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规

时间:2024-09-15 17:08:02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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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管理规定[合集]

教师管理规定1

  教师备课计算机是教师进行备课及处理日常工作的重要设备,使用计算机办公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保证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维护计算机系统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教师管理规定[合集]

  一、使用范围:

  1、根据学校计划按规定给任课教师配备备课用计算机,计算机所有权归邢台市第三中学,教师有按学校规定使用的`权利,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改变计算机放置地点,不得挪作他用。因工作本校教师确需使用他人计算机者,必须经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教师调离工作岗位时学校按规定收回计算机。

  2、计算机附近不得放置下列物品:磁铁、食品、饮料、香烟、吸烟用具以及其它易燃品、危险品。

  二、使用管理:

  1、计算机的使用人负责保持计算机安全和清洁。

  2、严禁喧哗打闹,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

  3、严格按规定操作计算机,严禁频繁开关计算机电源(关机后至少间隔1分钟开机)。下班后不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计算机并切断本计算机的总电源。

  4、爱护设备设施,不准乱刻、乱画等破坏活动,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设备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5、未经管理人员书面许可,不得私自撕毁封条、拆卸计算机、改变计算机连线和系统设置、安装其它设备。

  6、禁止利用计算机进行与工作无关事宜,禁止安装与教学无关软件,禁止下载与教学无关软件数据,如打游戏、聊天、看电影、股票基金信息等。

  7、严禁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以及其它故意破坏计算机系统的行为。

  8、严禁散播虚假信息,以及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有害数据,严禁对他人或单位进行攻击。

  9、严禁未经授权或越权访问、使用、删除信息,如破解BIOS密码、修改BIOS设置、修改还原软件设置、私自克隆硬盘等。

  10、使用人可以设置开机密密码,但应先与信息中心管理人员联系,由管理人员进行设置并作记录。使用人保护好自己的登陆名称和密码,不得外泄,如发生失窃或遗忘密码,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更改密码。

  11、管理人员定期对网络进行维护,计算机出现问题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进行维修,在维护与维修期间,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维护人员工作。

  12、禁止吸烟,防止火灾,提高警惕,注意防盗。

  三、数据管理:

  1、因工作需要打印的文件,可由网络交文印室打印。因个人需要一律不予打印。

  2、对于需要将数据复制到软盘、光盘、U盘的,应由主管领导同意后,由信息中心管理人员进行复制。

  四、日常监督:

  学校信息中心负责进行监督检察,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进行以下处罚:责令改正、警告、收回计算机、罚款等处理,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教师管理规定2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临聘教师包括全职返聘教师和临聘代课教师。

  第二条 聘用条件

  1、临聘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教育专业背景,讲普通话,并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临聘教师年龄原则上不得大于60岁,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2、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感,仪表严谨,举止端庄,谈吐文明。无刑事犯罪及其它黄、赌、毒、参与非法宗教等不良记录。

  第三条 聘用程序

  学校根据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公告,按以下程序实施聘用:

  1、学校主管教学领导按规定审核临聘教师的学历、专业背景、身份等材料。初审合格后,填写登记表,并由学校教导处等有关部门对临聘教师进行简单专业考核。

  2、考核合格者,其聘任资料由教导处上报校长审批,经审批后,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由教导处代表学校与临聘教师签订《临聘教师聘用合同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应聘者和教导处(人事管理)保存。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第四条 工资待遇

  1、临聘教师月工资由三部分组成:基础工资+绩效奖+班主任津贴+教龄(管理)工资。临聘教师工资每月由主管教学领导根据考核情况,制单签字,上报财务处报账。

  2、临聘教师基础工资1500 元/月,绩效奖100 元/月。班主任增加100元/月岗位工资。设置教龄工资,连续在本校工作满3年,由次月起增加教龄工资100元/月。上述工资中已含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统筹费用,由本人自行支配缴纳。

  3、学校根据社会生活发展水平,可对基础工资进行调整。工资总额应保持与社会其他工作岗位基本相当。

  4、参加学校工会并按时交纳会费的,按正式教师同等对待,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5、临聘教师若次学期续聘,寒假享受500元/月的生活补助,暑假享受200元/月的生活补助。

  6、单独承担其他工作或承担临时性工作任务,单独发放补助。

  7、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数计算工资,五天以内按月工资的.六分之一核算;十天以内按月工资三分之一核算;十五天以内按月工资的二分之一核算,二十天以内按月工资三分之二核算,二十天以上发放全月工资。

  第五条 日常管理及考核

  临聘教师编入相应的教学岗位,按照正式教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其中每月100元考核奖,按照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明确如下:

