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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 物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物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1
成都市物业管理自然灾害中的应急预案
第一节 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第三十三条 地震灾害是群灾之首,它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以及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对社会也会产生很大影响等特点。地震还可能直接造成建筑物破坏以及山崩、滑坡、泥石流、地裂、地陷等地表的破坏和海啸。因地震的破坏还可能引起的一系列其它次生灾害,包括火灾、水灾和有毒气体泄漏,细菌、放射物扩散、瘟疫等对生命财产造成的灾害。
第三十四条 地震按照其破坏性可分为:一般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
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发生6级及以上的地震或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
第三十五条 地震灾害的预防注意事项:
(一)危险物品不要放置在高架上,吊灯及吊起来的盛物架,要尽量增强强度,玻璃容器或器皿应放置在盛物架下面;
(二)燃气炉要牢牢固定,并注意检查是否漏气,燃气开关及燃气器具开关,不使用时或下班前应确认关闭;
(三)厨房等用火区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火种附近,不得放置易燃物;
(四)应养成拔掉插头的习惯,在不使用的电器具(如电视机、电饭煲、电炉、烤箱等)时,应切断电源;
(五)楼梯及走廊等通道上,不可堆放物品,随时保障安全通道、出入口的通畅;
(六)随时关注国家预测机构发布的权威信息,做好防范措施;
(七)注意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的保养;
第三十六条 地震灾害发生时的紧急措施:
(一)地震灾害发生时,项目负责人或物业服务负责人应立即赶往建筑区划,成立应急小组,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二)控制中心应立即启动报警装置,并通过广播呼叫,告知建筑区划内的所有人员地震灾害发生,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和紧急自救措施:
1、请大家保持冷静并尽快熄灭火源;
2、地震时不要随意跑动,不要使用电梯逃生;
3、应立即用软物体(如:枕头、厚衣物、棉被等)护住头部等身体的重要部位;
4、建筑物内的人员应就近寻找建筑物坚固的部位(如:卫生间、承重墙拐角处等)进行躲避;
(三)秩序维护员应立即赶往各出入口、通道,进行通道控制,对人员进行有序疏导,维护公共秩序,按照"只出不进"的原则,防止不法之徒乘乱滋事、浑水摸鱼;
(四)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员应立即关闭水、电、气等阀门,停止电梯等设备的运行;
(五)地震稍微平息后,控制中心应立即通过广播通知建筑物内人员马上撤离。秩序维护员组织建筑物内的人员有序疏散到空旷地带(如广场、马路等地方),不要靠近建筑物、广告招牌、电线杆等的附近。并逐一排查有无人员滞留建筑物内或被困电梯内。
第三十七条 地震灾害发生后的紧急措施:
(一)地震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抗灾救援相关工作;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对人员伤亡情况和建筑区划受灾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应立即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紧急援助请求;
(三)应立即组织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对受损的设施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震损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使用人;
(四)应立即设立警戒岗,对建筑物(特别是受损的)进行隔离,在未经政府权威部门发布有关的安全信息前,尽量劝阻任何人试图返回建筑物内;
(五)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收集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并及时向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发布,防止谣言传播;
(六)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时,应增加设施设备检查、环境维护、消杀灭害等工作的频率,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七)积极安抚业主、使用人的情绪,密切关注人员的身体状况,特别是老人、小孩、孕妇、伤残人士、以及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者;
(八)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通常会出现一系列社会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防范。
第三十八条 余震期的紧急措施
(一)通过网络、电台、电视等渠道,收集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常识和政府发布的余震预测信息,并及时以书面和广播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的业主;
(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指定建筑区划内空旷区域为临时安置区,搭建避难帐篷,供业主、使用人及员工使用。在选择临时安置区位置时,应尽量考虑不要占用通道、出入口;
(三)在临时安置区,设置零时服务点,由秩序维护、客户服务、环境维护人员组成,为业主、使用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安抚业主情绪,维护人员集中区域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以减轻大众的恐慌;
(四)做好次生灾害的防治,建筑区划内常见的地震次生灾害主要有:
1、有毒气体、液体泄漏;
2、水电气供给管路断裂;
3、传染病疫情;
4、公共秩序短时间内失控;
5、盗窃、抢劫等事件多发。
第二节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第三十九条 气象灾害,一般包括天气、气候灾害和气象次生、衍生灾害:
天气、气候灾害,是指因台风、暴雨(雪)、雷暴、冰雹、大风、沙尘、龙卷、大(浓)雾、高温、低温、冻雨、霜冻、结(积)冰、寒潮、干旱、干热风、热浪、洪涝、积涝等因素直接造成的灾害。
气象次生、衍生灾害,是指因气象因素引起的山体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森林火灾、酸雨、空气污染等灾害。
第四十条 气象灾害的预防:
(一)应注意定期排除灾害天气时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加强对建筑物外立面的监控巡查,加固或移除高处可移动物体和悬挂物(如广告牌、店招等),对高大树木等进行加固;
(二)提请业主、使用人注意关好门窗,检查门窗玻璃、空调外机等是否牢固,不要将花盆等可移动物品放置在阳台或窗台上;
(三)夏季等雷雨多发季节,应加大对屋面、地
下车库等区域的排水设施的疏通频率,清除排水沟、排水管、水渠内的垃圾,保证排水畅通;
(四)定期检查避雷设施,室外供电线路等;
(五)储备足够的沙袋、防风胶纸、雨靴、雨衣、照明工具等工具;
(六)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和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做好防范措施。
第四十一条 雷雨、暴雨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雷雨、暴雨灾害发生时,项目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应立即赶往建筑区划,成立应急小组,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二)控制中心应立即通过广播呼叫,告知建筑区划内的所有人员,并提请大家关好窗户,尽量不要在室外活动,不要在靠近建筑物或大树下的区域活动等相关注意事项;
(三)组织人员对建筑区划内地势低洼的区域(如:地下停车场等)用沙袋等物资进行加筑处理,防止雨水灌入;
(四)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员应密切监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秩序维护员应加强对各出入后、通道口的控制,防止不法之徒乘乱滋事、浑水摸鱼,并加强对公共区域的.巡查,排除安全隐患;
(六)雷雨、暴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组织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对受损的设施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受损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使用人;
(七)立即组织环境维护人员对积水、沙土、树枝(叶)、玻璃碎片等垃圾进行清理,对排污设施进行疏通;
(八)雷雨、暴雨灾害造成洪涝、积涝等的,在积水退去后,应对建筑区划各区域进行消杀灭害,防止疫情发生;
(九)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收集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并及时向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发布,防止谣言传播;组织人员对受聘提供物业服务的建筑区划受灾情况进行统计,出现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应立即向相关政府部门求助;
第四十二条 大风、沙尘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大风、沙尘灾害发生时,项目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应立即赶往建筑区划,成立应急小组,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二)控制中心应立即并通过广播呼叫,告知建筑区划内的所有人员,并提请大家关好窗户,尽量不要在室外活动,不要在靠近建筑物或大树下等区域活动等相关注意事项。
(三)组织人员对建筑区划内高空悬挂物、可移动物进行拆除或加固,对树木进行加固;
(四)秩序维护员应加强建筑区划的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应立即进行隔离,禁止人员靠近;
(五)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员应密切监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灾害发生后,应立即组织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对受损的设施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震损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使用人;
(七)组织环境维护员对沙尘、树枝(叶)、玻璃碎片等垃圾及时进行清理;
(八)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收集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并及时向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发布,防止谣言传播;组织人员对受聘提供物业服务的建筑区划受灾情况进行统计,出现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应立即向相关政府部门求助;
第四十三条 大(浓)雾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发生大(浓)雾灾害时,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立即开启公共区域照明装置,增加公共区域、路面的能见度;
(二)提请业主、使用人注意出行安全;
(三)加强建筑区划内道路的交通疏导,提请车辆慢行,在建筑区划出入口,十字路口等区域增加人员或设立警示、指示标志;
(四)秩序维护员应加强对各出入后、通道口的控制,防止不法之徒乘乱滋事、浑水摸鱼;
(五)加强对公共区域的巡查和公共秩序的维护,排除安全隐患。
第四十四条 高温、干旱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发生高温、干旱灾害时,应在建筑区划内显着位置张贴温馨提示,提请业主、使用人注意防暑降温;
(二)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加强对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检查,特别是外墙玻璃、瓷砖,供配电系统,防止应高温造成外墙玻璃、瓷砖爆裂脱落而伤人及供配电系统过热短路起火等次生事故;
三)客户服务中心贮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药物,供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及公司员工使用;
(四)对不耐高温的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采取降温措施,防止损坏。加强对绿化带的浇灌养护,防止植物干涸枯死;
(五)高温天气利于细菌滋生,应加强对建筑区划的消杀工作,防止疾病、疫情传播;
第四十五条 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发生雨雪冰冻灾害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建筑区划内显着位置张贴温馨提示,提请业主、使用人注意防寒抗冻;
(二)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加强对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检查,特别是屋面、给排水管、室外供配电系统等;
(三)客户服务中心贮备必要的放冻伤药物,供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及公司员工使用;
(四)加强建筑区划内道路交通的疏导,提请车辆、行人小心慢行,重点区域增设岗位或安全警示标志;
(五)对不耐低温冰冻的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采取解冻处理。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热水、蒸汽措施,防止损坏。必要时,相关设施设备可暂停运行使用;
(六)加强建筑物、树木、室外设施的扫雪除冰工作,防止建筑物、树木、室外设施因积雪、结冰过重而垮塌等事故;
(七)雨雪冰冻期结束后,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节 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第四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的生物灾害,一般是由于有害生物(如老鼠、蟑螂、白蚁、红火蚁、蝗虫、蚊虫、须舌蝇、粘虫等)的大面积出现或迅速繁殖,造成人身伤害、建筑物或植物破坏。
第四十七条 因生物灾害的预防和处置专业性较强,建筑区划内生物灾害的预防和处理应以政府相关机构为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生物灾害的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第四十八条 生物灾害的预防:
