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07 15:23:37 管理 我要投稿

(优选)绿化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绿化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优选)绿化管理制度

绿化管理制度1

  校园绿化是美化、净化校园环境的关键,是展示校容校貌的自然生态亮点,是陶冶师生情操的有效途径。为加校园绿化养护管理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园绿化的总体规划、布局设计须托专业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并充分论证。学院绿化的实施必须从学院实际出发,依据绿化总体规划设计方案严格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调整规划的应经过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校园绿化养护管理由后勤保障岗位责任人负责,学院成立是以分管院领导、后勤保卫处、后勤保障岗位责任人组成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后勤保障岗位责任人负责校园绿化养护管理日常工作,对社会绿化企业提供的绿化养护质量监督管理。

  (三)、公共区域摆放盆景或花卉计划均由后勤保卫处编制,报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论证审批后,由后勤保卫处根据计划组织实施,盆景或花卉摆放到位后负责日常养护由后勤保卫处负责。公共区域摆放的盆景花卉由后勤保卫处统一安排调度,其他人员不得自行移动。

  (三)、各部门摆放盆景或花卉计划均由相关部门编制,报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论证审批后,由后勤保卫处根据计划组织实施,盆景或花卉摆放到位后日常养护由各部门负责。

  (四)、校园内名贵树种、名贵盆景、型树木应根据树种、规格、数量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台帐及时养护管理。凡出现自然枯死,萎谢的必须由后勤保障岗位责任人填写注销单经后勤保卫处处长签字后才能销账,人为因素造成的枯死,萎谢追究后勤保障岗位责任人的责任。

  (五)、校园以及有关处室四季摆放的盆景、花卉,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出校园,也不得随便赠送他人。盆景花卉带出校园,门卫必须凭各部门开具的出门证放行,教职工个人的盆景花卉存放校内养护的,在进校时应先到后勤保卫处登记注册,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律作为学院所有。

  (六)、校园绿化日常养护管理实行公开招标选择专业的社会绿化企业进行养护管理。养护过程出现的枯死、冻死、干死的树木、灌木、常绿观叶植物均由社会绿化企业按原采购价赔偿或赔偿同规格同品种的树木、盆栽。

  (七)、校园绿化中的乔木、盆景、花卉、草坪师生共同维护,任何人不得随便踩踏草坪、攀摇树杆、采摘花朵,校园建设工程涉及绿化时需提前申请向后勤保卫处申请,批准后实施,凡未经批准擅自损坏学院树木、花卉、草坪者给予批评、通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处以以罚款。

绿化管理制度2

  绿化是园区内不可缺少的部分,关系到整个园区的形象,也是测定环境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故拟订以下管理方案:

  管理内容

  绿化养护:绿化工应做到管理日常化、养护科学化。

  1、根据气候,给花木适量浇水。

  2、根据花木长势,给花木适量施肥,适当松土。

  3、及时清除杂草、枯枝,春秋两季定期修剪花木,对遭受损坏的花木及时扶正、整修或补苗。

  4、制定预防措施,防治病虫害。

  5、做好恶劣天气花草树木的保护工作。

  6、定期修剪草坪,使其生长茂盛,平整美观。

  管理标准

  1、及时养护,保持绿化的正常生长。

  2、保持公共绿地整洁。

  3、乔、灌、草等保存率95%以上,大乔木保有率98%以上。

  4、新建绿地中,植物成活率95%以上。

  绿化养护规程

  (一)灌溉与排水

  1、栽植的树木应根据天气,立地条件和树种的抗旱能力,进行适量的灌溉,保持土壤中的有效水分。

  2、绿地中已栽植成活的树木,在久旱或立地条件较差、土壤十分干燥时,应及时采取灌溉措施。

  3、灌溉时间:夏季灌溉宜在早晚进行。冬季灌溉应在中午进行。灌溉要一次浇透,尤其是春夏两季。

  4、暴雨后要注意排水,新栽树木周围的积水尤其要排出。对于地下水位较高苗木,应采取有效排水措施。

  5、灌溉用水不能采用有害污水。灌溉时,要注意保护木根部的`土壤不被冲刷。

  (二)中耕除草

  1、各类绿地中影响植物景观的直立性杂草必须清除对影响树木生长的各类野生藤蔓,应及进清除。

  2、树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中耕深度为10-20厘米,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

  (三)施肥

  1、施肥的肥料种类以复合肥为主,施肥的时间宜在清晨和傍晚。

  2、施肥量应根据树种、生长期、土壤等情况决定。

  3、施肥可采用沟施和叶面喷施等方法,沟施时应先在树木周围挖好施肥环沟,其直径与树冠相适应,深度应在根系密集层以上,宽度约为25-30厘米。施肥后,应将环沟填平。

  4、草坪中的树林可采用穴施法施肥。

  5、树木青壮年期及观花果类植物,可适当增加施肥量。

  (四)树木修剪

  1、树木通过修剪稳定树型、调节生长、适合景观的需要。养护中修剪以自然树型为主。可根据树木的生长发育特点,将树冠修剪、整理,使形成和保持一定的形状。

  2、树木应根据不同生长习性采取不同的整形措施对。

  3、树木的修剪程度应根据主、侧枝间的生长习性、树龄及树种的特性而定。整形时应采取“强主枝重剪、弱主枝轻剪”的原则;调节树势时应采用“强主枝轻剪、弱主枝重剪”的原则。

