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精华[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
为了维护项目部正常运作秩序,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现对项目部生活区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宿舍和办公区的管理
1、职工宿舍做到天天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
2、宿舍内铺上、铺下要做到整齐美观,被子叠放整齐,提包和鞋,按规定码放,不得到处乱放。
3、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及时清理。
4、办公室内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热水器等大功率电器;
6、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如有需要必须有专业电工牵拉。
7、严禁卧床吸烟和乱丢烟蒂,宿舍内严禁烧饭、烧菜。
8、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严禁携带施工工具入室。
9、严禁在生活区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酗酒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10、生活区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蒂,严禁往窗外乱扔杂物,严禁在室内、过道内焚烧杂物。
11、必须爱护生活区内及宿舍内的公用设施及公共财物,恶意损坏需原价赔偿外,并将视情节给予罚款。
12、必须爱护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必须扔到指定地点;每周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清理,各班组必须派人负责本责任区的清洁工作。
13、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月对生活区消毒2次,加强除“四害”工作。
14、外来人员应登记,办理留宿手续,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方可借宿,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入室留宿。
15、工人进场必须到项目质量安全部报到,凭身份证登记造册,由项目部办理平安卡、工作证。
16、住宿区内需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严禁随意挪用、损坏灭火器材(违者必重罚)。
二、食堂的'管理
(一)、食品卫生
(1)采购
1)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2)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贮存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上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各施工单位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盐同仓共贮,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要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3)制售
1)制做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认真做到不用、不卖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2)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售饭时要用卫生工具销售直接入口食品。
3)生吃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剩饭、菜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4)公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二)、个人卫生
(1)炊事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所在地区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
(2)炊事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3)炊事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三)、安全工作
(1)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2)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3)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4)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2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实行项目成本核算制,有效控制项目成本,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执行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现场管理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的作用是规范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管理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除尘工程事业部及项目部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
成本核算的管理,除应遵循本办法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制度、公司其他成本核算的规定。
成本核算管理体系
第四条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是应体现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参与的一种事中控制的成本管理活动。
第五条项目成本管理内容
项目成本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成本运行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成本预测与计划、成本实施、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工程款回收管理以及成本管理数据库的建设(整理成本资料与编制成本报告)等,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一)根据成本的预测和决策,制定工程项目的目标成本,编制成本计划,作为降低项目成本费用的努力方向,作为成本控制、分析和考核的依据;
(二)根据成本计划、相应的消耗定额和有关制度,控制各项成本费用,防止浪费和损失,促使各项目部执行成本计划、节约费用、降低成本消耗;
(三)正确及时地进行成本核算,反映各项目部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为公司项目经营决策提供成本信息,并按规定为管理提供必要的成本数据;
(四)针对各项目工程成本的形成进行监督并纠正发生的偏差,使工程成本限制在计划范围内,以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
(五)分析和考核各项消耗定额、成本计划的执行过程和结果,促使事业部及项目部改进项目管理,挖掘降低费用的潜力,提高管理效率。
第六条工程成本管理需要由计划经营部、除尘工程事业部及项目部、与财务审计部密切配合,对各项目部的工程进行成本控制与管理,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及时处理所负责的工作。
(一)计划经营部职责与权限
1、制定各项生产要素内部结算价格和分包、采购等招标制度,建立内部模拟市场;
2、规范、检查和指导项目成本管理各项工作;
3、编制标后预算,及时测定、调整工程项目目标成本;
4、核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范围;
5、审核项目奖金发放标准;
6、掌握项目决算结果;
7、随时掌握市场投标报价情况,根据不同投标报价体系研究、制定项目责任制的合理方法与水平;
8、收集项目成本测算资料,建立成本测算数据库。
(二)除尘工程事业部职责与权限
1、组织对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编制项目档案;
2、建立健全各类成本核算台帐;
3、指导和组织项目部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作包分解和预算分解;
4、指导项目部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
5、掌握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协助项目部催收工程款;
6、配合财务审计部合理设计成本月报;
7、结合财务审计部提供的项目部资金使用情况、成本信息,分析成本报表,向项目部发出异常成本预警,指导项目部控制成本;
8、组织成本分析,负责事业部成本核算数据库的建设;
9、组织项目部进行工程决算及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
10、考核项目部的业绩。
(三)财务审计部职责与权限
1、掌握工程合同、标后预算情况,筹备资金;
2、审核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协助项目部催收工程款;
3、组织资金使用计划专题研究会议;
4、按审批后的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调拨资金;
5、管理、合并、汇总核算工程项目全部成本;
6、结合除尘工程事业部意见,设计资金使用情况月报及成本月报;
7、审核资金使用情况月报及成本月报,审核项目成本核算及成本分析;
8、向除尘工程事业部反馈项目成本分析建议,提出成本控制建议;
9、进行项目的会计决算及项目审计,并将结果提供给计划经营部、除尘工程事业部及项目部;
10、负责规划、建立公司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管理网络系统,逐步实施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结算等业务异地零距离管理。
(四)项目部职责与权限
1、根据目标成本的范围,进行施工图预算,制定项目的计划成本和成本控制措施;
2、制订项目成本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
3、参加资金使用计划会议,对制订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说明;
4、按审批后的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使用资金;
5、建立健全各类设备材料数量金额台帐、施工统计台帐、机械使用台帐、人工费耗用明细台帐等各项成本台帐;
6、做好成本记录,包括人工费结算单、材料消耗表、租赁费结算单等;
7、每月做成本计划、资金使用情况月报及成本月报,报送事业部和财务审计部;
8、按月对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成本的节超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控制成本,并提供分析资料;
9、工程决算及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项目成本核算制,包括设备招标采购制度、人工费管理及结算制度、限额领料制度、物资盘点和实物计量制度、机械管理及租赁结算办法、费用开支办法、成本考核与奖罚制度、工程验工报量制度等。
第八条事业部应建立成本管理责任体系,主要包括项目部各岗位及作业层的成本管理责任制。成本管理责任制应有详细的量化责任目标和考核奖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成本计划
第九条公司签订工程项目合同后,计划经营部应进行项目成本策划,确定成本核算对象,进行工程成本编码,通过测算向除尘工程事业部下达目标成本,并与项目部签订项目责任书。
第十条工程项目准备阶段,在目标成本范围内,除尘工程事业部应组织项目部编制详细的施工图预算,并进行预算分解,测算出项目的计划成本,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
第十一条项目成本计划包括项目总的成本计划、月度或节点成本计划。
(一)项目开始前,项目部应对照目标成本和计划成本,结合实际情况,预计各项费用的实际投入,编制成本计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成本控制措施;
(二)项目部应结合项目工期要求,将总计划成本进行分解,并明确各作业层、各岗位的成本控制计划目标;
(三)项目部必须按月(节点)编制月度(节点)成本计划;
(四)事业部负责汇总各个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成本,编制工程完整的总成本计划;
