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0 18:23:21 管理 我要投稿

[荐]仓库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仓库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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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化学试剂仓库安全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教育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技术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二、严格执行仓库出、入制度,非保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库;

  三、熟悉和掌握储存物资的性能,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懂得其性质、危险程度,保管和灭火方法;

  四、库房物品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库分类存放,化学危险品与非危险品要分开存放,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要分开存放;

  五、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及时清除库内外的可燃杂物,严禁烟火!拒绝一切可能产生火灾的因素,人走灯灭,确保仓库安全;

  六、保管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采取通风、降温、防潮、防霉、防冻等一系列措施,尤其是易燃危险品,高温季节应特别注意;

  七、仓库门窗应保持坚固完好,严防盗窃事件的发生,下班时应确保打开防盗报警装置;

  八、发现物品的包装容器破损、残缺以及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安全处理;

  九、仓库应配备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放在明显处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有专人管理,学习消防知识,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懂得各类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十、定期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仓库管理制度2

  一、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和半成品库的管理。

  三、内容

  1、职责

  原料库管员负责原材料、固定资产的收、发、管工作以及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半成品库管员负责半成品的收、发、管工作。

  2、入库

  原材料、半成品的入库。

  ①原材料到公司后,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大宗的货物可以直接放在仓库合格区内(于栈板上码垛存放),库管员按《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的规定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

  验证的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经验证合格的,库管员货品验收单;经验证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进行交涉或办理退货。

  ②仓库输单员根据货品验收单,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确保K3系统帐与实物相符。根据货品验收单做为收货入库凭证。

  ④半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根据入库手续办理入库。库管员应核对半成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无误后方可入库。

  2、贮存

  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

  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做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具体要求如下:

  ①库存商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型号、规格、批号、入库日期、保质期,由库管员用

  挂标牌的方法做出。若产品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的.,仅挂产品型号的标识牌即可;

  ②库存产品存放应做到“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离地、离墙10~20厘米,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③成品按型号、批号码放,高度不得超过6层;

  ④原材料存放按属性分类(防止串味),整齐码放,纸箱包装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层数;袋包装和桶包装码放高度不宜过高,以防损坏产品;

  ⑤放置于货架上的产品,要按上轻下重的原则放置,以保持货架稳固。

  有冷藏、冷冻贮藏要求的原料、半成品均按要求贮藏于冰箱、冰柜、冷库或有空调的库房。

  4、出库

  生产部生产人员凭《领料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和半成品。仓库保管员根据〈分店叫货表〉给各分店进行配货原材料和半成品。

  原料库库员每天按《领料单》〈分店叫货表〉的实际数量备料、发放。

  在备料时,如果发现计划数量和实际发放数量不符时,库管员应在《领料单》备注栏中填写实际发放的数量。

  原料库和成品库的库管员凭经审批的《领料单》或《分店叫货表》发放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发放时应做到:

  ①认真核对《领料单》或《分店叫货表》的各项内容,凡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晰、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发放;

  ②发放时,应认真核对实物的品名、型号和数量,符合领料或出库凭证要求的才能发放;③发放完毕,库管员应对《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进行审核,《配料单》交会计部,单据应妥善保管;

  ④发放时,若产品标识破损、字迹不清,应重新作出标识后发放;

  ⑤同一规格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仓库管理制度3

  一、工作时间

  1、上午8:30-17:00

  2、中午库房发货必需有人值班,发货员进行合理支配;遇到上货和临时焦急任务,必需进行加班工作,听从支配。

  二、分区管理制度:

  1、大量存储区:日常出货量大的产品整件存放。

  2、分拣区:陈设货架上的物品和以拆散物品放置在陈设架上,以便准时补货、取货。

  3、促销区域或畅销区域:将短期内销售数量大,因畅销或者参与促销活动的物品致使短期内销售数量大的物品放置于该区域内,提高配货、分拣效率。

  4、退货区:即将预备退货的物品放置于特地的货架上,便于二次检验,合格品进入上述三个区域,残次品进入残品区。

  5、残品区:存放因残次导致无法销售的物品,准时退回成品仓库。

  6、赠品附件区:按型号分类存放。

  二、货物保管制度:

