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规

时间:2024-09-15 18:28:13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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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教师管理规定15篇

教师管理规定1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根据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必备]教师管理规定15篇

  一、参加对象

  所有担任公共课、专业课和实习实训指导的专任教师;

  二、实践目的

  一提高教师的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技术研发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二促进专业建设和“双师”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推动校企合作,与企业共同进行技术研发,科研成果转换;

  四与企业共同建立相对稳定的“双师”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三、任务要求

  一新入职且无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在入职5年内,必须安排若干次半年以上时间到相关企业顶岗实践,累计不少于2年;要求了解相应的业务流程、岗位素质、知识技能要求,收集实际岗位工作案例和项目,改造后用于实际教学;

  二已在岗或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要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顶岗实践累计两个月以上,了解本专业最新的行业动态,学习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新规范以及企业文化,收集实际岗位工作案例和项目实施课程改革,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

  三公共课教师每两年必须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学习考察、开展调研累计2周以上,了解、学习企业文化、行业发展动态、市场对高职生的`需求等;

  四、实践形式

  一全职下企业实践:主要适用于新入职且无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同时也鼓励教学单位选派优秀专业教师下企业进行6个月以上的脱产挂职锻炼或实训指导;挂职锻炼期间,原则上不安排教学任务,如确实因教学需要,须回学院上课,以不占用在企业实践和正常上班为原则;经考核合格的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视作完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二寒暑假下企业实践:鼓励已在岗或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利用寒暑假下企业实践,每期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个月,实践时间可累计计算;学院鼓励教师暑假下企业实践的同时在企业指导学生进行暑期专业实习;

  三兼职下企业实践:允许已在岗或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利用课余时间下企业兼职锻炼,结合“教育教研项目”、“校企开发课程”、“教材开发”、 “横向课题”或“科技成果转化”等开展相关工作;经批准利用课余时间进行企业兼职锻炼的,按照成果认定企业实践的时间;

  五、实践的内容

  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

  三学习所教专业在企业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

  四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学校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六、审批程序

  一下企业实践的教师需提前填写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审批表,向系部提出申请,系部根据师资培养计划和整体工作安排,研究推荐下企业实践的教师名单,并与教师共同确定下企业实践目标、任务及预期成果;

  二各系部统一将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汇总表与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审批表上报教务处或科研处审定教务处负责实践任务及与专业建设的相关性;科研处负责横向课题、组织人事处审核后,报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批;

  七、组织管理

  一、各系部应在每学年末制定下一学年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并报组织人事处和教务处备案,协助教师落实实践的企业及相关事宜;并与专任教师签订下企业实践协议,明确任务和要求;加强对下企业实践教师的管理,确保实践效果和年度实践任务的完成,每月至少下企业一次,对实践教师进行检查,并及时做好相关书面检查记录;并及时对参加实践的教师进行考核;

  二、等相关部门组成;学院督导组不定期到企业对实践教师进行抽查;

  三、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须及时填写专任教师下企业周工作安排表和企业实践手册,并提交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和所在系部;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请假须事先向所属系部、人事处和企业三方以书面形式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对擅自离开实践岗位的教师按旷工处理,并取消其实践资格及相关待遇;

  四、教师下企业实践期间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过程和劳动纪律,注意人身安全,避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事损害和财产损失由本人负责;

  五、全职或寒暑假实践的专任教师须在下企业实践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以下材料:教师企业实践手册、周工作安排表、实践报告专业课教师提交4000字以上的专业实践报告;公共课教师提交3000字以上的调研报告、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兼职实践的专任教师须在实践结束后四个月内提交以下材料:专任教师企业兼职考核表、调研报告及成果等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未参加企业实践;

  六、学院督导组定期组织教师企业实践期满考核,根据教师实践成果、个人、企业和系部考核情况对下企业实践教师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等级分:优秀≤20%、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教师方可享受学校相关待遇和政策优惠;实践教师在校、系检查过程中,若一次缺岗,综合评价等级只能在良好及以下;两次缺岗,综合评价等级只能在合格及以下;三次缺岗,该期企业实践经历作无效处理,同时根据学院考勤制度作相应处理;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实践资格及相关待遇和政策优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下企业实践的教师须经学院审定;

  七、担任学校或处室领导的“双肩挑”教师,若承担了与本专业相关的党政工作,并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经学校审批后可视同完成下企业实践工作;

  八、在学校党政部门有岗位需求的情况下,文秘、社会工作、学前教育等专业教师可申请到党政部门兼职,其兼职工作可视同下企业实践工作;

  八、相关待遇

  一、全职下企业实践的专任教师的待遇视同在岗,脱产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相关福利,奖励性绩效工资暂停发放,待顶岗实践结束考核合格后予以补发;教师在实践期间的企业收入归个人所有;