(五)事业部负责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平衡各项目成本计划,编制当月各项成本费用开支计划。
第十二条各项目的计划成本和各项成本计划应报送计划经营部备案。
成本控制
第十三条项目成本控制应按如下基本要求进行:
(一)人工费的控制:主要通过总量控制、单价控制、定额控制和工资含量控制;
(二)材料费的控制:实行'量价分离'原则
1、采购环节应严格实行招投标制,使用环节应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
2、对于没有消耗定额的材料应实行计划管理,按指标进行控制;
3、对零星材料的采购应实行货比三家;
4、应尽量减少材料采进场二次搬运与损耗;
5、现场材料应有收、发、领、退等帐簿记录,并定期盘点、核对。
(三)机械费的控制:向外单位租赁或购置设备,应确定合理的租赁台班定额和购买价格;项目应加强机械设备使用台班的计划管理,减少闲置,提高使用效率。
(四)间接费用的控制:
1、项目应制定有关的制度办法和费用开支范围与标准,做到有计划,有考核;
2、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计划和开支权限;
3、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补贴应严格遵守公司标准及有关规定;
4、发放奖金必须先报奖金发放申请表,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发放。
(五)其他费用的控制:
1、控制材料转运次数,减少材料二次或多次搬运费;
2、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冬雨季施工不受影响;
3、注重节约能源,控制施工水、电的使用。
第十四条项目成本控制必须认真落实增收节支、全员控制、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并建立定期成本管理汇报制度。
第十五条在成本控制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成本、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之间的关系,力争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不误。
项目成本核算
第十六条公司、事业部及项目部实行分级成本管理与成本核算。
(一)公司负责核算项目责任书以外的工程成本,并管理、合并、汇总全部工程成本;
(二)事业部负责指导、管理核算项目责任书范围内的工程成本;
(三)项目部负责原始记录及各项实际成本数据,提交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并对工程成本加以预测和控制。
第十七条项目成本核算制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一)项目成本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成本费用的开支情况,不得以暂估成本、[[计划成本或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二)成本核算对象、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并应与项目目标成本、计划成本的界定范围相一致;为集中反映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费用,应按每一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工程成本明细账,并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以便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实际成本;
(三)各项目部所有原始记录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填写;
(四)事业部及项目部应严格按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定期进行成本核算;
(五)项目成本核算制应坚持实际进度、实际产值、实际成本'三同步'的原则,严格划清成本界限,即划清项目责任书范围以内的成本与项目责任书以外的成本界限、划清已完工程成本与未完工程成本的界限、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
第十八条项目成本核算制核算的内容(待确认)
(一)设计费:包括设计人工费、差旅费、图纸资料费、外委设计费等;
(二)人工费:包括人员的绩效工资、奖金、附加工资等;
(三)设备费
(四)材料费
(五)建安费
(六)机械使用费:包括自有机械使用费和机械租赁费以及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
(七)其他直接费用:包括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场地清理费等。
(八)间接费用:是指项目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如: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交通费、办公耗材费、打印传真费等。
(九)分包工程的结算支出。
第十九条项目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一)根据当月统计验工报量,按照项目责任书规定计算项目当月的收入和成本,编制有关凭证;
(二)审核当月发生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原始凭证,归集各项成本费用,编制记帐凭证;
(三)计算当月应分摊和计提的有关费用,编制相关凭证;
(四)将各项成本费用按照各个成本核算对象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工程成本;
(五)对未完工程进行盘点,以确定本期已完工程的实际成本;
(六)结转已完工程实际成本;结转期间费用;
(七)结转损益,计算工程结算利润;
(八)编制工程成本表。
第二十条项目实际成本核算的基本方法
(一)事业部费用控制人员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依据项目部提供的原始凭证(如人工费结算单、材料消耗表、租赁费结算单等),按照费用的性质据实进行帐务处理,计入当期项目成本;
(二)根据项目责任书或企业规定不在项目责任书范围核算的费用,但又需在项目提取的费用,由公司财务审计部直接计入公司工程成本。
第二十一条项目实际成本核算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正确计算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成本。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应按月办理分包单位工程价款、人工费、机械租赁费等结算工作,事业部费控人员必须以有关人员提供的结算单据作为成本核算依据,没有相关人员提供的有效结算依据或书面签字资料,不得随意估算成本。
第二十三条项目应按月登记成本台帐,并按月填报有关项目成本管理报表,提供成本分析资料。
成本分析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成本分析应以'量价分离'为原则
成本分析采用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对比分析等方法,对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实际消耗量与预算消耗量、实际价格与采购价格(或预算价格)、各种费用实际发生额与计划发生额等进行对比分析。
第二十五条项目成本分析应按月进行
(一)项目部应分别对各成本核算对象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量差节约、价差节约及其原因情况进行详细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编制成本分析资料,并上报事业部;
(二)事业部汇总各个工程项目的情况,进行综合成本分析,对比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偏差,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提交月度成本分析报告;
(三)事业部及项目部应根据成本分析资料,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进行成本管理活动分析,研究成本偏差的纠正与预防、成本控制方法的改进、制定成本控制对策与措施等。
第二十六条成本预警
事业部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月报、成本月报并结合财务审计部的分析结果审查资金使用以及项目成本是否正常。
发现项目资金使用或成本异常时,事业部应向项目部发出成本预警通知,并指导和监控项目部采取措施控制成本。对于在某一阶段及某一成本核算对象上实际成本费用超标过高,而又无正当理由者,实行挂牌警告,并限期整改;对于严重违反项目成本计划的,取消其所担任的项目经理资格。
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须不断地进行成本预警与控制,直至工程完工。
第二十七条项目成本考核
项目成本考核按阶段可分为节点考核和竣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节点考核主要根据项目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对责任人的目标成本完成情况按阶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项目阶段奖金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竣工验收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办理竣工结算,确定工程最终实际成本。竣工考核按如下步骤进行:
1、项目部整理汇总有关成本核算资料,并将工程自开工至竣工后的实际总成本进行汇总,填写项目责任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报有关部门审核;
2、项目经理以书面形式申请对该项目进行审计、考核与奖励兑现;
3、公司财务审计部组织成立审计小组,对项目各项成本费用及债权债务进行核实以后,确定项目实际成本及成本降低额,起草审计报告,提交公司主管副总审定;
4、审核完毕后,计划经营部根据项目责任书,视不同情况予以奖惩。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计划经营部负责解释、修订。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3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施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应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致使班组盲目施工,并造成返工的,将追究有关人的职责;班组长接到交底,应及时按交底资料向每位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操作务必严肃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广东省质量验收规范操作,每一天由工程质量员、施工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贴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每出现一处处以1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不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奖励10—500元。
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20—5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付人工费和材料费,截面尺寸不贴合标准罚款5元/处。
3、钢筋取料加工出现尺寸不贴合而造成材料浪费罚款200元;钢筋保护层不贴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接头不贴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不贴合要求每处罚款15元,焊接接头不贴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弯起点偏移要求每处罚款6元,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罚款每处10元。
4、砌砖工程出现同缝、瞎缝现象每处罚款5元,漏放拉接筋罚每处5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贴合要求每米2元,墙面砂灰光洁,砌砖湿度达规范指标。落地灰清扫不干净,否则见一例罚20元,量大加罚。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贴合施工规范要求罚款5元/处,楼地面找平层平整不贴合要求5元/处,空鼓10元/处,阴阳角要垂直,踢脚线平直,砂浆当天要用完,返工材料及人工损失自负。
6、每一天检查合格率应到达90%以上,达不到90%者,对班组长进行处罚。
7、各班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严禁隔夜拌和使用,如发现一次罚100元。
三、质量员要求返工重做的项目,班组务必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费和工期延误,一切费用由班组或个人承担。