  1、货物入库验收后,按型号、颜色堆放整齐平稳,分类清晰,做好标签、物料卡,包装外要保持清洁,合理按排货位,登记好库存表记录。

  2、货物堆码做到科学、标准,符合“平安第一、进出便利、节省仓容”的原则,合理规划仓库空间做到分区、分类、存放和管理。

  3、每日发货结束需要检查货物库存,达到或是超过平安库存(热销产品的预备5天的销售存量)的准时联系主管进行补货。

  4、退货机器检查登记,收到退回商品,由售后负责人统一处理。

  5、依据日销售统计表进行出库及数量。并准时填写物料卡。

  6、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急品,并保持仓库的环境卫生。

  7、仓库全部人员不得擅自挪用、转送仓库内的'任何物品,电商部人员需要到仓库借用货物时必需持有上级领导批准的借条,才能让其借走。该借条保留至货物归还后,交借货人自行销毁。、

  三、人员管理制度:

  1、仓库人员要加强对仓库日常防火、防盗、防潮工作,留意清洁卫生,定期实施平安检查,每天下班前在关闭各种电器电源后,必需关闭电源的总闸和门窗,以确保平安。

  2、非仓库人员未经同意不准入内,不得在仓库内会客,任何进入仓库的人员必需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3、对库存产品平安、数量负责,如消失丢失或是损毁的,需要照价赔偿。

仓库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状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资料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状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状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到达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务必查明原因,分清职责,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来源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推荐。

  第十条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库管人员每一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状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务必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资料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仓库管理制度5

  一、目的原材料管理制度。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原材料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成品库及待处理品库的管理。

  三、内容

  1、职责

  成品库管员负责成品的收、发、管工作以及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待处理品库管员负责待处理品的收、发、管工作。

  成品入库

  ①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部打印《入库单》到成品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在办理入库时,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等标识是否正确、规范以及外包装是否干净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

  ②成品入库后应放置于仓库合格区内。

  待处理品入库

  成品库库管员负责退货和超过保质期滞销产品入库工作;生产部负责半成品和准成品待处理入库工作;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属实,对入库单进行审核。

  产品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审核,在帐上记录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保质期和入库日期以及注意事项。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出标识。

  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

  库管员应妥善保存入库产品的有关质量记录(验证记录、原始质量证明、检验报告单等),每月将这些质量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并妥善保管。原材料管理制度。

  3、贮存

  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

  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做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具体要求如下:

  ①库存产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型号、规格、批号、入库日期、保质期,由库管员用挂标牌的方法做出。若产品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的,仅挂产品型号的标识牌即可;

  ②按型号、批号放,高度不得超过6层;

  ③放置于货架上的产品,要按上轻下重的原则放置,以保持货架稳固。

  有冷藏、冷冻贮藏要求的`原料、半成品均按要求贮藏于冰箱、冰柜、冷库或有空调的库房。

  4、出库

  提取成品时必须有营业部打印的《出库单》和《调拨单》。

  成品库的库管员凭经审批的《出库单》、《调拨单》成品,发放时应做到:①认真核对《出库单》、《调拨单》的各项内容,凡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晰、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发放;

  ②发放时,应认真核对实物的品名、型号和数量,符合出库凭证要求的才能发放;

  ③发放完毕,库管员应对《出库单》、《调拨单》进行审核,单据应妥善保管;④发放时,若产品标识破损、字迹不清,应重新作出标识后发放;⑤同一规格的成品应按“先进后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⑥成品出库后,仓库管理员必须及时销帐,确保库存物资的帐物相符。

  5、仓库内部管理

  ●成品库的主管部门应对仓库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账、物、卡相符状况,存放情况、标识情况。原料库主管应抽查物料的仓储情况、环境条件、有无错放、混料及超期贮存、变质、损坏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库管员应经常对库存产品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变质、发霉或标识脱落等现象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及时处理。对有保质期的产品要防止失效。发放距保质期不到一个月(含)的原料前应报验,检验合格后才能发放。距保质期不到三个月(含)的成品一般不发放(顾客同意的除外),但应及时报验,根据检验结果进行处理。若超过保质期,应及时报验,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处理。

  ●仓库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动态盘点,做到日清日结,保持账、物相符,年中和年末应配合财务部搞好盘点工作。

  ●仓库做到通风、防潮、清洁,无苍蝇、老鼠。冷藏、冷冻库温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仓库内严禁烟火,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危险品库除外),并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允许占压。

  ●对有毒有害及带有腐蚀性的物品应分别贮存,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退库的成品应按品种、型号分别码放并予以标识,经质管部检验为合格的办理入库,并尽快发出。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按不合格评审处置意见办理,并作出待处理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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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仓库管理的工作职责是保存物料的储存工作,及时供应生产所需的原料。对物料进行检验、收料、发料、存储、入账、盘点,以及呆废料的处理等内容。物料仓库主要指面料仓库、辅料仓库、机物料仓库。