  1、教学管理及考核

  (1)教导处应及时安排课务,提供相应的教学资料(教材、教学资料等);安排办公室、提供相应的办公用品(电脑、各类笔记等)。

  (2)教导处应帮助临聘教师明确学校在备课、授课、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考试总结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和规定,以及教学考核办法。教研组应组织临聘教师开展教研活动,如集体备课、研讨教学方法、交流教学经验、组织 观摩教学等。

  (3)临聘教师教学履职情况纳入教导处每月常规检查范围,由教导处按照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进行考核,结果上报主管教学领导。在考试中获得相应名次,按照学校管理制度,单独予以同等奖励。

  2、考勤及考核

  临聘教师考勤由主管考勤领导负责,迟到早退按照正式教师进行考核;事假及一般性病假(非住院),每天扣除30元。其他法定假(婚丧嫁娶)参照学校规定减半执行。考勤情况分月上报教学主管领导。

  3、安全、值班值周、后勤等工作及考核

  分管安全领导应及时与临聘教师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并及时安排临聘教师履行值周值班、路队护送等工作。安全工作考核由安全主管领导按照制度进行考核,结果分月上报教学主管领导。

  分管后勤领导应及时为临聘教师提供住宿、用餐等方面服务,确保其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第六条 其他要求和规定

  1、临聘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教学工作,认真备课、授课和 批改作业,参加有关课程的教学研究活动。

  2、临聘教师解聘或辞职,原则由双方协商进行,并遵循以下条款。

  (1)学校每学期对临聘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估,确不适应教学工作,或一学期累计请假超过15天,学校有权予以解聘,并在放假前提前告知,方可解除合同关系。

  (2)临聘教师原则上应工作满一学期方可提出辞职请求,若有其他原因提出辞职请求,应提前一月告知学校,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关系。

  (3)临聘教师若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要求的严重问题,造成重大影响,学校有权立即解聘。

  (4)临聘教师若出现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严重问题,造成重大影响,学校有权立即解聘,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学校,自20xx年3月起执行。

  杨村中心小学

  20xx年4月26日

教师管理规定3

  力做好班级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得到发展。

  一、师德

  1、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平等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2、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

  4、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早教中心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每一个孩子,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

  5、教师要注意仪容仪表,上班要穿工服,不能带明显饰物,不留长指甲;女教师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长头发扎起来。

  6、教师带班不接、不打电话、手机调成振动状态,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儿床。不随意请幼儿替老师做事。

  二、教育教学

  1、教师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2、教师认真实施早教中心规定的教学大纲,依照《纲要》的指导方针,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计划,并按学期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及周计划。

  3、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写好一周的教育活动计划、游戏和一日活动计划,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方法,随时更新,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按时上课,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导者。

  4、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每周五前必须将教案本交给园长。教师上课前准备好教具,保证上每一节课都有丰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而不是老师空手上课。

  5、教师积极开动脑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结实、耐用,学期末,将自制玩教具交到资料室,以便资源共享。

  6、教师每月根据主题活动,随时更换主题墙饰。并根据班级情况、幼儿年龄特点布置生活墙饰,以利于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

  7、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每周五按时将家园联系本交给家长,每本不能写同样内容。;

  8、学期结束,对教师考勤、教案、教学、班级布置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

  三、常规、卫生

  1、严格遵守早教中心卫生制度。

  2、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卫生教育契机,培养幼儿生活卫生习惯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各项常规。(生活常规、上课常规、等等)

  3、注重幼儿的情绪,冷热及时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4、家长带药要求写清儿童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次数。教师给儿童服药后要打钩。按时给幼儿服药。各班应准备存放儿童药品的专用药箱。

  5、每天记录幼儿的出勤情况,一月公布一次孩子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6、饭前,保育员做好消毒桌面工作,教师带领幼儿饭前安静活动。

  7、培养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孩子正确地洗手方法,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8、组织好幼儿吃饭,让幼儿安静愉快就餐,教育幼儿不挑食,不掉饭粒,保育员介绍菜名。

  9、教师值好班,保证每班有一名教师值午睡,注重幼儿的午睡姿势,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指导和帮助幼儿穿好衣服。

  10、注意幼儿用眼卫生,保护幼儿视力,正常教学月中不能看电视,中大班每天坚持做眼保健操。

  11、每周五将被褥摊开晾晒一次,保持清洁干净,有污染时要及时拆洗更换。

  12、室内经常通风换气,每周清理一次玩教具。

  13、夏季注意灭蚊蝇,扫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洁工具要保持清洁。

  14、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领取物品书刊等需有园长及本人签字,按时归还。

  四、安全

  1、严格遵守早教中心安全制度,教师提高安全意识,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带班时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每天保证一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户外活动教师要组织户外游戏,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自由活动前教师必须提要求。

