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规

时间:2024-09-15 17:47:31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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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管理规定(常用15篇)

教师管理规定1

  1、培养对象:

教师管理规定(常用15篇)

  35岁以下青年教师(含新到岗应届毕业生、新引进人才但未从事过本专业系统教学的教师及实际教学经验不足的青年教师)均要求进行在岗培养。

  2、青年教师岗前培训:

  青年教师必须参加普通话和教师岗前培训班学习。学习“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标准”等课程。要求获得培训证书,要树立良好的师德观。

  3、师德培养:

  青年教师须认真参与周一次的.政治学习,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并关注本学科前沿教学信息,学风端正,治学严谨,锐意进取,勇于开拓创新。树立为教育事业献身的坚定信念,形成热爱本职工作的良好作风。

  4、日常工作自律:

  服从学校岗位安排,满(超)工作量。做好本职工作,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级部管理。班主任工作、常规工作等接受年级组长领导;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等接受教研组长领导。虚心向老教师学习。

  5、教育教学培养:

  认真参与集体备课,按要求撰写备课笔记,备课量做到超前一周(工作5年或5年之内写详案);课堂教学严格规范,三年内课堂向师傅敞开,一年内须先听课再上课;课后做好作业批改、订正和后进生补习、兴趣提高等工作;善于分析考卷得失,善于运用激励性评价(具体见《教师管理》教师岗位要求)。

  6、教科研培训。

  每年至少在校级或以上开设一节示范课、观摩课、课题课或专题讲座(随堂听课、预约课除外),同时执教一节组内研讨课。每学期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学科组的一课一评两教活动,同行听课数量、质量、书写符合要求(见听课制度);每学年须撰写两篇论文、案例、教学设计或教育教学小故事,并投稿两次;对及时总结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勤于笔耕的老师,学校将推荐其开展课题申报和研究活动。青年教师关注个人成长记录,注重搜集业务资料,及时上传更新个人博客中的业务信息。

  7、继续教育培养、进修。

  上岗教师应具备上岗证书、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考核证书。学校将适当为青年教师提供外出培训的机会,外出教师应遵守《教师管理》中继续教育规定。青年教师须主动报名并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考核”。

  8、读书学习:

  青年教师须参加“循环读书”活动,每学期完成3-4本文学类、教学类、儿童文学类读物。每读一本书完成一篇“循环读书笔记”,每学期在组内或校内开展一次读书沙龙。

  9、师徒结对培养:

  对新走上教学岗位三年内的青年教师,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师徒结对”工作,完成每学期的结对任务。(见校师徒结对制度)对于上岗第一年的教师须每次听取师傅教师的新课后方可独立走进课堂授课。

  10、一、三、五青年教师培养。

  上岗在一年、三年、五年的青年教师均需接受学校的“一、三、五”青年教师考核(详情见考核规定),考核结果应用于每年的年终考核之中。

教师管理规定2

  中职骨干教师培训是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重要内容和主干项目。为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培训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xx]13号)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教学组织管理机构

  中职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学工作由学校“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全面负责,相关院系承担教学的组织实施,负责完成培训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他环节的培训任务。

  二、教学管理

  (一)培训计划制订

  1、培训开始前,相关院系应根据培训专业任务与目标,组织有关人员制订使学员“增强教学能力、树立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掌握相关专业教学法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掌握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和关键技能、了解企业生产状况并熟悉生产工艺流程”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经校内外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2、培训计划学时要求。国家级每期培训时间为2个月,安排各类教学不少于260学时;省级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安排各类教学不少于130学时。

  3、培训计划内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教学理论与方法(占总学时的20%左右)——主要应体现我国职业教育现行政策、国内外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先进的教育技术手段等;2)、专业知识与技能(占总学时的30%左右)——主要应体现专业领域的最新理论知识、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3)、企业实践活动(占总学时的50%左右)——主要应体现相关企业先进的技术、生产工艺流程、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规范、用人要求等。

  4、培训计划实施。培训计划由“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安排教学的各个环节。根据国家要求和培训学员的实际情况,每期培训结束后,可组织专家对培训计划进行完善。

  (二)教学运行管理

  教学运行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教学运行管理的宗旨是充分利用学校的优质教学资源和企业生产第一线经验,按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

  1、培训任务的落实。“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于每期培训开学前召开教学工作协调会,制定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教学任务。