  2、仓库管理的收料工作在于检查采购物料的数量和品质。仓库员检验和清点送来物料的种类和合格品数量,填写入库单,发生数量不足和品质不合格时,通知供销科补足或更换,每种物料存放在固的地方,便于清点和发料。物料入库价格先按估价入库,等发票来后再红字冲销。

  3、仓库管理的`发料工作主要是为生产提供原辅料和机物料。使用部门填写领料单后才能从仓库领取物料。仓管员根据领料单所填数量分发物料。物料的出库价格按照入库价格的移动加权平均计算得出。

  4、仓管员要定期做好盘点工作。计算仓库内现有的物料种类与数量,掌握和明了库存的实际情况,作为采购或进货的参考。物料经盘点后,若发生实际库存数量与账面结存数量不符,除追查差异的原因外,还要编制盘点损溢单,经审批后调整账面数字,使之与实际数字相符。

  5、仓管员要做好物料出入库的日报和月结存表,以供相关部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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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入库管理程序

  (1)原料入库:货到→仓管员核实定单→通知化验室检查检验原料产品质量→合格后过磅验收数量→办理入库登帐手续→入库并分堆码放和标明入库时间、来源、数量。检验不合格的.原料须明确标识,按规定进行处理或作退货处理。

  (2)成品入库:经保鲜加工包装而成的成品竹笋产品→由货物传递间→仓管员根据计数和检验单办理入库登帐手续→分类分别堆放,并作好标识,入库时间、来源、数量。

  2、出库管理程序

  (1)原料出库:凭领料单办理出库登帐手续,按先入先出原则,由指定人员入库领料出库。

  (2)成品出库:根据产品销售要求,将成品计数后,由仓管员办理相关登帐手续。

  3、仓储管理要求

  (1)保持贮存环境干燥、卫生、清洁,防止贮存产品的变质损坏。

  (2)成品入库前,必须对空仓进行消毒、杀虫,做好仓房维护工作。储藏期间,注意观察竹笋有无漏袋、破损、胀袋、漏箱、温度、湿度、品质变化,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

  (3)非仓管人员或指定领料人员,禁止进入库房或库区。

  (4)仓管人员每周检查一次库存和贮存质量状况,并及时向营销部、生产部主任通报原料和成品的库存情况。

  (5)当天发生出入库台帐,需在第二天9∶30以前报交财务部。

  (6)仓储检查由财务部会同生产部进行,2周一次。发现账物不符,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其中80%由仓储员负责,20%由库管组长负责。

仓库管理制度8

  由于烟花爆竹产品具有高度燃爆危险的特性,仓库区为储存重地,为保证公司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制定本制度:

  1、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2、 严禁在库区内动火、抽烟;严禁在库区内或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内试放烟花爆竹产品。

  3、 严禁在库房内临时拉线用电照明;严禁在库房内用铁器清理垃圾。

  4、 严禁酒后进入库房;严禁将火具带入库房。

  5、 严禁儿童进入库区玩耍;未经批准,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库区。

  6、 进入库区的车辆必须加戴防火罩。车辆在装卸时必须熄火。

  7、 进入仓库,接触烟花爆竹产品人员,必须触摸静电接地装置,导出身上的静电;严禁穿戴钉底鞋,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物;严禁在库房内打手机等。

  8、作好进出库区人员登记,进入库区人员必须将身上携带的火种交给门卫暂管。

  9、在c级仓库内严禁存放a级产品或半成品。

  10、 严禁在库区非危险建筑内存放烟花爆竹产品。

  11、 仓库内产品堆放要符合规范要求:堆垛间的通道距离不小于0.7米;运输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45米;成箱产品堆垛高度不应超过2.5米;严禁过量储存 超高堆放等违规堆放。

  12、 严禁在库房内封、启包装箱、裸露、破箱的烟花爆竹产品应及时更换包装或作销毁处理,严禁在仓库内长期储存。

  13、库区内烟花爆竹的运输、装卸、堆放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野蛮装卸。

  14、库房内温度超过35℃时,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5、库区内的消防、防雷、防静电已及报警等安全设施不能随便移动、损坏、必须保证处于正常有效状态。

  16、仓库四周严禁堆放杂物或搭建任何建筑,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17、库区内不能种植小麦、玉米、大豆等产生干秸秆的植物。