四、罚款处理由质量员现场拍照取证开具罚单,交财务科实施,从班组当月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五、对在项目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质量被评定的优良的班组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必须的工程质量专项奖励。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4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工程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制定本办法。
工程项目是指公司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措施项目,环保措施项目,构建筑物维修项目,其他项目等。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预算、施工、变更和验收的管理。
2、总则
2.1管理流程。工程项目建设严格遵循可行性报告(方案)、审核、批准立项、设计、概算审定、预算审定、开工报告、质量和工期的过程控制、竣工验收、结算、财务报告、审计等管理流程。
2.2建设方式。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以及大型技术改造、安措、环措项目等委外建设由公司确定建设方式;内部工程项目建设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其他项目由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2.3计划管理。工程项目实行计划管理。除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的影响安全生产、经营的临时追加项目外,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予实施。
3、项目的立项、审批
3.1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由研发中心编排下一年度实施项目、储备项目、前期调研项目计划和可行性报告,经总工程师审核后,企业管理部列入公司年度计划。
3.2技术改造、安措、环措项目。由项目所属单位提出立项方案建议,经专业管理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完善,提出投资效益评价报告和可行性报告,报分管领导审定,企业管理部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3.3构建筑物维修。各单位界区内由各所属单位报生产技术部核准,公用设施由生产技术部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立项,由企业管理部列入年度计划。
3.4其他项目。除上述项目外,其他项目由企业管理部编制实施计划,报分管经理批准立项,由企业管理部列入年度计划。
3.5以上各类项目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核,董事会批准立项。
3.6项目立项、审批权限。概算投资额在10万以下,由总经理批准,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由经理办公会审核批准,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由董事长或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3.7突发事故处理项目由主管部门报告相关领导批准后即刻实施,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周内按照管理流程补办相关手续。
4、项目实施部门及基本职责
4.1项目经理部。由公司确定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并报公司批准。项目经理部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安全、质量、环境、进度、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公司与项目经理部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
4.2未实行项目经理部负责实施的项目,由专业管理部门或企业管理部负责实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的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安全、质量、环境、进度、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
5、项目设计
5.1项目设计单位。原则上各类项目由技术研发中心设计院设计,对于技术研发中心设计院不能承担或不能单独承担的设计项目,由公司组织招标确定设计单位或直接指定有资质或能力的设计单位。委外设计合同由技术研发中心设计院负责组织起草,总工程师审核,公司授权签订。技术研发中心设计院承担委外设计的联络及技术服务。
5.2设计委托。由项目实施部门提出设计条件及要求,报企业管理部下达设计任务。
5.3关键点控制。设计关键控制点如工艺流程图、重要技术方案、主要设备选型及仪表控制水平等需由项目实施部门组织评审,形成会议纪要。
5.4概算控制。在初步设计完成之前,设计单位将工程概算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若可行性报告中投资估算与初步设计概算的偏差大于10%,应对可行性报告进行重新审批。施工图预算与概算偏差大于10%,应提出修改报告。
5.5设计进度。技术研发中心设计院每月25日前将当月项目设计任务完成情况报企业管理部。
6、预算管理
6.1项目预算为项目造价控制的基本依据。原则上,项目造价必须控制在预算范围以内。
6.2项目预算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根据概算和设计图组织编制,一式五份提交预算审核部门,并根据工程量提出审核完成时间的意见。
6.3预算审核部门按照相关定额标准及市场行情,及时完成预算审定,分别提交项目实施部门、财务部、供应部、审计法务部。
7、项目开工与施工
7.1项目实施部门将项目开工报告提交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组织项目开工。开工报告须包括开工、竣工时间,工程预算等内容。
7.2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组织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经授权签署施工合同。无监理单位的项目,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工程监理。零星项目、抢修项目或不易招标(拥有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的项目,由项目实施部门直接委托施工单位,并经授权签署委托合同。
7.3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组织落实“三通一平”,负责项目“三同时”工作。
7.4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绘制统筹网络图,制定施工进度目标,工程质量目标、安全和现场管理目标等,明确进度、质量和费用控制点。施工计划由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7.5项目实施部门组织现场调查,与监理单位共同审核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8、厂供物资管理
8.1工程项目建设所需物资的领用通过工程项目专用章(或工程项目专用卡)的形式管理和控制。
8.2工程项目专用章由计划部门统一管理。
8.3工程项目施工前,项目实施部门将专用章启用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后,交企业管理部安排制作,并从企业管理部登记领取使用。
8.4工程项目建成、试车成功后,应及时移交使用单位。在工程项目移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项目实施部门将工程项目专用章返交至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部及时书面通知供应部和财务部停止该项目的领料和结算、入账。
8.5工程项目专用章返交至企业管理部后,用户单位为该项目领用的设备、材料原则上计入本单位的可控费用或技改技措费用,若确需进入项目造价的,由用户单位专题报告总经理或公司分管领导,经批准后,由企业管理部特别说明并加盖工程项目专用章方可领料。
8.6有关责任:
8.6.1公司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专用章的刻制。
8.6.2企业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专用章的发放和回收,负责工程项目专用磁卡的制作。
8.6.3项目实施部门负责开具领料单或在使用单位的领料单上盖章,严格执行预结算部门审核后的备料计划,非备料计划中的材料一律不准盖章。
8.6.4供应部及仓库负责按照预结算部门审核后的备料计划的明细项目对项目实施部门的领料单进行审核、采购和发放,不符合领料要求的领料单一律退回,非备料计划中的设备、材料一律不准采购和发放。
9、项目变更管理
9.1用户变更。用户单位需修改任务范围、内容或增加内容,须提出书面申请,提交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立项部门确认,报公司批准。技术研发中心设计院根据确认意见出具修改或补充通知单,分别送交项目负责人、用户及施工监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并作出估算。
9.2设计变更。设计部门因设计遗漏或错误而需补充或修改设计文件时,须提出设计补充或修改通知单,并作出估算,由项目实施部门组织立项部门、设计单位进行确认,并报公司批准,分送项目负责人、用户及施工监理部门和施工单位。
9.3施工变更。因施工原因而要求设计作修改时,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批准。设计单位依据批准文件出具修改通知单或设计联系单,并作出估算,分别转发项目负责人、施工监理部门、用户和施工单位。
10、竣工验收
10.1竣工图的绘制与审核。施工单位负责绘制竣工图,提供相关的竣工资料,交项目实施部门汇总及审核。
10.2申请专业验收,编写验收报告。项目实施部门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向市专业主管部门申请消防、环保、劳动、卫生防疫等专业验收,安排施工单位整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编制专业验收报告。
10.3竣工资料的准备。项目竣工验收前,公司各相关部门准备好以下竣工验收资料:
a、项目立项部门负责提供项目立项过程中的各种请示报告、审批文件、往来文件及会议纪要;设计审查的会议纪要。
b、技术研发中心设计院负责提供设计委托书,项目建议书,设计文件、工艺流程图、重要技术方案、设计变更资料。
c、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提供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土地拆迁协议书;建筑安装竣工图;建(构)筑物的使用要点;交工验收证书及相关资料;工程审价报告;质监报告;单机试车运转记录;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各类其它协议或合同等应当归档的资料。
d、供应部负责提供采购报告;采购清单;工程备品备件清点交接清单;设备采购合同;材料采购合同;质量保证书;使用许可证(压力容器)及设备使用、维护说明等相关资料;各类其它协议或合同等应当归档的资料。
e、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机电设备、阀门、管道试生产情况评定;设备缺陷情况;分类检修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联动、生产试车运转记录及交工验收证书;开车报告;各类生产考核报表;试生产及正常生产水、电、汽供应情况;消防设施、“三防”措施情况评定;事故统计及技术处理资料;工程环保、三废处理及有关资料。
f、监理单位负责提供监理资质证明;项目监理合同及监理规则、监理实施细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分项、分部预验收资料;工程验收意见;监理工作总结及其它相关资料。
g、施工单位负责提供质检报告;建(构)筑物的使用要点;工程设备材料清单;设备竣工图和使用说明书;施工日记;交工验收证书;隐蔽工程记录和验收资料。
h、预算审核部门负责提供项目预算、项目结算完成报告。
i、财务部门负责提供项目筹资报告;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报告等相关资料。
j、审计部门负责提供项目实施过程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k、档案管理部门提供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批准书全过程资料的归档。
10.4项目验收。由政府审核批准的项目,在施工结束、试生产检验合格,专业验收完毕并准备好各种相关资料后,项目实施部门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接受主管部门的验收。公司自行立项的项目由立项部门组织验收。
10.5固定资产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10.6施工结束一年仍未验收的项目,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提出报告报公司,报告内容包括:未能验收的理由,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案,由公司决定竣工验收事宜。