  4、树木修剪的时间根据植物的特征而定。春、夏季开花的植物可在花后修剪;秋季开花和一般的树木应在休眠期修剪;畏寒植物一般在春季修剪。

  5、花灌木的修剪,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有利于花枝的均匀分布。

  6、修剪时,切口平整。剪口应在芽背,呈45度斜口。对于过粗大的枝条应采用分段截枝法,避免撕裂。

  (五)地被和草坪养护

  1、地被在未覆盖地面时期,应及时除去杂草,中耕。中耕时不得损伤的地被植物的根系。

  2、天气干旱、地面干燥时,要适时、适量的进行浇水。早春发芽时节可进行普遍施肥,肥料以复合肥为主。

  3、木本地被植物萌发能力较强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量的修剪。

  4、草本及宿根、球根地被植物萌发能力较强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量的分栽。

  5、草坪中的杂草应及时去除,单纯型草坪纯洁度大于95%,除草方式可采用人工除草、机械除草、化学除草等方式。杂草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内清除;草坪内没有已开花的杂草。

  6、草坪在生长季节,适时进行修剪,草的高度控制在10厘米以下。

  7、灌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厘米,树堰直径。

  8、每天需做好旱情记录及工作记录。

绿化管理制度3

喷雾器的操作规程及安全事项

  一、操作规程

  1、检查喷雾器性能是否良好,将喷雾开关打开关闭。

  2、治不同的'病害虫,使用不同的药物配成不同浓度的药剂,将原药剂量倒入喷雾器内,盖上过滤网。

  3、用桶或水管加入无杂物的清水至水位线处。

  4、将喷雾器背在背上,左手拿压杆,右手执喷杆手柄。

  5、左手上下压动压杆至有一定压力时,右手打开开光,根据被喷植物(或面积)的大小调节开关大小。

  6、右手摆动摆杆,使喷头按要求上下或左右喷雾。

  7、每次使用后,将剩余药剂倒入污水井中,再加入清水,压动压杆,打开开关,使清水喷出,清溪喷雾器,并将喷雾器倒立,使剩余的清水流尽。

  二、安全事项

  1、操作人员须戴好口罩和手套,着长衣长裤,防止中毒。

  2、药物要妥善保管,以免他人误用。

  3、水位不超过水位线,防止药液外流,接触皮肤,引起中毒。

  3、保持左手压力均匀,上下摆动次数在30次/分左右,勿使压力过大损害气压室。

  5、绿化员工在使用机器喷洒杀虫剂时,应将“危险”标志牌放在关键位置,警告人们勿靠近工作现场。

  二、打药安全注意事项

  (1)为了居民的安全,在每次打药前,要提前2—3天张贴打药通知,提醒居民注意安全,带好小孩,管好宠物。

  (2)操作人员必须带好口罩和手套,穿长衣长裤,戴防风眼镜,以防中毒。

  (3)根据不同的病虫害,打不同的药物进行防治。用药要严格按药品使用说明并进行配置。

绿化管理制度4

  (一)、管理定位

  园林绿化从过去单纯的仅供观赏和作为城市装饰的性质向着为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保护城市生态平衡的高度转化。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城市地域的扩大,如何保护城乡居民赖以生存的环境,已经成为当前世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与难点。园林城乡化,是采取高绿地指标,消除环境污染,美化生活环境,让城市掩映在万绿、万花丛中,成为既有高度物质文明,又有大自然纯朴气息和生态平衡的现代化的、反映精神文明的新型生态形式。当今,绿色浪潮风行世界,因为绿色植物能提高城乡免疫功能,这是绿化的最根本的功能。

  绿色植物是生态园林中的灵魂,城市中每块绿地都是城市大机体中的肺叶与肝脏',起着气体交换、消除污染与美化环境的作用。根据绿化无界性特点,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大环境绿化,使园林绿化紧扣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的战略目标,形成绿点、绿线、绿面、绿带、绿网、绿片的生态园林体系。对xx市重点公路绿化工程景观提升及生态绿化工程项目,我们将推行生物型、科技型、知识型、可持续型和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科学管理措施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通过对植物的立体化控制,全方位对xx市重点公路绿化工程景观提升及生态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园林生态化的绿化管理。依据iso9000质量体系中pdca的质量控制循环控制程序,进行绿化作业策化、实施、检查、改进。为此制定以下措施。