(一)随时保持建筑区划内的环境卫生,定期对阴沟、排污管道、化粪池、垃圾中转站及其他卫生死角进行消杀灭害;
(二)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白蚁防治力度;
(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聘请专业的生物灾害防治机构提供相关防治服务;
(四)加强对建筑区划内常见有害生物的灭杀工作,灭害药品投放注意事项:
1、投放灭害药品前,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提请照看好小孩和宠物;
2、投放回收灭害药品时,应有记录,并在投放处贴出明显的提示,防止人畜误食;
3、应及时回收和妥善处理有害生物的遗体。
(四)在夏季或其他闷热潮湿的气候条件下,增加消杀频率,同时加强对建筑区划的监控,发现有害生物,立即处理,并上报政府相关机构;
(五)加强生物灾害的防治知识宣传,使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对生物灾害有一定的了解,从而达到"群防群治"的效果。
第四十九条 生物灾害发生后的紧急措施:
(一)生物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项目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应急小组,组织灭害救灾工作;
(二)建筑区划内局部出现有害生物、发生生物灾害时,应立即对该区域进行隔离,禁止人员进入,防止灾害扩散,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业主、使用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已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应立通知政府相关卫生防疫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治;
(四)生物灾害已对或可能对建筑物造成破坏的,应立即对建筑物内人员进行疏散,并对疏散人员进行有效隔离,防治疫情扩散;
(五)杀灭有害生物后,应立即在相关机构的指导下对有害生物遗体进行妥善处理,并对环境进行消杀灭菌处理。
(六)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收集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并及时向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发布,防止谣言传播。
第四节 其他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第五十条 自然灾害还包括: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
第五十一条 其他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物业服务企业可参照的参照本章第一、二、三节制定;
第五十二条 自然灾害有许多重要的特征,它们突然、有力,无法控制,引起破坏和混乱,通常很短暂,有最低点,有时可以预报。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在其他自然灾害预防和处置上,应以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以政府相关部门为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自然灾害预防和处置工作。
物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2
20xx年汛期雨季即将来临,为确保小区和地下车库的安全排涝,确保业主的车辆停放安全,保证业主生活秩序的正常有序,根据各级防洪防汛工作精神和多年来关于防洪防汛工作的要求,结合xxxx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洪工作应急预案。希望我们xxxx管理处的主管人员能够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主管人员的领导能力,带领各部门员工,竭尽全力做好防洪期的各项工作。
一、成立防汛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x
组成员:xxx、xxx
抢险队伍:管理处各部门主管、办公室人员、工程维修人员、全体安保人员
二、防汛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市、区物业关于防汛排水的指示精神,全面指挥xxxx小区的防汛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人员安排,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xxxx小区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小区,坚持自保、自救,确保小区的汛期安全。
2、准备足够的防汛物资,根据出现的险情,提出排险、抢险方案。负责检查、监督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防汛物品的准备情况;确保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杜绝小区凹陷区域的排水不畅和地下室存水等问题。
三、防汛工作要求及措施
1、成立的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小区内的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和业主财产不受损失;及时收集雨情、汛情等情报;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业主的防汛意识;确保无事故发生。防汛期间要保障通讯畅通,防汛成员和值班人员做到24小时电话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离岗、脱岗。如遇大雨,经理及各级主管、安保班长必须到岗,办公室人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
2、建立安全责任制。管理处领导人将具体工作分布到位,做到各个区域都有直接责任人。对不能按时到岗人员和不认真负责而造成损失的人员实行问责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3、联系工作。安保部门应对有车业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提示,并做好地下室车辆停放秩序。客服人员应了解,所有地下车库的业主通讯联系方式,必要时通知业主,配合做好安全疏散工作。遇到特大暴雨,应密切关注雨水情况和小区内有关道路的通畅情况,做好与全体业主的联系准备工作。
4、物资准备和各部门的具体职责。根据xxxx小区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要加强巡视;各部门分工明确;做到雨前、雨中、雨后都有专人负责监视;并做出相应排险措施;以下是各部门的明确分工与职责:
财务部:竭尽全力保护好财务部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自保同时,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公共事业部:在汛情来临时,客服中心要做好和全体业主间的温馨提示工作,对灾情相对严重的几座楼层,要重点记录汛情信息,必要时电话通知业主告知详情。如有业主求救电话,应详细记录业户详细住址(楼层号、单元号、房间号、联系方式),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申请增援。
绿化保洁部:充分做好汛期绿化植被的保护工作和小区保洁工作。在恶劣天气时,采取相关措施保护花草树木的成长。雨后做好小区的卫生清扫工作,让小区的每个角落时刻保持卫生清洁。让在住业主感受到环境的清新自然,通过我们的努力让小区的业主生活环境更加美好。如有业主屋内或仓库有进水现象,应配合工程部立即前往,帮助业主做好清扫排水工作。
工程部:工程人员应定期检查小区内的水、电设备,汛期要适当增加检查频率,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和安全。检查各排水管道的畅通情况和应急使用情况。险情发生时的救援物资包括:
1)应急灯具要充足电量,以备夜间使用。
2)沙袋若干,将沙袋放在地势较低的入口地方,可以起到截流的作用,避免上游雨水汇集到地势较低的区域,造成危险。小区内几个容易积水的楼层有A1、A3、A5、C1等几个地方,要密切关注积水情况。灾情结束后要立即将沙袋搬离至隐蔽区域,并做好保护工作,以免影响下一次的使用。
3)准备铁锹5把、带钩钢筋5根,必要时疏通下水道,或直接打开下水道井盖,可以加快雨水流入下水道的速度,避免雨水冲进地势较低的车库或仓库。灾情结束后要立即放置井盖到原处,以免发生危险。
4)排水设备,排水泵和排水管要放置在易拿易放的地方,并定期检查设备的工作情况。如遇部分管道排水不畅,应用排水泵将此区域的积水排至其他顺畅的区域。用完后要清洗干净,并存放。
安保部:充分做好汛期安全保卫工作,如有求救或增援电话,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救援和保卫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关键时刻帮业主排忧解难。
四、按不同情况启动相应预案
(一)第一预案: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防汛工作领导组成员全部到位。及时总结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办公室人员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
急措施,组建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二)第二预案:
当暴雨袭击或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防汛领导小组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或进行紧急部署。物业办公室要把防汛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三)第三预案:
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抢险小组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对小区内部和地下室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备进行强排。确保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
以上各组各部门应恪尽职守,安全度汛,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及公共财物的安全,越是关键时刻我们越要有组织有纪律;关键时刻义勇当先、临危不惧。时刻把业主的利益放在头等位置。让总公司领导放心,让业主满意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物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3
一、泳池的突发事件一般是指设备因故障停止工作,物品丢失,溺水。
1、设备故障,及时通知甲方维修人员,查明原因,如实记录上报至公司。
2、泳客物品丢失,在与其做好沟通的同时协助泳客请求物业协助调看监控,如遇贵重物品无法寻回,可建议泳客拨打110报警。
3、溺水事故:发生溺水,伤亡等事故处理预案
1)、游泳者因溺水,外伤或因个人原因引起的突发性严重伤亡事故时,除投入现场专业抢救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待岗休息人员,按原岗位全部上岗,做好安全和疏散人群及工作。
2)、游泳池负责人及甲方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按预定方案作出正确处理,切记因慌乱而指挥失误,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溺水事故等级划分,紧急处理预案:
1)、一级事故
(l)、症状:游泳被救起时出现意识丧失,瞳孔放大,呼吸、心搏消失或出现死亡症状。
预案:
A、除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外,所有工作人员一律坚守岗位,如情况危急,立即终止泳池开放,疏散人群。
B、应第一时间将溺水者平放置地,打开其呼吸道,实施人工呼吸、胸外按压等心肺复苏的现场急救。
C、迅速拨打120电话,联系救护车转送医院抢救(转运途中应分秒必争继续施救)
D、现场记录人员如实详细记录后向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汇报,并迅速与其家属取得联系。
2)、二级事故
(1)、症状:溺水受伤者出现昏迷状态,呼吸、心搏微弱,严重外伤、骨折、大出血,有生命危险。
预案:
A、除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外,所有工作人员一律坚守岗位。
B、应立即施行心肺复苏并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现场抢救。
C、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联系救护车转送医院抢救。
D、尽快与其家属取得联系。
E、向上级部门领导报告。
3)、三级事故
(1)、症状:发生一般溺水,较重外伤,但无生命危险
预案:
A、现场作急救处理伤口,包扎。
B、通知家属到现场接送,必要时送医院进一步治疗。
4)、溺水现场抢救心肺复苏预案:
1)发现溺水者,应立即抢救上岸,倒水,清除口腔异物(假牙应摘除),舌头后坠者应拉出。
2)将溺水者放置平地,检查清醒度,检查瞳孔是否放大。
3)畅通气道,如呼吸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
4)检查颈动脉,如无搏动应立即施行胸外心脏按压。
5)迅速拨打120,联系救护车转送医院抢救,转运途中应继续施行心肺复苏
心肺复苏救护流程:
(1)判断意识,如无反应,立即呼救;
(2)仰卧位,置于地面或硬板上,开放气道,清理口腔异物,判断有无呼吸;
(3)如无呼吸,立即口对口吹气2次,保持头后仰,另一手检查颈动脉有无搏动,如有脉搏,可仅做口对口人工呼吸,如无脉搏,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
(4)每按压30次,口对口吹气2次,然后重新定位,再按压30次,如此反复进行;
(5)心肺复苏开始1分钟,或者连续操作四个循环后,检查一次呼吸和脉搏、瞳孔变化,以后每进行4、5分钟检查一次,每次不超过5秒钟。
二、发生紧急情况时人员的分工:
1)救生组负责现场抢救的同时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2)、场务组检票组负责维护场内外的秩序,并疏散围观游泳人员。
三、泳客摔伤刮伤的处理方案
导致泳客受伤的主要因素有:
1)光脚跑跳追逐者;
2)私自混进泳池醉酒者;
3)使用设备不当和设备隐患等。
为确保客人安全,首先以预防为主。在岗员工要时刻关注泳客,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行为应及时礼貌制止。对设备设施坚持每天一次排查(救生员负责)杜绝设备隐患的存在。
1、当泳客出现受伤时能及时做出应急处理,必备应急药品有:纱布、创可贴、酒精、双氧水、医用棉签、气雾剂、冰块等。发生泳客摔倒于血而无流血的情况,先搀扶泳客坐下,安抚情绪,密封袋或小冰巾装冰柜里的冰块进行冰敷(防止红肿),然后拿来纱布进行包扎(坚持一定时间,观查泳客情绪,可叫其稍作休息,一会儿再上药)。同时安慰泳客(可介绍冰敷的.作用和使用效果,让泳客放心)。待泳客情绪稳定休息后会送泳客离去。
2、当发生泳客受伤情况时(救生员负责)我们首先要及时上前搀扶以示对泳客的关注和礼貌)并查看伤情,了解情况并安抚泳客情绪,视伤势程度:如小伤口(泳客无情绪)将泳客搀扶至椅子坐好,拿来备用药品,用棉签吸湿双氧水涂于伤口止血,吸湿酒精对伤边进行消毒,再用棉签将伤口擦拭干,然后用创可贴贴于伤口。里过程中多与泳客沟遁,多安慰,让泳客感受到我们的热情服务和对他伤势的关注。这样多数泳客会高兴离去,后由项目主管上报公司。
3、如泳客伤势较重(伤口大,创可贴无法处理的,失血量过多)要及时上报公司,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必须在一分钟内完成)。在此过程中员工切勿慌乱、叫嚷、围观泳客做好解释疏散工作。如遇泳客情绪激动的(不论伤势大小),项目主管要亲自安抚。在医务人员到场前要积极处理泳客伤势,避免客户投诉。
物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4
成都市物业管理事故灾害中的应急预案
第一节 治安事故应急预案