  3、注重幼儿安全,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交给家长,不能让不熟悉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委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家长来接幼儿时,要简单介绍幼儿的当天情况。

  4、教师离园前应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才可下班。

  五、家长联系制度

  1、受新生的教师,入园前应进行家访;各班教师每学期根据情况进行家访;对缺勤一周以上幼儿必须进行家访。

  2、教师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期末与保健人员共同填写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单,向家长报告幼儿在园各方面情况。

  3、在家长接送幼儿时,随时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了解、支持与配合。

  4、每学期召开全园家长会或班家长会一次。

  5、每学期各班可结合家长会向家长开放活动半日,使家长了解早教中心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现。

  6、开办家长学校,向家长介绍科学育儿知识。

  7、建立家长园地,向家长宣传有关教育和卫生保健知识。

  8、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园务委员会、伙委会等。

教师管理规定4

  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课外阅读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同时也为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学校创建了图书阅览室,现对阅览室制度规定如下:

  一、阅览室管理

  1.阅览室是教师和学生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重要窗口,实行专人负责,规范管理。

  2.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45~11:00,中午11:50~下午4:00;阅览室开放期间有专人坐班管理。

  3.本阅览室只对我校师生开放,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4.营造健康良好的读书环境,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保持室内安静,不得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5.保持阅览室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垃圾,严禁携带零食进入阅览室。

  二、图书阅览室图书借阅规定

  6.在阅览室内阅读报纸、期刊杂志、专业书籍,每人每次限拿2册,需服从管理人员规定取书阅读,阅读完毕后将书籍放回原来位置,不可随意摆放。

  7.现刊及当日报纸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8.学生外借图书:

  (1)每人每次限借2册;

  (2)专业书库对学生实行开架借阅,文艺书籍实行半开架借阅;

  (3)专业书籍借期7天,其它图书资料借期15天。

  (4)为避免图书损失,学生在寒暑假前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所借书刊。

  9.教职工外借图书:

  (1)教职工每人限借4册;

  (2)书库对教职工实行全开架借阅;

  (3)期刊杂志借期3天,不可续借;

  (4)专业书籍借期15天,其它图书资料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

  10.为了保证图书资料共享,读者应按期归还借阅书籍;超期不还或未办理续借手续者,按每书每天0.2元罚款。如多次催还仍不归还者,视为该书遗失,须按图书原价2倍赔偿。

  11.读者须爱惜借阅图书,保持书籍完好,如发现污损、圈画、缺页等情况,应视损坏程度进行适当赔偿。

  三、图书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2.阅览室图书管理员负责阅览室图书的保管、整理与借阅管理;对阅览室财产安全全面负责。

  13.按照图书编目要求对藏书分类编目,新买的书、刊,及时分编上架,供师生借阅。

  14.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钻研业务,掌握图书管理业务的.基本技能,执行学校阅览室的管理规定,做好书籍资料的进出登记和管理。

  15.配合教研组收集和积累必要的教学资料,主动向教师推荐、提供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资料信息。

  16.协助学校档案资料建设,按年度将学校重大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片等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17.爱护图书资料,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蛀等工作,保持图书馆安静,整洁,有序。

  18.营造健康良好的读书环境。做好阅览室的卫生保洁工作,地面无灰尘、痰迹、烟头、废纸等杂物,门窗玻璃整洁、无明显污迹。

教师管理规定5

  为了进一步抓好校园安全卫生工作,加强学校教育教育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校园的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突出我校全员参与管理特色,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周安排:

  1.值周对象:全体教师及扶助员。

  2.每学期由校办负责安排行政值周和教师值日。

  3.值周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岗位职责:

  1.值周领导:检查值周教师到岗及履职情况,安排好各值周教师巡视的年级和公共场所,在下班前对值周教师按时到岗、巡视、记载等做出合理的评价,对缺岗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值周教师要查明原因,做好处理;下周一的升旗仪式上要对上一周值周情况做值周小结。

  2.扶助员由值周班级的班主任进行挑选,选出12名扶助员,并安排好值周工作,即文明与卫生方面的评分检查工作。

  3.值周教师必须在7:10准时到岗,及时签到,并佩带好值周标志在手左手臂上。早晨7:30要分批到各自负责的年级段巡视早自修的情况,并向值周组长汇报各年级段学生早自修的情况。

  4.值周教师负责上学、放学校门口的安全纪律,引导好家长车辆及三轮车的`停放;中午12:30开始巡视,下午放学后要确定学生全部离校,并检查好各科室、教室的电源、门窗等等,于4:50方可离校。

