及预期成果;
二各系部统一将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汇总表与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审批表上报教务处或科研处审定教务处负责实践任务及与专业建设的相关性;科研处负责横向课题、组织人事处审核后,报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批;
七、组织管理
一、各系部应在每学年末制定下一学年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并报组织人事处和教务处备案,协助教师落实实践的企业及相关事宜;并与专任教师签订下企业实践协议,明确任务和要求;加强对下企业实践教师的管理,确保实践效果和年度实践任务的完成,每月至少下企业一次,对实践教师进行检查,并及时做好相关书面检查记录;并及时对参加实践的教师进行考核;
二、等相关部门组成;学院督导组不定期到企业对实践教师进行抽查;
三、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须及时填写专任教师下企业周工作安排表和企业实践手册,并提交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和所在系部;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请假须事先向所属系部、人事处和企业三方以书面形式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对擅自离开实践岗位的教师按旷工处理,并取消其实践资格及相关待遇;
四、教师下企业实践期间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过程和劳动纪律,注意人身安全,避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事损害和财产损失由本人负责;
五、全职或寒暑假实践的专任教师须在下企业实践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以下材料:教师企业实践手册、周工作安排表、实践报告专业课教师提交4000字以上的专业实践报告;公共课教师提交3000字以上的调研报告、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兼职实践的专任教师须在实践结束后四个月内提交以下材料:专任教师企业兼职考核表、调研报告及成果等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未参加企业实践;
六、学院督导组定期组织教师企业实践期满考核,根据教师实践成果、个人、企业和系部考核情况对下企业实践教师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等级分:优秀≤20%、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教师方可享受学校相关待遇和政策优惠;实践教师在校、系检查过程中,若一次缺岗,综合评价等级只能在良好及以下;两次缺岗,综合评价等级只能在合格及以下;三次缺岗,该期企业实践经历作无效处理,同时根据学院考勤制度作相应处理;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实践资格及相关待遇和政策优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下企业实践的教师须经学院审定;
七、担任学校或处室领导的“双肩挑”教师,若承担了与本专业相关的党政工作,并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经学校审批后可视同完成下企业实践工作;
八、在学校党政部门有岗位需求的情况下,文秘、社会工作、学前教育等专业教师可申请到党政部门兼职,其兼职工作可视同下企业实践工作;
八、相关待遇
一、全职下企业实践的专任教师的待遇视同在岗,脱产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相关福利,奖励性绩效工资暂停发放,待顶岗实践结束考核合格后予以补发;教师在实践期间的企业收入归个人所有;
二、利用课余时间进行企业兼职锻炼的教师,学校不另计工作量和补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持人,完成一项“教育教研项目”、一门“校企合作开发课程”或开发一本教材,实践时间计为半年;依据项目总经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持人完成一项“横向课题”或一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10万元/项计为实践时间半年;
九、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专职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即行废止;
十、本办法由负责解释;
教师管理规定10
学生证是学生表明身份,参加学习和其它活动的重要凭证。是我校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的重要措施,为加强校风校纪管理,严格学生证的管理,实行学生证佩戴制度,为做好学生学生证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证特点:
走读的学生学生证上校名“滨海县红正初级中学”9个字字体为蓝底黄字,带子为蓝色;住在宿舍里的学生学生证上校名“滨海县红正初级中学”9个字字体为红底黄字,带子为蓝色;住在家里的.住堂学生学生证上校名“滨海县红正初级中学”9个字字体为红底黄字,带子为黄色。
二、学生证管理的有关规定:
1、在校内每位学生必须佩戴学生证,学生出入校门必须凭学生证。
