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规

时间:2024-09-15 16:25:55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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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管理规定【常用15篇】

教师管理规定1

  教师备课计算机是教师进行备课及处理日常工作的重要设备,使用计算机办公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保证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维护计算机系统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教师管理规定【常用15篇】

  一、使用范围:

  1、根据学校计划按规定给任课教师配备备课用计算机,计算机所有权归邢台市第三中学,教师有按学校规定使用的权利,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改变计算机放置地点,不得挪作他用。因工作本校教师确需使用他人计算机者,必须经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教师调离工作岗位时学校按规定收回计算机。

  2、计算机附近不得放置下列物品:磁铁、食品、饮料、香烟、吸烟用具以及其它易燃品、危险品。

  二、使用管理:

  1、计算机的使用人负责保持计算机安全和清洁。

  2、严禁喧哗打闹,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

  3、严格按规定操作计算机,严禁频繁开关计算机电源(关机后至少间隔1分钟开机)。下班后不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计算机并切断本计算机的总电源。

  4、爱护设备设施,不准乱刻、乱画等破坏活动,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设备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5、未经管理人员书面许可,不得私自撕毁封条、拆卸计算机、改变计算机连线和系统设置、安装其它设备。

  6、禁止利用计算机进行与工作无关事宜,禁止安装与教学无关软件,禁止下载与教学无关软件数据,如打游戏、聊天、看电影、股票基金信息等。

  7、严禁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以及其它故意破坏计算机系统的行为。

  8、严禁散播虚假信息,以及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有害数据,严禁对他人或单位进行攻击。

  9、严禁未经授权或越权访问、使用、删除信息,如破解BIOS密码、修改BIOS设置、修改还原软件设置、私自克隆硬盘等。

  10、使用人可以设置开机密密码,但应先与信息中心管理人员联系,由管理人员进行设置并作记录。使用人保护好自己的登陆名称和密码,不得外泄,如发生失窃或遗忘密码,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更改密码。

  11、管理人员定期对网络进行维护,计算机出现问题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进行维修,在维护与维修期间,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维护人员工作。

  12、禁止吸烟,防止火灾,提高警惕,注意防盗。

  三、数据管理:

  1、因工作需要打印的文件,可由网络交文印室打印。因个人需要一律不予打印。

  2、对于需要将数据复制到软盘、光盘、U盘的,应由主管领导同意后,由信息中心管理人员进行复制。

  四、日常监督:

  学校信息中心负责进行监督检察,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进行以下处罚:责令改正、警告、收回计算机、罚款等处理,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教师管理规定2

  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课外阅读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同时也为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学校创建了图书阅览室,现对阅览室制度规定如下:

  一、阅览室管理

  1.阅览室是教师和学生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重要窗口,实行专人负责,规范管理。

  2.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45~11:00,中午11:50~下午4:00;阅览室开放期间有专人坐班管理。

  3.本阅览室只对我校师生开放,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4.营造健康良好的读书环境,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保持室内安静,不得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5.保持阅览室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垃圾,严禁携带零食进入阅览室。

  二、图书阅览室图书借阅规定

  6.在阅览室内阅读报纸、期刊杂志、专业书籍,每人每次限拿2册,需服从管理人员规定取书阅读,阅读完毕后将书籍放回原来位置,不可随意摆放。

  7.现刊及当日报纸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8.学生外借图书:

  (1)每人每次限借2册;

  (2)专业书库对学生实行开架借阅,文艺书籍实行半开架借阅;

  (3)专业书籍借期7天,其它图书资料借期15天。

  (4)为避免图书损失,学生在寒暑假前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所借书刊。

  9.教职工外借图书:

  (1)教职工每人限借4册;

  (2)书库对教职工实行全开架借阅;

  (3)期刊杂志借期3天,不可续借;

  (4)专业书籍借期15天,其它图书资料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

  10.为了保证图书资料共享,读者应按期归还借阅书籍;超期不还或未办理续借手续者,按每书每天0.2元罚款。如多次催还仍不归还者,视为该书遗失,须按图书原价2倍赔偿。

  11.读者须爱惜借阅图书,保持书籍完好,如发现污损、圈画、缺页等情况,应视损坏程度进行适当赔偿。

  三、图书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2.阅览室图书管理员负责阅览室图书的保管、整理与借阅管理;对阅览室财产安全全面负责。

  13.按照图书编目要求对藏书分类编目,新买的书、刊,及时分编上架,供师生借阅。

  14.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钻研业务,掌握图书管理业务的基本技能,执行学校阅览室的管理规定,做好书籍资料的`进出登记和管理。

  15.配合教研组收集和积累必要的教学资料,主动向教师推荐、提供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资料信息。

  16.协助学校档案资料建设,按年度将学校重大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片等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17.爱护图书资料,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蛀等工作,保持图书馆安静,整洁,有序。

  18.营造健康良好的读书环境。做好阅览室的卫生保洁工作,地面无灰尘、痰迹、烟头、废纸等杂物,门窗玻璃整洁、无明显污迹。

教师管理规定3

  教案(课时计划)是教师以课时为单位设计的具体教学方案,是教师根据教材内容、教学对象、教学大纲等内容精心设计的教学蓝图,是课堂教学所遵循的章法。课堂教学质量的好坏,效率的高低与教案的.设计和撰写息息相关。为规范教学,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教学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编写教案的原则和要求:

  1.原则

  (1)所有课程,包括理论课、实验课、课程设计、专题设计、毕业设计等都必须编写教案。

  (2)编写教案应体现科学性、规范性、简明性、灵活性、实用性等原则。

  ①科学性。备课时要领会教学大纲,熟悉教材,了解教学对象,掌握教学内容,确定教学方法,撰写内容观点正确、无误,引用材料真实可靠。

  ②适用性。教案应真实地展现教学过程,能便于组织教学。教师准备怎样教,安排学生怎样学,教师设计的课堂教学思路应跃然纸上。

  ③规范性。教案的结构要完整,款式规范,语言通顺,书写工整。

  按省《规范》要求:每一单元教案包括课题、班别、授课日期,教学后的要求,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具及电化教学,复习,提问,课堂练习,课后小结,课外作业,教学进程和时间分配,板书设计等内容。

  ④简明性。教案内容要简练明确,不要冗长复杂,教学步骤要眉目清楚,不可杂乱无章,教学语言要规范、简明。必要案例,堂上练习,要方便引证。

  ⑤灵活性。教案是教学的依据。但课堂教学情况是变化的,一个好的教师使用教案要能适应新的情况灵活、变通,使教学有声有色。切忌照本宣科。

  (3)编写教案要认真领会教学大纲,明确各教学单元的知识点,了解教学对象特点,撰写内容正确,引用材料真实可靠。

  2.要求

  (1)首页书写齐全,体现教案内容、小结、复习旧课和作业布置。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前备足两周课,不使用旧教案上课。

  (2)理论课,每两课时为单位编写一个教案,艺术类专业课,连堂上的课可以连堂写单元教案(4节或6节一个教案)。

  (3)设计、专题设计、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需提供:任务书一份、指导书一份、成绩评定及教学分析一份,平均每周一个单元教案。

  (4)校内实习:平均每天一个单元教案。

  (5)校内实验:每个实验一个教案。

  (6)校内考证训练:每周一个单元教案。

  (7)校外生产实习:出外实习前要有实习计划书、指导书、实习结束要有实习总结、学生实习报告书。(交实践中心)

  (8)校外参观采风:带队教师事先填写“校外现场教学申请表”,并提交“现场教学计划书”。

  (9)教案内容,每个教案除首页外,至少要有三面。

  (二)教案检查有关规定

  1.开学初,教研组长要检查备课情况,期中、期末要检查教学进度是否与教学计划相符,发现不合要求,应及时处理。

  2.期中前后,专业科、教务科抽检部分教师教案,了解教案撰写质量及教学进度情况。

  3.期末组织全校教案检查,(检查全部教案)教师在上交学生学期成绩时,连同教案一起交教务科备查。先由教研组长检查,在第一面加意见、签名后送专业科长检查在封面盖章签名,并填写考评登记表。填写检查登记表。

  4.教务科将根据检查情况及教研组检查情况,组织评选优秀教案,评委为专业科长及教研组长。评选方式为民主评议,投票选举。

  凡经投票评选,过半数评优者为优秀教案,学校对评优秀教案的教师发给“优秀教案奖状”及奖金。

  5.经审评小组评审:

  (1)凡不按编写教案原则和要求撰写的教案,如备课马虎应付,书写潦草、无序,内容或观点严重错误,无法反映教学过程的教案,可被审评为不合格教案。

  (2)每学期教师撰写的某一理论或实践课的教案个数达不到要求,可审定为不合格教案。

  6.在审评过程中,发现严重不合要求教案,经评委审议过半数票认为该教案为不合格教案者,被确认为不合格教案。

  7.对无教案上课及持不合格教案上课处理如下:(根据年薪工资具体实施方案)

  (1)上课(理论课和实践课)无教案者,每发现一次记扣年薪5分。不实行年薪制的老师,该段课时工作量扣减20%,并对其作出相应批评教育处理。

  (2)学期检查发现教师无教案上课者(持旧教案上课视为无教案上课),记扣年薪30分。不实行年薪制的老师,该课程课时工作量补贴扣减20%,学期考评不合格。

  (3)虽有教案,但检查教案不合格者,记扣年薪15分,不实行年薪制的,视情况扣减该课程课时工作量补贴10-20%,学期教学质量考评不合格。该任课老师,必须在假期中,对原教案进行修改,在指定时间内送教务科检查,凡不作整改或教案仍不合格者,教务科有权提请校领导研究作出相应处理。

  (4)凡上级领导、评估专家考评为不合格教案,学校按不合格教案处理。

教师管理规定4

  学校行政办公室是直接执行校级领导和校行政会议决议的部门,起着"上传下达"的作用。为了把办公室的工作做得有条不紊,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

  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和校董事会、行政会议指示和决议。

  三、做好协调各处室的工作,把行政信息及时传达到各个处室。

  四、把校行政工作的.思路安排好;每个学期的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五、督促考勤人员严格做好教职工的考勤,并及时公布考勤情况和处理办法。