  5.值周教师按要求在岗位所规定的年级或场所巡视,负责早操、午间活动、课间、上下午上学放学纪律情况以及教室地面、墙面、桌椅、走廊卫生等,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反馈。

  6.值周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须向值周组长汇报,并自行找其他教师顶替。

  7.值周教师对岗位内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作出处理并负责,同时应通知相关的班主任和值班领导。如遇事不能履行值周职责,应事先向值班领导请假。

  8.值周教师工作情况与教师岗位考核奖xx镇第一小学教师值周管理规定。

教师管理规定6

  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学术等活动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作如下规定:

  一、由市教研室组织的城区教研、学术活动,各教研组应根据波宁市基础教学网上通知的要求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教研组长应把参加活动的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二、由市教研室等教育行政部门(包括学科教学专业委员会)组织的波宁大市教研、学术活动,根据文件或通知的要求,由教研组长提出参加活动建议人员名单,报教务处主任审批并备案。

  三、由市教育局、市教研室组织的教师职称评审、教坛新秀评比、教学视导等各项活动,参评教师或者评委教师应根据通知到教务处备案。

  四、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包括学科教学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省内,大市外的'教研、学术等活动,根据学校教学情况,由教研组长和教务主任提出参加活动建议人员名单,报分管校长审批,然后凭通知到教务处备案。

  五、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包括学科教学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省外的教研、学术等活动,根据学校教学情况,由教研组长和教务主任提出参加活动建议人员名单,报校长审批,然后凭通知到教务处备案。

  六、非教育行政部门(包括杂志编辑部)举办的教研、学术活动,如要求我校教师参加,则该部门的邀请书或通知应发至学校,由校长室根据情况决定或具体安排出席人员及有关事宜。

  若举办部门的邀请书或通知只发到教师本人,则出席者只以个人名义参加,并且须经校长审批,然后凭邀请书或通知到教务处备案,原则上会议一切费用(包括会务费、差旅费及津贴等)均由本人自理。

  七、在学校同意参加活动的基础上,教研组应安排好外出教师的教学工作,教务处协调外出教师课务安排并备案,月底报学校人事室。

  八、经学校批准参加教研、学术活动的教师

  (一)其外出的时间作公假处理(假期中的活动除外);

  (二)其外出往返的差旅费及津贴,按规定由学校报销。

  九、学校提倡并鼓励各教研组织积极开展教研活动,认真总结教研经验,应邀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的教师应积极推动学校的教研活动,并在教研组中发挥积极作用。

教师管理规定7

  乡村少年宫是少年儿童的校内辅助教育机构,培养少年儿童对文学、艺术、科技和体育等兴趣爱好,促使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乡村少年宫开展活动的`总体规划,除本校教师任课外,不足的教师可以外聘,为了做好外聘教师管理工作,特制定下列规定。

  1、被聘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人民教育事业,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2、被聘教师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必须严格遵守乡村少年宫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做到提前10分钟做准备,按时上、下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者,必须提前与服务学校联系,以便安排。

  4、上课必须精心指导学生,保持课堂整洁,注意爱护教学用品和公共设备。

  5、被聘用教师的工资按规定标准发放,如有迟到、早退或停课者必须扣除。

  6、被聘教师与其他教师要团结合作,互相关心,互相支持,共同搞好工作。

教师管理规定8

  为了提升教学管理层次,追求科学、高效和精细、时效管理方式,建立一支质量合格、结构合理、思想稳定、师德高尚、善于教书育人的学科专任教师队伍,以完成“持续发展,高位走强”的目标,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黄梅二中学科教师管理规定》。

  一、学科教师任职条件

  1、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于职守,为人师表。

  2、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对学生全面负责,管教管导,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思想、学习和身心健康,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3、认真备课,积极探索,主动参加每周一次的集体备课。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的研究活动。

  5、按照课表的安排上好课,按时下班辅导,提高课堂效率,以科学的方法指导学生学习,启发学生的思维。

  6、精心设计练习,认真批改作业,组织好练习的评讲和相关知识的迁移训练。

  7、积极配合学校,搞好各类检测与大型考试,做好考后的阅卷、分析与评讲工作。

  8、坚持互相听课,切磋教艺,共同提高,每周听课不少于一节,写好听课笔记,提倡跨年级听课。

  9、坚持出勤、不缺课、不缺会、不迟到、不早退。

  10、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教学工作中新思路、新方法,及时总结教改成绩,推广教改经验。

  二、学科教师聘任原则及程序

  1、学校按合理的结构科学地定编、定员、定岗、定责、定工作量。鼓励学科教师多带课、带好课。

  2、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实现教师队伍的优化组合,采取相对双向选择模式:校委会聘任年级领导→年级领导聘任班主任→班主任选择科任教师;教师个人申请→学校审定资格→年级组聘任→校委会考核确定。