2、学生不佩戴学生证,不准进入教学楼、宿舍、食堂、实验室等场所。
3、参加校外集体活动时,必须佩戴学生证。
4、每位同学不得随意更换带子颜色。不得在学生证上张贴任何东西,如明星照、大头照等,保持学生证干净、整洁;佩戴学生证不得把学生证放入上衣口袋。
5、学生证有损坏、遗失,应及时到政教处申请补办。
6、学校常规组、值日组将不定期抽查学生证的佩戴情况,对不按规定佩戴学生证的同学将按《红正中学班集体考核》作出相应的处理。
政教处
教师管理规定11
一、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早、中午及时签到,晚放学签退,不按时到会议室签到、签退的教师按迟到处理。
二、保持办公室安静,不大声喧哗,不能在办公室内大声说笑,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嬉戏打闹、干私活、打瞌睡、酗酒滋事等);严禁在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和上网聊天,发现上班期间有上网购物、聊天、看电影等做法的教师,学校将没收其办公电脑。
三、办公室应做到整洁有序,不乱堆乱放,室内物品、桌上资料放置整齐,各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教师,值日人员须每天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地面整洁。全体工作人员要努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纸屑、烟头、杂物,不随地吐痰。保持墙面清洁,不能在墙上钉、贴各种物品。
四、吸烟的教师必须按时清倒烟灰缸,烟头不能扔到地上和窗外,上课期间教师不能在班级吸烟。
五、中午和晚上下班期间教师个人电脑必须关闭电源,上课的教师必须关掉显示器电源,下班期间办公室值日人员必须关上窗户并锁门,教师不允许带学生或校外人员到办公室上网。
六、办公电脑由教师个人负责,因个人管理不当损坏的由个人赔偿,因不及时关窗、锁门办公电脑丢失的'由每天的值日人员赔偿。
七、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铃声上下课,第一遍铃声响起后教师必须离开办公室进入班级,上课期间教师不得私自离开班级,除体育课外,任何课任教师不得给学生室外活动课,不允许上课中途放学生离开班级,任何教师不能提前下课。
八、值周领导每天对教师办公电脑的使用,室内卫生进行及时检查。
教师管理规定12
为加强学校管理工作,更好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完善《月考核奖》发放管理规定。
一、考核内容及金额(600元)
全勤奖100元
教学工作奖100元
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任务奖200元
安全护导奖100元
校园规范奖50元
另:本月嘉奖50元
二、分配对象:
接受学校聘任的在编正式教师,待聘、试聘、拒聘教师不享受月考核奖。
三、具体考核细则
(一)、全勤奖100元
考核周期内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现象,(已销假的除外,相关要求另见《请假销假制度》)可享受全勤奖。
发生下列情形者递减月全勤奖。
考核周期内有病事假,有无故迟到、早退现象(已销假的除外)或零请假超时,按病假15元/天,事假25元/天,迟到、早退5元/次。
(二)、教学工作奖100元(教导处考核)
发生下列情形者递减月教学工作奖。
对学校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不认真执行,上课迟到、提早下课、擅自离岗、无特殊情况坐着上课,递减10元/次。
未经教导处同意,私自调课造成空堂现象,作教学事故处理,当事人各减10元/次。
教师应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上课时如有“放养式”或做与本课教学无关的事,递减10元/次
教导处检查“教学五认真”有不符合要求者,递减10—20元/次。
如多次违反经教育未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如造成学生家长有效投诉),停发当月全部教学工作奖。
未从事教学工作人员,按岗位进行考核。
(三)、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任务奖200元
按时出席学校各类会议和活动,认真学习,并完成相应的上交材料,不随意缺席、迟到、早退或迟交;与教学、教研有关的学校行政人员、教师每月听4节课。享受月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任务奖。
2、发生下列情形者递减月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任务奖。
(1)政治学习(20元)
全校教职工必须按通知要求按时出席全校性的会议和活动,不得随意缺席、迟到或早退。凡确因公不能参加会议和活动的必须事先请假,待批准后方可不参加会议和活动,否则按缺席处理。凡因病、事假等个人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和活动的记为“缺席”,不申明原因的记为“旷会”一次。两次累记迟到或早退者按“缺席”一次处理,缺席递减5元/次(与已请假或销假的.病事假不重复递减)旷会递减10元/次。
认真参加学校要求的学习活动,并安要求提交学习记录,两次迟交算缺交,缺交递减5元/次。
(2)教学(100元)
①备课听课不足,递减10元/节课
(3)德育(40元)
①上好晨会课(10元)
每月没有按时、按要求上晨会课,递减5元/次。
②上好班队活动课(10元)
每月没有按时、按要求上班队活动课,递减5元/次。
③班务管理(10元)
每月没有按时、按要求完成班级板报、队角、园地、三薄一册、周工作计划,递减5元/次。