11、项目结算
11.1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编制项目结算书提交项目实施部门,经初审并根据工作量提出结算审核完成时间建议,报结算审核部门预审核;结算审核部门在接到工程结算及时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论返还项目实施部门。
11.2项目监理单位协助项目实施部门完成项目工程量的审核及资料的收集和审核。
11.3项目实施部门在竣工验收后收集项目结算资料,作出结算报告,由审计法务部签署审计意见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作为项目最终结算的依据。
12、财务管理及审计
12.1财务部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和备料计划,安排项目资金计划,筹资并支付项目建设资金。
12.2财务部要建立项目建设超概预警制度,跟踪进度及资金支付情况,控制项目造价。
12.3财务部根据项目施工合同,提取质保金。
12.4财务部依据项目结算书,及时将建设费用转为固定资产。
12.5审计法务部要建立项目过程审计和终结审计制度,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13、项目总结与资料归档
13.1项目投用后,项目实施部门及时将工艺查定资料及考核资料汇同项目试运行总结报项目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同时递交监理总结,以此作为监理合同的付款凭据。
13.2项目竣工资料、监理资料、验收资料及固定资产资料由项目实施部门整理汇总,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的30日内交公司档案科归档。
13.3项目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等,由生产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建档归口管理。
14、各项申报、审批工作程序
公司内部的申请批复由立项责任单位负责;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申请批复工作,由各专业部门负责。
14.1环保审批、消防审批、劳动安全审批、工业卫生审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14.2规划许可证审批由项目立项部门、技术研发中心设计院负责;
14.3施工许可证审批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
14.4资金筹集由财务部负责,项目评估资料由项目立项部门提供;
14.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由设备管理部负责;
14.6投资计划、统计由企业管理部负责;
14.7项目审计由审计法务部负责;
14.8其他专业审查按协商情况解决。
15、后评估
项目投用一年后,由项目立项单位组织生产管理部门、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审计法务部等对项目进行后评估,主要评估投资实施计划、各项单耗、效益达标情况和环保达标情况,提出后评估报告,经公司审核后,作为项目资料存档。
16、其他
16.1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审计结算、总结与资料归档各阶段工作的计划及完成情况按月定期报企业管理部,列入绩效考核。
16.2本办法未涉及的其他项目管理仍执行原规定。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5
一、组织原则
1、项目部经理向项目管理部经理负责,主持本项目日常工作,履行项目管理部职责,接受公司上级领导和公司相关领导的业务管理、指导和监督。
2、项目部编制人员服从项目管理部的管理。
3、项目部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各专业工长必须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坚持执行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4、项目部管理人员编制统一由公司安排,根据工程需要增加人员报请项目管理部,并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调配。
二、项目管理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配合市场部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根据工程性质制定并实施项目管理制度。
三、项目管理部日常工作制度:
1、项目管理部组织制度
①项目管理部实行部门经理领导下施工员负责制;
②项目管理部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需要,项目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资料管理员等。
2、项目管理部会议制度
①项目管理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有的放失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项目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实行作业面日巡制,周小结、月大查制度。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对问题采取一事一议,解决问题不过夜。由各专业工程师负责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并落实整改方案及时间。
③项目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
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4、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制度。
项目部针对不同部位、不同季节、不同施工进度做好预测预控、杜绝死后验尸。为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创造条件;打好基础。
四、项目部岗位责任制:
1、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兼技术负责人:
①项目经理直接对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负责,接受项目管理部经理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④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⑤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⑥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⑦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⑧组织起草变更、签证文件;
⑨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要求时间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应在不影响进度前提下提前完成。
⑩负责工程图纸的设计修改,绘制厂制产品三视图,对生产部实行按图下单订购的原则。
2、项目管理部副经理岗位责任制兼安全员:
①项目管理部副经理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审算部进复核;
③作为工地施工的安全第一负责人,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④组织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确保所记录的资料的真实、完整;
⑤每天组织对工程点的巡查工作,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指导性意见。
3、施工员岗位责任制:
①施工员对项目管理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认真熟悉图纸,按照图纸核实施工现场墙体、给排水、电源点位;
③指导相关单位施工全日制布菲台,确保设备的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
④按照项目制定的月施工计划编制周计划,确保月计划的顺利完工;
⑤负责项目设备的订货、卸货、就位、安装、调试;
4、项目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项目部文件资料(含甲方、监理及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项目管理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项目管理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项目管理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甲方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专业工程师资料原做备份。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项目经理审查上报甲方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⑤外购件发至工地由项目副经理和施工员签收,单据交由合约部复印两份,一份存档,一份工施工员保管,原件及时送回公司存档。
从单位发过来设备由施工员签收,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一份返回公司一份施工员管,复印一份合约部存档。
采购拉来的配件由施工员签收打单据一式三份,一份采购带回公司,一份施工员保管,另一份合约部存档。
五、项目部现场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并签到。工程开工后,除法定上班时间外,具体工作时间由项目经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出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项目管理部经理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员工休假及事假要向项目管理部副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两天以内项目管理部经理批准,三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四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项目部经理休假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甲方有要求的同时需申报甲方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总经办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在每天正常出勤下班后有加班的可以存假,待其本人有时间时公司给予调休。如确实因为项目原因不能调休完的,公司在按所加班时间的50%给予相应的津贴,假期不累计到下一月。 工作人员因自身能力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享受存假。各项目管理部加班人员要如实上报有效加班时间,不得谎报,项目负责人和考勤员要认真负责,对加班的员工进行监督,经查谎报加班时间的员工将扣除已经累计的加班时间。
7、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工作满三个月可休假一次,休假时间不得超过七天(包括往返时间),家属在当地人员每月可休息3天,员工每个月可以休息3天。
8、项目经理在项目上时,实行不扣不补的休假方式,未经批准超假按旷工处理,按个人日平均工资的两倍扣除。项目部除项目经理及副经理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请假,按本人日平均工资扣除。
9、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10、项目部人员考勤及休假情况由副经理掌握,每月月底列册上报公司办公室。
六、项目部备用金的使用及管理:
1、项目部设立后,可经审批程序审批后,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借支一定数额的备用金,由项目管理部签字,公司出纳保管。
2、项目部因公需要使用备用金可由当事人填写借款单,经项目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向副总及总经理逐层审批签字,费用审批按审批程序签名后向出纳报账。
3、项目出纳根据备用金使用情况,持现场审批单证报项目管理部审核签字,按公司审批程序审批后向公司财务报回备用金额。
4、项目部一切资金使用开支的票据,必须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由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财务,按公司审批程序报账。
七、费用执行标准:
1、项目部如工作需要发生的招待费用,按财务规定标准执行(每次花费支出超过1000元须报项目管理部经理批准,超过20xx元由项目管理部经理报公司总监批准)。
2、项目部管理人员电话费报销按财务规定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项目经理:200元;其他配合人员50元。
3、项目部管理人员现场伙食标准按财务规定标准执行:
4、项目部管理人员出差的差旅标准和补助标准按财务规定标准执行。
5、项目部住现场管理人员的生活用具标准按财务规定标准执行。
八、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项目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资料员,资料员应严格按城建档案管理要求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号、装订,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周例会记录、每月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他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8、工程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原则上要求项目部要求随工程进度制作,最迟不能超过完工日期半个月,确因人员配置原因而无法独立完成时,可向技术部申请绘图员协助。
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场,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佩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除工种持证上岗,特除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5、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6、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岩物上随意走动。
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项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或海底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每一个接线口只准接搭一组线路。
6、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9、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十一、施工现场保卫管理制度:
1、保卫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昼夜巡视。保护施工现场财产不受损失。
2、项目经理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挡栏,围栏等。尽可能实行封闭施工。
3、项目经理应对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派专人看守。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工号牌,外来人员无项目经理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夜间值勤的保卫人员,必须巡视整个施工区域,不得睡觉。
6、保卫人员现场巡视时,密切主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具设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项目部或公司汇报。
7、施工班组自带的所有设备、工具等应进行登记,登记清单由资料员保管。以备相关人员查阅。
8、施工班组离场时,携带的工具、设备出场,必须有项目经理部的批条方可带出。
十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2、保卫人员每天必须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时补充。
3、消防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4、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油漆工施工时要避开火源、热源。
7、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做到人走火灭。
8、保持消防道路通畅,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刻组织人员扑灭,必要时向消防部门报告。
9、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十三、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构成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5、施工技术的准备
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6、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7、保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民工。
8、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受。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
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十四、处罚规定:
1、损害公司利益或因渎职造成经济损失;利用工作便利贪污、受贿、盗窃及用不正当手段诈骗财物者,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或辞退,情况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2、不服从或项目部领导工作安排、调配的将给予辞退处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部有权对违规者处以50――1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并在被处罚人工资或班组进度款中扣除。
①不遵守岗位职责,不按时上班者;
②施工员及有关专职人员在管辖的工段内,如因管理和监督不力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及材料严重损失的;
③施工班组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④属于管理协调不当造成某段工作停滞及妨碍下道工序进行而影响整个工程进度的;⑤施工班组不按要求下料,不听劝阻严重浪费材料的;
⑥施工班组没有做好完工清场,影响文明施工的;
⑦由于收集和整理资料不及时或工作不力而影响工程结算的;
⑧管理人员没有充分理由迟迟不能完成领导交办工作任务的;
⑨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物料、用具丢失的。
十五、奖励制度:
1、嘉奖(A类):奖励个人50元至2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
①对改善部门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②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成绩的;
③工程施工过程中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的;
④当月全勤,无任何请假。
2、记功(B类):
记功类奖励奖个人200元至5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全公司通报表彰;
(以下三项节约成本均在5000—10000元以内者)
①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建设成本成效显著者;
②杜绝浪费,发现公司内或施工方人员的浪费现象及时有效进行制止的;
③提出建议,改进施工工艺、流程,经实际验证成果显著的。
3、记大功(C类):(节约成本均在10000元以上者)
记大功奖励奖个人1000元以上,视具体情况由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员工大会表彰。
XX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部20xx-1-1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6
1、要求各级管理干部和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各负其责,做到涉及生产安全的事有人管。
2、施工中采取的任何安全措施,都应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方案,同时按程序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付诸实施。
4、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着重检查安全生产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防护的落实情况,指导安全生产活动的开展,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5、施工项目设立安全管理小组,每天跟班巡回检查消防事故隐患,边查边改,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检查重点围绕高空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以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施工,并作好书面记录和签字。
6、分部工程施工前应由项目安全责任人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或每个工种施工前由专职安全员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施工安全交底,班组每个人员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作业。
7、对入场的工人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对应熟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了解工程施工及施工安全的特点。
8、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坚持使用安全三宝,禁止穿半高跟、高跟鞋或拖鞋进入现场。现场指挥、质量、安全等检查人员须戴明显的袖章或标志,危险施工区域挂警示灯。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安全色标,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立门卫,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7
一、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日常消防检查可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进行。
2、项目部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项目部防火责任人组织执行。
3、岗位防火检查由操作工结合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防火安全随时进行检查。
4、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时整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按级上报。
5、安全部门要把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把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备案并存于防火档案。
二、项目部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负责对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保证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2、每季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3、配制本项目部的`消防器材,保证器材完整好用,不得随便挪用。
4、本项目部内发生火灾事故,必须负责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公司。
5、每季度召开各班组防火责任人会议,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落实项目部所布置的防火工作,检查和监督本班组人员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情况。