  (二)、室外绿化的管理

  1、生态型绿化管理

  为了xx市重点公路绿化工程景观提升及生态绿化工程养护水平的提高和良好生态环境的维护,管理上要依靠绿化作业方式的专业化。生态型专业化的绿化作业方式,确保工作效率。

  (1)、现代化的绿化作业机

  草坪、树木的成片修剪将采用各类新式的绿化专用机械设备,极大提高单位生产效率。

  (2)、现代化的喷灌技术

  根据实地的管理需要结合我们多年的管理实践经验,将对管理区的喷淋系统进行集约化改造,避免植根泡死或浇水不足,确保植物生长良好。

  (3)、园林病害虫的`防治及持续控制

  为了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我们不单纯依赖化学防治的方法。必须从城市生态系统的整体出发,处理好有病虫--寄生--环境因素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实行'以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实施ipr战略(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可持续控制病虫害。采取以下的方法:

  a、植物移栽、补植时,加强病虫防治,严防危险性病虫害侵入。

  b、科学种植、养护和管理,营造不利于病虫害繁殖的生态环境。

  c、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根据实际情况(调查和经验等)建立病虫害预测预报系统,确定西华街道办事处物业内的主要害虫和病害。进行重点防治。

  d、实行生物防治,通过生物防治措施控制病害虫发生。如保护和利用害虫的天敌(益鸟、寄生性天敌昆虫、有益微生物等)。

  e、依据害虫生活习性,利用简单物理因素对害虫加以捕杀,如灯光诱杀、人工摘除病叶等。

  f、化学防治,科学使用高效率低毒农药,严格控制病虫害。

  (4)、草坪杂草的综合治理

  为使草坪生长正常、优质、美观、可对草坪杂草进行如下综合治理:

  a、建立适宜于本地生长的优良品种。

  b、加强草坪管理,对草坪及时修剪、浇水、施肥,及时防治病虫害等措施,以提高草坪的抗害性。

  c、化学防除:可通过移植前采用化学除草剂,摘除杂草,同时通过使用选折性除草剂控制杂草。

  d、人工拔除:小面积少量草坪杂草可进行人工拔除。

  2、可持续性绿化管理

  根据植物的生长特性和科学化、规范化、机械化的专人作业,实施生态型绿化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西华街道办事处物业内树木、草坪、花卉搭配合理,植物常青,花开不断。

  (1)、乔灌木:及时淋水、松土、施肥、修剪。去除枯枝叶,防治病虫害。

  (2)、时花:供应四季新潮时花,及时更新残花。

  (3)、草坪:保持草坪生长良好,每年打孔培沙,梳草松土,进行草坪更新复社。

  (4)、废弃物的持续利用:充分利用修剪下来的草屑、枝叶等,制成堆肥。维护了生态环境,实现绿色废弃物的可持续利用。

  3、知识型绿化管理

  因为绿色植物是生灵中的一份子,拥有其美丽的名字和特殊的个性,我们对西华街道办事处物业内的每种树种进行绿色标识(如树上挂彩牌),树种名称、科属、习性、产地等,同时进行有关生态和保持优美景观方面的科普宣传,让人们在与绿色朋友亲密接触的同时增长绿化知识,提高生态意识,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受到知识的熏陶。

  4、科学化、规范化绿化管理

  (1)、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

  在xx市重点公路绿化工程景观提升及生态绿化工程项目的绿化管理中,我们按照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绿化管理体系、工作标准和服务程序,明确规定绿化管理工作每一个岗位的工作职能,每一项工作的操作步骤,各种问题的处理方法,使每一个员工工作都有章可依,从而不断提高绿化管理质量,创建绿色环保型物业。

  (2)、'闭环+激励'内部运作机制

  在管理处的闭环+激励'管理模式下,进行绿化区域分工,区域负责,责任到人。下级对上级负责,事情一环扣一环,形成一个有机结合的绿化管理闭环。

  (3)、'零干扰'的隐形服务

  利用节假日的时间施行剪草剪枝,以尽量减少绿化作业时间对用户正常工作的干扰。

  总之,我们的绿化管理就是要把众多相关的园林有机地贯穿起来,编织成总体环境景观的绿色花环。并附之灵魂,让充满勃勃生机的绿色精灵和人们融汇在一起,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态与环境的协调统一。

  (三)、室外绿化管理运作

  绿化管理日常工作将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pdca循环控制程序,进行绿化策化(确定标准,计划)-->绿化实施-->绿化检查-->绿化改进,先制订出科学合理的绿化作业标准,然后组织实施,并对绿化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其有效性,以不断改进绿化工作。

  (四)、室外绿化管理标准

  园林既是一种自然景观,又是一种文化现象,需要以一种文明的、高层次的管理来实现它的功能。我们以'人与自然'为主题,以'三最'(最优美、最清洁、前卫生)为尺度衡量我们的管理工作,做到一草一木青枝绿叶,一砖一瓦精雕细刻,一人一事服务周到,一时一刻体现文明,使室外绿化养护达到一级养护标准。

绿化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城市,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市)城市规划区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xx市城市管理局是xx市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市范围内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xx市园林管理处为xx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在xx市城市管理局的领导下,具体负责xx市建成区内的城市园林绿化保护、养护和管理工作。

  县(市)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园林绿化保护、养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安排城市园林绿化经费。

  第五条: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本事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庭院植树种花,垂直绿化,美化环境。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投诉、检举和制止损害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市、县(市、区)规划、国土、发改、财政、建设、林业、公安、市政、交通、电力、通信、环境保护、市容环卫、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规定。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园林绿地包括以下六类:

  (一)公共绿地:是指道路绿地,向公众开放的市级、区级各类公园、街旁游园,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各类公园包括综合性公园、儿童公园、文物古迹公园、纪念性公园、风景名胜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带状公园等。