④完成德育处上交资料任务及学校大型活动(10元)
每月没有按时、按要求上交德育处要求物品,不支持学校大型活动,递减5元/次。
(4)专业发展(40元)
未完成读书笔记、论文写作,递减10元/次。
(四)、安全护导奖100元
教师护导之日认真护导,到岗尽职,对学生不文明行为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发现并劝阻,可享受月安全护导奖100元。
发生下列情形者递减月安全护导奖。
值日教师应佩戴值日袖套按时到指定场地值日,不迟到、不早退,如迟到、早退5分钟视为不到岗。两次迟到、早退为缺岗,缺岗递减5元/次。
值日教师第一次缺岗,由总值教师给予口头提醒,从第二次缺岗,递减5元/次。
值日教师如有特殊原因外出或不能按时到岗,需请人代岗并向总值教师说明,如发生空岗当事人各递减5元/次。
如在教师到岗的情况下学生发生意外酌情认定责任。如护导教师缺岗,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停发当月全部安全护导奖,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校园规范奖50元
遵守教师校园规范,文明办公,可享受月校园规范奖50元。
发生下列情形者递减月校园规范奖。
违反教师校园规范或文明办公规定,递减5元/次。
教师上课时携带手机,发出信号,影响教学秩序或接听电话递减5元/次。(特殊情况除外)
学生在校时间,教师骑车出入校园,递减5元/次。
如发生在校园吵架、打架,散布不利于团结和稳定的言论,或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学校形象的,停发当月全部校园规范奖。
(六)、本月嘉奖50元
如本月能拿足全勤奖、教学工作奖、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任务奖、安全护导奖和校园规范奖,另嘉奖50元。
(七)其他奖励(在年底兑付)
1、开学获最佳板报、最佳园地、最佳队角,每项奖励10元。
2、每周“五项常规”评比年级第一,奖励10元。
3、开展苹果积分活动,争夺金苹果。每周获得一个金苹果,奖励10元。
4、卫生工作
(1)每月按时准确做好班级因病缺课记录和健康安全教育记录的奖励10元。
(2)每月班级和保洁区卫生打扫被扣0——4分奖励40元,扣5——9分奖励,30元,扣10—14分奖励20元,扣15——19分奖励10元,扣满20分的不奖励。
四、几点说明:
1、一年内退休的教师考核条件可适当放宽。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月全部考核奖: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者;有重大教育教学事故者;请家长代办私事造成恶劣影响等有损师德形象者;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课务安排造成缺岗、待岗者。
3、本规定如与以前有关条例不一致的,则以本规定为准;
4、本规定从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5、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教师管理规定13
一、在领导班子内部认真开展“学习、团结、勤政、廉洁”四好活动,发扬“谦和、开拓、求实、奋进、高效”的工作作风,形成良好的氛围。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顽强、团结协作、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队伍。为人正派,办事公正。
二、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顾全学校大局,以学校利益为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加强修养、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搞好学校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人按各类人员工作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独立开展好本部门工作。注重工作方法,严格工作制度,讲求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
四、增强团队精神和全局观念,树立整体意识,发扬合作精神,分工协作。工作中要相互支持、互相帮助,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十分注意加强同志之间、领导成员之间、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团结,不得拆台。对学校工作中出现的各方面、各环节的问题及突发事件,不得不闻不问,袖手旁观,或互相推诿,甚至临阵逃脱。坚决执行“首问负责制”,否则以失职论处。积极完成校长书记安排的`临时工作。
五、严守组织纪律,保守学校机密。严禁非正式渠道传播校委会暂时保密的“热点、焦点”消息,严禁“会上不说,会后乱说”,严禁捕风捉影,严禁别有用心地在群众中散布舆论;务必尽最大努力维护班子的团结和大局的稳定;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团结”教职工。不得拉帮结伙,损人利己。
六、每项工作都必须计划严密,安排周详,形成文本材料并经校委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执行;注意收集整理过程性材料;每项工作的计划、总结和过程性材料单独整理装袋,以备后需。要注意挖掘工作中的新闻价值,尽量多的向社会宣传、向教育局和镇沅信息网上传。