  2、制订课程教学大纲。相关院系根据培训计划及教学要求,组织有关教师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撰写人、推荐使用教材、教学目标与基本要求、课程内容与学时分配、讲授内容及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成绩评定方式以及必要的说明等部分。

  3、选派任课教师。各相关院系应从保证培训质量的原则出发,选派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及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优秀教师担任专业课教学。

  4、编制教学活动表。“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在培训开课前编制出教学活动日程安排表,并将教学安排、任课教师名单等下发各有关单位。

  (三)教学档案管理

  “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培训教学档案进行及时、完整、规范管理。

  (四)学习考核及评定

  1、课程考核成绩分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平时考核主要考察学员的出勤、作业、课堂表现等。结业考核主要对学员的试讲情况、研究论文、实践技能等采用评语、鉴定的方式进行。对于某门课程缺勤达该门课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成绩。

  2、若学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某门课程的培训,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学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批准后通知任课教师。未参加培训课程达培训总课时三分之一者,按培训不及格处理。

  3、考核成绩由教师、班主任、中心管理人员组成的小组考核等级,按优、及格和不及格计,不合格者给予补考。“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教学秘书负责登记、存档。

  三、教学质量管理

  1、教学检查制度。“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及相关院系实行教学检查制度,定期对培训质量进行教学检查,包括培训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等。教学检查的内容包括学生作业抽查、学生出勤情况抽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抽查、检查性听课、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等。

  2、听课制度。“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管理人员和相关院系负责人到教学第一线听课,并将听课意见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

  3、教学督导制度。“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实行教学督导制,聘请有关专家、教师对课堂教学质量、实践操作质量、教学档案质量等进行监督指导。

教师管理规定3

  为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岗位责任制,维护学校工作秩序和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教师的工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益,提高安全管理有效性,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在学校原有教师出勤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经学校20xx年2月7日行政会议讨论,修订本规定。

  一、出勤管理范围和内容

  (一)遵守作息时间。全体教师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教师的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

  (二)根据规定请假。教师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遇事或生病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假条交学校领导或上级审批),得以批准后方可离岗。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得以批准而不上课、不辅导学生、不参加学校会议、不参加教研活动、不参加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定为旷课(旷工),旷课(旷工)1节扣罚工资80元,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和其他责任。教师会议、教研活动、政治学习、班主任会、教研组长会、校会及其他临时会议按2节课计,大型活动按涉及的课时计,升旗仪式按1节课计、全天性活动按8节课计、其他活动或工作依据具体情况酌情规定。

  二、出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值班领导、值班教师在规定时间到校值班。早读期间负责安全管理辅导(早读辅导)的教师必须早读铃响毕及时进入教室辅导学生,负责学生的安全管理;上晚自习的教师在晚自习上课(7:00)前赶到教室或学生集中地点,晚自习上课教师负责学生晚自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学习辅导,按时上下晚自习。晚自习下课后,上课教师负责学生课间的安全管理,直至下一节晚自习上课方可离开。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教师请事假、病假需提前填写假条(却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填写的可委托非值班行政人员的教师代填),向值班行政或校长请假,并说明课程属自己安排还是学校安排,若属自己安排课程,要在请假条上注明课程的班级、节次和代课教师。请假手续必须在上课(或会议、活动)前半小时办好交值班行政。若教师因不按时请假而造成无人上课、无人完成工作,或值班领导查课后才请假,均按旷课(旷工)处理。

  (1)病假:病假可由教师根据规定自行请人代课(代班),请病假1天的由值班行政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教师自行报教管中心、教育局审批。请病假5节以内又自行请人代课的,不扣工资;5节以上又自行请人代课的,扣工资20元。请病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扣工资40元。教师因住院治疗而请病假的,经批准后不扣工资。

  (2)事假:事假可由教师根据规定自行请人代课(代班),请事假1天的由值班行政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教师自行报教管中心、教育局审批。请事假5节以内又自行请人代课的,不扣工资;5节以上又自行请人代课的,扣工资20元。请事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扣工资40元。

  病、事假每节扣业务分1分,按规定扣完为止。

  教师自行安排代课,学校不付教师代课工资,代课教师要认真上课,承担教育教学和安全管理等责任。

  (3)公假。教师因公出差或外出培训等,涉及课程变动、课程安排、工作安排的,需填写假条交值班行政检查。

  (4)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婚假:晚婚(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婚假2周,提供依据,报教育局审批;达法定婚龄(女20岁、男22岁)且达不到晚婚条件结婚的婚假3天。