2、负责检查本班组成员所操作匠电气机械设备的防火安全装置,运转和安全使用,并监督和检查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本班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发生事故立即补救,并及时向公司级防火责任人汇报。
四、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1、漆类、油烘、香蕉水类等到各种易燃品进工地后必须立即进专用仓库,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各领用部门严格控制限额领料,施工现场内易燃品不宜存放过量,不用物品应退回仓库,不准到处乱放。
2、氧气要注意安全运输,进工地后由电焊部门负责保管,氧气瓶使用后应做好标记,不准乱放。
3、如有违者或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五、焊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焊工在工地现场操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3、对存有危险牺牲物资的场所,焊工应采取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掌握防爆电气设备的原理。
六、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内物资储存要分类、分堆、分垛,各类物资需标有色标,主通道不小于1。5m,次通道不小于50m,严禁超储。
2、仓库要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充足的消防水源,在消防设施的附近严禁放其他物品,仓库职工会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3、仓库内处要保持清洁,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七、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准随意移动和挪作他用。
2、要加强检查和保养,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保养一次,发现消防器材损坏,缺少应及时上报,并及时恢复良好。
八、本制度自xxxx年x月xx日起执行。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8
1、目的
工程设计是工程施工的主要依据。为了正确的按照工程设计进行施工,对设计变更予以有效控制,确保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施工单位及直接作业场所都能及时得到施工设计的有效版本,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2、职责
项目部工程科是设计变更控制活动的主责部门。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的接收、登记、发放及移交归档的管理。
各专业分公司负责将所接收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及时发放至各施工图使用班组及施工作业人员。
3、程序
设计变更的提出、申请
工程开工之前,项目部工程科组织有关部门及各专业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以确保设计图纸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所发现的问题应填写图纸会审记录,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设计有不适宜或不具备可操作性等问题,或者由于其它施工方面的原因等要求变更设计的,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设计变更申请由工程科负责提交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
设计变更的`接收、登记和标识
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后,由项目部工程科负责接收。
在接收设计变更通知单时,应认真核对数量、文件编号及其完整性,填写文件接收单,进行分类、登记和标识。
设计变更的发放
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发送至各施工图使用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
设计变更发放前应由工程科填写文件发放审批单,由工程科科长批准发放范围,确保相关部门和施工场所都能及时得到有效版本的设计变更。
工程科资料管理员按照批准的数量和范围发放设计变更通知单,履行发放手续,填写文件发放记录单。
工程科保留一份设计变更通知单(原稿)。
设计变更的实施
各专业分公司和相关职能部门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及时按要求进行标识,实施变更。
设计更改的保管、移交和归档
各职能部门、专业分公司、班组及施工人员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注意妥善保管和使用,建立台帐。
工程竣工后,设计变更随同整个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进行移交、归档。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9
1、开工后,甲方拟在基地上提供1座630kva配电站供应电力,位置在现场建筑(详见现场已建配电间)。由乙方在配电室接表、接出符合安全要求的供电电缆至施工现场。
2、乙方应有防备市政临时断电措施,现场配备备用发电机,在临时断电时能够提供施工电力,费用乙方在投标报价中已经充分考虑。
3、甲方提供一个供水口,具体位置在南端附近,施工单位自行安装水表接出管线至现场供应施工用水。
(以上1、3条根据各个项目部实际情况调整)
4、每月水电费支付方式:
乙方单独接水、电表具。
每月甲方按实际抄表总数统一付款给供电局。
乙方每月20日将水电读数抄报甲方,并请监理和甲方工程师签字确认,每月在月进度款中由甲方扣除此费用。
总表具与乙方表具的读数差值应由乙方承担。
5、水电费结算方式:乙方按照自来水公司施工用水和供电局施工用电收费标准支付甲方水电费用,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然后由甲方代交至相关部门。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责任明确、有章可循,提高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投资,实现最佳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会议管理
第二条会议形式
工程调度例会、现场专题会。
第三条会议内容
(一)工程调度例会
从工程开工起,每周五下午1:30召开,参加人员主要有指挥部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的工程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施工计划。
调度例会内容整理、提报:凡参加会议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将本单位、部门在本次调度会上所提出的问题和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以及会议对其问题做出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正式报工程指挥部。内容要完整、准确,由指挥部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下发各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按纪要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准时完成。
(二)现场专题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定期召开现场专题会,参加人员指挥部有关人员和涉及到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工程施工关键时期每天下午4点由指挥部负责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好当天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为第二天施工做好准备。
第四条会议要求
(一)工程调度例会由项目办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时或通知遗漏,一次罚当事人50元。
(二)在接到通知后,参会人员要准时到场,迟到者罚款50元/人,超过半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1
1.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2.班前检查制:专职安全员必须督促与检查班组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3.外脚手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周一安全活动制,经理部每周一要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作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5.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项目经理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6.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7.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与事故报告制;
8.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即刻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9.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需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2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改造、维修等工程的管理,规范内部审计的内容、程序与方法,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集团各单位(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
第3条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等审计。改造、维修及零星工程审计以开展工程造价审计为主。
第4条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方法:
1、技术经济审查、项目过程管理审查与财务审计相结合;
2、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
3、注意与项目各专业管理部门密切协调、合作参与。
第2章建设项目开工审计
第5条建设项目开工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情况等开工前的准备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6条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的依据: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暂行办法》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第7条审计内容:
1、审查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
(1)检查项目是否具备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调查报告是否经过充分论证;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的编制、审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是否符合集团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
(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完整、科学。
(4)项目法人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内控制度等是否建立健全。
建设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5)设计、监理、施工、物资(含设备)供应等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资信能力、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6)土建项目的征地拆迁、施工现场“四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已准备就绪。
2、审查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情况
(1)资金筹措方式是否科学,资金来源是否安全,资金成本是否经济,前期资金是否到位。
(2)建设资金?