七、严格执行上报制度。凡校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必须及时上报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再按规定逐级上报。对校内出现的不良现象不许姑息迁就,要及时向校长室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八、带头执行上级和学校制定的工作纪律和管理制度,工作时间严禁打游戏、上网聊天。
九、领导之间要加强配合,群策群力,多沟通、多补台。不利于团结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坚决不做。平常的工作中要多打招呼,体现相互尊重,相互理解。不要过多地纠缠过去的恩怨,团结一致向前看。
十、严肃财经纪律。各部门需购置办公物品,必须提前打招呼,请示校长批准后,方可购买或报政府采购。
十一、认真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和活动。无论因何种原因离校多长时间,都必须向校长或值日领导告假。不得因私事影响学校集体行动。
教师管理规定14
1、培养对象:
35岁以下青年教师(含新到岗应届毕业生、新引进人才但未从事过本专业系统教学的教师及实际教学经验不足的青年教师)均要求进行在岗培养。
2、青年教师岗前培训:
青年教师必须参加普通话和教师岗前培训班学习。学习“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标准”等课程。要求获得培训证书,要树立良好的师德观。
3、师德培养:
青年教师须认真参与周一次的政治学习,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并关注本学科前沿教学信息,学风端正,治学严谨,锐意进取,勇于开拓创新。树立为教育事业献身的坚定信念,形成热爱本职工作的良好作风。
4、日常工作自律:
服从学校岗位安排,满(超)工作量。做好本职工作,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级部管理。班主任工作、常规工作等接受年级组长领导;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等接受教研组长领导。虚心向老教师学习。
5、教育教学培养:
认真参与集体备课,按要求撰写备课笔记,备课量做到超前一周(工作5年或5年之内写详案);课堂教学严格规范,三年内课堂向师傅敞开,一年内须先听课再上课;课后做好作业批改、订正和后进生补习、兴趣提高等工作;善于分析考卷得失,善于运用激励性评价(具体见《教师管理》教师岗位要求)。
6、教科研培训。
每年至少在校级或以上开设一节示范课、观摩课、课题课或专题讲座(随堂听课、预约课除外),同时执教一节组内研讨课。每学期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学科组的一课一评两教活动,同行听课数量、质量、书写符合要求(见听课制度);每学年须撰写两篇论文、案例、教学设计或教育教学小故事,并投稿两次;对及时总结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勤于笔耕的'老师,学校将推荐其开展课题申报和研究活动。青年教师关注个人成长记录,注重搜集业务资料,及时上传更新个人博客中的业务信息。
7、继续教育培养、进修。
上岗教师应具备上岗证书、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考核证书。学校将适当为青年教师提供外出培训的机会,外出教师应遵守《教师管理》中继续教育规定。青年教师须主动报名并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考核”。
8、读书学习:
青年教师须参加“循环读书”活动,每学期完成3-4本文学类、教学类、儿童文学类读物。每读一本书完成一篇“循环读书笔记”,每学期在组内或校内开展一次读书沙龙。
9、师徒结对培养:
对新走上教学岗位三年内的青年教师,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师徒结对”工作,完成每学期的结对任务。(见校师徒结对制度)对于上岗第一年的教师须每次听取师傅教师的新课后方可独立走进课堂授课。
10、一、三、五青年教师培养。
上岗在一年、三年、五年的青年教师均需接受学校的“一、三、五”青年教师考核(详情见考核规定),考核结果应用于每年的年终考核之中。
教师管理规定15
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宿舍的安排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
2、严格遵守学校的治安管理制度,不得在宿舍内留宿外人,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若亲友来访,要按规定在门卫室作好登记。
3、要认真搞好室内外的环境清洁和做好保洁工作,不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地面无积水,无赃物,房内无异味。
4、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破损或故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修,故意损坏的'要按有关规定赔偿。
5、注意用火、用电和财物的安全;保持走廊、楼梯、梯间的清洁和畅通,不能在上述地方堆放家私、杂物。
6、已搬离学校宿舍的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学校办公室,以便进行房租、水电的结算及统筹安排;宿舍锁匙要亲自交给学校办公室主任,不得擅自给他人,更不能擅自将住房子转给自己亲属或其他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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