  (二)居住区绿地:是指居住区内除居住区级公园以外的其他绿地。

  (三)单位附属绿地:是指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管界内的环境绿地。

  (四)防护绿地:是指用于城市隔离、卫生、安全、防灾等目的的绿带、绿地。

  (五)生产绿地:是指为城市园林绿化供给苗木、花卉、草皮、种子的圃地。

  (六)风景林地:是指具有必须景观价值,在城市整体风貌和环境中起作用,但尚没有完善游览、休息、娱乐等设施的林地。

  第九条: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城市绿化规划、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设计方案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市辖各县(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审批,并分别送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安排配套绿化用地,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医院、休(疗)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不低于40%。

  (二)高等院校不低于40%,其他学校、机关团体等单位不低于35%。

  (三)经环保部门鉴定属于有毒有害的重污染单位和危险品仓库,不低于4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置宽度不小于50米的防护林带。

  (四)宾馆、商业、商住、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设施,应当进行环境设计,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不低于35%;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的,不低于30%。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在贴合城市公共安全和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进行天台和屋顶绿化。

  (五)居住区、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不低于30%,在旧城改造区的不低于25%。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居住区不低于1.5平方米,居住小区不低于1平方米,住宅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

  (六)工业企业、交通运输站场和仓库,不低于20%。

  (七)其他建设项目不低于25%。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等绿地规划建设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道路绿化贴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公路规划红线外两侧不准建筑区的隔离绿化带宽度,国道各不少于20米,省道各不少于15米,县(市)道各不少于10米,镇(乡)道各不少于5米。

  (二)在城市高速公路(或新建干线、轻轨交通)和城市立交桥范围内,应当进行绿化并兼顾城市景观和交通安全。

  (三)铁路沿线两侧应规划建设防护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得少于30米。

  (四)高压线走廊下安全隔离绿化带的宽度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建设。

  (五)饮用水源地水体防护林宽度各不少于100米,沿江河两岸防护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得少于30米。

  第十二条: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筑和园林小品,突出“山水园林城市”特色。

  各类公园建设用地指标,应当贴合国家行业标准。绿化用地面积应当占总用地面积的70%以上,游览、休憩、服务性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

  居住区配套绿化用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5%。

  第十三条:城市生产绿地应当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需要,其用地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鼓励发展个体苗木生产基地。

  第十四条:城市绿地的规划和绿化方案的设计,应当委托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和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城市公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等城市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绿化规划、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有关部门方可办理报建手续。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按批准的绿化规划和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施工,确需变更设计方案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各类绿地绿化工程进行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并会同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第十九条:绿化建设应当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的正常生长,与地上地下各种管线及其他设施坚持国家规范标准规定的安全间距。

  第二十条:市园林绿化工程(包括园林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承担。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审查和发证工作,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外地进入本市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的企业,需到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配套园林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达不到本规定第十、第十一条标准的,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建设单位承担补偿职责,按照所缺少的绿化用地面积交纳绿化补偿费。绿化补偿费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收取,交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并按规划专项用于易地绿化建设。

  第二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开发住宅区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应当在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中统一安排,其比例应占工程项目土建投资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

  第二十三条:园林绿化建设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各级人民政府直接投资的公共绿地(道路、公园、广场、游园等)、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它绿地、干道绿化带、防护林、义务植树基地等由投资主体或土地权属单位负责。

  (二)认建、认养绿地由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四)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五)铁路、公路防护绿化和经营性园林、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的绿化建设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二十四条:城市园林绿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投资的城市公共绿地(道路、公园、广场、游园等)、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

  (二)认建、认养绿地由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干道绿化带、防护林、义务植树基地等,由投资主体或土地权属单位负责。

  (四)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五)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住宅组团的绿地由物业所有权人出资,委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其所在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单位负责。

  (六)苗圃、花圃、草圃等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或个人负责。

  (七)铁(公)路沿线、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等城市绿地,由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负责。

  (八)在私人庭院内种植树木,由合法土地使用权人或使用人负责。

  各管理职责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护树木花草正常生长及绿化设施完好。沿街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门前绿化。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城市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已占用的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清理通知限期归还,并恢复城市绿地使用功能。因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征得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由市规划部门按照调整城市规划的原则,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绿地。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占用城市绿地7000平方米以上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城市绿地1500平方米以上7000平方米以下的,报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用城市绿地1500平方米以下的,由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再报有关部门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并按规定缴交恢复绿化补偿费。临时占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占用者应承担赔偿职责。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园林绿地内设置与绿化无关的设施。

  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内严格控制商业和服务经营设施。确需设点经营的,应当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方可在指定地点从事经营活动。

  工程建设项目影响城市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在设计和施工前制定保护措施,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建设单位应承担赔偿职责。

  严格控制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干道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确需开设的须经当地公安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缴纳相关费用,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组织施工,所需的相关费用由该单位(或个人)支付。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因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确需砍伐、迁移树木花草的,按下列规定办理报批:

  (一)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砍伐、迁移城市树木200株以上的,由市、县(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砍伐、迁移200株以下或胸径80厘米以上树木的,由所在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经批准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应当给树木权属单位或个人合理补偿。

