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考核管理办法

时间:2024-10-18 11:52:34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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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考核管理办法

部门考核管理办法1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为了激发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根据《xx集团考核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条考核范围

  集团内部所有单位。

  第三条考核对象

  部门考核的对象为部门经理。

  第四条考核内容

  部门考核分为“部门”及“业务部门”考核两大类,其中:

  行政部门(考核“部门工作量”、“部门出勤率”和“部门满编率”)

  一、部门工作量

  “部门工作量”是指部门全体人员当月完成的实际工作量,部门经理的工作量得分按照部门人均工作量得分计算。

  注:工作量由人员自行申报,集团信息管理中心对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单项分值基准占比60分(基准工作量),该项得分不设上限。

  二、部门出勤率

  “部门出勤率”是指部门全体人员当月完成的实际出勤率,没有迟到、早退、旷工和请假等现象发生。单项分值基准占比20分(全员全勤),该项不设加分。

  二、部门满编率

  “部门满编率”是指部门编制内人员的当月实际在岗率,单项分值的基准占比20分(全员满编),该项不设加分。

  以上三项合计100分(基准分值)。其中,部门工作量分值核定可根据部门当月的

  工作实际完成进行加减分,最终得分不设上限。

  业务部门(仅考核部门工作量完成情况)

  “部门工作量”是指部门全体人员当月完成的实际工作量,部门经理的`工作量得分按照部门人均工作量得分计算。

  注:工作量由岗位人员自行申报,集团信息管理中心对数据进行汇总计算,最终得分不设上限。

  第五条绩效奖金及发放方式

  一、绩效奖金

  根据部门级别不同,部门负责人的绩效奖金基数共分为四个级别,各级别部门基数详见《xx集团考核管理办法》。

  二、绩效奖金计算方法及对应的考核基数(分)

  1、季度奖

  季度奖金==3个月度的考核分数总分值(%)x月度奖金基数;季度奖每季度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次季度的第一个月内。

  (注:按照本人实际参加考核的月数进行计算。)

  2、年终奖

  年终奖金=12个月度的考核分数总分值(%)x月度奖金基数;年终奖每年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次年的第一个月内。

  (注:按照本人实际参加考核的月数进行计算。)

  第六条考核排名

  一、集团人力管理中心每季度会对集团内部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排名,评选出“季度先进单位”(前三名)、“季度先进部门”(前三名)和“季度先进个人”。

  二、每年评选出“年度先进单位”(前三名)和“年度先进部门”(前三名)和“年度先进个人”,对其给予表彰,同时会给予物质奖励。

  三、对于排名靠前的先进单位、部门和个人,集团会给予一定的帮扶政策,同时给予个人一定的物质奖励,优先提拔任用,重点培养。

  四、对于连续两个月排名绩效分数低于80分的单位和部门,对负责人进行培训或调岗;第三个月依旧不达标的,对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做撤职处理;

  五、对于连续两个月排名低于80分的个人,对其进行培训或调岗;第三个月依旧不达标的,对其做开除处理。

  第七条考核得分及统计

  各单位部门负责制作绩效考核工作报表,数据可由集团信息管理中心获取。

部门考核管理办法2

  一、绩效考核的概念及其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1.1绩效考核的定义

  绩效考核是指通过对员工或部门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估,以衡量其工作绩效的一种管理手段。绩效考核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评估,可以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方式,促进企业的发展。

  1.2绩效考核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绩效考核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首先,绩效考核可以帮助企业管理者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其次,绩效考核可以激励员工积极主动地工作,提高工作动力和工作热情。最后,绩效考核可以推动企业的发展,通过对绩效优秀的员工进行激励,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企业。

  二、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细则的要点

  2.1目标制定

  部门绩效考核的第一步是明确目标,包括整体目标和个人目标。整体目标是指部门在一定时期内需要完成的任务和达成的结果,个人目标是指员工在完成整体目标的基础上需要达到的`个人绩效。

  2.2指标设定

  指标设定是绩效考核的核心环节,需要根据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指标。指标应该具有可量化性、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以便于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对比。

  2.3权责明确

  在绩效考核中,需要明确每个员工的权责范围和工作职责,以便于对其进行。同时,还需要明确员工的工作权责与绩效考核结果之间的关联,确保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4考核周期

  绩效考核的周期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设定,一般可以分为年度考核、季度考核或者月度考核。不同周期的考核可以更好地适应企业的发展需要,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三、实施方法

  3.1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标

  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标是绩效考核的前提,需要根据部门的特点和工作要求来确定。考核指标应该具有可衡量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工作绩效。