  二、利用课余时间进行企业兼职锻炼的教师,学校不另计工作量和补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持人,完成一项“教育教研项目”、一门“校企合作开发课程”或开发一本教材,实践时间计为半年;依据项目总经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持人完成一项“横向课题”或一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10万元/项计为实践时间半年;

  九、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专职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即行废止;

  十、本办法由负责解释;

教师管理规定2

  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一个重要保证,外出学习、参观和交流是促进教师整体素质发展的有效途径。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管理,做到有序有效地培养师资,经学校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1、为进一步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随时安排教师外出参观培训学习,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

  2、教师因公外出学习、培训等活动,须持有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文件,到教务处登记,报请分管领导批准,由教务处具体安排,私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3、参加外出学习、培训的教师必须提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教务处安排调课或代课,需要代课的,相关教师做好课务交接,兼职其它工作的,要做好相应安排。

  4、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活动安排,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进行经验交流,带回相关材料,回来后填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活动反馈表》交教务处和教科室存档;按照要求写出学习汇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交流。书面稿交教务处、教科室存档,电子稿交学校办公室存档。外出观摩听课的,在教研组内举行一节"移植课"。具体时间由教务处根据教学情况安排。

  5、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同时也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教师外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同意,教导处安排,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

  2、优先派遣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研活动的中青年教师参加。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所任课程必须由自己与相关年级、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一天内由本人安排课时,上报教务处登记;一天以上由学校安排代课。

  4、各级学会或者协会通知会员参加的相关业务活动,视具体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课程按外出学习规定执行;学校没有同意的,按旷课处理。

  5、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通过汇报课、讲座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具体汇报方式安排如下:

  凡参加国家、省、市级或县级两天及以上听课学习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向年级组或教研大组的老师反馈学习、听课情况(几位老师同时参加同一活动,推荐一位或几位老师进行汇报),并将汇报材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上交教导处存档,听课的教师推荐一位或几位必须上一节汇报课。

  凡参加千课万人听课的教师,必须上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同时上一节汇报课,出差报销上限控制在1300元以内。

  6、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与交流讨论。

  7、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8、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后,方可报销。

  9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10、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汇报(包括汇报课)、上交材料和学习培训登记表后,由教务处主管领导证明、校长签字,到总务处报销。

  11、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如有非常特殊情况,教师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应提前上报教导处,以便应急调整,否则以旷课处理。

  教师外出培训规章制度

  顺应学校办学水平发展的需要,满足素质教育、课程改革和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的'需求,根据中心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实际,适时选送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为确保培训人员选派程序规范,提高培训效益和质量,经学校集体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外出学习培训范畴:

  指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中心校组织的涉及学校在职岗位培训、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培训、学科专业知识学习、现代教育教学信息技术应用等在职中短期学习培训。

  二、人员选派程序:

  中心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学校工作需要,明确通知参加学习培训项目、时间及人员指标到校;各校根据本校教师结构,照顾特殊群体及个别情况,确定具体选派教师名单,报送中心校,并通知被选派人员培训学习项目、时间及行前准备工作。学员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改。

  三、外出学习培训规则:

  1、凡被选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须严格按通知做好行前准备,并准时报到参加学习培训。

  2、学习培训期间,严格遵守举办单位规章制度,坚持出满勤。确因事因病需请假,须经举办单位或带队领导准假才能离岗。未经举办单位或带队领导准假缺勤视为旷课或旷会。

  3、学习培训人员应用心学习理解举办单位安排的课程内容,积极参与举办单位开展的各项活动。在学习培训期间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完成培训单位安排的心得拟写、实践调查分析等活动,自觉接受培训单位组织的考试考核,并取得优异的培训成绩。

  4、学习培训结束后,学习培训人员必须反思学习培训情况,向学校汇报学习培训情况。承担有下一级培训任务的学员,还必须整理学习培训记录,收集资料或案例,编写下一级培训讲稿。

  5、凡外出学习培训,选派单位应做好相关的登记工作。

  四、外出学习培训费用报销

  1、参培学员有义务承担部分学习培训费用。

  2、遵照上级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通知的报销标准报销。

  3、学校财力可能的情况下,可适度解决外出学习培训相关费用。

  4、学习培训费用按实际学习培训时间核销。

  五、违规处罚

  1、学习培训期间,学员违犯举办单位规章制度,参与违法违纪活动,受通报或处分,学校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并扣除学员当年相应的绩效工资。

  2、学习培训期间,学员有旷会或旷课情形者(以举办单位反馈情况为准),学校不予报销任何费用。旷会旷课时间超过学习培训时间三分之一者,学员须书面写出情况说明,并扣减学员当月工资10%。