第五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常见的治安事故主要有:打架斗殴,抢劫,盗窃,非法携带、存放弹药,携带、存放或生产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故意破坏公用设施或市政设施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治安事故的处置,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治安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应由公安机关或政府其他机构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在处置治安事故时,不能有违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 治安事故的预防: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受聘提供服务的建筑区划所在地派出所建立良好的关系,保持信息互通,建立治安事件报警联动机制;
(二)经常在建筑区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制意识,营造文明守法的社区环境;
(三)加强对建筑区划公共秩序的维护,严格执行凭证出入、来访人员登记制度。
(四)提高警惕,发现有可疑人员或迹象,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追查到底;
(五)加强对秩序维护员的法制教育,使其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治安事故有一定的认识,在合法的情况下履行公共秩序维护职责;
(六)经常对秩序维护员进行防卫技能训练,锻炼身体的协调性和灵活性,增强攻防击打的能力。
第五十六条 打架斗殴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打架斗殴事件发生后,秩序维护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并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
(二)如当事人不听劝阻,或势态严重,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甚至有犯罪倾向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当事人采取合法的手段进行控制;
(三)控制中心应通过监控系统对当事人进行监控,并通知巡逻秩序维护人员注意其动向,防止当事人逃逸,并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
(六)疏散围观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进行保护,以便公安机关对事故进行调查;
(七)打架斗殴事件造成人身伤害的,应立即通知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治;
(八)现场人员应如实反映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事故进行调查;
(九)在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后,方可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十)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并存档,并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五十七条 盗窃事件应急预案:
(一)若发现犯罪分子正在实施盗窃,应当立即当场抓获,采取合法手段对犯罪分子进行控制,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二)如果盗窃行为已经发生,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对建筑区划各出入口、通道进行严格控制,防止犯罪分子逃逸;
(三)对可疑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约束,并报告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盗窃事件发生后,应在现场设置警戒线,疏散围观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进行保护,重点是保护犯罪分子经过的通道、翻越的窗户台阶等,以便公安机关对盗窃事件进行调查;
(五)如是入室盗窃,室内无人,应立即通知业主赶到现场;
(六)现场目击人员应如实反映现场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事故进行调查。
(七)在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后,方可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八)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并存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五十八条 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一)若发现犯罪分子正在实施抢劫时,应迅速制止。在制止犯罪的同时,应注意自身安全,当犯罪分子手持凶器时,应高声呼喊,呼叫附近秩序维护员和群众前来协助,抓获犯罪分子并立即报警;
(二) 如犯罪分子已逃离现场,应向目击者或当事人问清劫匪的人数、体貌特征、衣着颜色和逃逸的方向,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堵截和报警, 同时呼叫控制中心,通过监控闭路电视追踪监视犯罪分子;如是驾车逃跑,应记下车牌号码并立即报警;
(三)对建筑区划各出入口、通道进行严格控制,防止犯罪分子逃逸,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
(四) 在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疏散围观人员,劫匪留下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五)抢劫事件造成人身伤害的,应立即通知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治;
(六)警方未勘查现场或现场勘察未完毕,当班执勤秩序维护员不能离开现场。在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后,方可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十)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并存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五十九条 故意伤(杀)人事件应急预案:
(一)如发现歹徒正在作案的,应设法制服、阻拦歹徒,并召集各岗位秩序维护员配合。同时,迅速报警和报告项目经理或物业服务负责人。
(二)造成人身伤害的,应立即通知附近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治;
(三)设置警戒线,保护案发现场,疏散围观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歹徒留下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保护抢劫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等待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四)对建筑区划各出入口、通道进行严格控制,防止歹徒逃逸,并通知监控中心密切监控各个区域,监视歹徒行踪;
(五)登记目击者和事主的情况,及时向目击者和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发生、发现经过,并做好记录;
(六)现场人员应如实向警方汇报案发现场情况,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七)警方未勘查现场或现场勘察未完毕,当班执勤秩序维护员不能离开现场。在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后,方可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八)对此次事故进行详细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并存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六十条 建筑区划内其他常见治安事件及处理措施:
(一)在建筑区划内游荡或借口找人却说不出被访人姓名和详细住址,或接二连三敲住户房门,或一个个楼道按住户电子门。
处理措施:密切注意其举止,必要时可采取监视、盘问以及劝其离开等方式。
(二)发现身上携带有管制刀具、钳子、螺丝刀、铁棒等工具。
处理措施:核查其携带工具的用途,如用途不明的,约束起来并送所在辖区派出所。
(三)携带物品繁多(如电视、音响等贵重物品),又无任何证明。
处理措施:暂时将人、物扣留,待其出具可靠证明后放行。如无法出具任何证明,即送交派出所。
(四)在偏僻、隐蔽处清理皮包或钱包。
处理措施:立即设法拦截,询问验证,如属盗窃、抢劫财物的,送交警方处理。
(五)自行车、摩托车无牌、无行驶证、无钢印、有撬损痕迹或将未开锁的自行车背走或提走。
处理措施:暂扣留人、车,待查明后放行,反之,送警方查处。
(六)机动车拿不出行驶证,说不出车牌号,没有停车证。
处理措施:暂扣人、车,待查明后放行,反之,送警方查处。
(七)遇到秩序维护员即转身远离或逃跑的人。
处理措施:设法阻截,用对讲机通知有关的大门岗、巡逻岗执勤人员协助将其擒获。
(八)低价出售物品,与实际价值相差较大。
处理措施:暂时扣留人、物,待查明后放行,反之,送警方查处。
(九)长时间一个人独处不离开。
处理措施:询问是否需要帮助,若非业主劝其离开,如有作案嫌疑要详细盘查。
(十)发现天台隔热层、消防栓箱内或自行车棚内等隐蔽地方藏有刀具、钳子、铁棒等工具。
处理措施:不动隐蔽的工具,采取伏击的方法,监视嫌疑人的行动,如发现作案,则将其擒获并扭送警方处理。
第二节 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十一条 建筑区划最常见的灾害是火灾,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是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火,给人类带来文明进步、光明和温暖。但是,失去控制的火,就会给人类造成灾难。人们在用火的同时,不断总结火灾发生的规律,尽可能地减少火灾及其对人类造成的危害。
燃烧的三要素: 可燃物、助燃物及着火源。
防火的主要措施: 控制可燃物、隔绝助燃物、消除着火源。
第六十二条 火灾依据物质燃烧特性,可划分为A、B、C、D、E五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煤、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镁合金等火灾;
E类火灾:指带电物体和精密仪器等物质的火灾。
第六十三条 根据公安部20xx年6月2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火灾等级标准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火灾,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六十四条 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在预防和处置消防安全事故的主要工作是协组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消防队伍建设等。
第六十五条 消防安全事故的预防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建筑区划防火工作负责人、责任人,对相关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各岗位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使岗位员工明确自己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掌握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根据各建筑区划实际情况设置配备消防器材设施,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定点存放,定人管理,定期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四)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秩序维护。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相关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负责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在建筑区划开展丰富多彩的消防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提高业主、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使员工熟悉火灾发生的原理、灭火和伤员急救等知识,提高员工的防火、灭火技能,(八)定期组织安全防火工作大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建立完整的消防工作台帐;
(九)协组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对建筑区划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
第六十六条 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的紧急措施:
(一)当接到火警信号时,控制中心应立即通知就近巡逻秩序维护员前往查看,确认属实后,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部门,并上报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或公司负责人,同时,安排人员到路口或建筑区划入口对消防部门的车辆、人员进行引导。报警人员应向消防部门详细报告火灾现场的情况,包括火场的单位名称和具体位置、燃烧物资、人员围困情况、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
(二)打开所有通道,启动广播通知事故区域人员撤离,组织秩序维护人员到达各通道口,做好火灾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三)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立即把电梯迫降到底层,保证各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并对起火区域的天然气、电源等进行关闭,防止火灾引发其他次生事故;
(四)对相关区域进行警戒隔离,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五)在消防部门赶到前,火灾现场总指挥(项目经理或物业服务负责人)根据现场的情况对参与消防扑救的人员进行初步分工,分别成立灭火组、抢救组、供水组、后勤组等,做好消防队到来之前的辅助性工作:如火灾情况的调查、人员受困情况的.初步估计、各消防设备的准备就绪、救灾道路的畅通等,并随时与消防部门保持联系以及时汇报现场情况;
(六)在消防部门赶到前,组织秩序维护人员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扑灭火源,灭火时应注意:
1、灭火人员应配备必要的自我防务工具,如防火服、或用水将自身淋湿等,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火灾进行扑救;
2、针对不同的着火物质,正确选用灭火装置;
3、先控制、后消灭,即首先制止住火势蔓延,在扼制火势发展的基础上,集中优势兵力,迅速扑灭火灾。控制火势与扑灭燃烧是同时进行的,即在控制火势时灭火;在扑灭燃烧中控制火势发展,互相配合,互为补充,取得最佳灭火效果;
4、事故现场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时,应立即转移,防止火势扩大或发生爆炸。
七)救人第一,出现人员伤亡时候,应立即通知医疗救护机构,对伤员进行抢救;