  3.2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

  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是保证绩效考核公正性和客观性的关键。考核体系应该包括多个维度和多个层级,考虑到员工的工作成果、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3.3激励与奖惩机制

  激励与奖惩机制是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绩效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对绩效不佳的员工进行适当的奖惩,可以促使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

  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细则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通过明确目标、设定指标、明确权责和规定考核周期,可以促进部门绩效的提升。同时,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标、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和激励与奖惩机制,可以更好地推动企业的发展。只有不断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细则,才能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部门考核管理办法3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坚决遏制中心城区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土地管理和城乡建设秩序,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的对象为对中心城区范围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负有属地管理职责的川汇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新区管委会;按照《中心城区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职责分工》,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负有查处、配合职责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第三条市政府成立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考核领导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监察、规划、国土、建设、公安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采取实地检查、查看档案等方式对川汇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新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细则另发)。

  第四条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考核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细致严谨,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年终总评,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单位给予奖励,不合格单位给予处罚。

  第六条年度考核结果,市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第七条各区政府、管委会制定相关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办法,负责对本辖区内乡、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的.考核工作。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八条对川汇区、经济开发区、东新区考核内容:

  (一)巡查、投诉、举报等长效监管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对发现的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制止查处情况;

  (三)协助相关部门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

  第九条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考核内容:

  (一)规划部门按照有关法规,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批后跟踪监管情况;对擅自改变规划行为的查处情况;

  (二)国土部门按照土地有关法规,供地、发放《土地使用证》的情况;批后土地使用监管情况;对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情况。

  (三)建设、公安、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在核发有关证照时,对住所或营业场所合法建设手续审查情况。

  (四)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电视、通讯等企事业单位在受理接入申请时,对接入住所合法建设手续审查情况。

  第三章奖惩及责任追究

  第十条市政府每年从市财政中安排一定的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奖励本年度考核确定的先进单位。

  第十一条对本年度考核合格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每年奖励10万元,所在区政府(管委会)奖励20万元。

  第十二条对本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街道办事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况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经济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国土、规划部门作为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执法主体,因批后监察管理不及时,造成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川汇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新区管委会作为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因未建立长效机制,导致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辖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建设、公安、文化、卫生、工商、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相关部门,凡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因审查不严,对利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场所生产、生活、经营核发证照,提供公共设施服务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对实施、支持、参与、包庇、纵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党员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基层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部门考核管理办法4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市推进依法行政若干制度规定》为标准,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完善措施、全面考核,积极推进基层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努力为建设“富裕、和谐、幸福”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考核范围及内容

  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的范围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包括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具体考核内容和要求是:

  (一)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

  1.乡镇(街道)、部门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健全。

  2.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

  3.认真落实《市推进依法行政若干制度规定》。

  4.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向市政府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

  5.落实乡镇(街道)、部门领导集体学法制度。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

  6.认真执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的规范性文件要经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乡镇(街道)、部门要按季度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本单位发文目录。

  7.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乡镇(街道)、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到位,制发规范性文件后,应当在15日内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各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事前要报经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

  (三)规范行政执法。

  8.积极做好我市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各部门要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按时完成此系统建设所需的数据梳理和上报工作,包括行政处罚事项和依据、执法主体和人员、自由裁量和执法程序等方面的数据,报市监察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9.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根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进展,及时清理、调整本单位审批事项,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并认真实施市政府下放我市政府及部门实施的审批事项。

  10.认真接受市政府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定期接受市政府法制办对乡镇(街道)、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对本单位政执法人员的管理。

  (四)行政复议工作。

  11.规范复议文书案卷。复议案卷管理制度健全,复议文书案卷管理规范。

  12.自觉接受行政复议监督。认真接受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审查,全年没有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市政府行政复议、不按要求提供复议答复和证据材料、拒绝执行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况。

  13.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自觉接受市政府法制办对乡镇(街道)、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积极采取听证、庭审、专家论证、调解和解等方式公平公正办理复议案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全年没有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案件的情况。

  (五)完善监督制度和机制。

  14.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乡镇(街道)、部门按时向市政府报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自觉接受监督。

  三、考核方式及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核主要是通过评查行政执法案卷、抽测执法人员的公共法律知识、抽查规范性文件存档资料、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以及专项工作检查等形式进行。年终考核是每年底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进行集中实地考核。

  年度最终考核结果,由市法制办根据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的数据,报市政府。

部门考核管理办法5

  1目的

  1.1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价员工履行职责情况及实际工作效果,并依据考核结论正确地指导分配、实施奖惩,以充分激发员工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热情,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2完善目标管理体系。公司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和阶段工作目标,通过逐级分解展开实施,必须有相应的配套考核体系。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部门工作的考核,以及对总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非生产人员的考核。