  丧假:教师父母、岳父岳母、公婆、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逝世的,丧假1周。

  产假:《劳动法》规定的基本产假90天。符合晚育条件(提供依据),除基本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共计120天。教师请产假均需提供依据,报教育局审批。

  三、出勤奖惩规定

  (一)一学期无旷课(旷工)、迟到、早退,无事假、病假,发给满勤奖100元(从绩效工资中列支)。

  (二)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的',列入考核,不扣罚工资;迟到、早退5—20分钟,按0.5节旷课计;迟到、早退20分钟以上,按1节旷课计。教师因迟到、旷课(旷工)、早退而造成学生无人管理或管理脱节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教师承担纪律的、经济的、法律的一切责任。

  (三)非公事,教师不得调课,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事调课不计假。

  四、其他

  (一)学校实行行政领导和教师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必须坚持早上、中午按时到校,放学后将工作安排好才离岗,要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出勤规定对教师的到岗情况进行详实的检查登记。

  (二)班主任是班级学生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要按安排、按有关规定到位履职、管理辅导学生,班主任失职失误的视其情况按旷课(旷工)1节以上处理,造成的责任由班主任负责。

  (三)长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值班领导、值班教师不按规定到岗到位的,按规定作旷工1节以上处理,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和其他责任。

  (五)出勤实行周公布、月总结、学期结束汇总的统计方式,根据规定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业务考核和年度考核。

  (六)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继续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本规定自20xx年2月18日起执行。

教师管理规定4

  为了进一步抓好校园安全卫生工作,加强学校教育教育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校园的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突出我校全员参与管理特色,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周安排:

  1.值周对象:全体教师及扶助员。

  2.每学期由校办负责安排行政值周和教师值日。

  3.值周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岗位职责:

  1.值周领导:检查值周教师到岗及履职情况,安排好各值周教师巡视的年级和公共场所,在下班前对值周教师按时到岗、巡视、记载等做出合理的评价,对缺岗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值周教师要查明原因,做好处理;下周一的升旗仪式上要对上一周值周情况做值周小结。

  2.扶助员由值周班级的班主任进行挑选,选出12名扶助员,并安排好值周工作,即文明与卫生方面的评分检查工作。

  3.值周教师必须在7:10准时到岗,及时签到,并佩带好值周标志在手左手臂上。早晨7:30要分批到各自负责的`年级段巡视早自修的情况,并向值周组长汇报各年级段学生早自修的情况。

  4.值周教师负责上学、放学校门口的安全纪律,引导好家长车辆及三轮车的停放;中午12:30开始巡视,下午放学后要确定学生全部离校,并检查好各科室、教室的电源、门窗等等,于4:50方可离校。

  5.值周教师按要求在岗位所规定的年级或场所巡视,负责早操、午间活动、课间、上下午上学放学纪律情况以及教室地面、墙面、桌椅、走廊卫生等,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反馈。

  6.值周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须向值周组长汇报,并自行找其他教师顶替。

  7.值周教师对岗位内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作出处理并负责,同时应通知相关的班主任和值班领导。如遇事不能履行值周职责,应事先向值班领导请假。

  8.值周教师工作情况与教师岗位考核奖xx镇第一小学教师值周管理规定。

教师管理规定5

  一、教师签定三年劳动合同,考核上岗,上岗前属实习期不享受奖金待遇。

  二、教师上岗后必须穿工作服,佩挂工作牌,不履行者一次扣10元。

  三、教师必须履行了生值日,中午值班等职责,并不得在外兼职,中午值玫时间请假一次扣5元。

  四、工作时间不得接听电话,手机必须关机或调静音,发现一次扣10次。

  五、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孩子,发现一次停发当月奖金,累计2次,记过一次,工资降一级,累计三次开除。

  六、不准接收家长吃请及收礼,如有情况及时向主任反应,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七、任何人不得浪费水电做到人走关闸,人走上锁,发现不关电闸者一次扣20元。