  六、及时填写(登记)和传达上级来电、来文,及时把文件交给校长或有关处室阅读处理,并分类保存。

  七、保管和使用好学校行政和党支部印章,不得使用学校印章加盖空白介绍信、表格、纸张等,如遇特殊情况需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盖章,公章不得随意外借他人使用。

  八、负责通知学校组织的各级会议及会前准备工作,并作好会议记录。

  十、以文明用语热情接待领导、外单位办事人员及来访学生家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有关事宜。

  十一、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如有特殊情况,提前报告学校领导。

教师管理规定5

  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一个重要保证,外出学习、参观和交流是促进教师整体素质发展的有效途径。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管理,做到有序有效地培养师资,经学校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1、为进一步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随时安排教师外出参观培训学习,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

  2、教师因公外出学习、培训等活动,须持有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文件,到教务处登记,报请分管领导批准,由教务处具体安排,私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3、参加外出学习、培训的教师必须提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教务处安排调课或代课,需要代课的,相关教师做好课务交接,兼职其它工作的,要做好相应安排。

  4、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活动安排,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进行经验交流,带回相关材料,回来后填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活动反馈表》交教务处和教科室存档;按照要求写出学习汇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交流。书面稿交教务处、教科室存档,电子稿交学校办公室存档。外出观摩听课的,在教研组内举行一节"移植课"。具体时间由教务处根据教学情况安排。

  5、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同时也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教师外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同意,教导处安排,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

  2、优先派遣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研活动的中青年教师参加。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所任课程必须由自己与相关年级、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一天内由本人安排课时,上报教务处登记;一天以上由学校安排代课。

  4、各级学会或者协会通知会员参加的相关业务活动,视具体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课程按外出学习规定执行;学校没有同意的,按旷课处理。

  5、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通过汇报课、讲座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具体汇报方式安排如下:

  凡参加国家、省、市级或县级两天及以上听课学习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向年级组或教研大组的老师反馈学习、听课情况(几位老师同时参加同一活动,推荐一位或几位老师进行汇报),并将汇报材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上交教导处存档,听课的教师推荐一位或几位必须上一节汇报课。

  凡参加千课万人听课的教师,必须上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同时上一节汇报课,出差报销上限控制在1300元以内。

  6、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与交流讨论。

  7、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8、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后,方可报销。

  9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10、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汇报(包括汇报课)、上交材料和学习培训登记表后,由教务处主管领导证明、校长签字,到总务处报销。

  11、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如有非常特殊情况,教师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应提前上报教导处,以便应急调整,否则以旷课处理。

  教师外出培训规章制度

  顺应学校办学水平发展的需要,满足素质教育、课程改革和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的需求,根据中心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实际,适时选送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为确保培训人员选派程序规范,提高培训效益和质量,经学校集体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外出学习培训范畴:

  指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中心校组织的涉及学校在职岗位培训、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培训、学科专业知识学习、现代教育教学信息技术应用等在职中短期学习培训。

  二、人员选派程序:

  中心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学校工作需要,明确通知参加学习培训项目、时间及人员指标到校;各校根据本校教师结构,照顾特殊群体及个别情况,确定具体选派教师名单,报送中心校,并通知被选派人员培训学习项目、时间及行前准备工作。学员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改。

  三、外出学习培训规则:

  1、凡被选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须严格按通知做好行前准备,并准时报到参加学习培训。

  2、学习培训期间,严格遵守举办单位规章制度,坚持出满勤。确因事因病需请假,须经举办单位或带队领导准假才能离岗。未经举办单位或带队领导准假缺勤视为旷课或旷会。

  3、学习培训人员应用心学习理解举办单位安排的课程内容,积极参与举办单位开展的各项活动。在学习培训期间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完成培训单位安排的心得拟写、实践调查分析等活动,自觉接受培训单位组织的考试考核,并取得优异的培训成绩。

  4、学习培训结束后,学习培训人员必须反思学习培训情况,向学校汇报学习培训情况。承担有下一级培训任务的学员,还必须整理学习培训记录,收集资料或案例,编写下一级培训讲稿。

  5、凡外出学习培训,选派单位应做好相关的登记工作。

  四、外出学习培训费用报销

  1、参培学员有义务承担部分学习培训费用。

  2、遵照上级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通知的报销标准报销。

  3、学校财力可能的情况下,可适度解决外出学习培训相关费用。

  4、学习培训费用按实际学习培训时间核销。

  五、违规处罚

  1、学习培训期间,学员违犯举办单位规章制度,参与违法违纪活动,受通报或处分,学校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并扣除学员当年相应的绩效工资。

  2、学习培训期间,学员有旷会或旷课情形者(以举办单位反馈情况为准),学校不予报销任何费用。旷会旷课时间超过学习培训时间三分之一者,学员须书面写出情况说明,并扣减学员当月工资10%。