  3考核原则

  3.1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依据,按照岗位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

  3.2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

  3.3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就考核结果及时沟通。

  3.4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

  3.5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考核组织

  4.1公司成立考核小组,对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分管副总、总经办和人力资源部组成。考评结果由总经办负责汇总,人力资源部根据考评结果核定部门绩效。

  4.2各部门长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工作,于3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考核方式

  5.1采用月度考核制,每月对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

  5.2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部门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部门进行考核。

  5.3部门考核:以公司下达的月计划和部门职责为考核内容,月终由部门长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小组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定考核结果。

  5.4员工考核:由部门长根据各岗位特点制定考评细则,参考附表三。部门负责人直接考核人数超过8人的,可指定人代为考核,再签批。

  5.5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员工考核的过程和结果有监督权。员工对考核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投诉,由人力资源部调查后裁决。

  6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6.1部门绩效考核见附表一。

  6.2部门负责人考核内容:工作目标与关键指标考核结果(取百分率)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相乘,得当月绩效分配系数,见附表二。

  6.3员工考核内容:要求各部门针对岗位特征定出量化考核指标,并将考评标准告知本部门员工。

  7考核程序

  7.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长提交工作报告,作为月度考核依据。

  7.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报告、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打分并签字。

  7.3各部门考核表打分完毕,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7.4各部门长每月26日向公司考评小组交月度工作总结,作为部门月度考核依据。

  8考核注意事项

  8.1员工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每次考核时,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必须与被考核者进行至少一次的沟通。部门考核由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并进行相关沟通和统计工作。

  8.2每月30日前,各部门将员工考核表、总经办将部门考核表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完成对数据的统计。

  9考核结果处理

  9.1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9.2年度综合考核为“不合格”者,予以降级、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

  9.3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且无“不合格”记录者,晋一级。

  9.4职等五等以下员工,连续五年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者,晋一等。

  10考核责任

  10.1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考核表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每延误1天,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

  10.2考核者应对被考核者作出公正评价。若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考核者一年内累计失误3次者,视同失职处理。

  11工资发放

  11.1公司按部门核发部门工资总额,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工资的考核发放。

  11.2绩效系数 绩效考核结果转化为绩效系数,实现其调节工资分配的功能。部门绩效系数和个人绩效系数均定义为百分制考核结果取百分率;其中部门长的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的连乘积。

  11.3部门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工资=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

  +(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 ×部门绩效系数

  =∑部门员工工资

  11.4部门负责人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长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绩效系数

  11.5员工工资计算方法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 “个人岗、效工资和” =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

部门考核管理办法6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逐步建立集团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工作计划的量化、跟踪、落实、总结和反馈机制,改进管理方式,促进沟通和协作,提升集团公司总部的整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绩效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提高部门绩效为导向,严格依据部门实际工作业绩和管理成效表现,进行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多角度考核。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直属职能部门及各职能部门的第一责任人(部门经理)。

  第二章 考核组织管理

  第四条 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职责:

  由集团副总裁、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各子公司总经理和专业考核人员组成。其职责如下:

  1、负责制订集团各职能部门及部门经理的半年度、年度考核管理办法;

  2、审阅、评价职能部门月度、半年度、年度工作绩效;

  3、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违反考核办法的行为进行终裁。

  第五条 集团考核小组职责:

  作为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执行机构,主要负责:

  1、对各项考核工作进行培训与指导,并为各职能部门提供相关咨询;

  2、对考核过程、结果进行跟踪、监督与检查;

  3、对各职能部门月度、半年度、年度考核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4、组织实施考核,统计汇总部门考核评分结果,并严格保密;

  5、建立考核档案等。

  第六条 集团职能部门经理职责:

  1、负责本部门考核工作的整体组织和协调管理;

  2、负责协助考核管委会、直属上级制定考核指标;

  3、参与月度、半年度、年度绩效考核表的自评工作;

  4、负责针对本部门的绩效考核的短板制定有效的改进计划。

  第三章 考核方法

  第七条 考核周期:

  考核分为月度、半年度和年度考核。其中月度考核于下月五日前完成;半年度考核于每年二季度结束后十五日内完成;年度考核于次年一月二十日前完成。

  第八条 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直属上级评鉴性考核、相关同级评估性考核、考核小组复核评价等几类。

  1、直属上级考核:一般指部门的分管副总裁对下属职能部门或职能部门第一责任人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管理绩效、综合能力等给予评价;