  18、必须保持库区内及周边的经常性巡查,及时清除仓库周边的树叶、干草、植物秸秆等易燃物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仓库管理制度9

  一、仓库的管理规定

  1、仓库的钥匙由运营中心指定专人保管。

  2、仓库管理员对仓库的`一切物品都要有入库登记表(不包括各部门的书刊及部门所需的物品)。如各部门有需公司统一保管的物品时应到仓管员处登记并备案。

  3、凡出库的物品都需在运营中心登记(包括各部门的书刊)。

  4、仓管员应定期对仓库的物品(不包括各部门的物品)进行清查与核对;如有丢失或损坏的应及时上报。

  5、仓管员应及时清理仓库卫生及周边环境。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仓库,注意防火防盗。

  二、部门使用仓库须知

  1、各部门须指定人员负责到仓库领取物品。

  2、各部门需领取物品的,由指定人员到运营中心领取钥匙,领完所需物品后应将仓库门锁好,钥匙及时交回。

  3、入库领取物品只允许到本部门指定区域领取,不得在其它部门的区域内任意拿放;如有需要各部门刊物的,请到所需部门文员处领取;违者公司内通报批评。

  4、各部门应按指定位置存放部门物品,不得随意堆放或乱扔乱放。

仓库管理制度10

  1总则

  1.1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1.2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2.1根据本规定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并使物资储存、供应、销售各环节平衡衔接.

  1.2.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如实登记仓库实物账,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账、卡、物相符。

  1.2.3积极开展废旧物资、生产余料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协助做好积压物资的处理工作。

  1.2.4做好仓库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的安全。

  1.3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内的各类仓库,包括材料仓库、半成品仓库、成品仓库,以及堆放于库房外的归仓库保管的大件物资。

  2仓库物资的入库

  2.1外购物料(包括原辅材料、外购件等)到达后,由采购部门填写一式三联入库单,入库单上应写明采购合同号、供货单位名称、所生产产品的名称(采购的通用物料如不确定用于何产品的可不填写生产产品的名称),备注栏写明采购单价。待入库物料经质检部门质检合格签字后,仓管员核对货、单相符方可签收入库,如入库单上报检数量和实入库数量不一致的,应写明原因。仓管员凭手续齐全的入库单第二联登记仓库实物账,另第一联交财务部门,第三联交采购部门。

  2.2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完后回公司,由采购部门填写一式三联入库单,入库单上应写明加工合同号、加工单位名称、加工项目,备注栏写明委托加工材料的单件加工费。待入库货物经质检部门质检合格签字后,仓管员核对货、单相符方可签收入库,如入库单上报检数量和实入库数量不一致的,应写明原因。仓管员凭手续齐全的入库单第二联登记仓库实物账,另第三联交采购部门,第一联交财务部门,财务部在“委托加工台账”上予以登记。

  2.3供货商赠送给我公司的物料必须办理入库手续,由采购部门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上注明“赠送”,采购单价填“0”。

  2.4车间生产的半成品、产成品应在完工后及时办理入库手续,生产车间在办理入库手续前应先问明半成品、产成品的存放地点,一式四联填写入库单,经质检部门质检合格签字后,仓管员核对货、单相符方可签收。仓库依据入库单第二联登记实物账,第三联交生产车间,第四联交生产管理部做产量统计依据,第一联交财务部作为成本核算和产品核算的依据。半成品、产成品虽堆放场地分散,但仓库管理员应在仓库备查簿上登记半成品、产成品的存放地点,并应时常清查、核对。

  2.5因生产或修理设备需要而直接用于生产或修理设备的外购物料或已完工的委托加工材料。应在物料到厂时,根据2.1、2.2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办理领用手续,以准确反映公司的物料量。 2.6入库单的数量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2.7对于物料验收入库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符的,仓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其程度报告采购部、财务部或公司总经理处理。

  3仓库管理制度物资的出库

  3.1原辅材料、半成品领用出库的,由领料人填写一式三联领料单,领料单上应写明生产任务单编号、领料部门名称、所生产产品的名称,经领料部门领导核准签字,仓库保管员签字发货。领料单第一联交财务部作成本核算依据,第二联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第三联退给领料人作为车间物料消耗的考核依据。

  3.2下料人领用钢材原料裁切的,应事前一式三联填写生产领料单,领料单上写明生产任务单编号、领料部门名称、所生产产品的名称、领用的物料名称、规格、单位、申领数量(实领数量暂空缺),经领料部门领导核准签字,并告知仓库保管员后方可用料裁切,下料工在裁切完工后一小时内,根据实际使用数量(包括裁切中的合理损耗和非正常损耗)在领料单上填写实领数量,将领料单交仓库保管员,否则用料人按30元/次处罚。