(八)消防部门赶到后,现场总指挥(项目经理或物业服务负责人)应立即向消防队员详细汇报火灾情况,包括燃烧物资、人员围困情况以及前期扑救情况,协助消防队制订灭火扑救方案,以便消防部门迅速采取合理的扑救措施;
(九)积极协组消防部门灭火,随时为消防队员提供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为火灾扑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议,并随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调度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中去,并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受伤人员进行急救护理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第六十七条 消防安全事故善后措施:
(一)协组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保持现场和相关证据不被破坏;
(二)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事故原因及受灾情况进行调查和统计,相关在场人员应如实汇报事故现场情况;
(三)在得到公安消防部门的允许后,方可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四)环境维护人员应对现场进行清理,扫除积水、清除损毁物;
(五)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对现场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特别是水、电、气等设施;
(六)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并存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六十八条 火灾发生时的疏散自救方法:
(一) 熟悉环境,临危不乱:每个人应对生活、工作的建筑物结构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时应做到了然于胸,当身处陌生环境也应当养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的习惯,便于关键时刻逃生自救;
(二)保持镇定,明辨方向:
突遇火灾时应保持镇定,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尽量往空旷或明亮的地方和楼层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通过阳台,气窗等往室外逃生;
(三)不入险地,不贪财:不要因为顾及贵重物品,浪费宝贵的逃生时间,紧记生命最重要;
(四)简易防护,掩鼻匍匐:通过有烟雾的路线,可采用湿毛巾或湿毯子掩鼻匍匐撤离;
(五)善用通道,莫入电梯:发生火灾尽量使用楼梯,或利用阳台、窗台、屋顶等攀到安全地点,或利用下水管道滑下楼脱险。不可使用电梯逃生;
(六)避难场所,固守待援:如身处房内,应侧手摸房门,感到烫手,千万不能开门,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窗门,用湿毛巾塞住门缝,不停用水淋湿防止烟火渗入,固守房间,等待救援;
(七)传递信号,寻求援助:被烟火围困时尽量在阳台、窗口(白天可用鲜艳的衣物在窗口晃动,晚上可用手电等物闪动或敲击物品发出声音求救)传递信号求救;
八)火已近身,切勿惊跑:如果身上着火,切勿惊跑和用手拍打,惊跑和拍打只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补充,促旺火势。正确的做法是,立即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住火苗,能及时跳入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更有效;
(九)缓降逃生,滑绳自救:高层楼层起火后,应迅速利用身边的绳索、床单、窗帘等制成简易绳并用水打湿后,从窗户或阳台沿绳滑至下面楼层逃生。即使跳楼应在消防员准备好逃生气垫并且要求楼层在四层以下才考虑这一方式。还可选择水池、软雨蓬、草地等,如有可能应先丢下大量棉被,沙发垫或打开大伞跳下。
第三节 设施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十九条 建筑区划内设施设备事故主要是由于对设施设备年久失修,造成设施设备老化,或因操作不当,造成设施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
第七十条 建筑区划内设施设备事故常见的有:给排水系统故障、供配电系统故障、燃气输送系统故障、电梯系统故障、消防系统故障事故等。其特点主要有:具有极大的偶然性和突发性;发生原因的复杂性和发展变化的多样性;可能造成极大的危害性;可以采取科学的手段降低损失和危害。
第七十一条 设施设备事故的预防:
(一)设施设备在使用期限内,在经过合理有效的维修保养和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出现安全事故;
(二)把好物业承接验收关,把质量验收作为物业设施设备的重要内容,认真、谨慎地进行查验工作,把物业项目在建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在物业的使用之前;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建筑区划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系统的、科学的维修保养,建立科学的维保计划。对特种设施设备,应聘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维保机构提供维保服务;
(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设施设备台账,对建筑建筑区划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登记造册,并随时记录使用、检查、维修、保养情况;
(四)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上岗证、操作证、岗位培训合格证等,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
(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建筑区划设施设备管理工作负责人、责任人,对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岗位员工明确自己的岗位责任,掌握科学熟练的操作技能,提高警惕,杜绝麻痹大意,树立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观念;
(六)应当配备必要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故障抢险器具、材料;制定设施设备故障事故处置预案;
(七)有计划地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八)定期在建筑区划内开展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及正确使用电梯使用等知识的宣传,使业主、使用人掌握科学的设施设备使用知识,培养物业使用人的风险意识;
(九)适当引入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购买共用设施设备保险、财产保险、公共责任险等。
第七十二条 设施设备事故的处置应注意:
(一)设施设备安全事故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人员被困或人身伤害的,坚持"解救人员第一,保障财产安全第二"的原则,立即解救被困人员,并通知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抢救;
(二)排除设施设备故障事故时,应注意证据保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取证,以便事后确定事故责任方;
(三)对电梯、消防等特种设施设备故障事故的处理应在专业维保单位的指导下进行,当专业维保机构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向其叙述事故的起因、严重程度、危害范围、紧急处置过程等详细信息,并积极协助其进行处理;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停水的应急预案
(一)市政管网计划停水
1、当接到停水通知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使用人停水信息,告之内容包括:实施停水的单位、停水的原因、时间和范围及恢复供水时间等;
2、提请业主、使用人提前储备用水;
3、如果停水时间太长,联系自来水公司送水。
(二)建筑区划内故障停水
1、接到停水信息后,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与自来水公司联系确认是否是市政管网的原因;
2、停水原因查明后,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3、如维修时间较长,应立即在建筑区划内显着位置张贴通告,告知相关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告之内容包括:停水原因、范围、预计恢复供水时间等;
4、若停水时间太长,联系自来水公司送水;
5、事后查明有关停水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负责人。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停电的应急预案
(一)市政管网计划停电
1、在收到供电部门发布的停电通知后,应在停电前三天在显着位置张贴通告,告知停电相关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告知内容包括:实施停电的单位、停电的原因、时间和范围及恢复供电时间等。并提请业主、使用人停电期间关闭所有电器;
2、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准备突发故障的排除及配合进行设备养护,并在停电前关闭相关设施的电源;
3、停电前提前停止电梯运行,并提请业主、使用人暂时不要使用电梯;
4、停电后,迅速启动电机供电;
5、停电期间加强建筑区划内的公共秩序维护,防止不法之徒浑水摸鱼;
6、电力恢复后,检查建筑区划内的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二)建筑区划内故障停电
1、接到停电信息后,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与供电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是市政管网的原因;
2、控制中心及时查看电梯内是否困人,如有,依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处置;
3、停电原因查明后,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4、通知秩序维护人员加强停电区域的巡逻和各出入口的控制;
5、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关闭相关设备电源开关;
6、如抢修时间较长,应立即在建筑区划内显着位置张贴通告,告知相关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告之内容包括:停电原因、范围、预计修复时间等;
7、供电恢复后立即开启相关设备,并检查共用电器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8、事后查明有关停水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负责人。
第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停气的应急预案
(一)市政管网计划停气
1、在收到供气部门发布的停气通知后,应在显着位置张贴通告,告知相关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告知内容包括:实施停气的单位、停气的原因、时间和范围及恢复供气时间等。并提请业主、使用人停气期间关闭所有燃气具;
2、停气期间建筑区划将转向集中用电,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加强对供电设施设备的检查,避免超负荷;
3、供气恢复后,加强建筑区划的巡查,如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闭相应气阀并进行处理。
(二)建筑区划内故障停气
1、接到停气信息后,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与燃气公司联系确认是否是市政管网的原因;
2、停气原因查明后,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3、如是因管网破裂导致停气,应立即关闭阀门,疏散相关区域人员,禁止使用明火,用水稀释燃气浓度。并及时通知燃气公司前来处理;
4、如维修时间较长,应立即在建筑区划内显着位置张贴通告,告知相关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告之内容包括:停气原因、范围、预计修复时间等;
5、停气期间建筑区划将转向集中用电,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加强对供电设施设备的检查,避免超负荷;
6、供气恢复后,加强建筑区划的巡查,如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闭相应气阀并进行处理。
7、事后查明有关停气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负责人。
第七十六条 电梯故障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客户服务中心或控制中心在接到电梯故障信息后,应首先确认电梯是否困人,并通知相关维保单位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理事故;
(二)若有乘客被困电梯,有闭路电视及电梯对讲机的,应把镜头移至该困人电梯,观察电梯内情况,并详细询问被困人有关情形,保持与被困人的联系,特别是老人、小孩、孕妇和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者要密切关注其身体状况;
(三)通过与被困人的联系及现场查看,确定电梯故障停留楼层,立即组织进行人员施救:
1、故障电梯轿厢地面距门槛小于500MM时,可打开厅门和轿厢门解救被困人员;
2、故障电梯轿厢地面距门槛大于500MM时,抢修人员迅速到达电梯机房实施盘车救援。
3、遇有其他复杂情况,如安全钳已动作或者钢丝绳移位等,应由电梯公司专门人员处理;
(四)对救出的被困人员进行安抚,并了解其身体状况,对身体不适或受伤者要及时进行救治;
(五)救出被困人员后,设置停止使用标识并进行故障的抢修;
(六)如电梯的修复耗时较长,应在建筑区划内显着位置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并禁止使用故障电梯;
(七)故障排除后,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分析总结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告相关负责人。
第七十七条 浸水、漏水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当接到浸水、漏水报修信号后,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前往现场勘查确认浸水、漏水状况及原因;
(二)立即关闭供水总阀或采取相应方案制止;
(三)通知环境维护人员用吸水机、疏通、烘干机等排除积水;
(四)浸水、漏水影响重要设备使用的,应立即关闭相关设施设备或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势态扩大;
(五)组织人员对浸水、漏水故障进行处理;
(六)处理完毕后,对事故现场相关证据进行保全,通知环境维护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并恢复供水;
(七)如无法及时恢复供水的,在建筑区划显着位置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区域业主、使用人。并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八)浸水、漏水事故处理完毕后,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分析总结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告相关负责人。