  3、学习培训结束后,学员学习培训成绩(以举办单位反馈信息为依据)不合格者,或者不能完成下一级培训任务者,学校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教师管理规定3

  一、教师签定三年劳动合同,考核上岗,上岗前属实习期不享受奖金待遇。

  二、教师上岗后必须穿工作服,佩挂工作牌,不履行者一次扣10元。

  三、教师必须履行了生值日,中午值班等职责,并不得在外兼职,中午值玫时间请假一次扣5元。

  四、工作时间不得接听电话,手机必须关机或调静音,发现一次扣10次。

  五、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孩子,发现一次停发当月奖金,累计2次,记过一次,工资降一级,累计三次开除。

  六、不准接收家长吃请及收礼,如有情况及时向主任反应,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七、任何人不得浪费水电做到人走关闸,人走上锁,发现不关电闸者一次扣20元。

  八、上班时间不准穿奇装异服,不留长指甲,不梳披肩发,不浓妆艳抹。

  九、工作时间:每周为五天工作日,休两天,早9:00--晚6:00。

  十、每天上午9:30开例会,并严格执行会议精神,迟到一次扣5元,累计3次扣当月奖金。

  十一、对本中心规定不得外传的消息,如教学具体方法、教案等中心机密内容一律保密,不得外传。如违者扣除当月奖金。

  十二、本中心发放的'办公用品严禁回家私用。发现一次扣5元

  十三、每季度水电费最低的班级(以水电表为准)奖10元,反之水电费最高的班级,浪费严重者扣5元。

  十四、奖金发放参照奖金制度。

  十五、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级,扣发当月全部奖金,连续出现3次重大事故者,班主任自动离岗。

  十六、本中心员工不得大喊大叫,一惊一乍,影响老师形象,发现一次扣10分,累计3次开除。

  十七、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按时打卡,不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十八、上班时间不得串岗,不得随意请假,更不准中午或其它时间外出,不管时间长短,按迟到计算。

  十九、入园后不讲普通话,无论什么原因一次扣5元。

  二十、对于领导安排工作不服从者,降级处分(可以提更好的意见)

  二十一、对活动不积极参于,并私下议论,扣发当月奖金。

  二十二、要护公物,不随意采摘花果,并保护好幼儿园设施和各种玩具器材,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违者扣5元

  二十三、如与其它制度相抵解以此为准

  家长入园规章制度

  一、家长出入幼儿园,仪表要整洁,谈吐举止文明礼貌为幼儿园树立良好的榜样。

  二、遵守园内各项制底,按时交费(收费时间每月1---5号)按时接送幼儿,因事病、缺勤要及时请假,家长和幼儿患传染病时,必须及时告知幼儿园。

  三、尊敬老师引导幼儿积极与幼儿园配合,主动于幼儿所在班级的老师取得联系及时反映了解幼儿情况共同教育好幼儿。

  四、遇到幼儿之间发生矛盾纠纷,请家长采取正确方法给予引导教育或和本班级教师反映,恰当解决,不得训诉恐吓任何幼儿,以确保幼儿身心健康。

  五、家长和幼儿园工作人员保持正常关系,不得请客送礼,协助幼儿园树立良好园规。

  六、要护公物,不随意采摘花果,并教育幼儿协助保护好幼儿园设施和各种玩具器材,讲究卫生,不在园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骑车进园,不乱扔杂物。

教师管理规定4

  一、认真实行坐班制,严守坐班纪律,保证坐班质量。深入钻研教材,精心设计教案,搞好作业批改工作。按学校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办公时间外出:xxx小时之内到教务处请假(班主任需另向德育处请假),xxx小时以上到当天值班领导处请假,所有工作期间外出必须登记交验出门证。回校后及时在出门证上登记回校时间,由门卫室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同时当事人应向本办公室负责人汇报外出情况,由负责人具体记录。

  二、平时上课及早读、晚自习、调休补课时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教室,不提前下课,晚自习值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动。

  三、办公期间认真工作,不在办公时间接打私人电话,不得在办公室闲聊、大声嬉笑、高声谈论、吃零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办公室,不得利用网络、手机等进行上网聊天、观看影视、打游戏,严禁在办公室睡觉、打牌、下棋;不得将老人儿童接到办公室滞留,接待亲友闲谈不得超过xxx分钟。

  四、营造健康向上的办公室文化,为人师表,不在办公室抽烟、不说粗俗的'话语,不满身酒气进入办公室,要求开门办公,便于学生家长或领导找人联系工作。学生及家长在场时尤其注意对来客来宾要有礼貌,热情接待,耐心解答。

