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时间:2024-11-23 10:59:39 管理 我要投稿

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措施,措施是指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方式、方案、途径,可以分为非常措施、应变措施、预防措施、强制措施、安全措施。我们该怎么拟定措施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用电安全管理措施,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用电安全管理措施1

  1、为保证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可靠,防止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我公司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遵照国家建设部部颁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并严格执行。

  1.1、临时用电设备安装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将定期检查用电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

  1.2、临时用电的电源线、架空线和户内配线必须选用绝缘良好的铜线,严格禁止使用绝缘破损的陈旧导线。

  1.3保证用电安全,临时用电的架空线截面不小于10mm,档距不大于35m线间距不小于300mm,为保证其机械强度一个档距内导线接头不超过二个,同一相导线接头不超过一个。

  1.4临时用电线路将搭设在室内高处,采用瓷瓶,瓷夹等固定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小于2.2m。

  1.5本临时用电将采用分级配电方式,开关箱由分配电箱供电,线路将兼顾施工现场临时照明、加工间、办工等部位的用电需求。

  1.6、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将尽可能分开设置,如合用一台配电箱时,二者线路将分开配电。

  1.7、总电源箱应尽可能靠近电源进线,分配电箱将尽可能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

  1.8、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应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距离不应超过3m。

  1.9、所有配电箱金属外壳、开关箱金属外壳必须实施保护接地。

  1.10、总配电箱与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自动空气开关及分路自动空气开关。总箱及分箱的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则应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1.11、本临时用电施工采用三级保护。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现场开关箱的三级保护措施。每台用电设备将装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个控制开关方式,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1.12、移动式配电箱的进出线须从箱体下面进线,且进出线应加护套并分路成束,并做滴水弯。导线不得与箱体的进出口直接接线,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头连接。

  1.13、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装置,由熟练的合格临电工担任。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在断开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1.14、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粘贴系统图和配锁,停止作业时将断电上锁。

  1.15、所有配电箱的开关箱将由合格的临电工专人负责管理。每月停电检修线路的绝缘强度及漏电开关的启停灵活程度等。以确保其工作安全。

  1.16、遇到特殊情况,将尽可能暂时切断临时线电源,并在恢复送电前详细检查线路,摇测合格无问题后方可合闸送电。

  1.17、线路将尽可能搭设在不妨碍交通和施工作业的一侧。

  1.18、为确保安全用电,配电线路的分支及终端均应做重复接地。

  1.19、施工现场用火、进行电气焊、使用喷灯等均应有防火及防护措施,这些操作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如下:电压在10kv以下者不得小于1.5,电压在10kv以上时不得小于3m。且严禁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附近使用喷灯或其它明火设备。

  1.20、所有临电线路上严格禁止带电作业。

  1.21、现场临时照明将采用36v安全电压。

  1.22、所有配电箱及开关箱均将装在醒目和便于操作的地方。开关一经断开就能使设备或施工间全部失去电源。

  1.23、如需设置临时变压器,则临时配电变压器将安装在地势较高、不受震动、腐蚀性气体影响小、高压进线方便、易于安装、运行安全的.场所,而且尽可能靠近施工负荷中心,并设置专职电工24小时值班维护。

  2、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2.1本临电设施供电系统将采用TN-S系统,即将工作零线N线和专用保护地线Pe线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因Pe线上无电流,专门承接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

  2.2、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至各级开关箱将至少设置三级漏电保护器,且两级漏电保护器之间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合理配置,确保其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3、漏电保护器的选择符合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小于0.1S。

  2.4、配电箱、开关箱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周围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且不得堆放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2.5、所有配电箱均应安装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2.6、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所有Pe线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2.7、专职临电工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安全安全穿戴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断开,严禁带电操作,并悬挂停电标志牌。

  2.8、电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3、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3.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3.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

  3.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检测记录。

  3.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3.5、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3.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照JGJ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3.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3.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用电安全管理措施2

  (1)总则:

  1)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并根据JGJ46-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结合本地区及我集团公司具体情况,特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规程。

  2)在执行本规程的同时,还应遵守执行现行国家及有关专业的规定'标准'规范或规程。

  (2)施工现场变压器及配电装置:

  1)应靠近电源,交通运输方便。接近负荷中心,无灰尘、无蒸气、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3)变压器的引线与电缆连接时,电缆及起终端头,均不应与变压器外壳直接接触。

  4)采用箱式变电站供电时,其外壳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接地系统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装有仪表和继电器的箱门,必须与壳体可靠的连接。

  (3)施工现场配电设备装置的要求:

  1)现场临时配电柜,必须安装在房屋内或遮风挡雨有门的临时工棚内,并应有良好的光照、通风、防雨、防潮、防火措施。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并配有锁。

  2)配电柜正面操作维护通道,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后面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配电装置顶端距天棚的距离不小于0.5m。

  3)配电柜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并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容量的大小配置安装电控设备,尽量做到三相平衡。

  4)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的原则,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5)手动开关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V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V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载控制。

  (4)施工现场外电线路安全距离:

  1)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距离(见表1),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见下表),在达到本规定的同时,也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具体规定。

  外电线路电压(KV)1以下1-1035-110154-220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

  2)如果由于施工现场地形位置限制而无法保证规定的安全距离,则必须采取设置防护性遮栏、栅栏,以及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外电线路与遮栏、栅栏之间的最小距离,应根据外电线路电压等选择(见下表),如果施工现场无法保证下表中所给数据,外电线路与遮栏、栅栏之间的最小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1-36103560110220330

  线路边线至栅栏的安全距离(cm)室内82.58587.5105130170

  室外959595115135175265450

  线路边线至网状遮栏安全距离(cm)室内17.52022.54065105

  室外3030305070110190270

  (5)电缆敷设:

  1)电缆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室外电缆直埋时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下0.2m处,必须设防护套。

  3)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4)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桷皮心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直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5)在建建筑内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洞口等,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尚墙或门口,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1.8m。

  (6)配电箱安全技术要求:

  1)施工现场的配箱应分组设置,既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下连接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管理。

  2)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3)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箱须分开设置,如需在同一配电箱内设置时,动力与照明电路应分路设置。

  4)配电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不得装在易受外来物体撞击和强烈振动、液体侵溅、热源烧烤的场所,距离建工程较近处设立。

  5)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作业的空间和通道,配电箱下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6)配电箱应采用铁板或绝缘材料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内的各种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然后整体固定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动工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宜大于0.5米,小于1.5米。

  (7)电器装置的选择: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备的所有大小配电箱的开关箱都必须是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定型产品,施工现场不得自行装配。

  2)配电箱、工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器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5)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装设应符合本规定中的要求。36V或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6)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家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7)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动作电流和额定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8)配电箱

  、开关箱中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9)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8)临时、移动和手持电气设备:

  1)一般规定:施工现场中所有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②用电设备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保护。

  ③每一台用电设备或搬运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还必须有电源隔离开关。

  ④建立和执行所选用专人专机责任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2)手持电气设备:

  ①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保护接零。

  ②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③狭窄场所(地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工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有人监护。

  ④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3)焊接机械设备:

  ①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②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③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④焊接机械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接地线宜采用多股铜芯软线,当相线截面小于16mm2时接地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如大于16mm2时取16mm2。

  4)起重机械:

  ①起重机设备电气安装应符合国家GB50256-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塔式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GB5144-8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范》中的要求。

  ②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③塔式起重机的重复接地,应在轨道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应作环形电气连接。道轨的接头处,应做电气连接,对较长的轨道,每隔3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

  ④起重机械的供电电缆其长度和质量应符合工作技术要求。塔式起重机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塔身高30m时,塔顶和塔臂端部装设红色信号灯。

  ⑤电梯轿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升降机的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⑥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井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9)施工现场的接地、防雷及漏电保护:

  1)接地保护:

  ①当施工现场设有专供施工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力线路时,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简称PE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②当施工现场与外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应采用TT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③一次侧由50V以上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及50V以下电压器,如采用双重绝缘或有接地金属屏蔽层的变压器,此时二次侧不得接地。采用普通变压器,应将二次侧中性线或一个相线就近直接接地。

  ④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设开关或熔断器。

  ⑤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16mm2的绝缘铝线。

  ⑥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个接地体,重复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并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

  ⑦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两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

  ⑧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2)防雷:

  ①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应采用独立的接地系统,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欧姆。

  ②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的井子架、脚手架,正在施工的建筑物以及塔式起重机、上人电梯、烟囱、水塔等设施,均应装设防雷保护装置。

  ③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m至2m。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防雷线的连接。

  3)保护接零:

  ①正常情况下,施工现场的电机、变压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分、部分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架、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电器装置的金属外壳、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架及靠近带电部门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必须装设保护零线。

  ②施工现场的宿舍、食堂、浴室等生活场的电器具、插头等也必须装设保护接零系统。

  ③现场电工应经常检查保护接零线路及漏电保护器系统,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保护接零系统都能安全工作。

  4)施工现场照明:

  ①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

  ②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③一般场所宜选择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特殊场应

  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熔断保护器。

  5)下列特殊场所所应使用安全照明电器:

  ①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湿、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原电压应不大于36V.、

  ②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③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6)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

  ①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②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③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等,若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线,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④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⑤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漏电保护器。

  ⑥钠、铊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⑦螺口灯的相线应与中心触头相连接,零线应接在与螺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⑧临设工程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米。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米,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米。

  ⑨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用电安全管理措施3

  建筑分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或改变接线方式。有关专业人员必须了解本单位动力电源总开关、分开关及动力、照明线路的位置和走向,如遇问题,以便迅速切断电源。

  2、电工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不得违章作业。对电气线路要检查各种电气开关是否设有漏电保护装置,用电的金属外壳的接地或接零应完好无损。保险丝的选用要适当,不得用铁丝、铜丝、铝丝代替。

  3、照明和动力需要接线时,必须切断电源,并且要在开关箱上悬挂标志牌,必要时要设专人看管,防止有人误合闸。

  4、施工现场、修理车间等场所下班和不工作时,应将动力电源总开关断开。

  5、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配漏电保护器方可使用。在阴雨天气下,禁止在露天下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或其他与电有关的工具。

  6、各种线路、控制箱和各种电器有问题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安排专业人员妥善处理。

  7、每年按规定对漏电保护器进行检测,凡检测不合格的必须更换,更换或新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经过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8、所有电气设备及线路应符合国家防爆、防火规定,不合格者禁用。

  9、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并定期测量接地电阻。不合格者禁止使用。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允许部分电器设备接地,另一部分电器设备接零。

  10、电气设备或线路在检修时,为采取措施的,应视同有电,任何人不得接触。

  11、电气设备或线路在检修时,原则上不允许带电进行。否则要有绝对可靠的安全措施,严格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

  12、电气设备及线路检修时,必须安装接地线。检修作业时,应有专人看守总电源(开关)或挂有“正在检修,严禁合闸”等明显标志牌。

  13、电气作业人员到现场检修,一定要与生产指挥人员联系,待同意后方可检修。检修电气设备与未停电设备之间加装临时遮拦,不设遮拦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警示标志。

  14、遇雷雨时,所有室外开关、线路及引入线检修工作均应停止。

  15、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在灭火时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扑救。

  16、在窄小、潮湿和金属等容器、空间内施工所需的照明必须选用符合规定的安全电压。

用电安全管理措施4

  1安全用电技术管理

  1.1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1.3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1.4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1.5巡视

  1)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

  2)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3)配电所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4)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5)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6)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7)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8)新设备和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72小时的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1.6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用毕后,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确电"的标志。

  7)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设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2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2.1架空线及电缆线路

