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新生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新生管理制度1
一、新生儿病室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建立并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并按照医院感染控制原则设置工作流程,降低医院感染危险。
二、新生儿病室应当通过有效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和医疗设备消毒灭菌等措施,减少发生感染的危险。
三、新生儿病室应当保持空气清新与流通,每日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15—30分钟。有条件者可使用空气净化设施、设备。新生儿病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要换(室内)工作服、工作鞋。
四、新生儿病室按照规定建立新生儿病室医院感染监控和报告制度,开展必要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和新生儿医院感染目标性监测。针对监测结果,应当进行分析并进行整改。存在严重医院感染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接收新患儿,并将在院患儿转出。
五、新生儿病室使用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手术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标准。
2、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重复使用。
3、呼吸机湿化瓶、氧气湿化瓶、吸痰瓶应当每日更换清洗消毒,呼吸机管路消毒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蓝光箱和暖箱应当每日清洁并更换湿化液,一人用后一消毒。同一患儿长期连续使用暖箱和蓝光箱时,应当每周消毒一次,用后终末消毒。
5、接触患儿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如雾化吸入器、面罩、氧气管、体温表、吸痰管、浴巾、浴垫等。
6、患儿使用后的奶嘴用清水清洗干净,高温或微波消毒;奶瓶由配奶室统一回收清洗、高温或高压消毒;盛放奶瓶的容器每日必须清洁消毒;保存奶制品的冰箱要定期清洁与消毒。
7、新生儿使用的被服、衣物等应当保持清洁,每日至少更换一次,污染后及时更换。患儿出院后床单元要进行终末消毒。
六、新生儿病室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建立消毒清洁制度,并按照制度对地面和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或消毒。
七、新生儿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实施标准预防,并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和无菌操作技术。
八、发现特殊或不明原因感染患儿,要按照传染病管理有关规定实施单间隔离、专人护理,并采取相应消毒措施。所用物品优先选择一次性物品,非一次性物品必须专人专用专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九、医务人员在接触患儿前后均应当认真实施手卫生。诊疗和护理操作应当以先早产儿后足月儿、先非感染性患儿后感染性患儿的原则进行。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操作时应当戴手套,操作结束后应当立即脱掉手套并洗手。
十、新生儿病室的医疗废弃物管理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新生管理制度2
一、基本要求
(一)人员要求
从事听力筛查和检测的技术人员须经岗前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房屋要求
设置1间相对比较安静的`专用房间,配备诊查床和办公桌椅。
二、筛查
(一)一般筛查
1、初筛:在新生儿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同意书的前提下,在新生儿出生后2-5天进行初筛。操作步骤:1、清洁耳道;2、使新生儿处于安静状态,必要时可使用镇静剂;3、两耳分别测试,如未通过,需重复2-3次测试。
2、复筛:初筛未通过者,发放复筛通知单,于生后42天内进行复筛。
3、转诊:
(1)、复筛未通过者,于1个月内转诊到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门诊进行AABR检查。
(二)重点筛查,听力高危因素筛查
新生儿(0-28天内):
(1)母亲在怀孕期间使用耳毒性药物;
(2)母亲患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弓形体引起的宫内感染;
(3)出生体重小于1500克;
(4)出生后1分钟Apgar评分低于4分;出生后5分钟Apgar评分低于6分;具有先在性或迟发性的小儿期听力损伤的家族史;父母近亲结婚;
(5)颅面形态畸形,包括耳廓和耳道畸形等;
(6)有听力障碍家庭史;
2、转诊:筛选出的新生儿听力高危儿,在新生儿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同意书的前提下,于1个月内转诊到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门诊进行OAE+AABR筛查。
三、信息登记:
填写《新生儿听力筛查报告单》,其中医院联存入新生儿住院病历保存,报告联交新生儿监护人保存。填写《
医院新生儿听力筛查情况登记本》作为基础台帐备查。
四、信息反馈、追踪及质控
对筛查未通过者,应通知其监护人复筛时间,对复筛仍未通过者,动员其监护人及时复筛或转诊。
新生管理制度3
新生管理制度是针对新入职员工或者刚进入组织的成员所设定的一套规范和指导体系,旨在帮助他们快速适应工作环境,提升工作效率,同时维护团队和谐与组织文化。
内容概述:
新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岗位培训:为新员工提供详尽的'岗位培训,包括职责说明、工作流程、技能要求等。
2、导师制度:指定经验丰富的导师进行一对一指导,帮助新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规章制度:明确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新员工了解并遵守。
4、行为准则:设定行为标准和道德规范,强化职业道德教育。
5、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鼓励新员工提出疑问和建议。
6、考核评估:定期对新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以确定其进步和适应程度。
新生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职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应负的岗位责任。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条企业总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六条。