  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办公物品摆放有序,保持墙壁整洁,不乱挂衣物,不乱张贴。

  六、健全值日制度,值日教师负责办公室当天的常规工作。放学或集会时最后离开办公室的老师应关闭电灯、电扇、饮水机等电器的电源,并锁好门窗。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用水、用纸、用粉笔,冬春9点至17点、夏秋7点至18点不得开灯(阴雨天除外),不开无人灯、无人扇、无人电器,不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不得使用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以防造成用电线路损毁。

  七、不得将办公室钥匙交给他人,不得独自将单个异性学生留在办公室,上课期间必须让学生进教室听课,不得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八、办公室负责人应对本室教师的出勤、办公、卫生工作等情况,每天做好记录,每周末将记录表交德育处检查。

  九、学校根据《文明办公室评比条例》每月进行一次评比,授予“文明办公室”称号,并给予奖励。

  十、本制度从xxxx年xxx月xxx日起执行。

教师管理规定5

  学校行政办公室是直接执行校级领导和校行政会议决议的部门,起着"上传下达"的作用。为了把办公室的工作做得有条不紊,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

  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和校董事会、行政会议指示和决议。

  三、做好协调各处室的工作,把行政信息及时传达到各个处室。

  四、把校行政工作的思路安排好;每个学期的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五、督促考勤人员严格做好教职工的.考勤,并及时公布考勤情况和处理办法。

  六、及时填写(登记)和传达上级来电、来文,及时把文件交给校长或有关处室阅读处理,并分类保存。

  七、保管和使用好学校行政和党支部印章,不得使用学校印章加盖空白介绍信、表格、纸张等,如遇特殊情况需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盖章,公章不得随意外借他人使用。

  八、负责通知学校组织的各级会议及会前准备工作,并作好会议记录。

  十、以文明用语热情接待领导、外单位办事人员及来访学生家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有关事宜。

  十一、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如有特殊情况,提前报告学校领导。

教师管理规定6

  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宿舍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要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执行本制度,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

  2、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和学校配备的电器、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设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职工应爱护使用,不得自行出让、转移、转借、赠予他人。

  3、保持室内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起床后应将床上用品整理好,放学或离室时关好门窗。

  4、自觉维护宿舍的`清洁卫生。宿舍卫生每天打扫,室内必须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墙壁无蛛网,无涂损,不乱钉、乱拉线、乱挂衣物,地面无积水、无脏物,房内无异味。

  5、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正常破损和故障,应即时向总务处报修,故意损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赔偿。

  6、不准在宿舍内惹事生非,寻衅滋事,留宿外人,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

  7、禁止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师宿舍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热器具、白天禁止使用电热毯、以免因用电负荷过大损坏电路和控制设备。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学校取暖规定制度,加强防煤烟防火事项。宿舍内严禁点蜡烛。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电,同时做到节约用电、用水。凡在宿舍内违反国家治安、消防 条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关条例处理。

  10、住校教师应相互尊敬、和睦相处、礼貌往来、互相监督,发生纠纷或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11、新分配或调入人员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住宿。

  12、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工向总务处交清学校财产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本制度自20xx年9月开始执行

教师管理规定7

  为了进一步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促进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在我校的应用与普及,学校将为在编在岗教师配置笔记本电脑,并以此为契机,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完善教学手段,把我校的教育现代化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根据黄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直属学校教师备课电脑配备、管理和使用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我校教师备课电脑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一、管理方法

  1、学校配置的备课电脑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其产权归学校所有,学校对配发的备课笔记本电脑进行财产登记,并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统一管理。

  2、教师如调离本校、退休、自动离职等离开前应将笔记本电脑交还学校,学校检查无误后,方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3、任何人不得将此电脑转借、转让、租赁、更换、私卖给他人,违反规定者学校有权收回电脑或按原价扣回。

  二、使用要求

  1、教师备课电脑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令、法规,严禁制作、拷贝、使用、传播、观看含有不健康和反动内容的程序、光盘、磁盘、网站、视频;严禁在互联网上散发、传播无根据或未经证实的消息;教师未经学校批准,严禁擅自以班级、年级、学校等集体名义传播信息,如有发现,将取消其使用资格。

  2、教师备课电脑在工作时间内限用于教育教学工作,如备课、制作课件、撰写论文、搜集教育教学资料等,不得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如打游戏、看电影、炒股、网购等)。

  3、全体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信息技术培训,熟练地掌握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必须具备的各项实用信息技术。充分利用配发的备课电脑参加网络研修,提高业务水平。

  4、教师不得私自更换电脑重要配置、不得卸载因管理、安全、教学应用要求必须安装的软件。

  5、对教师持有配发的笔记本电脑经常不能用于课堂多媒体教学和不能完成学校布置的相关信息技术工作任务的,学校有权进行收回。

  三、保管维修

  1、学校配备给教师的电脑自配发之日起由教师个人全权保管,在移动、携带和使用中,应小心爱护,精心使用,妥善保管,做好防盗措施。因个人保管不善,导致笔记本电脑遗失或者损坏,由教师个人负全部责任,学校不再为其配置笔记本电脑。