  三、学科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上高一个年级任课

  1、不能全面贯彻学校、教务处、教研处、年级工作精神,特别是教学要求的常规管理有严重的抵触情绪,使学校政令不畅通者。

  2、按要求全体科任教师必须参加教学水平测试,对未参加水平测试或测试成绩不合格者。

  3、每学年四次(期中、期末)大型考试有两次在同类同层次学科中排名第末且差距较大者或综合分低于72分者(高一年级由于分班造成的极不均衡和中途接班的酌情处理)。

  4、班级在学年内大型考试中,六科检测有四科(五科检测有三科)综合分倒数第一,将调换该班班主任。(高一年级由于分班造成的`极不均衡和中途接班的酌情处理)

  5、学年内因教育方法不当出现一次严重安全事故,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学校声誉。

  6、个人师德修养差,学校问卷调查或学生座谈反映特别差,在学生、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

  7、有违犯有关的政策法规的个人行为,强行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私自向学生收费,造成不良影响。

  8、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四、学科教师任职管理

  1、学科教师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拒不服从学校聘任的教师,一律留职停薪并报请教育局处理。

  2、学科教师对聘任工作如有异议,应主动向领导反映,尊重学校领导,顾全大局,以期通过积极的方式得到解决,不允许出现不负责的过激行为。

  3、学年中间的少数学科教师的工作调动,由分管领导和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4、没有聘任的教师到教研处上班,每天听课6节以上,待遇同非教学人员一样,经一学年考核后,合格者方能上岗。

  5、对违法乱纪,工作极不负责,中途擅自停课,消极怠工,或丧失师德而造成事故的学科教师由当事人承担损失,学校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学校有权采取停薪留职,并报教育局予以调离。

  6、在工作期间,如不经教育局批准私自外出任教或打工,学校将如实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由上级作出相应处理。

  五、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教师管理规定9

  近年来,我县不断深化“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教育资源得到了优化整合,进一步激发了学校办学活力,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有的学校擅自借用教师,有的教师私自到外校任教,有的教师违反规定在校外收费办班,有的教师甚至擅自离开教学岗位,影响了正常教学秩序等,这些都干扰了教师队伍的正常管理。为严明纪律,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教师行为,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暂行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规定。

  一、教师要认真履行教师聘约,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严格遵守有关教育教学的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严禁县内学校之间随意借用教师。县内学校之间因缺编、缺少紧缺学科教师而确需借用教师的,必须报经县教育局批准,并向县编办备案。未经批准的,原学校要于该教师被借用当月内报告县教育局,并向县财政局申报停发其工资(其中,属完职中的,由完职中申报;属乡镇的,由镇中心学校申报,下同),报县编办备案,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本人返校。书面通知发出后,超过半个月不回原学校的,低聘一级教师职务,三年内不准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借用学校也不得以代课教师名义发给代课金;超过一个月仍不回原学校的`,由原学校按规定程序报告予以辞退。

  新聘用人员擅自到其他学校任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对擅自离职(包括到县外学校或到县内民办学校任教、自行脱产进修、经商等离岗行为)的教师,学校应立即向县教育局报告,并于该教师离职当月,向县财政局申报停发其工资,同时立即书面通知其返校或按规定补办辞职手续。书面通知发出后,十五日内不回原工作岗位或不办理辞职手续的,由学校按规定程序报告予以辞退。

  四、教师在社会上私自组织办班补课的,按照省教育厅教基[20xx]24号文件精神,降低一级职称使用,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同时调离原学校,另行安排工作。

  五、对辞职、辞退人员,限期一个月和原学校结清经济关系,退还学校公有住房、公物,并自辞职、辞退之日起,按市场价收取住房租金。属集资建房的,学校只退还原集资款。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对照办理,否则,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追究校长和经办人员责任。

  六、加强中小学编制和人员管理。各完职中、各镇中心学校在核定的编制数内,凡经县教育部门批准的完职中之间、镇中心学校之间(不含从农村调往县城)人员调动、增人,县财政给予调整经费预算;超编进人,县财政不予调整经费预算。各完职中和镇中心学校教师缺编,应于每年暑期向县教育局申请代课教师人数,经县教育局会同县人事局(编办)、财政局核定后,县会计中心予以支付代课金。

  七、凡编制已满员的学校,一律不得进人。已经超编的学校,应采取到缺编或边远学校支教的办法逐步消化。学校满编后,谁因调入造成超编的,确定谁为支教人员,待编制空出后,再回原学校工作。否则,由财政按超编人员对待,停止经费供给,停发超编人员工资。学校的编制由县教育局在省政府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核定。