1.遵守国家、省、市和管理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总经理的任期目标要有安全生产内容,把安全管理纳入企业管理工作计划。每年应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用于安全项目。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工业卫生要求。
5.负责对本企业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结合本企业的生产技术特点,组织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主要包括: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化学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职工安全教育档案、事故档案、设备档案、事故隐患整改档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九条。
1.组织、指导、督促本部门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落实。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合理安排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定期召开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会议。
5.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6.建立本部门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7.组织安全检查,定期巡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并督促部门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8.协助和参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9.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第八条公司基层员工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共包括以下四条。
1.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生产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九条企业以追求“零事故”为目标,具体项目包括以下六条。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有责任的电网事故。
3.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
5.无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无“五误”事故及人员责任事故。
6.不发生因违反调度纪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条为实现上述安全生产目标,企业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各级的管理目标如下所示。
1.公司不发生人身重伤,杜绝人身死亡和重大设备损坏。
2.部门控制一类障碍和人身轻伤,不发生重伤和责任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产班组控制异常,不发生障碍和轻伤,杜绝一切违章作业。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十一条本企业总经理、部门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十二条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产活动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事故教训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提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第十七条各部门每月初,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安排开展一天的安全生产日活动。
第十八条各班组每星期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产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活动内容主要总结上周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执行各项规程制度情况,通报忽视安全的现象以及近段时间下发的各类事故,传达领导指示和会议纪要等。同时,针对本周即将进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条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结合实际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风险评价,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条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二条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操作的设备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如下。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第二十三条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是否有员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第二十四条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安全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消除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八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二十九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第三十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事故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由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部门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毁,使正常生产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发生的无人员伤亡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501元,小于3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3001元,小于1