  2、保修期内,笔记本电脑出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故障的,享受供货商和厂方提供的维修服务。保修期外,或不属于保修范围内的硬件损坏,仍由使用者送往厂家指定的当地维修服务中心维修,费用自理。

  3、笔记本电脑属于贵重易损坏物品,使用人一定要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挤压和撞碰,并远离水火及各类化学物品等,要切实做好病毒及安全防护工作,教师要不断提高计算机的操作能力,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

教师管理规定8

  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要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按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内在要求,要大量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教高[20xx]16号)。因此,外聘兼职任课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我院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外聘兼职教师的界定

  外聘兼职教师指为加强某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而从外校聘请教师或从社会上聘请能工巧匠来校任教,或者指某门课程本校内没有合适任课人选而必须从外校或社会上聘请教师或能工巧匠来校任教,其聘期一般在一个学期以内,超过一个学期的由学院考核聘任。

  二、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强,关心我院发展,愿意为学院的教学和科研服务。

  2、外聘教师一般应为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自其他院校的教师,应具备该课程的任课资格;来自企事业单位的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经验,且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

  3、外聘教师可以受聘承担课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工作。

  三、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1、系部负责人应根据本系部的教学情况充分整合全校教师资源,合理安排使用校内教师,系部负责人应对外聘教师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原则上主干专业课程和师资紧缺课程才提名外聘兼职教师;外聘兼职教师来校任教后,原任课教师即转为跟班教师,按跟班教师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由系部提出初步人选并审核相关资料,组织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申请表”并签署聘任意见。

  3、各系部将“z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申请表”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签署聘任意见后将申请表报送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由各系部负责与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签订聘任协议。

  4、“z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申请表”一式三份,教务处、人事处及系部各存一份。

  三、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要求

  1、各系部负责外聘兼职任课教师的.业务考核,注意外聘兼职任课教师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的监控,并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对于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的外聘兼职任课教师,应及时停止聘任。

  2、各系部负责对外聘兼职任课教师工作量统计、课酬的统计并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应将外聘兼职任课教师与本院专任教师一并列入学生对教师的测评范围。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违反学院管理规定或不能按时提交各种教学文档的外聘兼职任课教师,适当扣除其讲课酬。

  四、外聘兼职任课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1、兼职任课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二份),经系(部)负责人审查批准,教务处、系(部)各执一份,作为审核课酬的依据。

  2、兼职任课教师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并按要求撰写好教案,结清课酬前将教案交系部存档。

  3、兼职任课教师上课应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4、兼职任课教师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系(部)提出申请,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教师因故不能提前办理手续时,原则上应提前12小时通知所在系(部),由系(部)代办或事后补办。

  5、兼职任课教师应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命题及阅卷等工作。

  6、课程授课及考核结束后,应按照学院及系(部)的有关规定,上交成绩单、课程总结等相关材料。

  五、外聘兼职任课教师课酬标准

  外聘兼职任课教师课酬标准按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教师管理规定9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省、市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五项管理规定的精神,现就XX全面加强五项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制定相关细则如下,请所有教师认真落实:

  01作业管理严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加强作业布置质量研究,注重作业总量的学科平衡。

  1.严格控制学生书面作业量,1—2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3—6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

  2.教师要精选题目、分层布置。做到布置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错必纠、纠必复批、及时反馈。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分合理、评语精当;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3.各学科教师要加强学科间的`教研活动,杜绝因各科作业累加导致作业总量超标,对于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进行针对性帮助和辅导。

  02手机管理不用手机布置作业,不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1.教师应当告知家长,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班主任应与家长建立沟通热线,解决学生与家长的通话需求;

  2.全体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3.教师要通过班队活动、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手机。

  03睡眠管理全面加强学生作息时间管理,指导和督促家长保证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

  1.教师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提早到校,不得随意延长在校学习时间,执行清校制度;

  2.教师应关注学生的精神状态,普及科学睡眠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

  3.告知并督促家长保证学生按时就寝,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

  04体质管理不占用体育与健康课程,不占用学生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不拖堂、不提前上课,保证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和课间活动或放松时间。

  1.严禁教师拖堂,侵占学生课间休息、锻炼和活动时间,每节课间应引导、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体育与健康课时和其他体育锻炼时间,科任老师认真组织全体学生做眼保健操;

  2.严格按照课表开展体育课,做到有课前设计,保证体育课的上课质量,不得让学生自由活动或者简单应付;

  3.体育教师要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体育教学工作,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关注学生个体,确保学生测试达标,及时发现学生体质健康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指导学生开展增强体质训练。