(九)突发浸水、漏水事故时要注意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
1、及时将电梯升至不受水浸的安全楼层;
2、防止配电室及其他电器设备受浸。首先应切断或堵塞水源,并关闭相关电器设备的电源开关。
第七十八条 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接到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报修信息后,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员到位进行检查;
(二)检查堵塞原因,确定堵塞的位置;
(三)打开检查口,清理堵塞,并放水冲洗,直至能正常使用;
(四)处理事故时注意设立告示牌,提请过往的人员注意安全;
(五)处理完毕后,通知环境维护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
(五)如无法及时恢复的,在建筑区划显着位置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区域业主、使用人;
(六)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事故处理完毕后,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分析总结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告相关负责人。
第七十九条 消防系统故障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消防警钟误鸣
1、接到消防警钟鸣响信号时,应立即确认消防警钟鸣响的具体位置;
2、通知就近巡逻秩序维护员前往查看,确定是否发生火灾或警钟误鸣;
3、若确认是有效消防报警,按照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置;
4、若确认是消防警钟误鸣,通知控制中心重新设置警钟,并做好相关区域人员的安抚和解释工作;
5、通知消防设备维保单位检查和维修。
(二)消防花洒头爆裂
1、若发现消防花洒头爆裂渗水,应立即通知控制中心;
2、就近巡逻秩序维护人员迅速赶往现场查看,确认爆裂原因;
3、若是因为火警而爆裂,按照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置;
4、若是意外爆裂,通知控制中心静止警钟,并通知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关闭阀门,到场协助处理;
5、记录事故现场情况,保全相关证据,并拍照存案;
6、通知环境维护人员到场处理积水;
7、通知消防设备维保单位检查和维修。
第八十条 燃气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接到有燃气泄漏或疑似燃气泄漏事故信息后,迅速通知就近秩序维护人员前往查看;
(二)现场人员应注意:
1、关闭对讲机、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
2、切不可按(疑似)燃气泄漏的单位或房间的门铃;
3、切不可开启(疑似)燃气泄漏的单位或房间内的任何电器及使用室内电话;
(三)尽量开启相关区域的门窗,使空气流通;
(四)通知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关闭相关区域的燃气阀门;
(五)疏散撤离相关区域内的人员,对相关区域实施通道控制;
(六)发现煤气中毒者,立即施救,将其移至户外,呼吸新鲜空气,并通知医疗机构前往救治;
(七)必要时可采取用水冲等方式稀释燃气浓度;
(八)通知燃气公司对管网进行维修。
第四节 其他事故灾害应急预案
第八十一条 建筑区划事故灾害还包括:交通事故、触犯国家法律的刑事事件等。
第八十二条 其他事故灾害应急预案,物业服务企业可参照的参照本章第一、二、三节制定;
第八十三条 其他事故灾害预防和处置,应以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第八十四条 对涉及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事故灾害的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靠政府相关部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政府相关部门,并积极配合。
物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5
成都市物业管理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节 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第五条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可分为四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各类治安、消防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设备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第六条 按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划分,依照国务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确定;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主要依据。
第二节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基础保障条件
第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成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物业服务负责人为责任人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研究、决定和部署建筑区划内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在预防和处置建筑区划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中,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小组应当服从和服务于建筑区划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领导和指挥。
第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本公司应急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建设应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有预见性和前瞻性,并重点突出其实际可操作性。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应有的放矢,可细化到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消防安全事故等具体公共事件上。
第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就公司应急体系、制度对所有物业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培训,以提高员工处理应急事件的水平和能力。
根据情况可开展对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进行应急基础知识、逃生技能、如何防范突发公共事件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活动。
定期在建筑区划内开展公共突发事件的模拟演练,并尽量动员业主、使用人参加,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第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建筑区划内大力开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流程或逃生技能的宣传,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建筑区划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如已影响或可能影响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的正常生活、工作时,应通过"恰当、合理"的方式(便于查看、传播面广)及时告知业主、使用人。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如下保障工作:
(一)人力保障 物业秩序维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环境维护等岗位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这些岗位人员的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
(二)资金保障 物业服务企业应储备一定数额的预备资金,以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资金需求;
(三)物资保障 物业服务企业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灾物资。当突发公共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筹备救灾物资,确保建筑区划内的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四)信息保障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完善本公司应急信息发布体系及管理制度。突发公共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监控、巡逻等重点岗位应及时将信息上报项目、公司负责人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或急救机构。突发重大公共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第一时间上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寻求救援和指导,并通过正确渠道获取政府权威部门和机构发布的关于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预报信息。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建筑区划内发生的公共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五)交通保障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通道的畅通无阻;随时保持楼道、消防通道的完好,不得占用、堵塞消防和逃生通道;保障应急疏散标识、交通疏导指示牌等的正常使用。
(六)秩序维护保障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建筑区划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防护,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
(七)应急技术保障 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建筑区划内监控、录像设施设备的完好,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维保,出现故障应及时组织维修。配电箱、水泵房、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应按规定组织巡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减少因设施设备故障引起突发灾害的可能性。
第十二条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现场救援过程中应遵循"先人后物"原则。救援过程中应沉着、冷静,严格按照预设应急流程进行。在不存在威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发动群众、引导群众、依靠群众开展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 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和证据,做好相关记录。要在适宜的机会留取证据,为事件处理、事故原因调查提供有利证据。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物业服务企业应组织召开内部评审总结会议,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
处置过程进行分析、总结,并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在实际处置过程中的不足,完善相关处置预案。
第三节 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防范措施,有预见性地开展各项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细致周全的物业服务工作使突发公共事件消除在萌芽阶段:
(一)加强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的维护;
(二)加强建筑区划内的环境卫生维护及消杀灭害工作;
(三)加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
(四)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等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沟通,并认真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五条 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的维护,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治安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及恐怖袭击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严格执行凭证出入、来访人员登记制度,防止不法分子进入建筑区划寻衅滋事;
(二)加强对建筑区划的巡逻,特别是治安、消防安全防范重点部位,要加强巡逻的人手和频率;
(三)加强各种突发事件预案的演练,提高秩序维护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锻炼一支有战斗力的秩序维护队伍;
(四)定期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 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筑区划内环境卫生的维护及消杀灭害工作,有效地防范和控制生物灾害、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开展环境卫生维护及消杀灭害工作;
(二)对阴沟、地下室、屋面、垃圾中转站等重点部位和卫生死角,加大环境卫生维护力度和消杀灭害频率;
(三)消杀灭害作业程序应严格控制,对消杀灭害的药物、有害生物遗体应进行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 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筑区划内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护,有效防范和控制设施设备事故、消防事安全故、交通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对建筑区划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系统、科学的维修保养,建立科学的维保计划。对特种设施设备,应聘请相关具有专业资格的维保机构提供维保服务;
(二)应当建立设施设备台账,对建筑区划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登记造册,并随时记录使用、检查、维修、保养情况;