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10001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条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态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详细记录、拍照或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部门主管部门(领导)和公司办公室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过程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者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三十六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公司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责任人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司机应
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部门领导。部门应在5天内将肇事司机报告随本部门报告一并送交办公室备案。
2.对员工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2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均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按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机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节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全厂通报。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发生事故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20%工资。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10%的工资。第三十七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人力资源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三十八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各级部门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并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采取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取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自移动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工作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完善和废止,交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若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生产管理制度4
为规范生产管理秩序,明确岗位职责,优质高效的完成生产任务,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总经理对生产管理负总责。
第二条公司设立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技术管理的具体工作,生产技术部经理由总经理聘任,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经理全面指挥生产工作,在生产管理上对总经理负总责,其主要职责是:
1、对总经理负责,当好总经理的参谋和助手。
2、全面负责种植、田间管理、采摘收获等生产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3、做好公司技术措施的制定、落实和推广工作,审定技术方案和标准,积极指导科技创新,及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困难和问题。
4、监督和检查各生产组种植和田间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5、对生产管理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督促生产目标的落实完成。
6、协调综合部做好生产工具、生产资料的准备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安排各生产组和员工做好生产前、生产中的各项工作,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
7、制订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技术培训。
8、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及时发现并纠正生产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行为。
9、对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生产作业应做好科学规划。要按照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合理规划种植地块、种植面积、种植时间、种植作物和田间管理,并合理设计生产作业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
第五条生产经营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制定明确具体的技术标准,并在开工前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应优先使用技术熟练的工人,对经反复培训不能掌握生产技术的工人不得使用。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工作的组织开展、工人管理和生产任务的验收落实。具体组织落实基地苗木种植、田间管理、劳力聘用、日常生产事务管理等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组成若干生产组,每个生产组可指定1-2人为工作组长,协助生产技术部进行生产管理。生产技术部经理要对基地生产作业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生产。对使用机械作业的,应由有资质的熟练工人操作。使用农药、化肥要科学合理,采取防护措施。
第八条应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合理安排阶段性生产作业计划。应至少提前一周安排好生产作业计划,并在开工前准备好生产工具,安排好人员配备和技术培训。