  3、学习培训结束后,学员学习培训成绩(以举办单位反馈信息为依据)不合格者,或者不能完成下一级培训任务者,学校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教师管理规定6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不断健全完善学校管理体系,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逐步使学校管理步入系统化、科学化、规范性的轨道,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考勤实行签到制,一人一签,任何人不得代签,凡代签二人同责。

  第二条:请假审批办法

  1、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教导主任审批,报校长备案。

  2、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

  3、请假(含连续请假)一周以上,凭相关手续由校长签意见,到学区办理请假手续。

  第三条:旷工、、迟到、早退、事假、病假的.界定:

  1、旷工:在正常工作日(包括学校特殊情况下加班)期间,未向相关领导请示批准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岗或离岗者为旷工。不实事求是,隐瞒或谎报请假事由,一经查实,以旷工处理。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旷工论。

  2、迟到:教职工在作息铃声(预备铃)响后未到校为迟到。值班教师在早晨7:30后到校为迟到。迟到认定以教师签到和领导巡查为准。

  3、早退:下班铃未响,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离校为早退。

  4、事假:教师有事需提前请假。请假时必须说明事由并填好请假记录单,否则不予准假。

  5、病假:病假教师病愈上班时,需带医院诊断证明或购药单据予以核实。无医院诊断证明或购药单据视为事假。

  第四条:所有教师不得占用上班时间处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特殊情况下报校长批准,另行处理。

  第五条:考勤记录

  1、上班期间因事外出,需向带班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每个工作日因私事外出20分钟以内不计考勤(每周不得超过两次),超过20分钟按事假处理;未向带班领导请假私自离校20分钟以内按早退处理,超过20分钟,按旷工处理。

  2、男教师55周岁以上,女教师50周岁以上,因病并履行正常手续的每学期不超过5天,按全勤记;其他教师不超过两天按全勤记。

  3、加班时间可折抵病事假。

  第七条:特殊假例处理

  1、婚假:达到法定婚育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教职工享受婚假15天,以上均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办理婚假必须出示结婚证,晚婚还须出示相关的证明。

  2、丧假: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死亡可享受5天以内特假,配偶父母死亡可享受3天以内特假。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死亡可享受2天特假。

  3、产假:女职工请产假应持请假条、结婚证书复印件(原件审验)、准生证复印件(原件审验),请奖励产假的还须提供独生子女复印件(原件这验)办理请假手续。女教职工持准生证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90天,晚婚晚育未办理独生证的产假为120天,晚婚晚育又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证的产假为180天;配偶生育,男职工享受护理假7天(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4、节育和绝育等手术(须出示相关证明)根据计生相关规定享受特假。女教职工施行绝育手术可请特假21天,男教职工施行绝育手术可请特假14天。

  5、配偶意外事故、重病住院(须出示正规住院证明),教职工可享受3天以内护理假。特殊疾病,如精神病、癌症、白血病等,按相关政策办理。

  6、同事、同学或友邻婚丧可请半天特假。

  第八条 考勤的使用

  教师考勤情况将作为教职工评优、评先、评职、晋级、晋职、聘任、绩效工资发放等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1、每学期连续旷工3天(含3天)或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每学期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事假累计超过1个半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半月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直接定为合格等次;

  3、每学期迟到、早退累计超过40次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直接定为合格等次;

  4、绩效工资中考勤部分,如果有按学校考勤规定处理的情况时,在绩效工资中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如无硬性规定时,则不作处理。

  第九条:未尽事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规定由学校行政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经20xx年3月12日我校全体教师通过,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原考勤规定同时废止。

教师管理规定7

  为了提升教学管理层次,追求科学、高效和精细、时效管理方式,建立一支质量合格、结构合理、思想稳定、师德高尚、善于教书育人的学科专任教师队伍,以完成“持续发展,高位走强”的目标,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黄梅二中学科教师管理规定》。

  一、学科教师任职条件

  1、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于职守,为人师表。

  2、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对学生全面负责,管教管导,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思想、学习和身心健康,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3、认真备课,积极探索,主动参加每周一次的集体备课。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的研究活动。

  5、按照课表的安排上好课,按时下班辅导,提高课堂效率,以科学的方法指导学生学习,启发学生的思维。

  6、精心设计练习,认真批改作业,组织好练习的评讲和相关知识的迁移训练。

  7、积极配合学校,搞好各类检测与大型考试,做好考后的阅卷、分析与评讲工作。

  8、坚持互相听课,切磋教艺,共同提高,每周听课不少于一节,写好听课笔记,提倡跨年级听课。

  9、坚持出勤、不缺课、不缺会、不迟到、不早退。

  10、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教学工作中新思路、新方法,及时总结教改成绩,推广教改经验。

  二、学科教师聘任原则及程序

  1、学校按合理的结构科学地定编、定员、定岗、定责、定工作量。鼓励学科教师多带课、带好课。

  2、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实现教师队伍的优化组合,采取相对双向选择模式:校委会聘任年级领导→年级领导聘任班主任→班主任选择科任教师;教师个人申请→学校审定资格→年级组聘任→校委会考核确定。