(三)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上岗证、操作证、岗位培训合格证等,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
(四)定期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特别是电梯、消防、水电气供给系统等,应详细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 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有效防范和控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开展丰富的社区文化活动,丰富业主、使用人的业余生活,融洽社区邻里关系以及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
(二)开展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提高业主、使用人的安全忧患意识,普及法律法规知识;
(三)定期开展突发公共事件演练,并动员业主、使用人参与,使其掌握必要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和自救、互救常识。
第十九条 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沟通和配合,有效防范和控制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及时了解和学习政府相关部门、机构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等,并结合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二)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联系和信息互通,及时从政府相关部门、机构获取关于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加强防范;
(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等。
对涉及到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主体,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职责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等。
对涉及到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主体,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职责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公共服务,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靠政府相关部门、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控制工作。
第四节 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处置措施
第二十条 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灾害预警信号,或者风险评估表明可能出现针对物业或建筑区划内人员的威胁之后,或在事故灾害、风险发生之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加强建筑区划各通道控制,并实施以下措施:
(一)是否实施通道控制一般由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或物业服务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二)在启动通道控制措施后,秩序维护负责人立即部署,加强各通道、出入口岗的岗位力量;
(三)秩序维护员将警戒隔离带、警示桶(牌)安装到相关通道,必要时可启动人墙警戒隔离;
(四)实施通道控制后,应使相关通道岗位人员了解启动紧急通道控制的原因,以便向业主、使用人及相关人员说明情况,并做好安抚工作;
(五)实施通道控制后,一般情况,各通道、出入口严格执行凭证(业主证、出入证、工作证)出入;特殊情况时,可采取"只出不进"(如发生地震、火灾等)或"只进不出"(如在发生盗窃、抢劫等事件时)的控制措施,对于不配合的.人员,应耐心劝阻,不能使用违法手段对其进行阻止和控制;
(六)在建筑区划出入口或相邻路段设置秩序维护人员,对相关区域进行监控,并对前来救援的相关车辆、人员进入建筑区划提供协助;
(七)实施通道控制的同时,应对突发事故(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现场周围的重点区域(取
决于事故的特定现场)部署秩序维护人员, 以确保对事件发生区域实施严格的隔离。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
(八)根据特定情况以及启动通道控制的原因,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是实施关闭停车场;
(九)实施通道控制后,应有专人对通道控制、相关事件的情况对业主、使用人或媒体进行解释和说明工作。
第二十一条 疏散撤离实施措施:
(一)决定进行疏散撤离的,控制中心应当通过建筑区划公共广播系统通知业主、使用人进行有序疏散撤离。告知其业主、使用人撤离的时间、区域和疏散撤离目的地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二)在疏散撤离期间,应在沿撤离路线设置秩序维护岗位,协助撤离者有效、有序地到达目的地;
(三)疏散撤离目的地应设立临时服务点,由客户服务人员、环境维护人员、秩序维护人员组成。为疏散撤离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并安抚情绪,维护公共秩序。同时收集人员撤离的情况,发布事故相关信息;
(四)应通过对已疏散撤离的人员的询问,了解疏散撤离区域内情况及其家人的撤离情况。如有尚未撤离人员,立即组织营救;发现撤离过程中受伤人员,立即予以救治;
(五)对疏散撤离区域周围的重点区域部署秩序维护人员,确保对事件发生区域实施严格的隔离,制止已撤离人员或无关人员返回疏散撤离区域;
(六)在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不能立即取消疏散撤离,现场指挥者(项目经理)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建筑物的受损情况进行彻底的检查和统计,在相关部门对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并确定安全或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相关灾害警报解除信息后,方可允许人员进入。
第二十二条 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发生人身伤害、人员受伤时,相关急救援助处置行动适用以下程序:
(一)在接到发生人身伤害、人员受伤的信息时,应立即通知就近的秩序维护人员前往现场;
(二)根据现场情况及受伤人员的伤情和意愿决定是否需要安排救护车。若事故造成的伤害轻微,而受伤人员也同意现场救护的方式,那么可安排合格的急救人员到现场进行救护;如伤情严重,情况复杂,在采取紧急救护措施的同时应立即通知医疗机构安排救护车进行救护。
对身体伤害的急救处理,不能取代由医生或护士实施的医疗护理。
第二十三条 微伤和擦伤的急救援助:
(一)所有伤口都须立即得到处理,保持伤口清洁并防止感染;
(二)用自来水轻轻地清洗伤口,如果有消毒液,则用消毒液清洗伤口;
(三)在伤口上覆盖经过消毒的或粘性敷料,如必要的话,寻求医疗建议。
第二十四条 重伤的急救援助:
紧急情况下打120找救护车,将伤者尽快送进医院,如果是伤者持续出血,在医护人员赶到前应尽
第二十五条 出血的急救援助
(一)尽快止血,让伤者躺下,抬高受伤部位,检查伤口;
(二) 伤口如没有异物,用一块消毒敷料覆盖在伤口上,再直接用手按压在伤口上止血。
(三)伤口如有异物,让异物保持原状,用一块消毒敷料覆盖在伤口上,再用手按压伤口近心端的动脉部位,但时间不要超过15分钟;
(四)如果没有足够的消毒敷料,可以使用干净的手帕或棉毛巾来覆盖伤口;
(五)如果怀疑存在内出血,须检查是否有休克症状。
第二十六条 休克的急救援助:
(一)所有重伤都可能导致休克。休克的症状和反应是:皮肤湿冷,显得惨白或灰沉;指甲末端和嘴唇呈青紫色;感觉发寒和口渴;呼吸急促、困难;脉搏乏力而急促;意识渐失;
(二)让伤者仰卧平躺,抬起双腿以高于头部,头转向一侧,解开其颈部和腰部的紧身衣物,让伤者保持温暖和舒适,不要给伤者进食或饮水。
第二十七条 意识不清的急救援助:
(一)让伤者侧卧,头转向一侧并枕在其前臂(复原卧式),如有异物阻塞伤者的呼吸道,则须将异物清除;
(二) 不要给伤者进食或饮水,或试图让其坐起来。
第二十八条 骨折的急救援助:
(一) 如果怀疑存在关节受伤或骨头折损,不要立即转移伤者,除非有伤情加重的危险,或者等到受伤部位得到固定之后再转移伤者。
(二) 打电话找救护车,尽快将伤者送进医院。
第二十九条 眼伤的急救援助:
(一)异物进入眼睛
用干净的冷水冲洗眼睛表面,清除像灰尘、炭、沙粒等松散颗粒,如果微粒异物位于眼眶内或已嵌入眼球,不要试图清除这些异物,眼睛上松散地覆盖一块干净的敷料,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二)化学物质进入眼睛
立即用洗眼器轻柔但又要彻底地冲洗受伤的眼睛,至少冲洗10分钟,如果没有洗眼器,可以用自来水冲洗脸部的受伤部位。注意不要让受伤的眼睛受到感染。在洗眼睛时眼皮须翻开,以保证眼睛内的化学物质被水冲走,不要擦眼睛,在眼睛上放置一块消毒敷料或眼垫,尽快送医院救治。
(三)眼睛受到重击
尽快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第三十条 烧伤和烫伤的急救援助
(一)轻度烧伤或烫伤
用干净的冷水浸洗发红的创面15分钟,以减轻疼痛,在创面上覆盖一块消毒敷料,如果没有消毒敷料,可以用干净的布料代替。
将戒指、手表等珠宝首饰从烧伤部位摘掉,不管何种烧伤情况,都不要弄破水泡或清除皮瓣。
(二)中度烧伤
不要试图脱去紧贴烧伤部位的衣物,须在烧伤部位覆盖一块干净的棉布,防止暴露在空气中和受到感染。
如果是大面积烧伤,在送医院之前须将伤者用干净的布单包裹起来,检查伤者是否休克。
(三)化学烧伤
连续用干净的冷水浸洗所有烧伤部位15至20分钟,在浸洗时防止化学物质流入眼睛,小心脱除受伤部位的衣物,必要时可剪开衣物,在烧伤创面覆盖一块消毒敷料,尽快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第三十一条 电击时的急救援助:
在援救伤者之前须切断电流。如果无法切断电流,可以用像干燥的橡胶、木制棍棒等不导电工具将伤者与电源分离开。如果伤者心跳停止,则由受过培训的人员来实施心肺复苏工作。
第三十二条 煤气或烟雾中毒时的急救援助:
转移伤者,避免进一步接触煤气或烟雾, 保证空气流通,尽快让伤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救助者必须采取一
切防范措施,比如采取安全措施或配戴氧气呼吸器,以保证自己不受伤害。
如果伤者心跳停止,则由受过急救培训的人员来实施人工呼吸。
物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6
01电梯困人应急预案
1.任一员工接到业主报警或发现有乘客被困在电梯内,应立即通知保安消防监控室,同时记录接报和发现时间。
2.保安消防监控室接报后应一方面通过监控系统或对讲机了解电梯困人发生地点、被困人数、人员情况、以及电梯所在楼层,另一方面通过对讲机向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汇报,请求派人或联系工程物料部前往解救。
3.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接报后,立即亲自到场或派员到场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静,耐心等待求援。尤其当被困乘客惊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试图采用撬门等非常措施逃生时,要耐心告诫乘客不要惊慌和急躁,不要盲目采取无谓的行动,以免使故障扩大,发生危险。注意在这一过程中,现场始终不能离人,要不断与被困人员对话,及时了解被困人员的情绪和健康状况,同时及时将情况向公司总经理或值班领导汇报。
4.工程物料部经理或值班人员接报后,应立即派人前往现场解救,必要时电话通知电梯维修公司前来抢修。若自己无法解救,应设法采取措施,确保被困乘客的安全,等待电梯维修公司技工前来解救。
5.若工程物料部和电梯维修公司都无能力解救或短期时间内解救不了,应视情况向公安部门或消防部门求助(应说明求助原因和情况)。向公安、消防部门求助前应征得公司总经理或值班领导的同意。
6.在解救过程中,若发现被困乘客中有人晕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到场,以便被困人员救出后即可进行抢救。
7.被困者救出后,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应当立即向他们表示慰问,并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需要,同时请他们提供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到本小区事由。如被困者不合作自行离去,应记录下来存档备案。
8.被困者救出后,工程物料部应立即请电梯维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9.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应详细记录事件经过情况,包括接报时间、保安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电梯维修公司通知和到达时间、被困人员的解救时间、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电梯恢复正常运行时间。若有公安、消防、医护人员到场,还应分别记录到场和离开时间、车辆号码;被困人员有伤者的,应记录伤者情况和被送往的医院。
10.工程物料部经理或值班人员应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原因、解救办法和修复时间。
02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1.在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管理运作部应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间、电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每个住户和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同时,工程物料部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变工作。
2.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工程物料部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管理运作部。
3.保安部立即会同工程物料部派人分头前往各楼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发现电梯关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施救。
4.管理运作部立即将停电情况通知小区内住户和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必要时启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住户,要求住户保持冷静,做好防范。
5.若突发停电时,正值晚上商场营业,保安部应协助商场维持好秩序,指导商户启用应急照明灯、蜡烛等备用照明,疏散顾客,并要注意防火,防止发生火灾。
6.安排员工到小区各主要出入口、电梯厅维持秩序,保安加强保安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必要时关闭大门。
7.派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室,耐心接待住户和商户询问,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防止与住户、商户发生冲突。
8.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间、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
9.突发停电的预防措施:
1)工程物料部应经常检查应急照明和紧急广播系统,确保正常。