  3.3易耗品、常用工具领用的,由领料人一式三联填写领料单,经领料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仓库保管员方可发货。常用工具领用的,仓库应建立工具领用、使用台账,实行以旧换新。

  3.4专用工具和Φ14以上钻头等物品只可借用,不得领用。借用时由借用人在仓库的借用登记本上签名,并应在七天内归还。如还需借用的,另行办理手续。

  3.5委托加工领用材料的,由采购部门一式三联填写领料单,领料单上应写明生产任务单编号、加工单位名称、加工项目、所生产产品的名称,经采购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仓库保管员方可发货。仓库凭领料单第二联登记仓库实物账,另第三联交采购部门,第一联交财务部,财务部在“委托加工台账”上进行登记。

  3.6产品销售出库,成品仓库保管员根据生管部的发货通知单一式三联填写出库单,出库单上应写明销售合同号、客户名称,经生管部、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方可发货。出库单第一联仓库留存记账,另第二联交财务部,第三联交生管部。

  3.7出售的产品、商品、委外加工的材料出公司大门,仓管员应根据手续齐全的出库单或领料单填写放行条,放行条上应写明客户名称、车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出门原由,门卫必须核对货、单相符后方可放行。 3.8出库单、领料单、放行条的数量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3.9仓管员应严格按先办出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用料人也不得自行取用物料,否则当事人按30元/次处罚。

  3.10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其程度报告生管部、财务部或公司总经理处理。

  3.11车间余料退库或领用物料有质量问题的退库,应填制一式三联红字领料单(如填写的退库单是蓝字领料单,数量应以负数表示),并在备注栏内写明退库原因,不得在原领料单上减去退库数量或修改数量。对有质量问题的仓库应及时通知质检、物控及财务部门。

  4仓库物资的保管

  4.1仓库采用计算机内网系统设立仓库实物账,设置实物登记卡,仓库实物账按物资类别、品名、规格分类进行进、出、存记账,仓库只核算数量,不核算金额,同时,在每一物资存放点的明显位置挂放实物登记卡,跟入库单、出库单和领料单等及时登记仓库实物账和实物卡,保证账、卡、物相符。

  4.2每月必须对库存物资进行实物盘点一次,财务人员予以抽查或监盘,并由仓管员填写盘点表一式三份,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公司总经理,并将实物盘点数与仓库实物账核对,如有盈、亏的应在盘点表中相关栏目内填列,经财务部门核实,并报有关部门和总经理批准,方可作调账处理,以保证财务账、仓库实物账、实物登记卡和实物相符合。

  4.3仓库物资的计量工作应按通用的计量标准实行,对不同物资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确保物资计量的准确性。

  4.4物资的收发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4.5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生产供应等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等提出建议。 4.6仓库要根据物资的本身形状、特性、价值等,采用不同的堆放方式,既要提高货仓的利用率,又要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点方便。

  4.7对于某些特殊物资,如乙炔、油品、油漆等,应有专人负责,并设置明显标志。

  4.8非仓库人员进入仓库库房的,必须经仓管员同意,并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入库房。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仓库内吸烟。

  4.9仓管员应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保障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4.10仓管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仓库负责人进行监交,表上签名,只有当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单位。

  4.11未按本规定办理物资入库、出库手续而造成物资短缺、规格或质量不合要求的,仓管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5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仓库管理制度11

  一、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是物品保管重地,除仓库管理人员的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进入的人员,除仓管员外,任何人不可独自进入仓库,须有相关人员陪同。

  3、任何进入仓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嘻戏打闹,大声喧哗。

  4、任何入进入仓库不得私自拿取仓库物品,必须服从仓管员的管理。

  5、仓库内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符合消防规定,并按仓库面积每50平方米配置4KG干粉灭火器一个。

  6、仓库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如确实需要临时存放必须经经理同意方可。

  7、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8、此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二、物品入仓制度

  1、物品入仓制度是为了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及时有效地掌握库存物品,所办理的完备的入仓手续。