  八、上班时间不准穿奇装异服,不留长指甲,不梳披肩发,不浓妆艳抹。

  九、工作时间:每周为五天工作日,休两天,早9:00--晚6:00。

  十、每天上午9:30开例会,并严格执行会议精神,迟到一次扣5元,累计3次扣当月奖金。

  十一、对本中心规定不得外传的消息,如教学具体方法、教案等中心机密内容一律保密,不得外传。如违者扣除当月奖金。

  十二、本中心发放的办公用品严禁回家私用。发现一次扣5元

  十三、每季度水电费最低的班级(以水电表为准)奖10元,反之水电费最高的班级,浪费严重者扣5元。

  十四、奖金发放参照奖金制度。

  十五、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级,扣发当月全部奖金,连续出现3次重大事故者,班主任自动离岗。

  十六、本中心员工不得大喊大叫,一惊一乍,影响老师形象,发现一次扣10分,累计3次开除。

  十七、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按时打卡,不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十八、上班时间不得串岗,不得随意请假,更不准中午或其它时间外出,不管时间长短,按迟到计算。

  十九、入园后不讲普通话,无论什么原因一次扣5元。

  二十、对于领导安排工作不服从者,降级处分(可以提更好的.意见)

  二十一、对活动不积极参于,并私下议论,扣发当月奖金。

  二十二、要护公物,不随意采摘花果,并保护好幼儿园设施和各种玩具器材,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违者扣5元

  二十三、如与其它制度相抵解以此为准

  家长入园规章制度

  一、家长出入幼儿园,仪表要整洁,谈吐举止文明礼貌为幼儿园树立良好的榜样。

  二、遵守园内各项制底,按时交费(收费时间每月1---5号)按时接送幼儿,因事病、缺勤要及时请假,家长和幼儿患传染病时,必须及时告知幼儿园。

  三、尊敬老师引导幼儿积极与幼儿园配合,主动于幼儿所在班级的老师取得联系及时反映了解幼儿情况共同教育好幼儿。

  四、遇到幼儿之间发生矛盾纠纷,请家长采取正确方法给予引导教育或和本班级教师反映,恰当解决,不得训诉恐吓任何幼儿,以确保幼儿身心健康。

  五、家长和幼儿园工作人员保持正常关系,不得请客送礼,协助幼儿园树立良好园规。

  六、要护公物,不随意采摘花果,并教育幼儿协助保护好幼儿园设施和各种玩具器材,讲究卫生,不在园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骑车进园,不乱扔杂物。

教师管理规定6

  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要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按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内在要求,要大量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教高[20xx]16号)。因此,外聘兼职任课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我院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外聘兼职教师的界定

  外聘兼职教师指为加强某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而从外校聘请教师或从社会上聘请能工巧匠来校任教,或者指某门课程本校内没有合适任课人选而必须从外校或社会上聘请教师或能工巧匠来校任教,其聘期一般在一个学期以内,超过一个学期的由学院考核聘任。

  二、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强,关心我院发展,愿意为学院的教学和科研服务。

  2、外聘教师一般应为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自其他院校的教师,应具备该课程的任课资格;来自企事业单位的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经验,且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

  3、外聘教师可以受聘承担课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工作。

  三、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1、系部负责人应根据本系部的教学情况充分整合全校教师资源,合理安排使用校内教师,系部负责人应对外聘教师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原则上主干专业课程和师资紧缺课程才提名外聘兼职教师;外聘兼职教师来校任教后,原任课教师即转为跟班教师,按跟班教师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由系部提出初步人选并审核相关资料,组织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申请表”并签署聘任意见。

  3、各系部将“z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申请表”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签署聘任意见后将申请表报送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由各系部负责与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签订聘任协议。

  4、“z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申请表”一式三份,教务处、人事处及系部各存一份。

  三、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要求

  1、各系部负责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的业务考核,注意外聘兼职任课教师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的`监控,并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对于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的外聘兼职任课教师,应及时停止聘任。

  2、各系部负责对外聘兼职任课教师工作量统计、课酬的统计并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应将外聘兼职任课教师与本院专任教师一并列入学生对教师的测评范围。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违反学院管理规定或不能按时提交各种教学文档的外聘兼职任课教师,适当扣除其讲课酬。

  四、外聘兼职任课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1、兼职任课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二份),经系(部)负责人审查批准,教务处、系(部)各执一份,作为审核课酬的依据。

  2、兼职任课教师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并按要求撰写好教案,结清课酬前将教案交系部存档。