  05读物管理除学校经严格筛选向学生推荐的校园课外读物外,不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

  1.全体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严禁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2.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3.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组织学生统一征订和使用规定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和其它学习用品,严禁教师推荐、征订、使用非法出版的教辅材料。

教师管理规定10

  为使教职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管理合理化,为了宿舍安全与卫生,保障教职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更好地学习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规定下列各项管理制度以共同遵守。

  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宿舍和房间,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

  3、教职工离职应于离职当天把房间钥匙交回总务处,并在当天内搬离学校宿舍,如属违纪、违法而被学校辞退的教职工,必须在接到辞退通知当天迁出学校宿舍。

  4、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总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

  5、宿舍公有财产由总务处进行登记管理,属学校所有,归教职工使用,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随意移动。

  6、宿舍内的设施设备非正确使用而损坏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费(包工时费用)。

  7、每间宿舍的水电费自理,(由学校代收每月在工资代扣)按该房住宿人员平均分摊。水费每月5元。

  8、保护建筑物,爱惜水电设备及安全设施设备。

  9、节约使用水、电,使用完要及时关闭(特别是热水器),离开及休息前应仔细检查。

  10、不要躺在床上吸烟,以免发生火灾,并注意熄灭火种。不要在宿舍内乱接或改动线路,一经发现处以50—100元的罚款,并承担再改装费用。

  11、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自行轮流打扫整理,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有序。有垃圾及时拿下楼放在统一指定处,宿舍过道、门口、楼梯不得存放垃圾,如有垃圾记录在册。

  12、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

  13、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搬离学校,另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4、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包括打牌、打麻将)等不正当行为。

  15、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以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

  16、宿舍内一律禁止向后面窗户丢垃圾,洗刷厨具时不得将剩余饭菜倒入厕所或通过下水道流入宿舍后沟,女老师宿舍特别注意厕所清洁,如有造成堵塞,疏通费用由该宿舍负责。

  17、任何教职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总务处同意,入住的教职工家属必须是直系亲属。

  18、上班时间尽量不回宿舍,出入宿舍要锁好门窗,关好电源。

教师管理规定11

  1.上,下午上课时必须要在上课前五分钟发照片。(如10点上课最晚9:55发)以我微信收到的时间为准。如在工作期间遇到问题提前沟通者,处罚减半。

  2.如果我收到照片的'时间迟到了,我会有反馈截图的。如有出入请在当天晚8点前主动与我沟通联系。没有与我沟通的,就以收到的照片时间,按照制度处罚。

  3.如果迟到,请在第一时间拍照发给我。总之不管迟到与否都要发照片。如实在忘记必须有证明人给你作证。否则就按照旷工处理了。如发现相互包庇隐瞒的两人同受处罚。请大家严格要求自己,相互监督。

  4.上课迟到15分钟按旷工处理。单位开会或培训活动迟到30分钟按旷工处理。

  5.如果忘记发照片且没有证明人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6分,罚款100元,检查一份,开会宣读。

  6.以上事宜无论是主课老师还是助教老师都要按照规定时间到并且发送照片。

  处罚不是目的,望各位老师严格遵守中心的制度。

教师管理规定12

  一、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保证学生正常学习,顺利地完成初中阶段的学业,特制本规定。

  二、具体内容要求

  1、加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意识。

  年级、班级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及组织校内外集体活动时,必须按章办事,把安全因素放在重要地位。班主任应该经常性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消除。

  2、遵守学校规范,维护校园安全。

  ①严禁携带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及不属于学习用品的一切利器到校;不准携带铁条、钢管、钢球、木棒等与学习无关又易伤人的危险物品到校;不准带易燃、易爆、有毒、有严重腐蚀性的物品到校。

  ②学生不得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得在栏杆边、窗户边打闹玩耍;不得坐在走廊栏杆上、窗户上;不得在栏杆及窗户上探头向下吐口水或做危险的事情;不得从楼上往下抛掷任何物品;打扫卫生擦窗户时一定要确保安全。

  ③不许攀爬翻越围墙、建筑物;不到学校建筑施工场地玩耍活动;

  ④上下楼梯应靠右行走;全校性的集合行动下楼梯时禁止向前推拥,禁止有意在楼梯走道制造堵塞和拥挤。发现有摔倒挤压现象时,后面同学必须奋力向后退,并积极救助压倒在最下层同学。

  ⑤校园内或教室内的电线、电器、电器开关、插座、严禁故意损坏;有损坏现象的不要触摸,不要自行修理,应报告学校或老师,由学校派人修理。

  ⑥体育活动、实验课要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行动,防止各种妨害安全的问题发生,不许在校内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