  2、物品入仓时需要登记;日期、名称、数量、品种规格、单价、供应商电话。

  3、物品入仓时,仓管员须开箱检验所购物品的数量、名称、规格并对查验的仓库物品进行签字确认。

  4、仓库管理员应对入仓的物品进行分堆存放,编号、以便于核对数量。并注意每次入仓后都要做好室内的卫生清洁工作。

  5、大型设备设施、以及砖、水泥、沙等物品不需要入仓,但仓管员必须赶往现场核实数量,质量,并做好入仓出仓等手续。

  6、设备工具入仓后,必须详细记录采购情况及保修日期等,并将随机文件复印存档,以备日后维修之用。

  三、物品领用制度

  1、物品领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备件、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2、物品领用实行按单领取,在领取时要凭报事单上的内容领用相关物品,并在领用登记表上做好登记。其他部门在无单领用时;虽经各部门主管同意方可。

  3、如领用的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有剩余的情况,领用人应将多领物品退回仓库,仓管人应认真进行核对登记。

  4、如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进行领用,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5、领用物品时;除维修组及前台管理人员外,其他部门在领用物品时必须由部门负责人进行领用。

  四、工具管理制度

  1、各班组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和小组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所有工具都要进行建帐管理,做到帐物相符,每人必须在各自的工具清单上签字。

  3、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4、所有工具坚持以旧换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统一由仓库处理,不准私自处理。

  5、专业工具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6、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借,当日归还。

  7、新工具在领用时也必须进行登记、建帐签字。

  8、所有工具实行丢失赔偿的原则。

  9、借用工具均应填写《工具借用登记表》,在登记表上填写清楚;时间、借用工具名称、借用工具用途、借用人签名、并出示报事单后方可借用。填写的借用工具用途及出示的报事单必须真实,如有伪造,一经发现严惩不怠。

  10、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可将借用的工具用于不属于小区日常维修以外的维修使用。

  11、仓管员每月会对个人领用的工具及部门领用的工具进行盘点核实,任何人都必须配合,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

  12、员工在调离公司时,全部工具必须如数交回。

  13、此制度适用于中南花园各部门。

  五、物品盘点制度

  1、物品盘点制度是为了确保公司的物品与帐面相符,保证公司物品的使用正规化,是确保资产不流失的有效方法,并为采购提供重要依据。

  2、为及时反映公司各部门物品的数量及使用状况,配合编制采购计划,节约使用资金,仓管员每月对使用的易耗品进行盘点一次,并将核实物品的库存情况向经理汇报。每季度对花园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一次,并进行存档。

  3、仓管员在盘点过程中要制订常用易耗物品的最低储存量,数量不能把握的须与各部门主管沟通,共同制订最低储存量,根据库存量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购备品计划,避免物资积压所造成的浪费资金,更要避免物资短缺而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4、仓库员应做到仓库内的各种物品做到帐、物、卡三相符,并防止物品过多,过少,损坏或过期等情况。

  六、物品申购制度

  1、物品申购制度是为了确保以最少的物品储存来满足物业维修保养和日常运作的需要,尽可能的压缩库存,防止积压,提高资金和仓库的利用率。

  2、根据库存情况和日常使用的消耗记录,设立常用物品的库存量,一般以一个季度的消耗量为计算库存依据。

  3、各部门在申购物品时,必须由部门主管填具申购单报经理审核上报公司批准方可。在填写时要写清楚;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对较少用的配件必须提供样品,以方便购买时准确无误。

  4、各部门只限每月申购一次,即每月3日前将本月所需物品提前申购,并向仓管员核实库存量,以免造成库存积压。

  5、仓管员必须认真核实各部门申购的物品具有合理化,严格限制申购数量,将库存情况向经理汇报,核实无误后,在申购单处签字确认。

  6、日常所需在月申购计划之外的物品,价值在200元以下的由经理批准购买。日常所需物品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报由公司总经理审批方可。

  七、物品采购制度

  1、物品采购制度是为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购价廉物美实用的物品。

  2、月计划的采购量必须严格按照申购单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进行购买。临时小型采购量必须按临时填制申购单上的内容购买,严禁私自主张多买或少买。

  3、采购物品时必须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在保证物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挑选物美价廉且有诚信的供货商供货。

  4、采购的物品必须说明保用或保修期等内容,以便发生问题可以及时的进行处理,并可节约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5、购买物品结算时,费用在3000元以下的可进行现金付款,超过3000元以上的应开具支票付款。

  6、购买的物品必须开具有效发票,特别情况的;例如;水泥、沙等无发票物品必须开具有效的第二联购货收据。

  7、管理中心为了便于工作的开展,可设立500元的维修采购备用金,并由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8、若遇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急需采购物品,费用在200元以下的,虽获得经理批准后,方可支取备用金。费用在200元以上的物品必须由经理上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购买及使用备用金。