第九条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对各生产组落实公司阶段性作业计划和作业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没有按时完成生产进度或没有按照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的生产组和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生产技术部应根据生产需要定期召开生产组长和工人会议,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较好的进行表扬,对完成任务不好的予以批评教育;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好安排部署。
第十条生产技术部要按照生产需要及时向综合部上报生产资料和其它物料的使用计划。
生产技术部确定主要生产资料投入的种类、使用数量、范围和方法,经总经理审核后,由生产技术部和综合部共同采购。
第十一条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由综合部安排专人管理。生产工具的领取和归还施行登记制度。按照谁领取谁使用并负责管理的原则,对造成生产工具丢失或者人为损坏的,领取人应予以赔偿;属于生产工具自然损耗无法使用的,领取人不予赔偿。
工作人员应爱惜并合理使用生产资料。人为造成生产资料浪费或不能使用的,应对责任人批评教育并责令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要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植物保护要优先使用农业技术防治和生物技术防治,药剂防治要严格控制农药种类、剂量、时间和方法。
使用后的肥料和农药包装袋、瓶、箱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避免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第十三条对单元地块要实行“五统一”生产,即统一优良品种、统一栽培模式、统一施肥用药标准、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标准质量。达到栽培模式化、作业标准化、管理精细化。
第十四条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准确、完整记录生产作业每一项工作情况和田间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生产资料使用品种、方法、用量、效果要完整记录。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新生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校毕业生就业改派及就业报到证的管理,根据《关于在延长期内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内教毕指通[2xxxx]1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生就业改派分正常改派和调整改派两种。正常改派指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具体工作单位,持待业证离校后被用人单位录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调整改派指毕业生毕业时已落实具体用人单位,持就业报到证离校后又联系新的用人单位,拟去新的用人单位就业,重新办理派遣手续。
第三条属正常改派的毕业生可办理改派手续。
第四条已落实具体单位,属调整改派的,原则上不予办理改派手续。出现以下情况确需改派的可办理改派手续。
1、因用人单位介绍的情况与实际严重不符,毕业生报到后不能兑现签约时的承诺,或承诺条件与实际差距较大;
2、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约后发生重大变故,如破产、转让、兼并等原因,无法接收毕业生;
3、用人单位以毕业生不能胜任岗位等不正当理由辞退毕业生;
4、因重大自然灾害等原因,毕业生不能如期报到导致用人单位拒收毕业生。
第五条因以下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毕业生,改派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1、持就业报到证离校后未到就业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又重新找到接收单位的;
2、签约时给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用人条件被辞退的;
3、因照顾家庭等个人原因违约的;
4、因身体原因经单位内部调整岗位后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第六条毕业离校时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如找到新的就业单位,可办理改派手续。
第七条正常改派的程序。
1、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
毕业生须向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交待业证(灵活就业的提交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为灵活的须出具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等材料,并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正常改派审批表》。
2、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有关材料审核。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正常改派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所报材料审核。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发放就业报到证。
3、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通知毕业生本人领取就业报到证。
第八条调整改派的程序。
1、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
毕业生须向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交就业报到证(包括蓝、白两联)、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注明违约具体原因)、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调整改派申请书(必须写明具体原因),因身体原因违约的须附有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因单位破产、转让、兼并等原因造成违约的须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正常改派审批表》。
2、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毕业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调整改派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3、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发放就业报到证。