  八、各学校(含中心学校)对未经批准借用、擅自离职和辞职的教师,如学校发现后不报或瞒报,除扣减学校相当于当事人应停发工资额的公用经费外,对学校主要负责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处理。对超过一个月未报的,给予通报批评;超过两个月未报的,当年不定考核等次,并给予警告处分;超过三个月未报的,当年不定考核等次,并给予行政降级或撤销职务处分。

  九、县教育局、人事局(编办)、财政局、监察局将不定期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分别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社会监督。对学校超过一个月未报的借用、离职教师,有举报并经查实的,由县财政局一次性奖励举报人奖金20xx元,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十、本规定自20xx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教师管理规定10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省、市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五项管理规定的精神,现就XX全面加强五项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制定相关细则如下,请所有教师认真落实:

  01作业管理严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加强作业布置质量研究,注重作业总量的学科平衡。

  1.严格控制学生书面作业量,1—2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3—6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

  2.教师要精选题目、分层布置。做到布置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错必纠、纠必复批、及时反馈。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分合理、评语精当;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3.各学科教师要加强学科间的教研活动,杜绝因各科作业累加导致作业总量超标,对于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进行针对性帮助和辅导。

  02手机管理不用手机布置作业,不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1.教师应当告知家长,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班主任应与家长建立沟通热线,解决学生与家长的通话需求;

  2.全体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3.教师要通过班队活动、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手机。

  03睡眠管理全面加强学生作息时间管理,指导和督促家长保证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

  1.教师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提早到校,不得随意延长在校学习时间,执行清校制度;

  2.教师应关注学生的`精神状态,普及科学睡眠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

  3.告知并督促家长保证学生按时就寝,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

  04体质管理不占用体育与健康课程,不占用学生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不拖堂、不提前上课,保证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和课间活动或放松时间。

  1.严禁教师拖堂,侵占学生课间休息、锻炼和活动时间,每节课间应引导、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体育与健康课时和其他体育锻炼时间,科任老师认真组织全体学生做眼保健操;

  2.严格按照课表开展体育课,做到有课前设计,保证体育课的上课质量,不得让学生自由活动或者简单应付;

  3.体育教师要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体育教学工作,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关注学生个体,确保学生测试达标,及时发现学生体质健康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指导学生开展增强体质训练。

  05读物管理除学校经严格筛选向学生推荐的校园课外读物外,不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

  1.全体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严禁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2.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3.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组织学生统一征订和使用规定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和其它学习用品,严禁教师推荐、征订、使用非法出版的教辅材料。

教师管理规定11

  为大力促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以及在教师中普及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成立以校长或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现代教育技术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相关专家对学校培训工作给予指导,组织传达上级培训信息,对阶段培训工作进行审批。

  第二条我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由现代教育技术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条现代教育技术办公室负责制定阶段培训目标,确定培训对象,安排培训时间。

  第四条按领导小组要求拟订具体培训计划,包括时间、培训等级、人数等。计划要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实际,避免和其他工作的冲突。

  第五条培训采用理论学习与上机操作相结合、集中培训的形式进行。

  第六条学校全力完善校园网的建设且并联接国际互联网;使开展培训工作具有现代教育技术环境,并配有培训所需的软件;由领导小组所聘请的`专家和认可的教师进行授课。

  第七条学校教师职工必须按要求参加培训,严格按培训计划完成教学培训工作并接受考评。

  第八条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完成规定的学时和学习内容,接受学校的考评。考评形式可以是上机直接测试,也可以结合学校教育教学,以公开课、课件等形式给予认定。

教师管理规定12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教师,方便长期在校住宿的老师洗澡,特开放行政五楼教师浴室,温馨提示大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杨明生老师为该浴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凡需要洗澡的老师请在规定的时间里联系老师。

  2、浴室使用时间:每晚8点到11点。

  3、请洗澡的`老师要按使用说明操作热水器(不清楚时可咨询杨老师),进出浴室行走谨慎,小心地滑。

  4、水是生命之源,请节约用水,做到人到开水,人走关水,不要在浴室里洗衣服,离开浴室时要提醒管理老师。

  5、注意爱护浴室门、窗、玻璃、水龙头等公共财物,如有恶意破坏浴室设施、设备,将根据《学校公物赔偿管理规定》加倍赔偿。

  6、请爱护浴室里的清洁卫生,随手带走洗澡时产生的各种垃圾。

  7、凡不服从管理或者违规使用浴室的教师将视其情节罚款50—200元,并取消到教师浴室洗澡的资格。

教师管理规定13

  为了进一步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促进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在我校的应用与普及,学校将为在编在岗教师配置笔记本电脑,并以此为契机,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完善教学手段,把我校的教育现代化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根据黄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直属学校教师备课电脑配备、管理和使用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我校教师备课电脑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一、管理方法