  9、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从中获取不义之财,或故意提高物价,获取高额回扣等贪污行为,如若发现有此行为者将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以上物品管理制度从批准之日起实施。

仓库管理制度12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根据本公司安全防火和仓库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制度,希望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共同执行。

  1、消防设施要严格保管好,存放位置要明显,容易提取,前面不可堆放任何东西。不得将消防器材用于与消防无关方面。

  2、物品要整齐,分类堆放,符合定置管理和物资堆放留“五距”(即柱距0。5米,场距0。5米,灯距0。5米,堆距0。5米,顶距0。5米)的`要求,并且有明显标记,设专人专仓管理。甲类易燃液体不能露天存放。不能将原材料堆放在电缆沟、消防设施附近。

  3、严格控制仓库内温度、仓库内的温度应控制在50℃以下。严禁赤热体、高温液体等进入仓库。

  4、仓库四周不能堆放杂物,仓库内地面应保持干净,发现泄漏的易燃物品应及时处理。

  5、禁止携带任何火种进入仓库。

  6、装卸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车,戴阻火器,熄灭发动机,司机不能离开现场,不能进行临时修车。

  7、装卸作业要轻拿轻放,严禁在地面滚动。

  8、仓库内不能进行电气作业,包括不准在仓库内煲开水、使用照明台灯、车辆充气等。

  9、危险品仓不能作为办公场所。

  10、仓管员负责本公司仓库所有材料之保管分类、标识和进出仓管理。

  11、仓管员负责储存环境的管理。每天上下班利用10分钟时间巡查和整理仓库二次,保持物料摆放整齐和地面环境整洁。

  12、仓管员要严格执行仓库的安全操作规定,切实做好物料的安全保管工作,对所管材料要做到“十防”:防潮、防霉、防腐、防压、防蹋、防晒、防锈、防盗、防水、防火。

  13、进入仓库内不许接打手机。

  14、进入仓库配料时,请务必戴好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仓库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二)物资验收入库存

  3.物资入库存,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的要求签字,应当认识到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4.物资入库存,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5.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钢材应涂色标志,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交财务科记账。

  6.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7.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科长和经办人处理。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8.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9.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10.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11.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到“十不”要求,勿使国家财产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2.保管物资,未经科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科长批准。

  13.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工作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四)物资发放

  14.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放材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15.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图号、零件名称和材料用途,核算员和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费用领料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16.调拨材料,保管员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金额并盖有财务科收款章时方可发料。发现价格不符或货款少收等,应立即通知开票人更正后发货。

仓库管理制度14

  1、库房设专职保管员,主要负责食堂食品成品或关成品以及佐料、炊事器械等的保管工作。

  2、把好验收关,不仅要防止物品缺斤少两,更要杜绝霉烂变质物品入库。

  3、严格出库手续,领用与借用物品一律准时签名登记。

  4、对库存物资及食堂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建立帐目,做到帐帐、帐物相符。

  5、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毒工作,库房内禁止吸烟,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

  6、勤俭节省,物尽其用,防止铺张。

  7、库房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提前备货,确保食堂物资的正常供应。

  8、库房要常常通风、保持库内干燥,冷库要加强温度掌握,设温度计,各类食品应挂牌,标明进货日期,做到先进先出,建立卫生制度,定期打扫制度,定期打扫除,搬运食品出入库时应穿工作服。

  9、配备灭鼠、灭蟑螂等相应设施,做好灭蝇、灭蚊、灭鼠工作。

仓库管理制度15

  纺织工业的原料、成品仓库(包括库房和露天货场)是防火安全工作的重点。根据国务院《消防监督条、例》和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国发[1981]160号通知等有关法规,对纺织企业和专业的原料、成品仓库(以下简称原成库)的防火安全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企业和专业仓库,必须严格贯彻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原成(供销)科长和仓库负责人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防火、安全工作列为仓库管理的首要任务,认真做好。厂长、经理(包括分管仓库的副厂长、副经理)和专业仓库主任,对原成库的防火、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应经常到原成库检查、督促。

  第二条、企业和专业仓库,要建立健全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全体仓库工作人员和警卫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在业务上受专职消防队(员)的指导。专职消防队(员)每季最少应组织一次仓库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技术的训练和演习,并制订库区灭火作战方案,使义务消防队成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消防队伍。