  三、学科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上高一个年级任课

  1、不能全面贯彻学校、教务处、教研处、年级工作精神,特别是教学要求的常规管理有严重的抵触情绪,使学校政令不畅通者。

  2、按要求全体科任教师必须参加教学水平测试,对未参加水平测试或测试成绩不合格者。

  3、每学年四次(期中、期末)大型考试有两次在同类同层次学科中排名第末且差距较大者或综合分低于72分者(高一年级由于分班造成的极不均衡和中途接班的'酌情处理)。

  4、班级在学年内大型考试中,六科检测有四科(五科检测有三科)综合分倒数第一,将调换该班班主任。(高一年级由于分班造成的极不均衡和中途接班的酌情处理)

  5、学年内因教育方法不当出现一次严重安全事故,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学校声誉。

  6、个人师德修养差,学校问卷调查或学生座谈反映特别差,在学生、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

  7、有违犯有关的政策法规的个人行为,强行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私自向学生收费,造成不良影响。

  8、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四、学科教师任职管理

  1、学科教师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拒不服从学校聘任的教师,一律留职停薪并报请教育局处理。

  2、学科教师对聘任工作如有异议,应主动向领导反映,尊重学校领导,顾全大局,以期通过积极的方式得到解决,不允许出现不负责的过激行为。

  3、学年中间的少数学科教师的工作调动,由分管领导和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4、没有聘任的教师到教研处上班,每天听课6节以上,待遇同非教学人员一样,经一学年考核后,合格者方能上岗。

  5、对违法乱纪,工作极不负责,中途擅自停课,消极怠工,或丧失师德而造成事故的学科教师由当事人承担损失,学校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学校有权采取停薪留职,并报教育局予以调离。

  6、在工作期间,如不经教育局批准私自外出任教或打工,学校将如实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由上级作出相应处理。

  五、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教师管理规定8

  一、教师签定三年劳动合同,考核上岗,上岗前属实习期不享受奖金待遇。

  二、教师上岗后必须穿工作服,佩挂工作牌,不履行者一次扣10元。

  三、教师必须履行了生值日,中午值班等职责,并不得在外兼职,中午值玫时间请假一次扣5元。

  四、工作时间不得接听电话,手机必须关机或调静音,发现一次扣10次。

  五、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孩子,发现一次停发当月奖金,累计2次,记过一次,工资降一级,累计三次开除。

  六、不准接收家长吃请及收礼,如有情况及时向主任反应,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七、任何人不得浪费水电做到人走关闸,人走上锁,发现不关电闸者一次扣20元。

  八、上班时间不准穿奇装异服,不留长指甲,不梳披肩发,不浓妆艳抹。

  九、工作时间:每周为五天工作日,休两天,早9:00--晚6:00。

  十、每天上午9:30开例会,并严格执行会议精神,迟到一次扣5元,累计3次扣当月奖金。

  十一、对本中心规定不得外传的消息,如教学具体方法、教案等中心机密内容一律保密,不得外传。如违者扣除当月奖金。

  十二、本中心发放的办公用品严禁回家私用。发现一次扣5元

  十三、每季度水电费最低的班级(以水电表为准)奖10元,反之水电费最高的班级,浪费严重者扣5元。

  十四、奖金发放参照奖金制度。

  十五、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级,扣发当月全部奖金,连续出现3次重大事故者,班主任自动离岗。

  十六、本中心员工不得大喊大叫,一惊一乍,影响老师形象,发现一次扣10分,累计3次开除。

  十七、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按时打卡,不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十八、上班时间不得串岗,不得随意请假,更不准中午或其它时间外出,不管时间长短,按迟到计算。

  十九、入园后不讲普通话,无论什么原因一次扣5元。

  二十、对于领导安排工作不服从者,降级处分(可以提更好的意见)

  二十一、对活动不积极参于,并私下议论,扣发当月奖金。

  二十二、要护公物,不随意采摘花果,并保护好幼儿园设施和各种玩具器材,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违者扣5元

  二十三、如与其它制度相抵解以此为准

  家长入园规章制度

  一、家长出入幼儿园,仪表要整洁,谈吐举止文明礼貌为幼儿园树立良好的榜样。

  二、遵守园内各项制底,按时交费(收费时间每月1---5号)按时接送幼儿,因事病、缺勤要及时请假,家长和幼儿患传染病时,必须及时告知幼儿园。

  三、尊敬老师引导幼儿积极与幼儿园配合,主动于幼儿所在班级的老师取得联系及时反映了解幼儿情况共同教育好幼儿。

  四、遇到幼儿之间发生矛盾纠纷,请家长采取正确方法给予引导教育或和本班级教师反映,恰当解决,不得训诉恐吓任何幼儿,以确保幼儿身心健康。

  五、家长和幼儿园工作人员保持正常关系,不得请客送礼,协助幼儿园树立良好园规。

  六、要护公物,不随意采摘花果,并教育幼儿协助保护好幼儿园设施和各种玩具器材,讲究卫生,不在园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骑车进园,不乱扔杂物。

教师管理规定9

  为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岗位责任制,维护学校工作秩序和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教师的工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益,提高安全管理有效性,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在学校原有教师出勤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经学校20xx年2月7日行政会议讨论,修订本规定。