  第二十九条:电力、公安、市政、交通和通信等部门,因安全需要修剪、迁移、砍伐树木的,应当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实施,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支付。

  因紧急抢险救灾需要修剪、迁移、砍伐树木的,经其本单位领导同意后可先行实施,但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并在险情排除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补办交费、审批手续。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对所管辖范围内影响交通、管线、房屋和人身安全的树木应当及时修剪、扶正,确需迁移、砍伐的,需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单位或个人确需砍伐、移植属自我所有的树木(古树名木除外)的,需向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费用由该单位或个人负责。

  第三十条:城市树木所有权和收益,按照下列规定确认:

  (一)由政府投资或公民义务劳动在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内种植和管理的树木,属政府所有。

  (二)经鉴定并由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古树名木属政府所有,收益归其生存地的单位和个人所有。

  (三)单位附属地和由单位自建的防护绿地内的树木,归该单位所有。

  (四)由团体或个人投资经营生产的绿地内树木,属团体或个人所有。

  (五)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绿地内的树木,属土地使用权单位或个人所有。

  (六)由个人投资在自住、自建庭院内种植和管理的树木,属个人所有。

  第三十一条:百年以上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

  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定级、登记、编号,建立档案,设置标志,划定保护范围,确定养护管理的技术规范,加强管理。

  古树名木生存地的所属单位和个人,为该古树名木养护工作的职责单位或职责人,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养护管理,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

  严禁砍伐、迁移或买卖古树名木。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迁移、修剪古树名木的,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二条:在城市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堆放、焚烧物料。

  (二)在树木和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和悬挂重物。

  (三)攀、折、钉、栓树木,采摘花草,践踏地被,丢弃废弃物。

  (四)损坏绿化的娱乐活动。

  (五)以树承重,就树搭建。

  (六)采石取土、建坟。

  (七)其他破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各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收取的绿化补偿费、恢复绿化补偿费等费用,列入城市绿化专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市财政部门监督使用,专款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五条: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xx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韶府发[1987]19号)同时废止。

绿化管理制度6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园林绿化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绿地的美观、健康和持久。它通过明确职责、规定流程、设定标准,促进园林绿化项目的高效执行,提高环境质量,同时提升企业的形象和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内容概述:

  1.责任分配:明确各部门和个人在园林绿化工作中的'职责,如养护、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

  2.工作流程:制定从设计、施工到后期维护的详细步骤,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

  3.标准设定:规定绿化植物的选择、种植密度、灌溉频率、修剪周期等,确保绿化质量。

  4.监督检查:设立定期检查机制,评估绿化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5.应急处理:针对极端天气、灾害等情况,制定应急预案,保障绿化的稳定。

  6.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绿化知识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环保意识。

绿化管理制度7

  1. 提升企业形象:优美的绿化环境是企业对外展示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有助于提升客户、合作伙伴的信任度。

  2. 改善工作环境:绿化的'环境可以缓解员工的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3. 保护生态环境:通过绿化,企业可以减少碳排放,改善周边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

  4. 节约能源:绿化可以降低建筑能耗,通过遮阳、隔热等方式,实现节能减排。

绿化管理制度8

  一、绿化养护技术管理制度

  1、管养范围:分车带、景观带(路侧绿地)、行道树的管理与养护。

  2、管养资料包括:绿地卫生、绿地内植物的浇水、修剪、施肥、打药、维护等资料。

  3、养护管理标准:

  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到达黄土不露天。

  2)、绿化植物到达:

  (1)生长势:正常。生长到达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2)叶子正常:①叶色、大小、薄厚正常;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正常:

  ①无明显枯枝、死权;

  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

  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00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4%以下;

  ④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

  (4)措施:按所要求的技术措施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l%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色彩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3)、每年对行道树的刷白不低于两次。

  4)、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管养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劳动工具费、安全礼貌施工费、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保险、水费、电费、打药、施肥、车辆燃油磨损费、安装调试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等,凡是涉及到管理的一切费用。

  二、绿化养护人员管理制度:

  人员配备合理。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相关资历,项目负责人务必到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主要技术人员1人以上,需具有相关资历。小区绿地每50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小区绿地及新区前后广场每150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更换项目负责人务必向业主管理方提出书面申请;更换其他管理人员务必征求业主管理方同意。

  突发事件的处理。按业主的要求配合做好各类大型检查活动期间的相关工作等,尤其是重大活动的迎检任务,迎检期间要增加人力、保洁次数和延长保洁时间等以到达检查质量要求;对发生火灾和人为砍伐、偷盗、毁坏花草树木等行为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并向新区上报。

  三、清卫保洁管理制度

  1、定人定岗定时开展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无废弃物和垃圾等。

  2、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如:树枝、树叶等),重点路段做到随产随清,其他路段务必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瓶筐和塑料袋等废

  弃物。

  3、绿地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现象;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绿地外2米范围内无杂草。