  2、相关性考核包括:同级相关部门考核、有工作关系下属子公司根据被考核对象在协作性工作中的成绩、效果等方面给予评价;

  3、考核小组复核:指考核小组根据任务绩效、管理绩效各项考核具体指标制定的定量、定性的标准,对各职能部门月度工作完成、部门管理等各方面情况给予检查性的复核评价。

  第九条 考核维度:

  绩效考核维度是对被考核对象考核时的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包括任务绩效维度、管理绩效维度、周边绩效维度。每一个考核维度由相应的测评指标组成,对不同的职能部门、不同考核期间采用相同的考核维度、不同的测评指标。各项指标既相互独立,又兼顾彼此的关联性,整体上融合考核的理论要素:绩效、管理、创新。

  1、任务绩效:体现部门月度、半年度、年度工作计划及对应职责完成的结果。根据各部门特点与集团公司发展目标,制订不同的任务绩效指标以及适当的重要性基数标准;

  2、管理绩效:体现职能部门对部门职责、岗位管理职能的发挥;

  3、周边绩效:体现集团各被考核职能部门团队协作精神的发挥。

  第十条 任务绩效指标设立的原则:

  1、可控性:指标能够测量或具有明确的评价标准,必须为被考核对象所能影响;

  2、当期可测量性:指标能够测量的最短周期应与考核期一致;

  3、重要性:半年度指标项不宜过多,注重于对公司业绩有直接影响的关键指标,一般为5—8个;

  4、一致性:各层次目标应保持一致,下一级目标要以分解、完成上一级目标为基准;

  5、挑战性:指标值应综合考虑集团公司的整体发展目标以及部门目前的资源配备,不宜过高或过低,应使被考核对象经过努力达到。

  第十一条 任务绩效指标的设立:

  1、年度任务由各职能部门和直属上级根据集团公司的发展目标、计划要求、被考核对象部门职责规定的工作任务,共同协商制订被考核对象当期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报分管副总裁审批后实施;

  2、月度计划任务由职能部门自行根据年度计划进行细化、调整,月度例会讨论确定;

  2、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的更改需其直属上级审阅后,报分管副总裁批准;月度和临时计划任务的调整,由部门自行申报,在月度例会上通报。

  第十二条 考核指标的权重和基数:

  权重表示单个考核指标在所在指标体系中的相对重要程度,以及该指标由不同的考核人评价时的相对重要程度。

  重要性基数反映了各项工作内容在整个工作计划中的相对重要程度,一般采用10分制。

  第十三条 考核记录:

  考核小组应对被考核部门的月度和年度考核指标、考核维度和指标充分了解,建立日常记录台账,按月跟踪、督促、检查,作为考核依据,在被考核对象有疑义时作为原始凭证,以便考核管理委员会进行最终处理。

  第十四条 指标评分:

  考核指标(定量、定性类指标)均分为五个等级分数,按百分制或等级进行评分。

部门考核管理办法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为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突出对优秀员工的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促进工作绩效改进,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2、创建规范的考核平台,进一步规范、统一、完善工厂考评体系,更好地指引各部门开展考评工作;

  第二条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部工厂各科室人员及各分厂、车间办公室人员。

  第二章考核体系

  第四条考核内容

  1、工作业绩(占80%):分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两大项。专项工作是指员工月度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包含临时增加的计划外工作),专项工作考核根据员工月度工作计划完成的进度和质量进行评价。日常工作是指每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据日常工作完成的质量、进度及相关指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如考核采购员的及时供货率、考核质量主管的质量指标达成情况等)。由于各部门、各岗位工作性质的差异,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占的比重由各部门自行调节,但比例一旦确定后应在半年内保持比例的稳定性。

  2、工作能力和态度考核:考核员工为达到工作目标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以及员工的敬业精神、团队协作精神、执行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等,各分项的考核权重由各部门自行制订;

  3、加分项:考核员工创新、自主学习和特殊贡献等方面。

  考核内容权重综合考核得分

  工作业绩专项工作80分

  两项比例由各部门灵活掌握,但总和为80分不变。得分=专项工作+日常工作+工作能力和态度+加分项

  日常工作

  工作能力和态度20分

  加分项3分

  第五条考核方式

  采用逐项打分、三级考核的方式,先由员工自主考核,后由直接主管评分,最后由部门主管考核,员工自主考核作为参考,以部门主管考核评分作为最终考核结果。

  第六条考核细则

  由于各部门工作性质与工作内容存在差异性,工厂不制定统一的考核细则,只规范考核的主要内容及各部分内容所占的比重,考核细则由各部门自行制定,报管理部会审后执行。

  第七条考核周期

  每月考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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