  一、出勤管理范围和内容

  (一)遵守作息时间。全体教师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教师的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

  (二)根据规定请假。教师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遇事或生病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假条交学校领导或上级审批),得以批准后方可离岗。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得以批准而不上课、不辅导学生、不参加学校会议、不参加教研活动、不参加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定为旷课(旷工),旷课(旷工)1节扣罚工资80元,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和其他责任。教师会议、教研活动、政治学习、班主任会、教研组长会、校会及其他临时会议按2节课计,大型活动按涉及的课时计,升旗仪式按1节课计、全天性活动按8节课计、其他活动或工作依据具体情况酌情规定。

  二、出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值班领导、值班教师在规定时间到校值班。早读期间负责安全管理辅导(早读辅导)的教师必须早读铃响毕及时进入教室辅导学生,负责学生的安全管理;上晚自习的教师在晚自习上课(7:00)前赶到教室或学生集中地点,晚自习上课教师负责学生晚自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学习辅导,按时上下晚自习。晚自习下课后,上课教师负责学生课间的安全管理,直至下一节晚自习上课方可离开。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教师请事假、病假需提前填写假条(却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填写的可委托非值班行政人员的教师代填),向值班行政或校长请假,并说明课程属自己安排还是学校安排,若属自己安排课程,要在请假条上注明课程的班级、节次和代课教师。请假手续必须在上课(或会议、活动)前半小时办好交值班行政。若教师因不按时请假而造成无人上课、无人完成工作,或值班领导查课后才请假,均按旷课(旷工)处理。

  (1)病假:病假可由教师根据规定自行请人代课(代班),请病假1天的由值班行政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教师自行报教管中心、教育局审批。请病假5节以内又自行请人代课的,不扣工资;5节以上又自行请人代课的,扣工资20元。请病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扣工资40元。教师因住院治疗而请病假的,经批准后不扣工资。

  (2)事假:事假可由教师根据规定自行请人代课(代班),请事假1天的由值班行政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教师自行报教管中心、教育局审批。请事假5节以内又自行请人代课的,不扣工资;5节以上又自行请人代课的.,扣工资20元。请事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扣工资40元。

  病、事假每节扣业务分1分,按规定扣完为止。

  教师自行安排代课,学校不付教师代课工资,代课教师要认真上课,承担教育教学和安全管理等责任。

  (3)公假。教师因公出差或外出培训等,涉及课程变动、课程安排、工作安排的,需填写假条交值班行政检查。

  (4)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婚假:晚婚(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婚假2周,提供依据,报教育局审批;达法定婚龄(女20岁、男22岁)且达不到晚婚条件结婚的婚假3天。

  丧假:教师父母、岳父岳母、公婆、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逝世的,丧假1周。

  产假:《劳动法》规定的基本产假90天。符合晚育条件(提供依据),除基本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共计120天。教师请产假均需提供依据,报教育局审批。

  三、出勤奖惩规定

  (一)一学期无旷课(旷工)、迟到、早退,无事假、病假,发给满勤奖100元(从绩效工资中列支)。

  (二)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的,列入考核,不扣罚工资;迟到、早退5—20分钟,按0.5节旷课计;迟到、早退20分钟以上,按1节旷课计。教师因迟到、旷课(旷工)、早退而造成学生无人管理或管理脱节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教师承担纪律的、经济的、法律的一切责任。

  (三)非公事,教师不得调课,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事调课不计假。

  四、其他

  (一)学校实行行政领导和教师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必须坚持早上、中午按时到校,放学后将工作安排好才离岗,要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出勤规定对教师的到岗情况进行详实的检查登记。

  (二)班主任是班级学生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要按安排、按有关规定到位履职、管理辅导学生,班主任失职失误的视其情况按旷课(旷工)1节以上处理,造成的责任由班主任负责。

  (三)长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值班领导、值班教师不按规定到岗到位的,按规定作旷工1节以上处理,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和其他责任。

  (五)出勤实行周公布、月总结、学期结束汇总的统计方式,根据规定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业务考核和年度考核。

  (六)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继续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本规定自20xx年2月18日起执行。

教师管理规定10

  学生证是学生表明身份,参加学习和其它活动的重要凭证。是我校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的重要措施,为加强校风校纪管理,严格学生证的.管理,实行学生证佩戴制度,为做好学生学生证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证特点:

  走读的学生学生证上校名“滨海县红正初级中学”9个字字体为蓝底黄字,带子为蓝色;住在宿舍里的学生学生证上校名“滨海县红正初级中学”9个字字体为红底黄字,带子为蓝色;住在家里的住堂学生学生证上校名“滨海县红正初级中学”9个字字体为红底黄字,带子为黄色。

  二、学生证管理的有关规定:

  1、在校内每位学生必须佩戴学生证,学生出入校门必须凭学生证。

  2、学生不佩戴学生证,不准进入教学楼、宿舍、食堂、实验室等场所。

  3、参加校外集体活动时,必须佩戴学生证。

  4、每位同学不得随意更换带子颜色。不得在学生证上张贴任何东西,如明星照、大头照等,保持学生证干净、整洁;佩戴学生证不得把学生证放入上衣口袋。

  5、学生证有损坏、遗失,应及时到政教处申请补办。

  6、学校常规组、值日组将不定期抽查学生证的佩戴情况,对不按规定佩戴学生证的同学将按《红正中学班集体考核》作出相应的处理。

  政教处

教师管理规定11

  乡村少年宫是少年儿童的校内辅助教育机构,培养少年儿童对文学、艺术、科技和体育等兴趣爱好,促使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乡村少年宫开展活动的总体规划,除本校教师任课外,不足的`教师可以外聘,为了做好外聘教师管理工作,特制定下列规定。

  1、被聘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人民教育事业,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2、被聘教师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必须严格遵守乡村少年宫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做到提前10分钟做准备,按时上、下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者,必须提前与服务学校联系,以便安排。

  4、上课必须精心指导学生,保持课堂整洁,注意爱护教学用品和公共设备。

  5、被聘用教师的工资按规定标准发放,如有迟到、早退或停课者必须扣除。

  6、被聘教师与其他教师要团结合作,互相关心,互相支持,共同搞好工作。

教师管理规定12

  力做好班级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得到发展。

  一、师德

  1、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平等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2、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

  4、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早教中心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每一个孩子,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

  5、教师要注意仪容仪表,上班要穿工服,不能带明显饰物,不留长指甲;女教师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长头发扎起来。

  6、教师带班不接、不打电话、手机调成振动状态,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儿床。不随意请幼儿替老师做事。

  二、教育教学

  1、教师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2、教师认真实施早教中心规定的教学大纲,依照《纲要》的指导方针,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计划,并按学期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及周计划。

  3、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写好一周的教育活动计划、游戏和一日活动计划,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方法,随时更新,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按时上课,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导者。

  4、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每周五前必须将教案本交给园长。教师上课前准备好教具,保证上每一节课都有丰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而不是老师空手上课。

  5、教师积极开动脑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结实、耐用,学期末,将自制玩教具交到资料室,以便资源共享。

  6、教师每月根据主题活动,随时更换主题墙饰。并根据班级情况、幼儿年龄特点布置生活墙饰,以利于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

  7、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每周五按时将家园联系本交给家长,每本不能写同样内容。;

  8、学期结束,对教师考勤、教案、教学、班级布置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

  三、常规、卫生

  1、严格遵守早教中心卫生制度。

  2、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卫生教育契机,培养幼儿生活卫生习惯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各项常规。(生活常规、上课常规、等等)

  3、注重幼儿的情绪,冷热及时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4、家长带药要求写清儿童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次数。教师给儿童服药后要打钩。按时给幼儿服药。各班应准备存放儿童药品的专用药箱。

  5、每天记录幼儿的出勤情况,一月公布一次孩子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6、饭前,保育员做好消毒桌面工作,教师带领幼儿饭前安静活动。

  7、培养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孩子正确地洗手方法,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8、组织好幼儿吃饭,让幼儿安静愉快就餐,教育幼儿不挑食,不掉饭粒,保育员介绍菜名。

  9、教师值好班,保证每班有一名教师值午睡,注重幼儿的午睡姿势,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指导和帮助幼儿穿好衣服。

  10、注意幼儿用眼卫生,保护幼儿视力,正常教学月中不能看电视,中大班每天坚持做眼保健操。

  11、每周五将被褥摊开晾晒一次,保持清洁干净,有污染时要及时拆洗更换。

  12、室内经常通风换气,每周清理一次玩教具。

  13、夏季注意灭蚊蝇,扫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洁工具要保持清洁。

  14、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领取物品书刊等需有园长及本人签字,按时归还。

  四、安全

  1、严格遵守早教中心安全制度,教师提高安全意识,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带班时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每天保证一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户外活动教师要组织户外游戏,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自由活动前教师必须提要求。

  3、注重幼儿安全,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交给家长,不能让不熟悉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委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家长来接幼儿时,要简单介绍幼儿的当天情况。

  4、教师离园前应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才可下班。

  五、家长联系制度

  1、受新生的教师,入园前应进行家访;各班教师每学期根据情况进行家访;对缺勤一周以上幼儿必须进行家访。

  2、教师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期末与保健人员共同填写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单,向家长报告幼儿在园各方面情况。

  3、在家长接送幼儿时,随时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了解、支持与配合。

  4、每学期召开全园家长会或班家长会一次。

  5、每学期各班可结合家长会向家长开放活动半日,使家长了解早教中心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现。

  6、开办家长学校,向家长介绍科学育儿知识。

  7、建立家长园地,向家长宣传有关教育和卫生保健知识。

  8、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园务委员会、伙委会等。

教师管理规定13

  为使教职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管理合理化,为了宿舍安全与卫生,保障教职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更好地学习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规定下列各项管理制度以共同遵守。

  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宿舍和房间,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

  3、教职工离职应于离职当天把房间钥匙交回总务处,并在当天内搬离学校宿舍,如属违纪、违法而被学校辞退的教职工,必须在接到辞退通知当天迁出学校宿舍。

  4、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总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

  5、宿舍公有财产由总务处进行登记管理,属学校所有,归教职工使用,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随意移动。