  4、加强绿地花坛保洁,确保各类绿地的花坛整洁有序。

  5、树木无死株、断枝及明显枯枝,无大片光秃落叶;植物叶面无陈旧积尘。

  四、绿化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思想意识,注重安全,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确保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与检查,对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员工在喷药工作时,要戴口罩、眼镜与胶手套,然后才能操作。在喷药过程中,原则上不能吸烟与不能接触食品,更不能将其入口而食。喷药后要清洗干净手、脸与更换衣服后,才能饮食,切实防止人员中毒的事故发生。(注:天气炎热,喷药时间应为:上午11时前;下午三时至七时,防止高温喷药易造成药害与人员中毒)。

  4、员工在进行剪草与修剪树木等维护工作时,应按技术规范进行操作,正确使用剪草机、绿篱修剪机与喷药机等,防止机具伤害人员的事故发生。

  5、在绿化管理过程中,凡是清理出来的园林垃圾(如枝叶)等杂物,未经同意,不准将其随地烧毁。要按明火的管理规定执行。

  6、仓库内的各种物品,如农药、化肥、易燃物品等要分类堆放,做好防潮、防火、防腐蚀、防盗安全措施,库内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绿化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灭火器。

  7、员工在绿化管理工作过程中,凡是高空作业(包括攀爬树木、用油

  锯锯树枝等作业),要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务必系好安全带才能进行作业,切实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养护考核管理制度

  考核:①养护期内,由项目经理组织各小区人员进行考核、检验,并做好检测验收报告;

  ②考核时间:共3次,分别为2017年4月1--10日、2017年4月1--10日、2017年12月1--10日。

  六、养护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绿化资料记录详细,分类清楚,数据详实。各类档案按系统分类:绿化带、草坪、景点、广场道路、等统一存放档案盒并贴上标签。编制档案目录,资料应与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2、月度养护计划及养护作业按时记录、及时上报,并贴合现状和季节特点,针对性强,养护档案做到完整、真实,不弄虚作假。

  3、建立绿化养护数据库,并根据实际状况进行变动。

  4、及时完成业主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按质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突击任务,并到达绿地养护要求。

绿化管理制度9

  绿化施工管理制度主要涉及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施工流程、质量控制、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设备管理和后期维护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绿化工程的高效、优质、安全进行。

  内容概述:

  1.项目管理:明确项目目标,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工期,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2.人员配置:合理分配技术人员、施工队伍,明确职责,提升团队协作能力。

  3.施工流程:规范从设计、采购、施工到验收的每一步骤,保证流程的.顺畅与合规。

  4.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查点,对材料、工艺、成果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

  5.安全规定: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培训,预防施工事故的发生。

  6.环境保护:遵守环保法规,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实施绿色施工。

  7.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施工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故障率。

  8.后期维护:建立绿化养护机制,确保绿化效果的持久和美观。

绿化管理制度10

  一、卫生管理

  1、管理段工作室、宿舍、办公及公共场所的卫生实行分片包干,要求每天检查清扫一次以上。

  2、办公室、宿舍、饭堂等做到窗明、地亮,台面无灰尘,地面无积水,搞好经常性保洁工作,使管理段卫生工作持之以恒。

  3、建立符合卫生条件的厕所,并有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做到无臭味、无堵塞,保持经常清洁。

  4、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号召全段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制订有效的卫生公约。

  二、绿化管理

  1、管理段绿化美化工作应根据实际认真做好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植树、种草、栽花等。

  2、加强绿化美化管理,创造优美环境。要求绿化工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经常对花木进行淋水,不定时对花木的造型进行裁剪、施肥。

  3、保护绿化,爱护花草树木。如发现有人乱踏花草或破坏植物,一定要进行阻止,保证庭院的绿化能得到有效的保护,给花草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也给职工一个自然的环境。

  谈我国旧城改造中的园林绿化问题

  摘要:90年代以来,我国许多大中城市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大潮和经济规律的作用下,旧城改造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潮。改变城市面貌,提高人民居住水平,挖掘城市用地潜力等多方面的因素,使旧城改造在世纪末的城市建设中显现出重大意义并占有了非常重要的位置。关键词:旧城改造园林绿化问题1问题与现 阅读全文 >>

  库房管理制度规范

  库房管理制度规范一、物资的入库与验收1、原材料入库。外购原材料到货后,库房管理员应按供应人员填写的《采购入库清单》仔细核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核对无误后入库。2、产成品入库。经品质部验收合格并填写《检验移交单》后入库。3、对需要质量验收的原材料,入库时先标识待验品,按规定及时 阅读全文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各公司、部门的生产工作劳动保护,保护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不断发展,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集团各公司、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阅读全文 >>

  学前班安全管理制度

  学前班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将学前教育纳入管理日程,定期研究检查指导学前教育工作。2、定期检查班内安全措施,向全体任课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利用班会时间向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3、坚持对学前班儿童进行规范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儿童。4、注意场地、玩具、用具、课桌椅 阅读全文 >>

  酒店员工管理制度

  楚天大酒店管理制度一、劳动管理制度:酒店员工每月休息两天(炊事班师傅、配菜人员除外,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有事请假(不发工资)回店销假,书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发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两百。二、工作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必须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当天工作必须 阅读全文 >>