(3)建设资金?
(4)建设资金?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3、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内容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适用,费用计算是否合规、准确。
4、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
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招标,招标方式、程序和评标办法是否符合集团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3章建设工程管理审计
第8条工程管理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进度、施工质量、工程监理和投资控制所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工程管理审计的目标主要包括:审查和评价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环节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工程管理资料依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等。
第9条工程管理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
1、施工图纸;
2、与工程相关的专项合同;
3、网络图;
4、建设单位指令;
建设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5、设计变更通知单;
6、相关会议纪要等。
第10条工程管理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进度控制的审计
(1)检查现场的原建筑物拆除、场地平整、相邻建筑物保护、降水措施及道路疏通是否影响工程的正常开工;
(2)检查是否有对设计变更、材料和设备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采取控制措施;
(3)检查进度计划(网络计划)的制定、批准和执行情况,网络动态管理的批准是否及时、适当,网络计划是否能保证工程总进度;
(4)检查是否建立了进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和处理程序,对进度拖延的责任划分是否明确、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处理措施是否适当;
(5)检查有无管理不当造成的返工、窝工情况;
2、工程质量控制的审计
(1)检查有无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2)检查是否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对会审所提出的问题是否严格进行落实;
(3)检查是否按规范组织了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不合格项的处理是否适当;
(4)检查是否对进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进行验收,对不合格品的控制是否有效,对不合格工程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是否进行分析,其责任划分是否明确、适当,是否进行返工或加固修补。
(5)检查工程资料是否与工程同步,资料的管理是否规范;
(6)检查评定的优良品、合格品是否符合施工验收规范,有无不实情况;
(7)检查中标人的往来账目或通过核实现场施工人员的身份,分析、判断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分包及再分包的行为;
(8)检查工程监理执行情况是否受项目法人委托对施工承包合同的执行、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方面进行监督与管理,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3、工程投资控制的审计
建设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1)检查是否建立健全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工程计量程序、资金计划及支付程序、索赔管理程序和合同管理程序,看其执行是否有效;
(2)检查支付预付备料款、进度款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金额是否准确,手续否齐全;
(3)检查设计变更对投资的影响;
(4)检查是否建立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管理制度,看其执行是否有效。
第4章建设工程造价审计
第11条工程造价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全部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工程造价审计的目标主要包括:检查工程价格结算与实际完成的投资额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是否存在虚列工程、套取资金、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的行为等。
第12条工程造价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
1、经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咨询部门)审核过的概算(含修正概算)和预算;
2、有关设计图纸和设备清单;
3、工程招投标文件;
4、合同文本;
5、工程价款支付文件;
6、工作变更文件;
7、工程索赔文件等。
第13条工程造价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图预算的审计
施工图预算审计主要检查施工图预算的量、价、费计算是否正确,计算依据是否合理。施工图预算审计包括直接费用审计、间接费用审计、计划利润和税金审计等内容。
2、合同价的审计。即检查合同价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包括固定总价合同的审计、可调合同价的审计、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审计。检查合同价的开口范围是否合适,若实际发生开口部分,应检查其真实性和计取的正确性。
建设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审计
(1)检查实行清单计价工程的合理性;
(2)检查招标过程中,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编制的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
(3)检查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否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的`“四统一”,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4)检查由投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目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
(5)检查标底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
4、工程结算的审计
(1)检查与合同价不同的部分,其工程量、单价、取费标准是否与现场、施工图和合同相符;
(2)检查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清单费用与清单外费用是否合理;
(3)检查前期、中期、后期结算的方式是否能合理地控制工程造价。
第5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审计
第14条竣工验收审计是指对已完工建设项目的验收情况、试运行情况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的检查和评价活动。
竣工验收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
1、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竣工图;
3、施工图设计及变更洽谈记录;
4、国家颁发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
5、有关管理部门审批、修改、调整的文件;
6、施工合同;
7、技术资料和技术设备说明书;
8、竣工决算财务资料;
9、现场签证;
10、隐蔽工程记录;
11、设计变更通知单;
12、会议纪要;
建设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13、工程档案结算资料清单等。
第15条竣工验收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验收审计
(1)检查竣工验收小组的人员组成、专业结构和分工;
(2)检查建设项目验收过程是否符合现行规范,包括环境验收规范、防火验收规范等;
(3)对于委托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应检查监理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的有关资料;
(4)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提供齐全有效的施工技术资料;
(5)检查对隐蔽工程和特殊环节的验收是否按规定作了严格的检验;
(6)检查建设项目验收的手续和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7)检查保修费用是否按合同和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和控制;
(8)检查验收过程有无弄虚作假行为。
2、试运行情况的审计
(1)检查建设项目完工后所进行的试运行情况,对运行中暴露出的问题是否采取了补救措施;
(2)检查试生产产品收入是否冲减了建设成本。
3、合同履行结果的审计。即检查建设单位、承包商因对方未履行合同条款或建设期间发生意外而产生的索赔与反索赔问题,核查其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存在串通作弊现象,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
第6章审计程序
第16条建设工程开工设计、管理审计、竣工验收审计程序。
1、法审部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编制工程审计计划,报经集团领导批准后,由法审部组织实施。
2、审计部门在接到审计任务后,组成审计组进行审计。由审计组负责人编制审计方案。审计组应对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并附上所需资料清单。
3、审计组进驻后被审计单位应当及时、全面、如实地向审计组提供与审计相关的资料。
建设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4、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向法审部提交审计报告,审计组在将审计报告报送之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5、出具审计报告。
第17条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程序:由施工单位编报结算表送建设单位初审,初审后的结算表送集团有关部门审核,法审部有权对任何工程结算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后出具工程结算审计决定,作为拨付工程结算款的依据,未经审计,财务部门不得结算付款。
第18条由集团控股或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工程审计,由集团公司出具审计委托书后,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审计。
第7章审计工作结果
第19条审计组根据审计结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20条工程价款结算按审计决定进行调整。
第21条因贪污受贿、收取回扣、倒买倒卖或因工作失误造成工程建设重大损失浪费的,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22条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审计工作中反映出的有关管理问题,及时加强整改工作,堵塞管理漏洞,审计将对企业有关整改工作做好后续跟踪审计。
第8章附则
第23条本办法集团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24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开发、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方案、软件、图录像等。其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建议批文,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和销毁;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工程?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
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
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
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所有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3、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变订,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4、公司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的,保管期限从长。
八、档案的销毁
1、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档案保管年限的规定对档案进行鉴定,登记已失效的`档案,编制档案销毁清册(见附表三)。
2、档案销毁清册经核准人批准,方能销毁失效档案。
3、销毁一般以焚烧、粉碎的方式处理,特殊销毁方式另作说明。
4、销毁时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
5、销毁人员应采取严密管理措施,防止档案失密和泄密。
九、档案的查借阅
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填写好查阅申请单,由核准人签字同意,方可查阅(见附表四)。
2、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核准人签字同意,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3、资料员对文件的查(借)阅情况要进行登记(见附表五)。
4、借阅人对所借之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等,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5、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及时处理。
6、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核准人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档案室。其抄摘内容也须核准人同意且审核后才能带出。
7、公司对调阅制度实行分级制度,公司可根据借阅人工作的需要及等级的评定,分别给予“原件借阅”“复印件借阅”“局部复印件借阅”。
十、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档案。
3、涂改、伪造档案。