  6、宿舍内的设施设备非正确使用而损坏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费(包工时费用)。

  7、每间宿舍的水电费自理,(由学校代收每月在工资代扣)按该房住宿人员平均分摊。水费每月5元。

  8、保护建筑物,爱惜水电设备及安全设施设备。

  9、节约使用水、电,使用完要及时关闭(特别是热水器),离开及休息前应仔细检查。

  10、不要躺在床上吸烟,以免发生火灾,并注意熄灭火种。不要在宿舍内乱接或改动线路,一经发现处以50—100元的.罚款,并承担再改装费用。

  11、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自行轮流打扫整理,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有序。有垃圾及时拿下楼放在统一指定处,宿舍过道、门口、楼梯不得存放垃圾,如有垃圾记录在册。

  12、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

  13、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搬离学校,另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4、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包括打牌、打麻将)等不正当行为。

  15、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以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

  16、宿舍内一律禁止向后面窗户丢垃圾,洗刷厨具时不得将剩余饭菜倒入厕所或通过下水道流入宿舍后沟,女老师宿舍特别注意厕所清洁,如有造成堵塞,疏通费用由该宿舍负责。

  17、任何教职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总务处同意,入住的教职工家属必须是直系亲属。

  18、上班时间尽量不回宿舍,出入宿舍要锁好门窗,关好电源。

教师管理规定14

  1、培养对象:

  35岁以下青年教师(含新到岗应届毕业生、新引进人才但未从事过本专业系统教学的教师及实际教学经验不足的青年教师)均要求进行在岗培养。

  2、青年教师岗前培训:

  青年教师必须参加普通话和教师岗前培训班学习。学习“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标准”等课程。要求获得培训证书,要树立良好的师德观。

  3、师德培养:

  青年教师须认真参与周一次的政治学习,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并关注本学科前沿教学信息,学风端正,治学严谨,锐意进取,勇于开拓创新。树立为教育事业献身的坚定信念,形成热爱本职工作的良好作风。

  4、日常工作自律:

  服从学校岗位安排,满(超)工作量。做好本职工作,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级部管理。班主任工作、常规工作等接受年级组长领导;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等接受教研组长领导。虚心向老教师学习。

  5、教育教学培养:

  认真参与集体备课,按要求撰写备课笔记,备课量做到超前一周(工作5年或5年之内写详案);课堂教学严格规范,三年内课堂向师傅敞开,一年内须先听课再上课;课后做好作业批改、订正和后进生补习、兴趣提高等工作;善于分析考卷得失,善于运用激励性评价(具体见《教师管理》教师岗位要求)。

  6、教科研培训。

  每年至少在校级或以上开设一节示范课、观摩课、课题课或专题讲座(随堂听课、预约课除外),同时执教一节组内研讨课。每学期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学科组的一课一评两教活动,同行听课数量、质量、书写符合要求(见听课制度);每学年须撰写两篇论文、案例、教学设计或教育教学小故事,并投稿两次;对及时总结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勤于笔耕的'老师,学校将推荐其开展课题申报和研究活动。青年教师关注个人成长记录,注重搜集业务资料,及时上传更新个人博客中的业务信息。

  7、继续教育培养、进修。

  上岗教师应具备上岗证书、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考核证书。学校将适当为青年教师提供外出培训的机会,外出教师应遵守《教师管理》中继续教育规定。青年教师须主动报名并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考核”。

  8、读书学习:

  青年教师须参加“循环读书”活动,每学期完成3-4本文学类、教学类、儿童文学类读物。每读一本书完成一篇“循环读书笔记”,每学期在组内或校内开展一次读书沙龙。

  9、师徒结对培养:

  对新走上教学岗位三年内的青年教师,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师徒结对”工作,完成每学期的结对任务。(见校师徒结对制度)对于上岗第一年的教师须每次听取师傅教师的新课后方可独立走进课堂授课。

  10、一、三、五青年教师培养。

  上岗在一年、三年、五年的青年教师均需接受学校的“一、三、五”青年教师考核(详情见考核规定),考核结果应用于每年的年终考核之中。

教师管理规定15

  为大力促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以及在教师中普及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成立以校长或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现代教育技术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相关专家对学校培训工作给予指导,组织传达上级培训信息,对阶段培训工作进行审批。

  第二条我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由现代教育技术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条现代教育技术办公室负责制定阶段培训目标,确定培训对象,安排培训时间。

  第四条按领导小组要求拟订具体培训计划,包括时间、培训等级、人数等。计划要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实际,避免和其他工作的冲突。

  第五条培训采用理论学习与上机操作相结合、集中培训的形式进行。

  第六条学校全力完善校园网的建设且并联接国际互联网;使开展培训工作具有现代教育技术环境,并配有培训所需的软件;由领导小组所聘请的专家和认可的教师进行授课。

  第七条学校教师职工必须按要求参加培训,严格按培训计划完成教学培训工作并接受考评。

  第八条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完成规定的学时和学习内容,接受学校的考评。考评形式可以是上机直接测试,也可以结合学校教育教学,以公开课、课件等形式给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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