  1、学校配置的备课电脑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其产权归学校所有,学校对配发的备课笔记本电脑进行财产登记,并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统一管理。

  2、教师如调离本校、退休、自动离职等离开前应将笔记本电脑交还学校,学校检查无误后,方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3、任何人不得将此电脑转借、转让、租赁、更换、私卖给他人,违反规定者学校有权收回电脑或按原价扣回。

  二、使用要求

  1、教师备课电脑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令、法规,严禁制作、拷贝、使用、传播、观看含有不健康和反动内容的程序、光盘、磁盘、网站、视频;严禁在互联网上散发、传播无根据或未经证实的消息;教师未经学校批准,严禁擅自以班级、年级、学校等集体名义传播信息,如有发现,将取消其使用资格。

  2、教师备课电脑在工作时间内限用于教育教学工作,如备课、制作课件、撰写论文、搜集教育教学资料等,不得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如打游戏、看电影、炒股、网购等)。

  3、全体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信息技术培训,熟练地掌握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必须具备的各项实用信息技术。充分利用配发的`备课电脑参加网络研修,提高业务水平。

  4、教师不得私自更换电脑重要配置、不得卸载因管理、安全、教学应用要求必须安装的软件。

  5、对教师持有配发的笔记本电脑经常不能用于课堂多媒体教学和不能完成学校布置的相关信息技术工作任务的,学校有权进行收回。

  三、保管维修

  1、学校配备给教师的电脑自配发之日起由教师个人全权保管,在移动、携带和使用中,应小心爱护,精心使用,妥善保管,做好防盗措施。因个人保管不善,导致笔记本电脑遗失或者损坏,由教师个人负全部责任,学校不再为其配置笔记本电脑。

  2、保修期内,笔记本电脑出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故障的,享受供货商和厂方提供的维修服务。保修期外,或不属于保修范围内的硬件损坏,仍由使用者送往厂家指定的当地维修服务中心维修,费用自理。

  3、笔记本电脑属于贵重易损坏物品,使用人一定要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挤压和撞碰,并远离水火及各类化学物品等,要切实做好病毒及安全防护工作,教师要不断提高计算机的操作能力,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

教师管理规定14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教师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我校教职工工作纪律如下:

  一、加强师德修养,严守校纪校规,服从组织安排,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参加学校一切活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做到不拖办、顶办,不误事、不坏事。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廉洁从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注重身教,发扬奉献精神,抵制不良风气。

  二、尊重、爱护每位学生,不准体罚、变相体罚或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排挤差生。不让学生家长为自己做私事,不收学生家长的礼品,不利用教学之便推销各种教学资料、用品,不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一切乱收费行为的出现。

  三、按作息时间上班、下班,严格执行坐班制。考勤按《镇沅直属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修订)》执行。请假教职工分配早点自行调整。

  四、早晨和下午到校后,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到教室巡视,并按时上好晨会。科任老师要回到办公室做好课前准备工作,认真检查学生家庭作业完成情况。做好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自己办公桌整齐清洁。

  五、执行教学常规,认真严谨地做好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评讲、成绩检查与评定等各阶段的`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各科教学水平与质量。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随意调课。

  六、上课铃响前2分钟教师走进教室,不许迟到,不许提前做下课的准备。上课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许会客或随意离开教室。上课时间、会议期间,手机一律关机或调为振动。不准在教室内吸烟。

  七、坚持在办公室坐班,办公时间不吃零食、早点,不闲谈、不得私自离校、外出、干私活,不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书籍,不上网聊天,不打游戏,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办不利于团结的事。教师间要团结协作,谦虚谨慎,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八、上班时间不要让子女到办公室活动,不能影响教师办公,更不准带入教室影响教学。不乱窜办公室,不许在操场上三五成群闲谈。

  九、按时参加各种教育教学及各类教研活动,不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

  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因教师未尽到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的情况下,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学生在课上出现意外伤害,谁上课谁负责,课下出现的事故由班主任负责。

  十一、教师要时刻教育学生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如有故意损坏者,学生照价赔偿,班主任要说明情况

  十二、值周领导认真做好国旗下讲话准备,认真填写好校务日志、总结一周情况,坚持工作期间不离校。中午放学班主任、科任老师把学生送出校门,静校后,值日教师方可离校。

  十三、晚上下班前,班主任必须到教室巡视一次,看是否有学生还在教室逗留,门窗、电源是否关闭,检查完毕方可离校。晚自习要在岗在位,要在学生离开教室方可下班。

  十四、工作日中午不许醉酒影响工作,不准参与赌博迷信等违法犯罪活动。

  十五、尊重学生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规定,希全体老师遵守执行,如有违反,视其情节轻重进行谈话警告、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综合考核降级直至解除聘约。