  3、兼职任课教师上课应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4、兼职任课教师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系(部)提出申请,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教师因故不能提前办理手续时,原则上应提前12小时通知所在系(部),由系(部)代办或事后补办。

  5、兼职任课教师应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命题及阅卷等工作。

  6、课程授课及考核结束后,应按照学院及系(部)的有关规定,上交成绩单、课程总结等相关材料。

  五、外聘兼职任课教师课酬标准

  外聘兼职任课教师课酬标准按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教师管理规定7

  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课外阅读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同时也为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学校创建了图书阅览室,现对阅览室制度规定如下:

  一、阅览室管理

  1.阅览室是教师和学生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重要窗口,实行专人负责,规范管理。

  2.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45~11:00,中午11:50~下午4:00;阅览室开放期间有专人坐班管理。

  3.本阅览室只对我校师生开放,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4.营造健康良好的读书环境,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保持室内安静,不得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5.保持阅览室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垃圾,严禁携带零食进入阅览室。

  二、图书阅览室图书借阅规定

  6.在阅览室内阅读报纸、期刊杂志、专业书籍,每人每次限拿2册,需服从管理人员规定取书阅读,阅读完毕后将书籍放回原来位置,不可随意摆放。

  7.现刊及当日报纸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8.学生外借图书:

  (1)每人每次限借2册;

  (2)专业书库对学生实行开架借阅,文艺书籍实行半开架借阅;

  (3)专业书籍借期7天,其它图书资料借期15天。

  (4)为避免图书损失,学生在寒暑假前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所借书刊。

  9.教职工外借图书:

  (1)教职工每人限借4册;

  (2)书库对教职工实行全开架借阅;

  (3)期刊杂志借期3天,不可续借;

  (4)专业书籍借期15天,其它图书资料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

  10.为了保证图书资料共享,读者应按期归还借阅书籍;超期不还或未办理续借手续者,按每书每天0.2元罚款。如多次催还仍不归还者,视为该书遗失,须按图书原价2倍赔偿。

  11.读者须爱惜借阅图书,保持书籍完好,如发现污损、圈画、缺页等情况,应视损坏程度进行适当赔偿。

  三、图书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2.阅览室图书管理员负责阅览室图书的保管、整理与借阅管理;对阅览室财产安全全面负责。

  13.按照图书编目要求对藏书分类编目,新买的书、刊,及时分编上架,供师生借阅。

  14.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钻研业务,掌握图书管理业务的'基本技能,执行学校阅览室的管理规定,做好书籍资料的进出登记和管理。

  15.配合教研组收集和积累必要的教学资料,主动向教师推荐、提供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资料信息。

  16.协助学校档案资料建设,按年度将学校重大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片等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17.爱护图书资料,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蛀等工作,保持图书馆安静,整洁,有序。

  18.营造健康良好的读书环境。做好阅览室的卫生保洁工作,地面无灰尘、痰迹、烟头、废纸等杂物,门窗玻璃整洁、无明显污迹。

教师管理规定8

  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宿舍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要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执行本制度,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

  2、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和学校配备的`电器、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设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职工应爱护使用,不得自行出让、转移、转借、赠予他人。

  3、保持室内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起床后应将床上用品整理好,放学或离室时关好门窗。

  4、自觉维护宿舍的清洁卫生。宿舍卫生每天打扫,室内必须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墙壁无蛛网,无涂损,不乱钉、乱拉线、乱挂衣物,地面无积水、无脏物,房内无异味。

  5、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正常破损和故障,应即时向总务处报修,故意损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赔偿。

  6、不准在宿舍内惹事生非,寻衅滋事,留宿外人,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

  7、禁止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师宿舍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热器具、白天禁止使用电热毯、以免因用电负荷过大损坏电路和控制设备。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学校取暖规定制度,加强防煤烟防火事项。宿舍内严禁点蜡烛。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电,同时做到节约用电、用水。凡在宿舍内违反国家治安、消防 条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关条例处理。

  10、住校教师应相互尊敬、和睦相处、礼貌往来、互相监督,发生纠纷或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11、新分配或调入人员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住宿。

  12、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工向总务处交清学校财产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本制度自20xx年9月开始执行

教师管理规定9

  学校行政办公室是直接执行校级领导和校行政会议决议的部门,起着"上传下达"的作用。为了把办公室的.工作做得有条不紊,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