2)管理运作部应提醒写字楼住户、商户备置一些应急照明灯或蜡烛,以防停电。
3)保安部、工程物料部除配置巡逻、检修用的电筒外,还应配置手提式应急照明灯,并时时充电保养,保持完好。
03液化气泄漏应急预案
1.接到业主报警或发现液化气泄漏后,公司员工应立即通知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并马上赶到现场查看情况,必要时疏散人员,并禁用电气设备(包括手机、电话和对讲机)。
2.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接报后,一方面立即派员前往现场支援,并通知工程物料部,另一方面视情况通知液化气公司和消防支队。
3.工程物料部接到通知后,急速赶赴现场,协助保安部施救。
4.若液化气泄漏发生在室外,应马上疏散周围人员,建立警戒线,防止围观,并严禁烟火和使用电气设备。
5.若液化气泄漏发生在室内,要保持冷静,谨慎行事,切记现场不可按门铃、启闭照明灯、开换气扇、打报警电话、使用对讲机以及关闭电闸,也不要脱换衣服,以防静电火花引爆泄漏的气体。
6.施救人员进入室内前,应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戴上防毒面具;没有防毒面具,则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屏住呼吸;进入室内后,应立即切断液化气总阀,打开门窗,加快气体扩散,并疏散现场范围内的.非相关人员,协助救援、抢修的消防人员和维修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7.发现有中毒、受伤者,应立即小心、妥善地将受伤人员抬离现场,送往安全地区,必要时施行人工呼吸,并通知医疗部门前来救护或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8.保安部和工程物料部应详细记录液化气泄漏的时间、地点、故障情况和修复过程。若有人员伤亡,应详细记录伤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时间和抢救医院。
9.保安员和设备巡检人员在平时巡逻时应提高警惕,遇有异常气味时,应小心处理,同时应掌握液化器总闸的位置和关闭方法。
04盗窃和破坏事件应急预案
1.任一员发现工盗窃和破坏事件或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查清楼号、单元号、楼层,通知保安部或当班保安领班派员前往现场查验,并通知监控值班员密切注意相关画面,监视犯罪嫌疑人动向。
2.保安巡逻时发现有人在小区内实施盗窃或破坏行为,应马上用对讲机向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汇报,并通知消防监控室协助监视;同时保持冷静,如能处理的可及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记住犯罪嫌疑人的面貌、体形、服饰和特征,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逸,并注意自身安全。
3.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接报后,视情况尽快派适当数量的保安赶赴现场,尽可能制止一切盗窃和破坏行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堵截捉拿犯罪嫌疑人,同时向警方报警。
4.保安人员在事件中捕获犯罪嫌疑人,应询问记录后移交警方处理,并根据警方要求提供情况和证据,严禁施刑拷打、审讯和扣押,并应劝阻业主和围观人员打骂犯罪嫌疑人。
5.若犯罪嫌疑人在警方到来以前已逃离现场,保安人员应注意保护现场,阻止任何人员进入或接近现场,并不得触动现场任何物品和门窗,等候警方前来处理。
6.如在作案现场发现有人受伤,应在保护好现场的基础上,通知医护人员前来救护。
7.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若有需要可临时关闭所有出入口,劝阻业主及访客暂停出入,配合防止犯罪嫌疑人乘机逃逸。
8.警方人员到达后,保安员应清楚记下警官官衔、编号及报案编号,并积极提供线索,配合警方人员办案。
9.在事件中涉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应摄下照片或录像,留下当事人员和目击者,供警方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05意外伤亡应急预案
1.小区内出现人员意外伤亡事件,保安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查明情况,向保安部经理或总经理汇报。
2.若伤者尚未死亡,应在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组织抢救,并通知医疗救护中心。对骨折伤员一定要注意尽量不要搬动,防止使伤情加重。
3.若伤亡事故系由触电引起,保安人员应就近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如干燥的木杆、竹竿或塑料、橡胶将电源拨离触电者,再施进行抢救。严禁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用手直接去拉触电者或用金属杆去拨离电源,以防自身触电。
4.若伤亡事故系由设备故障或设施损坏引起,保安部应立即通知工程物料部经理(或主管)到场,共同制订抢救方案。
5.若伤亡事故系由溺水引起,保安人员或其他员工应立即抢救,若落水者喝水较多,应让伤者头朝下倒立,按压腹部,使其吐出喝入之水,必要时施行人工呼吸。
6.若伤亡事故系由高层坠落、物品砸伤引起,在抢救伤员的同时,应保护好现场,摄下照片或录像,留下目击者,同时向警方报警。
7.若伤亡事故系由交通肇事引起,应在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的同时,记录肇事车辆,留下驾驶员和目击者,如有监控录象,保存相关录象,报请警方处理。若交通事故引起小区内交通堵塞,应开辟旁行通道,积极疏导交通,并设立警戒线,防止破坏现场。
8.伤者被送往医院抢救时,应记录下救护车号码、送往医院以及伤者情况。
9.详细记录意外伤亡经过。对由于设备故障或设施损坏引起的伤亡事故,以及由于管理公司原因引起的触电事故,相关部门在事发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给公司总经理,以便公司总经理视情况向有关方面汇报并查找原因,落实责任。
06水浸应急预案
1.员工接到报警或发现小区范围内出现水浸事故,应立即将进水地点、楼层、水源、水势情况报告当值领导、工程物料部值班人员和当班保安领班,并在支援人员到达以前尽量控制现场水势,防止水浸范围扩大。
2.相关人员接报后,立即派员就近采用防水设施保护好受浸楼层各电梯槽口,并将电梯升上最高层,切断电源,以免电梯受损;若电梯轿厢控制面板已经进水,则应立即切断电源,切忌升降电梯,以防故障扩大。
3.立即查明水浸原因,采取措施(包括关闭水泵、关闭水阀、封堵水管、堵塞漏洞、疏通排水管道、打开末端放水等),切断水源,并关闭受浸区域之电闸,防止人员触电。若水源来自供水总管或工程物料部无力解决时,应立即通知自来水公司前来抢修。
4.在水蔓延的通道上摆设拦水沙包或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措施,防止水蔓延到设备房、配电室、业主室内或其它楼层。
5.组织力量采用各种手段,包括采用扫帚、吸水机吸水,排净积水,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整洁。
6.水源中断后,工程物料部应立即派人尽快修复受损设施;保安部、行政部应设法维持小区内秩序,并耐心做好住户的安慰解释工作,尽力解决水浸给住户带来的实际困难,并注意维护物业公司的形象。
7.如在水浸事故后,有任何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受到影响或由此引发停电停水,应知会相关业主或在小区各主要出入口设置告示,知会全体业主;如有任何区域存在危险性,应在该范围内设置警告标志。
8.召开会议,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出现类似事故。
9.详细记录水浸事故发生经过和采取的措施,以及受损情况。
10.一些常见水浸事故的预防措施:
1)保安巡逻和设备巡检时,应留意排水渠道是否有淤泥、杂物或塑胶袋,有否堵塞,并随时加以清理疏通;清洁工定时清扫天台、排水沟,防止雨后垃圾冲入排水口造成堵塞。
2)加强对消防喷淋系统的巡视,防止碰撞、移动喷淋头或消火栓引起水浸。
3)灾害性天气(台风、暴雨、大雪)来临前,工程物料部人员应对小区内门窗、天台、排水沟渠、集水井、排水泵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4)管道工在操作安装、维修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水浸事故。
5)对业主/用户装修要加强管理,防止由于业主/用户在进行管道安装、尤其是消防喷淋系统试压时施工不当引起水浸事故。
6)平时应备足沙包作为应急用。
07火灾应急预案
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1.目击报警
1.1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1.2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1.3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1.4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1.5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1.7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消防监控室报警
2.1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消防专管员。
2.2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2.3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总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物料部经理。
2.4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2.5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2.6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保安员或管理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起火层上面2层起火层下面1层。
2.7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3.报警要求
3.1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A.起火地点;
B.起火部位;
C.燃烧物品;
D.燃烧范围;
E.报警人姓名;
F.报警人电话。
3.2向“119”报警应讲清:
A.小区名称;
B.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C.火灾发生部位;
D.燃烧物品;
E.火势状况;
F.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G.报警人姓名;
H.报警人电话。
4.成立临时指挥部
4.1物业总经理或值班经理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4.2临时指挥部由物业总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物料部经理、行政部经理、消防专管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总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总经理尚未到场时,由保安部经理或值班经理代任总指挥。
4.3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4.3.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4.3.2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4.3.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3.4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4.3.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4.3.6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4.3.7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4.3.8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4.3.9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4.3.10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5.人员疏散和救护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5.2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5.3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5.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5.5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5.6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6.警戒
6.1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置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6.2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6.3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6.4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6.5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6.6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善后工作
7.1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物料部应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7.2保安部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7.3管理运作部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小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灭火指挥部及总经理。
7.4综合管理部组织员工对受灾业主/用户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切实帮助。
7.5清洁绿化部组织员工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7.6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7.7由物业总经理发动员工,收集可疑情况,配合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并责成消防专管员写出专题报告,分清责任。
7.8如果小区财产办有保险,则由财务部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物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7
成都市物业管理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应急预案
第一节 传染病疫情事件应急预案
第八十五条 传染病是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一类疾病。中国目前的法定传染病有甲、乙、丙3类,共37种。常见的传染病主要有流行性感冒、 霍乱、鼠疫、肺结核、 血吸虫病、沙眼、狂犬病等;主要传播途径有呼吸道传播、消化道传播、血液传播、体表传播等。