4、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通知毕业生本人领取新的就业报到证。
第九条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学院的`毕业生需要调整改派的,须向该学院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出具同意调整改派的证明,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方可办理调整改派。
第十条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毕业当年9月1日前办理灵活就业手续的,自9月1日起,三个月之后方可办理正常改派手续。9月1日以后办理灵活就业手续的,自就业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办理正常改派手续。
第十一条派遣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丢失的,原则上不予补办。确需补办的,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1、在《内蒙古日报》或《北方新报》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中要注明报到证号。
2、持刊登遗失声明的《内蒙古日报》或《北方新报》和原报到证底联(学生档案中保存的报到证)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办。
3、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无误后,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4、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5、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通知毕业生本人领取新的就业报到证。
第十二条毕业生改派及补办就业报到证的办理期限为自毕业生毕业之日起两年内。
第十三条如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另有新的规定,以新的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新生管理制度6
一、布局流程管理
1.应设普通病室、隔离病室、沐浴间、配奶间、奶具清洗问(区)、治疗室及处置室等。各室分开设置,洁污分开,各类物品消毒符合消毒技术规范要求。
2.新生儿病床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
二、人员管理
1.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凡有传染性疾病、流行性感冒、皮肤化脓性疾等暂停与新生儿接触。严格限制进入新生儿病房人员,进入新生儿病房须更换清洁、专用工作服和工作鞋。诊疗操作时戴口罩、帽子,必要时戴手套。禁止未穿工作服随意进入新生儿病室。
2.探视人员管理:新生儿室不设陪护、谢绝探视。确因病情特殊需要家属进入探视者应严格按要求更衣、戴口罩、换专用鞋并洗手后方可进入。患流行性感冒或皮肤化脓性疾病者谢绝探视。
三、环境管理:
1.室内温度保持在22-26℃(足月新生儿22-26℃,早产儿24-28℃),湿度保持在55%-65%。
2.每天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定时使用动态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每天检查消毒器的运行状况,定期对消毒器进行清洁、维护并记录。
3.桌面等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每日擦拭,有血液等污染时1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局部消毒,作用30-60分钟,再用清洁水擦拭干净。
4.地面每天湿式清扫,保持清洁无尘。有血液等污染时1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局部消毒,作用30-60分钟,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所有墙面、角落及天花板至少每月清扫1次,保持清洁无尘。
5.新生儿室应尽可能减少物品摆放,物品的摆放按照无菌、清洁、污染有序分开。
四、手卫生管理
1.新生儿病房入口处、病室、治疗室、配奶间、沐浴间、处置室等应配置专用的洗手设施或快速手消毒剂。
2.凡进入新生儿病房及进行各种操作前后洗手或手消毒。
五、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管理
1.凡进入无菌组织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标准。
2.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重复使用。
3.氧气湿化瓶、呼吸机湿化瓶、吸痰瓶应当每日更换清洗消毒。
4.蓝光箱和暖箱应当每日清洁,一人用后一消毒。同一患儿长期连续使用暖箱和蓝光箱时,应当每周消毒一次,用后终末消毒。
5.接触患儿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如雾化吸入器、面罩、氧气管、体温表、吸痰管、浴巾、浴垫等。
6.新生儿使用的被服、衣物等应当保持清洁,每日更换,污染后随时更换。患儿出院后床单元终末消毒。
六、各项诊疗护理操作管理
1.医务人员在实施各项诊疗护理操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实施标准预防。
2.每日医生查房应先查新生儿室患儿再查普通患儿。
3.每日各项操作应先由早产婴开始,隔离患儿最后接受诊疗。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疑污染操作时戴手套,操作后应立即脱掉手套并洗手。
4.传染性疾病新生儿应尽快转分院治疗院,特殊感染的新生儿应收住隔离室,与正常新生儿隔离,病室或床边应悬挂隔离标识,物品专用,用后严格消毒。
七、配奶与沐浴管理
1.配奶间、奶具清洗间分开设置,保持环境清洁;患儿使用后的奶嘴用清水清洗干净,高温消毒;奶瓶由配奶室统一回收清洗、高压灭菌;盛放奶瓶的'容器每日清洁消毒;保存奶制品的冰箱定期清洁。
2.应保持沐浴间清洁。沐浴水温控制在38-41℃,防止烫伤。
3.沐浴用品,如沐浴液、洗发液和爽身粉等,取用时应采用非接触式。
4.新生儿使用的眼药水、药膏均一婴一用。
5.与早产儿和体重<1000g的新生儿和须保护性隔离的新生儿皮肤接触的毛衫、被套等布类应清洗、灭菌后方可使用,普通新生儿被服类高温清洗。
八、医院感染的监测
按要求对新生室医院感染发生情况和环境卫生学监测。监测结果不合格时,应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如存在严重暴发感染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收治患儿,并将在院患儿转出。
新生管理制度7
1、保障新生儿安全:通过规范化的流程和标准,降低医疗事故的风险。
2、促进健康成长:科学的护理措施有助于新生儿生理机能的正常发育。
3、提升服务质量:制度化管理能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4、增强家长信任:透明的沟通和专业的指导,能增强家长对医院的信任感。
5、提高效率:通过系统化的培训和指导,新员工能更快地熟悉工作,提高生产力。
6、保持团队稳定:良好的新生管理有助于减少新人离职率,维护团队稳定性。
7、传承文化:新生制度是传播和强化组织文化的重要途径,确保新员工理解和接受公司价值观。
