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01 16:45:55 管理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校毕业生就业改派及就业报到证的管理,根据《关于在延长期内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内教毕指通[2xxxx]1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生就业改派分正常改派和调整改派两种。正常改派指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具体工作单位,持待业证离校后被用人单位录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调整改派指毕业生毕业时已落实具体用人单位,持就业报到证离校后又联系新的用人单位,拟去新的用人单位就业,重新办理派遣手续。

  第三条属正常改派的毕业生可办理改派手续。

  第四条已落实具体单位,属调整改派的,原则上不予办理改派手续。出现以下情况确需改派的可办理改派手续。

  1、因用人单位介绍的情况与实际严重不符,毕业生报到后不能兑现签约时的承诺,或承诺条件与实际差距较大;

  2、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约后发生重大变故,如破产、转让、兼并等原因,无法接收毕业生;

  3、用人单位以毕业生不能胜任岗位等不正当理由辞退毕业生;

  4、因重大自然灾害等原因,毕业生不能如期报到导致用人单位拒收毕业生。

  第五条因以下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毕业生,改派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1、持就业报到证离校后未到就业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又重新找到接收单位的;

  2、签约时给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用人条件被辞退的;

  3、因照顾家庭等个人原因违约的;

  4、因身体原因经单位内部调整岗位后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第六条毕业离校时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如找到新的就业单位,可办理改派手续。

  第七条正常改派的程序。

  1、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

  毕业生须向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交待业证(灵活就业的提交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为灵活的须出具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等材料,并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正常改派审批表》。

  2、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有关材料审核。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正常改派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所报材料审核。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发放就业报到证。

  3、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通知毕业生本人领取就业报到证。

  第八条调整改派的程序。

  1、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

  毕业生须向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交就业报到证(包括蓝、白两联)、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注明违约具体原因)、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调整改派申请书(必须写明具体原因),因身体原因违约的须附有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因单位破产、转让、兼并等原因造成违约的须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正常改派审批表》。

  2、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毕业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调整改派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3、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发放就业报到证。

  4、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通知毕业生本人领取新的就业报到证。

  第九条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学院的毕业生需要调整改派的,须向该学院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出具同意调整改派的证明,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方可办理调整改派。

  第十条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毕业当年9月1日前办理灵活就业手续的,自9月1日起,三个月之后方可办理正常改派手续。9月1日以后办理灵活就业手续的,自就业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办理正常改派手续。

  第十一条派遣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丢失的,原则上不予补办。确需补办的,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1、在《内蒙古日报》或《北方新报》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中要注明报到证号。

  2、持刊登遗失声明的《内蒙古日报》或《北方新报》和原报到证底联(学生档案中保存的报到证)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办。

  3、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无误后,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4、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5、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通知毕业生本人领取新的就业报到证。

  第十二条毕业生改派及补办就业报到证的办理期限为自毕业生毕业之日起两年内。

  第十三条如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另有新的规定,以新的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2

  一、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二、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三、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四、新生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个人身上不宜多带现金。

  五、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六、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七、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八、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九、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学生处

  xxxx年xx月xx日

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3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提倡佩戴首饰、手机、寻呼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新生报到欢迎词05-12

新生报到欢迎词01-07

新生报到的欢迎词05-27

新生报到欢迎词(精选17篇)09-11

新生报到欢迎词精选8篇01-07

新生报到欢迎词4篇01-12

新生报到欢迎词经典2篇12-29

新生报到欢迎词(8篇)01-07

新生报到欢迎词3篇01-11

新生报到欢迎词(3篇)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