  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和校董事会、行政会议指示和决议。

  三、做好协调各处室的工作,把行政信息及时传达到各个处室。

  四、把校行政工作的思路安排好;每个学期的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五、督促考勤人员严格做好教职工的考勤,并及时公布考勤情况和处理办法。

  六、及时填写(登记)和传达上级来电、来文,及时把文件交给校长或有关处室阅读处理,并分类保存。

  七、保管和使用好学校行政和党支部印章,不得使用学校印章加盖空白介绍信、表格、纸张等,如遇特殊情况需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盖章,公章不得随意外借他人使用。

  八、负责通知学校组织的各级会议及会前准备工作,并作好会议记录。

  十、以文明用语热情接待领导、外单位办事人员及来访学生家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有关事宜。

  十一、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如有特殊情况,提前报告学校领导。

教师管理规定10

  学生证是学生表明身份,参加学习和其它活动的重要凭证。是我校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的重要措施,为加强校风校纪管理,严格学生证的管理,实行学生证佩戴制度,为做好学生学生证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证特点:

  走读的学生学生证上校名“滨海县红正初级中学”9个字字体为蓝底黄字,带子为蓝色;住在宿舍里的学生学生证上校名“滨海县红正初级中学”9个字字体为红底黄字,带子为蓝色;住在家里的住堂学生学生证上校名“滨海县红正初级中学”9个字字体为红底黄字,带子为黄色。

  二、学生证管理的'有关规定:

  1、在校内每位学生必须佩戴学生证,学生出入校门必须凭学生证。

  2、学生不佩戴学生证,不准进入教学楼、宿舍、食堂、实验室等场所。

  3、参加校外集体活动时,必须佩戴学生证。

  4、每位同学不得随意更换带子颜色。不得在学生证上张贴任何东西,如明星照、大头照等,保持学生证干净、整洁;佩戴学生证不得把学生证放入上衣口袋。

  5、学生证有损坏、遗失,应及时到政教处申请补办。

  6、学校常规组、值日组将不定期抽查学生证的佩戴情况,对不按规定佩戴学生证的同学将按《红正中学班集体考核》作出相应的处理。

  政教处

教师管理规定11

  近年来,我县不断深化“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教育资源得到了优化整合,进一步激发了学校办学活力,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有的学校擅自借用教师,有的教师私自到外校任教,有的教师违反规定在校外收费办班,有的教师甚至擅自离开教学岗位,影响了正常教学秩序等,这些都干扰了教师队伍的正常管理。为严明纪律,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教师行为,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暂行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规定。

  一、教师要认真履行教师聘约,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严格遵守有关教育教学的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严禁县内学校之间随意借用教师。县内学校之间因缺编、缺少紧缺学科教师而确需借用教师的.,必须报经县教育局批准,并向县编办备案。未经批准的,原学校要于该教师被借用当月内报告县教育局,并向县财政局申报停发其工资(其中,属完职中的,由完职中申报;属乡镇的,由镇中心学校申报,下同),报县编办备案,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本人返校。书面通知发出后,超过半个月不回原学校的,低聘一级教师职务,三年内不准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借用学校也不得以代课教师名义发给代课金;超过一个月仍不回原学校的,由原学校按规定程序报告予以辞退。

  新聘用人员擅自到其他学校任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对擅自离职(包括到县外学校或到县内民办学校任教、自行脱产进修、经商等离岗行为)的教师,学校应立即向县教育局报告,并于该教师离职当月,向县财政局申报停发其工资,同时立即书面通知其返校或按规定补办辞职手续。书面通知发出后,十五日内不回原工作岗位或不办理辞职手续的,由学校按规定程序报告予以辞退。

  四、教师在社会上私自组织办班补课的,按照省教育厅教基[20xx]24号文件精神,降低一级职称使用,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同时调离原学校,另行安排工作。

  五、对辞职、辞退人员,限期一个月和原学校结清经济关系,退还学校公有住房、公物,并自辞职、辞退之日起,按市场价收取住房租金。属集资建房的,学校只退还原集资款。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对照办理,否则,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追究校长和经办人员责任。

  六、加强中小学编制和人员管理。各完职中、各镇中心学校在核定的编制数内,凡经县教育部门批准的完职中之间、镇中心学校之间(不含从农村调往县城)人员调动、增人,县财政给予调整经费预算;超编进人,县财政不予调整经费预算。各完职中和镇中心学校教师缺编,应于每年暑期向县教育局申请代课教师人数,经县教育局会同县人事局(编办)、财政局核定后,县会计中心予以支付代课金。