绿化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1、为加强校园绿化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促进校园环境绿化、美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管理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校园内的绿化和美化、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凡在校园内工作、学习的教职员工、学生都必须遵守。

  3、政教处为学校的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校的绿化管理工作,学校绿化养护工作,学校的其他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校园绿化的管理工作。

  4、学校院内所栽植的花草、树木、建设的绿化景点所有权归属学

  校。任何部门、个人均无权毁坏、砍伐或移植。

  5、学校师生员工有绿化植树的劳动义务。

  二、规划与建设

  1、政教处依据学校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学校绿化规划,并报学校审批后,纳入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学校绿化规划,一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确需调整或变更时,应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2、学校绿化规划的编制,应当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和人文条件,结合学校发展及周边区域功能要求,合理规划公共绿地,风景绿地。

  3、学校大型绿化、美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化设计方案,原则上应当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管理与养护

  1、校园内公共绿地、风景园林小区、防护绿地、行道树、绿化景点管理与养护,由绿化管理人负责。

  2、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占用绿发或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破坏绿地。

  4、擅自占用或开挖校园绿地的,在校园绿地中随意搭建、种植的,除责令其无条件退还并将绿地恢复原貌外,处以100―300元罚款。

  5、在校园绿地中放养家禽、家畜等的,一经发现由保卫处、总务处组织人员及时处理。

  6、破坏校园绿化及其设施的,按其造价的2倍处以罚款。拒绝、阻碍、围攻、殴打校园绿化箭理人员依法实施管理的,由校总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在绿化工程中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劣充优的,除责令其返工外,罚款500―3000元。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8、对各责任区绿化管理不善的,要定期整改,并追究其绿化负责人责任:造成植物死亡或绿地荒废的按该植物或绿地造价的三倍处以罚款。

  9、故意破坏校园绿化及其设施,或者拒绝、阻碍、围攻、殴打校园绿化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管理的,由校总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弄事责任。

  10、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学校政教处按照本规定执行处罚。

  11、校内草坪,在生长季节(5月至10月)5天修剪一次,要求剪后草坪平整,修剪纹路整齐,草坪边沿用割灌割草机或专用剪子修剪整齐,当天将所剪坪草清理干净。

  秋季落叶后对院内花灌木及木本花卉进行整枝修剪。大月季在离地面10cm处剪枝(留3―5个健壮枝);花坛里的造型树木(如绿篱等)在春秋两个生长期末进行整形修剪。

  对院内的大型灌木、乔木等树木冬季进行整枝修剪,生长季节适时修剪。

  12、做到院内草坪及花坛绿地内基本无杂草,尤其在夏、秋两季草种成熟时期要随时清锄,以防草种落地。

  13、做好浇水、防冻等保活措施,以及冬季护林防火防盗工作。

  14、每年对枯死树花木、草坪进行补种,做到草坪无秃斑、苗木随死随补。

  15、对院内花坛绿地和树木上的废纸、塑料袋等垃圾和废弃物每天及时进行清理。及时清倒绿化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草、砖头、石块等),做到“工完场净”。

  16、爱护绿化器械和工具,能及时有效的进行维护和保养。

  17、在实际绿化管护过程中发现的未尽事宜,及时进行协商和补充。

绿化管理制度12

  本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我司绿地维护工作,确保园区环境优美,提升公司形象,为员工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区域划分、养护标准、责任分配、执行监督和考核机制。

  内容概述:

  1.绿化区域划分:明确各区域的养护责任部门,如办公区、公共绿地、休闲区等。

  2.养护标准:设定各类植物的'浇水、施肥、修剪、防虫防病等具体养护要求。

  3.责任分配:确定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包括日常巡查、专项任务和应急处理。

  4.执行监督:设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养护质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5.考核机制:根据养护效果进行绩效评估,激励员工提高养护水平。

绿化管理制度13

  医院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健全,确保医院绿地整洁美观、花草树木繁茂,绿化设施完好。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医院绿地,但有特殊状况确需临时占用医院绿地的,应报医院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向医院绿地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或在绿地里停放车辆、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堆放物品、追逐嬉闹及其他有损绿地的行为。医院绿化专业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兼顾市政公用设施、水利工程、道路和消防等方面的需要,确保绿化建设和管理维护的顺利进行。对于影响医院绿化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或施工单位应征求医院绿化主管部门意见,确定保护绿化措施。修剪树木时,需经医院绿化主管部门批准,由管线管理单位委托绿化专业管理机构进行修剪,并支付修剪费用。对于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的树木,应当加强保护,不得随意砍伐或移植,有必要移植的应当经过专业机构评估和移植。

  古树名木是具有历史价值或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由医院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养护。为确保古树名木能够正常生长,管理养护职责部门或个人应按照古树名木养护管理的技术规范进行精心的养护管理。如果古树名木自然死亡,应及时报告医院绿化主管部门处理。禁止进行以下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

  ①在树干上乱刻、乱划、钉钉或缠绕绳索、钱丝;

  ②用树木作施工的支撑物;