第八十六条 传染病疫情的特点是有病原体,有传染性和流行性,感染后常有免疫性。有些传染病还有季节性或地方性。传染病的分类尚未统一,有些按病原体分类,有些按传播途径分类。
第八十七条 建筑区划内的传染病疫情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持科学客观的态度,以政府相关卫生防疫机构为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传染病疫情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加大建筑区划内的`环境维护和宣传力度;
第八十八条 传染病疫情事件的预防和紧急措施:
(一)传染病的预防应采取以切断主要传播环节为主导的综合措施。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必须具备3个环节,即传染源(能排出病原体的人或动物)、传播途径(病原体传染他人的途径)及易感者(对该种传染病无免疫力者)。若能完全切断其中的一个环节,即可防止该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各种传染病的薄弱环节各不相同。在预防中应充分利用。除主导环节外对其他环节也应采取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预防各种传染病。
(二)在传染疾病高发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环境维护力度,对建筑区划内及周边进行定期消毒处理,开展灭鼠、灭蝇、灭蚊等工作,阻断传染疾病传播途径;
(三)定期联系相关卫生防疫机构,在建筑区划内开展传染性疾病防治宣传,使业主、使用人了解基本的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应注意多了解传染性疾病预防和处理的相关知识,树立忧患意识,发生疫情时,应在保障自身不被传染的前提下,开展防治工作;
(五)当发现传染性疾病或者疑似出现传染性疾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报告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六)建筑区划内若出现经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认的疫情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相关机构的指导下协助开展工作;
(七)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下,将建筑区划内发生的疫情情况、防治措施以及注意事项,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所有人员,做好防范措施;
(八)协组相关部门对疫情感染区域进行隔离,设立警戒,禁止人员进去;
(九)按照相关机构的指导,使用相应的药剂对疫情感染区及其周边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十)疫情期间,随时了解收集疫情防治最新信息,并向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发布;
(十一)在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权威的信息宣布疫情得到消除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组织环境维护人员对相关区域进行彻底消毒;
(十二)在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解除警戒,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
第二节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第八十九条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物品而导致的急性中毒性疾病通常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食物中毒。食物中毒是由于进食被细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或摄食含有毒素的动植物如毒蕈、河豚等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变质食品、污染水源是主要传染源,不洁手、餐具和带菌苍蝇是主要传播途径。
第九十条 虽然食物中毒的原因不同,症状各异,但一般都具有如下流行病学和临床特征:
(一)潜伏期短,一般由几分钟到几小时,食入"有毒食物"后于短时间内几乎同时出现一批病人,来势凶猛,很快形成高峰,呈爆发流行;
(二)病人临床表现相似,且多以急性胃肠道症状为主;
(三)发病与食入某种食物有关,病人在近期同一段时间内都食用过同一种"有毒食物",发病范围与食物分布呈一致性,不食者不发病,停止食用该种食物后很快不再有新病例;
(四)一般人与人之间不传染,发病曲线呈骤升骤降的趋势,没有传染病流行时发病曲线的余波;
(五)有明显的季节性。夏秋季多发生细菌性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冬春季多发生肉毒中毒和亚硝酸盐中毒等
第九十一条 食物中毒事件的紧急措施:
(一)当建筑区划内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中毒事件时,发现者应立即向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或物业服务负责人汇报,并立即通知医疗机构;
(二)项目经理、公司领导立即赶到现场,掌握现场情况,首先查明是否食物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人数,掌握第一手资料。
(三)将中毒人员立即送往附近医疗机构进行抢救;
(四)控制中毒现场,同时封闭食品毒源,协助卫生防疫机构及公安机关查明食品中毒源,防止二次中毒;
(五)对相关区域进行警戒隔离,组织人员疏散、封闭食品中毒源。做好通风工作,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稳定相关人员情绪,阻止事态进一步扩展;
(六)待卫生防疫机构及公安机关查明事故原因,并允许后,对制作现场及餐具、灶具、橱具进行清洗、消毒、通风,防止二次污染中毒。
(七)对冷藏、冷冻食品经防疫部门检验后方可食用。
(八)事故处理完毕后,总结应急抢救工作的经验教训,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预案。
第三节 其他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第九十二条 建筑区划公共卫生事件还包括: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职业危害、动物疫情等事件。
第九十三条 其他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物业服务企业可参照的参照本章第一、二节制定;
第九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处置,物业服务企业应以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对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做好建筑区划内的环境维护和消杀灭害工作;
第九十五条 对涉及到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报告政府相关部门,以政府相关卫生防疫机构为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物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8
根据物业集团公司下发通知与要求,为扎实做好公司及各项目汛期预防工作,保障公司和业主财产及人身安全,特制定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各项目排水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保证排水系统完好有效;加强各项目的巡视检查,及时查找漏点,避免因漏雨导致的电路短路、设备损坏问题的发生,特别是各项目的高配间,必须保证正常供电;负责各项目避雷设施设备的.检修工作,负责储备必要的防汛、救灾物资;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按照本防汛救灾预案组织维护和抢险工作。
(二)、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成立四个工作组
1、成立防汛抢险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在防汛领导组的指挥下进行防汛抢险工作,各项目经理组织抢险对各管理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确定积水区域事故发生原因,制定局部应急措施,组织进行处理。
2、成立设备保障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在防汛领导组的指挥下进行防汛抢险(用水泵进行排水)工作。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组织利用排水泵等设备对积水严重区域进行排水,保障各管理区域正常。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抢险通讯、统计、后勤保障工作。在发生汛情时,做好公司内部信息的传递和后勤保障工作,在汛情后,统计汇总由于汛情造成的损失情况。
4、应急救援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汛情援助工作。当某项目发生重大险情时,及时抽调进行救援。
二、防汛物资:
雨鞋、雨衣、铁锨、编织袋、手电筒、铁丝、排水泵、托线盘等,并设专人负责,确保防汛物资24小时可领用。
三、各项目经理为各区域防汛责任人
加强防汛意识培训,对重点部位要检查到位,发现险情及时上报部门或公司领导,并采取积极措施,避免险情扩大。
四、防汛期间所有防汛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五、遇中雨以上雨情时,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值班;
遇大到暴雨雨情时,实行全员全岗值班制度。
六、当办公室值班接防汛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及全体防汛。
七、各项目值班接到业主求助信息后,应及时通知当值领导和项目
防汛主要成员迅速到现场查看情况,及时处置;当遇到管理区域内出现大面积积水时,应迅速组织赶赴现场,调集水泵等相关设备进行疏通、排水,同时上报公司领导。
八、平时,办公室内勤和各项目客服应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并及时通知相
物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9
一、电梯设备被破坏应急预案
1、事件发生后,服务中心主任立刻带领维修人员赶赴现场,并通知电梯维保公司及学院相关处室负责人,及时查看设备损坏情况,了解电梯困人地点、被困人数、人员情况、以及电梯所在楼层等第一手资料。
2、迅速与所困业主取得联系,安慰业主,稳定业主情绪,安抚业主保持冷静,耐心等待救援。不要盲目采取无谓的行动,以免使故障扩大,发生危险。专业电梯施救人员到达现场前,现场始终不能离人,要不断与被困人员对话,及时了解被困人员的情绪和健康状况。
3、若维修人员和电梯维保公司都无能力解救或短期时间内解救不了,应视情况向公安部门或消防部门求助。
4、在解救过程中,若发现被困乘客中有人晕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以便被困人员救出后即可进行抢救。
二、火灾应急预案
1、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立即向消防控制室报警(注意现场异味,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2、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大吵大叫,同时报告119火警和物业管理办公室。
3、如果是火灾发生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
4、如果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报警,报警要求:
A、起火地点;
B、起火部位;
C、燃烧物品;
D、燃烧范围;
E、有无人员被困;
F、报警人姓名;
G、报警人电话。
H、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5、引导现场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6、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与工作人员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经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7、带电物品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再灭火,严禁用水灭火,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8、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秩序维护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物业办公室值班人员。
9、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值班经理、当班领导,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扑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10、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火灾扑灭之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三、盗窃和破坏事件应急预案
1、任何员工发现盗窃或破坏事件后,应立即查清楼号、单元号、楼层等,并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值班人员通知秩序维护员前往现场查验。
2、秩序维护员巡逻时发现有可疑人员在小区内实施盗窃或破坏的,应立即向秩序维护班长或办公室汇报,如能处理的可及时处理,否则记住犯罪嫌疑人的面貌、体形、服饰和特征等,以方便破案,并注意自身安全。
3、秩序维护部主管或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视情况尽快组织适当数量的人员赶赴现场,尽可能制止盗窃和破坏行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堵截捉拿犯罪嫌疑人,同时向警方报警。
4、秩序维护员在事件中捕获犯罪嫌疑人,应询问记录后移交警方处理,并根据警方要求提供情况和证据,严禁施刑拷打、审讯和扣押,并应劝阻业主和围观人员打骂犯罪嫌疑人。
5、若犯罪嫌疑人在警方到来以前已逃离现场,秩序维护员人员应注意保护现场,阻止任何人员进入或接近现场,并不得触动现场任何物品和门窗,等候警方前来处理。
6、如在作案现场发现有人受伤,应在保护好现场的基础上,通知医护人员前来救护。
7、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若有需要可临时关闭所有出入口,劝阻业主及访客暂停出入,配合防止犯罪嫌疑人乘机逃逸。
8、警方人员到达后,秩序维护员应积极提供线索,配合警方人员办案。
9在事件中涉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应拍下照片或录像,留下当事人员和目击者,供警方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四、防暴炸应急预案
1、发挥门岗秩序维护人员的观察敏锐性,对外来人员、车辆严格把关,尤其是要重点留意其是否携带违禁物品,并决定是否允许其进入小区;
2、对外来车辆,对其车牌、单位、姓名及探访地址、出入时间做好登记,并凭借驾驶员有效证件换取临时车辆出入证,车辆出行时做好检查;
3、陌生外来人员进入前要仔细询问有关拜访业主信息,若回答不上来则要求其先用电话联系业主,待业主同意后做好登记,方可进入;
4、发现可疑物品处理必须慎重,不可随意乱动,必要时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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