  七、凡编制已满员的学校,一律不得进人。已经超编的学校,应采取到缺编或边远学校支教的办法逐步消化。学校满编后,谁因调入造成超编的,确定谁为支教人员,待编制空出后,再回原学校工作。否则,由财政按超编人员对待,停止经费供给,停发超编人员工资。学校的编制由县教育局在省政府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核定。

  八、各学校(含中心学校)对未经批准借用、擅自离职和辞职的教师,如学校发现后不报或瞒报,除扣减学校相当于当事人应停发工资额的公用经费外,对学校主要负责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处理。对超过一个月未报的,给予通报批评;超过两个月未报的,当年不定考核等次,并给予警告处分;超过三个月未报的,当年不定考核等次,并给予行政降级或撤销职务处分。

  九、县教育局、人事局(编办)、财政局、监察局将不定期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分别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社会监督。对学校超过一个月未报的借用、离职教师,有举报并经查实的,由县财政局一次性奖励举报人奖金20xx元,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十、本规定自20xx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教师管理规定12

  一、认真实行坐班制,严守坐班纪律,保证坐班质量。深入钻研教材,精心设计教案,搞好作业批改工作。按学校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办公时间外出:xxx小时之内到教务处请假(班主任需另向德育处请假),xxx小时以上到当天值班领导处请假,所有工作期间外出必须登记交验出门证。回校后及时在出门证上登记回校时间,由门卫室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同时当事人应向本办公室负责人汇报外出情况,由负责人具体记录。

  二、平时上课及早读、晚自习、调休补课时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教室,不提前下课,晚自习值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动。

  三、办公期间认真工作,不在办公时间接打私人电话,不得在办公室闲聊、大声嬉笑、高声谈论、吃零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办公室,不得利用网络、手机等进行上网聊天、观看影视、打游戏,严禁在办公室睡觉、打牌、下棋;不得将老人儿童接到办公室滞留,接待亲友闲谈不得超过xxx分钟。

  四、营造健康向上的办公室文化,为人师表,不在办公室抽烟、不说粗俗的话语,不满身酒气进入办公室,要求开门办公,便于学生家长或领导找人联系工作。学生及家长在场时尤其注意对来客来宾要有礼貌,热情接待,耐心解答。

  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办公物品摆放有序,保持墙壁整洁,不乱挂衣物,不乱张贴。

  六、健全值日制度,值日教师负责办公室当天的常规工作。放学或集会时最后离开办公室的老师应关闭电灯、电扇、饮水机等电器的`电源,并锁好门窗。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用水、用纸、用粉笔,冬春9点至17点、夏秋7点至18点不得开灯(阴雨天除外),不开无人灯、无人扇、无人电器,不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不得使用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以防造成用电线路损毁。

  七、不得将办公室钥匙交给他人,不得独自将单个异性学生留在办公室,上课期间必须让学生进教室听课,不得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八、办公室负责人应对本室教师的出勤、办公、卫生工作等情况,每天做好记录,每周末将记录表交德育处检查。

  九、学校根据《文明办公室评比条例》每月进行一次评比,授予“文明办公室”称号,并给予奖励。

  十、本制度从xxxx年xxx月xxx日起执行。

教师管理规定13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省、市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五项管理规定的精神,现就XX全面加强五项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制定相关细则如下,请所有教师认真落实:

  01作业管理严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加强作业布置质量研究,注重作业总量的学科平衡。

  1.严格控制学生书面作业量,1—2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3—6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

  2.教师要精选题目、分层布置。做到布置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错必纠、纠必复批、及时反馈。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分合理、评语精当;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3.各学科教师要加强学科间的教研活动,杜绝因各科作业累加导致作业总量超标,对于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进行针对性帮助和辅导。

  02手机管理不用手机布置作业,不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1.教师应当告知家长,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班主任应与家长建立沟通热线,解决学生与家长的.通话需求;

  2.全体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3.教师要通过班队活动、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手机。

  03睡眠管理全面加强学生作息时间管理,指导和督促家长保证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

  1.教师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提早到校,不得随意延长在校学习时间,执行清校制度;