  本规定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教师管理规定15

  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一个重要保证,外出学习、参观和交流是促进教师整体素质发展的有效途径。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管理,做到有序有效地培养师资,经学校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1、为进一步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随时安排教师外出参观培训学习,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

  2、教师因公外出学习、培训等活动,须持有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文件,到教务处登记,报请分管领导批准,由教务处具体安排,私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3、参加外出学习、培训的教师必须提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教务处安排调课或代课,需要代课的,相关教师做好课务交接,兼职其它工作的,要做好相应安排。

  4、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活动安排,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进行经验交流,带回相关材料,回来后填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活动反馈表》交教务处和教科室存档;按照要求写出学习汇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交流。书面稿交教务处、教科室存档,电子稿交学校办公室存档。外出观摩听课的,在教研组内举行一节"移植课"。具体时间由教务处根据教学情况安排。

  5、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同时也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教师外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同意,教导处安排,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

  2、优先派遣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研活动的`中青年教师参加。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所任课程必须由自己与相关年级、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一天内由本人安排课时,上报教务处登记;一天以上由学校安排代课。

  4、各级学会或者协会通知会员参加的相关业务活动,视具体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课程按外出学习规定执行;学校没有同意的,按旷课处理。

  5、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通过汇报课、讲座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具体汇报方式安排如下:

  凡参加国家、省、市级或县级两天及以上听课学习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向年级组或教研大组的老师反馈学习、听课情况(几位老师同时参加同一活动,推荐一位或几位老师进行汇报),并将汇报材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上交教导处存档,听课的教师推荐一位或几位必须上一节汇报课。

  凡参加千课万人听课的教师,必须上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同时上一节汇报课,出差报销上限控制在1300元以内。

  6、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与交流讨论。

  7、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8、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后,方可报销。

  9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10、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汇报(包括汇报课)、上交材料和学习培训登记表后,由教务处主管领导证明、校长签字,到总务处报销。

  11、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如有非常特殊情况,教师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应提前上报教导处,以便应急调整,否则以旷课处理。

  教师外出培训规章制度

  顺应学校办学水平发展的需要,满足素质教育、课程改革和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的需求,根据中心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实际,适时选送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为确保培训人员选派程序规范,提高培训效益和质量,经学校集体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外出学习培训范畴:

  指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中心校组织的涉及学校在职岗位培训、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培训、学科专业知识学习、现代教育教学信息技术应用等在职中短期学习培训。

  二、人员选派程序:

  中心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学校工作需要,明确通知参加学习培训项目、时间及人员指标到校;各校根据本校教师结构,照顾特殊群体及个别情况,确定具体选派教师名单,报送中心校,并通知被选派人员培训学习项目、时间及行前准备工作。学员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改。

  三、外出学习培训规则:

  1、凡被选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须严格按通知做好行前准备,并准时报到参加学习培训。

  2、学习培训期间,严格遵守举办单位规章制度,坚持出满勤。确因事因病需请假,须经举办单位或带队领导准假才能离岗。未经举办单位或带队领导准假缺勤视为旷课或旷会。

  3、学习培训人员应用心学习理解举办单位安排的课程内容,积极参与举办单位开展的各项活动。在学习培训期间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完成培训单位安排的心得拟写、实践调查分析等活动,自觉接受培训单位组织的考试考核,并取得优异的培训成绩。

  4、学习培训结束后,学习培训人员必须反思学习培训情况,向学校汇报学习培训情况。承担有下一级培训任务的学员,还必须整理学习培训记录,收集资料或案例,编写下一级培训讲稿。

  5、凡外出学习培训,选派单位应做好相关的登记工作。

  四、外出学习培训费用报销

  1、参培学员有义务承担部分学习培训费用。

  2、遵照上级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通知的报销标准报销。

  3、学校财力可能的情况下,可适度解决外出学习培训相关费用。

  4、学习培训费用按实际学习培训时间核销。

  五、违规处罚

  1、学习培训期间,学员违犯举办单位规章制度,参与违法违纪活动,受通报或处分,学校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并扣除学员当年相应的绩效工资。

  2、学习培训期间,学员有旷会或旷课情形者(以举办单位反馈情况为准),学校不予报销任何费用。旷会旷课时间超过学习培训时间三分之一者,学员须书面写出情况说明,并扣减学员当月工资10%。

  3、学习培训结束后,学员学习培训成绩(以举办单位反馈信息为依据)不合格者,或者不能完成下一级培训任务者,学校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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