8、激发潜力:通过导师指导和评估,激发新员工的潜能,促进个人成长。
9、提升效率:通过系统化的培训和指导,新生能更快地掌握工作技能,减少试错成本。
10、塑造文化:新生是公司文化的'传播者,良好的管理制度有助于他们理解和接纳公司价值观。
11、保持团队稳定:明确的期望和反馈机制有助于降低新员工的离职率,增强团队稳定性。
12、激发潜力:通过导师制度和融入活动,新生能更好地发掘自身潜力,实现个人与公司的共同发展。
新生管理制度8
新生儿听力筛查保密制度
1、认真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重要性的宣传工作,要使新生儿的监护人做到知情同意,没有强迫或操纵,受检者也不受侮辱及歧视。
2、认真妥善地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有关资料的保存和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新生儿及其监护人的有关信息,包括联系电话、地址以及筛查结果等。
3、只有在新生儿的监护人授权时,方可公开有关信息。
4、监护人必须持有效的证明文件,方可查询其新生儿的听力结果,如须复印相关文件,还须到医教科办理必要的手续。
新生儿听力筛查仪管理和校准制度
1、听力筛查仪使用前,需先进行自校准、维护和保养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2、操作者必须严格按仪器操作程序文件进行操作,保证仪器正常的使用寿命。
3、平常要做好仪器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每次仪器使用完毕后,均须按要求放入专用包内,防止振动、摔坏,并进行使用情况的登记或记录。
4、根据仪器的.使用频率,每半年或一年必须对仪器或计量器具进行专业校验,并认真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好仪器校准报告。
5、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便拆卸仪器。遇到仪器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中心负责人和仪修工程师维修。
6、按仪器设备统一管理的要求,将唯一性标识张贴在仪器设备的醒目处。内容包括统一编码、名称、型号、负责人等。
7、保证仪器在清洁、干燥、无尘和无环境污染的情况下使用。严防水浸、火灾和被盗的情况发生。
8、建立仪器的档案文件,并妥善保管好仪器有关的各种资料。
新生儿听力筛查档案管理制度
1、新生儿听力筛查转诊单应认真做好详细登记,包括编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联系电话、地址、母亲姓名、转诊单位等基本信息。
2、妥善保存好听力筛查的有关信息资料,包括每次中心内质控和院内质评报告。
3、对听力初筛不通过新生儿进行建档管理,告知42天-3个月内复筛,对复筛再次不通过新生儿进行听力学诊断。对听力障碍患儿和耳聋高危新生儿进行跟踪和随访,建档资料至少保存10年。
4、存于电脑的有关新生儿听力筛查资料要求备份保存。备份文件至少要离新生儿听力筛查实验室100m以上,以备不测。
5、对于以纸质作为载体的文件资料,要认真做好防潮、防湿和防火及防虫蛀等工作,保证万无一失。
6、做到听力室档案的保密工作。未经主任许可或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查阅相关文件档案。如新生儿的监护人要求查阅或复印相关资料,必须到医教科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新生儿听力筛查信息反馈制度
1、对于初筛听力没有通过新生儿,必须立即告知其监护人42天-3个月内带新生儿到听力筛查中心复筛。如联系不到监护人,则要通知相关的转诊单位,并做好详细记录。
2、对2次听力筛查没有通过新生儿,告知3-6个月需进行听力学确诊。
3、6个月左右为确诊听力障碍患儿提供治疗、干预服务,并定期进行疗效评估。
4、及时将新生儿听力筛查数、确诊数、治疗数及治疗评估反馈给相关的医疗卫生行政管理单位。
新生儿听力筛查寻访制度
1、接到筛查检测机构出具的可疑阳性报告,立即电话或书面等方式通知新生儿监护人,到筛查检测机构进行复查,并提供健康教育;
2、敦促并确保可疑阳性患儿在规定时间内(遗传代谢病在7个工作日内、听力障碍按听力筛查技术规范追踪要求)至确诊治疗机构就诊,尽早给予治疗及干预;
3、因地址不详或拒绝随访等原因而失访者,须注明原因及备案;
4、每次通知或访视均须记录,相关资料保存10年;
5、按筛查疾病的不同诊治要求,定期访视确诊患儿,给予长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新生儿听力筛查质量控制制度
1、严格做好听力筛查质控,以保证筛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认真做好原始资料的保存和登记工作。
2、通知转诊初、复筛查新生儿42天-3个月内进行听力筛查,并出听力筛查报告。
3、定期参加全国新生儿听力筛查班学习培训,保持听力筛查技术领先。
4、每月须对听力筛查质控结果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质量改进。
5、听力筛查检测信息资料记录完整,录入数据库,至少存档保留10年。
新生管理制度9
新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高效率:通过系统化的培训和指导,新员工能更快地熟悉工作,提高生产力。
2. 保持团队稳定:良好的`新生管理有助于减少新人离职率,维护团队稳定性。
3. 传承文化:新生制度是传播和强化组织文化的重要途径,确保新员工理解和接受公司价值观。
4. 激发潜力:通过导师指导和评估,激发新员工的潜能,促进个人成长。
新生管理制度10
一、工作人员必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为方便婴儿家长,坚持到病房服务。筛查房屋应当安静,远离电梯、超声等辐射干扰,室内本底噪声≤45DB(A)。
三、严格遵守检测仪器操作规范,测查前校对好仪器,清洁受检者外耳道。
四、保持高度责任心,动作要轻柔、规范。服务态度要热情,耐心与家长沟通,告知家长听力筛查的意义,做好听力保健宣传工作,取得家长的同意与配合。
五、详细告知家长听力检测结果,对初次筛查未通过者告知42天复查,复筛未通过者及时转诊到听力检测机构。
六、做好听力检测结果登记,保存好资料,每季度统计和上报一次,每年统计分析一次,掌握筛查率、通过率和复查率,提高工作质量。
七、保持听力筛查室安静和清洁卫生。
新生管理制度11
新生管理制度是针对新入职员工或新进学员的一套规范性管理流程,旨在帮助他们快速适应工作环境,提升工作效率,同时确保公司文化的传承和团队协作的顺畅。
内容概述:
新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入职培训:提供全面的`岗位技能培训,涵盖公司政策、工作流程、团队文化等方面。
2、导师制度:为每位新生分配导师,进行一对一指导,解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角色定位:明确新生的工作职责和期望,使他们了解自己的角色在团队中的重要性。
4、行为规范:制定行为准则,包括职业道德、沟通礼仪、时间管理等。
5、反馈机制:定期进行绩效评估,提供反馈,鼓励持续改进。
6、融入活动:组织团队建设活动,促进新生与同事间的交流和互动。
新生管理制度12
一、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分娩现场。分娩室应当配各新生儿复苏抢救的设备和药品。
二、产科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具各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
三、新生儿病房(室)应当严格按照护理级别落实巡视要求1无陪护病房实行全天巡视。