  1)架空线路

  a)工作零线与相线在一个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

  b)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PE)。

  c)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

  (N)、(PE);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d)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30mm,一般场所架空高度距地平面为4m,机动车道为6m。

  2)电缆

  a)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应盖砖保护。

  b)电缆与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管的两端宜伸出路基2m。

  c)低压电缆(不包括油浸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d)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

  项目最小距离(m)

  平行交叉

  电力电缆之间及其与控制电缆之间

  0.10

  0.50

  控制电缆之间-

  0.50

  城市街道路面

  1.00

  0.70

  建筑物基础(边线)

  0.60-

  排水沟

  1.00

  0.50

  2.2接地保护及防雷保护

  1)接地保护

  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使用漏电保护作两级保护,即除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在总配电箱内装设一台总的漏电保护器。为保证漏电保护器正常运行和保证专用保护零线不断线,PE线必须在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分配电箱引出PE线的连接点前侧的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电器。

  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TN-S系统。即在TN-S系统中,保护零线应专用,不得作工作零线使用。所有的电器设备的外壳和保护零线均应与专用保护零线相联接。

  接零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可熔断器;接引至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宜小于相线的`1/3,且不得小于1.5mm2;用电设备的保护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规定。

  相线截面(mm2)保护零线最小截面(mm2)

  S≤16 S 16<S≤35

  16 S<35 S/2

  2)防雷保护:提升架利用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作为防雷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2.3常用电气设备

  1)配电箱和开关箱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全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总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安装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高度为箱底距地面1.3~1.5m,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铁板,亦可选用绝缘板,而不宜选用木质材料。配电箱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论是选用新电器还是延用旧电器,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应实行"一机一闸"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的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用电设备额定值相适应。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所有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在其箱门处标注其编号、名称、用途和分路情况。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操作:为防止停、送电时电源手动开关

  带负荷操作,以及便于对用电设备在停、送电时进行监护,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当遵循一个合理的操作顺序。即: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2)熔断器和插座

  a)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

  b)熔体应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得改装使用。

  c)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d)更换熔体时严禁采用不合规格的熔体代替。

  e)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一类电气设备应先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连结。

  3)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a)本工程选用二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电动工具上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b)负荷线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保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接头。

  c)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d)移动式电动工具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e)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1台开关接2台以上电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头控制,其开关应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f)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应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需移动时,不得手提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g)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墙上。

  4)电焊机

  a)布置在室外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设棚遮蔽。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b)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电焊把绝缘必须良好。

  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K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c)电焊机的外壳有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电焊机各线卷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Ω。

  d)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e)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长度不宜大于5m。

  f)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5)塔吊、施工电梯及提升井架

  a)塔式起重、施工电梯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塔吊身设置两个探照灯,给予工作面上投光,以便夜间施工。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b)提升井架在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6)其它电动建筑机械

  a)平板振动器及水泵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间应小于0.1S。

  b)在潮湿的环境时,漏电保护器采用防溅型,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4照明

  1)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照明线路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安装在露天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3)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照明线,除橡胶套软电缆或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孔,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臂时应套绝缘管。

  4)照明电源线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挂在金属架上,在脚手架上空装临时照明时,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5)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6)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压不得超过36V;

  b)应有保护罩;

  c)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

  d)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e)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和接零措施。

  7)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用电安全管理措施5

  为加强施工用电、临时用电管理,制订本办措施。

  一.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照jq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8、用电单位应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保护接地

  是指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极之间做可靠的电气连接。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如果人体触及此外壳时,由于人体的电阻远大于接地体电阻,则大部分电流经接地体流人大地,而流经人体的电流很小。这时只要适当控制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4ω),就可减少触电事故发生。但是在tt供电系统中,这种保护方式的设备外壳电压对人体来说还是相当危险的。因此这种保护方式只适用于tt供电系统的施工现场,按规定保护接地的电阻不大于4ω。