  ③在树冠周围边缘以外地面3米范围内,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兴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或倾倒有害树木的污水、害的,以下损害市民健康为原则。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绿化美化城市,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研究、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了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城市绿化街道、广尝小游园、公共绿地、防护绿地、街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由经营管理单位管理;单位自建的院内绿化绿地,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化绿地,由其物业管理单位管理。城市绿化绿地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绿化绿地管理制度,持续绿化绿地树木花草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及时修剪树木花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城市绿地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或在绿地里停放车辆、设置广告牌、堆放物品、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他有损绿化绿地的行为。

  城市绿化管护人员要尽职尽责,要按照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认真做好绿化苗木栽植和维护管理工作,预防虫害,搞好防治工作。城区绿化实行职责包干制,各管护人员要做好本职责区的锄草、松土、施肥、浇水、修剪、清除垃圾等日常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职责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保护绿化和绿地设施人人有责。

  一是不准爬树折枝采花,偷挖苗木花卉。

  二是不准摇树、剥皮、刻划、订钉。

  三是不准在树木乱拴乱挂晒物品。四是不准穿越、踩踏绿篱、花坛、草坪。

  五是不准向绿化区、绿带、绿地、花坛内乱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

  六是不准损坏一切绿化设施。

  电力及其他线路需修剪树木时,务必向主管单位申请,经同意后,由主管单位派人员监督修剪,不经许可不准随意乱砍。

绿化管理制度14

  一、绿化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环境绿化规划的整体设想、定位。

  2、负责学院重点绿化工程项目及绿化养护工作具体方案的.审核、批准工作。

  3、组织学院开展的各项绿化植树活动。

  4、处理校园内发生的重大毁林、毁绿事件。

  二、绿化管理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绿化规划、绿化工程、绿化植树活动的具体方案、计划的制订及具体实施。

  2、检查学院内绿化维护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负责整改。

  3、负责学院环境绿化维护的日常工作。

  三、例会制度

  1、绿化管理委员会每年年初和年终召开两次定期例会,平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不定期例会。

  绿化管理工作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例会。

绿化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服务中心主管巡检执行标准

  为完成物业公司下达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部门内部各项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内部人员工作要求和工作关系;服务中心主管对各项工作有必要进行检查和监督,使小区楼宇管理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一、服务中心主管负责服务中心的大局,同时也巡查分管住宅区楼区域公共设施,清洁,卫生,杀虫灭鼠,绿化美化、日常维修等管理工作。

  二、服务中心主管每月必须对上述管理工作范畴全面检查一次,并进行认真记录,每月对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并填写相应表格。

  三、服务中心主管负责制定每月管理工作实施计划,并对工作计划逐项进行检查、指导和落实,抓住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统筹安排,合理布置。

  四、服务中心主管应对住宅楼公共设施管辖范围、卫生区域责任、消杀范围和重点部位、绿化责任区做到心中有数,在每次全面检查过程中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和解决办法,及时督促责任人前去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录下来,事后检查完成情况。

  五、服务中心主管应对各项管理工作高标准,严要求,除每个月定期检查以外,还采取不定期的抽查,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在抽查过程中可走访部分业主,虚心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增强与业主之间的良好关系,努力改进工作要求和提高质量标准,取得业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信赖。

  六、服务中心主管负责制定各项管理工作的整改措施,对检查出来问题较为严重的.,应发出书面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责任人限期整改,使存在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七、服务中心主管每月对各项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做出评价,评价结果与楼管员,清洁工,绿化工,维修工的奖金或工资直接挂钩,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第二章 卫生管理员执行标准

  卫生管理员执行标准如下:

  一、做好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的卫生。

  二、督促厂家、商铺执行好门前“三包”合同,发现问题,及时联系解决,原则上必须当天完成。

  三、每月安排半天大扫除,提前一周报办公室安排。

  四、环境卫生涉及商家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时,应及时向环卫所、公司口头或书面报告,提出解决办法。

  五、对商铺的门面卫生应以严抓紧,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六、恶劣天气造成影响环境卫生,应采取突击清理办法解决,不得无故拖延。

  七、凡装修工程造成环境卫生破坏,必须及时督促清理,必要时采取非常措施。

  第三章 楼管员卫生检查监督执行标准

  一、管理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热爱楼宇管理工作,热心为业主服务,团结全体员工齐心完成工作任务。

  二、楼管员应对管辖区域的业主情况和楼层公共区域设施的使用情况了如指掌,对环境清洁卫生、绿化区域长期负全面责任。

  三、楼管员应不定期走访业主,虚心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做好业主走访记录,增强与业主之间的良好关系,努力改进工作,取得用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楼管员每天例行巡视检查制度,对管辖楼宇的各个楼层,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和设施的状态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监控总值班,并督促及时解决。

  五、妥善保管业主登记表、装修报告及各类档案资料,建立健全业主档案。

  六、为保持辖区的清洁卫生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楼管员每天应全面检查两次,填写检查登记表。将结果填入考核表格内,每月总结一次,报服务中心主管评定,考核结果与月份工资挂钩,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七、每月发放卫生工具和清洁材料,工具和材料的领用应本着满足工作实际需要,努力减低消耗,节余成本,从严控制的原则。

  八、组织员工参观学习先进单位在清洁、卫生、绿化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改进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和缺陷,提高管理水平和清洁标准。

  第四章 公共卫生管理员工作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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