四、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加强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管理: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窒区。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
五、严格执行母乳喂养有关规定。
六、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如有损坏、丢失,应当及时补办,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
七、新生儿出入病房(室)时,工作人员应当对接送人员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份进行有效识别。
八、规范新生儿出入院交接琉程。新生儿出入院应当由医2人员对某陪护家属身份进行验证后,由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并记录新生儿出入院时间。
九、新生儿病房(窒)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降低医院感染发生风险。
十、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制定诮防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十一、对于无监护人的.新生儿,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门要善安葺,并记录安置结果。
十二、对于死胎和死婴,医疗机构应当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沟通确认,并柙强管理;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于有传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婴,经医疗机构征得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同意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应当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并配合办珲相x手续。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珲条例》等妥善处理,不得交由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自行处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新生管理制度13
新生儿室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新生儿得到最优质的医疗护理,保护他们的健康,同时也保障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安全。该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新生儿护理标准
2、工作流程与职责分配
3、环境卫生与感染控制
4、设备管理与维护
5、员工培训与教育
6、家长沟通与参与
7、应急处理与危机管理
内容概述:
1、新生儿护理标准:设定详细的新生儿健康评估、喂养、清洁、保暖等护理规程。
2、工作流程与职责分配:明确各岗位职责,规定交接班程序,确保工作流程顺畅。
3、环境卫生与感染控制:制定清洁消毒标准,预防交叉感染,确保环境适宜新生儿生长。
4、设备管理与维护:定期检查和保养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满足医疗需求。
5、员工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6、家长沟通与参与:建立有效的家长沟通机制,鼓励家长参与新生儿的护理过程。
7、应急处理与危机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培训员工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新生管理制度14
新生儿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新生儿得到最安全、最有效的护理,同时保障医院运营的'合规性和效率。这一制度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新生儿的健康监测、护理程序、父母参与、员工培训、应急处理和持续改进。
内容概述:
1. 新生儿健康监测:定期进行生理指标检查,如体温、呼吸、心率等,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2. 护理程序:详细规定新生儿洗澡、喂养、换尿布等日常护理操作的标准流程,保证服务质量。
3. 父母参与:制定家长探访规则,提供教育指导,鼓励父母参与新生儿护理,增进亲子关系。
4.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新生儿护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医护人员的专业能力。
5. 应急处理:设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状况,如窒息、感染等。
6. 持续改进:通过收集反馈、评估效果,不断优化护理流程和服务质量。
新生管理制度15
一、人员管理
1、新生儿沐浴室的工作人员入室前应严格洗手、消毒、更衣,操作前必须进行卫生洗手,指甲不过肉际,不戴戒指、手表等饰物。
2、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有皮肤化脓、各型肝炎,以及呼吸道或其他感染性疾病者,应暂时调离本岗位。
3、护理人员为每一个婴儿洗澡前后应用肥皂及流动水洗手或使用快速手消毒液。
二、环境管理
1、室内空气新鲜,布局合理,各区域划分明确。
2、每月对空气、物表、新生儿物品及工作人员手进行细菌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并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
3、每日定时对空气进行常规紫外线消毒、开窗通风,地面、物体表面等进行清洁或消毒,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新生儿洗澡台、护理台、体重秤、洗澡盆、游泳设施、门、桌、椅台面等内部设施,新生儿抚触台上双面中单应每日一换,并有记录。
4、为每一位婴儿洗澡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室内整洁。
5、定期对墙壁、天花板等进行清洗和消毒。
三、消毒隔离制度
1、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原则和操作规范。
2、沐浴时先洗正常新生儿,再洗感染新生儿。
3、婴儿用的眼药水、粉扑、油膏、浴巾、柔湿巾、治疗护理用品等应一婴一用,避免交叉使用。隔离婴儿用具单独使用,并采取双消毒措施。
4、新生儿沐浴用品如沐浴液、爽身粉等应采用不可回流式,并保证瓶内物品不被污染。
5、新生儿沐浴用物如护托、洗澡盆等应一婴一用一消毒。
6、无菌物品灭菌合格率应达到100%,消毒物品达到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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