  2、保护接零

  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短路电流经零线而成闭合电路,使其变成单相短路故障,因零线的阻抗很小,所以短路电流很大,一般大于额定电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这样大的单相短路将使保护装置迅速而准确的动作,切断事故电源,保证人身安全。其供电系统为接零保护系统,即tn系统。保护零线是否与工作零线分开,可将tn供电系统划分为tn-c、tn-s和tn-c-s三种供电系统。

  (1)、tn-c供电系统。它的工作零线兼做接零保护线。这种供电系统就是平常所说的三相四线制。但是如果三相负荷不平衡时,零线上有不平衡电流,所以保护线所连接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有一定电位。如果中性线断线,则保护接零的漏电设备外壳带电。因此这种供电系统存在着一定缺点。

  (2、)tn-s供电系统。它是把工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pe.在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也称三相五线制。它的优点是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此线专门承接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应该特别指出,pe线不许断线。在供电末端应将pe线做重复接地。

  3)tn-c-s供电系统。在建筑施工现场如果与外单位共用一台变压器或本施工现场变压器中性点没有接出pe线,是三相四线制供电,而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专用保护线pe时,可在施工现场总箱中零线做重复接地后引出一根专用pe线,这种系统就称为tn-c-s供电系统。施工时应注意:除了总箱处外,其他各处均不得把n线和pe线连接,pe线上不许安装开关和熔断器,也不得把大地兼做pe线。pe线也不得进入漏电保护器,因为线路末端的漏电保护器动作,会使前级漏电保护器动作。

  不管采用保护接地还是保护接零,必须注意:在同一系统中不允许对一部分设备采取接地,对另一部分采取接零。因为在同一系统中,如果有的设备采取接地,有的设备采取接零,则当采取接地的设备发生碰壳时,零线电位将升高,而使所有接零的设备外壳都带上危险的电压。

  3、设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3)、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使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指不戴任何防护设备,接触时对人体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损害的电压。我国国家标准gb3805--83《安全电压》中规定,安全电压值的等级有42、36、24、12、6v五种。同时还规定: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隧道、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重0.5mm。

  (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6、电气设备的安装

  (1)、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芯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5)、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6)、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著除外)。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刷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7、电气设备的防护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施工时各种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当外电电缆线路的电压为lo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2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35~l,lo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m。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lo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外电线路电压为10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6m。

  (4)、对于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可以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要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5)、对于既不能达到最小安全距离,又无法搭设防护措施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必须与有关部汀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8、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的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初级电工不允许进行中、高级电工的作业。

  (2)、各类用电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6)、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9、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4)、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h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5)、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6)、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10、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

  (1)、现场中所有架空线路的导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导线架设在专用电线杆上。

  (2)、架空线路相序的排列:

  (a)、tt系统供电时,其相序排列:面向负荷从左向右为l1、n、l2、l3;

  (b)、tn-s系统或tn-c-s系统供电时,-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的相序排列: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n、l2、l3、pe;

  (c)、tn-s系统或tn-c-s系统供电时,动力线、照明线同杆架设上、下两层横担,相序排列方法: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l2、1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12、l3)、n、pe。,当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3)、施工现场内导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不小于4m,跨越机动车道时为6m。

  (4)、架空线路所使用的电杆应为专用混凝土杆或木杆。当使用木杆时,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30mm。

  (5)、架空线路所使用的横担、角钢及杆上的其他配件应视导线截面、杆的类型具体选用杆的埋设、拉线的设置均应符合有关施工规范。

  11、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

  (1)、电缆线路应采用穿管埋地或沿墙、电杆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

  12、室内导线的敷设及照明装置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采用瓷瓶、瓷夹或塑料夹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2)、进户线在室外处要用绝缘子固定,进户线过墙应穿套管,距地面应大于2.5m,室外要做防水弯头。

  (3)、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按图纸要求施工,但铝线截面最小不得小于2.5mm2,铜线截面不得小于1.5mm2。

  (4)、金属外壳的灯具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所用配件均应使用镀锌件。

  (5)、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小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插座接线时应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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