  2.教师应关注学生的精神状态,普及科学睡眠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

  3.告知并督促家长保证学生按时就寝,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

  04体质管理不占用体育与健康课程,不占用学生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不拖堂、不提前上课,保证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和课间活动或放松时间。

  1.严禁教师拖堂,侵占学生课间休息、锻炼和活动时间,每节课间应引导、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体育与健康课时和其他体育锻炼时间,科任老师认真组织全体学生做眼保健操;

  2.严格按照课表开展体育课,做到有课前设计,保证体育课的上课质量,不得让学生自由活动或者简单应付;

  3.体育教师要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体育教学工作,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关注学生个体,确保学生测试达标,及时发现学生体质健康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指导学生开展增强体质训练。

  05读物管理除学校经严格筛选向学生推荐的校园课外读物外,不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

  1.全体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严禁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2.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3.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组织学生统一征订和使用规定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和其它学习用品,严禁教师推荐、征订、使用非法出版的教辅材料。

教师管理规定14

  为满足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与教科研工作需要,提高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水平和能力,经研究决定,对教师办公室配备电脑。为充分发挥其作用,用好、管好电脑,特作如下规定。

  1、电脑是学校贵重的教育教学设备,办公室的每位教师都有义务和责任维护其良好的工作状态,各办公室的负责人是本办公室电脑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每天早上要及时浏览学校主页,重点关注“本周工作”和“学校公告”栏目。

  2、计算机内不得装有游戏程序,电脑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工作,工作时间内使用电脑不准做与此无关的事情。禁止上网聊天,禁止访问黄色、反动等不良网站,禁止玩电脑游戏,禁止观看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光盘影视和网上影视,禁止教师子女使用学校电脑。以上情况,发现一次扣款10元,并纳入考核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教师使用电脑要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不准删除、改名、移动系统文件和他人有用的'文件,不准使用带有病毒的软盘、光盘、u盘,不准私自对计算机进行开箱拆装。坚决禁止使用中热插拔内外设备(包括插拔电源开关机)。凡违反操作规程,不按规定要求操作,造成硬、软件损坏,给学校、教师造成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

  4、各办公室电脑管理员(室长)应做好查、杀毒工作,每个星期至少查毒一次,电脑使用中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反映,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5、需保存的信息,保存在c盘外的其他硬盘,重要信息还应进行备份,以免电脑坏时所有的资料都丢失。同一办公室的教师应互相协作、互相帮助,既充分使用好电脑,又共同提高电脑应用操作水平。

  6、原则上禁止教师使用他人办公室的电脑,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他人办公室负责人的同意。对我校重要的数据资料、软件及网络设置等做好保密工作,禁止外泄。未经校长室同意,外来人员不得使用本单位的电脑及网络设备。

  7、教师下班离开办公室,应将电脑的电源关闭、门窗关好并盖好防尘布。如因管理不善,导致电脑零配件、电脑整机丢失的,责任由使用、管理电脑的办公室承担,承担的赔偿费由校长室决定,由办公室负责人与本办公室的教师协商解决。

  8、网管人员应经常检查办公室的电脑使用情况,负责电脑的安全使用、电子邮件管理、防病毒管理、上网管理、软件系统进行维护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9、总务处负责对学校所有电脑、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和维修。

  10、各部门应定期对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进行清洁,并做好防晒、防水、防尘和防震工作。原则上每天使用电脑的时间不得超过晚上9:30,特殊情况必须征得校长室同意。

教师管理规定15

  1.教师办公室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业务的公共场所,每一位教都有保持办公室文明、整洁、舒适的义务。

  2.教师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指定的办公室负责人全面协调,其他教师协助。

  3.每一位教师要积极履行职贵,认真做好办公室的打扫和整理工作,开水须由教师亲自冲泡,严禁让学生代教师冲泡开水。

  4.办公室内要注意整洁。办公桌椅(包括桌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其它物品的摆要有条理,废旧物品要及时处理。

  5.办公室要定期布置,布置要以简洁大方为原则,体现教师的'职来特点。

  6.办公室内讲话做事要讲文明、讲团结。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帮助。

  7.不得在办公室内上网聊天、网购、炒股、玩游戏。

  8.上班期间严禁在办公室内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打牌、多入圈桌吃饭等)。

  9.要爱护办公室内的公共财物,注意用电、用火安全。要节约用电用水,每天最后离开的教师要分别关好电源及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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