  第三条、原成(供销)科长和保卫科长每月应分别对仓库工作人员和警卫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班、组长每天要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会。分配到原成库的新工人应认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过消防技术训练,懂得消防知识,熟练掌握灭火技能。

  第四条、分管原成库的厂长、经理应每月组织一次原成(供销)、保卫、安技、消防等有关部门到库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解决。

  第五条、原成库应采取分片包干负责的办法,做好库区和库内的清整洁工作,及时清除杂草、杂物,经常检查安全情况。

  第六条、仓库工作人员下班后,库区的防火工作由值班警卫人员负责。仓库管理员(班、组长)和夜间值班警卫人员要做好上、下班的交接验收,下班时要对库房逐一检查封库。

  仓库钥匙应由专人保管,下班后由值班警卫人员保管。

  第七条、库区应设警卫人员昼夜值班,并设有报警装置。夜间值班警卫人员每班最少2人,每隔一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保卫科要检查巡回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警卫人员评奖、晋级的考核条、件。

  第八条、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进入库区。库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库区时,必须佩带临时工作证,外单位人员进库区联系工作,上级机关来库检查,除佩带临时工作证外,应由仓库人员陪同。库外人员进库区一律都要登记。

  第九条、库区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临时工,警卫人员不得安排老、弱、病、残人员担任。

  第十条、外单位(如棉、麻供应站和商品检验部门等)在原成库内工作的职工,必须遵守企业安全制度,违反安全制度而又不接受批评改正的不准进入库区。

  第十一条、库区、库内不得存放原料、成品、下脚以外的其它物资。

  第十二条、任何人进入库区,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和其它易燃物品。入库处应有明显告示,警卫人员要对进入库区人员提示,违者要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原成库不得做为它用,露天货场内不得建筑其它房屋。

  第十四条、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应增建相应的原成库,并与扩建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原成库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新建、改建原成库以及在库区附近新建建筑物,必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和验收,否则不得施工和交付使用。

  第十六条、库区应建围墙。应与生活区和其它区域隔开。

  第十七条、仓库工作人员办公室和休息室一般不应设在库区内。如设在库区内,则不得与库房连接,更不得设在库房内;并严禁在库房内住人和搭设可燃材料的搁层。

  第十八条、库房、露天货场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烟囱高度超过30米时,其间距应按烟囱高度计算。现有距离不足者必须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库区严禁搭建易燃棚。库用电瓶充电室应设在库区外的安全地点。

  第二十条、库区应装设避雷装置。避雷装置应符合水利电力部《电气设备接地装置规程》和《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等规定要求。

  第二十一条、库区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离库区30米以内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经保卫科、仓库负责人审查,企业领导批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派专职消防员在场监护。作业结束后,应彻底消灭火种,经认真检查,方可离开现场;值班警卫人员要加强巡回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第二十二条、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库房。如进入库区,必须安上防火罩,减速行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可燃物,停车后应立即熄火,仓库要派人监护。

  第二十三条、蒸汽机车和内燃机车在开进库区站台前,应安上防火罩,蒸汽机车要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站台内清炉和停留。仓库要派人监护,直至机车驶离库区。刮大风时卸车,必须加强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条、库房内不得装设电源线和电器装置,更不得架设临时电线。库内照明应采用投光灯采光。搬运、吊拉、提升用的机动车辆,应用电瓶供电,并装有防止迸出火花的安全装置。

  第二十五条、库区动力电源未改电瓶以前,库内用电的电源应在库外安装插座,用四芯胶皮软线接人库区,使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线应敷设在不易碰撞挤压的地方,不能有接头,并严禁使用塑料线和再生胶软线。电线上和电闸、插座下不准存放原料成品。

  第二十六条、库区电线一般应设地缆线,不宜架设架空线。如暂时采用架空线,应该在库棚和货垛的外侧通过,架空线下禁止堆垛。高压架空线与仓棚、货垛的间距不小于15米,电线杆高度超过10米时,其间距不小于电线杆高度的一倍半。

  第二十七条、库区严绕使用行灯,一般不要架设临时电线。如必需架设临时电线时,应经仓库负责人、保卫科、安技科审查,厂长批准。临时线最多使用一个星期,使用期间有专人管理,在仓库工作人员离库时,必须随时切断电源。

  第二十八条、工厂和专业仓库的区域内,运输原成品的通道上空,架空电线必须离地面5米以上,吊拉、支撑要牢固,防止断线。

  第二十九条、库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有专人负责,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每年至少应进行二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经修复验收后再启用。

  第三十条、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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