  ⑦学生不准在校园内骑自行车。

  ⑧不具有走读条件的学生尽量要求住在校内,住校外学生的安全由家庭及监护人予以督促和负责。

  3、遵守交通法规,维护社会秩序。

  ①骑自行车的学生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更不要与机动车比快;横穿马路应观看左右车辆,确保安全后方能通过,不得盲目抢道、强行抢道;自行车行驶时不要并排而行;不要在道路上相互追逐、赛车;步行者应靠右边行走。

  ②学生在校外严禁与不良分子交往,不参加小团伙,不与人冲突、打架斗殴;不义气用事帮助别人做违法的事;不因小事鲁莽冲动而铸大错。

  ③学生严禁离家出走,未经家长同意不在别人家过夜,不留别人在自己家过夜;不喝酒。

  ④严禁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不进营业性网吧。

  4、珍惜生命,不做危险的事。

  ①严禁学生私自下河玩水,游泳。违者从重处理。

  ②严禁学生从事各种冒险行动。违者从重处理。

  ③同学间发生矛盾时必须控制自己的情绪,严禁因冲动而动刀、棒、石头之类能造成人身伤害的东西。违者从重处理。

  ④学生要学会判明是非,不要做其他任何妨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

  5、慎用家电煤气,保证居家安全。

  ①使用家用电器要按规定操作,发生故障不要乱拆乱动,以免触电。

  ②不要在家玩火;不要用火烧易爆物品;不要用火烧化学物品,以免释放有毒气体造成中毒;不得玩火、烧烤以免造成火灾。

  ③使用液化气做饭、洗澡时应注意保持室内气流通,以免发生煤气中毒。

  三、学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1、学生在学校或在上课时间段,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未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批评教育,违反本“规定”条款未造成后果的学生,视其违反性质给予警告以下处理。

  2、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后果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理,性质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学生安全方面的行为表现及管理责任分别与创文明班级活动及班主任考核工作挂钩。

  四、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几项规定

  1、学校各处室、团委、各年级、班级教师组织的一切外出教学、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必须报学校备档,班级外出活动由政教处负责请示主管校长批准。

  2、外出活动需动用汽车的,一般应租用运输公司有意外保险的`车辆。

  3、外出活动的组织应全面、详细,尽量充分考虑到活动路途及目的地的安全因素,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

  4、在活动目的地,除安排好有关教职人员维护安全外,还应组织学生互相监督。活动目的地的不安全地段应派专人看管。

  5、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原则上不选作活动地点。对有不守纪习惯和有违反安全规定记录的学生应事前做好教育工作,活动中要重点监护。

教师管理规定13

  1、培养对象:

  35岁以下青年教师(含新到岗应届毕业生、新引进人才但未从事过本专业系统教学的教师及实际教学经验不足的青年教师)均要求进行在岗培养。

  2、青年教师岗前培训:

  青年教师必须参加普通话和教师岗前培训班学习。学习“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标准”等课程。要求获得培训证书,要树立良好的师德观。

  3、师德培养:

  青年教师须认真参与周一次的政治学习,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并关注本学科前沿教学信息,学风端正,治学严谨,锐意进取,勇于开拓创新。树立为教育事业献身的坚定信念,形成热爱本职工作的良好作风。

  4、日常工作自律:

  服从学校岗位安排,满(超)工作量。做好本职工作,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级部管理。班主任工作、常规工作等接受年级组长领导;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等接受教研组长领导。虚心向老教师学习。

  5、教育教学培养:

  认真参与集体备课,按要求撰写备课笔记,备课量做到超前一周(工作5年或5年之内写详案);课堂教学严格规范,三年内课堂向师傅敞开,一年内须先听课再上课;课后做好作业批改、订正和后进生补习、兴趣提高等工作;善于分析考卷得失,善于运用激励性评价(具体见《教师管理》教师岗位要求)。

  6、教科研培训。

  每年至少在校级或以上开设一节示范课、观摩课、课题课或专题讲座(随堂听课、预约课除外),同时执教一节组内研讨课。每学期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学科组的一课一评两教活动,同行听课数量、质量、书写符合要求(见听课制度);每学年须撰写两篇论文、案例、教学设计或教育教学小故事,并投稿两次;对及时总结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勤于笔耕的老师,学校将推荐其开展课题申报和研究活动。青年教师关注个人成长记录,注重搜集业务资料,及时上传更新个人博客中的业务信息。

  7、继续教育培养、进修。

  上岗教师应具备上岗证书、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考核证书。学校将适当为青年教师提供外出培训的机会,外出教师应遵守《教师管理》中继续教育规定。青年教师须主动报名并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考核”。

  8、读书学习:

  青年教师须参加“循环读书”活动,每学期完成3-4本文学类、教学类、儿童文学类读物。每读一本书完成一篇“循环读书笔记”,每学期在组内或校内开展一次读书沙龙。

  9、师徒结对培养:

  对新走上教学岗位三年内的青年教师,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师徒结对”工作,完成每学期的`结对任务。(见校师徒结对制度)对于上岗第一年的教师须每次听取师傅教师的新课后方可独立走进课堂授课。

  10、一、三、五青年教师培养。

  上岗在一年、三年、五年的青年教师均需接受学校的“一、三、五”青年教师考核(详情见考核规定),考核结果应用于每年的年终考核之中。

教师管理规定14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不断健全完善学校管理体系,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逐步使学校管理步入系统化、科学化、规范性的轨道,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考勤实行签到制,一人一签,任何人不得代签,凡代签二人同责。

  第二条:请假审批办法

  1、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教导主任审批,报校长备案。

  2、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

  3、请假(含连续请假)一周以上,凭相关手续由校长签意见,到学区办理请假手续。

  第三条:旷工、、迟到、早退、事假、病假的界定:

  1、旷工:在正常工作日(包括学校特殊情况下加班)期间,未向相关领导请示批准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岗或离岗者为旷工。不实事求是,隐瞒或谎报请假事由,一经查实,以旷工处理。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旷工论。

  2、迟到:教职工在作息铃声(预备铃)响后未到校为迟到。值班教师在早晨7:30后到校为迟到。迟到认定以教师签到和领导巡查为准。

  3、早退:下班铃未响,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离校为早退。

  4、事假:教师有事需提前请假。请假时必须说明事由并填好请假记录单,否则不予准假。

  5、病假:病假教师病愈上班时,需带医院诊断证明或购药单据予以核实。无医院诊断证明或购药单据视为事假。

  第四条:所有教师不得占用上班时间处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特殊情况下报校长批准,另行处理。

  第五条:考勤记录

  1、上班期间因事外出,需向带班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每个工作日因私事外出20分钟以内不计考勤(每周不得超过两次),超过20分钟按事假处理;未向带班领导请假私自离校20分钟以内按早退处理,超过20分钟,按旷工处理。

  2、男教师55周岁以上,女教师50周岁以上,因病并履行正常手续的每学期不超过5天,按全勤记;其他教师不超过两天按全勤记。

  3、加班时间可折抵病事假。

  第七条:特殊假例处理

  1、婚假:达到法定婚育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教职工享受婚假15天,以上均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办理婚假必须出示结婚证,晚婚还须出示相关的证明。

  2、丧假: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死亡可享受5天以内特假,配偶父母死亡可享受3天以内特假。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死亡可享受2天特假。

  3、产假:女职工请产假应持请假条、结婚证书复印件(原件审验)、准生证复印件(原件审验),请奖励产假的还须提供独生子女复印件(原件这验)办理请假手续。女教职工持准生证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90天,晚婚晚育未办理独生证的产假为120天,晚婚晚育又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证的产假为180天;配偶生育,男职工享受护理假7天(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4、节育和绝育等手术(须出示相关证明)根据计生相关规定享受特假。女教职工施行绝育手术可请特假21天,男教职工施行绝育手术可请特假14天。

  5、配偶意外事故、重病住院(须出示正规住院证明),教职工可享受3天以内护理假。特殊疾病,如精神病、癌症、白血病等,按相关政策办理。

  6、同事、同学或友邻婚丧可请半天特假。

  第八条 考勤的`使用

  教师考勤情况将作为教职工评优、评先、评职、晋级、晋职、聘任、绩效工资发放等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1、每学期连续旷工3天(含3天)或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每学期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事假累计超过1个半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半月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直接定为合格等次;

  3、每学期迟到、早退累计超过40次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直接定为合格等次;

  4、绩效工资中考勤部分,如果有按学校考勤规定处理的情况时,在绩效工资中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如无硬性规定时,则不作处理。

  第九条:未尽事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规定由学校行政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经20xx年3月12日我校全体教师通过,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原考勤规定同时废止。

教师管理规定15

  乡村少年宫是少年儿童的校内辅助教育机构,培养少年儿童对文学、艺术、科技和体育等兴趣爱好,促使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乡村少年宫开展活动的`总体规划,除本校教师任课外,不足的教师可以外聘,为了做好外聘教师管理工作,特制定下列规定。

  1、被聘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人民教育事业,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2、被聘教师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必须严格遵守乡村少年宫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做到提前10分钟做准备,按时上、下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者,必须提前与服务学校联系,以便安排。

  4、上课必须精心指导学生,保持课堂整洁,注意爱护教学用品和公共设备。

  5、被聘用教师的工资按规定标准发放,如有迟到、早退或停课者必须扣除。

  6、被聘教师与其他教师要团结合作,互相关心,互相支持,共同搞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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