4、对档案没有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损失。
5、未按手续借阅、外带及越级借阅。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加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建设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法,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和协调部属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
4、积极推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培育有完善水利建设市场;
5、指导或参与省属重点大中型工程、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
第七条、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除少数特别重大项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项目均由所在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按流域综合规划、组织建设、生产经营、滚动开发;
2、流域机构按照国家投资政策,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建立流域水利建设投资主体,从而实现国家对流域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是本地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负责本地区以地方投资为主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建设和管理;
2、支持本地区的国家和部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积极为工程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第九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生产经营、还本付息以及资产保值增殖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代表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的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负责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实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对国家或投资各方负责。
第三章、建设程序
第十条、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水利工程建设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十一条、建设前期根据国家总体规划以及流域综合规划,开展前期工作,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准,项目投资来源基本落实,可以进行主体工程招标设计和组织招标工作以及现场施工准备。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
主体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3、主体工程招标已经决标,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
4、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要按批准的建设文件,充分发挥管理的主导作用,协调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地方等各方面的关系,实行目标管理。建设单位与设计、监理、工程承包单位是合同关系,各方面应严格履行合同。
1、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严格的.现场协调或调度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设计、施工的关键技术问题。从整体效益出发,认真履行合同,积极处理好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2、监理单位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按合同规定在现场从事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工作。同时,监理单位要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协调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等单位之间的关系。
3、设计单位应按合同及时提供施工详图,并确保设计质量。按工程规模,派出设计代表组进驻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施工详图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交施工单位施工。设计单位对不涉及重大设计原则问题的合理意见应当采纳并修改设计。若有分歧意见,由建设单位决定。如涉及初步设计重大变更问题,应由原初步设计批准部门审定。
4、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履行签定的承包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要将所编制的施工计划、技术措施及组织管理情况报项目建设单位。
第十五条、工程验收要严格按国家和水利部颁布的验收规程进行。
1、工程阶段验收:
阶段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凡能独立发挥作用的单项工程均应进行阶段验收,如:截流(包括分期导流)、下闸蓄水、机组起动、通水等是重要的阶段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基本竣工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验收规程要求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提出有关报告,并按规定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文件、图纸造册归档。
(2)在正式竣工验收之前,应根据工程规模由主管部门或由主管部门委托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初步验收,对初验查出的问题应在正式验收前解决。
(3)质量监督机构要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4)根据初验情况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验收报告,决定竣工验收有关事宜。
国家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国家计委会同水利部主持验收。
部属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水利部主持验收。部属其它水利建设项目由流域机构主持验收。水利部进行指导。
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会同水利部或流域机构主持验收。
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由地方水利主管部门主持验收。其中,大型建设项目验收,水利部或流域机构派员参加:重要中型建设项目验收,流域机构派员参加。
第四章、实行“三项制度”改革
第十六条、对生产经营性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要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其它类型的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1、工程建设现场的管理可由项目法人直接负责,也可由项目法人组建或委托一个组织具体负责。负责现场建设管理的机构履行建设单位职能。
2、组建建设单位由项目主管部门或投资各方负责;
建设单位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对独立的组织形式。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2)经济上独立核算或分级核算;
(3)主要行政和技术、经济负责人是专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七条、凡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要求的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都要实行招标投标制:
1、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国际采购导则进行,并根据工程的规模,投资方式以及工程特点,决定招标方式。
2、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1)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经批准,项目建设已列入计划,投资基本落实;
(2)项目建设单位已经组建,并具备应有的建设管理能力;
(3)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完成,施工招标申请书已经批准;
(4)施工准备工作已满足主体工程开工的要求。
3、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标管理按第二章明确的分级管理原则和管理范围,划分如下:
(1)水利部负责招标工作的行业管理,直接参与或组织少数特别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并做好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其他国家和部属重点建设项目以及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流域机构负责管理;
(3)地方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八条、水利工程建设,要全面推行建设监理制。
1、水利部主管部门全国水利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
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选择,应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
3、要加强对建设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监理单位必须持证营业。
第十九条、水利施工企业要积极推行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走向市场,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种科学的管理方式。
1、施工企业要按项目管理的原则和要求组织施工,在组织结构上,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经营管理上,建立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项目独立核算管理体制;在生产要素配置上,实行优化配置,动态管理;在施工管理上,实行目标管理。
2、项目经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最高组织者和责任者。项目经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第五章、其他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水利建设项目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1、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及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质量监督职责,项目建设各方(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必须接受和尊重其监督,支持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
2、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按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设计合同文件,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
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水利部施工质量管理规定、质量评定标准。
4、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必须认真严肃处理。严重质量事故,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各方联合分析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检查、监督;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督促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搞好安全生产。所有的工程合同都要有安全管理条款,所有的工作计划都要有安全生产措施。
第二十二条、要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信息交流管理工作。
1、积极利用和发挥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建设管理专业委员会等学术团体作用,组织学术活动,开展调查研究,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加强水利建设队伍联络和管理。
2、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1)项目建设单位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其中:重点工程情况应在水利部月生产协调会5天前报告工程完成情况,包括完成实物工作量,关键进度、投资到位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月报和年报按有关统计报表规定及时报送,年报内容应增加建设管理情况总结。
(2)部属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由项目建设单位定期向流域机构和水利部直接报告;地方大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单位在报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时抄报水利部;各流域机构和水利(水电)厅(局)应将所属水利工程建设概况,工程进度和建设管理经验总结,于每年年终向水利部报告一次。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5
一、施工企业应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
二、技术部门应坚持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
三、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项目工程师对工长的技术交底,工长对班组长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
四、各级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
五、因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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